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3月22日
2.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长寿区化中大道7号康普化学,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潜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8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4,795,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7925%。其中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0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因公司完成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更,由7,439.25万元变更为9,164.25万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管理需要,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核准登记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4,795,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本议案涉及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提供资产抵押的议案 》
1.议案内容: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所需,拟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重庆分行”)申请人民币7,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3年(最终授信期限以浦发银行重庆分行的审批为准)。本次授信额度申请拟以公司自有的土地及建筑物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邹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54,795,3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
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何煦、李俊波
(三)结论性意见
锦天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一)《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重庆康普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