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2022年末实际可用于分配给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8,241,799.7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以总股本1,240,638,006股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2,031,900.3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当年实现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9.0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
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报告期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保持了一贯性和连续性,维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查通过了此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