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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5

我们是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刘彬、陈武明、邓钊,我们就公司如下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关于日常关联交易:我们对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进行了认真审核和分析,公司预计的主要关联交易均是销售产品和购买原材料业务过程中发生的,为正常经营性往来;公司的其他关联往来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操作,符合市场准则,未发现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产生损害的情况。

2、关于利润分配: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进行了审查,我们认为,上述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3、关于薪酬情况: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审核,根据公司2022年度考核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2022年度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为210.26万元(含税)。

4、关于内部控制: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内部控制制度已基本涵盖了公司的所有运营环节,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均得到了有效执行。

5、关于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报告期内,公司能够认真执行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

精神,公司与控股方及其它关联方没有相互占用资金的情况;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任何对外担保事项。

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的会计信息更加可靠。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关于对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我们认为国机财务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国机财务对公司开展的贷款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商业服务,公司与国机财务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金融服务业务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8、关于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本次公司开展银行授信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9、关于公司2023年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是充分利用外汇衍生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对冲国际业务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有利于公司规避汇率价格波动风险,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在授权额度范围内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 彬、陈武明、邓 钊2023年3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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