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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丰电子: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3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23-026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了抓住国内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机遇,发展并巩固与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集成”)的战略合作关系,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作为战略投资者以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人民币1亿元)参与认购中芯集成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中芯集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尚未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视中芯集成的发行审核情况而定,认购具体金额根据中芯集成的实际发行规模可能有所调整。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1、2023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的议案》。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事项不存在同业竞争,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00MA2BDY6H13

3、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未上市)

4、成立日期:2018年3月9日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7,600万元

6、住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皋埠街道临江路518号

7、法定代表人:赵奇

8、经营范围:半导体(硅及各类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制造、针测及测试、测试封装;先进晶圆级封装;电子元器件及光学元器件研发及制造;光刻掩膜版开发制造;模具制造与加工;与集成电路、电子/光学元器件有关的开发、设计服务、技术服务;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设备、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根据中芯集成披露的《招股说明书》,经审计,截至2022年6月30日,中芯集成总资产为人民币18,576,793,156.41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人民币3,933,301,955.36元。2022年1-6月实现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030,631,364.75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572,768,212.61元。

三、股份认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绍兴中芯集成电路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丙方三: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一、丙方二、丙方三下文统称“丙方”。甲方、乙方及丙方合称为各方。

(二)乙方认购的股份情况

1、乙方以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人民币1亿元)认购甲方本次发行之A股股票(“标的股份”)。

2、乙方缴纳认购资金的具体金额以甲方及丙方向乙方发送的《战略投资者缴款通知书》为准。

3、乙方同意以最终确定的本次A股之发行价格进行认购,配售股数等于乙方获配的申购款项金额除以本次A股之发行价格并向下取整(精确至股)。

4、丙方将向乙方发送《配售结果通知书》,明示乙方获配股数、股份认购价格、锁定期限、退款金额和退款安排(如有)等事宜。

(三)锁定期

乙方承诺:所认购的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完成并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本次发行结束后,前述股份由于甲方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限售期结束后,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解锁。

(四)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任何一方未能按约定遵守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或者违反全部或部分声明、保证、承诺或陈述的,视为违约。

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包括为了避免损失而进行的合理费用支出)。

(五)适用法律、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适用现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据此作出解释。

2、各方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争议双方或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如经争议双方或各方友好协商后仍未得以解决,争议双方或各方应将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并按照该仲裁机构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上海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争议双方或各方均有约束力。

四、投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有利于发展并巩固公司与中芯集成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整合产业资源,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布局,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且不存在损害上市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存在的风险

1、中芯集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视中芯集成的发行审核情况而定,认购具体金额根据中芯集成的实际发行规模可能有所调整。

2、中芯集成面临复杂的市场竞争环境及业务风险。中芯集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充分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项目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可能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募集资金从投入到实际产生效益的时间长短也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中芯集成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除其自身经营和财务状况之外,股票价格还受到宏观政策、经济形势、资本市场走势、投资者心理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从而股价产生波动,进而影响公司的投资收益。

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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