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要求,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勤勉尽责、谨慎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规范公司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现将2022年度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1年8月27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罗熊先生、岳殿民先生、王玉敏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在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内担任重要职务。
2022年11月23日,罗熊先生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已满六年,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辞职申请,请求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职务。辞职后,罗熊先生不再任职于公司。
202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傅万堂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选举傅万堂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董事会换届。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超过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独立董事兼职上市公司均未超过5家,保证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审慎地履行相关职责。
二、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 ||||
姓 名 | 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 (次) | 委托出席 (次) | 缺席 (次) |
岳殿民 | 10 | 10 | 0 | 0 |
王玉敏 | 10 | 10 | 0 | 0 |
傅万堂 | 1 | 1 | 0 | 0 |
罗 熊 | 9 | 9 | 0 | 0 |
2022年,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我们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任职的专门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相关会议。在会议召开前,认真查阅有关会议资料,就重点问题主动向公司问询,并与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进行深入沟通;在参与董事会的决策过程中,认真审议每项议案,积极参加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体利益,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
三、出席公司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姓名 | 应参加股东大会 次数 | 实际参加 次数 | 缺席 次数 |
岳殿民 | 4 | 4 | 0 |
王玉敏 | 4 | 4 | 0 |
傅万堂 | 0 | 0 | 0 |
罗 熊 | 4 | 4 | 0 |
四、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在认真了解公司2022年经营管理的基础上,发挥专业知识作用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聘任年审会计事务所、内控自我评价报告审核等相关事项均发表了独立、客观、专业的意见,维护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及股东的整
体利益,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的义务和职责。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事项 | 时间 | 独立董事意见 | 意见类型 |
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 | 2022年1月25日 | 1.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议案 | 2022年1月28日 | 1.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2. 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 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议案 | 2022年2月14日 | 1.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2. 关于公司董事提名方式及任职资格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董事长辞职 | 2022年3月2日 | 1. 独立董事对董事长辞职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议案 | 2022年3月16日 | 1. 关于计提2021年度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2. 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 对公司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4. 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5. 关于非独立董事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独立意见 6. 对《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7. 关于公司对参股子公司唐山曹妃甸冀东装备机械热加工有限公司增资的独立意见 8. 对公司2022年度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 |||
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 | 2022年5月31日 | 1. 独立董事关于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议案 | 2022年6月9日 | 1. 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 | 2022年8月24日 | 1.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中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 对公司《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 | 2022年12月9日 | 1. 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提名方式及任职资格的独立意见 2. 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3. 关于公司向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票据质押池
融资金融业务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五、专业委员会工作情况
作为公司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的召集人及成员,积极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资金部、法律合规部、董事会秘书室等进行沟通交流,及时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内控控制工作实施进度与效果等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认真参与决策公司的重大事项。
1.战略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1名。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所处的行业环境和市场形势,对公司的发展规划战略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指导和督促公司的投资管理、战略管理部门,做好公司战略的规划。2022年共召开会议1次,审议并通过了《对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有2名独立董事,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和主要职责,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机制、薪酬分配方案及其绩效评价进行审查,切实履行职责,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管理层的有效控制和监督,维护了全体股东和公司整体利益。2022年共召开会议1次,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非独立董事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的议案》。
3.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认
真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研究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对公司拟选董事候选人及拟聘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专业能力、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审核,确保公司稳定高效地完成董事会董事补选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工作,确保公司治理合法合规。2022年共召开会议2次,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的议案》《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4.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其中1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在定期报告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表,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商确定审计工作安排,确保了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2022年共召开会议5次,审议并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聘任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任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的议案》。
5.关联交易决策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决策委员会成员由3名独立董事组成,根据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决策委员会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查和监督,有效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2022年共召开会议4次,审议并
通过了《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租赁房屋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参股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开展票据质押池融资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向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六、检查工作
我们利用召开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时机,与公司经营层进行了沟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对公司业务开展、经营业绩、资源配置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向公司提出建议,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积极履职,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2年度,我们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相关义务,积极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本着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则,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使公司信息披露内容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完成信息披露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
2.对于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等重大关联交易事项,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出具关联交易事前认可书,确保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交易审议程序合法、规范,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3.及时掌握公司重要的风险事项及相关控制措施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积极督促公司内控体系的建设和落实,促使公司整体内部控制水平的提高。
4.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
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的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切实提高了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的能力。
八、其他工作
1.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3年度我们将继续秉承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坚决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在此,我们对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的积极配合和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岳殿民、王玉敏、傅万堂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