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为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发挥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职能,同时也作为公司进行风险控制的一项措施,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监高责任险”)。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投保方案
1、投保人: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3、责任限额:15,00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6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审批数据为准)
5、保险期间:1年(后续每年可续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保费金额和核心保障范围内,办理董监高责任险具体购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主体;确定保险公司;如市场发生变化,则根据市场情况确定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
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本次购买董监高责任险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符合公司上市地相关监管规则,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保障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投保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