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厚普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3

证券代码:300471 证券简称:厚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6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满足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科瑞尔低温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尔”或“债务人”)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优化融资能力,公司拟为科瑞尔向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区支行(以下简称“成都农商银行”)申请1,000万元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2023年3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王季文先生签署并办理具体担保事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季文先生同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2023年3月23日,公司与成都农商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成都科瑞尔低温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56796934391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08-10-24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区)车城东七路360号

法定代表人:杜国运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低温液体输送管道、液氮低温制冷设备、储存设备与配件以及空分配套设备的开发、设计、制造、销售:电力控制设备、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五金交电、机械工具设备、结构件、标准件;空分设备与低温液体设备、管道、阀门安装服务;货物进出口,燃气设备、石油化工设备、仪器仪表、机电设备的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审批),不得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股100%。

财务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5,196.07万元、负债总额3,292,04万元、净资产1,904.03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5,324.97万元、利润总额666.28万元、净利润666.28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资产总额11,051.16万元、负债总额8,499.29万元、净资产2,551.87万元;2022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4,416.52万元、利润总额647.84万元、净利润

647.84万元(未经审计)。

经查询,科瑞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区支行

保证人1: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2:王季文

1、保证方式

保证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人确认: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债权人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也不论其他担保是否由债务人自己所提供,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均不因此减免;债权人均可直接要求保证人依照本合同约定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将不提出任何异议。

如果主合同项下债务还有其他担保的,保证人同意,所有担保人构成连带共同担保。

2、保证范围

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债权本金人民币壹仟万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3、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起三年。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计算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如主合同项下业务为信用证或银行承兑汇票或保函,则保证期间为垫款之日起三年;分次垫款的,保证期间计算至最后一笔垫款之日起三年。

4、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各方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科瑞尔融资事项提供担保,有利于优化科瑞尔的融资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的控制权,不存在反担保情形。公司充分了解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能够对科瑞尔的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进行有效控制,掌握与监控其资金流向和财务变化情况,并可以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其实施内部审计,以防范和控制因前述担保事项产生的风险。因此,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3,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3%;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2,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4%;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0,6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43%,实际担保余额为20,600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511.6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8%,实际担

保余额为511.69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各方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厚普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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