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23年3月6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3月23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中信大厦以现场会议形式完成一次监事会会议召开并形成决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监事魏国斌、刘国岭、程普升、陈潘武现场参加了会议,监事孙祁祥、曾玉芳通过视频参加了会议,李蓉监事因事委托陈潘武监事代为出席并表决,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推举,由魏国斌监事主持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根据表决情况,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 赞成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就《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含财务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下同)出具审核意见如下:
1.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监管规定、本行股票上市地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鉴于本行为A股和H股上市公司,为同时满足两地监管要求,《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在编排顺序上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格式准则略有不同。除此以外,《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
本行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在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本行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上述报告需提交本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表决结果: 赞成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 赞成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上述报告需提交本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 赞成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本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赞成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赞成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上述报告需提交本行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计划》
表决结果: 赞成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其成员2022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赞成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将上述报告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本行年度股东大会报告。
九、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其成员2022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赞成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本议案采取分项表决,各位监事回避表决涉及本人履职评价的事项,各表决事项均获有表决权监事一致通过。
监事会同意将上述报告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本行年度股东大会报告。
十、审议通过《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22年度履职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赞成7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将上述报告向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及本行年度股东大会报告。
特此公告。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