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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2

证券代码:301260 证券简称:格力博 公告编号:2023-024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

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3月17日公司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以及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分别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并聘任了公司第二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已顺利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第二届董事会成员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非独立董事:陈寅先生(董事长)、LAWRENCE LEE先生、庄建清先生、宋琼丽女士

2、独立董事:任海峙女士、肖波先生、莫申江先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3名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提名委员会委员:肖波(主任委员)、任海峙、陈寅

2、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海峙(主任委员)、肖波、LAWRENCE LEE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莫申江(主任委员)、肖波、庄建清

4、战略委员会委员:陈寅(主任委员)、LAWRENCE LEE、莫申江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均不低于专门委员会成员的二分之一并由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高乃新先生(监事会主席)、吴林冲先生

2、职工代表监事:沈晓燕女士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监事会中担任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监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均具备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1、总经理:陈寅先生

2、副总经理:庄建清先生

3、财务总监兼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徐友涛先生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

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王青女士任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王青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友涛、王青联系地址: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65-6号车事业部电话:0519-89805800传真:0519-89800520邮箱:ir@globetools.com

六、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1、因任期届满,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崔鹏先生于本次董事会

换届选举完成后离任,离任后继续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2、公司第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崔鹏先生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离任后继续在公司任职。季正华先生在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离任后继续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季正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上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致力于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在提升公司治理水平等方面做出了重大贡献。公司对以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附件

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简历

1、陈寅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持有香港居民身份证(非永居),硕士学历。1997年9月至1999年11月,任上海比欧西气体有限公司产品经理;1999年11月至2003年7月任上海星杰克企业有限公司(后更名为“华特麦尔工具(上海)有限公司”,现名称“戈洛宝工具(上海)有限公司”)电动工具部总经理;2001年6月至2003年7月,任上海星杰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电动工具部总经理、董事;2003年7月至2004年5月,任芬兰Fiskars集团公司亚太采购中心总经理;2009年10月至2016年1月,任常州格力博工具技术研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4年6月至今,任格力博有限及格力博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寅直接持有公司3.7503%的股份,并通过Greenworks Holdings Limited、公司控股股东GLOBE HOLDINGS(HONG KONG) CO., LIMITED(以下简称“GHHK”)间接持有公司

52.5748%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56.3251%的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格力博

(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LAWRENCE LEE先生,1964年出生,英国国籍,硕士学历。1987年7月至1989年3月,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助理研究员;1989年4月至1992年9月,任伦敦政治经济学院合作研究员;1992年9月至1994年2月,任London Underground Limited内部审计师;1994年2月至1996年11月,任Waste Management International plc内部审计师;1997年1月至2001年7月,任 Exel Logistics (Korea)Ltd财务总监;2001年7月至2004年7月,任鹰牌控股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04年8月至2015年11月,历任卡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港股上市公司简称“卡森国际”,代码:00496.HK)首席财务官、执行董事、顾问;2007年10月至2009年12月,任SynutraInternational Inc(中文名称“圣元国际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2017年9月至2019年1月,任广东新劲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年3月至今,任Wison Engineering Services Co., Ltd.(中文名“惠生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16年2月至2021年3月,任美泰科技(青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年1月至今,任GHHK董事;2013年7月至今,历任格力博有限首席财务官、顾问,格力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LAWRENCE LEE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担任公司控股股东GHHK的董事。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庄建清先生,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89年7月至1993年4月,任南京化学工业公司工程师;1993年4月至2001年2月,任江苏特灵电制冷机有限公司品质总监兼质保工程师;2001年2月至2011年10月,任百得(苏州)科技有限公司执行总监;2011年10月至2015年8月,任浙江史密斯医学仪器有限公司运营与研发高级总监;2015年8月至2017年2月,任上海逸思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副总裁;2017年3月至今,历任格力博及格力博有限高级运营副总裁、副总经理,现任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庄建清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宋琼丽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2年6月至2005年8月,任海尔集团公司物流事业部会计主管;2005年8月至2006年3月,任青岛中达燕宝汽车销售有

限公司会计主管;2006年3月至今,任安德烈斯蒂尔动力工具(青岛)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4月至今,任格力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琼丽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宋琼丽女士受公司5%以上股东ZAMA CORPORATION LIMITED 委派担任公司董事。宋琼丽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独立董事简历

1、任海峙女士,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2年8月至今,历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2016年4月至2022年4月,任浙江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9月至今,任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3月至今,任上海观安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4月至今,任上海南方模式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8月至今,任江苏常荣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格力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任海峙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肖波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89年8月至1991年11月,任国营沙洲棉纺织厂(现名称“张家港市振丰棉纺织厂”)会计;1991年12月至1998年8月,任苏州天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1998年9月至2002年8月,任江苏竹辉律师事务所律师;2005年2月至2007年2月任,任上海市郑传本律师事务所律师;2007年2月至2010年1月,任上海泽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10年2月至2018年2月,任上海肖波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2012年9月至2018年10月,任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年12月至2014年10月,任宁波福尔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5月至2018年1月,任苏州新颖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年5月至2019年7月,任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5月至2020年5月,任苏州龙杰特种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苏州华之杰电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7月至2019年3月,任江苏荣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9年8月至今,任上海立润税务咨询有限公司监事;2015年6月至2021年6月,任苏州巨峰电气绝缘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7年3月至今,任上海侃拓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年3月至今,任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19年3月至今,任苏州国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格力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波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莫申江先生,1984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2012年12月至2016年7月,任中山大学岭南(大学)学院经济管理系助理教授;2016年8月至今,历任浙江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20年9月至今,任格力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莫申江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高乃新先生,196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89年7月至2000年4月,任国营山西冲压厂(国营第五四四九厂)技术员;2000年4月至2003年7月,任联翔机电(上海)有限公司工程师;2003年7月至2006年6月,任上海宏友工业有限公司工程师;2006年6月至2016年12月历任格力博有限工程部经理、技术总监、项目总监;2016年12月至2019年6月任博康电子厂长;2019年6月至今历任格力博有限及格力博技术总监、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乃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吴林冲先生,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7月至2006年11月,任常州雷利电器有限公司技术员;2006年11月至今,历任格力博有限及格力博技术员、技术经理、发电机组/空压机组/车业组业务经理、车业项目部项目经理、车业项目部副部长、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林冲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沈晓燕女士,1987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4年8月至2014年12月,DLA Piper(欧华)英国利兹分所律师助理;2014年12月至2017年10月,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2017年10月至2019年5月,任华住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法务经理;2019年5月至2020年8月,任ESRCayman Limited法务部法务经理;2020年9月至今,历任格力博高级法务经理、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晓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

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徐友涛先生,1981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4年5月至2006年1月南京汽车集团公司成本会计。2006年1月至2008年1月德司达(南京)染料有限公司高级成本会计。2008年1月至2011年8月常州高博能源有限公司成本主管。2011年8月至2022年10月森萨塔科技(常州)有限公司全球运营财务总监。2022年10月至今任格力博财务副总裁,现任财务总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友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王青女士,199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2017年7月至2020年4月,历任常州第六元素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信息披露负责人;2020年4月至今任格力博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青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从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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