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建立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的薪酬管理制
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制定本方案。第二条 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报股东大会批准实施。第三条 本方案适用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基本年薪和津贴第四条 基本年薪
董事长、总经理120万元(含税,下同)副董事长108万元董事、常务副总、总工程师72万元其他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监事会主席60万元注:如有兼职,按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一项。第五条 年度津贴
独立董事18万元,其他监事 9万元
第三章 绩效奖励的确定
第六条 绩效考核的对象包括:董事、监事会主席、高管人员第七条 总体绩效奖励=当年净利润×1%+新增净利润×10%
其中:
1、新增净利润=当年实际净利润-上三个年度平均净利润;
2、新增净利润、当年净利润为负时按“0”计算;
3、总体绩效奖励不大于公司当年净利润的 7%,且最低为“0”。
4、当年实际发放总体绩效奖励不超过总体基本年薪的3倍,超出部分作为留存,用于以后年度奖励或其它形式的奖励。第八条 考核对象分配系数及预留绩效奖励
1、考核对象分配系数如下:
董事长:3.0总经理:2.6副董事长:2.4董事、常务副总、总工程师 2.0监事会主席、董事会秘书、其他副总经理:1.6
2、预留绩效奖励:
预留总体绩效奖励的15%,作为高管等人员及其他优秀管理人员的特别贡献奖励基金。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其进行分配,分配结果应向全体董事成员通报。
第四章 实际绩效奖励的分配第九条 实际绩效奖励在总体绩效奖励的基础上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进一步考
核。第十条 个人绩效奖励分配
可用于个人绩效奖励分配的奖金总额=总体绩效奖励-预留绩效奖励
个人绩效奖励=个人最终总得分?基础年薪+
(奖金总额?Σ个人最终得分?基础年薪)?个人最终得分
Σ个人最终得分
个人最终得分=个人业绩考评分数*个人系数
个人业绩考评分数在每个年度结束后,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公司高管考评
办法评定。
第五章 基本年薪与绩效奖励的发放
第十一条 基本年薪折算成月度基薪:月度基薪=基本年薪/12,每月以工资形式全
额发放。第十二条 每个考核年度结束后,根据考核制度对高管进行考核并计算其考评系数,
最后确定个人实际绩效奖励。
第六章 附则第十三条 本方案自2023年起实行。第十四条 本方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