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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鑫集成: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4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206号)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规定,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鑫集成”或“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出具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相关情况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763号)核准,向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发行前总股本的30%的股票,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24,533,040股新股。根据最终投资者申购情况,公司实际向沛县经济开发区发展有限公司等1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73,230,764股,新增股份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3.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12,999,983.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不含税21,382,075.35元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91,617,907.65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汇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苏州新区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内。此次发行股份事宜已由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6日以“苏亚验[2021]2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已在银行开设专户存储上述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83,941.6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65,220.11万元,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等)为1,011.33万元 ,两者合计为66,231.44万元,扣除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万元,扣除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2,0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9,231.44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银行账号2022年12月31日余额存储方式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13020031292****43857,108,690.33活期
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370901808****991848,820,398.45活期
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芜湖湾沚支行2250130449****0002236,385,348.51活期
合计292,314,437.29

注1:期末余额不含尚未到期的进行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余额20,000,000.00元;注2:期末余额不含利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00.00元。注3:由于项目变更及其他原因,公司已注销其余不必要的募集资金账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仅保留上述3个募集资金账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原因决策程序披露情况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
1阜宁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合肥协鑫集成2.5GW 叠瓦组件项目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合肥肥东县循环经济示范园公司在合肥肥东县循环经济示范园投资建设的60GW组件及配套产业基地项目实施落地,为更好的发挥和实现公司先进光伏组件制造基地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间的协同效应、规模效应。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公告编号:2021-008
2合肥协鑫集成 2.5GW 叠瓦组件项目合肥协鑫集成15GW光伏组件项目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区2021年以来,随着大尺寸组件成本逐步下降以及效率大幅改善,单GW设备投资强度下降明显,相比叠瓦组件投资量更小,投资性价比较高。同时,大尺寸组件经过光伏行业一年来的全力推广,市场接受度较高,根据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及光伏行业市场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快提升公司高效大尺寸组件产能,更好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市场份额。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1-081
3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合肥协鑫集成15GW光伏组件项目合肥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区公司合肥协鑫集成一期15GW项目1号厂房已开始量产,预计到 2022年底,公司将拥有超 20GW 大尺寸组件产能。为保证供应链安全,提升电池片自主产能,公司亦需加快大尺寸高效电池片产能的建设,提升组件电池片产能匹配度。为聚焦资源,发挥自身竞争优势,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因此,公司经过详细讨论,计划集中资源,加速投资合肥组件大尺寸基地项目以及乐山协鑫集成高效TOPCon 光伏电池项目,拟将“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募集资金优先用于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编号:2021-117
乐山协鑫集成10GW 高效TOPCon 光伏电池生产乐山协鑫集成科技有限公司乐山三位一体的总部经济聚集区
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原因决策程序披露情况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
基地(一期 5GW)项目投资建设上述项目。“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后续将结合行业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资金情况等使用自有资金实施。
4乐山协鑫集成10GW 高效TOPCon 光伏电池生产基地(一期 5GW)项目芜湖协鑫 20GW(一期 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受限于乐山电池项目用地供应及配套资源供给,与公司电池产能的强烈需求 有一定时间的错配,乐山电池项目截止目前暂未正式开工建设。针对上述情况,公司一方面积极与当地政府沟通,力求解决生产要素供给问题,另一方面,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公司大尺寸电池产能的尽快落地,公司也积极寻找其他合适的项目地址。最终在多轮谈判与协商沟通下,芜湖市湾 沚区政府在土地供应、厂房建设方面给予公司配套支持,当地金融机构也有意参与项目生产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大幅降低公司前期现金流压力。公司目前已在芜湖市湾沚区设立芜湖协鑫集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确定了项目土地,并取得项目备案证,目前公司已经成立芜湖项目工程指挥部,主要职能部分人员已到位,正在有序开展土地平整、环评、能评、勘探等前期工作,设计单位已进场。综合考虑原项目和新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及预计实施进度,并结合宏观政策、行业发展情况、市场需求、公司战略规划等因素,公司经过谨慎论证,拟将原募投项目“乐山协鑫集成 10GW 高效 TOPCon 光伏电池生产基地(一期5GW)项目”变更为新项目“芜湖协鑫20GW(一期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建设地点也相应变更。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2022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告编号:2022-118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如下:

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元)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2,512,999,983.00
减:发行费用21,382,075.35
项目募集资金专户发生情况(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491,617,907.65
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减:实际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1,839,416,788.81
加: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产品收益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10,113,318.45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结余662,314,437.29
减:保证金、押金
减: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350,000,000.00
使用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金额20,000,000.0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292,314,437.29
其中:结构性存款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前次募集资金节余 662,314,437.29 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收益),占前次募集资金净额的26.58%。其中合肥协鑫集成15GW光伏组件项目尚有近1.82亿元的尾款及保证金尚未支付,芜湖协鑫20GW(一期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于2022年12月开始建设,节余募集资金将在后续期间按计划继续投入。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2022年3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投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已使用人民币3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升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效率,在保障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需求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48,5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现金收益产品。截至2022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购买产品共计2,000万元。

八、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

九、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十、其他差异说明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

十一、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3年3月23日经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件: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附件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49,161.79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83,941.68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123,149.7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49.43%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183,941.68
2021年度: 152,379.63
2022年度: 31,562.05
投资项目募集资金投资总额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或截止日项目完工程度)
序号承诺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
1阜宁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合肥协鑫集成2.5GW叠瓦组件项目50,000.0012.0012.0050,000.0012.0012.00不适用,本项目已终止
合肥协鑫集成15GW光伏组件项目99,988.0057,731.7899,988.0057,731.78-42,256.22本项目于2021年9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于2022年三季度实现全面达产
2大尺寸再生晶圆半导体项目73,161.7973,161.79
芜湖协鑫 20GW(一期 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23,161.79197.923,161.79197.9-22,963.89预计2023年7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26,000.00126,000.00126,000.00126,000.00126,000.00126,000.00
合计249,161.79249,161.79183,941.68249,161.79249,161.79183,941.68-65,220.11

附件2: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截至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承诺效益最近三年实际效益截止日累计实现收益是否达到预期效益
序号项目名称2020年2021年2022年
1合肥协鑫集成15GW光伏组件项目85.99%项目达产后预计实现年营业收入902,619万元,销售利润率11.3%-3,263.9414,088.3210,824.38不适用[注1]
2芜湖协鑫20GW(一期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不适用,尚未建设完毕项目计算期年平均税后利润为55,844.29万元不适用[注2]不适用[注2]

[注1]:由于合肥协鑫集成15GW光伏组件项目于2022年第三季度实现全面达产,未实现全年满负荷生产,所以尚无法计算是否达到预期效益。[注2]:由于芜湖协鑫20GW(一期10GW)高效电池片制造项目尚处于建设阶段,所以尚无法计算是否达到预期效益。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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