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产质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 年 2 月21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2023年3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2023年度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合计不超过37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为保证综合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完成,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在2023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0.86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具体授信及担保金额以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签订的协议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3年 2月 22日、2023年 3月15 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23年度向金融机构及类金融企业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暨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以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7 、2023-009、2023-022)。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为保证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华自能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自能源”)近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分行”)签订了《固定资产借款合同》《质押合同》,拟向中国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贷款,并以其目前拥有
的全部充电站的收费权向中国银行湖南湘江新区分行提供质押担保。华自能源担保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本次担保前担保余额 | 本次担保金额 | 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 | 剩余可用担保额度 | 已审议的担保额度 | 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 是否关联担保 |
湖南华自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 30.19% | 0 | 1,000 | 1,000 | 2,000 | 3,000 | 0.39% | 否 |
上述担保属于已审议通过的担保事项范围,且担保金额在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质押合同的主要内容
1、质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湘江新区分行
2、出质人:湖南华自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3、质押物:华自能源目前拥有的全部充电站的收费权
4、主债权: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押物保管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下同)违约而给质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主合同项下贷款本金:1,000万元人民币
四、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各级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12亿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0.09%。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以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固定资产借款合同》;
2、《质押合同》。
特此公告。
华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