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利润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
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每股
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
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康股份”)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母公司报表口径)为81,821.91万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2,845.76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707.456万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公司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率为42.9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和公司股东的合理回报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4日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