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企业管治守则》等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以及良好公司治理对独立董事的内在要求,2022年度本公司独立董事谨慎、认真、勤勉、诚信履职尽职,积极发挥作用,维护本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发展战略规划的不断推进实施,为本公司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本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现有独立非执行董事3名,分别为赵丽娟女士、郭琳广先生及姚昕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人数的相关规定,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赵丽娟女士,中国香港,1960年出生,荣誉勋章,太平绅士。赵女士毕业于英国谢菲尔德大学,获得经济学一级荣誉学士学位,并于香港中文大学取得行政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赵女士为香港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英国特许会计师及国际信息系统审计师,并为现届上海市政协委员、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专家、广东省妇联执委。在专业領域,赵女士是香港会计师公会前会长,及国际信息系统审计协会(中国香港)分会前会长。赵女士热心社会事务,曾担任多项公职,其中包括香港教育大学校董会司库、妇女事务委员会、平等机会委员会及能源咨询委员会成员等。赵女士获香港政府颁授荣誉勋章、太平绅士及新界太平绅士;并获得多项奖状,包括: “2021年席大湾区杰出女企业家”、 香港女工商及专业人员联会颁授的“杰出专业女性” 大奖,英国谢菲尔德大学“杰出校友”殊荣,香港商报“杰出商界女领袖”奖等。赵女士现任卓悦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首席财务官,2006-2019年于冯氏集团旗下分别担任高级副总裁、华东区首席代表及顾问;2000-2005年任职天地数码(控股)有限公司(现称先丰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500)的营运总裁。赵女士也分别担任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汇景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9968)、华立大学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56)及深圳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公司上海加冷松芝汽车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2454)、及南洋商业银行的独立非执行董
事。自2021年6月起任中海油服独立非执行董事。
郭琳广先生,中国香港,1955年出生,银紫荆星章,铜紫荆星章,太平绅士。郭先生毕业于澳大利亚悉尼大学并先后取得经济学学士、法学学士及法学硕士学位,其后亦取得哈佛商学院高级管理课程文凭,现为香港执业律师及郭叶陈律师事务所之合伙人。郭先生具有澳大利亚、英国及新加坡的执业律师资格,同时亦具有英国特许会计师资格及澳大利亚和香港认可的会计师资格。郭先生曾分别在美国、英国及澳大利亚国际律师事务所工作,并担任大中华区主管合伙人共15年。郭先生自2012年至2014年任金杜律师事务所执行管理合伙人(亚洲战略及市场),2014年起任郭叶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郭先生于1994年12月起任第一上海投资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于2005年改任为非执行董事),1995年3月起任申万宏源(香港)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04年7月起任星光集团有限公司、大家乐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8年2月起任瑞声科技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同时也为香港私营公司招商永隆银行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郭先生曾任职多个政府咨询机构及委员会委员,现为香港非牟利机构协康会副主席、上诉审裁团《建筑物条例》(第123章)主席及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自2022年6月起任中海油服独立非执行董事。
姚昕先生,中国国籍,1979年出生。姚先生先后取得清华大学工学学士学位和厦门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2010年博士毕业后进入厦门大学经济学院任助理教授,2012年晋升为副教授,2013年入选福建高校杰出青年科研人才培育计划,2014年获评福建省青年拔尖人才,2015年成为博士生导师,2017年晋升为正教授。其间曾于2014年至2016年赴香港科技大学工业工程与物流管理系进行访问研究。2022年起担任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姚先生多年来一直致力于能源与环境经济、绿色金融和可持续供应链等方面的研究,承担了多项相关的国家级重要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具有一定的影响力,获得多次省部级以上奖励,2021年被爱思唯尔(Elsevier)评为“中国高被引学者”(应用经济学)。自2022年8月起任中海油服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公司独立董事在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不拥有任何业务或财务利益,也不在本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管理职务,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有关监管要求。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2年度,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了作为董事的勤勉责任和注意责任,并向公司提供多方面的专业意见,尤其是在财务报告审阅、持续关联交易、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利润分配、对外担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年度理财预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风险管理等方面。独立董事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持续关注公司发展状况,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议并审议各项议案。依法行使表决权,对公司提交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做出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年度,本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了6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出席了全部会议,亲自出席情况列示如下:
董事
亲自出席会议次数/任期内
召开的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率赵丽娟6/6 100%郭琳广3/3 100%姚昕3/3 100%王桂壎3/3 100%林伯强3/3 100%
注: 独立非执行董事王桂壎先生于2022年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离任,郭琳广先生获选为公司新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并接任王桂壎先生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所任的职务。董事会于2022年7月14日收到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林伯强先生的书面辞呈,林伯强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该辞任自2022年8月23日生效。2022年8月23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姚昕先生获选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2年度,本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共召开11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平均亲自出席率达100%。亲自出席情况(亲自出席会议次数/任期内召开的会议次数)列示如下:
董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亲自出席率
赵丽娟 5/5 不适用 2/2 100%
郭琳广 2/2 2/2 1/1 100%姚 昕 2/2 2/2 1/1 100%王桂壎 3/3 2/2 1/1 100%
林伯强 3/3 2/2 1/1 100%
2022年度,本公司共召开5次股东大会,亲自出席情况(亲自出席会议次数/任期内召开的会议次数)列示如下:
董事 股东大会 亲自出席率赵丽娟 5/5 100%郭琳广 2/2 100%姚 昕 1/1 100%王桂壎 3/3 100%林伯强 4/4 100%
(二)审议议案情况
会议 审议的事项2022年1月21日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
次会议
审议关于2021年度固定资产减值的议案。
2022年3月23日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
次会议
1、审议关于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公司2021年度业绩披露的议案;
3、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2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5、审议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
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2年4月27日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三
次会议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披露的议案;
2022年8月24日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四
次会议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中期财务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中期业绩披露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中期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年10月26日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五
次会议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披露的议案;
3、审议关于未来三年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上各项议案均全票通过。
会议 审议的事项2022年1月21日提名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的议案。2022年4月27日提名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关于提名郭琳广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22年10月26日提名委员会2022年第三次会议
审议关于提名熊敏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22年12月20日提名委员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推荐人选的议案。表决结果:以上各项议案均全票通过。
会议 审议的事项2022年3月23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第一
次会议
审议公司高管层2021年薪酬披露及2022年绩效考核指标设定的议案。2022年12月20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2年第二
次会议
审议关于2022年管理层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的汇
报。表决结果:以上各项议案均全票通过。
会议 审议的事项2022年1月21日董事会2022年第一次会
议
1、审议关于2021年度固定资产减值的议案。
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联席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
的议案。
2022年3月24日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
议
1、审议关于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披露的议案;
3、审议关于2021年年度股息分配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2021年特殊股息分配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为所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6、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22年度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并授权董事会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和《企业管治报
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
9、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10、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法律合规管理体系制度》的议案
;
12、审议关于对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
报告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与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
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中海油服香港有限公司债务豁免的议案
;
15、审议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
16、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
方案;
17、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
1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 H股增发权的议
案;
19、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10%的A股和10%的H
股回购权的议案;20、审议关于管理层绩效考核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案;
21、审议关于召集年度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年4月28日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会
议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披露的议案;
3、审议关于向子公司提供贷款和资金拆借的议案;
4、审议关于为控股非全资子公司及外部第三方提供担保的议
案;
5、审议关于提名郭琳广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
案。
2022年8月25日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
议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中期财务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中期业绩披露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规划发展管理制度》的议案;
4、审议关于制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办法》的议案;
5、审议关于对中海石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的议案;
6、审议关于境外子公司关闭的议案。
2022年10月27日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会
议
1、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业绩披露的议案;
3、审议关于未来三年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COSL Middle East FZE美元贷款展期
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行政管理制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市场与国际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8、审议关于境外子公司关闭的议案;
9、审议关于境外子公司股权变更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提名熊敏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2年12月21日董事会2022年第六次会
议
1、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理财额度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度授信计划的议案。
3、审议2022年公司合规管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4、审议关于中法地质合营期限延期事宜的议案。
5、审议关于修订《慈善公益管理办法》的议案。
6、审议关于修订《供应链管理制度》的议案。
7、审议关于购置四座JU2000E自升式钻井平台项目可行性研
究报告的议案。
8、审议关于海南产业园(一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议案。
9、审议关于聘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上各项议案均全票通过。2022年董事会通过的传签表决事项
日期 决议事项2022年6月30日 1、审议通过关于落实董事会职权相关配套制度的议案;
2022年7月14日
1、审议通过关于中海油服境外全资子公司美元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
保的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集团公司(含成员单位)签署美元贷款协议的议
案 ;
3、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姚昕先生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召集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上各项议案均全票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进行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并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1年年度股息和特殊股息分配方案、未来三年持续关联交易、委托理财额度预计、提名董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独立意见,审阅定期报告并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三)现场考察、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独立董事积极参加了本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就董事会议案及本公司经营管理情况组织的专项沟通会,保持与审计师的独立联系,关注和追踪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控制中的监督作用,维护公司股东整体利益,2022年12月,公司独立董事分别对公司油田技术研究院、油田化学研究院和油田生产研究院进行了调研,先后了解了 “璇玑”系统、高温钻完井液及固井技术体系及稠油热采工艺技术体系等技术成果,对公司研发体系及内部控制进一步加深了解。
此外,独立董事还积极参与培训活动。2022年2月,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了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报告风险关注提示培训》;2022年6月,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后续培训”;2022年7月,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2022年12月,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独立董事任前培训”及天津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天津辖区上市公司‘关键少数’公司治理及再融资培训”。独立董事在公
司治理、规范运作及提高公司质量等方面有了更深入全面的认识和把握,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保证了履职所需要的知情权及有效的沟通渠道。
三、公司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1、独立董事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审查。询问了2021年度内日常关联交易
情况及2022年关联交易预测情况,对年度日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认为这些交易是本公司与关联人士或他们各自的关联方于日常业务过程中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订立的,条款对于独立股东整体而言公平合理,并认为这些交易按照《综合服务框架协议》及《存款及结算服务协议》执行,年度总值不超过每类关联交易协定的有关年度限额。
2、独立董事对公司与控股股东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为期3年
(2023年-2025年)的日常关联交易的框架协议进行了审查,并考虑了独立财务顾问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书面意见,认为该协议定价原则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市场价格原则以及平等协商的契约自由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公司对外担保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属实。没有发现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或违反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我们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资金管理办法》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和监督,公司均按照相关要求规范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履行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程序,遵
照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新聘任2名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对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2022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方案科学、合理,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公司于2022年1月22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时向市场传递经营业绩情况,对便利投资者投资决策、保护投资者权益有积极意义。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关于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境内及境外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独立董事认为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在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等资质方面均符合相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相关业务的工作要求,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
(七)现金分红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年度股息和特殊股息分配方案事前进行了审核和讨论,认为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发现有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兼顾了股东回报和公司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和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良好,没有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的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符合《公司章程》及《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报送程序,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未发现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独立董事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审阅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未发现重大缺陷,并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是持续有效的。
(十一)董事会及其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三个委员会。报告期内,委员会对分属领域的事项进行了审议。2022年内,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共召开5次审计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和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运作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工作规则和细则。
(十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独立董事对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工作进行了审查,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确保公司规范运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十三)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需予改进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要考虑国际能源格局变化,加强对海外业务的管理。
四、综合评价
独立董事认为在2022年度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了相关职责,不受本公司主要股东或者与本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能够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独立性,有效促进了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切实维护了本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023年,全体独立董事将继续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围绕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工作,持续提升履职能力,勤勉认真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有效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
赵丽娟、郭琳广、姚昕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