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与公司相关管理层人员进行了询问和沟通后,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经核查,本次会议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条件,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
2、公司董事会此次对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3、我们同意聘任符葵先生、张婷婷女士为公司副总裁;吴钟标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黄尔威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敏先生为公司总裁助理。
二、《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1、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事项的投资期限、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公司是在确保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的保本型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有利于控制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365天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独立董事:林光明、欧阳凌、唐跃军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