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益海嘉里”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中信建投证券通过开展尽职调查、查阅资料、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开展访谈等方式,对益海嘉里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运行情况和《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中信建投证券认为:益海嘉里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了完备的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2022年度,益海嘉里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良好,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管理的规范要求。公司对2022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贺星强 钟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