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等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非执行董事2名,独立董事3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全部委员均具有履行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经验。
二、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共召开会议4次,审议通过议案共计14项。
三、委员会成员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全体委员勤勉尽责、恪尽职守,提供专业审议意见,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和保障。委员出席会
会议名称 | 会议召开日期 | 会议审议表决的事项 |
七届六次 | 2022.3.28 | 1、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1年度财务决算及2022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3、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4、续聘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5、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6、2021年度社会责任(ESG)报告; 7、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8、董事会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9、董事会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2022年度工作计划。 |
七届七次 | 2022.4.20 |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
七届八次 | 2022.8.12 | 1、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2上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3、2022上半年度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 |
七届九次 | 2022.10.24 |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 |
议情况如下:
委员姓名 | 应参加会议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吴敏艳 | 4 | 4 | 0 | 0 |
袁秀国 | 4 | 4 | 0 | 0 |
蔡则祥 | 4 | 4 | 0 | 0 |
杨玉光 | 4 | 4 | 0 | 0 |
朱勤保 | 4 | 4 | 0 | 0 |
四、委员会主要工作内容
报告期内,委员会根据相关法规积极履行职责,在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审阅公司财务报告、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等方面向董事会提出了专业意见。
1、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委员会与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时沟通,协商确定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对年度报告关键审计事项、重点审计领域进行协商讨论,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认真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2、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委员会定期审议公司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对定期报告的编制以及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重点关注、审核和确认,认为公司财务报告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内部审计制度执行,定期总结和评估本行审计工作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确保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层及时了解本行的经营和风险状况,确保内控政策的有效传递与实施。
4、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
报告期内,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持续关注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情况,指导审计部门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并审核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委员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能够适应公司现行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 。
5、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
报告期内,委员会听取公司社会责任报告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指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五、总体评价
2022年,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委员们的专业知识与经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023年,审计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继续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法定职责,持续监督定期报告编制和披露,向董事会提供专业建议。监督指导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内审制度。监督评估外部审计的独立客观性及审计程序的有效性,促进外部审计工作质量提升。加强内外部审计的沟通协调,强化审计成果运用实效。加强内部控制监督与评估,推进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