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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认证: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3

证券代码:300579 证券简称:数字认证 公告编号:2023-006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20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送达至全体董事,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提前五日通知。

2、本次会议于2023年3月22日在公司16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严轶、独立董事张文亮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詹榜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核心人才,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高速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号)及《关于市管企业规范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国资发〔2021〕20号)等有关规定,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林雪焰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以监事会决议方式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序高效实施,明确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权限、实施流程、特殊情形处理、信息披露、财务会计与税收处理、监督管理等各项内容,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号)及《关于市管企业规范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国资发〔2021〕20号)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林雪焰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以监事会决议方式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

予方案>的议案》。为保障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序高效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国资考分〔2020〕178号)及《关于市管企业规范实施股权和分红激励工作的指导意见》(京国资发〔2021〕20号)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方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林雪焰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以监事会决议方式对本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更好地推进和实施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如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登记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8)授权董事会按照本激励计划及相关规定处理激励对象异动情形,如出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规定的异动情况,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定,并确定其处理方式;

(9)授权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剔除或更换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业绩考核对标企业样本;

(10)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届时有效的《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授权的公司内部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1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林雪焰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数字认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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