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发行的“芳源转债”自2023年3月2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公司现就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芳源股份”不能转股的风险,提示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85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6,42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64,200.00万元。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64,2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301号文同意,公司64,2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2年11月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芳源转债”,债券代码“118020”。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芳源转债”自2023年3月29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二、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参与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如可转债持有人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可转债持有人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芳源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2年9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董秘办
联系电话:0750-6290309
电子邮箱:fyhb@fangyuan-group.com
特此公告。
广东芳源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