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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锂电: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4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3-005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3月23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3月1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超主持,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的《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在总结2022年度经营情况和分析2022年经营形式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3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及市场开拓情况等,制定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22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认真的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股东大会决议等执行情况、董事会的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其职务情况等方面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有效促进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一家专业审计服务机构,持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财务及内控审计经验,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续聘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监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因监事会2名监事在公司任职,需回避表决,故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申请2023年银行综合授信和票据业务(或票据池、

资产池)授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银行综合授信和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有利于减少资金占用,减少公司对票据管理的成本,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开展银行综合授信和票据业务(或票据池、资产池)。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允的反应了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情况。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通过对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执行情况的了解,认为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应了公司内部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的真实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内控制度规范完整、合理、有效,不存在重大缺陷。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3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每年预测各类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并在下一年就实际发生额向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汇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同意该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10、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控股子公司华赢新能源、华盛联赢作为能源材料科技领域技术开发及负极材料的生产基地,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期,存在大量资金需求,公司给予一定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促进其项目建设及相关业务开展。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公司整体规模优势,降低资金成本,并已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和保障措施,本次财务资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该事项。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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