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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菱钢铁: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4

证券代码:000932 股票简称:华菱钢铁 公告编号:2023-16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2023年3月7日,公司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关于在2023年3月22日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的通知。

(二)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三)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湘府西路222号华菱钢铁1106会议室。

(四)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现场出席的监事有任茂辉先生、汤建华先生、王春华先生、郭勇军先生、朱有春先生。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任茂辉先生向各位监事报告了2022年度对湖南华菱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检查情况,会议同时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天健审〔2023〕2-5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全文已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和审议程序符合监管机构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11)》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12)》已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积极回报股东,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度)股东回报规划》关于现金分红的规定,同时兼顾提质增效、节能环保、智能制造等领域的资本性支出需要,公司拟以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908,632,4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4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658,071,799.76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上述现金分红金额占2022年华菱钢铁(合并)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25.99%,较2021年分红比例提升5.29个百分点。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3)》。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5. 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组织编制了《关于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或异常情况,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同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公司章程》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均按照法定程序履行了审议程序,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2022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3-14)》和鉴证报告全文已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6.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组织编制了《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独立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了天健审〔2023〕2-5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等五部委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较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情况。

《2022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已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7. 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资金风险,全面评价子公司湖南华菱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在经营管理中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的能力,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公司委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财务公司出具了天健审〔2023〕2-5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风险评估审核报告。报告全文已于同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财务公司2022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其结论客观、公正。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该议案。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湖南华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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