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鉴证报告
鉴证报告
2023年3月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苏公W[2023]E1057号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用股份)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3年
月
日《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进行了鉴证。
一、董事会的责任
通用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号——规范运作》的要求编制专项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通用股份董事会编制的专项说明提出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通用股份的专项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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