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53 证券简称:三鑫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2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4月13日下午14:30在本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13日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富山大道999号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的议案》 | √ |
7.00 | 《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8.00 | 《关于2023年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
8.01 | 《关于公司董事长彭义兴先生2023年薪酬的议案》 | √ |
8.02 | 《关于公司副董事长雷凤莲女士2023年薪酬的议案》 | √ |
8.03 |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毛志平先生2023年薪酬的议案》 | √ |
8.04 | 《关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刘明先生2023年薪酬的议案》 | √ |
8.05 |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津贴的议案》 | √ |
8.06 | 《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8.07 | 《关于拟任董事2023年薪酬的议案》 | √ |
9.00 |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5.00 |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16.00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7.00 |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5人 |
17.01 | 《选举彭义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7.02 | 《选举雷凤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7.03 | 《选举毛志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7.04 | 《选举刘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7.05 | 《选举乐珍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18.00 |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18.01 | 《选举陈国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8.02 | 《选举夏晓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8.03 | 《选举蒋海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9.00 |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19.01 | 《选举余珍珠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19.02 | 《选举张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对提案8.00设置的子提案8.01-8.07、提案17.00设置的子提案17.01-17.05、提案18.00设置的子提案18.01-18.03、提案19.00设置的子提案19.01-19.02逐项进行审议表决。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周益平先生、虞义华先生、蒋海洪先生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上述提案17.00、提案18.00、提案19.00将采用累积投票制方式表决,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将分别选举 5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事、
2 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上述提案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提案编码 | 审议情况 | 相关公告 |
提案:1.00、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1.00、13.00、14.00、15.00、16.00。 |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8.00设置7个子议案8.01-8.07,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各子提案涉及的关联董事均回避了对相关提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提案5.00、提案6.00、提案7.00和提案8.00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提案:2.00、7.00、12.00。 | 经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子提案:17.01、17.02、17.03、17.04。 提案:18.00。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 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子提案:17.05。 | 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提案:19.00。 | 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 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4、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提案9.00、提案10、提案11、提案12须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应当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方可实施。
6、提案5.00表决通过是提案9.00、提案10.00、提案11.00、提案12.00、提案
14.00、提案15.00、提案16.00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提案17.05表决通过是提案8.07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7、提案6.00涉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提案8.01-8.07涉及董事、监事薪酬情况,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3年4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富山大道999号公司证券投资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一),以便登记确认。(须在2023年4月10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投资部。来信请寄: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富山大道999号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330052,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传真号:0791-85950380)
(4)注意事项:
①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现场签到时,
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②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务联系
联系人:周文燕联系电话:0791-85950380传真号码:0791-85950380电子邮箱:sanxinkeji1997@163.com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县小蓝经济开发区富山大道999号邮政编码:330052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并需于会议开始半小时前到达会议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附件一:股东参会登记表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注册号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是否本人参会 | 备注 |
附件二: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公司<2022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审核报告>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公司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
8.00 | 《关于2023年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 √作为投票对象的子议案数:(7) | |||
8.01 | 《关于公司董事长彭义兴先生2023年薪酬的议案》 | √ | |||
8.02 | 《关于公司副董事长雷风莲女士2023年薪酬的议案》 | √ | |||
8.03 | 《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毛志平先生2023年薪酬的议案》 | √ |
8.04 | 《关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刘明先生2023年薪酬的议案》 | √ | |||
8.05 |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津贴的议案》 | √ | |||
8.06 | 《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薪酬方案的议案》 | √ | |||
8.07 | 《关于拟任董事2023年薪酬的议案》 | √ | |||
9.00 |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
10.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11.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12.0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
13.00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 | |||
14.00 |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5.00 |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16.00 |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 | |||
累积投票提案 |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
17.00 |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5)人 | 选举票数(票) | ||
17.01 | 《选举彭义兴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7.02 | 《选举雷凤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7.03 | 《选举毛志平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7.04 | 《选举刘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7.05 | 《选举乐珍荣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
18.00 |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3)人 | 选举票数(票) | ||
18.01 | 《选举陈国锋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18.02 | 《选举夏晓华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
18.03 | 《选举蒋海洪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19.00 |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应选人数(2)人 | 选举票数(票) |
19.01 | 《选举余珍珠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
19.02 | 《选举张琳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 √ |
说明:
1、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授权委托书需为原件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字/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江西三鑫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指引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50453”,投票简称为“三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及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 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分别如下:
(1)提案17.00:选举非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提案18.00:选举独立董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提案19.00: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4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
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