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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3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优化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完善风险控制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使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更加有效地行使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的议案》,公司拟为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1、投保人: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每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办理投保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赔偿限额、保险费用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有利于保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责任人员的权益,促进其更好地履行职责,有利于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良性发展。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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