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第三次公开拍卖的进展暨股份
完成过户其他相关事宜的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龙机电”)于2023年2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原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第三次公开拍卖的进展暨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河北宁瑞沃格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瑞沃格”)于2022年8月通过公开竞拍竞得的公司132,426,713股股票已于2023年2月20日完成登记过户至其名下。本次过户后,宁瑞沃格持有公司股份132,426,7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6.4880%,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根据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上市公司收购中,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在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结合实践,投资者收购上市公司股份成为第一大股东但持股比例低于30%的,也应当遵守上述规定。经公司进一步论证,认为:宁瑞沃格所持金龙机电上述132,426,713股股票需遵守上述“在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的规定。
特此公告。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