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3-071证券代码:836961 证券简称:西磁科技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印鉴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印鉴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本制度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实施。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印鉴管理制度(北交所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印章使用的合法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公司合同专用章、公司财务专用章等。
第二章 印章的领取和保管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七)未发现审批人越权审批,印章保管员拒绝用印的。
(八)未妥善保管用印留存资料,导致资料灭失的。
(九)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条 印章保管员印章持有情况纳入员工离职时移交工作的一部分。印章保管员离职时,须办理分管印章的移交手续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第五章 附则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生效。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宁波西磁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