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扬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就隆扬电子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2年,隆扬电子与关联法人台衡精密测控(昆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衡精密”)合计发生金额为27.61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全资子公司萨摩亚商隆扬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以下简称“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与关联法人台湾衡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湾衡器”)合计发生金额为
33.68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
2023年,根据公司经营需要,隆扬电子与关联法人台衡精密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744万元;全资子公司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与关联法人台湾衡器预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36万元。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主体 | 交易关系类别 | 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2022年实际发生额 | 2022年预计发生额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索引 |
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 | 向关联方租赁厂房 | 台湾衡器 | 租赁厂房 | 33.49 | 33.49 | 0 | 不适用 |
隆扬电子 | 向关联方租赁厂房 | 台衡精密 | 租赁厂房 | 24.72 | 24.72 | 0 | 不适用 |
小计 | 58.21 | 58.21 | 0 | ||||
隆扬电子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台衡精密 | 水电 | 2.89 | 2.89 | 0 | 不适用 |
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台湾衡器 | 采购生产设备 | 0.19 | 0 | 0.19 | 不适用 |
小计 | 3.08 | 2.89 | 0.19 |
注: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三)预计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主体 | 交易关系类别 | 关联方 | 交易内容 | 定价原则 | 2023年预计发生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额 | 2022年实际发生额 |
萨摩亚隆扬台湾分公司 | 向关联方租赁厂房 | 台湾衡器 | 租赁厂房 | 市场原则 | 36 | 8.89 | 33.49 |
隆扬电子 | 向关联方租赁厂房 | 台衡精密 | 租赁厂房 | 市场原则 | 672 | 74.17 | 24.72 |
小计 | 708 | 83.06 | 58.21 | ||||
隆扬电子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台衡精密 | 水电 | 市场原则 | 66 | 5.78 | 2.89 |
隆扬电子 |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台衡精密 | 采购生产设备 | 市场原则 | 6 | 0 | 0 |
小计 | 72 | 5.78 | 2.89 | ||||
总计 | 780 | 88.84 | 61.10 |
注: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台衡精密测控(昆山)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青炫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主营业务:衡器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住所:江苏省昆山市周市镇京威路99号关联关系:台衡精密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鼎炫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98%的公司。
关联方财务数据:2022年度营业收入142,796,532.39元,净利润21,278,154.01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64,986,213.63元,净资产103,888,265.16元(相关数据已经审计)。
(二)台湾衡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傅青炫注册资本:36,491,306元新台币主营业务:衡器及配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住所:新北市五股区兴珍里五权七路20号(1楼)关联关系:台湾衡器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鼎炫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间持股98%的公司。关联方财务数据:2022年度营业收入16,517,748.00元新台币,净利润-633,997.99元新台币,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62,310,960.07元新台币,净资产35,928,956.98元新台币(相关数据未经审计)。
(三)履约能力分析
台衡精密、台湾衡器为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法人实体,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与定价依据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厂房与采购水电和生产设备,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均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定价,由双方协商确定,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等公允的原则进行,该等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
(二)关联交易协议
关联交易协议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助于保持公司经营稳定,具有商业合理性。上述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前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确认。公司关联董事傅青炫、张东琴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2年期间,公司与关联方实际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基于公司业务需要开展,具有必要性,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2023年的日常关联交易不超过780万元,为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公司不对关联方产生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监事会同意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确认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经过对《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的认真审阅,独立董事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事项时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上述隆扬电子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慎的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决议的程序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程序。保荐机构对隆扬电子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隆扬电子(昆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和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葛明象 徐振宇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 03月 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