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拟审议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公司已向我们提供了本议案的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已征得我们的事先认可。经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有关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交易预计有利于公司业务需要,是日常经营所需的正常交易,有利于实现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梁丽娟、叶丽君、陈晓岚
2023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