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核查,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审议批准情况
1.关于证券投资事项
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为提高控股子公司好利来有限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在满足监管的规定和不影响好利来有限公司正常运营的情况下,同意以好利来有限公司本金不超过港币2,000万元、本金及收益合计不超过港币4,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择机进行新股配售或者申购以及二级市场买卖股票,授权期限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证券投资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2.关于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事项
公司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为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上述交易额度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二、2022年度公司证券投资情况
1.证券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境内外股票 | SH.600876 | 洛阳玻璃 | 1,043,273.97 | 公允价值计量 | - | 132,855.95 | - | 1,605,922.22 | 1,558,271.21 | -180,506.96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境内外股票 | HK.06988 | 乐享集团 | 899,969.53 | 公允价值计量 | - | -20,193.79 | - | 899,969.53 | 966,518.14 | 86,742.4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境内外股票 | HK.06969 | 思摩尔国际 | 445,1627.6 | 公允价值计量 | 2,989,963.2 | -2,061,278.45 | - | - | 370,707.05 | 221,525.43 | 779,503.13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境内外股票 | SH.600775 | 南京熊猫 | 492,489.37 | 公允价值计量 | - | -23,197.95 | - | 492,489.37 | 502,399.28 | 33,107.86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境内外股票 | SZ.000049 | 赛德电池 | 972,117.96 | 公允价值计量 | - | -14,968.42 | - | 972,117.96 | - | -591.55 | 956,557.99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有资金 |
合计 | 7,859,478.43 | -- | 2,989,963.2 | -1,986,782.66 | - | 3,970,499.08 | 3,397,895.68 | 160,277.18 | 1,736,061.12 | -- | -- |
2.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的情况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类型 | 初始投资金额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期末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商品期货套期保值 | 106.73 | 0 | 0 | 463.05 | 518.69 | 30.71 | 0.07% |
合计 | 106.73 | 0 | 0 | 463.05 | 518.69 | 30.71 | 0.07% |
三、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以及投资流程、风险控制、资金管控等措施,规范公司包括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在内的投资行为,有利于公司防范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风险,保证资金的安全。公司以自己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没有出现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形。同时,公司持续跟进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格控制风险的发生。
2022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操作,未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的闲置资金,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开展证券投资业务,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内控制度严格落实,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未出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利用闲置资金开展证券投资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好利来(中国)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