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资产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一、交易概述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市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61.6981%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发挥资源整合优势,切入小聚锂电池相关业务,完善公司的业务布局,提升公司整体实力和市场竞争优势,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深圳市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61.6981%的股权。2023年3月15日交易各方签订了《深圳市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在北交所官网(www.bse.cn)披露的《购买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开展新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二、进展情况
深圳市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已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工商变更登记申请,并于2023年3月22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至此公司持有深圳市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61.6981%股权,王思凡持有深圳市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深圳市腾赢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深圳市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18.3019%股权,深圳市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备查文件
(一)《深圳市聚和源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二)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变更(备案)通知书》。
四川长虹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