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44证券代码:836961 证券简称:西磁科技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本制度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草案)(北交所上市后适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后适用)
二〇二三年三月
管理水平,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经济效益,为全体股东创造满意的经济回报。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机械设备研发;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用设备制造);五金产品制造;塑料制品制造;专用设备修理;磁性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登记存管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若公司股东对持有公司股票的事项存在争议,应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簿记系统记录的数据为准。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每股面值1.00元。 第十六条 公司发起人的姓名(名称)、认购的股份数、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 |||||||
发起人名称 | 出资额 (万元) | 认购股份数 (万股) | 股份比例(%) | 出资方式 | 出资时间 | ||
吴望蕤 | 846.00 | 846.00 | 42.30 | 净资产折股 | 2015-8-31 | ||
童芝萍 | 576.00 | 576.00 | 28.80 | 净资产折股 | 2015-8-31 | ||
徐康升 | 246.00 | 246.00 | 12.30 | 净资产折股 | 2015-8-31 | ||
宁波亨升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 | 200.00 | 100 | 净资产折股 | 2015-8-31 |
李群富 | 88.00 | 88.00 | 4.40 | 净资产折股 | 2015-8-31 |
童志康 | 24.00 | 24.00 | 1.20 | 净资产折股 | 2015-8-31 |
张海平 | 20.00 | 20.00 | 1.00 | 净资产折股 | 2015-8-31 |
合计 | 2,000.00 | 2,000.00 | 100.00 | - | - |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公司根据需要,经国务院授权的审批部门批准,可以设置其他种类的股份。
第十八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公司公开或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未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第二十条 公司可以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减少注册资本,按照《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公司的股份:
第二百三十一条 本章程一式八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两份。第二百三十二条 本章程未规定的事项,按《公司法》相关规定执行。
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