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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杰电气: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无锡市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3

证券代码:300444 证券简称:双杰电气 公告编号:2023-011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无锡市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担保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双杰电气”);

2、被担保人:控股子公司无锡市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变压器”);

3、本次担保为无锡变压器拟向华夏银行无锡分行和江苏银行无锡扬名支行申请贷款,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额度的范围之内,非新增担保;

4、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审议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16,931.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6.41%。实际担保余额为33,578.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81%,且无逾期情形。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申请贷款及担保情况概述

因实际运营需要,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无锡变压器拟向华夏银行无锡分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人民币),拟向江苏银行无锡扬名支行申请贷款,贷款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1,000万元人民币),合计担保金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公司为本次无锡变压器申请贷款事项提供保

证担保。根据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无锡市电力变压器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无锡变压器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或其他机构申请借款授信,本金合计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壹年(具体授信日期、金额及担保期限等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公司为无锡变压器申请授信提供保证担保,同时无锡变压器的股东王佳美以其持有无锡变压器20%的股份为公司的上述保证提供质押反担保。

本次无锡变压器向华夏银行无锡分行和江苏银行无锡扬名支行申请贷款及公司为其提供的保证担保均在上述会议决议的有效范围之内,无需重新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与华夏银行无锡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

该最高债权额指最高主债权之融资额度余额,具有以下含义:

(1)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任一时点使用中尚未清偿的融资额度余额不超过上述限额,但在上述限额内,主合同债务人对已清偿的融资额度可申请循环使用;

(2)最高债权额权为主债权本金的最高限额,在本金不超过上述限额的前提下,由此而产生的利息、罚息、费用等所有应付款项,公司均同意承担担保责任。

2、保证方式

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期间

公司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不超过三年。

4、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与江苏银行无锡扬名支行拟签订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1、保证人: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1,000万元及其相应的利息、费用等。

4、保证范围: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银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5、保证期间: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6、保证书生效和终止

(1)本保证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本保证书自本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2)本保证书于主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全部清偿之日终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公司对外担保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公司已审议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16,931.1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6.41%。实际担保余额33,578.0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4.81%。

(二)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个人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7.74万元,及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01%。

(三)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和违规担保情形。

四、其他

此担保事项披露后,如果担保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会及时披露相应的进度

公告。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华夏银行无锡分行拟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以及与江苏银行无锡扬名支行拟签订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双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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