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对外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及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审议的《关于公司及所属公司2023年度办理银行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本次担保的对象为公司下属全资公司,目的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该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综上,我们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 田世忠、管春玲、张广宁、苗莉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