证券代码:688366 证券简称:昊海生科 公告编号:2023-007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境内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以下简称“境内审计机构”)。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截至2022年末拥有合伙人22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2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1,818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安永华明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4.9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2.8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2.7亿元。2021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16家,收费总额人民币7.63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及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曾两次收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涉及从业人员十三人。前述出具警示函的决定属监督管理措施,并非行政处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监督管理措施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夏佳先生,于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有逾18年审计相关业务的服务经验,在房地产、制造业和零售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执业经验。
第二签字会计师郑潇女士,于201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8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于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具有丰富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和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泓女士,于199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3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及医药等。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
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78万元,其中,境内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8万元,境外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境内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系按照其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2022年度审计费用较2021年度减少人民币2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3年3月24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执行公司2022年度的各项审计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安永华明具有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况,具有良好的诚信水平。
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并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情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同意将本次续聘安永华明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拟聘请的安永华明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其在为公司提供2022年度的审计服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情况。公司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3年度境内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