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应参加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兴园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4月8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均为自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即2022年4月8日至2023年4月7日。
鉴于上述股东大会决议与授权有效期即将届满,公司预计无法在股东大会决议与授权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宜,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后续工作持续、有效、顺利的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股东大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12个月。
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与授权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不作调整,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的其他授权范围和内容保持不变。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诺禾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