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2022年度,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谨慎行使独立董事权利,积极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共5名,为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均为法律、经济、会计等领域的专业人士,熟练掌握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符合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等要求。
二、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独立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王玉梅 | 8 | 0 | 8 | 0 | 0 | 否 | 0 |
苏梅 | 8 | 0 | 8 | 0 | 0 | 否 | 0 |
张金林 | 8 | 0 | 8 | 0 | 0 | 否 | 0 |
王培 | 8 | 0 | 8 | 0 | 0 | 否 | 0 |
马少华 | 8 | 0 | 8 | 0 | 0 | 否 | 0 |
报告期公司独立董事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三、提出异议的事项及理由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四、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一)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关注公司运作,独立履行职责,对公司制度完善和日常经营决策等方面提出了诸多宝贵的专业性建议,对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续聘年报审计机构、关联交易及其他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事项出具了独立、公正的意见,为完善公司监督机制,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在审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 |
1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1)关于与中信云网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合同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
2 |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1)关于报告期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专项说明的意见 (2)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意见 (3)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4)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5)关于与中信财务有限公司金融业务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
3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1)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意见 |
4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1)关于报告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2)关于报告期公司关联交易的意见 |
5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1)关于拟续聘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2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意见 (3)关于聘任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的意见 |
6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关于公司承诺延期履行的意见 |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专门委员会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均有独立董事任职,且上述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均由公司独立董事担任。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按照《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日常工作,认真审议专门委员会议题,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
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独立董事现场办公、实地查看情况
2022年度,受多方面因素影响,公司独立董事通过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听取公司汇报等方式,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最新进展信息,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及时提出指导意见,促进公司各项治理工作顺利开展、规范运行。
(四)监督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独立董事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和公众传媒报道,对规定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效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所有披露内容均能够做到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保证信息披露工作的及时性、公平性。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第三季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及各类临时公告共40份。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五)培训、学习情况
2022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积极学习证监会、交易所新发布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同时积极参加监管机构组织的培训与学习,包括由深圳上市公司协会分别于2022年6月24日、9月1日及9月15日举办的2022年上市公司董监高专题培训(第1期、第2期、第3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强化合规和自律意识,完善履职能力。
(六)其他
1.未有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公司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年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