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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科技:关于续租房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3

证券代码:603083 证券简称:剑桥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30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租房屋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上海神舟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舟新能源”)继续租赁上海市闵行区江月路505号B幢房屋(以下简称“标的房屋一”)作为办公、研发和生产场地。

? 公司全资子公司CAMBRIDGE INDUSTRIES USA INC.(以下简称“CIG美国”)拟向SANTA CLARA SQUARE OFFICE 2B LLC(以下简称“SCS”)继续租赁位于加利福尼亚州圣克拉拉市奥古斯丁大道2445号的部分房屋(以下简称“标的房屋二”)作为办公和研发场地。

? 上述两项交易均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两项交易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标的房屋一

公司与神舟新能源(以下简称“双方”)于2014年11月14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公司向神舟新能源租赁上海市闵行区江月路505号B幢房屋作为办公、研发和生产场地,租赁期限为10年(自2014年11月20日起至2024年11月19日止)。

鉴于《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已不足两年,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持续正常开展,经双方友好协商,拟签订《房屋续租协议》。双方同意在原《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满后,公司继续向神舟新能源租赁标的房屋,租赁期限为1至2年(自2024年11月20日起至不晚于2026年11月19日止)。

(二)标的房屋二

CIG美国与SCS DEVELOPMENT JV LLC于2016年5月13日签订了《租赁合同》,自2017年6月1日起租,租期89个月。CIG美国拟与原出租方子公司SCS签署《补充协议》,继续租赁位于加利福尼亚州圣克拉拉市奥古斯丁大道2445号的部分房屋(含6楼全部区域及5楼约24,000平方英尺,共计61,457平方英尺)作为办公和研发场地,租赁期限至2031年10月31日。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神舟新能源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上海神舟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6年1月20日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江月路505号

5、法定代表人:陆文斌

6、注册资本:人民币129,132.00万元整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通讯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开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市场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SCS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SANTA CLARA SQUARE OFFICE 2B LLC

2、成立时间:2017年5月18日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550 NEWPORT CENTER DR, NEWPORT BEACH, 92660,UNITED STATES

(三)神舟新能源、SCS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无关联关系。

(四)神舟新能源、SCS最近五年来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三、标的房屋情况及拟签订协议主要条款

(一)标的房屋一情况

1、标的房屋坐落:上海市闵行区江月路505号B幢;

2、标的房屋类型:砖混结构;

3、建筑面积:33,040.98平方米;

4、权属所有人:上海神舟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5、房地产权证:沪(2021)闵字不动产权第030165号

6、标的房屋一目前状态为已设置抵押给上海航天电子通讯设备研究所,抵押期限至2025年10月。神舟新能源系上海航天电子通讯设备研究所的全资子公司。上海航天电子通讯设备研究所于2023年3月16日向本公司出具了《关于不处置抵押房产的承诺函》,承诺在抵押期间内,不对标的房屋一进行处置,包括出售、租赁、转租等,并同意神舟新能源自主与本公司洽谈,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与本公司续签《房屋租赁合同》。此外,标的房屋产权清晰,不存在纠纷或者潜在纠纷,未设定其他任何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被行政或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措施。

7、经双方协商,本次续租标的房屋一的租金标准仍沿用原《房屋租赁合同》确定的租金计算方法。

根据原《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单价,预计续租期间公司需承担的租金合计人民币4,860.3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起始日期截止日期租赁面积(平方米)应付租金(元)
2024年11月20日2025年11月19日33,040.9824,301,924.50
2025年11月20日2026年11月19日33,040.9824,301,924.50

8、协议主要条款

(1)租赁期限:第一阶段为:自2024年11月20日至2025年11月19日止,租期为期一年。第一阶段届满前6个月,如公司书面向神舟新能源发出续租通知书或正式邮件的,则自动续租,即第二阶段,租期以公司发出的续租通知书里写明的时间(不超过一年)为准;否则,双方租赁关系自第一阶段期限届满时终止。

(2)租赁价格:租赁单价为原《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单价;标的房屋内电费由公司全部承担(扣除神舟新能源食堂用电部分)。公司承诺服从神舟新能源的园区保密管理要求。其他条款,仍按原《房屋租赁合同》执行并保持不变。

本续租协议是原《房屋租赁合同》不可分割部分,与原《房屋租赁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标的房屋二情况

1、标的房屋坐落:加利福尼亚州圣克拉拉市奥古斯丁大道2445号

2、标的房屋类型:办公楼

3、使用面积:61,457平方英尺

4、权属所有人:Irvine Company

5、标的房屋目前状态为公司在用。

6、标的房屋二在续租期间约定的全部租金为2,810.67万美元(按中国人民银行2023年3月21日公布的美元兑人民币中间价6.8763换算为19,327.01万元人民币)。

四、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标的房屋一坐落于上海市闵行区浦江镇,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其本身为公司在用厂房,设施配备齐全。标的房屋二位于美国硅谷中心,临近公司现有和潜在客户办公地。公司续租上述两处标的房屋,有利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持续正常开展。

五、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租房屋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续租上述两处标的房屋,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实施与本次续租房屋相关的各项事宜。

特此公告。

上海剑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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