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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高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3

证券简称:龙高股份 证券代码:605086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

LONGYAN KAOLIN CLAY CO., LTD.

中国·福建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目录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 2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3

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5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3年4月4日下午2时30分会议地点: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龙岩大道260号国资大厦10楼1001会议室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温能全先生见证律师: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律师

会议议程:

一、董事长主持会议,宣读会议出席情况,宣布会议开始。

二、公司董事会秘书宣读大会会议须知。

三、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听取如下议案:

1、《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

五、公司董事会秘书宣读现场表决办法(《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第6、7项),介绍现场计票人和现场监票人。

六、监票人代表、见证律师验票箱。

七、现场股东和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八、股东交流。

九、休会,工作人员统计现场表决票,将现场表决结果报送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汇总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十、复会,监票人代表宣布表决结果。

十一、见证律师宣读现场会议见证意见。

十二、主持人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十三、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精神,以及《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要求,为了维护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特制订本须知。

1、公司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职责。大会设工作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及服务等事宜。

2、为能及时、准确地统计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代表的持股总数,登记确认出席股东大会的各位股东或其代理人参会资格,股东参会登记日及召开会议日未通过电话、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得参加现场表决和发言。

3、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履行法定义务和遵守规则。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时,应在会议开始前的15分钟内向大会工作组登记,并填写发言申请表。股东大会秘书处将按股东发言登记时间先后,安排股东发言。

4、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姓名和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为了保证会议的高效率,每一股东发言应简洁明了,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不超过三分钟。股东违反前款规定的发言,主持人可以拒绝或者制止。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后统一进行回答。但与本次大

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5、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保荐代表人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本公司董事会和其他召集人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对于干扰股东大会、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将采取措施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会议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

6、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表决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7、现场股东或股东代表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票中每项议案下列明的“同意”“反对”和“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打“√”表示,多选或不选均视作无效票,作弃权处理。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

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鉴于公司原副董事长吕榕山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考察,并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提名林小敏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董事会已经充分了解林小敏先生的学历、工作经历、现任职务、社会兼职等情况,认为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选举。

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林小敏先生即当选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其任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四月四日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议案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小敏,男,197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国际商务师,1993年8月至1998年12月,任龙岩市对外贸易总公司职员;1998年12月至2005年12月,任龙岩市对外贸易总公司部门副经理;2007年11月至2010年5月,任龙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职员;2010年6月至2010年9月,任龙岩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职员;2010年9月至2011年1月,任龙岩工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部门经理;2011年1月至2012年7月任龙岩市华盛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7月至2013年11月任龙岩市华盛企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1月至2023年3月,任龙岩市龙盛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期间2013年11月至2014年7月兼任龙岩市华盛企业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2014年7月至2019年8月兼任龙岩市华盛企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7年12月至2021年7月,任龙岩高岭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林小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林小敏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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