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东吴证券”)作为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扬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99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875,000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594,687,500.00元,扣除发行相关费用合计人民币122,907,394.3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1,780,105.6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287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2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55.51万元。2022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55.51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147,022.50万元,购买七天通知存款利息收入119.50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554.25万元,手续费支出0.00万元,购买七天通知存款余额44,949.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2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02,747.25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2022年11月15日,公司与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镇支行和东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镇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2010020118664);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和东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
10532401040065424);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东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112001011900686841);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和东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37095073);公司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和东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91064670013000281787);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和东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539178326459)。2022年11月25日,公司与上海浦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淮安富扬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和东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上海浦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89070078801200002884);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川扬电子(重庆)有限公司和东吴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32250198643600004146)。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存款方式 | 余额 |
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镇支行 | 2010020118664 | 活期及协定存款 | 53,490.1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 10532401040065424 | 活期 | 0.25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8112001011900686841 | 活期及协定存款 | 20,085.18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 637095073 | 活期及协定存款 | 23,157.3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 391064670013000281787 | 活期 | 0.84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 539178326459 | 活期及协定存款 | 6,011.23 |
上海浦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 | 89070078801200002884 | 活期 | 1.9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分行 | 32250198643600004146 | 活期 | 0.42 |
合计 | 102,747.25 |
三、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保荐机构结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葛明象 徐振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03月 22日
2022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47,178.01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5.5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55.5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富扬电子电磁屏蔽及其他相关材料生产项目 | 否 | 23,019.15 | 23,019.15 | 3.08 | 3.08 | 0.01 | 2024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电磁屏蔽及相关材料扩产项目 | 否 | 8,078.94 | 8,078.94 | 8.58 | 8.58 | 0.11 | 2024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6,133.77 | 6,133.77 | 143.85 | 143.85 | 2.35 | 2024年10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37,231.86 | 37,231.86 | 155.51 | 155.51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 | 109,946.15 | 109,946.15 | —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09,946.15 | 109,946.15 | — | — |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超募资金总额:109,946.15万元。超募资金在履行相应法定程序后用于主营业务发展,短期内出现暂时闲置情形时,超募资金主要用作现金管理。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超募资金购买七天通知存款余额为36,853.00万元,将73,575.29万元的超募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9,896.15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低风险、流动性好且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截至2022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购买七天通知存款余额为44,949.00万元,将102,743.83万元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