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每年1亿元-1.5亿元(预估)
4、保险费总额:42万元/年(预估)
5、保险期限:3年及以下
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