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422 公司简称:昆药集团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钟祥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学炳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实际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本预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因存在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8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61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66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89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90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91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刊物公开披露公司文件及公告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昆药集团、昆药、公司、昆明制药 | 指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华润三九 | 指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华润 | 指 | 中国华润有限公司,华润三九的实际控制人 |
华润医药控股 | 指 | 华润医药控股有限公司,华润三九的控股股东 |
华立医药 | 指 |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华立集团 | 指 |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立医药的控股股东 |
健民集团 | 指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安永华明 | 指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昆中药 | 指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贝克诺顿 | 指 | 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 |
贝克诺顿(浙江) | 指 | 贝克诺顿(浙江)制药有限公司 |
血塞通药业 | 指 | 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昆药商业 | 指 |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
版纳药业 | 指 | 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武陵山制药 | 指 | 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 |
华方科泰 | 指 | 北京华方科泰医药有限公司 |
湘西华方 | 指 | 湘西华方制药有限公司 |
马金铺 | 指 | 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呈贡区马金铺的新城高新技术产业基地 |
GMP | 指 |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
BE | 指 | 药物生物等效性试验 |
PQ | 指 | 生产预认证 |
OTC | 指 | 非处方药 |
MAH | 指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
GVP | 指 | 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昆药集团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KPC Pharmaceuticals,Inc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KPC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钟祥刚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梦珣 | 董雨 |
联系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医路166号 | 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医路166号 |
电话 | 0871-68324311 | 0871-68324311 |
传真 | 0871-68324267 | 0871-68324267 |
电子信箱 | irm.kpc@kpc.com.cn | irm.kpc@kpc.com.cn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医路166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
公司办公地址 | 云南省昆明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医路166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650106 |
公司网址 | www.kpc.com.cn |
电子信箱 | irm.kpc@kpc.com.cn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昆药集团 | 600422 | 昆明制药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谢枫、易奥林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营业收入 | 8,282,063,456.45 | 8,253,532,504.48 | 0.35 | 7,717,086,935.99 |
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83,183,590.47 | 507,667,600.47 | -24.52 | 456,856,228.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51,109,809.44 | 279,548,767.66 | -10.17 | 329,390,371.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 253,895,474.83 | 251,628,491.48 | 0.90 | 409,939,216.42 |
金流量净额 | ||||
2022年末 | 2021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0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983,023,495.62 | 4,783,336,322.29 | 4.17 | 4,450,662,333.77 |
总资产 | 9,431,958,219.84 | 8,892,918,546.89 | 6.06 | 8,212,635,543.00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2年 | 2021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0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0.67 | -23.88 | 0.6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0.67 | -23.88 | 0.6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37 | -10.81 | 0.4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7.89 | 11.00 | 减少3.11个百分点 | 10.6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17 | 6.05 | 减少0.88个百分点 | 7.77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2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2,363,634,180.52 | 1,863,876,128.64 | 1,965,214,098.69 | 2,089,339,048.6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14,466,974.91 | 102,136,012.08 | 156,080,009.98 | 10,500,593.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106,286,194.55 | 38,126,828.84 | 115,222,356.60 | -8,525,570.5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1,227,190.03 | 83,605,086.42 | 142,367,405.01 | 369,150,173.43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2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1年金额 | 2020年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4,462,674.53 | 127,433,351.62 | 51,288,583.0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8,687,005.17 | 115,947,259.71 | 75,612,624.2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7,534,850.81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1,603,886.38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 |
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708,755.22 | -2,341,995.66 | -106,771.36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959,187.94 | 28,970,984.19 | 21,622,122.4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3,163,121.08 | 41,818,486.48 | 22,124,853.6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698,061.12 | 72,280.57 | 429,733.30 | |
合计 | 132,073,781.03 | 228,118,832.81 | 127,465,857.67 |
本集团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执行。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0,501,871.00 | 319,401,618.08 | 158,899,747.08 | 8,364,768.28 |
应收款项融资 | 46,089,455.17 | 46,089,455.1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7,891,617.00 | 77,450,350.97 | -10,441,266.03 | 418,812.0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58,580,029.41 | 219,187,275.18 | 60,607,245.77 | 11,271,686.66 |
合计 | 406,973,517.41 | 662,128,699.40 | 255,155,181.99 | 20,055,266.94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概述 2022年,受乌克兰危机、大国博弈等因素推动,各国经济不同程度受“通胀潮”扰动。为应对来势汹汹的全球通胀冲击,高通胀经济体纷纷采取包括提高利率水平在内的政策措施遏制通胀。通胀应对又进一步抑制了消费和投资需求,加大经济增速下行压力,全球金融市场、外汇市场波动加剧,世界经济在“全球胀”中持续下行。面对诸多超预期因素的影响和冲击,国内经济顶住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凭借强大韧劲和旺盛活力,在持重缓进中迎来“中国稳”。随着四季度稳增长政策集中发力、相关政策全面优化落地,内需指标开始回暖,商品零售迅速修复,消费作为“内循环”引擎提升空间较大,中国经济的常态回归较预期更早、更扎实。
医药行业领域,政策端,产业向上的确定性明确,供、需、支付三方政策具备延续性,且不断调整和完善,合力推动产业深度蜕变向高端进化。《“十四五”医药工业发展规划》等重要政
策出台,为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搭建政策框架。国务院、国家药监局、医保局、卫健委等相关部委陆续发布多项政策,全方位推动和鼓励国产替代、真创新、国际化,产业创新质量更高、研发生态更优。集采和医保谈判常态化,引导行业在重塑市场格局、压缩利润空间的同时,进一步推动国产药品转向以品质、价格和临床效果为导向,促使企业在研发、品种、产能、供应链上合理规划、模式优化、迭代创新,实现低成本竞争优势同时,推动企业实现创新升级。需求端,深度老龄化带来包括慢性疾病及肿瘤等治疗领域用药需求,叠加健康需求提升及消费医疗的持续升级,为行业整体需求及结构变化改善带来增量空间。中医药细分领域,国家政策持续出台,支持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发展,并为十四五中药行业健康发展奠定基础;各级政府、各部门对中医药工作支持力度空前,社会各界对中医药在疾病“防治康”各阶段所发挥的独特优势认可度明显提升,中医药传承与创新展现前所未有的新气象,中医药产业迎来历史性的发展战略机遇。与此同时,在老龄化加深及大众健康意识提升等多重因素下,中药兼具医疗及消费属性,需求端渗透率及黏性持续提升,中药消费品市场增长空间广阔;受带量采购、医保控费等政策挤压,中药消费品主渠道竞争日趋激烈,在此背景下,渠道管理完善、品牌延展好、产品体系迭代能力强的品牌中药企业将具备更强的竞争优势。
2022年5月,华立医药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立集团与华润三九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其所持有的公司合计约2.12亿股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28%)转让给华润三九;12月30日,双方就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完成过户登记手续;2023年1月19日,随着公司董、监事会改组工作圆满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华润三九,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公司正式成为华润三九旗下成员企业。面对行业产业格局的持续变迁及新老股东更替的关键变化,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凝心聚力、抢抓机遇、咬定目标、靶向发力,持续抓重点、攻难点、出亮点,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蓄势增能。公司坚持以品牌力、产品力、渠道力和创新力巩固和构建细分赛道的护城河和竞争壁垒,激发内生动力、汇聚增长合力,实现慢病管理和精品国药两大平台的稳健增长;依托在植物药领域所建构的赛道优势和网络布局,挖掘三七、青蒿等植物资源在产业链布局上的价值最大化,推动公司昆药健康、海外板块不断实现迭代升级和自我超越,为公司新业务板块打造积蓄新势能。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28,206.35万元,同比增长0.35%。
(一)慢病管理、精品国药双平台驭变图强,巩固优势、从新出发
面对集采常态化、消费健康化、人口老龄化的发展新趋势,公司聚焦“大品种-大品牌-大品类”战略关键点,以商业化能力建构为核心,以数智化平台搭建为抓手,以多维模式升级为驱动,以品牌塑造提升为突破,着力打造以“昆药血塞通”系列产品为核心的慢病管理平台和以“昆中药1381”系列精品国药为核心的健康消费平台的核心竞争力。
“强学术+强品牌”深度赋能,“昆药血塞通”加速构建慢病管理平台:聚焦“中风防治”这一重要慢病市场,持续树立品牌专业标杆,下沉市场资源配置,搭建以中风防治为核心的心脑血管慢病管理生态圈,致力将昆药血塞通打造为中风防治领域专业品牌。公司持续探索基层医疗FBBC模式(“F”即上游药品生产企业,“B”即医药流通企业,第二个“B”即终端药店和诊所,“C”即消费者)以承接处方药下沉,借助DDI(渠道数据自动采集)直连等数字化手段助力营销模式升级,加强非医保品种销售渠道的挖掘和建设,通过多维探索模式升级驱动销售增长。报告期内,面对国家对中成药集采“扩圈”趋势,公司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参与策略、积极参与省际联盟集采,注射用血塞通(冻干)在以湖北、广东、北京牵头的省际联盟集采中连下数城。公司紧抓注射用血塞通(冻干)集采联盟中标契机,积极推进中标省份执标,较快速提升产品在相关市场占有率。在守住基本盘的基础上,公司以注射用血塞通(冻干)等药品被纳入医保药品支付试点品种范围为突破口,以相对具备竞争优势的品规产品亮剑争锋打头阵,积极推动纳入产品在各省的解限落地执行,为增量盘稳步提速奠定基础。报告期内,注射用血塞通(冻干)同比增长72.64%。与此同时,公司努力克服部分血塞通口服剂产品未参与部分省际联盟集采等因素影响,一方面,以
“自营+招商”模式,持续提升终端掌控与医院开发能力,并充分发挥血塞通软胶囊与血塞通滴丸的渠道组合优势,尽可能保持院内市场销售平稳度过集采 “阵痛期”。另一方面,继续大力开拓院外市场,“学术赋能+品牌打造”双管齐下,坚持专业和学术赋能大零售,增加渠道对产品的价值认同;深刻洞察消费者需求,增加消费者对产品的消费黏度。报告期内,昆药血塞通系列口服产品同比下滑15.60%。“老字号+大单品”破冰出圈,“昆中药1381”稳步打造精品国药平台:“昆中药1381”借助悠久深厚的中医药文化积淀和老号品牌势能,聚焦参苓健脾胃颗粒、舒肝颗粒、香砂平胃颗粒三大黄金单品,全力打造中国老字号一线品牌。报告期内,行业发声、品牌打造,高曝光、高流量、高渗透,提升中药老字号品牌价值。线上,推进以消费者为核心的媒体传播,多个媒体渠道设立营销话题,传递品牌理念,扩大品牌曝光度。线下,以“每餐一包,四季健脾胃”的形象成为话题单品,通过《昆中药补脾白皮书》、补脾演说家等项目在公众中进行脾胃健康科普教育,全域持续积累消费者规模,加深消费群体的品牌忠诚度,为“昆中药1381”品牌成长带来“新势力”。携手荣华、万民、一心堂、健之佳、神威大药房等大连锁药店,实现参苓健脾胃颗粒梯媒广告高覆盖广投放。参苓健脾胃颗粒品牌渗透率从2019年-2022年持续上涨至3倍。国博参展、人才培养,多渠道、多模式、多维度,实现中药老字号文化价值。昆中药应邀参加由中国国家博物馆、国家中医药博物馆主办的 “智慧之光——中医药文化展” 。作为应邀的8家中药老字号企业之一,昆中药以扎根红土、云药传承为主线,致力于讲好中医药故事、传承好中医药文化精髓,擦亮“老字号”金字招牌。同时,围绕行业人才培养、中医药传统文化传承的需求,联合各大连锁共同打造首席店面运营官,我是小中医系列活动课程。赋能门店运营,推广中医药文化传播。携手连锁、抢滩电商,广渠道、广覆盖、广触达,提升中药老字号渠道价值。抢占战略高地、聚焦区域龙头,抢滩线上电商,昆中药持续加大对以参苓健脾胃颗粒、舒肝颗粒为主的精品国药的市场推广与品牌打造,加速销售渠道的开拓与覆盖,实现品牌影响力与产品触达力双提升。先后与一心堂、健之佳、老百姓、大参林、高济医疗、益丰、漱玉平民等连锁终端签订参苓健脾胃颗粒战略合作协议,携手各大连锁药店,通过品牌出圈、营销跨界、终端场景等八大增量驱动OTC快消化营销,实现线上线下、渠道内外联动赋能,全面构建“昆中药1381”渠道力。爆品打造、管线补充,多品种、多品类、多品规,重塑中药老字号产品价值。在重点聚焦参苓健脾胃颗粒、舒肝颗粒、香砂平胃颗粒等核心品种打造的同时,持续培育清肺化痰丸、金花消痤丸、口咽清丸等在内的潜力品种和特色品种,并取得安宫牛黄丸、板蓝根颗粒等产品上市许可批件,从品类、规模等不同维度构建产品梯队。报告期内,昆中药营收、利润再创历史新高,实现营业收入131,909.55万元,同比增长8.80%,实现净利润14,232.92万元,同比增长57.50%;参苓健脾胃颗粒、舒肝颗粒、香砂平胃颗粒、清肺化痰丸、金花消痤丸分别同比增长22.66%、
20.90%、29.22%、19.44%、60.21%。
(二)昆药健康、海外板块新业务以变促进,厚积薄发、蓄力前行 多点突破、多点开花,昆药健康跑出加速度。2022年度,渠道拓展、单品打造、研发提速多频共振,驱动昆药健康在迭代升级中完成加速跑,销售规模突破2亿元,同比增长104%。多渠道拓展,新零售突破。2022年, K昆药/KPC京东自营双入驻, 3000家线下便利超市系列产品上架,覆盖昆明80%的终端,线上线下双平台发力;昆药三七牙膏分别与辛选基地、云南抖音直播基地达成战略合作,直播攻坚战再下一城。昆药KPC首家自有品牌新零售样板店——KPC昆药科技美肤馆正式落地杭州西嘉广场,标志着昆药健康进入了用户粘度更高、价值更突出的“皮肤管理”新赛道。打造明星单品,布局品牌矩阵。昆药健康围绕核心植物资源在大健康产业链上精耕细作,以大单品为核心进行产品连带和品类升级形成产品线,并基于不同赛道、细分消费者需求布局品牌矩阵,形成以KPC为核心品牌的功效护肤产品群、以K昆药为核心品牌的口腔护理产品群和以云昆为核心品牌的保健养生产品群。研发升级,创新提速。昆药健康坚守长期主义,
逐步探索从渠道营销向研发布局的跨越,搭建符合业务发展的研发体系。2022年与华西医院、华西口腔医院、重庆中医院、北京大学附属医院、中国科学院昆明植物研究所等权威专业机构及相关权威专家医研共创,布局研发;与珀莱雅、诺斯贝尔、膜法世家、香港彭氏集团等行业知名企业共同开展多个研发项目,构筑昆药健康未来发展的技术支撑和竞争壁垒。 多措并举、多管齐下,海外板块拼出新精彩。面对严峻多变的国际局势,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推动产业全球化布局,提升国际竞争力。PQ(生产预认证)认证有序推进。2022年科泰复12片BE获得世卫认可,GMP(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整改完成,MAH(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及GVP(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体系建设完成。招投标、销售推广进展顺利。2022年,获得联合国国际招投标项目,在国际招投标项目上有了新的拓展,为公司产品进入国际公立采购市场积累了宝贵经验。加大产品海外渠道的销售推广力度,带动抗疟药、植物药海外销量稳步提升。其中,在2022年“世界疟疾日”布展及公益骑行在线上推广覆盖30万医护工作者;越南开展多场全国性学术会议,针剂销售同比增长150%;蒙古国植物药学术推广及患者认可度提升,总体销售同比增长114%。对外援助屡结硕果:2022年,参与国家对外援助物资紧急项目7个,参与云南省政府援周边国家物资项目2个。
(三)研发创新、循证医学多渠道变中突破,齐头并进、布局长远 聚焦核心治疗领域,研发创新持续蓄力。创新药物临床试验顺利推进:自主研发的适用于缺血性脑卒中的中药/天然药物1类新药KYAZ01-2011-020已完成I期临床研究,正式进入II期临床研究。适用于异柠檬酸脱氢酶-1(IDH1)基因突变的1类创新药KYAH01-2016-079继续推进I期临床研究,病例继续入组中。与中国中医科学院(屠呦呦团队)合作的、适用于治疗自体免疫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SLE)的KYAH02-2016-078的II期临床试验已完成数据清理,质控和总结报告修订定稿中。一致性评价项目有新进展:精神类用药化学注射剂一致性评价项目KYAH06-2018-094已提交申报,是国内同品种首家申报。二次开发项目获突破:协助子公司武陵山在产抗疟药原料工艺改进的二次开发项目KYAH07-2014-071喜获批准;降血脂药KYEH11-2021-167获准恢复生产;原治疗麻风药后发现为罕见病线状IgA大疱性皮病唯一特效药的项目KYAD13-2022-189P2获准恢复生产,为寻药无门的患者提供了用药可能;血塞通软胶囊用于缺血性脑卒中的药物经济学评价顺利结题多个新立项项目正式启动。产品引进再获佳绩:子公司昆中药获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准签发的安宫牛黄丸《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成为安宫牛黄丸的上市许可持有人,将进一步丰富昆中药精品国药产品管线。持续进行产品循证医学研究,以学术力助推产品品牌质量建设。公司加快产品循证医学研究,打造产品临床疗效、质量标杆。核心产品临床疗效再添新证据。(1)血塞通软胶囊:与北京大学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合作开展的“血塞通软胶囊用于缺血性脑卒中二级预防的临床价值与医疗资源使用分析项目结题会”成功召开,研究结果表明血塞通软胶囊在脑卒中二级预防中具有明确的经济性优势,并肯定了血塞通软胶囊的研究成果具有创新性和实用性。同时,APM(Annals Of Palliative Medicine)最新Meta分析文章表明昆药血塞通软胶囊对缺血性脑卒中患者预后安全有效。(2)天麻素注射液:《Biomedicine & Pharmacotherapy》(影响因子7.419)发布天麻素研究成果,研究揭示了天麻素可广泛用于各类前庭疾病患者的治疗,改善前庭运动功能障碍。 (3)舒肝颗粒:“舒肝颗粒治疗混合性焦虑抑郁障碍(mixed anxiety-depressive disorder,MADD)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多中心临床研究”发表在国际期刊《Journal ofEthnopharmacology》,证明了舒肝颗粒对混合性焦虑抑郁障碍治疗效果明显,这是首个在中国甚至世界上进行MADD治疗的随机对照的多中心临床试验。国际知名学术期刊CNS Neuroscience& Therapeutics(中枢神经系统神经科学与治疗,影响因子7.035)刊登了舒肝颗粒通过改变肠道菌群微生物和代谢产物改善PI3K/Akt/mTOR通路蛋白磷酸化抑制海马炎症,为舒肝颗粒抗抑郁明确了靶点和药理机制。多产品入选2022年版《临床路径释义》。《脑梗死临床路径释义》推
荐血塞通制剂,《脑梗死恢复期康复临床路径释义》推荐灯银脑通胶囊,《突发性耳聋临床路径释义》推荐使用天麻素,麻芩止咳糖浆进入《儿童祛痰止咳治疗专家共识》,舒肝颗粒纳入中国中医心身医学2022学术年会的《中成药治疗抑郁障碍临床应用指南》。
(四)营销平台、质量体系多板块以新应变,提质增效、焕新赋能
营销架构整合加快。公司围绕“一个昆药”、“一个标准”、“一种语言”、“一种管理文化”的数字化目标,整合集团本部、昆中药、贝克诺顿三大营销团队。报告期内,公司成立昆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整合营销团队,共享后台资源,提升企业运作效率,数字化重构企业价值链,全方位赋能公司变革升级。公司持续通过业务前台改革带动中、后台团队整合;持续推进统一数据口径、统一评价标准、统一沟通语言的目标工作;打造“品牌集群”、“产品集群”、“车间集群”、“事业部集群”、“平台集群”等模块集群;实现数字信息透明化、公开化、数据动态化,促进集团内资源共享、工作协同,制造效率、人均效率、整体效率提升。
质量体系规范加紧。公司围绕“国际标准,全球信赖”的质量管理理念,以卓越绩效为引领,持续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将质量管理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一个环节。以质量管理体系为支撑,综合运用目标管理、预防、监测、评估、内控、改善六大系统,贯穿总部/子公司/基层单位三层级,质量管理体系总体上健康运行,有效地保障了集团各领域产品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障企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公司持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形成覆盖产品、服务及上下游供应商的质量管理系统;对主要子公司进行了GMP审计,公司内部的部门/分厂进行了16次质量审计;保证质量体系持续合规的同时持续进行质量提升。公司基于药品安全性特征持续开展药物警戒活动,2022年,公司药物警戒体系由云南省药品评价中心推荐,获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发文表扬。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业务领域覆盖医药全产业链,核心业务涵盖药物研发、生产及销售、医药流通及大健康产业等领域。
(一)中医药行业迎来支持政策落地爆发期,中医药战略地位跃上新高度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中医药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并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国务院、国家药监局、医保局陆续出台系列政策,从中药研发创新、行业标准化、医疗服务、医保支付等方面加强高位谋划与指导,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推动中医药产业健康长远发展。2022年以来中医药主要支持政策汇总:
发布时间 | 发布单位 | 政策/事件名称 | 主要内容 |
2022-3 | 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的通知》 | 到2025年,中医药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政策和体系进一步完善,统筹考虑医疗、科研、产业、教育、文化、国际合作等中医药发展重点领域,共提出十个方面重点任务,及15项主要发展指标。 |
2022-3 | 国家中医药局 | 《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 | 明确实现“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日常疾病在基层解决”提供中医药保障。 |
2022-5 | 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 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开展医疗、医保、医药联动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 |
2022-6 |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 《关于加强新时达中医药人才工作的意见》 | 明确到2025年,实现全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配备中医医师。 |
2023-1 | 国家药监局 |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药科学监管促进中药传承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 | 要求加强中药材质量管理,强化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监管,优化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管理,同时完善中药审评审批机制,重视中药上市后管理,提升中药标准管理水平,加大中药安全监管力度,推进中药监管全球化合作。 |
2023-1 | 国家医疗保障局 |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 | 新版医保目录内药品总数达2,967种,包括1,586种西药和1381种中成药,中成药的占比持续提升。本次医保目录调整,部分中成药的使用限制得到调整,新版目录对于药品支付的限制性有所缓和。 |
2023-2 | 国务院办公厅 | 《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 | 方案从十个方向(包括总体要求、中医药健康服务高质量发展工程、中西医协同推进工程、中医药传承创新和现代化工程、中医药特色人才培养工程、中药质量提升及产业促进工程、中医药文化弘扬工程、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点工程、相应保障措施)提出实施细则,整体方案建设目标确切、建设任务清晰、配套措施完善、部分分工明确。 |
(二)中成药集采从试点走向全国,中药行业市场面临新格局 中成药集采常态化,降价相对温和。2021年9月25日,湖北省医保局牵头的《中成药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公告(第 1 号)》发布,涉及临床用量大、金额高、生产企业较多的中成药,共分为17组,76个品种。2022年中药集采持续落地,从湖北等19省联盟、广东等6省联盟、北京市和山东省中成药集中带量谈判采购拟中选/备选结果来看,中药集采平均降幅温和,独家品种及市场竞争不足的非独家品种受益明显。2022年9月份《全国中成药联盟采购公告(2022年第1号)》发布,30个省级行政单位参与其中,拉开了中成药全国集采的序幕,中成药集采在试点走向全国的过程中逐渐成熟化、流程化。
(三)医保免疫叠加需求提升,中药OTC迎来扩容新机遇
随着人们自我药疗能力增强以及第二销售终端扩容,中药OTC规模也在稳步扩大。 一方面,国家在医疗市场出台的“零差率”政策,进一步推动处方外流。随着“处方外流”和“医药分开”落地,药品销售预计逐步流向院外市场,零售市场具有扩容机会。另一方面,随着中药集采成熟化、常态化,部分具备品牌优势、不单独依赖院内市场的中药产品转而开拓院外市场,也将带动中药OTC品类的增长。随着民众健康消费意识提升,具有健康消费属性的自我药疗产品有望持续增长,受益于线上渠道及中成药品牌效应的持续焕新迭代,中成药 OTC 健康管理品类占比实现稳步提升,这也将为具有品牌延展、渠道扩张、定价能力强的品牌中药企业带来更多发展机遇。
(四)中医药创新体系不断完善,中药创新研发进入新时代
随着监管法规体系的进一步完善,现代制药科学与传统中医药理论的有机融合,未来多元化、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中药临床疗效评价体系将逐步构建,推动中药产业的蓬勃发展。中药作为我国传统医学瑰宝,政策鼓励中药创新,市场需求增量,中药创新活力和潜能不断释放。与此同时,医保谈判作为中成药放量的重要催化剂,衔接了中药新药研发和商业化的重要一环。中药创新政策频出、审批时间缩短,推动中药创新步伐加快,中药创新药开始迎来爆发期。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公司依托72年的药物研发传统、植物药研发实力以及全球化布局的营销网络,秉承“绿色昆药、福祉社会”的企业使命,持续推进昆药血塞通和“昆中药1381”精品国药两大系列产品的盈利增长,坚持以品牌力、产品力、渠道力和创新力持续巩固和构建细分赛道的护城河和竞争壁垒,为公司中长期稳健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一)医药制造工业
公司依托昆药、昆中药、贝克诺顿、贝克诺顿(浙江)、血塞通药业、版纳药业、武陵山制药七大国家GMP标准的现代化医药生产平台,拥有粉针剂、注射剂、胶囊剂、片剂、颗粒剂、丸剂、散剂等全剂型智能化生产线,公司共有产品批准文号600余张,是全国独具特色的天然植物药研发、生产、营销一体化企业。公司产品涵盖心脑血管、骨科、抗疟疾及脾胃类、妇科(身心)类等治疗领域,核心产品包括昆药血塞通系列、蒿甲醚系列、参苓健脾胃颗粒、舒肝颗粒、香砂平胃颗粒、玻璃酸钠注射液、阿法骨化醇软胶囊、草乌甲素软胶囊等。公司多个核心产品市场份额多年占领中国市场优势地位。 营销模式:公司依托品类丰富且独具竞争优势的产品群,强化昆药血塞通和“昆中药1381”品牌优势;持续推动营销模式转型升级,已建立起兼具医药专业背景与医药营销经营的专业学术团队,打造全渠道、全终端、多模式的营销模式,全面覆盖等级医院、零售药店、基层医疗机构等全类别终端,积极拓展电商渠道,探索多模式营销。 研发创新:公司坚持以研发创新作为业务核心驱动力,围绕公司战略核心领域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一方面,依托公司在植物药领域的深厚积淀和研发优势,组建拥有较高影响力的高水平药物研发团队,聚焦核心治疗领域,持续推进植物药/小分子创新药、改良型新药、高端制剂、中成药的研究开发;另一方面,通过外部合作、投资并购、产品引进等多渠道,优化配置短中长期创新药物布局,构建公司未来丰富且梯队化、有竞争壁垒的产品管线,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二)医药流通和国际合作
医药流通:公司旗下医药流通平台昆药商业,夯实基层市场、深耕医药流通业务,持续改善业务结构,聚焦基层网络优势;持续推进内部战略集采,积极引进国采品种,夯实基础管理,推动子公司协同发展。提升物流服务效率,多仓织网切入,打造一体化、标准化、集约化的现代医药物流体系,构建高效、敏捷、智慧的现代化供应链服务渠道。
国际合作:公司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依托公司“青蒿素产品出口商”的全球网络资源优势,积极打造国际化发展2.0时代,实现从“产品走出去”到“产业走出去”的转型升级,成为涵盖国际认证、产品研发及制造、国际贸易和商业批发、医疗服务等综合业务的“国际化医疗健康服务提供商”。在做好内生式发展的同时,围绕公司战略目标,在全球范围内寻求前沿技术和产品的布局机会,助力公司国际化战略全面升级。
(三)健康产业
公司聚焦公司特色植物资源三七、青蒿等,以“科技赋能植物,创享健康美丽”的品牌理念,在产品研发、生产制造、品牌形象、团队搭建、渠道拓展方面不断发力,运用现代高新技术研发,形成快速将科研成果转化健康产品产业化的发展新模式,将公司在植物药领域的研发、品牌、技术优势延伸到大健康领域,开拓并深化公司在功效护肤、口腔护理、健康食品赛道的布局,并以营销渠道重构为契机,探索大健康领域的新零售模式,通过线上线下一体化综合渠道为用户提供高品质的健康服务和健康产品。
? 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国家高新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全国医药制造业百强企业。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主要荣誉如下:
3月,昆药集团获评为2021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工作突出单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3月,昆药集团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乡村振兴优秀实践案例”。 5月,昆药集团?血塞通软胶囊与昆中药?参苓健脾胃颗粒双双荣获西鼎会“2021-2022医药零售市场年度潜力品牌”。 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授予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外贸出口先导指数样本企业”称号。 6月,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指导、医药经济报主办的“第33届全国医药经济信息发布会”,公司荣获“2021医药互联网创新发展领潮企业”;昆药?血塞通软胶囊、昆中药?参苓健脾胃颗粒入选“头部力量?中国医药高质量发展成果企业及品牌”两个奖项;昆中药被评选为“头部力量?中国医药高质量发展成果企业”,昆中药参苓健脾胃颗粒入选“头部力量?中国医药高质量发展成果品牌”。 6月,中国医药商业协会发布了2021年药品流通行业批发、零售企业前百位榜单。昆药商业荣获36名。 6月,2022西湖论坛,昆药?血塞通软胶囊与昆中药?参苓健脾胃颗粒荣获“最受药店欢迎的明星单品奖”;昆药集团、昆中药荣获“最受药店欢迎的企业品牌奖”、昆药集团《中风防治蓝海共建》荣获“创新营销案例奖”和“西湖十年·润泽奖”。 7月,2022米思会(全称中国医药健康产业共生大会),昆药集团再次荣登2021年度中国中药企业TOP100排行榜,位列第16位。昆药集团?血塞通软胶囊和昆中药?参苓健脾胃颗粒双双荣获“2022中国连锁药店最具合作价值单品”奖。 8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正式公布了关于2021年物联网示范项目名单,昆药集团的“医药物流多仓协同服务平台”入选此次名单。9月,昆药集团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ESG优秀实践案例”。 11月,昆药集团荣获“云南非公企业100强”第9位。同时,昆药集团还荣获云南省非公企业制造业20强第6位、创新能力10强第3位、吸纳就业10强第6位。
11月,昆药集团荣获云南省商务厅认定”云南老字号”品牌。11月,昆药?血塞通软胶囊、昆中药?参苓健脾胃颗粒再次荣登2022“健康中国·品牌榜”, 力获西普金奖。 11月,由商务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第二十四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上,参苓健脾胃颗粒、舒肝颗粒荣获优秀产品奖。12月,昆药集团荣获2022财联社致远奖“公司治理先锋企业奖”。12月,昆药集团荣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昆中药荣获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产品集群优势
公司拥有深厚历史积淀,经过多年发展,形成丰富的产品资源,具有一定的品类集群优势。公司聚焦心脑血管、骨风肾(骨科、风湿免疫、肾科)等核心领域,持续打造优势黄金单品,2022年公司拥有年销售过亿元的品种10个。公司多个核心产品市场份额多年占领中国市场优势地位,昆药注射用血塞通(冻干)粉针、昆药血塞通软胶囊、阿法骨化醇软胶囊、玻璃酸钠注射液、参苓健脾胃颗粒等品种在同品类市场份额处于领先地位。公司持续打造以昆药血塞通软胶囊为代表的昆药血塞通口服系列产品,以昆中药参苓健脾胃颗粒、舒肝颗粒、香砂平胃颗粒为代表的“昆中药1381”精品国药系列产品,以玻璃酸钠注射液、阿法骨化醇软胶囊为代表的骨科领域优势产品集群及以灯银脑通胶囊为代表的特色植物药潜力产品集群,形成“黄金单品+品类集群”
的大单品优势及产品梯度。在“黄金单品+品类集群”组合战略下,通过现有优势产品,强化内部挖掘,建立优质品牌集群,持续提升公司关键业绩增长力。
2、营销渠道优势
公司持续创新营销模式,已建成与现有丰富产品线相匹配的国内外营销网络和营销队伍。医院市场通过创新学术推广形式、开展高水平循证医学研究,优化对患者的服务路径,提升学术权威影响力;零售市场以专业化慢病管理平台为依托,为患者提供专业服务;在市场中树立了专业品牌形象,创新的学术营销,提升学术营销体系综合实力。诊所市场以专业的学术推广形式,结合适应基层市场的营销模式,为公司的处方药渠道的下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公司的销售网络已覆盖全国,并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建立了自己的销售队伍。国际市场方面,借助青蒿素国际快车通道,凭借海内外强大的市场网络和高效、专业的强执行力营销团队,持续将公司产品推向国际市场。公司国际销售网络已覆盖15个亚洲国家、1个大洋洲国家、34个非洲国家、2个欧洲国家、1个北美国家及2个南美洲国家。
3、品牌优势
昆药集团“三七创新科技引领者”和“昆中药1381”两大品牌已为市场广泛认可,并形成自身品牌效应,品牌竞争壁垒不断加深。昆药血塞通系列产品在品牌建设及传播上拥有突出影响力,依托云南丰富植物资源,经过七十余年深耕细作,公司拥有从三七GAP种植、饮片加工到三七总皂苷提取、制剂生产、专业营销推广的完整产业链,建立从种植、采购、研发、生产、质量检验到仓储物流全生命周期的可溯源智能化管控。“昆中药1381”肇启于明太祖洪武十四年(公元1381年),至今已有642年历史,获得吉尼斯世界纪录“Oldest operating pharmaceuticalbusiness”(全球最古老的制药企业),是中国五大中药老字号之一,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中国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600多年来,昆中药坚守“毋减毋糙修精品,勤心勤力志康宁”的精神,造就众多的精品国药,已成为消费者熟知品牌,其知名度和辨识度逐年提升。以参苓健脾胃颗粒、舒肝颗粒、香砂平胃颗粒、清肺化痰丸、口咽清丸等为代表的传统精品国药持续发力,让“一脉相传六百年,中药更懂中国人”的品牌理念持续深入。公司持续推进“昆药”、“昆中药1381”品牌建设,打造心脑血管、妇科、消化等领域的专业品牌,为长期的业务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4、研发创新优势
研发创新是企业长期发展的核心驱动力。经过多年积累,公司已建立了一支拥有较高影响力的高水平药物研发带头人团队,为创新药物的研发提供源源不竭的人才动力。一方面,公司不断以行业趋势、市场需求、公司战略为导向,聚焦核心优势治疗领域,通过自主研发、外部合作、投资并购、引进代理等多渠道开拓创新研发路径;立足植物药资源优势和72年研发的沉淀积累,对已有植物药产品深挖研究(二次开发),延长现有大品种的生命周期;同时探寻“小而美”专科产品管线的机会与突破,聚焦心脑血管、骨风关肾、免疫等目标适应症领域,特别是脑病专科特色治疗领域,进行创新药、改良创新药、差异化仿制药品种的开发或引进,实行短、中、长期的管线布局,构建集团未来丰富且梯队化、有竞争壁垒的产品管线,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另一方面,依托在植物药领域的研发底蕴及技术优势,持续打造以三七、天麻和青蒿为核心成分的药品及功效类产品,聚焦慢病领域,向大健康领域迈进。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828,206.35万元,同比增长0.35%;实现利润总额47,728.66万元,同比下降24.39%;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318.36万元,同比下降24.5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5,110.98万元,同比下降10.17%。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8,282,063,456.45 | 8,253,532,504.48 | 0.35 |
营业成本 | 4,843,690,073.16 | 4,844,777,184.42 | -0.02 |
销售费用 | 2,432,568,170.53 | 2,373,455,108.70 | 2.49 |
管理费用 | 379,071,658.80 | 405,671,140.76 | -6.56 |
财务费用 | 38,309,176.22 | 39,691,817.54 | -3.48 |
研发费用 | 69,651,466.23 | 100,517,303.43 | -30.7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3,895,474.83 | 251,628,491.48 | 0.9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4,603,370.11 | 19,375,489.63 | -1,310.8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799,499.48 | -219,445,225.34 | 130.9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收入增加,相关市场推广活动增加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停工损失费用本期计入主营业务成本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汇率变动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研发项目投入减少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年购买理财支付的款项尚未收回导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本年集团内部交易产生的票据进行贴现导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下表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口服剂 | 2,893,266,868.79 | 889,324,787.17 | 69.26 | -2.33 | 15.92 | 减少4.84个百分点 |
针剂 | 953,132,927.89 | 158,282,993.10 | 83.39 | 12.10 | 19.34 | 减少1.01个百分点 |
日用品 | 180,740,604.76 | 72,242,876.31 | 60.03 | 122.55 | 230.39 | 减少13.05个百分点 |
医疗服务 | 16,726,215.56 | 6,654,829.51 | 60.21 | 103.13 | -8.24 | 增加48.29个百分点 |
其他 | 88,633,259.36 | 76,330,124.04 | 13.88 | -32.99 | -28.36 | 减少5.56个百分点 |
药品、器械批发与零售 | 3,587,320,490.90 | 3,112,649,313.52 | 13.23 | -10.55 | -16.01 | 增加5.64个百分点 |
合计 | 7,719,820,367.26 | 4,315,484,923.65 | 44.10 | -4.04 | -8.98 | 增加3.0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心脑血管领域 | 1,828,621,698.24 | 359,910,758.22 | 80.32 | -3.39 | 22.81 | 减少4.20个百分点 |
骨科系列 | 235,310,658.81 | 81,511,039.39 | 65.36 | -16.21 | 8.95 | 减少8.00个百分点 |
抗疟疾类 | 111,433,931.02 | 79,739,417.51 | 28.44 | 2.22 | -7.80 | 增加7.77个百分点 |
妇科(精品国药) | 275,404,214.57 | 72,007,820.77 | 73.85 | 4.51 | 18.44 | 减少3.08个百分点 |
消化系统(精品国药) | 571,829,309.76 | 143,952,367.59 | 74.83 | 23.18 | 12.86 | 增加2.30个百分点 |
医疗服务 | 16,726,215.56 | 6,654,829.51 | 60.21 | 103.13 | -8.24 | 增加48.29个百分点 |
日用品 | 180,740,604.76 | 72,242,876.31 | 60.03 | 122.55 | 230.39 | 减少13.05个百分点 |
其他 | 912,433,243.64 | 386,816,500.83 | 57.61 | -2.36 | 6.37 | 减少3.48个百分点 |
药品、器械批发与零售 | 3,587,320,490.90 | 3,112,649,313.52 | 13.23 | -10.55 | -16.01 | 增加5.64个百分点 |
合计 | 7,719,820,367.26 | 4,315,484,923.65 | 44.10 | -4.04 | -8.98 | 增加3.0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国内 | 7,569,387,714.51 | 4,204,137,464.02 | 44.46 | -4.15 | -9.09 | 增加3.02个百分点 |
国外 | 150,432,652.75 | 111,347,459.63 | 25.98 | 1.91 | -4.79 | 增加5.21个百分点 |
合计 | 7,719,820,367.26 | 4,315,484,923.65 | 44.10 | -4.04 | -8.98 | 增加3.04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报告期内,从行业分类看,针剂收入增长 12.10%;日用品收入增长122.55 %,主要是公司旗下昆药集团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业务持续增长。报告期内,从产品分类看,妇科收入增长4.51%;消化系统收入增长23.18 %,主要是公司旗下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业务持续增长。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注射用血塞通(冻干)(万支,按200mg/支换算) | 万支 | 6,294.45 | 5,926.83 | 2,437.85 | 111.71 | 90.26 | 17.76 |
天麻素注射液(万支,按2ml/支换算) | 万支 | 1,522.54 | 2,177.86 | 1,909.20 | -61.68 | -38.72 | -25.55 |
血塞通软胶囊(万粒,按100mg/粒换算) | 万粒 | 54,791.06 | 51,390.81 | 25,011.25 | -18.71 | -9.26 | 15.73 |
阿法骨化醇软胶囊(万粒,按0.25UG/粒换算) | 万粒 | 17,611.35 | 17,368.76 | 2,438.33 | 21.01 | 17.46 | 11.05 |
产销量情况说明:
注射用血塞通(冻干):本期生产量和销售量较上年同期上升,主要是中成药集采中标及解限;库存量较上年期末上升17.76%,主要是公司以销定产增加备货;
天麻素注射液:本期生产量和销售量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是集采影响;库存量较上年期末下降25.55%,主要是公司以销定产减少备货;
血塞通软胶囊:本期生产量及销售量较上年同期下降,主要是院内因集采未中标导致院内销售下滑,以销定产导致产量下降;库存量较上年期末上升15.73%,主要是公司增加安全存货储备量;
阿法骨化醇软胶囊:本期生产量及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长,主要是产品中标,本年加大销售,公司以销定产增加对应产量。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行业情况 | |||||||
分行业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医药工业 | 直接材料 | 922,888,493.50 | 21.39 | 796,074,628.12 | 16.79 | 15.93 | |
生产费用及其他 | 279,947,116.63 | 6.49 | 239,408,661.75 | 5.05 | 16.93 | ||
小计 | 1,202,835,610.13 | 27.88 | 1,035,483,289.87 | 21.84 | 16.16 | ||
医药商业 | 外购成本及运费 | 3,112,649,313.52 | 72.12 | 3,705,900,976.84 | 78.16 | -16.01 | |
合计 | 4,315,484,923.65 | 100.00 | 4,741,384,266.71 | 100.00 | -8.98 |
成本分析其他说明:
因按产品难以划分成本构成,不适用分产品成本构成分析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1)本年新设公司:
子公司名称 | 级次 | 取得方式 | 成立日期 |
昆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 | 2级 | 设立 | 2022年3月 |
昆药集团脑病药物研究开发(云南)有限公司 | 2级 | 设立 | 2022年9月 |
昆药医疗器械吉林有限公司 | 3级 | 设立 | 2022年4月 |
(2)本年注销公司:
子公司名称 | 级次 | 处置方式 | 处置日期 |
昆药集团生物科技(楚雄市)有限责任公司 | 2级 | 注销 | 2022年6月 |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101,640.84万元,占年度销售收入总额13.10%;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中关联方销售收入0万元,占年度销售收入总额0 %。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70,308.6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6.0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0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同比增减(%) |
销售费用 | 2,432,568,170.53 | 2,373,455,108.70 | 2.49 |
管理费用 | 379,071,658.80 | 405,671,140.76 | -6.56 |
研发费用 | 69,651,466.23 | 100,517,303.43 | -30.71 |
财务费用 | 38,309,176.22 | 39,691,817.54 | -3.48 |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67,338,962.83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54,402,532.42 |
研发投入合计 | 121,741,495.25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1.47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44.69 |
(2).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公司研发投入总额 12,174.15 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 1.47%,占工业收入比例为
2.95%,母公司2022 年研发投入总额为8,430.53万元,占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为 7.05%。
(3).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年发生额 | 同比增减(%) | 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3,895,474.83 | 251,628,491.48 | 0.90 | 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4,603,370.11 | 19,375,489.63 | -1,310.83 | 主要是本年购买理财支付的款项尚未收回导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799,499.48 | -219,445,225.34 | 130.90 | 主要是本年集团内部交易产生的票据进行贴现导致 |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19,401,618.08 | 3.39 | 160,501,871.00 | 1.80 | 99.00 | 主要是公司根据资金规划,期末购买理财尚未收回所致 |
应收账款 | 2,436,867,455.06 | 25.84 | 1,865,688,639.10 | 20.98 | 30.61 | 主要是公司商业配送医院增加,账期增长以及信用政策调整导致 |
应收款项 | 46,089,455.17 | 0.49 | 不适用 | 主要是本年末满足出售条 |
融资 | 件的应收票据所致 | |||||
预付款项 | 244,164,646.29 | 2.59 | 381,823,999.23 | 4.29 | -36.05 | 主要是公司预付材料采购款减少 |
持有待售资产 | 45,655,146.33 | 0.48 | 不适用 | 主要是处置子公司资产划分为持有待售导致 | ||
其他流动资产 | 45,878,457.86 | 0.49 | 31,896,812.66 | 0.36 | 43.83 | 主要是应收退货成本增加导致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19,187,275.18 | 2.32 | 158,580,029.41 | 1.78 | 38.22 | 主要是对参股基金公司出资所致 |
投资性房地产 | 25,089,163.79 | 0.27 | 1,958,934.51 | 0.02 | 1,180.76 | 主要是子公司昆中药新增固定资产转入导致 |
在建工程 | 64,651,288.24 | 0.69 | 43,510,439.48 | 0.49 | 48.59 | 主要是工程项目增加投入导致 |
长期待摊费用 | 25,056,149.50 | 0.27 | 74,611,449.36 | 0.84 | -66.42 | 主要是公司装修改造款摊销导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6,081,243.98 | 1.44 | 63,019,107.66 | 0.71 | 115.94 | 主要是子公司物资储备和资产预付款导致 |
短期借款 | 912,763,672.59 | 9.68 | 641,751,874.75 | 7.22 | 42.23 | 主要是集团内部交易产生的票据进行贴现导致 |
应付票据 | 284,023,070.85 | 3.01 | 610,131,204.06 | 6.86 | -53.45 | 主要是公司开具承兑汇票到期结算所致 |
合同负债 | 186,374,808.78 | 1.98 | 74,090,142.93 | 0.83 | 151.55 | 主要是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144,089,620.71 | 1.53 | 108,690,833.49 | 1.22 | 32.57 | 主要是年末计提尚未支付的工资增加导致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2,071,784.59 | 1.29 | 36,270,545.20 | 0.41 | 236.56 | 主要是公司一年期内到期长期借款重分类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55,975,445.59 | 0.59 | 11,432,557.73 | 0.13 | 389.61 | 主要是应付退货款增加导致 |
持有待售负债 | 22,814,169.60 | 0.24 | 不适用 | 主要是处置子公司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导致 | ||
长期借款 | 60,000,000.00 | 0.64 | 99,500,000.00 | 1.12 | -39.70 | 主要部分长期借款一年内到期导致 |
预计负债 | 35,030,641.24 | 0.37 | 不适用 | 主要是未决诉讼预估需支付的赔偿款所致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644,275.66 | 0.11 | 15,418,371.47 | 0.17 | -30.96 | 主要是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变化导致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6,844.95(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73%。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12,107,280.78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开立信用证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52,045,427.93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17,150,164.03 | 借款抵押 |
应收票据 | 32,870,324.13 | 质押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贴现借款 |
合计 | 214,173,196.87 |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
医药制造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行业和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1). 行业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医药制造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业,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保障。我国社会经济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化速度也不断加快。城镇化使得人们医疗保健意识增强、医疗服务便利性提高,从而促进医药需求。同时,由于医疗保健支出与年龄呈正相关性,在中国老龄化趋势明显的情况下,药品需求始终具备刚性特征。而新医疗体制改革中,国家加大医保投入,医保扩容亦刺激了抑制的医药需求,促进我国医药制造行业不断发展。 中医药战略地位提升:《“十四五”制药发展规划》出台,针对中医药服务体系、人才、传承创新、产业和健康服务业、文化、开放发展、治理能力等方面, 提出中医药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中医药特色人才建设加快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能力持续增强,中医药产业和健康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取得积极成效,中医药文化大力弘扬,中医药开放发展积极推进,中医药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等目标。2023年2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大“十四五”期间对中医药发展的支持力度,从医疗、医保、医药端继续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着力改善中医药发展条件,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与科研水平,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目标到2025年,优质高效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快建设,中医药防病治病水平明显提升,中西医结合服务能力显著增强,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高,高素质中医药人才队伍逐步壮大,中药质量不断提升,中医药文化大力弘扬,中医药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升,符合中医药特点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不断完善,中医药振兴发展取得明显进展,中医药成为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的重要支撑。在相对较小的集采风险与龙头企业的拉动之下中医药行业将呈现持续的快速增长趋势。 健康消费趋势明显:人口老龄化趋势不可逆转,庞大的中老年与慢病患者为消费健康市场塑造需求基本盘。人均预期寿命与居民可支配收入的持续提升将带动多层次、多样化健康管理需求快速增长,健康产品、健康服务等总需求也将急剧增加,消费性医疗、私人高端性医疗等非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将在未来呈现快速增长的态势。2020年以来,中医药全面参与疾病救治彰显积极作用,国家政策层面推动加强中医药医疗能力建设,加大人才培养,推动社会对中医药的合理认知,有利于中药消费品行业的发展。①中成药行业市场规模稳步增长,政策支持或带来行业新机遇;②主销渠道竞争激烈,悠久历史为龙头品牌企业带来高品牌壁垒;③品牌横向扩张带来新的增长机遇,“类消费品”属性带来广阔的品牌延伸空间;④新零售渠道扩张带来新机遇;⑤品种资源型企业,定价能力强,将带动公司业绩稳健增长。 2022年是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回顾这一年,公立医院改革、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被多次提及,在2022年党的二十大会议报告中,共提及“高质量发展”13次。这一年,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等相关高质量发展成为核心关键词,医药行业朝着“提质”全面进军。此外,医保目录调整、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带量采购、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分级诊疗等工作还在持续推进,并且有了新的目标,降价、控费的基调未发生改变。
(2). 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按细分行业、治疗领域划分的主要药(产)品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细分行业 | 主要治疗领域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发明专利起止期限(如适用) | 是否属于报告期内推出的新药(产)品 | 是否纳入国家基药目录 | 是否纳入国家医保目录 | 是否纳入省级医保目录 |
天然植物药制造 | 心脑血管 | 注射用血塞通(冻干) | 中成药 |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用于中风偏瘫、瘀血阻络及脑血管疾病后遗症、胸痹心痛,视网膜中央静脉阻塞属瘀血阻滞者。 | 是 | 是 | 2009.9.24-2029.9.23 | 否 | 是 | 是 | 是 |
天然植物药制造 | 心脑血管 | 血塞通软胶囊 | 中成药 |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用于瘀血阻滞所致的缺血性中风病(脑梗塞)中经络恢复期,症见半身不遂、偏身麻木、口舌歪斜,语言蹇涩等。 | 是 | 否 | 2008.7.7- 2028.7.6 2009.9.24-2029.9.23 | 否 | 否 | 是 | 是 |
天然植物药制造 | 心脑血管 | 血塞通片 | 中成药 | 活血祛瘀,通脉活络,抑制血小板聚集和增加脑血流量。用于脑路瘀阻,中风偏瘫,心脉瘀阻,胸痹心痛;脑血管病后遗症,冠心病心绞痛属上述证候者。 | 是 | 否 | 无 | 否 | 否 | 是 | 是 |
中药制造 | 妇科 | 舒肝颗粒 | 中成药 |
舒肝理气,散郁调经。用于肝气不舒的两胁疼痛,胸腹胀闷,月经不调,头痛目眩,心烦意乱,口苦咽干,以及肝郁气滞所致的面部黧黑斑(黄褐斑)。
否 | 否 | 2008.4.23-2028.4.22 2010.1.28-2030.1.27 | 否 | 否 | 是 | 是 |
中药制造 | 消化系统 | 参苓健脾胃颗粒 | 中成药 | 补脾健胃,利湿止泻。用于脾胃虚弱,饮食不消,或泻或吐,形瘦色萎,神疲乏力。 | 否 | 否 | 无 | 否 | 否 | 否 | 否 |
中药制造 | 消化系统 | 香砂平胃颗粒 | 中成药 | 健脾,温中,燥湿。用于饮食不节,食湿互滞,胃脘胀痛,消化不良。 | 是 | 否 | 无 | 否 | 是 | 是 | 是 |
化学药制造 | 骨科 | 阿法骨化醇软胶囊 | 进口药品 | 1.骨质疏松症;2.肾性骨病(肾病性佝偻病);3.甲状旁腺机能亢进(伴有骨病者);4.甲状旁腺机能减退;5.营养和吸收障碍引起的佝偻病和骨软化症;6.假性缺钙(D-依赖型I)的佝偻病和骨软化症。 | 是 | 否 | 进口分装产品,无专利 | 否 | 是 | 是 | 是 |
化学药制造 | 心脑血管 | 天麻素注射 | 化学药 | 1.用于神衰、神衰综合征及脑外伤性综合征。2.用于眩晕症:美尼尔氏病、药性眩晕、外伤性眩晕、突发性耳聋、前庭神经元炎、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等。3.用于神经痛:三叉神经痛、坐骨神经痛、枕骨大神经痛等。4.用于头痛:血管性头痛、偏头痛、神经衰弱及神衰综合征等。 | 是 | 否 | 2004.8.20-2024.8.19 | 否 | 否 | 是 | 是 |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新进入和退出基药目录、医保目录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主要药品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中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药品名称 | 中标价格区间 | 医疗机构的合计实际采购量 |
注射用血塞通200mg/支 | 19.08-27.68(元)(湖北联盟、广东联盟集采中选价9.223元) | 2589.00(万支) |
注射用血塞通400mg/支 | 36.81-53.54(元) | 481.63(万支) |
天麻素注射液2ml:200mg/支 | 15.56-17.315(元)(京津冀集采中选价11.22元、广东联盟备选中标价11.22元) | 1,528.44(万支) |
血塞通软胶囊100mg*12粒/盒 | 20.98-29.19(元) | 527.15(万盒) |
血塞通软胶囊100mg*30粒/盒 | 52.45-69.93(元) | 468.81(万盒) |
血塞通滴丸5mg×300丸/瓶 | 38.19-45.03(元)(湖北联盟集采中选价24.38元) | 193.23(万瓶) |
阿法骨化醇软胶囊0.25μg*20粒/盒 | 36.48-40.72(元)(国家集采中选价20.79元) | 540.39(万盒) |
玻璃酸钠注射液2.5ml:25mg/支 | 174.97 -179.56(元)(重庆联盟中选价157.85元,广东联盟中标价139.984元) | 144.66(万支) |
舒肝颗粒3g*12 袋/盒 | 24.71-29.12(元) | 418.14(万盒) |
香砂平胃颗粒5g×6袋/盒 | 18.77-23.51(元) | 136.00(万盒) |
香砂平胃颗粒 5g×8 袋/盒 | 25.02-25.02(元) | 346.14(万盒) |
香砂平胃颗粒 5g×10 袋/盒 | 31.27-32.06(元) | 470.69(万盒) |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注射用血塞通(200mg/支)在湖北牵头中成药省际联盟、广东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价9.223元。血塞通滴丸(5mg×300丸/瓶)在湖北联盟集采中标价24.38元。天麻素注射液(2ml:200mg/支)在京津冀集采(不含河北)中选价11.22元,广东联盟备选中标价11.22元。阿法骨化醇软胶囊(0.25μg*20粒/盒)在国家集采中选价20.79元。玻璃酸钠注射液(2.5ml:25mg/支)在重庆联盟中选价157.85元,在广东联盟中选价139.984元。随着医保控费、招标模式改革,公司部分重点产品平均中标价有所下调,部分产品医疗机构采购实际采购量有所减少。
按治疗领域或主要药(产)品等分类划分的经营数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治疗 领域 | 营业 收入 | 营业 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情况 |
心脑血管领域 | 182,862.17 | 35,991.08 | 80.32 | -3.39 | 22.81 | 减少4.20个百分点 | 82.43 |
骨科系列 | 23,531.07 | 8,151.10 | 65.36 | -16.21 | 8.95 | 减少8.00个百分点 | 60.75 |
抗疟疾类 | 11,143.39 | 7,973.94 | 28.44 | 2.22 | -7.80 | 增加7.77个百分点 | |
妇科(精品国药) | 27,540.42 | 7,200.78 | 73.85 | 4.51 | 18.44 | 减少3.08个百分点 | 85.78 |
消化系统(精品国药) | 57,182.93 | 14,395.24 | 74.83 | 23.18 | 12.86 | 增加2.30个百分点 | 71.55 |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心脑血管产品营业比上年增加是核算口径变化所致。同行业同领域产品毛利率数据源如下:
1)心脑血管毛利率数据源于哈药集团2021年年报
2)骨科系列毛利率数据源于中恒集团2021年年报3)妇科类、消化系统毛利率数据源于江中药业2021年年报
2.公司药(产)品研发情况
(1). 研发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投资并购+合作研发+引进代理”多种模式结合,建立了覆盖心脑血管、风湿免疫、骨科的创新研发管线。公司持续加大创新研发投入,不断以行业趋势、市场需求、公司战略为导向,提出了“小全面+差异化”六字研发方针,小全面:在特定专科领域进行全面布局,差异化:与多数企业或主要的大公司竞争者有所区隔,不断夯实公司在优势治疗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专利授权26件,其中发明专利7件,其他13件,国际发明专利6件;国内新增专利申请19件。顺利通过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复验,再次获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荣誉称号,充分彰显了公司综合实力和研发创新水平。
(2). 主要研发项目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研发项目(含一致性评价项目) |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是否处方药 | 是否属于中药保护品种(如涉及) | 研发(注册)所处阶段 |
KYAH01-2016-079 | KYAH01-2016-079 | 化药1类 | 用于异檬酸脱氢酶-1(IDH1)基因突变的实体瘤,包括但不限于肝内胆 | 是 | 否 | 临床I期 |
KYAH01-2018-111 | KYAH01-2018-111 | 化药1类 | 非酒精性脂肪肝 | 是 | 否 | 药学研究 |
KYAH02-2016-078 | KYAH02-2016-078 | 化药1.6类(原注册分类办法) | 治疗红斑狼疮 | 是 | 否 | 临床II期报告修订中 |
KYAZ01-2011-020 | KYAZ01-2011-020 | 中药/天然药物1类 | 拟用于治疗急性缺血性脑卒中 | 是 | 否 | 临床II期 |
KYAH02-2020-149 | KYAH02-2020-149 | 化药2.2类 | 痛风预防及治疗 | 是 | 否 | 药学研究 |
KYAH03-2020-150 | KYAH03-2020-150 | 化药3类 | 高磷血症 | 是 | 否 | 药学研究 |
KYAH03-2020-159 | KYAH03-2020-159 | 化药3类 | 肾移植术后难治性排斥反应的治疗;抑制以下器官移植的排斥反应肾脏移植,心脏移植,肝移植,肺移植,胰腺移植;狼疮性肾炎 | 是 | 否 | 药学研究 |
KYAH06-2018-094 | KYAH06-2018-094 | 化药一致性评价 | 适用于控制癫痫持续状态,癫痫频繁发作。可对症处理精神运动兴奋 | 是 | 否 | 药学研究 |
参苓健脾胃颗粒研究 | 参苓健脾胃颗粒研究 | 中药 | 补脾健胃,利湿止泻的功效。主要用于脾胃虚弱,饮食不消,或泻或吐,形瘦色萎,神疲乏力。 | 否 | 否 | 项目研究报告撰写中 |
基于炎症介导的脑-肠-微生物轴研究舒肝颗粒防治抑郁大鼠(肝郁气滞症)的效应机理 | 舒肝颗粒 | 中药 |
舒肝理气,散郁调经。用于肝气不舒的两胁疼痛,胸腹胀闷,月经不调,头痛目眩,心烦意乱,口苦咽干,以及肝郁气滞所致的面部黧黑斑(黄褐斑)。
否 | 否 | 已取得项目研究报告 | ||||
安宫牛黄丸新产品引进 | 安宫牛黄丸 | 中药 | 清热解毒,镇惊开窍。用于热病,邪入心包,高热惊厥,神昏谵语;中风昏迷及脑炎、脑膜炎、中毒性脑病、脑出血、败血症见上述证候者。 | 是 | 否 | 获国家药监局关于安宫牛黄药品上市许可人变更的药品补充申请批件 |
板蓝根颗粒新产品引进 | 板蓝根颗粒 | 中药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否 | 否 | 完成了板蓝根颗粒批文引进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生产场地变更研究及恢复生产注册备案 |
(3). 报告期内呈交监管部门审批、通过审批的药(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申报企业 | 所处阶段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KYAH07-2014-071 | 补充申请 | 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 | 抗疟药 |
KYAZ07-2022-187 | 申请延长中药保护期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受理 | 脑卒中 |
KYAH06-2018-094 | 补充申请(一致性评价)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审评中 | 癫痫 |
板蓝根颗粒 | 中药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完成批文引进上市许可持有人变更,生产场地变更研究及恢复生产注册备案。 | 清热解毒,凉血利咽。用于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喉肿痛、口咽干燥;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4). 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取消或药(产)品未获得审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药(产)品名称 | 注册分类 | 申报企业 | 所处阶段 | 适应症/功能主治 |
KYAH01-2020-139 | 化药1类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药物发现 | 肿瘤 |
KYAH01-2020-140 | 化药1类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药物发现 | 肿瘤 |
(5). 研发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开发支出资本化的具体判断条件如下:
(1)外购的正在进行中的药品研究开发技术或取得受让的项目技术资料,将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并在此技术上继续进行药品开发的,计入开发支出,在取得后发生的支出按照该准则有关自行研发无形资产是否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规定进行处理;
(2)属于工艺改进、质量标准提高等,项目成果增加未来流入的,其支出全部资本化,确认为开发支出;
(3)公司自行立项药品开发项目的,包括增加新规格、新剂型等的,取得临床批件后的支出进行资本化,确认为开发支出;
(4)属于上市后的临床项目,项目成果增加新适应症、通过安全性再评价、中药保护、医保审核的,其支出予以资本化,确认为开发支出;
(5)除上述情况外,其余开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6). 研发投入情况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步长制药 | 24,062,129 | 4.02 | 4.39 | 35.58 |
太极集团 | 19,770.29 | 1.20 | 5.60 | 29.59 |
同仁堂 | 29,350.09 | 2.19 | 1.92 | |
葵花药业 | 13,206.52 | 2.96 | 3.56 | |
健民集团 | 5,379.13 | 1.64 | 3.43 | 2.38 |
西藏药业 | 4,457.79 | 1.74 | 1.47 | 0.08 |
同行业平均研发投入金额 | 14,432.77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1.47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占净资产比例(%) | 2.37 | |||
公司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资本化比重(%) | 46.69 |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投入数据来自各公司已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西藏药业数据来自其已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研发投入发生重大变化以及研发投入比重、资本化比重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投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研发项目 | 研发投入金额 | 研发投入费用化金额 | 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KYAH01-2016-079 | 1,266.83 | 140.98 | 1,125.85 | 0.15 | 14.04 | |
KYAH01-2018-111 | 1,170.81 | 1,170.81 | 0.14 | 120.89 | ||
KYAH03-2020-160 | 393.19 | 379.03 | 14.16 | 0.05 | 175.45 | |
KYCH10-2019-126 | 23.86 | 23.86 | 0.00 | -81.71 | ||
KYAH07-2014-071 | 34.48 | 34.48 | 0.00 | -60.79 | ||
KYGZ07-2021-173 | 237.24 | 237.24 | 0.03 | -21.13 | ||
KYAH06-2018-094 | 222.40 | 222.40 | 0.03 | 26.87 | ||
KYAH02-2020-149 | 354.66 | 354.66 | 0.04 | 127.00 | ||
KYAZ01-2011-020 | 1,581.56 | 110.59 | 1,470.97 | 0.19 | 38.81 | |
KYAH02-2016-078 | 696.41 | 33.62 | 662.79 | 0.08 | 0.74 | |
KYAH04-2020-158 | 150.15 | 150.15 | 0.02 | -53.22 | ||
KYAH03-2020-150 | 273.51 | 273.51 | 0.03 | -33.87 | ||
KYAH06-2018-101 | 250.18 | 250.18 | 0.03 | -7.76 | ||
KYGZ11-2020-163 | 3.22 | 3.22 | 0.00 | -97.51 |
注:研发金额投入的波动主要是因为项目所处研发周期变化所致。
3.公司药(产)品销售情况
(1). 主要销售模式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及旗下各主要业务平台根据产品性质、流通渠道和业务模式的不同,主要采取处方推广及OTC销售模式:
1.处方推广模式
主要销售终端为医院,该渠道的市场价格执行政府招标定价。处方药推广以自营或代理形式的不同主要划分为以下两种模式:
1)终端推广模式:通过资质优良的药品批发商进行医院供货销售,公司设立医药信息员,为临床医生提供药物基本信息、合理用药指导、国内外相关专业信息,并及时收集药物使用情况回馈,协助监测上市后不良反应,确保临床用药安全;通过协助专业学会组织国内外专家交流、学术会议、临床研究等方式,对临床医师形成良好学术影响力,确保产品销售保持稳健增长。 2)招商代理模式:通过与代理商合作进行市场推广,通过高端专业学术推广,逐步建立专业学术形象,利用代理商资源实现省外医疗市场快速的推广覆盖,扩大医疗终端市场份额。
2.OTC销售模式
主要销售终端为药店,通过与药店合作,设立零售医药代表,为零售店员提供药物基本信息、合理用药指导、国内外相关专业信息,确保用药安全,子公司昆中药根据药店规模与合作形式将OTC销售进一步划分为以下两种推广模式:
1) KA直营:通过与中国药品零售百强连锁企业合作销售,业务主要覆盖中心及二线城市主流连锁药店,向连锁店员开展专业培训、为消费者提供公众健康知识等活动,形成品牌影响力,确保产品销售持续健康成长。 2) 控销模式:通过与各地区经销商客户达成盟战略合作,重点开发中小型连锁及第三终端药店诊所。聚焦核心单品,为盟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持续性的学术推动,以及相关活动的支持。进一步拓展基层零售管道。 3)新零售:以B2C搭建和完善B2C为主,私域渠道及B2B/O2O为辅的线上销售体系,整合外部平台/合作商及内部品牌资源,以数字及品牌双轮驱动营销打造线上差异化产品集群 ,守存量、拓增量,建立与消费者的直接联系,实现老字号新零售转型升级。 因两票制等制度改革,处方药销售模式从以单纯的结算价代理模式,向全程控制价值分配、规范临床研究、专业学术推广的佣金模式转型;从单纯的处方药医疗终端推广,向医疗终端与OTC终端并重,双轮驱动模式转型。
(2). 销售费用情况分析
销售费用具体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具体项目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占销售费用总额比例(%) |
市场推广费 | 197,549.33 | 81.21 |
员工成本 | 31,659.02 | 13.01 |
差旅费 | 3,444.41 | 1.42 |
折旧摊销费 | 1,908.78 | 0.78 |
办公费 | 5,347.66 | 2.20 |
其他 | 3,347.61 | 1.38 |
合计 | 243,256.82 | 100.00 |
同行业比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同行业可比公司 | 销售费用 | 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步长制药 | 830,036.85 | 52.66 |
红日药业 | 261,605.67 | 34.10 |
太极集团 | 421,541.81 | 34.70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总额 | 243,256.82 |
公司报告期内销售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 | 29.37 |
注: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费用数据来自各公司已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销售费用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销售费用合理性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私募基金 | 90,228,539.41 | 40,801,207.85 | 35,000,000.00 | 5,664,440.90 | 160,365,306.36 | |||
其他 | 316,744,978.00 | -30,127,903.10 | 14,313,875.97 | 2,516,000,000.00 | 2,361,000,000.00 | 45,832,442.17 | 501,763,393.04 | |
合计 | 406,973,517.41 | 10,673,304.75 | 14,313,875.97 | 2,551,000,000.00 | 2,366,664,440.90 | 45,832,442.17 | 662,128,699.4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被投资单位 | 期初公允价值 | 期末公允价值 |
常州平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00.00 | 17,842,319.00 |
杭州海邦药谷完素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00.00 | 8,161,100.00 |
华盖信诚医疗健康投资成都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6,168,700.00 | 21,509,859.00 |
湖北易凯长江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4,059,839.41 | 24,920,719.41 |
杭州巢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000.00 | 42,931,308.95 |
杭州华方柏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00.00 | 20,000,000.00 |
杭州华方和昂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000,000.00 |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1,925,072,976.20 | 1,192,345,722.90 | 1,319,095,502.45 | 142,329,236.33 |
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 | 683,081,079.25 | 477,442,919.85 | 499,691,981.54 | 53,065,135.86 |
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350,232,764.04 | 235,436,837.03 | 194,614,344.14 | 32,884,146.40 |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 2,587,500,112.55 | 585,154,741.90 | 3,765,514,753.13 | 8,433,914.87 |
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91,330,592.29 | 169,983,038.69 | 70,658,605.69 | 4,453,566.97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中医药事业的传承、创新与发展,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指出要“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这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指明了方向。在此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颁布施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正式印发、《“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关于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等纲领性文件出台,中医药顶层设计日臻完善。沿着传承与创新两条主线,包括《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支持中医药规范与发展的政策密集落地,标志着国家对中医药支持的政策已由顶层设计逐步过渡到落地执行阶段,助力中医药行业进入了快速发展的轨道。 随着中医药政策红利持续释放,我国中医药行业有望在需求端+供给端双轮驱动下保持稳健增长。在需求端,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加快、程度加深,叠加民众健康意识提升,催化了整个中医药大健康产业的蓬勃发展;在供给端,国家对中医药事业支持力度空前,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与医疗服务定价改革,坚持中西医并重,支持和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为未来中医药大健康产业的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健康需求意识提升催化新零售渠道变革,线上渠道高速扩张,催化品牌集中度进一步提升。在一系列行业利好因素的加持下,中医药赛道吸引更多企业和资本的布局,也加快了中药企业并购发展的步伐。中医药行业强者恒强,马太效应愈加显现。具备雄厚资金实力和产业资源的品牌中药企业有望步入高质量发展阶段。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秉承“绿色昆药、福祉社会”的企业使命,以“打造银发经济健康第一股、慢病管理领导者、精品国药领先者”为愿景,聚焦慢病管理、精品国药两大核心平台,丰富产品管线、升级营销模式,进一步打造“昆药”、“昆中药1381”的品牌影响力和溢价能力,数智赋能、创新驱动,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能力。围绕“延链-补链-强链”,加速推动三七产业链上中下游资源整合,公司力争成为中国三七产业规范发展的核心力量;聚焦“传承-创新-发展”,加快实现精品国药“大品种-大品牌-大品类”成长之路,推动“昆中药1381”早日进入精品国药前三强。
本规划涉及的未来计划、目标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在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发展形势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公司可能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划做出适度调整。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3 年,是“十四五”规划宏大布局的深化之年,也是公司成为华润大家庭一员、正式入列央企的肇启之年。站在全新的历史发展起点,立足深化改革的关键时刻,我们坚信,新格局孕育新机遇,以变促变、驭变图强,在变革中谋未来;新思维拥抱新变化,以新迎新、革新立新,于变局中开新局。我们深知,唯有具备更高发展定位,聚焦“四个重塑”推进转型与变革,方能实现质量更高、结构更优、发展更稳、优势更显的高质量发展。2023年,公司将牢牢把握国家支持中医药创新发展及人口老龄化进程加速两大关键契机,聚焦三七产业链,加快实现资源整合,“延链-补链-强链”为做大做强三七产业筑基蓄能;深耕精品国药,推动大品种、打造强品牌,“传承-创新-发展”为做精做优“昆中药1381”蓄势赋能。同时,公司将立足自身研发特色,围绕“健康老龄化”需求,丰富产品管线,推进研发布局,创新驱动、多管齐下,促进新产品、新业务和新产业的快速成长,实现夯实研发创新基础与跨越式发展的同步。未来,公司将对标行业先进企业,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实现产业链再造、价值链提升、市场链优化,为公司打造成为银发经济健康第一股、慢病管理领导者、精品国药领先者奠基立业。
1、业务协同、渠道共强,慢病管理平台聚势而强打造新引擎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快速发展,二十大报告已将应对人口老龄化上升为国家战略。在此背景下,国民健康理念的普及渗透、养老保障结构性的调整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提升等因素都将驱动银发群体需求稳步增加并迭代更新,银发健康产业将迎来蓬勃发展期。公司聚焦慢性病及老年相关性疾病领域,围绕包括昆药血塞通在内的系列心脑血管、骨风关等产品,医院+零售双轮驱动,持续构建患者、医院和药店三端生态化、专业化、互补性协同的慢病管理生态圈。管线构建:持续做强昆药血塞通、阿法迪三、玻璃酸钠注射液等院内优势产品,稳步推升草乌甲素软胶囊、灯影脑通胶囊、天麻素胶囊等生力军产品销售上量,构建第二增长曲线,打造慢病防治产品矩阵。在保持核心品种稳健发展的同时,依靠新产品、新市场、新客户开辟长期、稳定的增长道路,为战略目标达成保驾护航。模式优化:持续进行模式优化,打造多产品、多模式、多终端共存的销售业态,多模式互相赋能,多维合力,实现公司资源的充分利用和价值释放。渠道共强:强化全渠道业务布局,深挖基层市场潜力。在巩固公立医疗等级医院市场的同时,积极拓展基层和诊所渠道,深挖核心潜力市场,加强处方药下沉的能力。打造三七产业链:充分发挥公司在三七产业的全产业链布局优势,围绕“延链-补链-强链”重点布局,加速上中下游资源整合,实现资源协同赋能、扩大三七知名度、提高行业集中度,助推三七产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
2、价值重塑、品牌赋能,精品国药平台乘势而上焕发新活力围绕中医药行业国家战略,昆中药以打造精品国药为发展核心,持续加大精品国药零售渠道的开拓和覆盖,推进老字号新零售数字化营销,不断提升品牌知名度与辨识度,将“昆中药1381”打造成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中药老字号品牌,推动“昆中药1381”早日进入精品国药前三强。文化铸魂、品牌赋能:充分挖掘昆中药丰富厚重的历史文化价值,围绕“一大全球号”(吉尼斯全球最古老制药企业)、三大国字号(中华老字号、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单位、中国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以“一个国家展”、“一个纪录片”、“一系列非遗丛书”为载体,探索老字号品牌新定位、打造专属品牌IP,并通过多平台、多维度的全民品牌互动活动,树立品牌化认知,持续提升品牌价值。打造大品种、力拓新品类:昆中药持续推进“大品种-大品牌-大
品类”打造工程,重点做大参苓健脾胃颗粒、舒肝颗粒、香砂平胃颗粒等核心品种的同时,继续培育清肺化痰丸、止咳丸、金花消痤丸等具有高增长潜力的产品,挖掘更多如安宫牛黄丸等底蕴悠久的经典名方产品,形成产品集群丰富且有梯度的精品国药平台。布局道地药材、助力品质提升:聚焦战略品种,立足云南道地药材优势持续打造“4+1”药材资源发展平台,推进药材闭环布局;推进中药材销售与基地共享项目,实现规模优势向成本及质量优势转化;借助集采平台,持续优化供应商评价体系与及时运用,与供应商协同实现产地建仓与养护。
3、研发创新、投资BD,多渠道协力谋势而动塑造新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创新研发为核心竞争力,2023年将立足公司自身以天然产物、植物药研发的特色和优势,围绕“健康老龄化”需求,重点关注三七领域研发创新,持续聚焦心脑血管、骨风关等目标适应症领域,特别是脑病专科特色治疗领域,兼顾抗肿瘤、非酒精性脂肪肝炎(NASH)等机会领域,进行创新药、改良创新药、差异化仿制药品种、已有植物药产品深挖研究(二次开发)的开发和引进,实行短、中、长期的管线布局,构建丰富且梯队化、有竞争壁垒的产品管线,为公司新产品研发、新业务开拓、新产业布局提供坚强支持。持续加强研发内部创新激励机制建设和团队建设,建立更加科学高效的研发管理体系、缩短研发周期,提升研发成果转化率。同时,通过自主研发、外部合作、投资并购多渠道开拓创新研发路径,深挖中药经典名方潜力,持续进行植物药二次开发和深度开发;围绕优势赛道和特色领域进行差异化布局,持续打造中长期核心竞争力。
4、昆药健康、海外板块,新业务平台蓄势待发探索新突破 昆药健康: 2023年,根据业务赛道的不同特点,以“稳优势、拓渠道、强品牌”为思路,在产品线和产品领域方面不断推陈出新,持续完善产品族群、丰富产品矩阵;推进多渠道布局,夯实巩固线上销售渠道优势,有节奏推进连锁药店拓展及体验店开业助力全渠道链接,实现线上线下渠道相互渗透、协同发展;加大对品牌影响力的塑造,引进专业人才,实施品牌化运营管理,系统打造品牌,诉求品牌价值,通过品牌建立与消费者的沟通桥梁;加强技术创新及产品研发,持续提升核心产品体系竞争力,构筑企业发展护城河。
海外板块:进一步建立国际标准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体系,推动更多产品进入国际公立市场,力争成为公立市场重要供应商。市场营销以学术会议为推广重点,开展药店及医生处方会议,增加线上推广投入;植物药以越南为主,在亚洲多个新上市国家开展医生学术教育;抗疟药以东、西非药店及医生技术推广为主;增加科泰复产品在非洲地区空白销售国家的开发。积极参与国家对外援助工作,以对外援助实施为核心,积极拓展联合国及非政府组织的国际采购,成为面向国际用户的专业供应商。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行业政策变化风险
近年来,行业安全事件时有发生,对医药市场不断产生冲击,也促使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频频出台,在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医保目录调整、药品带量采购常态化、医保支付改革等政策调控下,医药行业整体承压。药品标准也在不断提高,监管政策更加严格,辅助用药目录、医院重点监控药品及中药注射剂目录等出台,行业优胜劣汰洗牌加速。 面对上述风险,公司一方面继续开展对核心产品的再评价和二次开发,提高产品质量标准;同时,加强数字化转型,借助数字化管理平台开展营销精细化管理,紧抓行业政策变动趋势、及时掌握行业政策变动趋势、提前布局调整。另一方面通过改善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品牌驱动,提
高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进而带动企业销售收入和利润的稳步增长。加大在研发创新上的投入,兼顾短期投资回报及中长期竞争力构建布局产品研发,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2、产品质量风险
药品质量直接关系到用药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药品的质量和最终疗效取决于原材料采购、制剂生产、运输、贮存和使用等多个环节,任一环节的疏漏都有可能对药品质量产生不利影响。 面对上述风险,公司始终牢记“绿色昆药福祉社会”的企业使命和初心,强化全员质量意识,实现生产信息联通和智能制造,加强装备提升和安环管理,严把产品质量关,建立健全公司药品生产、经营质量管理体系,保证药品生产、经营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确保药品质量均一、稳定可控、安全有效。
3、研发创新风险
研发创新是医药行业的核心驱动力,同时新药研发具有高投资、高风险的特点,药品的前期研发以及产品从研制、临床试验报批到投产、上市销售的周期长、环节多,容易受到众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研发项目具有研发失败、新用药技术不被临床接受、竞争品种抢占市场先机等风险。 面对上述风险,公司引进高质量的研发人才,不断加强研发团队的建设,建立高效的研发管理体系和完善核心研发人员的绩效激励机制;在立项方面,调动公司内外资源,洞察市场趋势,围绕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以患者健康服务需求为中心,进行聚焦领域的产品布局和资源分配;坚持“科技创新”、“国际化”战略的基础上,跟随政策、行业环境变化及时调整公司发展部署,加强研发的全过程管理,动态调整,滚动优化项目;在药品研发过程中,建立整体研发管理体系,依托现有资源,逐步明晰部门内、部门间及体系间在研发不同阶段的职责,在合规的基础上,提升研发质量,从而促进研发效率;提升研发项目管理水平,在实践中累积经验,更好的掌控项目进度和规避项目风险。
4、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中药材具有产地分布区域性显著、采收季节性强、自然生长质量不均一、品种独立性强等特性,市场价格易受气候、供需关系、资本炒作、生产成本、国家新版药典质量标准等因素影响,波动频繁,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相关产品的生产成本。此外,国家安全、环保、双控等政策的施行,化学原材料产业链成本上升。同时,部分产品的供应企业垄断,进一步加剧了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同时,受全球经济形势、俄乌冲突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价格波动幅度较大。随着人工成本等生产数据价格的上升,经营成本上涨,企业成本控制面临较大压力。 面对上述风险,公司一方面加强市场产地价格监控及分析,通过产地调研等手段,加强对市场情况的掌控与预测,合理安排库存及采购周期。对重点原辅包原料,积极开展战略储备采购、集中采购,采用订单种植、定点加工、提前锁价、以量换价等方式,降低采购成本。另一方面,公司积极推行成本管理,加强生产规划,通过内部资源整合,搭建集中采购平台,逐步推进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集中采购;通过提高生产预测准确性,优化资源配置,降低产业链整体成本。
5、环保及安全经营风险
随着新环保法等新规出台,环保要求日益提高,对于污染物排放管控力度加大。从中央到地方的生态环保部门强势推行“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环境监管体系,对公司在环保规范化管理和污染防治等方面有更高的要求,提高公司在环保安全经营工作成本及工作难度。 面对上述风险,公司持续加速推进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和提升,严格内部考核和问责机制,公司层面做好对子公司的制度监管和定期巡查,切实履行企业在环境保护及员工安全方面的社会责任。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上市公司治理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权责明确,公司董事、监事、独立董事工作勤勉尽责,公司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忠实履行职务,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大利益,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均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利,使其对重大事项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和决策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没有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控股股东与本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相互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机构能够独立运作。
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熟悉有关法律、法规,了解作为董事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忠实、诚信、勤勉、专业地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监事会定期召开会议,并根据需要及时召开临时会议,监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监事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等重要事项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充分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
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华润医药、华润医药下属企业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与昆药集团生产的血塞通软胶囊产品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同时,华润医药控股与昆药集团体内均存在物流配送业务,存在一定程度的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解决同业竞争问题进行了相关承诺与保证,并严格按要求执行,相关承诺详见“第六节重要事项”中有关内容。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4-28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 | 2022-4-29 |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等12项议案,详见公告2022-024号《昆药集团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10-14 | 2022-10-15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等3项议案,详见公告2022-050号《昆药集团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12-23 | 2022-12-24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详见公告2022-064号《昆药集团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注)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邱华伟 | 董事长 | 男 | 55 | 2023/1/19 | 2024/12/8 | 0 | 0 | 0 | \ | 0 | 是 |
颜炜 | 副董事长 | 男 | 51 | 2023/1/19 | 2024/12/8 | 0 | 0 | 0 | \ | 0 | 是 |
李双友 | 副董事长 | 男 | 55 | 2015/11/2 | 2024/12/8 | 0 | 0 | 0 | \ | 0 | 是 |
郭霆 | 董事 | 男 | 49 | 2023/1/19 | 2024/12/8 | 0 | 0 | 0 | \ | 0 | 是 |
梁征 | 董事 | 男 | 44 | 2023/1/19 | 2024/12/8 | 0 | 0 | 0 | \ | 0 | 是 |
钟祥刚 | 董事 | 男 | 47 | 2019/4/19 | 2024/12/8 | 978,217 | 978,217 | 0 | \ | 80.29 | 否 |
总裁 | 男 | 47 | 2018/1/30 | 2024/12/8 | 否 | ||||||
刘珂 | 独立董事 | 男 | 71 | 2018/11/2 | 2024/12/8 | 0 | 0 | 0 | \ | 10.00 | 否 |
辛金国 | 独立董事 | 男 | 61 | 2021/12/8 | 2024/12/8 | 0 | 0 | 0 | \ | 10.00 | 否 |
杨智 | 独立董事 | 男 | 61 | 2021/12/8 | 2024/12/8 | 0 | 0 | 0 | \ | 10.00 | 否 |
钟江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7 | 2023/1/19 | 2024/12/8 | 0 | 0 | 0 | \ | 0 | 是 |
邵金锋 | 监事 | 男 | 50 | 2023/1/19 | 2024/12/8 | 0 | 0 | 0 | \ | 0 | 是 |
邓康 | 监事 | 男 | 38 | 2021/4/29 | 2024/12/8 | 0 | 0 | 0 | \ | 0 | 是 |
李林熙 | 职工监事 | 男 | 47 | 2018/11/2 | 2024/12/8 | 0 | 0 | 0 | \ | 47.77 | 否 |
张文森 | 职工监事 | 男 | 51 | 2018/11/2 | 2024/12/8 | 0 | 0 | 0 | \ | 31.60 | 否 |
孙振 | 副总裁 | 男 | 49 | 2023/1/3 | 2024/12/8 | 0 | 0 | 0 | \ | 0 | 是 |
胡振波 | 董事(卸任) | 男 | 52 | 2021/12/8 | 2022/12/30 | 281,600 | 281,600 | 0 | \ | 60.16 | 否 |
常务副总裁 | 男 | 52 | 2020/9/9 | 2024/12/8 | 否 | ||||||
孟丽 | 副总裁 | 女 | 47 | 2018/11/2 | 2024/12/8 | 406,000 | 406,000 | 0 | \ | 40.54 | 否 |
孙志强 | 财务总监 | 男 | 43 | 2023/1/3 | 2024/12/8 | 0 | 0 | 0 | \ | 0 | 是 |
刘军锋 | 副总裁 | 男 | 47 | 2017/12/8 | 2024/12/8 | 307,200 | 307,200 | 0 | \ | 42.77 | 否 |
瞿晓茹 | 副总裁 | 女 | 55 | 2020/11/20 | 2024/12/8 | 294,000 | 294,000 | 0 | \ | 47.24 | 否 |
张梦珣 | 董事会秘书 | 女 | 45 | 2020/4/1 | 2024/12/8 | 128,000 | 128,000 | 0 | \ | 42.54 | 否 |
汪思洋 | 董事长 (离任) | 男 | 36 | 2016/3/2 | 2023/1/19 | 0 | 0 | 0 | \ | 60.16 | 是 |
裴蓉 | 董事(离任) | 女 | 52 | 2015/11/2 | 2023/1/19 | 0 | 0 | 0 | \ | 8.57 | 是 |
杨庆军 | 董事(离任) | 男 | 42 | 2015/11/2 | 2023/1/19 | 0 | 0 | 0 | \ | 8.57 | 是 |
肖琪经 | 监事会主席(离任) | 男 | 58 | 2018/11/2 | 2022/12/30 | 0 | 0 | 0 | \ | 2.76 | 是 |
胡剑 | 监事(离任) | 男 | 55 | 2018/11/2 | 2022/12/30 | 0 | 0 | 0 | \ | 2.01 | 是 |
汪磊 | 财务总监 (离任) | 男 | 38 | 2018/11/2 | 2022/12/30 | 281,600 | 281,600 | 0 | \ | 42.88 | 否 |
吴生龙 | 副总裁(离任) | 男 | 50 | 2020/6/5 | 2022/8/15 | 256,000 | 256,000 | 0 | \ | 61.38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2,932,617 | 2,932,617 | 0 | \ | 609.23 | / |
注:2022年12月31日,孙振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华润三九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中心副总经理职务,孙志强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华润三九财务管理中心助理总经理职务;其2022年度在华润三九领取薪酬。2023年1月3日,经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孙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孙志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详见公司公告2023-004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邱华伟 | 曾任深圳市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总裁,华润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任中国非处方药物协会执行会长,中国农村卫生协会副会长,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中药新药创制专业委员会理事会常务理事。现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昆药集团董事长。 |
颜炜 | 曾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OTC事业部总经理、康复慢病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昆药集团副董事长。 |
李双友 | 曾任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科科长、副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等职,昆药集团监事,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金融资产部部长,现任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河投资有限公司、云南红塔特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昆药集团副董事长。 |
郭霆 | 曾任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华润北贸副总经理、华润北贸总经理、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副总经理,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兼任中国中药协会第四届理事会副会长。现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昆药集团董事。 |
梁征 | 曾任华润(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高级经理,泰国长春置地有限公司财务董事,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华润租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风险官,华润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兼财务总监。现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昆药集团董事。 |
钟祥刚 | 曾任昆药集团副总裁,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昆药集团董事、总裁。 |
刘珂 | 曾任山东绿叶制药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烟台大学药学院院长、教授;山东省药物筛选与评价重点实验室主任,苏州雷纳药物研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国家固体中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任首席科学家,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现任菏泽学院药学院院长,昆药集团独立董事。 |
辛金国 | 曾任杭州电子工业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副院长、财经学院副院长、管理学院副院长等职位。现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会计学教授,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省信息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浙江省内部审计协会常务理事,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昆药集团独立董事。 |
杨智 | 曾任中国中医研究院(现中国中医科学院)副研究员,科技部生命科学技术发展中心任副研究员,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任副处长、研究员,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任副处长、研究员,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任研究员,现任昆药集团独立董事。 |
钟江 | 曾任华润三九(雅安)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昆药集团监事会主席。 |
邵金锋 | 曾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总经理。现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中心副总经理,昆药集团监事。 |
邓康 | 曾任职红塔集团营销中心山东省区、云南中烟营销中心山东分中心、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行部。现任合和集团运营管理部副部长,华泰保险监事会主席、华夏银行、昆药集团监事。 |
李林熙 | 曾任昆药集团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运营总监、总经理。现任昆药集团董事长助理、职工监事。 |
张文森 | 曾任昆药集团原料药分厂生产线操作员、团支部书记、办公室行政、安全主管、党支部宣传委员,现任昆药集团健康安全环保部部长、职工监事。 |
孙振 | 曾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力资源中心副总经理。现任昆药集团副总裁。 |
胡振波 | 曾任健民药业资产证券部部长、资产部部长、总裁助理,营销中心副总经理、市场策划中心市场总监、品牌文化中心总监,副总裁、常务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昆药集团董事。现任昆药集团常务副总裁,兼任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
孟丽 | 曾任昆药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行政总监、综合平台负责人、党委书记,现任昆药集团副总裁。 |
孙志强 | 曾任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中心助理总经理。现任昆药集团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
刘军锋 | 曾任山东绿叶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办公室主任、天然药物实验室副主任,山东靶点药物研究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药物研究院院长,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昆药集团副总裁。 |
瞿晓茹 | 曾就职于苏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法国博福益普生制药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泰凌医药集团等单位。现任昆药集团副总裁,兼任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 |
张梦珣 | 曾任上海里兆律师事务所、上海毅石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上海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助理总经理、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总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现任昆药集团董事会秘书。 |
汪思洋 (离任) | 曾任华立集团常务副总裁、投资管理部副部长、总裁助理,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华方医护有限公司董事,健民集团董事长,昆药集团董事长。现任华立集团董事、总裁,华立医药董事、总裁,健民集团、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华立科技股份有 |
限公司董事。 | |
裴蓉 (离任) | 曾任华立集团审计室主任、审计部部长、运营总监、财务总监、副总裁、执行总裁,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昆药集团董事。现任华立集团董事会副主席,华立医药、健民集团、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杨庆军 (离任) | 曾任广东格兰仕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中心研究员,华立集团营运部副部长、部长、财务营运总监、内蒙古华生高岭土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昆药集团董事。现任华立集团营运总监,健民集团、华正新材、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肖琪经 (离任) | 曾任华立国际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华立集团副总裁、总裁,华立医药董事,昆药集团监事会主席。现任华立集团党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华立医药、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健民集团、华正新材监事,华立海外董事。 |
胡剑 (离任) | 曾任浙江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浙江华立生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立集团审计监察部部长、高级审计师、业务支撑平台财务营运管理责任人、审计监察中心责任人,浙江宝骐汽车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立集团监事,昆药集团监事。现任华立集团审计监察部部长,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健民集团监事。 |
汪磊 (离任) | 曾任北京大学国际医院财务总监,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重庆猪八戒网络有限公司高级财务总监,昆药集团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 |
吴生龙 (离任) | 曾任罗兰贝格企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执行总监,康德乐(上海)医药有限公司企业并购总监,费森尤斯卡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产品组合战略负责人,辉瑞(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商务拓展经理,昆药集团副总裁。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12月30日,华立医药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立集团通知公司,其等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后,华润三九持有公司28%的股份。同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收到时任董事长汪思洋先生,时任董事裴蓉女士、杨庆军先生、胡振波先生以及时任监事会主席肖琪经先生、时任监事胡剑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上述监事会成员的辞职报告自2022年12月30日起生效。因上述董事会成员辞去相关职务后,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十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前,汪思洋先生、裴蓉女士、杨庆军先生、胡振波先生仍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详见公司公告2022-067号《昆药集团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2、2023年1月19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华润三九推荐的邱华伟先生、颜炜先生、郭霆先生、梁征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成员,董事任期自2023年1月19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增补华润三九推荐的钟江先生、邵金锋先生为公司十届监事会成员,监事任期自2023年1月19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日,经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非独立董事邱华伟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非独立董事颜炜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公司十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钟江先生为公司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公告2023-003号《昆药集团关于增补部分董事、监事的公告》、
2023-011号《昆药集团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2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13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14号《关于十届董事会、监事会改组工作完成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3、报告期内,吴生龙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汪磊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4、2023年1月3日,经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孙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孙志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详见公司公告2023-004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邱华伟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12 | 2024/5 |
颜炜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首席营销官 | 2022/6 | |
李双友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2017/8 | |
郭霆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副总裁 | 2021/6 | 2024/5 |
梁征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2019/10 | 2024/5 |
钟祥刚 |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7 | |
钟江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财务管理中心总经理 | 2020/7 | |
邵金锋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投资中心副总经理 | 2022/3 | |
邓康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运营管理部副部长 | 2022/4 | |
汪思洋 (离任) |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6 | |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总裁兼法定代表人 | 2020/12 | ||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总裁 | 2016/6 | ||
裴蓉 (离任) |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会副主席 | 2020/9 | |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6 | ||
杨庆军 (离任) |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营运总监 | 2020/9 | |
肖琪经 (离任) |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8/3 | |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 | 2012/11 | ||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监事长 | 2018/3 | ||
胡剑 (离任) |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审计监察部部长 | 2018/7 | |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5 | 2022/5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颜炜 | 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3/1 | |
华润三九(云南)三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8 | ||
李双友 | 中维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8 | |
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7 | 2022/8 | |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1 | ||
云南红塔特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9 | ||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9/3 | ||
一汽红塔云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7 | 2022/7 | |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7 | ||
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2/4 | 2022/11 | |
云南红塔滇西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11 | 2022/1 | |
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8 | 2022/8 | |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9 | ||
云南红河投资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6 | ||
刘珂 | 山东菏泽学院药学院 | 院长 | 2020/11 |
辛金国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省信息化与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 | 主任、教授 | 2012/7 | |
浙江华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5 | ||
传化智联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9/5 | ||
杭州安恒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1 | ||
邓康 | 云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9 | 2022/9 |
江苏烟草金丝利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12 | ||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1 | ||
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2/8 | ||
昆明正基房地产有限公司 | 董事 | |||
云南花卉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22/5 | ||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2/4 |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3 | ||
汪思洋 (离任)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8 |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4 | ||
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5 | ||
浙江华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3 | ||
杭州华立创客社区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12 | ||
十九楼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3 | ||
浙江华科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4/4 | ||
浙江华立海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3/3 | ||
裴蓉 (离任)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9 | |
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6 | ||
浙江华立海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2 | 2023/3 | |
浙江华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法人、执行董事兼经理 | 2019/12 | ||
浙江华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12 | 2022/7 | |
浙江华畅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法人、执行董事兼经理 | 2018/9 | ||
浙江燃料乙醇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3/4 | ||
杨庆军 (离任)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9 |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4 | ||
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6 | ||
浙江华立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11 | ||
浙江厚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11 | ||
杭州市余杭区华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5 | ||
浙江宝骐汽车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6 | 2022/5 | |
杭州华帆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3 | ||
浙江华科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兼总经理 | 2021/1 | ||
杭州天泽实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1/1 | ||
浙江华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6 | ||
重庆葵林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5 | ||
重庆葵海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7 | ||
北京医洋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2 | ||
浙江润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9 | ||
肖琪经 (离任)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22/9 | |
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4 | ||
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长 | 2020/5 | ||
浙江华立海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2 |
浙江燃料乙醇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3/4 | ||
华立(泰国)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4/6 | ||
浙江燃料乙醇有限公司 | 副董事长 | 2013/4 | ||
广西东兴边境深加工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4 | ||
胡剑 (离任)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9 | |
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8 | ||
浙江厚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9/8 | ||
杭州市余杭区华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会主席 | 2019/9 | ||
浙江华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10 | ||
浙江华立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8/10 | ||
浙江华立富通投资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3 | ||
防城港华立边境产业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4 | ||
广西东兴边境深加工产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4 | ||
海南东方元合实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1 | ||
浙江华立海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11 | ||
浙江台地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10 | ||
浙江华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3 | ||
武汉华方乐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6 | ||
杭州华方创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4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决定。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绩效管理办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2年3月17日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人员绩效考核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决议内容确定。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按公司的考核制度及相关程序发放。具体应付报酬详见本节一、(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表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609.23万元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变动原因 |
邱华伟 | 董事长 | 选举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司董事;经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司董事长 |
颜炜 | 副董事长 | 选举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司董事;经十 |
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司副董事长 | |||
郭霆 | 董事 | 选举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司董事 |
梁征 | 董事 | 选举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司董事 |
钟江 | 监事会主席 | 选举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司监事;经公 司十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选举为监事会主席 |
邵金锋 | 监事 | 选举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为公司监事 |
孙振 | 副总裁 | 聘任 | 经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为公司副总裁 |
孙志强 | 财务总监 | 聘任 | 经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为公司财务总监 |
汪思洋 | 董事长 | 离任 | 公司股东变化 |
裴蓉 | 董事 | 离任 | 公司股东变化 |
杨庆军 | 董事 | 离任 | 公司股东变化 |
胡振波 | 董事 | 离任 | 公司股东变化 |
肖琪经 | 监事会主席 | 离任 | 公司股东变化 |
胡剑 | 监事 | 离任 | 公司股东变化 |
汪磊 | 财务总监 | 离任 | 个人原因 |
吴生龙 | 副总裁 | 离任 | 个人原因 |
1、2022年12月30日,华立医药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立集团通知公司,其等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后,华润三九持有公司28%的股份。同日,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收到时任董事长汪思洋先生,时任董事裴蓉女士、杨庆军先生、胡振波先生以及时任监事会主席肖琪经先生、时任监事胡剑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上述监事会成员的辞职报告自2022年12月30日起生效。因上述董事会成员辞去相关职务后,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十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前,汪思洋先生、裴蓉女士、杨庆军先生、胡振波先生仍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详见公司公告2022-067号《昆药集团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2、2023年1月19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华润三九推荐的邱华伟先生、颜炜先生、郭霆先生、梁征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成员,董事任期自2023年1月19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增补华润三九推荐的钟江先生、邵金锋先生为公司十届监事会成员,监事任期自2023年1月19日起至第十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日,经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非独立董事邱华伟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非独立董事颜炜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公司十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钟江先生为公司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十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公告2023-003号《昆药集团关于增补部分董事、监事的公告》、2023-011号《昆药集团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2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13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14号《关于十届董事会、监事会改组工作完成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3、报告期内,吴生龙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汪磊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4、2023年1月3日,经公司十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聘任孙振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孙志强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详见公司公告2023-004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6月1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出具了《关于对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时任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徐朝能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0〕0044号)。公司对此高度重视,针对以上函件所涉及的问题进行积极整改。一方面,认真梳理该次股份回购计划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及所存在的问题,并引以为戒;另一方面,将组织并督促相关人员,
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则,进一步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确保公司在信息披露和资本市场方面的规范运作,依法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十届三次董事会 | 2022-1-27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与控股股东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 |
十届四次董事会 | 2022-3-17 |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1年度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报告》《公司2021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1年度内控审计报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预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资产处置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资本性支出计划的议案》《关于聘请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审批资产核销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公司人员绩效考核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昆药商业收购的保山民心药业2021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处理方案的议案》《关于择机出售参股公司Rani股票资产的议案》《关于注销子公司楚雄公司的议案》《关于子公司昆药健康新设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公司新设营销公司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
十届五次董事会 | 2022-4-15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十届六次董事会 | 2022-6-10 |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首次解锁的议案》 |
十届七次董事会 | 2022-8-15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半年度资产处置的议案》《关于公司新设昆药集团脑病药物研究院的议案》《关于公司副总裁申请辞去职务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十届八次董事会 | 2022-9-19 |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以票据、应收账款、理财产品等资产质押开展融资类业务的议案》《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孙公司北京华方科泰尼日利亚公司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十届九次董事会 | 2022-10-24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十届十次董事会 | 2022-12-7 | 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子公司少数股权竞拍的议案》《关于收购海南九如100%股权的议案》《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云南昆康70%股权的议案》《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参股子公司上海昆药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汪思洋 | 否 | 8 | 8 | 6 | 0 | 0 | 否 | 3 |
李双友 | 否 | 8 | 8 | 8 | 0 | 0 | 否 | 3 |
裴蓉 | 否 | 8 | 8 | 6 | 0 | 0 | 否 | 3 |
钟祥刚 | 否 | 8 | 8 | 6 | 0 | 0 | 否 | 3 |
杨庆军 | 否 | 8 | 8 | 6 | 0 | 0 | 否 | 3 |
胡振波 | 否 | 8 | 8 | 6 | 0 | 0 | 否 | 3 |
刘珂 | 是 | 8 | 8 | 7 | 0 | 0 | 否 | 3 |
辛金国 | 是 | 8 | 8 | 7 | 0 | 0 | 否 | 3 |
杨智 | 是 | 8 | 8 | 7 | 0 | 0 | 否 | 3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8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0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6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2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辛金国、梁征、刘珂(董事会改组前:辛金国、裴蓉、刘珂) |
提名委员会 | 刘珂、邱华伟、辛金国(董事会改组前:刘珂、汪思洋、辛金国)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杨智、郭霆、辛金国(董事会改组前:杨智、杨庆军、辛金国) |
战略委员会 | 邱华伟、颜炜、李双友、杨智、钟祥刚(董事会改组前:汪思洋、李双友、裴蓉、杨智、钟祥刚) |
注1:2022年12月30日,华立医药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立集团通知公司,其等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后,华润三九持有公司28%的股份。同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时任董事长汪思洋先生,时任董事裴蓉女士、杨庆军先生、胡振波先生申请辞去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委员职务。因上述董事会成员辞去相关职务后,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十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前,汪思洋先生、裴蓉女士、杨庆军先生、胡振波先生仍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详见公司公告2022-067号《昆药集团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辞职的公告》。 注2:2023年1月19日,经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增补邱华伟先生、颜炜先生为战略委员会成员,并选举邱华伟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增补梁征先生为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成员;增补邱华伟先生为提名委员会成员;增补郭霆先生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详见公司公告2023-013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召开7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2-1-7 | 2021年年报第二次审计沟通会 | 听取了年报审计情况,并提出相关建议和指导意见。 | / |
2022-1-25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与控股股东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 | 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必要的业务,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条件和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一位关联委员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 |
2022-3-14 | 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报告》等9个议案 | 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2-4-13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2-8-12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2-10-21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2-12-5 |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等3个议案 |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已对安永华明的基本情况、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业务规模、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安永华明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需求。公司本次变更会计 | / |
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关于参股子公司上海昆药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
的意见:参股子公司上海昆药增资扩股,有利于增强其资金实力和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求。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
3、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公司董事会审
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认为本次减值准备方案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研发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体现了公司会计政策的谨慎性,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3-14 | 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昆药健康新设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等2个议案 | 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2-8-12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新设昆药集团脑病药物研究院的议案》 | 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 / |
2022-12-5 | 审议通过《关于拟参与子公司少数股权竞拍的议案》等3个议案 | 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2-3-14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人员绩效考核相关事项的议案》 | 同意将该等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 |
2022-6-8 | 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首次解锁的议案》 | 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层面业绩指标等其它解除限售条件均已达成,且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的考核结果相符,同意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限售期届满后办理相应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 / |
(5).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174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148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5,322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 1,291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1,473 |
销售人员 | 2,289 |
技术人员 | 720 |
财务人员 | 257 |
行政人员 | 583 |
合计 | 5,322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 | 7 |
硕士及研究生 | 153 |
大专及本科 | 3,740 |
中专、中等学历及以下 | 1,422 |
合计 | 5,322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员工的价值贡献、业绩绩效、个人能力、岗位为主要定薪依据,遵循市场化、简单实用、同工同酬、绩效导向等原则,充分吸收宽带薪酬理念优势,在具备一定市场竞争力,有效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原则上,制定薪酬政策。并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根据绩效管理、激励与约束政策、晋升等方法,结合市场薪酬水平,适时地进行薪酬政策调整,使薪酬政策在实际运行中,建立与能力、绩效更匹配的薪酬。
公司结合《绩效管理制度》及激励制度优化完善员工薪酬结构,从公司战略目标出发,通过绩效管理体系层层分解到个人,以提升组织整体效能为导向,形成了以组织、个人维度的全面评价体系,针对不同职级、岗位,设计差异化的考核及薪酬激励方式。充分体现为岗位价值付薪、个人能力付薪、绩效成果付薪的理念,鼓励员工紧紧围绕公司发展目标,高效完成工作任务,实现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22年公司基于人才全生命周期为重点优化培训体系,针对不同层级培训对象制定了多维度、全覆盖的人才发展计划,包含应届毕业生、关键岗位人员、高潜后备人才等。结合现有业务系统,完善数字化学习平台,建立共享知识库,让培训开展更加便捷高效;开展各项专题学习活动,营造全员学习氛围,促进团队融合,打造学习型组织生态圈;通过多形式多专题人才项目培训,为不同岗位、不同层级员工设立了进阶培训课程,培训过程中不断灌输项目管理、行动学习等培训管理方式,增强学员主观能动性,提高员工战略思维,为员工发展打下坚实基础。2023年,公司将持续优化人才发展体系,聚焦关键结果,完善各层级人才梯队,支撑员工发展,激活组织氛围,不断为公司输送与战略发展相匹配的优秀人才。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 /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 765万元 |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由《公司章程》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利润分配政策未做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内容详见昆药集团《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一条。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以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3,183,590.4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0,088,081.8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454,007,473.99元,提取盈余公积金24,008,808.18元,对股东分红204,729,057.63元,合计未分配利润为1,460,361,682.05元。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在符合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实际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58,255,769股;2023年2月16日,因公司对不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8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本次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758,127,769股,并以此计算2022年年度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21,300,443.04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占报告期内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1.66%。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2、公司本年度不向全体股东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如在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公司后续总股本和/或有权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数发生变动,将另行进行具体调整。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6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121,300,443.04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83,183,590.47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1.66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0.00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121,300,443.04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1.66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授予的限制性股票2,560,023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于2022年6月6日届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公司对1,280,011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并上市。 |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031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32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2-033号《昆药集团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
经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十届八次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公司副总裁吴生龙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该部分不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8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 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041号《昆药集团十届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2-046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2-050号《昆药集团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51号《昆药集团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017号《昆药集团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元) | 已解锁股份 | 未解锁股份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 |
钟祥刚 | 董事、总裁 | 665,623 | 0 | 4.16 | 332,811 | 332,812 | 332,812 | 14.12 |
胡振波 | 常务副总裁 | 281,600 | 0 | 4.16 | 140,800 | 140,800 | 140,800 | 14.12 |
刘军锋 | 副总裁 | 307,200 | 0 | 4.16 | 153,600 | 153,600 | 153,600 | 14.12 |
孟丽 | 副总裁 | 256,000 | 0 | 4.16 | 128,000 | 128,000 | 128,000 | 14.12 |
瞿晓茹 | 副总裁 | 256,000 | 0 | 4.16 | 128,000 | 128,000 | 128,000 | 14.12 |
张梦珣 | 董事会秘书 | 128,000 | 0 | 4.16 | 64,000 | 64,000 | 64,000 | 14.12 |
谢波 | 总工程师 | 128,000 | 0 | 4.16 | 64,000 | 64,000 | 64,000 | 14.12 |
汪磊 | 原财务总监 | 281,600 | 0 | 4.16 | 140,800 | 140,800 | 140,800 | 14.12 |
吴生龙 | 原副总裁 | 256,000 | 0 | 4.16 | 128,000 | 128,000 | 128,000 | 14.12 |
合计 | 2,560,023 | 0 | / | 1,280,011 | 1,280,012 | 1,280,012 | / |
1.报告期内,吴生龙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汪磊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2.报告期内,经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十届八次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吴生龙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该部分不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8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2023年2月16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详见公司2023-017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高级管理人员考评激励制度,实行年度经营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公司高管人员有关薪酬考核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实行年薪制,年薪由月基薪、季度考核收入和年度考核收入构成。本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主要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绩效管理办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2年3月17日公司十届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人员绩效考核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决议内容确定。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根据最新法律法规要求,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并严格合规执行,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合理高效运作。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坚持以风险防范为导向,以提升管理实效为目的,增强内控制度执行力和内控管理有效性。形成事前风险防控、事中监控预警、事后评价优化的管理闭环。结合公司的行业特点和业务拓展实际经营情况,修订完善了包括《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内控管理制度,从管理层面至业务层面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体系及长效的内控监督机制。同时,以全面预算为抓手,提升财务预警能力,注重财务数据分析,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建立全覆盖的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夯实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公司2022年度内控审计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经过仔细核查后,确认公司在三会运作、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将继续建立健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公司治理内生动力、健全公司治理制度规则、构建公司治理良好生态。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553.37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药集团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药集团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药集团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药集团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昆药集团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生态文明思想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方向指引,必须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公司深入学习贯彻生态文明思想,积极配合党、政府的环保决策推行,坚决落实环境保护攻坚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坚持节约优先,加强源头管控,转变发展方式,推动智能化、清洁化改造,加快节能环保设备更换,全面节约能源资源。引导员工绿色生活,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反对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开展创建绿色企业行动。积极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在考虑经济发展的同时,把环境保护的理念放在首位,勇敢担当企业责任;针对新法律法规的发布,及时开展学习。修订公司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明确环境保护责任,规范危险废弃物管理。对厂区花园进行改造,增种植物及草坪,增加绿化面积。绿化用水由之前的饮用水改变为中水,浇水方式由
之前的浇灌改为滴灌。严格区分“危废”与“普通固废”,避免普通废物当做危险废物处置,及时处置危废,降低安全环保风险。并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宣传教育计划,积极组织实施,不断提升全员的节能环保意识,营造“绿色发展、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1、不断完善能源管理体系,2022年,公司能源在监测系统通过验收并投入运行,同时,成立了能源管理办公室,实现各分厂能耗实时监测、能耗数据的深入分析,以量化数据为依据,指导、控制、监督各生产车间用能及节能措施的实施,密切关注高耗能设备的运行耗能情况(如供热系统、空调系统、冷水机组),2022年口服剂分厂单位产品耗电、口服剂分厂单位产品耗蒸汽、针剂分厂单位产品耗蒸汽实现较明显下降,切实降低各生产车间的能耗用量,从而实现降低碳排放。 2、积极响应节能减排号召,不断优化工厂内部供能方式,2022年底,将厂区生产蒸汽的燃料从天然气更换为生物质,经济降本的同时,实现了绿色、环保、可再生能源对化石能源的替代,碳排放效果有待2023年实施后验证。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碳中和号召,率先进行碳中和自查。通过自查发现,公司及其生产型子公司所属的中成药生产行业,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碳排放报告与核查及排放检测计划制定工作的通知》发改办气候【2017】的覆盖行业,没有碳排放的硬性指标。并通过不断加大清洁能源结构占比,加速各部门电气化、智能化进程;减少非必要的能源消费量(包括工业节能、建筑节能等);积极推进资源重复利用、重复使用;修订公司环境保护相关制度,明确环境保护责任,规范危险废弃物管理;严格区分“危废”与“普通固废”,避免普通废物当做危险废物处置;集中生产,缩短产品的生产周期,降低工耗及能耗等全方面措施,为减少碳排放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公司2022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外捐赠、公益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90.52 | |
其中:资金(万元) | 5.00 | 以现金方式向昆明市西山区红十字会捐款 |
物资折款(万元) | 85.52 | 向社会捐助药品 |
惠及人数(人) | /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扶贫及乡村振兴项目 | 数量/内容 | 情况说明 |
总投入(万元) | 29.20 | |
其中:资金(万元) | 29.00 | 捐资助学 |
物资折款(万元) | 0.20 | 举办公益绘画比赛、捐助毕美术用品、书包 |
惠及人数(人) | 296 | |
帮扶形式(如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等) | 教育扶贫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产业扶贫,振兴乡村
公司与云南农业大学、澜沧田丰林下三七种植管理有限公司就林下三七项目达成战略合作。利用三七生长习性与林下环境相耦合、林下树种与三七相生的特性,让三七回归山野林,实现林下规模化、标准化生产。借助该项目的实施,成功构建了集政府、企业、农户、区块链、物联网、职业教育为一体的科技扶贫协同模式,采取“政府+企业+科技人员+农户+社会组织”的科技扶贫新模式,即地方党委政府抓统筹、抓监管,企业出资金、找市场,专家团队出技术、出标准,农户出资源、出劳力获得报酬,协会、合作社负责行业协调。中国工程院院士朱有勇及其团队历时10余年,研发建构了具有颠覆性意义的三七种植新模式,不仅解决了传统三七种植的诸多问题,为中药材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科技支撑,同时也切实利用科技助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2020年以来,子公司昆中药结合企业产品战略规划,针对产业扶贫与升级,从昆明禄劝、寻甸到楚雄双柏、迪庆维西调研当归、茯苓、白扁豆、木香等多种道地药材的种植情况。通过与当地政府部门的多次沟通交流,在双柏县建设成立了白扁豆、茯苓、龙胆等道地药材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其中,白扁豆种植基地约1.90万亩、茯苓种植及加工规模500吨以上,从源头上保证参苓健脾胃颗粒所需道地药材优良品质和稳定供应的同时,夯实巩固了当地产业扶贫,带动了种植户的经济创收。除了帮扶楚雄双柏县、昆明禄劝县外,昆中药自2012年起,便对红河州金平县、元阳县贫困村开展精准扶贫工作。通过提供设备、成立种植基地、发展种植产业帮扶指导活动等“输血+造血”、“扶贫+扶志+扶智”的方式,开展精准脱贫攻坚工作。此外,公司还先后在58个种植基地建设中,带动种植户进行白及、厚朴、山药、地黄等42种道地药材种植,并在禄丰县投资建设38亩白及、薄荷、紫苏叶、黄精、白苏子、莱菔子等以研究示范为主的百草园种植基地,开辟了一条“授人以渔”的新兴产扶融合的扶贫模式。昆中药持续在昆明、楚雄、红河等地持续布局及发展种植基地,同时,通过筛选种植基地规模及优势品种如当归、白苏子、莱菔子、薄荷等进行订单种植的签订,通过“定价+定量”的形式保障种植基地及种植户的收入,引导当地种植产业的可持续发展,通过市场规律及种植成本的控制来“定价”,培养种植基地的市场意识和质量意识,以订单种植基地为中心,通过示范、宣传、技术指导等方式,以点带面持续壮大产业规模,带动种植户的经济创收,实现工农联合,促进产业健康良性发展;并入选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2年上市公司乡村振兴优秀实践案例”。
2、教育扶贫,点亮幸福之路
兴教千秋业,善举百世功。2022年5月19日,昆药集团再次迎来一年一度的“一对一”绿芽助学行动。本次活动中,昆药集团捐助学生人数再创新高,共计捐助学生226名,其中富民县146名、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80名,受助学生每人每年可获1,000.00元助学金。截至2022年,昆药集团“一对一”绿芽助学行动开展了15年,累计捐助211.70万元,帮扶家庭困难学生2,117人次。
子公司昆中药于2022年上半年完成一对一捐助困难学生53名,每名困难学生资助1,000.00元/年,共捐助资金53,000.00元,每一笔爱心捐款为每一位被资助家庭带去希望。
子公司贝克诺顿自2012年以来,通过颁发奖学金、捐助学习生活用品、举办特色教育等方式对贝克诺顿希望小学进行持续帮扶,贝克诺顿希望小学的教学条件和教学质量均取得了长足的进步。2022年贝克诺顿通过“蒲公英助学计划”对其所援建的元江希望小学进行精准帮扶,援助金额为5,920.00元,其中:颁发“贝克诺顿奖学金” 3,920.00元,举办公益绘画比赛、捐助毕美术用品、书包2,000.00元,帮扶的贫困学生人数达70人。
子公司贝克诺顿(浙江)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在公司内部建立爱心基金专户,为困难员工子女提供助学金;与多个高等院校建立合作,为学生提供专业实习与实践基地,助力学生提升社会实践能力及专业综合素质。
子公司血塞通药业于1月5日资助1万元资金,帮助里色村委会的渭赖、弄歪两个村小组创建美丽乡村,购买花苗,组织群众投工投劳栽花种草。1月25日,公司在春节来临之际,对里色村委会各村小组的10名“明白人”、“领路人”进行慰问,投入5,000.00元,并在今年“六一”儿童节慰问渭赖完小,捐助文具103套,共计3,400.00元。另外,公司委派驻村工作队员自1月起,抽调参加“强边固防”突击队,到田蓬边境守边;“七一”建党节来临之际,公司党总支带着价值15,000.00元的物资慰问了田蓬镇田蓬村委会李家湾444联防所全体戍边人员。
子公司版纳药业于2022年6月9日在景洪市特殊学校举办“爱心传递、关爱特殊儿童教育”捐助活动,与孩子们一起欢庆国际六一儿童节,本次爱心捐助公益活动共捐助物资6,000余元。多年来,版纳药业公司始终关心困难、特殊儿童的成长,今后也将持续各种爱心活动,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为特殊学校的教师和小天使们提供帮助,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温暖,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做出更多的努力与贡献。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华润三九及其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控股、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 | 1.承诺方承诺自本次交易完成后五年内,按照法定程序通过包括但不限于托管、资产重组、一方停止相关业务、调整产品结构、设立合资公司等方式解决承诺方及其控制的企业与昆药集团及其控制的企业之间现存的同业竞争问题。2.除上述需要解决的同业竞争外,在承诺方控制昆药集团期间,承诺方将依法采取必要及可能的措施避免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再发生与昆药集团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或活动。3.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获得与昆药集团主要产品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与昆药集团的主营业务相同或者相似但不构成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少数股权财务性投资商业机会除外),本公司将书面通知昆药集团,若昆药集团在收到本公司的通知后30日内作出愿意接受该业务机会的书面回复,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将尽力促成该等业务机会按照合理、公平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昆药集团。若监管机构认为本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从事的上述业务与昆药集团的主营业务构成同业竞争,或昆药集团及其控制的下属企业拟从事上述业务的,本公司将采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委托经营、委托管理、租赁、承包等方式)进行解决。4.本承诺函自华润三九与华立医药及/或其一致行动人单独/共同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生效 | 2022年12月,长期 | 是 | 是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之日起生效。直至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终止:(1)本公司不再是昆药集团的实际控制人;(2)上市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某项承诺内容无要求时,相应部分自行终止。5.如因本公司未履行在本承诺函中所作的承诺给昆药集团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赔偿昆药集团的实际损失。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解决关联交易 | 华润三九及其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控股、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 | 承诺方及承诺方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减少并规范与昆药集团发生关联交易,如确实无法避免,承诺方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与昆药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昆药集团及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承诺函自华润三九与华立医药及/或其一致行动人单独/共同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 2022年12月,长期 | 否 | 是 | 不涉及 | 不涉及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其他 | 华润三九及其控股股东华润医药控股、实际控制人中国华润 | 为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已分别出具《关于保证昆药集团独立性的承诺函》,承诺保证上市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独立。 | 2022年12月,长期 | 否 | 是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华立医药及其控股股东华立集团、实际控制人汪力成 | 1.本公司/本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经济实体目前均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任何与昆药集团(包括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公司,下同)相同或类似的业务。2.本公司/本人作为昆药集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本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企业、其他经济实体将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开展、经营与昆药集团所从事的业务相同或类似的业务。3.本公司/本人作为昆药集团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期间,本公司/本人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企业、其他经济实体及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昆药集团所从事的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实质性同业竞争的,则将通知昆药集团,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与昆药集团。4.如违反上述声明、确认及承诺,愿向昆药集团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长期 | 否 | 是 | 不涉及 | 不涉及 |
解决关联交易 | 华立医药及其控股股东华立集团、实际控制人汪力成 |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作为昆明制药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尽可能减少和规范与昆明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商品交易,相互提供服务或作为代理,本公司将一律严格遵循等价、有偿、公平交易的原则,在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不要求昆明制药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优于任何第三者给予或给予第三者的条件,并依据《关联交易制度》等有关规范性档及昆明制药公司章程履行合法审批程序并订立相关协议/合同,及时进行信息披露,规范相关交易行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昆明制药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产生新的关联交易。 | 长期 | 否 | 是 | 不涉及 | 不涉及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股权激励对象 |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 本次激励计划结束 | 否 | 是 | 不涉及 | 不涉及 |
其他 | 公司 | 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 本次激励计划结束 | 否 | 是 | 不涉及 | 不涉及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就新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前沟通,其对此无异议。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1153 号》的有关规定,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并未发现可能导致其不能接受公司聘任的事项。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原聘任 |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1,100,000.00 | 2,400,000.0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7年 | 1年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 | 谢枫、易奥林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 | 1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400,000.00 |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要,昆药集团改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中审众环进行了沟通,中审众环对此无异议。2022年12月7日,经公司十届十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2022年12月23日,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逾期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2年1月27日,公司十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与控股股东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议案》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详见公司公告2022-004号《昆药集团关于公司2022年与控股股东日常关联交易预估的公告》 |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2月24日,公司九届三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昆药集团与华立集团及其他机构或自然人投资者等共同投资杭州华方柏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轮投资中,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00万元,认缴基金份额,投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柏晟基金22.17%的基金份额。2021年公司进行了首期出资1,000.00万元的缴付。详见公司公告2020-121号《昆药集团关于公司参与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和2021-028号《昆药集团关于公司参与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第二期出资1,000.00万元的缴付,至此,公司已完成该项目的所有出资。2021年12月14日,公司十届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关联方杭州华方创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健民集团共同参与关联方华方和昂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基金份额认购,其中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5,000.00万元,占华方和昂49.505%的基金份额。详见公司公告2021-082号《昆药集团关于参与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协议约定的首期出资2,500.00万元的缴付。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76,4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76,4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总额(A+B) | 76,400.00 |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4.86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44,40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44,400.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资金来源 | 发生额 | 未到期余额 | 逾期未收回金额 |
银行理财 | 募集资金 | 29,000.00 | ||
银行理财 | 自有资金 | 20,000.00 | 12,000.00 | |
银行理财 | 自有资金 | 70,500.00 | 20,000.00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 | 委托理财类型 | 委托理财金额 | 委托理财起始日期 | 委托理财终止日期 | 资金 来源 | 资金 投向 | 报酬确定 方式 | 年化 收益率 | 预期收益 (如有) | 实际收益或损失 | 实际收回情况 | 是否经过法定程序 | 未来是否有委托理财计划 | 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
昆药集团 | 保本浮动收益 | 25,200,000.00 | 2021年11月23日 | 2022年2月21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1.48%/4.80% | 86,757.30 | 25,200,000.00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保本浮动收益 | 24,800,000.00 | 2021年11月23日 | 2022年2月21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1.50%/4.79% | 276,331.87 | 24,800,000.00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0,000.00 | 2022年1月4日 | 2022年4月8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1.35%/3.02%/3.22% | 366,864.82 | 50,000,000.00 | 是 | 是 | ||
昆药 | 保本浮 | 24,800,000.00 | 2022年3 | 2022年8 | 闲置募 | 银行理 | 到期收 | 1.80%/4.67% | 538,818.30 | 24,800,000.00 | 是 | 是 |
集团 | 动收益 | 月2日 | 月29日 | 集资金 | 财产品 | 回一次计息 | ||||||||
昆药集团 | 保本浮动收益 | 25,200,000.00 | 2022年3月2日 | 2022年8月29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1.79%/4.68% | 209,858.88 | 25,200,000.00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0,000.00 | 2022年4月15日 | 2022年8月26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1.35%/3.02%/3.22% | 519,074.70 | 50,000,000.00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1,890,000,000.00 | 2021年12月30日 | 活期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2.50%-3.00% | 1,344,164.20 | 1,890,000,000.00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50,000,000.00 | 2022年1月11日 | 2022年2月14日 | 自有资金 | 券商理财产品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4.70% | 247,027.29 | 50,000,000.00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30,000,000.00 | 2022年1月11日 | 2022年7月11日 | 自有资金 | 券商理财产品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3.00%/3.80%/5.00% | 526,233.88 | 30,000,000.00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25,000,000.00 | 2022年1月11日 | 2022年3月14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3.00%/3.55%/4.35% | 135,148.42 | 25,000,000.00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非保本浮动 | 40,000,000.00 | 2022年1月 | 2022年7月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到期收回一次 | 4.00%/4.27% | 813,123.17 | 40,000,000.00 | 是 | 是 |
收益 | 11日 | 11日 | 计息 | |||||||||||
昆药集团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50,000,000.00 | 2022年1月11日 | 2022年7月13日 | 自有资金 | 券商理财产品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4.53% | 1,136,138.47 | 50,000,000.00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保本浮动收益 | 60,000,000.00 | 2022年1月12日 | 2023年1月11日 | 自有资金 | 券商理财产品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0.10%/4.00%/7.00% | - | 60,000,000.00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保本浮动收益 | 60,000,000.00 | 2022年1月14日 | 2023年1月14日 | 自有资金 | 券商理财产品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0.10%/4.00%/7.00% | - | 60,000,000.00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保本浮动收益 | 20,000,000.00 | 2022年1月14日 | 2022年2月16日 | 自有资金 | 券商理财产品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0.01%/4.00%/7.00% | 115,792.17 | 20,000,000.00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30,000,000.00 | 2022年1月27日 | 2022年5月12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3.50%-4.00% | 553,339.98 | 30,000,000.00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50,000,000.00 | 2022年4月12日 | 2022年5月16日 | 自有资金 | 券商理财产品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3.30%/3.50% | 285,332.14 | 50,000,000.00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30,000,000.00 | 2022年4月13日 | 2022年5月12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3.59% | 78,306.35 | 30,000,000.00 | 是 | 是 |
昆药集团 | 保本浮动收益 | 50,000,000.00 | 2022年4月13日 | 2022年5月17日 | 自有资金 | 券商理财产品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1.40%/6.20% | 120,298.26 | 50,000,000.00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50,000,000.00 | 2022年7月12日 | 2022年8月12日 | 自有资金 | 券商理财产品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3.30%/3.80% | 259,934.80 | 50,000,000.00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50,000,000.00 | 2022年7月13日 | 2022年8月11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3.00%/3.56% | 172,554.20 | 50,000,000.00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保本浮动收益 | 40,000,000.00 | 2022年9月7日 | 2022年12月30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1.35%/3.00%/3.20% | 353,579.74 | 40,000,000.00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保本浮动收益 | 10,000,000.00 | 2022年9月7日 | 2022年12月30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1.35%/3.00%/3.20% | 88,394.93 | 10,000,000.00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保本浮动收益 | 25,200,000.00 | 2022年9月9日 | 2022年12月30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1.48%/4.44% | 107,964.64 | 25,200,000.00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保本浮动收益 | 24,800,000.00 | 2022年9月9日 | 2022年12月29日 | 闲置募集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1.50%/4.42% | 314,483.75 | 24,800,000.00 | 是 | 是 | ||
昆药 | 非保本 | 50,000,000.00 | 2022年 | 活期 | 自有 | 券商理 | 到期收 | 3.00%/3.80% | - | 50,000,000.00 | 是 | 是 | -174, |
集团 | 浮动收益 | 10月17日 | 资金 | 财产品 | 回一次计息 | 808.60 | ||||||||
昆药集团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50,000,000.00 | 2022年10月18日 | 活期 | 自有资金 | 券商理财产品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3.00%/3.80% | - | 50,000,000.00 | 是 | 是 | -47,764.62 | |
昆药集团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50,000,000.00 | 2022年10月18日 | 2022年11月8日 | 自有资金 | 券商理财产品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2.80%/3.80% | 81,227.44 | 50,000,000.00 | 是 | 是 | ||
昆药集团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50,000,000.00 | 2022年10月19日 | 活期 | 自有资金 | 券商理财产品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3.00%/3.80% | - | 50,000,000.00 | 是 | 是 | -136,496.30 | |
昆药集团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20,000,000.00 | 2022年10月18日 | 活期 | 自有资金 | 券商理财产品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3.50% | - | 20,000,000.00 | 是 | 是 | -74,606.49 | |
昆药集团股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30,000,000.00 | 2022年10月18日 | 活期 | 自有资金 | 券商理财产品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3.50% | - | 30,000,000.00 | 是 | 是 | -164,705.90 | |
昆药集团 | 非保本浮动收益 | 50,000,000.00 | 2022年10月20日 | 2022年12月21日 | 自有资金 | 银行理财产品 | 到期收回一次计息 | 2.70%/3.40% | 232,400.50 | 50,000,000.00 | 是 | 是 |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股票激励计划:经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九届二十八次监事会、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经九届四十次董事会和九届三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为9人,授予的2,560,023股限制性股票已于2021年6月7日完成了股份登记手续。经公司第十届六次董事会、第十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首次解锁的议案》,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该次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80,0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相关股份于2022年6月16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经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十届八次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原公司副总裁吴生龙先生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对该部分不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8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将由9人变为8人,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58,255,769股变更为758,127,769股。有关详情可查阅公司2021-021号、2021-022号、2021-023号、2021-031号、2021-034号、2021-042号、2022-033号公告、2022-041号公告、2022-046号公告、2022-050号公告、2022-051号公告、2023-017号公告。
2、控股股东股权发生变更事项:2022年5月6日,公司控股股东华立医药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立集团与华润三九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华立医药、华立集团向华润三九转让其合计持有的昆药集团212,311,616股股份(占昆药集团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8%),该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2022年7月7日,华润三九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2]424号)。2022年12月22日,华润三九收到中国华润有限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昆药集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关事项的批复》(国资产权〔2022〕586号)。2022年12月30日,华立医药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立集团与华润三九完成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后,华润三九持有公司28%的股份。2023年1月19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华润三九推荐的邱华伟先生、颜炜先生、郭霆先生、梁征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成员,增补华润三九推荐的钟江先生、邵金锋先生为公司十届监事会成员。同日,经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非独立董事邱华伟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增加并选举非独立董事颜炜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经公司十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钟江先生为公司十届监事会主席。鉴于华润三九已完成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十届董事会、监事会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改组工作,公司控股股东由华立医药变更为华润三九。有关详情可查阅公司2022-027号、2022-034号公告、2022-063号公告、2022-066号公告、2023-003号公告、2023-011号公告、2023-012号公告、2023-013号公告、2023-014号公告。
3、云南南山企业公司关于公司所在地块土地纠纷案:2019年7月31日,云南南山企业公司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公司归还侵占云南南山企业公司坐落于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M1-5-1号土地的使用权并赔偿云南南山企业公司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该案经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于2020年1月13日做出裁定,驳回云南南山企业公司的起诉。云南南山企业公司与本公司均未上诉,本案一审裁定已生效。云南南山企业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向昆明市政府和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了《土地确权申请书》,请求确认登记在其名下的位于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与海源中路交叉口旁昆国用(96)字第00073号土地7150.228平方米的权属,确定该块土地为其所有,公司所持昆国用(2007)第00863号土地证应依法撤销。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公司访谈、现场勘查及工作推进会等方式对事项进行调查,2020年2月10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高新区M1-5-1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争议案件的决定》。2021年7月,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出具“中止行政复议通知书”《云政行复止通字(2021)第60号》,通知云南南山企业公司申请与被申请人(昆明市政府)及第三人(昆药集团)协商处理,申请中止该案件审理。2021年11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具《恢复审理通知书》(云政行复恢通字(2021)第10号);2021年11月2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具《行政复议决定书》(云政行复决字(2021)90号),决定撤销昆明市人民政府《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新区M1-5-1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争议案件的决定》。2022年6月22日昆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出具《恢复审理通知书》(昆政行复恢复字(2021)第313号);2022年6月27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出具《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决定驳回申请人云南南山企业公司关于对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回其位于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M1-5-1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申请。2022年8月,公司作为诉讼案件第三人收到云南南山企业公司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起诉状,请求撤销被告昆明市人民政府做出的云昆政行复决字(2021)第313号行政复议书。2022年11月29日,原告云南南山企业公司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因个人原因撤回起诉。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10日依法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本案当事人均未上诉,现该行政裁定书已经生效。2022年12月29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送达(2022)云01行初393号案件的《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文书,告知其已经受理原告云南南山企业公司诉被告昆明市政府、第三人为本公司的行政诉讼一案。原告要求对被告收回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M1-5-1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行为确认违法;并要求被告赔偿因前述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8,000.00万元人民币。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560,023 | 0.34 | 0 | 0 | 0 | -1,280,011 | -1,280,011 | 1,280,012 | 0.17 |
1、国家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内资持股 | 2,560,023 | 0.34 | 0 | 0 | 0 | -1,280,011 | -1,280,011 | 1,280,012 | 0.17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560,023 | 0.34 | 0 | 0 | 0 | -1,280,011 | -1,280,011 | 1,280,012 | 0.17 |
4、外资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755,695,746 | 99.66 | 0 | 0 | 0 | 1,280,011 | 1,280,011 | 756,975,757 | 99.83 |
1、人民币普通股 | 755,695,746 | 99.66 | 0 | 0 | 0 | 1,280,011 | 1,280,011 | 756,975,757 | 99.83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4、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股份总数 | 758,255,769 | 100.00 | 0 | 0 | 0 | 0 | 0 | 758,255,769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6月10日,公司第十届六次董事会、第十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首次解锁的议案》,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该次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80,0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相关股份于2022年6月16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详见公司2022-033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2022年9月19日,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和十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吴生龙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2.8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详见公司2022-046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年2月16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为758,127,76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1,152,012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为756,975,757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钟祥刚 | 665,623 | 332,811 | 0 | 332,812 | 股权激励限售条件 | 详见备注 |
胡振波 | 281,600 | 140,800 | 0 | 140,800 | 股权激励限售条件 | 详见备注 |
刘军锋 | 307,200 | 153,600 | 0 | 153,600 | 股权激励限售条件 | 详见备注 |
孟丽 | 256,000 | 128,000 | 0 | 128,000 | 股权激励限售条件 | 详见备注 |
瞿晓茹 | 256,000 | 128,000 | 0 | 128,000 | 股权激励限售条件 | 详见备注 |
张梦珣 | 128,000 | 64,000 | 0 | 64,000 | 股权激励限售条件 | 详见备注 |
谢波 | 128,000 | 64,000 | 0 | 64,000 | 股权激励限售条件 | 详见备注 |
汪磊 | 281,600 | 140,800 | 0 | 140,800 | 股权激励限售条件 | 详见备注 |
吴生龙 | 256,000 | 128,000 | 0 | 128,000 | 股权激励限售条件 | 详见备注 |
合计 | 2,560,023 | 1,280,011 | 0 | 1,280,012 | / | / |
备注: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
解除限售安排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比例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50%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20% |
经公司第十届六次董事会、第十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首次解锁的议案》,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该次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80,0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相关股份于2022年6月16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详见公司2022-033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
1、经公司第十届六次董事会、第十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首次解锁的议案》,同意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该次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80,0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7%,相关股份于2022年6月16日解除限售上市流通。详见公司2022-033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暨上市公告》。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从2,560,023股变为1,280,012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由755,695,746股变为756,975,757股。
2、2022年9月19日,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和十届八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吴生龙先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计12.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详见公司2022-046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2023年2月16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股份总数为758,127,76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1,152,012股,无限售条件股份为756,975,757股。详见公司2023-017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8,08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24,870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212,311,616 | 212,311,616 | 28.00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0 | 59,982,730 | 7.91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4,007,382 | 34,007,382 | 4.48 | 0 | 无 | 0 | 其他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5,755,910 | 26,805,673 | 3.54 | 0 | 无 | 0 | 其他 |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208,976,160 | 25,952,556 | 3.42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零三二组合 | 15,200,000 | 15,200,000 | 2.00 | 0 | 无 | 0 | 其他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 14,839,254 | 14,839,254 | 1.96 | 0 | 无 | 0 | 其他 |
陈世辉 | -1,098,403 | 13,995,281 | 1.85 | 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 | 11,814,900 | 1.56 | 0 | 无 | 0 | 国有法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00,000 | 10,000,000 | 1.32 | 0 | 无 | 0 | 其他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212,311,616 | 人民币普通股 | 212,311,616 | ||||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59,982,730 | 人民币普通股 | 59,982,73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前沿医疗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4,007,382 | 人民币普通股 | 34,007,382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26,805,673 | 人民币普通股 | 26,805,673 | ||||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25,952,556 | 人民币普通股 | 25,952,556 | ||||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一六零三二组合 | 15,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200,000 |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三组合 | 14,839,254 | 人民币普通股 | 14,839,254 | ||||
陈世辉 | 13,995,281 | 人民币普通股 | 13,995,281 |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1,814,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14,90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工银瑞信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000,0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涉及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与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和前十名股东中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人情况。未知其他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人情况。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涉及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钟祥刚 | 332,812 | 本期解锁限售条件股份上市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剩余限售条 件 股 份 由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约定 | 332,811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各年度解锁条件达成,经董事会同意并办理解除限售 |
2 | 刘军锋 | 153,600 | 153,600 | ||
3 | 胡振波 | 140,800 | 140,800 | ||
4 | 孟丽 | 128,000 | 128,000 | ||
5 | 瞿晓茹 | 128,000 | 128,000 | ||
6 | 张梦珣 | 64,000 | 64,000 | ||
7 | 谢波 | 64,000 | 64,000 | ||
8 | 汪磊 | 140,800 | 140,800 | ||
9 | 吴生龙 | 128,000 | 128,0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不涉及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赵炳祥 |
成立日期 | 1999年4月21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一般经营项目是:中药材种植;相关技术开发、转让、服务;生产所需的机械设备和原材料的进口业务;自产产品的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化妆品及一类医疗器械的开发、销售;自有物业租赁、机动车停放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药品的开发、生产、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含复热)的批发。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不涉及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30日,华立医药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立集团与华润三九完成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后,华润三九持有公司28%的股份。2023年1月19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华润三九推荐的邱华伟先生、颜炜先生、郭霆先生、梁征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成员,增补华润三九推荐的钟江先生、邵金锋先生为公司十届监事会成员。同日,经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非独立董事邱华伟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增加并选举非独立董事颜炜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经公司十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钟江先生为公司十届监事会主席。鉴于华润三九已完成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十届董事会、监事会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改组工作,公司控股股东由华立医药变更为华润三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2-066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立医药及华立集团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2023-003号《昆药集团关于增补部分董事、监事的公告》、2023-011号《昆药集团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2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13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14号《关于十届董事会、监事会改组工作完成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中国华润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王祥明 |
成立日期 | 1986年12月31日 |
主要经营业务 | 房地产投资;能源、环保等基础设施及公用事业投资;银行、信托、保险、基金等领域的投资与资产管理;半导体应用、生物工程、节能环保等高科技产业项目投资、研发;医院投资、医院管理;组织子企业开展医疗器械、药品的生产、销售经营活动;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直接或间接持有华润医药集团有限公司53.40%股份、华润啤酒(控股)有限公司51.91%股份、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62.94%股份、华润置地有限公司59.55%股份、华润水泥控股有限公司68.72%股份、华润燃气控股有限公司61.46%股份、华润医疗控股有限公司36.58%股份、华润万象生活有限公司73.72%股份、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62.99%股份、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59.99%股份、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43.06%股份、华润博雅生物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9.28%股份、华润微电子有限公司66.58%股份、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32%股份、华润化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1.67%股份。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30日,华立医药及其一致行动人华立集团与华润三九完成协议转让公司股份事宜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股份协议转让过户后,华润三九持有公司28%的股份。2023年1月19日,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增补华润三九推荐的邱华伟先生、颜炜先生、郭霆先生、梁征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成员,增补华润三九推荐的钟江先生、邵金锋先生为公司十届监事会成员。同日,经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非独立董事邱华伟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增加并选举非独立董事颜炜先生为公司十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经公司十
届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钟江先生为公司十届监事会主席。鉴于华润三九已完成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的股份过户登记手续,公司十届董事会、监事会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改组工作,公司控股股东由华立医药变更为华润三九,实际控制人由汪力成先生变更为中国华润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2022-066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立医药及华立集团协议转让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2023-003号《昆药集团关于增补部分董事、监事的公告》、2023-011号《昆药集团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12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2023-013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十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2023-014号《关于十届董事会、监事会改组工作完成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12月30日,公司收到华立医药、华立集团发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获悉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事项已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华立医药过户数量为208,976,160股,华立集团过户数量为3,335,456股,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华润三九本次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不转让本次收购所获得的股份。有关详情可查阅公司2022年5月9日披露的《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公司于2023年1月7日披露2023-010号《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华立医药拟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8,956,3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0%。其中,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拟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15,165,1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2.00%,且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本次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进行,拟合计减持数量不超过3,791,2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0%。
3、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规定,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特定股份的,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 6 个月内共同遵守任意连续 90 日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 1.00%的规定,即共享该 1.00%的减持额度;《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没有对 6 个月后受让方的减持行为作出要求,受让人在协议转让 6 个月后无需继续遵守特定股份减持的相关要求,但应当遵守本所后续关于协议转让业务的规则。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回购股份方案名称 | 关于回购并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回购股份方案披露时间 | 2022年9月20日 |
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 回购股份数量128,000股 占总股份的比例为0.02 |
拟回购金额 | 479,377.60元 |
拟回购期间 | 不涉及 |
回购用途 | 回购并注销 |
已回购数量(股) | 128,000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10 |
公司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 不涉及 |
注: 2023年2月16日,该等限制性股票已完成回购注销。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1875124_H01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
月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
月
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报告期内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对下述每一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描述也以此为背景。
我们已经履行了本报告“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阐述的责任,包括与这些关键审计事项相关的责任。相应地,我们的审计工作包括执行为应对评估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而设计的审计程序。我们执行审计程序的结果,包括应对下述关键审计事项所执行的程序,为财务报表整体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
收入确认 |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从事药品研发、制造、销售、商业批发和国际营销,其产品以天然植物药为主,涵盖中药、化学药和医药流通领域。2022年度,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列报的营业收入为人民币8,282,063,456.45元,营业收入金额重大且为关键业绩指标,固有风险较高。同时,该集团的客户涉及经销商、等 | 针对该关键审计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了解、评价和测试与销售收入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实际运行的有效性。 (2)获取主要的销售合同,检查关键的合同条款,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评价收入确认会计政策的合理性。 (3)执行细节测试,抽样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发票、物 |
级医院、零售药店、基层医疗机构等,不同类型的客户其合同条款不同,部分销售合同涉及单项履约义务的识别、可变对价的评估、销售退回的估计、主要责任人和代理人的判断等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有关销售收入的会计政策及估计和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38,附注五、43,附注七、61。 | 流单据、客户签收单等在内的支持性文件。 (4)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销售收入交易选取样本进行截止性测试,检查销售合同、发票以及签收单,检查是否发生重大的期后退货或收入冲销事项。 (5)对于销售返利和销售退回的估计,检查管理层的计算过程并结合历史数据和客户变动,市场变化等相关信息评价估计的合理性。 (6)将2022年度按产品品种、客户类型和月份划分的销售收入与可比期间金额进行比较,分析收入变动的合理性。 |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 |
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 | |
于2022年12月31日,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列报的应收账款的账面余额为人民币2,676,675,741.28元,坏账准备为人民币239,808,286.22元,对合并财务报表总资产而言金额重大。管理层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进行核算,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应收账款迁徙率、历史损失率、预期损失率及市场利率等,该等数据的计算涉及重大判断和估计,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有关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及估计和披露参见财务报表附注五、12,附注五、43,附注七、5。 | 针对该关键审计事项,我们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在销售及收款流程中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执行穿行测试及控制测试。 (2)与管理层讨论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了解公司信用风险管理策略,评价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和计提坏账准备所使用的方法的恰当性。 (3)复核用于确认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包括检查应收款项迁徙率计算的正确性、考虑客户偿债能力、历史回款情况、行业和宏观经济指标等,复核管理层做出的估计和假设的合理性。 (4)与管理层沟通、讨论、评估有违约、减值迹象的应收款项,评估其回款情况及坏账风险。 (5)阅读公司现有政策文件、抽样分析合同以及访谈等方式了解公司的业务板块、客户群体分部及历史信用情况、信用期等信息。 (6)查看期后回款情况即查看银行对账单、银行回单及其他支持性文件。 |
(四)其他信息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
)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
)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
)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
)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
)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
)
就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年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3)审字第61875124_H01号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谢
枫
(项目合伙人)
中国 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易奥林
2023年
月
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658,391,640.50 | 1,574,252,238.43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19,401,618.08 | 160,501,871.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41,608,597.05 | 145,164,578.54 | |
应收账款 | 2,436,867,455.06 | 1,865,688,639.10 | |
应收款项融资 | 46,089,455.17 | ||
预付款项 | 244,164,646.29 | 381,823,999.23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147,612,200.36 | 137,329,691.71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680,705,952.87 | 1,883,590,181.69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45,655,146.33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5,878,457.86 | 31,896,812.66 | |
流动资产合计 | 6,766,375,169.57 | 6,180,248,012.36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23,977,119.03 | 31,764,888.57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7,450,350.97 | 87,891,617.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19,187,275.18 | 158,580,029.41 | |
投资性房地产 | 25,089,163.79 | 1,958,934.51 | |
固定资产 | 1,167,896,184.87 | 1,237,175,171.62 | |
在建工程 | 64,651,288.24 | 43,510,439.48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58,867,587.65 | 79,837,676.37 | |
无形资产 | 355,983,105.67 | 408,880,829.48 | |
开发支出 | 174,014,271.59 | 199,882,330.07 | |
商誉 | 91,727,481.11 | 91,727,481.11 | |
长期待摊费用 | 25,056,149.50 | 74,611,449.36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45,601,828.69 | 233,830,579.8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6,081,243.98 | 63,019,107.6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665,583,050.27 | 2,712,670,534.53 | |
资产总计 | 9,431,958,219.84 | 8,892,918,546.8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912,763,672.59 | 641,751,874.75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84,023,070.85 | 610,131,204.06 | |
应付账款 | 693,097,443.03 | 628,378,161.30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86,374,808.78 | 74,090,142.93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44,089,620.71 | 108,690,833.49 | |
应交税费 | 169,411,379.78 | 187,436,548.57 | |
其他应付款 | 1,298,244,430.28 | 1,187,024,871.34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22,814,169.6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2,071,784.59 | 36,270,545.20 | |
其他流动负债 | 55,975,445.59 | 11,432,557.73 | |
流动负债合计 | 3,888,865,825.80 | 3,485,206,739.3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60,000,000.00 | 99,5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44,768,957.84 | 50,474,274.12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35,030,641.24 | ||
递延收益 | 207,576,818.91 | 245,337,877.3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644,275.66 | 15,418,371.47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42,549,728.02 | 56,666,552.41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00,570,421.67 | 467,397,075.38 | |
负债合计 | 4,289,436,247.47 | 3,952,603,814.7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58,255,769.00 | 758,255,769.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资本公积 | 1,161,036,661.25 | 1,168,773,628.16 | |
减:库存股 | 13,149,583.01 | 26,299,166.03 | |
其他综合收益 | 3,814,895.15 | -13,986,137.23 | |
专项储备 | 2,484,185.93 | 2,484,185.93 | |
盈余公积 | 355,389,859.80 | 331,381,051.62 |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2,715,191,707.50 | 2,562,726,990.8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983,023,495.62 | 4,783,336,322.29 | |
少数股东权益 | 159,498,476.75 | 156,978,409.8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142,521,972.37 | 4,940,314,732.14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431,958,219.84 | 8,892,918,546.89 |
公司负责人:钟祥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学炳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72,128,879.79 | 447,524,794.5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19,401,618.08 | 160,000,000.00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9,331,893.31 | 17,812,258.30 | |
应收账款 | 713,382,249.70 | 434,468,539.97 | |
应收款项融资 | 52,250.00 | ||
预付款项 | 56,119,030.90 | 215,664,768.17 | |
其他应收款 | 645,429,839.44 | 571,494,019.14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914,531,718.36 | 927,012,851.55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8,466,667.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789,767.50 | ||
流动资产合计 | 3,265,633,914.08 | 2,773,977,231.63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1,787,776,057.94 | 1,793,558,403.7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7,450,350.97 | 87,891,617.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19,187,275.18 | 158,580,029.41 | |
投资性房地产 |
固定资产 | 377,757,306.03 | 398,717,659.32 | |
在建工程 | 61,212,554.58 | 38,545,238.37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16,837,626.48 | 28,737,243.90 | |
无形资产 | 103,387,967.11 | 103,534,271.82 | |
开发支出 | 167,948,494.16 | 150,775,969.70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1,948,968.85 | 25,173,044.5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2,884,052.15 | 61,745,852.9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59,027,647.25 | 8,369,024.0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925,418,300.70 | 2,855,628,354.81 | |
资产总计 | 6,191,052,214.78 | 5,629,605,586.44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92,853,288.91 | 273,259,222.22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89,244,354.33 | 282,270,786.00 | |
应付账款 | 307,705,186.15 | 130,289,180.9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5,808,141.76 | 23,314,089.18 | |
应付职工薪酬 | 67,573,667.74 | 48,228,217.36 | |
应交税费 | 15,534,129.63 | 37,389,113.69 | |
其他应付款 | 1,063,376,609.67 | 716,147,546.49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8,662,396.72 | 24,485,306.89 | |
其他流动负债 | 6,064,567.32 | 3,147,148.26 | |
流动负债合计 | 2,096,822,342.23 | 1,538,530,611.0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50,000,000.00 | 99,5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8,507,474.00 | 17,533,843.40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20,160,641.24 | ||
递延收益 | 78,997,164.74 | 94,259,873.3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67,665,279.98 | 211,293,716.74 | |
负债合计 | 2,264,487,622.21 | 1,749,824,327.82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758,255,769.00 | 758,255,769.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351,660,030.25 | 1,363,534,362.04 | |
减:库存股 | 13,149,583.01 | 26,299,166.03 | |
其他综合收益 | 15,145,066.48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54,291,627.80 | 330,282,819.62 | |
未分配利润 | 1,460,361,682.05 | 1,454,007,473.9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3,926,564,592.57 | 3,879,781,258.6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6,191,052,214.78 | 5,629,605,586.44 |
公司负责人:钟祥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学炳
合并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8,282,063,456.45 | 8,253,532,504.48 | |
其中:营业收入 | 8,282,063,456.45 | 8,253,532,504.48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7,835,514,801.03 | 7,829,084,513.45 | |
其中:营业成本 | 4,843,690,073.16 | 4,844,777,184.42 |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72,224,256.09 | 64,971,958.60 | |
销售费用 | 2,432,568,170.53 | 2,373,455,108.70 | |
管理费用 | 379,071,658.80 | 405,671,140.76 | |
研发费用 | 69,651,466.23 | 100,517,303.43 | |
财务费用 | 38,309,176.22 | 39,691,817.54 | |
其中:利息费用 | 40,730,832.31 | 33,586,120.31 | |
利息收入 | 6,068,275.27 | 5,451,775.80 | |
加:其他收益 | 129,473,980.38 | 111,995,162.1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984,671.48 | 150,648,170.24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254,874.52 | -468,418.74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673,304.75 | -959,582.11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3,146,932.05 | -34,353,079.4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7,592,055.92 | -19,932,466.00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206,253.05 | 2,200,720.23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497,147,877.11 | 634,046,916.09 | |
加:营业外收入 | 2,786,484.57 | 1,470,221.13 | |
减:营业外支出 | 22,647,768.31 | 4,228,373.58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77,286,593.37 | 631,288,763.64 | |
减:所得税费用 | 91,827,301.49 | 118,074,703.37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85,459,291.88 | 513,214,060.27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85,459,291.88 | 513,214,060.27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83,183,590.47 | 507,667,600.47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75,701.41 | 5,546,459.80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790,581.14 | -6,726,494.50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820,024.38 | -6,570,269.11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149,058.48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0,149,058.48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5,670,965.90 | -6,570,269.11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5,670,965.90 | -6,570,269.11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9,443.24 | -156,225.39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401,249,873.02 | 506,487,565.77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99,003,614.85 | 501,097,331.3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246,258.17 | 5,390,234.41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0.6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1 | 0.67 |
公司负责人:钟祥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学炳
母公司利润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1,749,281,274.67 | 1,213,287,490.79 | |
减:营业成本 | 947,913,955.68 | 475,471,512.52 | |
税金及附加 | 16,483,451.39 | 13,095,190.00 | |
销售费用 | 402,036,765.59 | 228,021,383.52 | |
管理费用 | 105,266,100.43 | 154,427,615.07 | |
研发费用 | 26,569,458.57 | 43,546,940.66 | |
财务费用 | 17,968,802.32 | 18,042,906.69 | |
其中:利息费用 | 21,018,051.06 | 17,302,466.71 | |
利息收入 | 1,892,284.55 | 2,198,083.09 | |
加:其他收益 | 35,017,608.87 | 32,623,172.3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5,008,873.61 | 168,381,261.75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13,516.92 | -118,134.70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673,304.75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 1,275,552.08 | -3,648,130.6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9,823,122.76 | -15,989,336.06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475,346.57 | 58,778.10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92,119,199.65 | 462,107,687.77 | |
加:营业外收入 | 224,830.71 | 22,777.74 | |
减:营业外支出 | 16,211,768.21 | 763,367.53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76,132,262.15 | 461,367,097.98 | |
减:所得税费用 | 36,044,180.28 | 67,346,337.6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0,088,081.87 | 394,020,760.35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40,088,081.87 | 394,020,760.35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0,149,058.48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0,149,058.48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10,149,058.48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50,237,140.35 | 394,020,760.35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钟祥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学炳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8,359,414,800.61 | 8,843,163,956.06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35,401,635.02 | 17,320,854.3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422,803,193.34 | 584,318,372.5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8,817,619,628.97 | 9,444,803,182.9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4,797,756,610.48 | 5,239,757,170.14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78,920,874.78 | 640,159,815.8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55,643,759.97 | 496,878,397.4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31,402,908.91 | 2,816,379,308.04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563,724,154.14 | 9,193,174,691.5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3,895,474.83 | 251,628,491.48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368,160,189.56 | 3,914,113,800.89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8,963,150.20 | 29,378,379.91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6,234,631.36 | 9,985,387.93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5,243,446.60 | 10,134,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75,409.11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18,601,417.72 | 3,964,286,977.8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1,746,658.83 | 236,173,188.21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551,458,129.00 | 3,705,402,3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336,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53,204,787.83 | 3,944,911,488.21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4,603,370.11 | 19,375,489.6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50,000.00 | 9,526,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2,450,000.00 | 9,526,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98,699,492.58 | 904,998,329.03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915,000.00 | 11,069,695.6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209,064,492.58 | 925,594,024.7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867,877,215.48 | 891,733,000.73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33,302,599.17 | 210,726,824.2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1,957,874.19 | 7,152,764.1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0,085,178.45 | 42,579,425.11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141,264,993.10 | 1,145,039,250.0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7,799,499.48 | -219,445,225.3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747,202.05 | -2,745,153.28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9,838,806.25 | 48,813,602.49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59,348,064.58 | 1,410,534,462.09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49,186,870.83 | 1,459,348,064.58 |
公司负责人:钟祥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学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443,770,602.25 | 946,397,723.31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40,572,995.73 | 1,899,097,016.0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084,343,597.98 | 2,845,494,739.3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709,256,043.50 | 384,541,206.52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88,732,075.29 | 181,466,713.8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70,469,396.86 | 76,446,180.9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01,327,655.33 | 2,294,725,336.4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69,785,170.98 | 2,937,179,437.8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4,558,427.00 | -91,684,698.4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2,371,774,290.54 | 3,738,448,416.01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7,727,931.49 | 56,238,896.22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8,047,967.36 | 4,017,084.6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4,25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21,800,189.39 | 3,798,704,396.8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61,408,545.72 | 92,293,286.16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561,250,000.00 | 3,734,693,549.9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7,700,00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630,358,545.72 | 3,826,986,836.0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8,558,356.33 | -28,282,439.2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549,000,000.00 | 522,95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069,695.6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49,000,000.00 | 534,019,695.68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82,544,238.89 | 453,2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19,007,855.38 | 191,069,649.2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818,057.34 | 32,149,956.9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14,370,151.61 | 676,419,606.1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370,151.61 | -142,399,910.4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514,428.58 | -621,870.37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2,144,347.64 | -262,988,918.52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416,657,270.35 | 679,646,188.8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58,801,617.99 | 416,657,270.35 |
公司负责人:钟祥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学炳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58,255,769.00 | 1,168,773,628.16 | 26,299,166.03 | -13,986,137.23 | 2,484,185.93 | 331,381,051.62 | 2,562,726,990.84 | 4,783,336,322.29 | 156,978,409.85 | 4,940,314,732.1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8,255,769.00 | 1,168,773,628.16 | 26,299,166.03 | -13,986,137.23 | 2,484,185.93 | 331,381,051.62 | 2,562,726,990.84 | 4,783,336,322.29 | 156,978,409.85 | 4,940,314,732.1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7,736,966.91 | -13,149,583.02 | 17,801,032.38 | 24,008,808.18 | 152,464,716.66 | 199,687,173.33 | 2,520,066.90 | 202,207,240.23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820,024.38 | 383,183,590.47 | 399,003,614.85 | 2,246,258.17 | 401,249,873.0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736,966.91 | -13,149,583.02 | 5,412,616.11 | 2,250,973.00 | 7,663,589.11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450,000.00 | 2,45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478,672.90 | -13,149,583.02 | 6,670,910.12 | 6,670,910.12 | |||||||||||
4.其他 | -1,258,294.01 | -1,258,294.01 | -199,027.00 | -1,457,321.01 | |||||||||||
(三)利润分配 | 24,008,808.18 | -228,737,865.81 | -204,729,057.63 | -1,977,164.27 | -206,706,221.9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4,008,808.18 | -24,008,808.18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 | -204,729,057.63 | -204,729,057.63 | -1,977,164.27 | -206,706,221.90 |
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981,008.00 | -1,981,008.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1,981,008.00 | -1,981,008.00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135,327.03 | 2,135,327.03 | 2,135,327.03 |
2.本期使用 | -2,135,327.03 | -2,135,327.03 | -2,135,327.03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8,255,769.00 | 1,161,036,661.25 | 13,149,583.01 | 3,814,895.15 | 2,484,185.93 | 355,389,859.80 | 2,715,191,707.50 | 4,983,023,495.62 | 159,498,476.75 | 5,142,521,972.37 |
项目 | 2021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58,255,769.00 | 1,163,026,404.94 | 26,299,166.03 | -7,415,868.12 | 2,484,185.93 | 291,979,794.58 | 2,268,631,213.47 | 4,450,662,333.77 | 152,002,279.38 | 4,602,664,613.1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8,255,769.00 | 1,163,026,404.94 | 26,299,166.03 | -7,415,868.12 | 2,484,185.93 | 291,979,794.58 | 2,268,631,213.47 | 4,450,662,333.77 | 152,002,279.38 | 4,602,664,613.15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747,223.22 | -6,570,269.11 | 39,401,257.04 | 294,095,777.37 | 332,673,988.52 | 4,976,130.47 | 337,650,118.9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570,269.11 | 507,667,600.47 | 501,097,331.36 | 5,390,234.41 | 506,487,565.7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747,223.22 | 5,747,223.22 | 7,316,163.26 | 13,063,386.4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9,526,000.00 | 9,526,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846,524.79 | 5,846,524.79 | 5,846,524.79 | ||||||||||||
4.其他 | -99,301.57 | -99,301.57 | -2,209,836.74 | -2,309,138.31 | |||||||||||
(三)利润分配 | 39,401,257.04 | -213,571,823.10 | -174,170,566.06 | -7,730,267.20 | -181,900,833.26 |
1.提取盈余公积 | 39,401,257.04 | -39,401,257.04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74,170,566.06 | -174,170,566.06 | -7,730,267.20 | -181,900,833.26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 |
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323,267.18 | 2,323,267.18 | 2,323,267.18 | ||||||||||||
2.本期使用 | -2,323,267.18 | -2,323,267.18 | -2,323,267.18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8,255,769.00 | 1,168,773,628.16 | 26,299,166.03 | -13,986,137.23 | 2,484,185.93 | 331,381,051.62 | 2,562,726,990.84 | 4,783,336,322.29 | 156,978,409.85 | 4,940,314,732.14 |
公司负责人:钟祥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学炳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2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58,255,769.00 | 1,363,534,362.04 | 26,299,166.03 | 330,282,819.62 | 1,454,007,473.99 | 3,879,781,258.6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8,255,769.00 | 1,363,534,362.04 | 26,299,166.03 | 330,282,819.62 | 1,454,007,473.99 | 3,879,781,258.62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874,331.79 | -13,149,583.02 | 15,145,066.48 | 24,008,808.18 | 6,354,208.06 | 46,783,333.9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149,058.48 | 240,088,081.87 | 250,237,140.3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874,331.79 | -13,149,583.02 | 1,275,251.2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6,478,672.90 | -13,149,583.02 | 6,670,910.12 | ||||||||
4.其他 | -5,395,658.89 | -5,395,658.89 | |||||||||
(三)利润分配 | 24,008,808.18 | -228,737,865.81 | -204,729,057.63 | ||||||||
1.提取盈余公积 | 24,008,808.18 | -24,008,808.1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04,729,057.63 | -204,729,057.63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4,996,008.00 | -4,996,008.00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4,996,008.00 | -4,996,008.00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8,255,769.00 | 1,351,660,030.25 | 13,149,583.01 | 15,145,066.48 | 354,291,627.80 | 1,460,361,682.05 | 3,926,564,592.57 |
项目 | 2021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758,255,769.00 | 1,357,687,837.25 | 26,299,166.03 | 290,880,743.58 | 1,273,559,355.74 | 3,654,084,539.5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758,255,769.00 | 1,357,687,837.25 | 26,299,166.03 | 290,880,743.58 | 1,273,559,355.74 | 3,654,084,539.5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846,524.79 | 39,402,076.04 | 180,448,118.25 | 225,696,719.0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94,020,760.35 | 394,020,760.35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846,524.79 | 5,846,524.7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846,524.79 | 5,846,524.79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39,402,076.04 | -213,572,642.10 | -174,170,566.06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9,402,076.04 | -39,402,076.04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74,170,566.06 | -174,170,566.06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758,255,769.00 | 1,363,534,362.04 | 26,299,166.03 | 330,282,819.62 | 1,454,007,473.99 | 3,879,781,258.62 |
公司负责人:钟祥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志强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学炳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云南省注册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5年12月14日成立。本公司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公司总部位于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医路166号。
本公司属于医药制造行业,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主要经营活动为中西药原辅料及制剂、化工原料、中间体、试剂、包装材料、提取物、中药饮片的采购、生产及销售,农副产品及中药材(种植、收购及销售),工业大麻种植、研发、花叶加工、国内贸易、物资供销,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机械加工,制药设备制造,安装及维修业务,医药工程设计,对外援助物资项目。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于中国成立的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三九”)。2022年华润三九以支付现金人民币2,856,400,000.00元向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医药”)购买其所持有的本公司208,976,160股股份,并以支付现金人民币45,600,000.00元向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其所持有的本公司3,335,456股股份,合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为28%。上述交易股权已于2022年12月30日完成过户登记,因此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从华立医药变更为华润三九。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3月21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本年度变化情况参见附注八。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统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编制本财务报表时,除某些金融工具外,均以历史成本为计价原则。持有待售的处置组,按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孰低列报。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了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商誉减值测试、收入确认和计量等交易或事项。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及本集团于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会计年度釆用公历年度,即每年自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记账本位币和编制本财务报表所采用的货币均为人民币。除有特别说明外,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表示。
本集团下属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自行决定其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合并方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进行相关会计处理。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收购日以公允价值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并以成本减去累计减值损失进行后续计量。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公允价值(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的公允价值之和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本公司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子公司采用与本公司一致的会计年度和会计政策。本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的所有交易产生的资产、负债、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量于合并时全额抵消。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购买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本集团取得控制权之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直至本集团对其控制权终止。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被合并方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自合并当期期初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比较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前期财务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存在。
如果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要素中的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的,本集团重新评估是否控制被投资方。不丧失控制权情况下,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区分是否丧失控制权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不丧失控制权的,少数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作为权益性交易处理。丧失控制权的,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损益;存在对该子公司的商誉的,在计算确定处置子公司损益时,扣除该项商誉的金额;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原有子公司相关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本集团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于发生的外币交易,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结算和货币性项目折算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差额根据非货币性项目的性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对于境外经营,本集团在编制财务报表时将其记账本位币折算为人民币:对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当期平均汇率(除非汇率波动使得采用该汇率折算不适当,则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的按处置比例计算。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当期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个企业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单位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本集团于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资产的一部分,或一组类似金融资产的一部分),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届满;
(2)转移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或在“过手协议”下承担了及时将收取的现金流量全额支付给第三方的义务;并且(a)实质上转让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或(b)虽然实质上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如果金融负债的责任已履行、撤销或届满,则对金融负债进行终止确认。如果现有金融负债被同一债权人以实质上几乎完全不同条款的另一金融负债所取代,或现有负债的条款几乎全部被实质性修改,则此类替换或修改作为终止确认原负债和确认新负债处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的约定,在法规或通行惯例规定的期限内收取或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集团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根据本集团企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其终止确认、修改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本集团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明确作为投资成本部分收回的股利收入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的后续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当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集团的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对于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4)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集团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如果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本集团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考虑了不同客户的信用风险特征,以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以及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时,本集团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5)金融工具抵销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6)金融资产转移
本集团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确认产生的资产和负债;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通过对所转移金融资产提供财务担保方式继续涉入的,按照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和财务担保金额两者之中的较低者,确认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财务担保金额,是指所收到的对价中,将被要求偿还的最高金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10.金融工具中的第(4)点。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10.金融工具中的第(4)点。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其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10.金融工具。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10.金融工具中的第(4)点。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发出存货,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实际成本。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存货的盘存制度采用永续盘存制。于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时,原材料按类别计提,产成品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合同资产是指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10.金融工具中的第(4)点。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主要通过出售而非持续使用一项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收回其账面价值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因出售对子公司的投资等原因导致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的,无论出售后是否保留部分权益性投资,满足持有待售划分条件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将对子公司投资整体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将子公司所有资产和负债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除金融资产外),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不按权益法核算 。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的投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日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合并对价账面价值之间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通过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合并成本作为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包括购买方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日之前持有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仍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按比例结转,处置后转换为金融工具的则全额结转。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方法确定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现金取得的,以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及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以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本公司个别财务报表中采用成本法核算。控制,是指按照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回报金额。采用成本法时,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采用权益法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归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权益法时,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按照本集团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并抵销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投资方的部分(但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按照被投资单位
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集团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股东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股东权益。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处置终止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全部转入当期损益;仍采用权益法的,原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转入当期损益,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按相应的比例转入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持有以备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否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釆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各类投资性房地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使用寿命(年) | 预计净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8-35 | 0.00 | 2.86-12.50 |
土地使用权 | 50 | 0.00 | 2.00 |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集团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集团将固定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投资性房地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该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否则,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固定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购置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的其他支出。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6-40 | 0.00%-5.00% | 2.38%-16.67%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20 | 0.00%-5.00% | 4.75%-25.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5 | 0.00%-5.00% | 6.33%-20.00%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12 | 0.00%-5.00% | 7.92%-33.33% |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成本按实际工程支出确定,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必要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予以资本化,其他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之后发生的借款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专门借款以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暂时性的存款利息收入或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2)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除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之外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生物资产全部为消耗性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为该资产在出售或入库前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必要支出,
包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消耗性生物资产在入库后发生的管护费用等后续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消耗性生物资产在收获或出售时,采用加权平均法按账面价值结转成本。资产负债表日,消耗性生物资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采用与确认存货跌价准备一致的方法计算确认消耗性生物资产的跌价准备。如果减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其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集团因租赁付款额变动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的,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本集团后续采用年限平均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集团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并以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的,即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类别 | 使用寿命 |
土地使用权 | 50年(或按使用权期限) |
商标专利权 | 10年(或按使用权期限) |
非专利技术 | 10年 |
药品批文 | 5年 |
软件 | 2-5年 |
客户资源 | 10年 |
合同权益 | 4年 |
本集团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此类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在每个会计期间对其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按上述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
(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本公司开发支出资本化的具体判断条件如下:
(
)外购的正在进行中的药品研究开发技术或取得受让的项目技术资料,将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并在此技术上继续进行药品开发的,计入开发支出,在取得后发生的支出按照该准则有关自行研发无形资产是否满足资本化条件的规定进行处理;
(
)属于工艺改进、质量标准提高等,项目成果增加未来流入的,其支出全部资本化,确认为开发支出;
(
)公司自行立项药品开发项目的,包括增加新规格、新剂型等的,取得临床批件后的支出进行资本化,确认为开发支出;
(
)属于上市后的临床项目,项目成果增加新适应症、通过安全性再评价、中药保护、医保审核的,其支出予以资本化,确认为开发支出;
(
)除上述情况外,其余开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除存货、递延所得税、金融资产、持有待售资产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集团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对于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于每年末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集团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集团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集团确定的报告分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
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集团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合同负债 ,本集团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作为合同负债列示,如企业在转让承诺的商品之前已收取的款项。
33.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除股份支付以外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集团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职工参加由当地政府管理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相应支出在发生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扣除租赁激励后的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还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或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或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但另有规定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除外。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确认利息时增加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支付租赁付款额时减少租赁负债的账面金额。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除了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的或有对价及承担的或有负债之外,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集团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集团;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本集团为获取服务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对由于未满足非市场条件或服务期限条件而最终未能行权的股份支付,不确认成本或费用。股份支付协议中规定了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的,无论是否满足市场条件或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满足所有其他业绩条件或服务期限条件,即视为可行权。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
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或该服务的提供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1)销售商品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销售商品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商品的履约义务。本集团通常在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将商品交付指定的承运商或购货方并经签收时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本集团将产品按照合同规定运至约定交货地点,在客户验收且双方签署货物交接单后确认收入。
(2)提供服务合同
本集团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通常包含医疗服务履约义务,由于(1)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客户无法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不能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的在建资产;(3)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无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入款项,本集团将其作为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以服务完成时点确认收入。
(3)可变对价
本集团部分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存在销售返利的安排,形成可变对价。本集团按照期望值或最有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4)应付客户对价
对于应付客户对价,本集团将该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除非该应付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
(5)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6)主要责任人/代理人
对于本集团商业公司自医药厂家取得批发药品及医疗器械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本集团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即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药品及医疗器械前能够控制货物,因此本集团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包括合同取得成本和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其流动性,分别列报在存货、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除非该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集团对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集团将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除此之外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但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资产与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提递延所得税。
各种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据以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
(1)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
(1)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依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并反映资产负债表日预期收回资产或清偿负债方式的所得税影响。
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重新评估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可供所有或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转回的限度内,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应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
(1)作为承租人
除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会计处理见附注七25和附注七30。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将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转租或预期
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集团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的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2)作为出租人
租赁开始日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本集团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3)作为经营租赁出租人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1)回购股份
回购自身权益工具支付的对价和交易费用,减少股东权益。除股份支付之外,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自身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
(2)利润分配
本公司的现金股利,于股东大会批准后确认为负债。
(3)安全生产费
按照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计入专项储备;使用时区分是否形成固定资产分别进行处理: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归集所发生的支出,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固定资产,同时冲减等值专项储备并确认等值累计折旧。
(4)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衍生金融工具和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
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第三层次输入值,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
(5)重大会计判断和估计
编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会影响收入、费用、资产和负债的列报金额及其披露,以及资产负债表日或有负债的披露。这些假设和估计的不确定性所导致的结果可能造成对未来受影响的资产或负债的账面金额进行重大调整。
判断
在应用本集团的会计政策的过程中,管理层作出了以下对财务报表所确认的金额具有重大影响的
业务模式
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本集团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判断业务模式时,本集团考虑包括企业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
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在评估是否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时,本集团需要对金融资产到期日前的出售原因、时间、频率和价值等进行分析判断。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的判断对于本集团自医药厂家取得批发药品及医疗器械控制权后,再转让给客户,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药品前能够控制货物,因此本集团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本集团在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不仅局限于合同的法律形式而且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
开发支出资本化时点在判断开发支出是否满足资本化条件时,管理层会基于研发项目的进展情况,依据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是否满足资本化五项条件(附注三、18)进行估计和判断。不能同时满足资本化五项条件的研发项目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的分类取决于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需要判断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包含对货币时间价值的修正进行评估时,需要判断与基准现金流量相比是否具有显著差异、对包含提前还款特征的金融资产,需要判断提前还款特征的公允价值是否非常小等。
估计的不确定性以下为于资产负债表日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以及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关键来源,可能会导致未来会计期间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重大调整。
金融工具减值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金融工具的减值进行评估,应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需要做出重大判断和估计,需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在做出这些判断和估计时,本集团根据历史还款数据结合经济政策、宏观经济指标、行业风险等因素推断债务人信用风险的预期变动。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减值准备的计提,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减值损失金额。
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减值(除商誉外)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判断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除每年进行的减值测试外,当其存在减值迹象时,也进行减值测试。其他除金融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当存在迹象表明其账面金额不可收回时,进行减值测试。当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即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表明发生了减值。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参考公平交易中类似资产的销售协议价格或可观察到的市场价格,减去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处置的增量成本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管理层必须估计该项资产或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存货可变现净值
存货减值至可变现净值是基于评估存货的可售性及其可变现净值。鉴定存货减值要求管理层在取得确凿证据,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的基础上作出判断和估计。实际的结果与原先估计的差异将在估计被改变的期间影响存货的账面价值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
商誉减值
本集团至少每年测试商誉是否发生减值。这要求对分配了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对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进行预计时,本集团需要预计未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产生的现金流量,同时选择恰当的折现率确定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
非上市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
本集团对非上市股权投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包括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市场乘数法和现金流量折现法等。建立估值模型时,需对流动风险、信用风险以及波动性等参数进行估计,不同的估计可能会影响公允价值的金额。
开发支出
确定资本化的金额时,管理层必须作出有关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适用的折现率以及预计受益期间的假设。
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很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尚未利用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取得应纳税所得额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销售退回条款
本集团对具有类似特征的合同组合,根据销售历史数据、当前销售情况,考虑客户变动、市场变化等全部相关信息后,对退货率予以合理估计。估计的退货率可能并不等于未来实际的退货率,本集团至少于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对退货率进行重新评估,并根据重新评估后的退货率确定会计处理。
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
对于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租赁,本集团采用承租人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定增量借款利率时,本集团根据所处经济环境,以可观察的利率作为确定增量借款利率的参考基础,在此基础上,根据自身情况、标的资产情况、租赁期和租赁负债金额等租赁业务具体情况对参考利率进行调整以得出适用的增量借款利率。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30%、25%、16.5%、15%、21%、20% |
增值税 | 应税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 | 13%、9%、6%、5%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5%或7% |
教育费附加 | 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执行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税率优惠。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文,从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公司根据云地税直征税通免批[2014]142号《云南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局税务事项通知书》与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昆发改地区[2022]708号《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华夏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14户企业主营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确认书》,本公司相关经营业务符合国家现行鼓励类条款,2022年享受减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所得税(2021年为15%)。本公司于2009年2月4日取得云南省科技厅、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和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联合下发的有关通知,认定本公司为2008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08年12月15日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认证有效期3年。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此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资格后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于2020年11月23日再次获高新再认证,有效期三年。
根据云南省发改委发布的云发改办西部[2014]262号《关于昆明松岛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31家企业有关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确认书》,确认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文,从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符合该政策规定的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条件,2022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21年为15%)。子公司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于2022年10月12日通过复审,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证书,认证有效期3年。
根据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发布的昆发改规划[2019]223号《关于云南城建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相关主营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确认书》,本公司之子公司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因从事药品物流配送(含冷链)技术应用和设施建设,药品物流质量安全控制技术服务以及商贸企业的统一配送和分销网络建设,符合国家鼓励类产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文,从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符合该政策规定的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条件,2022年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2021年为15%)。子公司云南恩宁医药有限公司根据云南滇中新区经济发展部文件滇中经发[2021]17号《关于云南恩宁医药有限公司医药健康产业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的确认书》,认定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文,自2021年6月8日至2030年12月31日享受15%所得税税收优惠。子公司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根据2017年4月27日经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发改规划[2017]231号《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鲜生活冷链物流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相关主营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确认书》认定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号]文,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享受15%所得税税收优惠。子公司昆明贝克诺顿药品销售有限公司根据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昆发改规划[2019]164号《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云南大通汇国际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相关主营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确认书》认定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文,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享受15%所得税税收优惠。
子公司贝克诺顿(浙江)制药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4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2021年12月24日该公司再次通过复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有效期3年。
子公司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于2021年12月3日该公司再次通过复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有效期3年。
子公司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11年10月19日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0年11月23日该公司再次通过复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有效期3年。
子公司北京华方科泰医药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12月1日该公司再次通过复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有效期3年。
子公司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2019年11月21日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2年11月28日该公司再次通过复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有效期3年。
子公司云南芒泰高尿酸痛风研究中心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00万元但不超过300.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
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医院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00万元但不超过300.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昆明昆药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00万元但不超过300.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云南创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00万元但不超过300.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云南昆药血塞通药物研究院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00万元但不超过300.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西藏藏药(集团)利众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根据《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藏政发[2014]51号),西藏自治区的企业统一执行西部大开发战略中企业所得税15%的税率,该公司企业所得税按15%计提。
子公司云南韩康医药有限公司自2020年3月起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属于西部大开发企业,享受减按15%的优惠税率缴纳所得税。
子公司上海昆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12月14日该公司获得《高新企业证书》,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有效期3年。
子公司昆药集团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根据云南滇中新区经济发展部文件滇中经发[2021]16号《关于昆药集团健康产业有限公司医药健康产业项目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的确认书》,认定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文,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享受15%所得税税收优惠。
子公司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曲靖市商务局《关于同意确认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的批复》,确认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根据财政部、税务
总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年第 23 号]文,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享受15%所得税税收优惠。
子公司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根据大理白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大发改西开[2019]163号《大理白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有关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确认书》,确认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文,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享受15%所得税税收优惠。子公司永德县昆商医药有限公司根据临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永德县昆商医药有限公司有关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确认意见》,确认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年第 23 号]文,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享受15%所得税税收优惠。
子公司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根据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红发改西开[2020]18号《红河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确认书》,确认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文,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享受15%所得税税收优惠。
子公司保山市民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保发改地区[2019]203号《保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保山民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确认书》,确认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文,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享受15%所得税税收优惠。
子公司云南昆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根据云南滇中新区经济发展部文件滇中经发[2021]27号《关于云南昆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属于国家鼓励类项目的确认书》,确认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文,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享受15%所得税税收优惠。
子公司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根据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楚市发改函[2019]1号《关于确认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的通知》,确认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 号]文,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享受15%所得税税收优惠。
子公司昆药商业西双版纳傣医药经营有限公司根据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文件景发改地区[2021]34号《景洪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转发昆药商业西双版纳傣医药经营有限公司相关业务属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确认书的通知》,确认属于国家鼓励类产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 2020 年第 23号]文,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享受15%所得税税收优惠。
子公司云南昆药生活服务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00万元但不超过300.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929,057.37 | 1,113,921.15 |
银行存款 | 1,544,331,759.08 | 1,457,325,561.54 |
其他货币资金 | 112,130,824.05 | 115,812,755.74 |
合计 | 1,658,391,640.50 | 1,574,252,238.4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8,365,428.94 | 15,388,479.22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其他说明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情况
项目 | 年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受限制的原因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等 | 112,107,280.78 | 114,904,173.85 | 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证金等 |
合计 | 112,107,280.78 | 114,904,173.85 |
银行活期存款按照银行活期存款利率取得利息收入,受限制的货币资金详见附注七、81。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19,401,618.08 | 160,501,871.00 |
其中: | ||
理财产品 | 319,401,618.08 | 160,000,000.00 |
其他 | 501,871.00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其中: | ||
合计 | 319,401,618.08 | 160,501,871.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35,720,629.79 | 141,029,492.21 |
商业承兑票据 | 6,197,860.27 | 4,352,722.45 |
减: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309,893.01 | 217,636.12 |
合计 | 141,608,597.05 | 145,164,578.54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2,870,324.13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32,870,324.13 |
关于本集团应收票据质押披露参见附注七、81。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2,864,853.12 | |
合计 | 52,864,853.12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35,720,629.79 | 95.63 | 135,720,629.79 | 141,029,492.21 | 97.01 | 141,029,492.21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135,720,629.79 | 95.63 | 135,720,629.79 | 141,029,492.21 | 97.01 | 141,029,492.21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197,860.27 | 4.37 | 309,893.01 | 5.00 | 5,887,967.26 | 4,352,722.45 | 2.99 | 217,636.12 | 5.00 | 4,135,086.33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6,197,860.27 | 4.37 | 309,893.01 | 5.00 | 5,887,967.26 | 4,352,722.45 | 2.99 | 217,636.12 | 5.00 | 4,135,086.33 |
合计 | 141,918,490.06 | / | 309,893.01 | / | 141,608,597.05 | 145,382,214.66 | / | 217,636.12 | / | 145,164,578.5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银行承兑汇票 | 135,720,629.79 | |||
合计 | 135,720,629.79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针对银行承兑汇票,集团根据历史损失率以及前瞻性宏观经济数据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率极低,因此未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6,197,860.27 | 309,893.01 | 5.00 |
合计 | 6,197,860.27 | 309,893.01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针对商业承兑汇票,集团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因出票人无力履约而将其转为应收款项的票据(2021年12月31日:无)。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217,636.12 | 92,256.89 | 309,893.01 | ||
合计 | 217,636.12 | 92,256.89 | 309,893.0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内 | 2,405,815,673.02 |
1年以内小计 | 2,405,815,673.02 |
1至2年 | 134,555,495.61 |
2至3年 | 36,644,313.07 |
3年以上 | 99,660,259.58 |
合计 | 2,676,675,741.2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0,131,379.79 | 2.25 | 25,054,666.66 | 41.67 | 35,076,713.13 | 23,818,432.44 | 1.15 | 23,818,432.44 | 100.00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0,131,379.79 | 2.25 | 25,054,666.66 | 41.67 | 35,076,713.13 | 23,818,432.44 | 1.15 | 23,818,432.44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616,544,361.49 | 97.75 | 214,753,619.56 | 8.21 | 2,401,790,741.93 | 2,044,510,758.41 | 98.85 | 178,822,119.31 | 8.75 | 1,865,688,639.10 |
其中: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616,544,361.49 | 97.75 | 214,753,619.56 | 8.21 | 2,401,790,741.93 | 2,044,510,758.41 | 98.85 | 178,822,119.31 | 8.75 | 1,865,688,639.10 |
合计 | 2,676,675,741.28 | 100.00 | 239,808,286.22 | / | 2,436,867,455.06 | 2,068,329,190.85 | / | 202,640,551.75 | / | 1,865,688,639.1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35,076,713.13 | 违约风险极小 | ||
客户2 | 3,057,496.65 | 3,057,496.65 | 1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客户3 | 2,150,218.16 | 2,150,218.16 | 1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客户4 | 1,713,804.00 | 1,713,804.00 | 1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客户5 | 894,148.00 | 894,148.00 | 1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其他金额较小单位 | 17,238,999.85 | 17,238,999.85 | 1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合计 | 60,131,379.79 | 25,054,666.66 | 41.67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370,245,289.47 | 118,512,264.47 | 5.00 |
1至2年 | 133,170,122.33 | 19,975,518.35 | 15.00 |
2至3年 | 35,865,805.28 | 10,759,741.58 | 30.00 |
3年以上 | 77,263,144.41 | 65,506,095.16 | 84.78 |
合计 | 2,616,544,361.49 | 214,753,619.56 | 8.2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3,818,432.44 | 1,236,234.22 | 25,054,666.66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78,822,119.31 | 44,004,762.11 | 5,574,157.43 | 2,640,223.28 | 141,118.85 | 214,753,619.56 |
合计 | 202,640,551.75 | 45,240,996.33 | 5,574,157.43 | 2,640,223.28 | 141,118.85 | 239,808,286.2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640,223.28 |
2022年应收账款的坏账核销金额为人民币2,640,223.28元(2021年:无)。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199,600,577.42 | 7.46 | 9,980,028.87 |
客户2 | 157,558,879.12 | 5.89 | 7,885,598.10 |
客户3 | 51,392,733.04 | 1.92 | 2,569,636.65 |
客户4 | 48,149,306.78 | 1.80 | 3,470,579.57 |
客户5 | 45,073,353.64 | 1.68 | 2,283,242.45 |
合计 | 501,774,850.00 | 18.75 | 26,189,085.64 |
其他说明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质押受限的应收账款。(2021年12月31日:4,985,000.00元)详见附注七、81。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6,089,455.17 | |
合计 | 46,089,455.17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日常资金管理中将部分银行承兑汇票背书或贴现,管理上述应收票据的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因此本集团将这些应收票据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应收票据转移,详见附注十、2。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2021年12月31日:无);于2022年12月31日,无未履约而将票据转为应收账款的情形(2021年12月31日:无)。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31日已背书或贴现但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如下:
项目 | 终止确认 | 未终止确认 |
银行承兑汇票 | 888,043,435.07 |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237,167,754.42 | 97.13 | 343,592,763.05 | 89.99 |
1至2年 | 3,312,009.86 | 1.36 | 34,800,714.64 | 9.11 |
2至3年 | 2,607,172.99 | 1.07 | 2,420,483.55 | 0.63 |
3年以上 | 1,077,709.02 | 0.44 | 1,010,037.99 | 0.27 |
合计 | 244,164,646.29 | 100.00 | 381,823,999.23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大的预付款项(2021年12月31日: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供应商1 | 29,936,330.11 | 12.26 |
供应商2 | 9,283,133.62 | 3.80 |
供应商3 | 7,273,474.45 | 2.98 |
供应商4 | 6,612,320.00 | 2.71 |
供应商5 | 6,340,600.64 | 2.60 |
合计 | 59,445,858.82 | 24.35 |
其他说明于2022年12月31日及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预付账款前五名合计数分别为人民币59,445,858.82元及人民币57,885,701.27元,分别占预付账款年末数合计数的比24.35%及15.1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47,612,200.36 | 137,329,691.71 |
合计 | 147,612,200.36 | 137,329,691.7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7).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内 | 117,472,560.94 |
1年以内小计 | 117,472,560.94 |
1至2年 | 26,869,200.03 |
2至3年 | 14,420,857.32 |
3年以上 | 13,355,475.32 |
合计 | 172,118,093.61 |
(8).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68,082,820.30 | 58,879,683.05 |
保证金 | 78,926,572.87 | 83,319,183.48 |
备用金 | 19,211,540.25 | 11,082,359.33 |
其他 | 5,897,160.19 | 6,751,101.42 |
合计 | 172,118,093.61 | 160,032,327.28 |
(9).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5,674,559.07 | 2,941,773.45 | 14,086,303.05 | 22,702,635.57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655,843.20 | 2,655,719.97 | 4,311,563.17 | |
本期转回 | 1,188,769.62 | 995,807.29 | 2,184,576.91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55,723.98 | 55,723.98 | ||
其他变动 | -268,004.60 | -268,004.60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5,873,628.05 | 5,541,769.44 | 13,090,495.76 | 24,505,893.25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0).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 | 其他变动 |
销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22,702,635.57 | 4,311,563.17 | 2,184,576.91 | 55,723.98 | -268,004.60 | 24,505,893.25 |
合计 | 22,702,635.57 | 4,311,563.17 | 2,184,576.91 | 55,723.98 | -268,004.60 | 24,505,893.2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11).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 | 55,723.98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客户1 | 保证金 | 11,117,000.00 | 1-2年 | 6.46 | 555,850.00 |
客户2 | 保证金 | 10,000,000.00 | 1-2年 | 5.81 | 500,000.00 |
客户3 | 往来款 | 7,725,564.53 | 5年及以上 | 4.49 | 7,725,564.53 |
客户4 | 保证金 | 6,000,000.00 | 1-2年 | 3.49 | 300,000.00 |
客户5 | 保证金 | 5,000,000.00 | 1-2年 | 2.90 | 250,000.00 |
合计 | / | 39,842,564.53 | / | 23.15 | 9,331,414.53 |
(13).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14).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15).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1,049,660,274.52 | 29,244,797.33 | 1,020,415,477.19 | 1,014,037,273.63 | 30,435,017.70 | 983,602,255.93 |
在产品 | 70,278,892.20 | 70,278,892.20 | 87,482,670.83 | 29,478.03 | 87,453,192.80 | |
库存商品 | 584,878,817.02 | 15,362,073.73 | 569,516,743.29 | 819,263,821.01 | 10,789,518.95 | 808,474,302.06 |
周转材料 | 20,515,237.03 | 20,396.84 | 20,494,840.19 | 4,060,430.90 | 4,060,430.90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1,725,333,220.77 | 44,627,267.90 | 1,680,705,952.87 | 1,924,844,196.37 | 41,254,014.68 | 1,883,590,181.69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30,435,017.70 | 6,461,027.16 | 7,651,247.53 | 29,244,797.33 | ||
在产品 | 29,478.03 | 29,478.03 | ||||
库存商品 | 10,789,518.95 | 7,440,146.83 | 2,867,592.05 | 15,362,073.73 |
周转材料 | 20,396.84 | 20,396.84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41,254,014.68 | 13,921,570.83 | 10,548,317.61 | 44,627,267.90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货以资产负债表日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本期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为以资产预计售价减去进一步加工成本和预计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净值。存货跌价准备转销系库存商品实现销售所致。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货币资金 | 2,902,511.11 | 2,902,511.11 | 2023.01.04 | |||
应收账款 | 3,206,950.14 | 3,206,950.14 | 2023.01.04 | |||
预付款项 | 702,040.20 | 702,040.20 | 2023.01.04 | |||
其他应收款 | 3,879,075.18 | 3,879,075.18 | 2023.01.04 | |||
存货 | 1,075,298.19 | 1,075,298.19 | 2023.01.04 | |||
其他流动资产 | 146,430.26 | 146,430.26 | 2023.01.04 | |||
长期股权投资(附注七、17) | 1,128,983.12 | 1,128,983.12 | 2023.01.04 |
固定资产(附注七、21) | 10,225,412.03 | 10,225,412.03 | 2023.01.04 | |||
使用权资产(附注七、25) | 6,089,028.71 | 6,089,028.71 | 2023.01.04 | |||
无形资产(附注七、26) | 10,315,306.59 | 10,315,306.59 | 2023.01.04 | |||
长期待摊费用(附注七、29) | 5,984,110.80 | 5,984,110.80 | 2023.01.04 | |||
合计 | 45,655,146.33 | 45,655,146.33 | / |
其他说明:
2022年12月8日,本公司董事会决议转让控股子公司云南昆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合计简称“云南昆康”)70%股权。云南昆康的处置在2023年1月底之前完成,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云南昆康股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经签署了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转让协议,并收到股权转让款的50%,将云南昆康企业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21,864,306.42 | |
其他 | 252,743.97 | 134,184.48 |
税项 | 23,761,407.47 | 31,762,628.18 |
合计 | 45,878,457.86 | 31,896,812.66 |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上海昆药生物 | 4,723,389.31 | -4,723,389.31 |
科技有限公司 | |||||||||||
小计 | 4,723,389.31 | -4,723,389.31 | |||||||||
二、联营企业 | |||||||||||
昆明高新诺泰大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110,317.98 | 6,256,503.04 | 4,709,872.39 | 23,563,687.33 | |||||||
宣威达康血液透析医院有限公司 | 1,377,207.70 | -248,224.58 | -1,128,983.12 | ||||||||
江西络眩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386,543.46 | 26,888.24 | 413,431.70 | ||||||||
四川祺沛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167,430.12 | 147,408.86 | -20,021.26 | ||||||||
小计 | 27,041,499.26 | 6,403,911.90 | 4,468,514.79 | -1,128,983.12 | 23,977,119.03 | ||||||
合计 | 31,764,888.57 | 6,403,911.90 | -254,874.52 | -1,128,983.12 | 23,977,119.03 |
于2022年12月19日,本公司与深圳佰达科技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佰达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合同》,拟以现金人民币850.00万元将云南昆康70%的股权转让给佰达科技。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将云南昆康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相应的云南昆康持有的对宣威达康血液透析医院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已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北京医洋科技有限公司 | 808,395.00 | 808,395.00 |
北京盛诺基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46,641,955.97 | 32,083,222.00 |
广州汉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南京维立志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广州桔叶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
合计 | 77,450,350.97 | 87,891,617.00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因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将已经确认的其他综合损失人民币4,996,008.00元结转至留存收益,减少未分配利润人民币4,996,008.00元(2021年:无)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上市公司股权投资 | 16,007,045.51 | 31,042,790.00 |
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 | 203,180,229.67 | 127,537,239.41 |
合计 | 219,187,275.18 | 158,580,029.4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5,818,269.39 | 5,818,269.39 | ||
2.本期增加金额 | 35,842,891.14 | 10,077,405.90 | 45,920,297.04 | |
(1)外购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35,842,891.14 | 10,077,405.90 | 45,920,297.04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41,661,160.53 | 10,077,405.90 | 51,738,566.43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859,334.88 | 3,859,334.88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8,823,357.02 | 3,966,710.74 | 22,790,067.76 | |
(1)计提或摊销 | 637,885.88 | 137,318.99 | 775,204.87 | |
(2)固定资产转入 | 18,185,471.14 | 3,829,391.75 | 22,014,862.8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4.期末余额 | 22,682,691.90 | 3,966,710.74 | 26,649,402.64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转出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978,468.63 | 6,110,695.16 | 25,089,163.7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58,934.51 | 1,958,934.51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综合仓库 | 1,091,717.83 | 早期承建,没有验收手续,无法办理房产证 |
其他金额较小资产 | 307,067.34 | 早期承建,没有验收手续,无法办理房产证 |
合计 | 1,398,785.1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投资性房地产是以经营租赁的形式出租给第三方,本年本集团将位于南坝地区的GMP大楼对第三方出租,由固定资产、无形资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167,896,184.87 | 1,237,175,171.62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1,167,896,184.87 | 1,237,175,171.6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137,771,002.31 | 879,985,395.50 | 34,050,409.18 | 73,407,272.18 | 2,125,214,079.17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635,757.12 | 32,549,784.4 | 1,423,972.92 | 5,979,304.74 | 77,588,819.18 |
(1)购置 | 5,574,097.89 | 30,897,226.08 | 1,409,558.40 | 5,975,945.58 | 43,856,827.95 |
(2)在建工程转入 | 8,259,218.96 | 1,619,890.03 | 9,879,108.99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4)其他转入 | 22,499,577.39 | 22,499,577.39 | |||
(5)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1,302,862.88 | 32,668.29 | 14,414.52 | 3,359.16 | 1,353,304.85 |
3.本期减少金额 | 35,980,995.65 | 26,981,033.11 | 1,253,669.33 | 3,170,362.87 | 67,386,060.96 |
(1)处置或报废 | 138,104.51 | 14,701,935.11 | 1,248,225.33 | 1,895,191.70 | 17,983,456.65 |
(2)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 35,842,891.14 | 35,842,891.14 | |||
(3)转出至持有待售资产 | 12,279,098.00 | 5,444.00 | 1,275,171.17 | 13,559,713.17 | |
4.期末余额 | 1,139,425,763.78 | 885,554,146.79 | 34,220,712.77 | 76,216,214.05 | 2,135,416,837.3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43,785,217.55 | 469,821,118.23 | 24,099,284.80 | 40,860,464.71 | 878,566,085.29 |
2.本期增加金额 | 42,721,548.07 | 57,362,644.10 | 2,727,308.65 | 10,482,954.09 | 113,294,454.91 |
(1)计提 | 42,721,548.07 | 57,362,644.10 | 2,727,308.65 | 10,482,954.09 | 113,294,454.91 |
3.本期减少金额 | 18,319,976.33 | 12,170,142.04 | 927,060.32 | 2,348,735.12 | 33,765,913.81 |
(1)处置或报废 | 134,505.19 | 9,411,697.88 | 924,948.08 | 1,774,990.38 | 12,246,141.53 |
(2)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 18,185,471.14 | 18,185,471.14 | |||
(3)转出至持有待售资产 | 2,758,444.16 | 2,112.24 | 573,744.74 | 3,334,301.14 | |
4.期末余额 | 368,186,789.29 | 515,013,620.29 | 25,899,533.13 | 48,994,683.68 | 958,094,626.39 |
三、减值准备 |
1.期初余额 | 2,098,145.21 | 7,374,677.05 | 9,472,822.2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46,796.13 | 46,796.13 | |||
(1)处置或报废 | 46,796.13 | 46,796.13 | |||
4.期末余额 | 2,098,145.21 | 7,327,880.92 | 9,426,026.13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69,140,829.28 | 363,212,645.58 | 8,321,179.64 | 27,221,530.37 | 1,167,896,184.87 |
2.期初账面价值 | 791,887,639.55 | 402,789,600.22 | 9,951,124.38 | 32,546,807.47 | 1,237,175,171.62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18,496,822.96 | 16,072,657.10 | 1,103,612.75 | 1,320,553.11 | |
机器设备 | 37,982,155.48 | 29,696,901.01 | 6,632,192.53 | 1,653,061.94 | |
电子及办公设备 | 74,856.27 | 71,398.67 | 3,457.60 | ||
合计 | 56,553,834.71 | 45,840,956.78 | 7,735,805.28 | 2,977,072.65 |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针剂分厂冻干二车间厂房 | 45,781,110.43 | 土地证不完整 |
其他金额较小资产 | 19,904,560.09 | 土地证不完整 |
合计 | 65,685,670.5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2,045,427.93元的固定资产所有权受到限制(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57,550,904.27元),详见附注七、81。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64,651,288.24 | 43,510,439.48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64,651,288.24 | 43,510,439.4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马金铺研究院化学成原料药中试车间项目 | 50,184,993.10 | 50,184,993.10 | 28,603,550.93 | 28,603,550.93 | ||
其他 | 14,466,295.14 | 14,466,295.14 | 14,906,888.55 | 14,906,888.55 | ||
合计 | 64,651,288.24 | 64,651,288.24 | 43,510,439.48 | 43,510,439.48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马金铺研究院化学成原料药中试车间项目 | 75,813,200.00 | 28,603,550.93 | 21,581,442.17 | 50,184,993.10 | 82.00 | 95.00% | 自筹 | |||||
合计 | 75,813,200.00 | 28,603,550.93 | 21,581,442.17 | 50,184,993.10 | 82.00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4).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04,784,244.64 | 104,784,244.64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433,676.20 | 13,433,676.20 |
增加 | 13,433,676.20 | 13,433,676.20 |
3.本期减少金额 | 7,562,982.17 | 7,562,982.17 |
转出至持有待售 | 7,562,982.17 | 7,562,982.17 |
4.期末余额 | 110,654,938.67 | 110,654,938.67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4,946,568.27 | 24,946,568.27 |
2.本期增加金额 | 28,314,736.21 | 28,314,736.21 |
(1)计提 | 28,314,736.21 | 28,314,736.21 |
3.本期减少金额 | 1,473,953.46 | 1,473,953.46 |
(1)处置 | 1,473,953.46 | 1,473,953.46 |
4.期末余额 | 51,787,351.02 | 51,787,351.0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8,867,587.65 | 58,867,587.65 |
2.期初账面价值 | 79,837,676.37 | 79,837,676.37 |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药品批文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客户资源 | 合同权益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46,191,592.51 | 108,524,009.64 | 41,803,196.67 | 37,149,431.25 | 46,324,521.28 | 170,351,263.24 | 21,387,283.39 | 671,731,297.98 |
2.本期增加金额 | 20,524,419.51 | 5,979,173.22 | 19,029,095.09 | 45,532,687.82 | ||||
(1)购置 | 1,898,246.07 | 19,029,095.09 | 20,927,341.16 | |||||
(2)内部研发 | 11,808,319.09 | 5,979,173.22 | 17,787,492.31 | |||||
(3)企业合并增加 |
(4)重分类 | 6,817,854.35 | 6,817,854.35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077,405.90 | 18,515,967.59 | 106,200.00 | 15,005,400 | 43,704,973.49 | |||
(1)处置 | 11,698,113.24 | 11,698,113.24 | ||||||
(2)重分类 | 6,817,854.35 | 6,817,854.35 | ||||||
(3) 转出至持有待售 | 106,200.00 | 15,005,400.00 | 15,111,600.00 | |||||
(4) 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 10,077,405.90 | 10,077,405.90 | ||||||
4.期末余额 | 236,114,186.61 | 129,048,429.15 | 29,266,402.30 | 37,149,431.25 | 65,247,416.37 | 155,345,863.24 | 21,387,283.39 | 673,559,012.31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9,928,356.61 | 31,519,442.47 | 22,870,061.57 | 27,640,296.96 | 29,498,137.68 | 72,703,765.12 | 21,387,283.39 | 255,547,343.80 |
2.本期增加金额 | 5,009,811.49 | 33487615.90 | 2,727,592.31 | 563,008.75 | 9,987,731.78 | 17,035,126.31 | 68,810,886.54 | |
(1)计提 | 5,009,811.49 | 31,093,232.01 | 2,727,592.31 | 563,008.75 | 9,987,731.78 | 17,035,126.31 | 66,416,502.65 | |
(2)重分类 | 2,394,383.89 | 2,394,383.89 | ||||||
3.本期减少金额 | 3,966,710.74 | 6,293,754.97 | 44,583.41 | 4,751,710.00 | 15,056,759.12 | |||
(1)处置 | 3,899,371.08 | 3,899,371.08 | ||||||
(2)转出至持有待售 | 44,583.41 | 4,751,710.00 | 4,796,293.41 | |||||
(3)转出至投资性房地产 | 3,966,710.74 | 3,966,710.74 |
(4)重分类 | 2,394,383.89 | 2,394,383.89 | ||||||
4.期末余额 | 50,971,457.36 | 65,007,058.37 | 19,303,898.91 | 28,203,305.71 | 39,441,286.05 | 84,987,181.43 | 21,387,283.39 | 309,301,471.2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7,303,124.70 | 7,303,124.7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71,310.72 | 971,310.72 | ||||||
(1)计提 | 971,310.72 | 971,310.7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8,274,435.42 | 8,274,435.42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5,142,729.25 | 64,041,370.78 | 9,962,503.39 | 671,690.12 | 25,806,130.32 | 70,358,681.81 | 355,983,105.67 | |
2.期初账面价值 | 196,263,235.90 | 77,004,567.17 | 18,933,135.10 | 2,206,009.59 | 16,826,383.60 | 97,647,498.12 | 408,880,829.48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12月31日,通过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年末账面价值的比例为13%(2021年12月31日:11%)。本年度,本公司之子公司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的一项非专利技术暂停使用,于2022年内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971,310.72元。于2022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7,150,164.03元的无形资产使用权受到限制(2021年12月31日:17,587,110.91元)。详见附注七、81。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创新药项目 | 90,397,970.00 | 32,360,548.16 | 16,244,683.94 | 106,513,834.22 | ||
仿制药项目 | 9,281,675.32 | 3,365,057.40 | 639,612.98 | 12,007,119.74 | ||
一致性评价项目 | 51,256,774.18 | 5,898,994.62 | 2,823,099.58 | 40,343,586.78 | 13,989,082.44 | |
已上市产品二次开发 | 48,945,910.57 | 12,777,932.24 | 14,324,779.75 | 5,894,827.87 | 41,504,235.19 | |
合计 | 199,882,330.07 | 54,402,532.42 | 17,787,492.31 | 62,483,098.59 | 174,014,271.59 |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47,521,029.33 | 47,521,029.33 | ||
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3,972,955.57 | 13,972,955.57 | ||
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 | 11,285,522.74 | 11,285,522.74 | ||
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 | 9,251,075.54 | 9,251,075.54 | ||
西藏藏药(集团)利众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148,688.83 | 4,148,688.83 | ||
云南昆药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 2,550,069.96 | 2,550,069.96 | ||
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175,983.93 | 2,175,983.93 | ||
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 | 2,138,597.90 | 2,138,597.90 | ||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 1,822,757.31 | 1,822,757.31 | ||
北京华方科泰肯尼亚公司(Beijingholley-cotecco.,LTD) | 1,142,230.20 | 1,142,230.20 | ||
富宁金泰得剥隘七醋有限公司 | 603,320.05 | 603,320.05 | ||
北京华方科泰乌干达公司(SUPER PHARMACEUTICALS LIMITED) | 492,810.45 | 492,810.45 | ||
合计 | 97,105,041.81 | 97,105,041.81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 | 处置 | |||
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 | 3,139,200.00 | 3,139,200.00 | ||
北京华方科泰肯尼亚公司(Beijingholley-cotecco.,LTD) | 1,142,230.20 | 1,142,230.20 | ||
富宁金泰得剥隘七醋有限公司 | 603,320.05 | 603,320.05 | ||
北京华方科泰乌干达公司(SUPER PHARMACEUTICALS LIMITED) | 492,810.45 | 492,810.45 | ||
合计 | 5,377,560.70 | 5,377,560.70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取得的商誉已经分配至相关公司的资产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云南昆药生活服务有限公司产生的现金流入基本上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产生的现金流入,可收回金额按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根据外部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值确定。其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采用资产组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根据其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间的财务预算(或盈利预测)和折现率确定。资产组的现金流量预测的预测期为5年,现金流在第6年及以后年度均保持稳定。计算上述资产组于2022年12月31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采用了假设。以下说明了管理层为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主要的资产组在确定现金流量预测时作出的关键假设:
折现率的取值明细如下:
预测期 | 稳定期 | 毛利率 | 折现率 | |
收入增长率 | 收入增长率 | |||
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0.09%-3.47% | 54.80% | 11.52% | |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 2.96% | - | 5.83% | 9.25% |
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0.2%)-3.84% | - | 60.61% | 13.30%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4.45%-6% | - | 63.23% | 11.29% |
西藏藏药(集团)利众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0.45%-5% | - | 50.00% | 10.51% |
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 | 3%-3.02% | - | 19.30% | 9.35% |
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 | 8%-10% | - | 15.90% | 9.56% |
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 | 3.57%-5.14% | - | 16.05% | 9.36% |
管理层根据历史经验及对市场发展的预测确定预算毛利率和加权平均增长率,并采用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税前利率为折现率。上述假设用以分析各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在对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时,本集团会将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商誉调整计入相关资产组,并将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进行比较,以确定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是否发生减值。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期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未出现减值迹象。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改造款 | 56,288,867.86 | 9,544,670.04 | 29,249,942.73 | 28,483,688.19 | 8,099,906.98 |
物流延伸服务项目 | 17,016,954.80 | 4,855,265.02 | 5,220,067.90 | 16,652,151.92 | |
其他 | 1,305,626.70 | 108,391.38 | 1,109,927.48 | 304,090.60 | |
合计 | 74,611,449.36 | 14,508,326.44 | 35,579,938.11 | 28,483,688.19 | 25,056,149.50 |
其他说明:
本年其他减少中人民币5,984,110.80元系转出至持有待售资产,详见附注七、11。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308,299,511.79 | 46,450,455.22 | 270,695,116.90 | 41,882,044.9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89,299,886.00 | 13,394,982.90 | 59,065,615.15 | 8,910,001.33 |
预计负债 | 35,030,641.24 | 5,254,596.19 | ||
其他 | 82,730,006.74 | 12,635,352.80 | 6,811,773.83 | 1,021,766.07 |
递延收益 | 159,001,662.87 | 23,850,249.43 | 193,773,882.58 | 29,066,082.38 |
预提费用 | 1,004,933,201.90 | 156,704,122.16 | 936,043,303.69 | 152,950,685.20 |
合计 | 1,679,294,910.54 | 258,289,758.70 | 1,466,389,692.15 | 233,830,579.89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70,961,837.75 | 10,644,275.66 | 96,933,377.46 | 15,343,090.82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25,733,909.72 | 3,860,086.46 | 501,871.00 | 75,280.65 |
其他 | 57,996,928.19 | 8,827,843.55 | ||
合计 | 154,692,675.66 | 23,332,205.67 | 97,435,248.46 | 15,418,371.4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687,930.01 | 245,601,828.69 | 233,830,579.8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687,930.01 | 10,644,275.66 | 15,418,371.47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69,021,902.45 | 71,028,812.12 |
可抵扣亏损 | 278,142,444.85 | 135,194,483.20 |
合计 | 347,164,347.30 | 206,223,295.32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2年 | 2,577,891.81 | ||
2023年 | 5,338,189.51 | 5,455,026.27 | |
2024年 | 10,893,010.06 | 11,431,426.72 | |
2025年 | 29,863,933.99 | 31,581,538.67 | |
2026年 | 49,006,042.51 | 49,397,338.81 | |
2027年 | 29,315,849.42 | ||
2028年及以后 | 153,725,419.36 | 34,751,260.92 | |
合计 | 278,142,444.85 | 135,194,483.2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集团部分子公司适用高新企业税收优惠,企业可抵扣亏损失效年限大于5年。本集团认为未来不是很可能产生用于使用上述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亏损的应纳税所得额,因此未确认以上项目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长期资产预付款 | 90,884,521.41 | 90,884,521.41 | 63,019,107.66 | 63,019,107.66 | ||
保证金 | 25,217,000.00 | 1,260,850.00 | 23,956,150.00 | |||
防疫物资储备 | 21,240,572.57 | 21,240,572.57 | ||||
预付股权款 | ||||||
合计 | 137,342,093.98 | 1,260,850.00 | 136,081,243.98 | 63,019,107.66 | 63,019,107.66 |
其他说明:
防疫物资储备是指根据国家要求,本集团所做的药品储备。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068,888.90 | |
抵押借款 | 50,055,555.56 | 70,087,416.74 |
保证借款 | 273,145,335.54 | 296,336,346.89 |
信用借款 | 420,853,288.91 | 273,259,222.22 |
票据贴现借款 | 168,709,492.58 | |
合计 | 912,763,672.59 | 641,751,874.75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32.1抵押借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贷款单位 | 借款余额 | 抵押物 |
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 | 50,055,555.56 | 不动产 |
合计 | 50,055,555.56 |
1、本公司的子公司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借款5,00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2年8月24日至2023年8月23日,该笔贷款为抵押和保证两种担保方式,在分类项下列报入“抵押借款”类别。抵押情况说明: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以房产面积38,876.5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167,274.00平方米,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签署了最高额抵押合同,抵押期限2021年8月23日到2024年8月22日。抵押权与主债务同时存在,主债务清偿完毕后抵押权消失。担保情况说明:
本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与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签订连带责任担保合同,为子公司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在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的贷款提供总额度5,000.00万元的担保,期限1年。截止2022年12月31日,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5,000.00万。
32.2保证借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贷款单位 | 借款余额 | 担保人 |
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30,029,583.33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胡有国、王芳、胡剑光 |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 124,000,000.00 | 昆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曲靖康桥医药有限公司 | 23,828,639.72 |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股份有限公司、蒋建飞、胡强、陈德仲、韩丽、赖选英、尹秀琼、田江英、单忠 |
保山市民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7,500,000.00 |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股份有限公司、金宗平、周前英 |
红河佳宇药业有限公司 | 14,287,112.49 | 王小军、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
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 | 45,000,000.00 | 云南科实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苏培敏、周玉旭 |
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 | 18,500,000.00 |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田洁、王丁睿 |
合计 | 273,145,335.54 |
1、本公司于2022年3月8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分行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提供3,000.00万元的担保,期限1年。截止2022年12月31日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分行贷款余额3,0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3,000.00万。
2、本公司的孙公司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与招商银行丽江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日与招商银行丽江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子公司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丽江分行的1,000万授信提供担保,期限1年。同时,本公司的孙公司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胡有国、王芳、胡剑光于2022年9月1日与招商银行丽江分行签订连带责任担保合同,为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在2022年9月23日到2023年9月22日期间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签订的贷款提供总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担保。截止2022年12月31日,在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3、本公司2022年02月17日与渣打银行昆明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在渣打银行昆明分行的贷款提供总额度5,00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另外还获得了4,000.00万信用授信,截止2022年12月31日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在渣打银行昆明分行的贷款余额为7,000.00万元,实际担保额度为4,000.00万元。
4、本公司2022年8月1日与中行昆明高新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在2022年3月19日至2022年8月10日期间与中行昆明高新支行签订的贷款提供总额度为人民币3,000.00万元的担保,另外还获得2,000.00万元信用授信,合计获得5,000.00万元授信额度,截止2022年12月31日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在中行昆明高新支行的贷款余额为3,0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3,000.00万元。
5、本公司2022年6月22日与汇丰银行昆明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昆药集团医药
商业有限公司在汇丰银行昆明分行的贷款提供总额度5,00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截止2022年12月31日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在汇丰银行昆明分行的贷款余额为3,0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3,000.00万元。
6、本公司2022年7月1日与交通银行云南省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云南省分行的贷款提供总额度2,40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截止2022年12月31日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云南省分行的贷款余额为2,400.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400.00万元。
7、本公司的孙公司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400.00万元。由孙公司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蒋建飞、胡强、陈德仲和韩丽以及自然人赖选英、尹秀琼、田江英和单忠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金额人民币4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2022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13日。截止2022年12月31日,在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
8、本公司的孙公司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8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由孙公司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蒋建飞、胡强、陈德仲和韩丽以及自然人赖选英、尹秀琼、田江英和单忠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金额人民币2,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2022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26日。截止2022年12月31日,在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9、本公司的孙公司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曲靖麒麟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循环贷款合同,循环借款额度人民币980.00万元,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17日,单笔借款不超过12个月,由本公司的孙公司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蒋建飞、胡强、陈德仲、韩丽控制的曲靖市康桥医药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以房产抵押(房产和土地抵押担保的,房产和土地的账面原值人民币154.00万元,评估价值人民币2,193.00万元)以及自然人赖选英、尹秀琼、田江英和单忠为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保证,保证金额人民币98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在工行曲靖市麒麟支行借款余额人民币980.00万元。10、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6日与建设银行保山市分行签订了本金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子公司保山市民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在建设银行保山市分行的借款、开立票据提供总额度70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为
45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450.00万元。保山市民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金宗平、周前英按其持股比例提供保证担保。
11、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保山市民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与云南隆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房产抵押合同及股权质押合同,自然人股东金宗平、周前英以其股权(评估值为480.00万元)质押、房产(评估总价值396.97万元)抵押,为其子公司保山市民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云南隆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总额度30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为3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
12、本公司的孙公司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2022年3月21日与中国农业银行个旧七层楼支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900.00万元,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0日,由本公司的孙公司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王小军个人定期存单人民币1,000.00万元进行质押保证,保证金额人民币9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900.00万元。
13、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与曲靖商业银行红河个旧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其子公司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在曲靖商业银行红河个旧支行的贷款、开立票据提供总额度500.00万担保,期限1年。截至2022年12月31日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
司在曲靖商业银行红河个旧支行贷款余额为5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500.00万元。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王小军个人按其持股比例提供保证担保。
14、本公司的孙公司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与楚雄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家塘分社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1,700.00万元,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3月11日至2023年3月9日,单笔借款不超过12个月,由本公司的孙公司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苏培敏控制的企业云南科实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房产抵押(房产和土地评估价值人民币3,817.85万元)为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保证,保证金额人民币1,700.0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借款余额人民币1,700.00万元。
15、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与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三家塘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其子公司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在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三家塘支行的贷款,提供总额度1,80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截止2022年12月31日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在楚雄市农村商业银行三家塘支行的贷款余额为1,8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1,800.00万元。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苏培敏按其持股比例提供保证担保。
16、本公司的孙公司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7月27日与交通银行楚雄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本公司的孙公司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苏培敏、周玉旭提供最高额保证为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楚雄支行贷款,提供额度1,000.00万元担保,担保期限为2021年7月27日到2023年1月20日。截止2022年12月31日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楚雄支行借款余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17、本公司的孙公司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9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大理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由本公司的孙公司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田洁、王丁睿提供担保,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王丁睿、田洁于2022年5月27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签订连带责任担保合同,为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在2022年5月26日到2023年10月22日期间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签订的贷款提供总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担保。截止2022年12月31日,在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18、本公司的孙公司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向富滇银行大理分行借款人民币8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2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3日,该笔贷款为抵押和保证两种担保方式。抵押情况说明:王家林、屈春莲、赵柱明、苏毅萍于2021年9月27日以王家林、屈春莲、赵柱明、苏毅萍在大理的四处房产提供抵押(房产和土地评估价值1,222.00万元),与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签署了抵押合同,为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与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签订的贷款提供最高额度为850.00万元的抵押担保。担保情况说明:王丁睿、田洁于2021年9月27日与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签订连带责任担保合同,为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在2021年9月27日到2024年9月27日期间与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签订的贷款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850.00万元的担保。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在富滇银行大理分行借款余额人民币850.00万元。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284,023,070.85 | 610,131,204.06 |
合计 | 284,023,070.85 | 610,131,204.06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购货款 | 691,550,296.10 | 612,288,389.65 |
工程、设备款 | ||
委托加工费 | ||
其他 | 1,547,146.93 | 16,089,771.65 |
合计 | 693,097,443.03 | 628,378,161.30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货款 | 186,374,808.78 | 74,090,142.93 |
合计 | 186,374,808.78 | 74,090,142.93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主要涉及客户销售合同中收取的预收款项,该合同的相关收入将在履行履约义务后确认。通常情况下,当本集团收到客户提前支付的款项后,一般会在一年内履行履约义务并确认收入。合同负债本年余额增加主要是本年销售合同增加,按照合同约定收到预收款增加。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07,545,146.22 | 664,032,469.46 | 628,959,119.94 | 142,618,495.7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723,155.27 | 48,009,020.82 | 47,514,570.32 | 1,217,605.77 |
三、辞退福利 | 2,278,171.72 | 2,278,171.72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422,532.00 | 169,012.80 | 253,519.20 | |
合计 | 108,690,833.49 | 714,319,662.00 | 678,920,874.78 | 144,089,620.71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81,156,018.28 | 583,359,128.05 | 553,177,525.40 | 111,337,620.93 |
二、职工福利费 | 65,238.00 | 13,761,970.59 | 13,512,047.15 | 315,161.44 |
三、社会保险费 | 662,427.00 | 30,408,924.37 | 30,482,321.58 | 589,029.7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608,501.16 | 28,270,570.64 | 28,404,555.58 | 474,516.22 |
工伤保险费 | 19,882.23 | 1,654,541.42 | 1,590,335.00 | 84,088.65 |
生育保险费 | 34,043.61 | 483,812.31 | 487,431.00 | 30,424.92 |
四、住房公积金 | 136,755.00 | 19,297,794.61 | 19,253,072.61 | 181,477.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5,524,707.94 | 17,204,651.84 | 12,534,153.20 | 30,195,206.58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07,545,146.22 | 664,032,469.46 | 628,959,119.94 | 142,618,495.74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694,503.79 | 46,318,043.95 | 45,833,078.70 | 1,179,469.04 |
2、失业保险费 | 28,651.48 | 1,690,976.87 | 1,681,491.62 | 38,136.73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723,155.27 | 48,009,020.82 | 47,514,570.32 | 1,217,605.7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75,515,832.33 | 81,344,640.25 |
企业所得税 | 78,757,795.00 | 93,280,917.01 |
房产税 | 666,352.16 | 528,067.67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244,520.89 | 5,590,508.57 |
个人所得税 | 1,879,591.56 | 1,874,121.02 |
教育费附加 | 2,956,290.50 | 2,523,176.93 |
土地使用税 | 248,145.39 | 56,777.75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796,304.64 | 1,579,748.54 |
其他税金 | 1,346,547.31 | 658,590.83 |
合计 | 169,411,379.78 | 187,436,548.57 |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298,244,430.28 | 1,187,024,871.34 |
合计 | 1,298,244,430.28 | 1,187,024,871.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2).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提费用 | 1,004,000,179.45 | 904,138,250.50 |
保证金 | 180,549,726.32 | 167,548,757.02 |
往来款 | 56,449,188.88 | 79,704,293.05 |
代收代付款项 | 15,460,235.39 | 13,453,478.17 |
职工股权回购款(注1) | 4,940,259.84 | 10,649,695.68 |
股权转让款 | 4,250,000.00 | |
其他 | 32,594,840.40 | 11,530,396.92 |
合计 | 1,298,244,430.28 | 1,187,024,871.3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职工股权回购款主要指股权激励计划中授予日收到员工认股款时,属于因回购产生的义务确认的负债。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2021年12月31日:无)。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账款 | 1,594,802.77 | |
应付职工薪酬 | 700,050.38 | |
其他应付款 | 14,025,721.35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98,980.00 | |
租赁负债 | 2,927,280.27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167,334.83 | |
合计 | 22,814,169.60 |
其他说明:
持有待售负债为集团合并抵消后数据。其中云南昆康对集团内子公司公司的其他应付款合并抵消,冲减持有待售负债人民币1,783.00万元。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99,500,000.00 | 200,000.00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2,571,784.59 | 36,070,545.20 |
合计 | 122,071,784.59 | 36,270,545.20 |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31,071,525.20 | |
应付利息 | 109,508.88 | 116,316.67 |
税项 | 24,794,411.51 | 11,316,241.06 |
合计 | 55,975,445.59 | 11,432,557.7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将预收款项中包含的增值税销项税部分列示为待转销项税额。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10,000,000.00 | |
信用借款 | 50,000,000.00 | 99,500,000.00 |
合计 | 60,000,000.00 | 99,500,000.00 |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保证借款为本公司之孙公司红河佳宇药业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王小军提供担保,详见附注十二、5(4)注2。于2022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的借款期间为2~3年,年利率为3.5%~4.2%(2021年12月31日:借款期限为3年,年利率为3.5%~4.2%)。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负债 | 67,340,742.43 | 86,544,819.32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七、43) | 22,571,784.59 | 36,070,545.20 |
合计 | 44,768,957.84 | 50,474,274.12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2).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适用 √不适用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适用 √不适用
计划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对外提供担保 | |||
未决诉讼 | 35,030,641.24 | ||
产品质量保证 | |||
重组义务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
应付退货款 | |||
其他 | |||
合计 | 35,030,641.24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决诉讼预计负债余额为人民币35,030,641.24元,主要系劳动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及技术开发合同纠纷等未决诉讼对应的预计负债。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245,337,877.38 | 3,618,507.40 | 41,379,565.87 | 207,576,818.91 | |
合计 | 245,337,877.38 | 3,618,507.40 | 41,379,565.87 | 207,576,818.91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华武制药 | 37,742,088.37 | 1,977,147.36 | 35,764,941.01 | 与资 |
整体搬迁项目 | 产相关 | ||||||
昆药生物医药科技园-中药现代化提产扩能(新版GMP认证) | 22,837,500.00 | 1,350,000.00 | 21,487,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2019年省级中药饮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生产建设类项目)补助 | 23,777,777.77 | 2,666,666.65 | 21,111,111.13 | 与资产相关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拨智能制造补贴 | 18,587,504.90 | 906,666.66 | 17,680,838.24 | 与资产相关 | |||
应急物资储备项目资金 | 16,990,829.25 | 2,020,903.44 | -4,000,000.00 | 10,969,925.81 | 与资产相关 |
双氢青蒿素-红斑狼疮 | 12,035,600.00 | -245,600.00 | 11,79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达云南省2019年中药饮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9,293,752.45 | 453,333.33 | 8,840,419.12 | 与资产相关 | |||
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云南省2018年中药饮片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9,293,752.45 | 453,333.33 | 8,840,419.12 | 与资产相关 | |||
2018年省级中药饮片产业发展专 | 5,944,444.44 | 666,666.66 | 5,277,777.78 | 与资产相关 |
项资金(生产建设类项目)补助 | |||||||
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研究 | 7,200,000.00 | 2,400,000.00 | 4,8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口服制剂扩产及营销数字化协同平台建设项目 | 4,660,000.00 | 226,666.66 | 4,433,333.34 | 与资产相关 | |||
马金铺植物药项目6号地场平补贴 | 4,429,530.21 | 100,671.13 | 4,328,859.08 | 与资产相关 | |||
零赎价厂房建设项目 | 4,271,705.12 | 226,107.40 | 222,665.00 | 4,275,147.52 | 与资产相关 | ||
治疗恶性肿瘤等慢性病创新药物临床前预研究 | 2,000,000.00 | 2,000,000.00 | 4,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舒肝颗粒 | 4,229,166.67 | 250,000.00 | 3,979,166.67 | 与资 |
产品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产相关 | ||||||
重大新药创新科技项目经费 | 3,965,600.00 | 262,933.34 | 3,702,666.66 | 与资产相关 | |||
昆明市2022年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资金政府补助为企业购买设备进行技术改造 | 1,000,000.00 | 52,631.58 | 947,368.42 | 与资产相关 | |||
第二批创新企业研发平台建设项目资金 | 8,000,000.00 | 8,00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其他与资产相关 | 50,078,625.75 | 392,400.00 | 15,123,680.73 | 35,347,345.02 | 与资产相关 | ||
其他与收益相关 | 与收益 |
相关 | |||||||
合计 | 245,337,877.38 | 3,618,507.40 | 37,133,965.87 | -4,245,600.00 | 207,576,818.9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参与由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牵头承担的重大新药创制专项双氢青蒿素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的临床研究项目。该项目于2022年通过结题验收,按国家卫生健康委医药卫生科技发展研究中心的要求,将项目研究剩余经费人民币245,600.00元退回中国中医科学院中药研究所。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资金 | 42,549,728.02 | 56,666,552.41 |
合计 | 42,549,728.02 | 56,666,552.41 |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758,255,769.00 | 758,255,769.00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125,579,100.39 | 6,118,457.36 | 9,083,029.19 | 1,122,614,528.56 |
其他资本公积 | 43,194,527.77 | 1,346,062.28 | 6,118,457.36 | 38,422,132.69 |
合计 | 1,168,773,628.16 | 7,464,519.64 | 15,201,486.55 | 1,161,036,661.25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1:2022年收购少数股权,相应减少股本溢价人民币1,258,294.01元;此外为限制性股票达到解禁条件相应增加股本溢价。注2:本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分摊相应增加其他资本公积,此外限制性股票达到解禁条件相应减少其他资本公积,详见附注十三。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库存股 | 26,299,166.03 | 13,149,583.02 | 13,149,583.01 | |
合计 | 26,299,166.03 | 13,149,583.02 | 13,149,583.0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权激励对象持有的1,280,011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于2022年6月16日解除限售条件,相应的库存股账面金额减少人民币13,149,583.02元。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 | 12,332,868.58 | -1,981,008.00 | 2,183,810.10 | 12,130,066.48 | 12,130,066.48 |
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 | 12,332,868.58 | -1,981,008.00 | 2,183,810.10 | 12,130,066.48 | 12,130,066.48 |
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986,137.23 | 5,641,522.66 | 5,670,965.90 | -29,443.24 | -8,315,171.33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 |
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3,986,137.23 | 5,641,522.66 | 5,670,965.90 | -29,443.24 | -8,315,171.33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3,986,137.23 | 17,974,391.24 | -1,981,008.00 | 2,183,810.10 | 17,801,032.38 | -29,443.24 | 3,814,895.15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2,484,185.93 | 2,135,327.03 | 2,135,327.03 | 2,484,185.93 |
合计 | 2,484,185.93 | 2,135,327.03 | 2,135,327.03 | 2,484,185.93 |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31,381,051.62 | 24,008,808.18 | 355,389,859.80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331,381,051.62 | 24,008,808.18 | 355,389,859.80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本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的,可不再提取。
本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经批准,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或增加股本。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562,726,990.84 | 2,268,631,213.4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562,726,990.84 | 2,268,631,213.4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83,183,590.47 | 507,667,600.4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24,008,808.18 | 39,401,257.04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04,729,057.63 | 174,170,566.06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其他 | 1,981,008.0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715,191,707.50 | 2,562,726,990.84 |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719,820,367.26 | 4,315,484,923.65 | 8,044,759,486.62 | 4,741,384,266.71 |
其他业务 | 562,243,089.19 | 528,205,149.51 | 208,773,017.86 | 103,392,917.71 |
合计 | 8,282,063,456.45 | 4,843,690,073.16 | 8,253,532,504.48 | 4,844,777,184.42 |
(2).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828,206.35 | 825,353.25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 | /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 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2. 不具备资质的类金融业务收入,如拆出资金利息收入;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的类金融业务所产生的收入,如担保、商业保理、小额贷款、融资租赁、典当等业务形成的收入,为销售主营产品而开展的融资租赁业务除外。 | ||||
3.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4.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5.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6.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1.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2.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3.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 | ||||
4. 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5.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6.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828,206.35 | 825,353.25 |
(3).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昆药集团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天然植物药系列 | 3,250,585,638.62 | 3,250,585,638.62 |
化学合成药 | 662,288,260.13 | 662,288,260.13 |
外购药品及医疗器械 | 4,045,721,528.17 | 4,045,721,528.17 |
日用品、保健食品 及医疗服务 | 197,466,820.32 | 197,466,820.32 |
其他 | 122,616,429.58 | 122,616,429.58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 | 8,128,246,024.07 | 8,128,246,024.07 |
国外 | 150,432,652.75 | 150,432,652.75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
商品销售业务 | 8,261,952,461.26 | 8,261,952,461.26 |
医疗服务业务 | 16,726,215.56 | 16,726,215.56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8,278,678,676.82 | 8,278,678,676.82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如下:
商品销售业务本集团货物控制权转移后确认收入。本集团采用预收和赊销相结合的方式,赊销客户的合同价款通常在商品交付后30-180天内支付。医疗服务业务在提供服务完成时点确认收入,合同价款结算以合同约定为准。
(5).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211,169,220.29元,其中:
211,169,220.29元预计将于2023年度确认收入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0,371,769.46 | 26,727,363.51 |
教育费附加 | 13,574,982.77 | 11,776,135.89 |
房产税 | 10,616,538.05 | 10,154,786.02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8,976,570.43 | 7,876,204.90 |
土地使用税 | 4,087,894.90 | 4,233,300.55 |
印花税 | 4,435,468.24 | 3,921,922.80 |
车船使用税 | 95,673.77 | 98,939.02 |
环境保护税 | 47,534.32 | 89,994.01 |
水利建设基金 | 16,253.37 | 161.81 |
其他 | 1,570.78 | 93,150.09 |
合计 | 72,224,256.09 | 64,971,958.60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市场推广费 | 1,975,493,263.49 | 1,928,810,841.82 |
工资及附加 | 316,590,251.56 | 278,911,227.56 |
办公费 | 37,279,729.45 | 43,870,935.54 |
差旅费 | 34,444,141.11 | 47,511,866.22 |
折旧和摊销 | 19,087,835.40 | 17,255,806.22 |
业务招待费 | 16,196,846.11 | 21,460,784.72 |
其他 | 33,476,103.41 | 35,633,646.62 |
合计 | 2,432,568,170.53 | 2,373,455,108.70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工资及附加 | 196,486,595.62 | 201,171,578.13 |
折旧及摊销 | 99,996,573.34 | 87,794,907.47 |
办公费 | 48,005,558.39 | 53,346,928.83 |
中介机构费 | 15,295,314.52 | 13,112,071.05 |
业务招待费 | 9,816,338.74 | 9,771,787.38 |
差旅费 | 3,489,917.48 | 6,189,127.30 |
股份支付费用 | 1,346,062.29 | 5,846,524.79 |
其他 | 4,635,298.42 | 28,438,215.81 |
合计 | 379,071,658.80 | 405,671,140.76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 24,120,201.45 | 26,863,316.07 |
员工成本 | 22,127,512.44 | 32,470,865.07 |
设计检验费 | 8,681,054.77 | 5,420,105.19 |
折旧及摊销 | 8,013,799.05 | 17,612,830.85 |
材料费用 | 3,667,602.03 | 11,153,879.87 |
差旅及会议费 | 763,155.13 | 708,750.50 |
能源费 | 556,829.37 | 567,055.51 |
咨询费 | 496,216.24 | 4,991,680.73 |
其他 | 1,225,095.75 | 728,819.64 |
合计 | 69,651,466.23 | 100,517,303.43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40,730,832.31 | 33,586,120.31 |
减:利息收入 | 6,068,275.27 | 5,451,775.80 |
汇兑损益 | -3,079,825.08 | 3,478,124.34 |
银行手续费 | 5,272,383.19 | 6,987,305.22 |
其他 | 1,454,061.07 | 1,092,043.47 |
合计 | 38,309,176.22 | 39,691,817.54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 128,687,005.17 | 111,579,005.34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786,975.21 | 416,156.79 |
合计 | 129,473,980.38 | 111,995,162.13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254,874.52 | -468,418.74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3,962.26 | 125,232,631.39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8,963,150.20 | 19,591,517.5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418,812.00 | 6,236,091.82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56,348.20 | |
其他 | -3,138,453.94 | |
合计 | 5,984,671.48 | 150,648,170.24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1,271,686.6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98,381.92 | -959,582.11 |
合计 | 10,673,304.75 | -959,582.11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92,256.89 | -256,917.82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9,666,838.90 | 35,435,778.99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2,126,986.26 | -825,781.74 |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 | 1,260,850.00 | |
合计 | 43,146,932.05 | 34,353,079.43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11,122,646.61 | 19,932,466.00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971,310.72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十三、开发支出减值损失 | 55,498,098.59 | |
合计 | 67,592,055.92 | 19,932,466.00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收益 | -3,489,219.31 | 1,143,720.23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收益 | -779,874.21 | 1,057,000.00 |
开发支出处置收益 | 19,475,346.57 | |
合计 | 15,206,253.05 | 2,200,720.23 |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750,352.34 | 1,452,355.38 | 750,352.34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52,496.00 | 17,865.75 | 52,496.00 |
赔偿款 | 1,983,636.23 | 1,983,636.23 | |
合计 | 2,786,484.57 | 1,470,221.13 | 2,786,484.57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对外捐赠 | 4,748,408.67 | 1,487,376.60 | 4,748,408.67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796,074.52 | 309,500.39 | 796,074.52 |
其他 | 17,103,285.12 | 2,431,496.59 | 1,694,335.12 |
合计 | 22,647,768.31 | 4,228,373.58 | 7,238,818.31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10,556,456.20 | 118,144,607.6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18,729,154.71 | -69,904.24 |
合计 | 91,827,301.49 | 118,074,703.37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77,286,593.3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71,592,989.01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4,908,771.31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4,602,720.35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4,590.62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959,318.45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3,073,375.77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9,166,778.27 |
加计扣除的影响 | -18,305,309.51 |
所得税费用 | 91,827,301.4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所得税按在中国境内取得的估计应纳税所得额及适用税率计提。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 | 106,903,040.75 | 211,648,750.66 |
往来款 | 100,589,267.90 | 125,622,082.05 |
政府补助 | 95,171,546.69 | 104,336,457.48 |
收回备用金或暂借款 | 41,190,473.95 | 40,575,370.58 |
利息收入 | 6,068,275.27 | 5,451,775.80 |
其他 | 72,880,588.78 | 96,683,935.97 |
合计 | 422,803,193.34 | 584,318,372.54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市场推广费 | 1,867,956,970.88 | 1,909,296,014.77 |
保证金 | 112,792,750.51 | 143,177,427.35 |
办公费 | 101,482,133.95 | 99,615,651.24 |
研发费用 | 39,510,154.74 | 83,649,383.24 |
差旅费 | 37,934,058.59 | 53,873,444.84 |
其他 | 271,726,840.24 | 526,767,386.60 |
合计 | 2,431,402,908.91 | 2,816,379,308.04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业绩对赌补偿 | 675,409.11 | |
合计 | 675,409.11 |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对赌业绩补偿 | 3,336,000.00 | |
合计 | 3,336,000.00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函保证金 | 420,000.00 | |
职工股权回购款 | 10,649,695.68 | |
向关联方借入资金 | 7,915,000.00 | |
合计 | 7,915,000.00 | 11,069,695.68 |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 | 27,692,191.46 | 11,741,900.96 |
向关联方归还资金 | 12,008,398.99 | |
离职员工股份回购 | 384,588.00 | |
票据保证金 | 30,837,524.15 | |
合计 | 40,085,178.45 | 42,579,425.11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85,459,291.88 | 513,214,060.2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67,592,055.92 | 19,932,466.00 |
信用减值损失 | 43,146,932.05 | 34,353,079.43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14,069,659.78 | 107,359,821.50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28,314,736.21 | 24,946,568.27 |
无形资产摊销 | 66,416,502.65 | 51,495,216.41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35,579,938.11 | 13,897,579.9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5,206,253.05 | -2,200,720.23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91,634.64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673,304.75 | 959,582.11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7,651,007.23 | 33,586,120.31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984,671.48 | -150,648,170.2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1,771,248.80 | 2,904,557.9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774,095.81 | -2,974,462.15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02,884,228.82 | -185,941,636.14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33,416,445.35 | -356,223,364.7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46,738,920.87 | 140,829,633.41 |
其他 | 1,346,062.29 | 5,846,524.7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3,895,474.83 | 251,628,491.4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承担租赁负债方式取得使用权资产 | 13,433,676.20 | 5,008,540.48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 | 473,624,137.13 | 642,812,488.61 |
信用证保证金支付应付账款 | 10,316,279.54 | 10,945,419.57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546,284,359.72 | 1,459,348,064.58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1,459,348,064.58 | 1,410,534,462.09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2,902,511.11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89,838,806.25 | 48,813,602.49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546,284,359.72 | 1,459,348,064.58 |
其中:库存现金 | 1,929,057.37 | 1,113,921.1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544,331,759.08 | 1,457,325,561.5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23,543.27 | 908,581.89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2,902,511.11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加:转出至持有待售资产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2,902,511.11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549,186,870.83 | 1,459,348,064.58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12,107,280.78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52,045,427.93 | 抵押借款 |
无形资产 | 17,150,164.03 | 抵押借款 |
应收票据 | 32,870,324.13 | 质押用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贴现借款 |
合计 | 214,173,196.87 | / |
其他说明:
1.于2022年
月
日,本集团使用权受限的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等,金额为人民币112,107,280.78元(2021年
月
日:人民币114,904,173.85元)。
2.于2022年
月
日,本集团子公司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2,045,427.93元的房屋建筑物用于银行借款抵押(2021年
月
日:人民币57,550,904.27元)。
3.于2022年
月
日,本集团子公司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7,150,164.03元的土地使用权用于银行借款抵押(2021年
月
日人民币17,587,110.91元)。
4.于2022年
月
日,本集团以应收票据人民币13,893,042.58元质押用于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保证金;以应收票据人民币18,977,281.55元贴现取得借款(2021年
月
日: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其中:美元 | 7,220,934.68 | 6.9646 | 50,290,921.67 |
港币 | 14,950.77 | 0.8933 | 13,355.52 |
欧元 | 1,058,455.60 | 7.4229 | 7,856,810.07 |
坦桑尼亚先令 | 422,571,179.57 | 0.0030 | 1,267,713.54 |
乌干达先令 | 858,177,416.15 | 0.0019 | 1,630,537.09 |
乌兹别克斯坦苏姆 | 96,858,706.79 | 0.0006 | 58,115.22 |
肯尼亚先令 | 2,007,286.77 | 0.0616 | 123,648.87 |
应收账款 | |||
其中:美元 | 8,871,685.33 | 6.9646 | 61,787,739.65 |
欧元 | 544,785.95 | 7.4229 | 4,043,891.63 |
坦桑尼亚先令 | 2,056,628,248.60 | 0.0030 | 6,169,884.75 |
乌干达先令 | 7,948,000.00 | 0.0019 | 15,101.20 |
肯尼亚先令 | 119,633,976.13 | 0.0616 | 7,369,452.93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
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递延收益 | 207,576,818.91 | 递延收益/其他收益 | 37,133,965.87 |
科研经费及专项基金 | 10,992,406.51 | 其他收益 | 10,992,406.51 |
产业发展专项基金 | 47,639,528.17 | 其他收益 | 47,639,528.17 |
财政补贴及税收返还 | 32,745,031.28 | 其他收益 | 32,745,031.28 |
其他直接计入其他收益政府补助 | 176,073.34 | 其他收益 | 176,073.34 |
合计 | 299,129,858.2 | 128,687,005.17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合并成本
□适用 √不适用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新设公司:
子公司名称 | 取得方式 | 成立日期 |
昆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 | 设立 | 2022年3月 |
昆药医疗器械吉林有限公司 | 设立 | 2022年4月 |
昆药集团脑病药物研究开发(云南)有限公司 | 设立 | 2022年9月 |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注销公司:
子公司名称 | 处置方式 | 注销日期 |
昆药集团生物科技(楚雄市)有限责任公司 | 注销 | 2022年6月 |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昆明制药滇西药品物流有限公司 | 云南大理 | 云南大理 | 医药商业 | 100 | 设立 | |
昆药商业西双版纳傣医药经营有限公司 | 云南景洪 | 云南景洪 | 医药商业 | 100 | 设立 | |
玉溪昆药劲益医药有限公司 | 云南玉溪 | 云南玉溪 | 医药商业 | 100 | 设立 | |
海南九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海南澄迈 | 海南澄迈 | 医药商业 | 100 | 设立 | |
昆药商业(昭通)医药有限公司 | 云南昭通 | 云南昭通 | 医药商业 | 100 | 设立 | |
丘北众康血液透析有限公司 | 云南文山 | 云南文山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51 | 设立 | |
临沧昆药广康医药有限公司 | 云南临沧 | 云南临沧 | 医药商业 | 51 | 设立 | |
云南昆药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医药商业 | 51 | 设立 | |
文山昆商医药有限公司 | 云南文山 | 云南文山 | 医药商业 | 100 | 设立 | |
永德县昆商医药有限公司 | 云南临沧 | 云南临沧 | 医药商业 | 51 | 设立 | |
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医药工业 | 99 | 1 | 设立 |
昆明贝克诺顿药品销售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医药商业 | 100 | 设立 | |
西双版纳四塔傣医药有限公司 | 云南景洪 | 云南景洪 | 医药商业 | 100 | 设立 | |
昆药科泰医疗公司(KPCCOTECMEDICALCOMPANYLIMITED) | 乌干达堪培拉 | 乌干达堪培拉 | 医药商业 | 100 | 设立 | |
云南芒泰高尿酸痛风研究中心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高尿酸痛风药品的研发 | 100 | 设立 | |
世通商贸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项目投资、企业形象设计等 | 100 | 设立 |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医院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全科医院 | 100 | 设立 | |
昆明制药努库斯植物技术有限公司KPCNUKUSHERBALTECHNOLOGY | 乌兹别克斯坦 | 乌兹别克斯 | 甘草酸生产 | 100 | 设立 | |
KBN国际有限公司(KBNInternationalCorp) | 美国特拉华州 | 美国特拉华州 | 根据特拉华州普通公司法的要求开展活动 | 100 | 设立 | |
云南昆药血塞通药物研究院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医药研发 | 100 | 设立 | |
上海昆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上海市 | 医药研发 | 100 | 设立 | |
昆药集团生物科技(禄丰县)有限责任公司 | 云南楚雄 | 云南楚雄 | 种植 | 100 | 设立 | |
康威尔医药技术有限公司KonvoyPharmaceuticalTechnology Corp | 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市 | 美国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市 | 医药研发 | 90 | 设立 | |
云南创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医药研发 | 61 | 39 | 设立 |
云南韩康医药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医药商业 | 100 | 设立 | |
昆药集团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医药工业 | 100 | 设立 | |
昆明昆药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全科医院 | 100 | 设立 | |
昆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医药商业 | 100 | 设立 | |
楚雄虹成连锁药品零售有限公司 | 云南楚雄 | 云南楚雄 | 医院商业 | 100 | 设立 | |
昆药集团脑病药物研究开发(云南)有限公司(注2)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医药研发 | 100 | 设立 | |
昆药医疗器械吉林有限公司(注2) | 吉林长春 | 吉林长春 | 医药商业 | 100 | 设立 |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医药工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云南恩宁医药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医药商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医药商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云南曲靖 | 云南曲靖 | 医药商业 | 6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楚雄 | 云南楚雄 | 医药商业 | 6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 | 云南丽江 | 云南丽江 | 医药商业 | 6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大理 | 云南大理 | 医药商业 | 6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 | 云南红河州 | 云南红河州 | 医药商业 | 6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保山市民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云南保山 | 云南保山 | 医药商业 | 6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昆药商业怒江医药有限公司 | 云南怒江 | 云南怒江州 | 医药商业 | 70.01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云南昆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注1)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7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保山力康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注1) | 云南保山 | 云南保山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玉溪达康血液透析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注1) | 云南玉溪 | 云南玉溪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51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广南达康血液透析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注1) | 云南文山 | 云南文山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51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云南文山 | 云南文山 | 医药工业 | 89.59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富宁金泰得剥隘七醋有限公司 | 云南富宁 | 云南富宁 | 食品工业 | 8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云南景洪 | 云南景洪 | 医药工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云南昆药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包装材料塑料及制品、五金百货、花卉园艺销售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江西良生医药有限公司 | 江西宜春市 | 江西宜春市 | 医药商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西藏藏药(集团)利众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西藏拉萨 | 西藏拉萨 | 医药商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海南天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海南海口 | 海南海口 | 医药商业 | 100 | 非同一控制下合并 | |
贝克诺顿(浙江)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嘉兴 | 浙江嘉兴 | 医药工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北京华方科泰医药有限公司 | 北京 | 北京 | 医药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北京华方科泰肯尼亚公司(Beijingholley-cotecco.,LTD) | 肯尼亚内罗毕 | 肯尼亚内罗毕 | 医药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华立药业坦桑尼亚公司(HOLLEYPHARM(T)LTD) | 坦桑尼亚达雷斯萨达姆 | 坦桑尼亚达 | 医药商业 | 8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北京华方科泰乌干达公司(SUPERPHARMACEUTICALSLIMITED) | 乌干达堪培拉 | 乌干达堪培拉 | 医药商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酉阳 | 重庆酉阳 | 医药工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重庆市华阳自然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重庆酉阳 | 重庆酉阳 | 中药材销售 | 85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湘西华方制药有限公司 | 湖南吉首 | 湖南吉首 | 医药工业 | 10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
北京华方科泰尼日利亚公司(HOLLEY-COTECPHARMACEUTICALS(NIGERIA)LIMITED) | 尼日利亚拉各斯 | 尼日利亚拉各斯 | 医药商业 | 99.70 | 同一控制下合并 |
其他说明:
注1:于2022年12月19日,本公司与佰达科技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拟以现金人民币850.00万元将云南昆康70%的股权转让给佰达科技。交易完成后,本公司不再持有云南昆康的股权。该交易在2023年1月之前完成,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将云南昆康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注2:截止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未实际出资。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 | 40.00% | 3,353,053.72 | 1,402,801.17 | 32,233,265.95 |
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40.00% | 1,997,007.58 | 29,127,308.25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 | 194,211,314.14 | 10,191,431.84 | 204,402,745.98 | 111,154,458.33 | 11,158,119.89 | 122,312,578.22 | 170,406,180.63 | 12,044,243.82 | 182,450,424.45 | 105,457,779.48 | 1,285,111.48 | 106,742,890.96 |
曲靖市康桥医药 | 227,600,449.69 | 32,941,418.99 | 260,541,868.68 | 185,086,377.82 | 2,637,220.23 | 187,723,598.05 | 156,438,732.18 | 41,368,962.26 | 197,807,694.44 | 126,815,676.91 | 3,166,265.84 | 129,981,942.75 |
有限责任公司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 | 276,158,069.59 | 8,382,634.30 | 8,382,634.30 | -15,522,286.75 | 232,573,041.13 | 7,641,285.89 | 7,641,285.89 | 3,946,770.91 |
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312,152,652.07 | 4,992,518.94 | 4,992,518.94 | 24,134,961.66 | 254,531,530.81 | 3,361,412.83 | 3,361,412.83 | -5,436,289.66 |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昆明高新诺泰大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云南昆明 | 云南昆明 | 投资管理 | 37.78 | 权益法 | |
上海昆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上海 | 上海 | 日用品生产 | 49.00 | 权益法 | |
宣威达康血液透析医院有限公司 | 云南曲靖 | 云南曲靖 | 医疗服务 | 30.00 | 权益法 | |
江西络眩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 江西宜春 | 江西宜春 | 商务服务 | 34.00 | 权益法 | |
四川祺沛商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成都 | 四川成都 | 商务服务 | 35.00 | 权益法 |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 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 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4,723,389.31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4,723,389.31 | -181,041.17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4,723,389.31 | -181,041.17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3,977,119.03 | 27,041,499.26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4,468,514.79 | -287,377.57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4,468,514.79 | -287,377.57 |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金融工具分类
资产负债表日的各类金融工具的账面价值如下:
2022年12月31日金融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
准则要求 | 准则要求 | 指定 | |||
货币资金 | 1,658,391,640.50 | 1,658,391,640.50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19,401,618.08 | 319,401,618.08 | |||
应收票据 | 141,608,597.05 | 141,608,597.05 | |||
应收账款 | 2,436,867,455.06 | 2,436,867,455.06 | |||
应收款项融资 | 46,089,455.17 | 46,089,455.17 | |||
其他应收款 | 147,612,200.36 | 147,612,200.36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7,450,350.97 | 77,450,350.97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19,187,275.18 | 219,187,275.18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956,150.00 | 23,956,150.00 | |||
合计 | 538,588,893.26 | 4,408,436,042.97 | 46,089,455.17 | 77,450,350.97 | 5,070,564,742.37 |
2022年12月31日金融负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短期借款 | 912,763,672.59 |
应付票据 | 284,023,070.85 |
应付账款 | 693,097,443.03 |
其他应付款 | 1,298,244,430.28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2,071,784.59 |
长期借款 | 60,000,000.00 |
租赁负债 | 44,768,957.84 |
合计 | 3,414,969,359.18 |
2021年12月31日金融资产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合计 |
准则要求 | 指定 | |||
货币资金 | 1,574,252,238.43 | 1,574,252,238.4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60,501,871.00 | 160,501,871.00 | ||
应收票据 | 145,164,578.54 | 145,164,578.54 | ||
应收账款 | 1,865,688,639.10 | 1,865,688,639.10 | ||
其他应收款 | 137,329,691.71 | 137,329,691.71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87,891,617.00 | 87,891,617.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58,580,029.41 | 158,580,029.41 | ||
合计 | 319,081,900.41 | 3,722,435,147.78 | 87,891,617.00 | 4,129,408,665.19 |
2021年12月31日金融负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
短期借款 | 641,751,874.75 |
应付票据 | 610,131,204.06 |
应付账款 | 628,378,161.30 |
其他应付款 | 1,187,024,871.3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6,270,545.20 |
长期借款 | 99,500,000.00 |
租赁负债 | 50,474,274.12 |
合计 | 3,253,530,930.77 |
2、 金融资产转移
已转移但未整体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以及向银行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52,864,853.12元(2021年12月31日:无)。本集团认为,本集团保留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包括与其相关的违约风险,因此,继续全额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背书后,本集团不再保留使用其的权利,包括将其出售、转让或质押给其他第三方的权利。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其结算的应付账款账面价值总计为人民币33,887,571.57元(2021年12月31日:无)。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贴现但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8,977,281.55元(2021年12月31日:无)。
已整体终止确认但继续涉入的已转移金融资产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背书给供应商用于结算应付账款以及向银行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的账面价值为人民币888,043,435.07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761,893,223.10元)。于2022年12月31日,其到期日为1至12个月。根据《票据法》相关规定,若承兑银行或单位拒绝付款的,其持有人有权向本集团追索(“继续涉入”)。本集团认为,本集团已经转移了其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因此,终止确认其及与之相关的已结算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继续涉入及回购的最大损失和未折现现金流量等于其账面价值。本集团认为,继续涉入公允价值并不重大。2022年,本集团并未于转让日确认已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的任何损益。本年内及以前年度也并未确认与继续涉入有关的任何损益。
3、金融工具风险
本集团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及市场风险(包括利率风险)。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借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策略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集团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集团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集团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集团的风险管理由公司管理层领导的工作组按照本集团的风险管理政策实施开展,通过与本集团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
本集团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任何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信用风险
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按照本集团的政策,需对所有要求采用信用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进行信用审核。另外,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进行持续监控,以确保本集团不致面临重大坏账风险。对于未采用相关经营单位的记账本位币结算的交易,除非本集团信用控制部门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不提供信用交易条件。
由于货币资金、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对手是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这些金融工具信用风险较低。
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集团在每一资产负债表日面临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向客户收取的总金额减去坏账准备后的金额。
由于本集团仅与经认可的且信誉良好的第三方进行交易,所以无需担保物。信用风险集中按照客户/交易对手、地理区域和行业进行管理。由于本集团的应收账款客户群广泛地分散于不同的部门和行业中,因此在本集团内部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本集团对应收账款余额未持有任何担保物或其他信用增级。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集团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集团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集团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1)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
(2)定性标准主要为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集团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本集团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信用风险敞口按照内部评级进行信用风险分级的风险敞口:
2022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面余额(无担保)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 |
货币资金 | 1,658,391,640.50 | |
应收票据 | 141,608,597.05 | |
应收账款 | 2,676,675,741.28 | |
应收款项融资 | 46,089,455.17 | |
其他应收款 | 117,472,560.94 | 54,645,532.6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5,217,000.00 | |
合计 | 1,988,779,253.66 | 2,731,321,273.95 |
2021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面余额(无担保)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 |
货币资金 | 1,574,252,238.43 | |
应收票据 | 145,164,578.54 | |
应收账款 | 2,068,329,190.85 | |
其他应收款 | 113,491,181.47 | 46,541,145.81 |
合计 | 1,832,907,998.44 | 2,114,870,336.66 |
流动性风险本集团运用持续的流动性规划工具来监控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集团的目标是运用银行借款等融资手段以保持融资的持续性与灵活性的平衡。
下表概括了金融负债按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所作的到期期限分析: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1年以上 | 合计 |
短期借款 | 924,741,074.95 | 924,741,074.95 | |
应付票据 | 284,023,070.85 | 284,023,070.85 | |
应付账款 | 693,097,443.03 | 693,097,443.03 | |
其他应付款 | 1,298,244,430.28 | 1,298,244,430.28 | |
租赁负债 | 22,571,784.59 | 54,936,443.55 | 77,508,228.14 |
长期借款 | 102,903,854.17 | 61,137,763.89 | 164,041,618.06 |
合计 | 3,325,581,657.87 | 116,074,207.44 | 3,441,655,865.31 |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12月31日 | 1年以内 | 1年以上 | 合计 |
短期借款 | 649,817,865.17 | 649,817,865.17 | |
应付票据 | 610,131,204.06 | 610,131,204.06 | |
应付账款 | 628,378,161.30 | 628,378,161.30 | |
其他应付款 | 1,187,024,871.34 | 1,187,024,871.34 | |
租赁负债 | 36,070,545.20 | 51,805,024.09 | 87,875,569.29 |
长期借款 | 211,598.90 | 105,270,454.79 | 105,482,053.69 |
合计 | 3,111,634,245.97 | 157,075,478.88 | 3,268,709,724.85 |
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产生于银行借款等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的带息债务主要为以人民币计价的固定利率借款合同,金额合计分别为人民币1,072,263,672.59元(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741,451,874.75元)。详见附注七、32、43、45
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
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是指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因股票指数水平和个别证券价值的变化而降低的风险。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暴露于因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权益工具投资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的个别权益工具投资而产生的权益工具投资价格风险之下。本集团持有的上市权益工具投资在纳斯达克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在资产负债表日以市场报价计量。
以下证券交易所的、在最接近资产负债表日的交易日的收盘时的市场股票指数,以及年度内其各自的最高收盘点和最低收盘点如下:
2022年末 | 2022年 | 2021年末 | 2021年 |
最高/最低 | 最高/最低 | |||
美国—纳斯达克证券交易所 | 10,940 | 16,502/10,679 | 16,320 | 16,573/12,299 |
下表说明了,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假设下,本集团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对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的每5%的变动(以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的敏感性。2022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权益工具投资 | 净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 | 股东权益合计 | |
账面价值 | 增加/(减少) | 增加/(减少) | 增加/(减少) | |
一、权益工具投资 | ||||
1、美国—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6,007,045.51 | 680,299.43/-680,299.43 | 680,299.43/-680,299.43 | |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未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 77,450,350.97 | 3,291,639.92/-3,291,639.92 | 3,291,639.92/-3,291,639.92 | |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 203,180,229.67 | 8,635,159.76/-8,635,159.76 | 8,635,159.76/-8,635,159.76 |
2021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权益工具投资 | 净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税后净额 | 股东权益合计 | |
账面价值 | 增加/(减少) | 增加/(减少) | 增加/(减少) | |
一、权益工具投资 | ||||
1、美国—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1,042,790.00 | 1,319,318.58/-1,319,318.58 | 1,319,318.58/-1,319,318.58 | |
二、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未上 |
市权益工具投资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 87,891,617.00 | 3,735,393.72/-3,735,393.72 | 3,735,393.72/-3,735,393.72 | |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 127,537,239.41 | 5,420,332.67/ -5,420,332.67 | 5,420,332.67/ -5,420,332.67 |
4、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保持健康的资本比率,以支持业务发展并使股东价值最大化。
本集团管理资本结构并根据经济形势以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的变化对其进行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集团可以调整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向股东归还资本或发行新股。本集团不受外部强制性资本要求约束。2022年度和2021年度,资本管理目标、政策或程序未发生变化。
本集团采用资产负债率来管理资本,资产负债率是总负债和总资产的比率,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资产负债率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
资产总额 | 9,431,958,219.84 | 8,892,918,546.89 |
负债总额 | 4,289,436,247.47 | 3,952,603,814.75 |
资产负债率 | 45% | 44% |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319,401,618.08 | 319,401,618.08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19,401,618.08 | 319,401,618.08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3)衍生金融资产 | ||||
(4)其他 | 319,401,618.08 | 319,401,618.08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7,450,350.97 | 77,450,350.97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46,089,455.17 | 46,089,455.17 | ||
(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6,007,045.51 | 67,800,000.00 | 135,380,229.67 | 219,187,275.18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6,007,045.51 | 433,291,073.25 | 212,830,580.64 | 662,128,699.40 |
(八)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不可观察输入值如下为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重要不可观察输入值概述: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末公允价值 | 估值技术 | 不可观察输入值 | 范围区间 (加权平均值) | |
2022年 | 2022年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77,450,350.97 | 上市公司比较法 | 企业价值/息税前利润 流动性折价 | 25.00X 30%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35,380,229.67 | 上市公司比较法/资产基础法 | 流动性折价 | 5% |
公允价值计量的调节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调节信息如下:
2022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初余额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购买 | 出售 | 年末余额 | 年末持有的资产计入损益的当期未 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 ||
计入损益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67,891,617.00 | 17,328,875.97 | -7,770,142.00 | 77,450,350.97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17,537,239.41 | 23,507,431.16 | -5,664,440.90 | 135,380,229.67 | 23,507,431.16 | ||
合计 | 185,428,856.41 | 23,507,431.16 | 17,328,875.97 | -13,434,582.90 | 212,830,580.64 | 23,507,431.16 |
2021年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初余额 | 当期利得或损失总额 | 购买 | 出售 | 年末余额 | 年末持有的资产计入损益的当期未实现利得或损失的变动 | ||
计入损益 |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37,891,617.00 | 30,000,000.00 | 67,891,617.00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119,452,889.41 | -1,915,650.00 | 117,537,239.41 | ||||
合计 | 157,344,506.41 | 30,000,000.00 | -1,915,650.00 | 185,428,856.41 |
持续的第三层次的公允价值计量中,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和损失中与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有关的损益信息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022年 | 2021年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总额 | 23,507,431.16 |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允价值估值
管理层已经评估了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因剩余期限不长,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相若。
本集团的财务部负责制定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政策和程序,并直接向财务总监报告。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财务部分析金融工具价值变动,确定估值适用的主要输入值,并经财务总监审核批准。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况的交易双方自愿进行资产交换或者债务清偿的金额确定,而不是被迫出售或清算情况下的金额。以下方法和假设用于估计公允价值。
其他非流动资产(保证金)、长期借款等,采用未来现金流量折现法确定公允价值,以有相似合同条款、信用风险和剩余期限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市场收益率作为折现率。2022年12月31日,针对其他非流动资产(保证金)、长期借款自身不履约风险评估为不重大。
交易性金融资产中银行理财产品公允价值基于管理层判断的预期收益率按贴现现金流计算,属于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以市场报价确定公允价值。非上市的权益工具投资,根据不可观察的市场价格或利率假设,采用市场法、近期交易价格法以及资产基础法估计公允价值。本集团需要根据行业、规模、杠杆和战略确定可比上市公司,并就确定的每一可比上市公司计算恰当的市场乘数,如企业价值乘数和市盈率乘数。根据企业特定的事实和情况,考虑与可比上市公司之间的流动性和规模差异等因素后进行调整。本集团相信,以估值技术估计的公允价值及其变动,是合理的,并且亦是于资产负债表日最合适的价值。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华润三九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深圳 | 药品研发、生产、销售及相关健康服务 | 98,834.60 | 28.00 | 28.00 |
从2022年12月30日起,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为华润三九。因此,本集团仅披露2022年12月31日与华润三九有关关联方的余额。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 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华立医药 | 本公司前控股股东 |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公司前控股股东的母公司 |
云南红塔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本公司第二大股东的孙公司 |
海南晴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受前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浙江华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 受前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健民药业集团广东福高药业有限公司 | 受前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健民集团叶开泰健康产业武汉有限公司 | 受前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 受前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维生药品有限责任公司 | 受前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受前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受前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杭州华立创客社区管理有限公司 | 受前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杭州西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受前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浙江润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受前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杭州贝特仪表有限公司 | 受前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浙江华方医护有限公司 | 受前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浙江华立富通投资有限公司 | 受前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浙江华立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受前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武汉华方乐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受前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浙江厚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受前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浙江华立海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受前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杭州中骥汽车有限公司 | 受前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杭州华方医院有限公司 | 受前控股股东控制的公司 |
大理睿峰云商贸有限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云南达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云南科实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曲靖市康桥医药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少数股东控制的公司 |
王芳 |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王丁睿 |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王小军 |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蒋建飞 |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胡强 |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陈德仲 |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苏培敏 |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田洁 |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韩丽 |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鲁新宏 |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胡剑光 |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王晓明 | 子公司的少数股东 |
赖选英 | 孙公司少数股东的配偶 |
尹秀琼 | 孙公司少数股东的配偶 |
田江英 | 孙公司少数股东的配偶 |
单忠 | 孙公司少数股东的配偶 |
华润昆明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
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
北京双鹤药业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
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西安京西双鹤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浙江新赛科药业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江西江中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四川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
云南华昆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同系附属公司 |
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母公司东控制企业的合联营公司 |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浙江华润九众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
上海九星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
武汉双鹤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山西晋新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现代中药(昆明)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
浙江华润三九众益制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
北京双鹤制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深圳九星印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控制的企业 |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一大股母公司东控制企业的合联营公司 |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广东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南京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湖南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安阳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江苏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无锡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河北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新龙(北京)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广西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南通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吉林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湖南瑞格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江西江中九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一大股母公司东控制企业的合联营公司 |
广东德信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普仁鸿(北京)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英特明州(宁波)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母公司东控制企业的合联营公司 |
华润江西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浙江英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母公司东控制企业的合联营公司 |
华润襄阳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徐州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湖北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内蒙古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佛山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安徽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河南江中华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第一大股母公司东控制企业的合联营公司 |
华润衢州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常州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青海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武汉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辽宁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青岛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沧州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淮安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湖北金马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贵州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上海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辽宁朝阳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延边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山西康兴源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浙江湖州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母公司东控制企业的合联营公司 |
华润张家口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新龙(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吉林康乃尔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湖南新特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联通(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昆山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浙江嘉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母公司东控制企业的合联营公司 |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母公司东控制企业的合联营公司 |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母公司东控制企业的合联营公司 |
华润保定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福建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秦皇岛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邯郸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华润西安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北京万荣亿康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同系附属公司 |
山西海斯欣达医药有限公司 | 第一大股东母公司控制的企业 |
其他说明本公司原控股股东华立医药,于2022年12月30日完成过户登记,本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变更为华润三九。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海南晴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0,636,732.78 | 17,725,801.74 | ||
云南红塔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872,208.87 | 1,553,864.58 | ||
浙江华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360,813.37 | |||
健民药业集团广东福高药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23,008.85 | 1,274,336.29 | ||
健民集团叶开泰健康产业武汉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7,701.94 |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7,741.18 | 273,443.08 | ||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维生药品有限责任公司 | 采购商品 | 5,719,431.88 |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4,048,355.57 | |||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1,221,238.93 | |||
合计 | 27,128,206.99 | 31,816,472.07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426,071.62 | 9,301,226.58 |
云南红塔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49,466.44 |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75,943.40 | |
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1,624.27 | 12,893.79 |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4,405.02 | 12,672.38 |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9,595.01 | 56,667.24 |
杭州华立创客社区管理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156.10 | 36,460.17 |
浙江华方医护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4,248.00 | |
杭州西嘉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591.00 | |
浙江润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281.43 | 955.75 |
杭州贝特仪表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991.16 | |
浙江华立富通投资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216.00 | 199.11 |
浙江华立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054.90 | 12,989.76 |
武汉华方乐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700.89 | |
浙江厚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530.98 | |
浙江华立海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90,902.93 | |
杭州中骥汽车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3,961.06 | |
云南达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637.17 | |
合计 | 10,060,876.22 | 9,629,565.94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1年度及2022年度,本集团以协议价与关联方进行商品和劳务交易。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赖选英 | 房屋 | 641,808.30 | 160,452.08 | ||||||||
尹秀琼 | 房屋 | 290,347.00 | 72,586.75 | ||||||||
田江英 | 房屋 | 156,439.40 | 39,109.85 | ||||||||
单忠 | 房屋 | 142,626.00 | 35,656.50 | ||||||||
王芳 | 房屋 | 100,000.00 | 83,333.33 | -29,793.69 | -20,609.75 | ||||||
杭州华立创客社区管理 | 房屋 | 117,964.06 | 157,549.13 | -8,509.67 | -30,846.92 | 181,578.72 |
有限公司 | |||||||||||
云南科实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办公室、仓库 | 1,467,890.00 | 1,187,793.92 | -368,904.64 | -384,113.61 | ||||||
王丁睿 | 办公室、仓库 | 576,431.10 | 1,152,826.20 | -248,085.12 | -300,589.02 | ||||||
合计 | 1,231,220.70 | 307,805.18 | 2,262,285.16 | 2,581,502.58 | -655,293.12 | -736,159.30 | 181,578.72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于2021年度及2022年度,本集团以协议价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租赁交易。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王小军 | 9,000,000.00 | 2022/3/21 | 2023/3/20 | 否 |
王小军 | 10,000,000.00 | 2022/7/4 | 2025/7/4 | 否 |
蒋建飞、胡强、陈德仲、韩丽等 | 4,000,000.00 | 2022/5/13 | 2023/5/13 | 否 |
蒋建飞、胡强、陈德仲、韩丽等 | 10,000,000.00 | 2022/5/26 | 2023/5/26 | 否 |
蒋建飞、胡强、陈德仲、韩丽等 | 9,800,000.00 | 2022/5/23 | 2023/5/17 | 否 |
云南科实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17,000,000.00 | 2022/3/11 | 2023/3/9 | 否 |
苏培敏、周玉旭 | 10,000,000.00 | 2021/7/27 | 2023/1/20 | 否 |
王丁睿、田洁、王家林 | 8,500,000.00 | 2021/9/27 | 2024/9/27 | 否 |
田洁、王丁睿 | 10,000,000.00 | 2022/5/26 | 2023/10/22 | 否 |
胡有国、王芳、胡剑光 | 10,000,000.00 | 2022/9/1 | 2023/9/1 | 否 |
蒋建飞、胡强、陈德仲等 | 14,000,000.00 | 2022/1/14 | 2023/1/13 | 否 |
王小军 | 5,000,000.00 | 2022/8/19 | 2023/8/19 | 否 |
金宗平、周前英 | 3,000,000.00 | 2022/7/11 | 2023/7/11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的孙公司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2022年3月21日与中国农业银行个旧七层楼支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900.00万元,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3月21日至2023年3月20日,由本公司的孙公司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王小军个人定期存单人民币1,000.00万元进行质押保证,保证金额人民币9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900.00万元。
2、本公司的孙公司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与招商银行红河分行签订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9月19日至2025年9月18日,由本公司的孙公司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王小军个人定期存单人民币1,000.00万元进行质押保证,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3、本公司的孙公司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400.00万元。由孙公司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蒋建飞、胡强、陈德仲和韩丽以及自然人赖选英、尹秀琼、田江英和单忠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金额人民币4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2022年5月13日至2023年5月13日。截止2022年12月31日,在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人民币400.00万元。
4、本公司的孙公司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8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由孙公司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蒋建飞、胡强、陈德仲和韩丽以及自然人赖选英、尹秀琼、田江英和单忠提供最高额保证,保证金额人民币2,000.00万元,担保期限为2022年5月26日至2023年5月26日。截止2022年12月31日,在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5、本公司的孙公司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5月23日与中国工商银行曲靖麒麟支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循环贷款合同,循环借款额度人民币980.00万元,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17日,单笔借款不超过12个月,由本公司的孙公司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蒋建飞、胡强、陈德仲、韩丽控制的曲靖市康桥医药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以房产抵押(房产和土地评估价值人民币2,193.00万元)以及自然人赖选英、尹秀琼、田江英和单忠为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保证,保证金额人民币98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在工行曲靖市麒麟支行借款余额人民币980.00万元。
6、本公司的孙公司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11日与楚雄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三家塘分社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人民币1,700.00万元,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3月11日至2023年3月9日,单笔借款不超过12个月,由本公司的孙公司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苏培敏控制的企业云南科实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房产抵押(房产和土地评估价值人民币3,817.85万元)为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保证,保证金额人民币1,700.0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借款余额人民币1,700.00万元。
7、本公司的孙公司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7日与交通银行楚雄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由本公司的孙公司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苏培敏、周玉旭提供最高额保证为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楚雄支行贷款,提供额度1,000.00万元担保,担保期限为2021年7月27日到2023年1月20日。截止2022年12月31日楚雄州虹成药业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楚雄支行借款余额人民币1,000.00万元。
8、本公司的孙公司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向富滇银行大理分行借款人民币850.00万元,借款期限为2022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3日,该笔贷款为抵押和保证两种担保方式。抵押情况说明:王家林、屈春莲、赵柱明、苏毅萍于2021年9月27日以王家林、屈春莲、赵柱明、苏毅萍在大理的四处房产提供抵押(房产和土地评估价值1,222.00万元),与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签署了抵押合同,为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与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签订的贷款提供最高额度为850.00万元的抵押担保。担保情况说明:王丁睿、田洁于2021年9月27日与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签订连带责任担保合同,为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在2021年9月27日到2024年9月27日期间与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签订的贷款提供最高额度为人民币850.00万元的担保。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在富滇银行大理分行借款余额人民币850.00万元。
9、本公司的孙公司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29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由本公司的孙公司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田洁、王丁睿提供担保,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王丁睿、田洁于2022年5月27日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签订连带责任担保合同,为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在2022年5月26日到2023年10月22日期间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签订的贷款提供总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担保。截止2022年12月31日,在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10、本公司的孙公司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3日与招商银行丽江分行签订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由本公司的孙公司云南省丽江医药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胡有国、王芳、胡剑光提供担保,保证金额人民币1,000.00万元。胡有国、王芳、胡剑光于2022年9月1日与招商银行丽江分行签订连带责任担保合同,为大理辉睿药业有限公司在
2022年9月23日到2023年9月22日期间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签订的贷款提供总额度为人民币1,000.00万元的担保。截止2022年12月31日,在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
11、本公司的孙公司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1月14日与广发银行曲靖分行签订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400.00万元。由本公司的孙公司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蒋建飞、胡强、陈德仲和韩丽以及自然人赖选英、尹秀琼、田江英和单忠为其贷款,开立票据提供最高额保证,最高额保证金额人民币1,400.00万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曲靖市康桥医药有限责任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分行开票金额为2,333.33万元,存缴票据保证金933.33万元,贷款已于2022年6月22日全部归还,实际担保金额为1,400.00万元。
12、本公司的孙公司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与曲靖商业银行红河个旧支行签订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合同有效期自2022年8月19日至2023年8月10日,由本公司的孙公司红河州佳宇药业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王小军个人按其持股比例提供保证担保,保证金额人民币50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在该合同项下借款余额为人民币500.00万元。
13、本公司的孙公司保山市民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与云南隆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房产抵押合同及股权质押合同,借款金额人民币300.00万元,自然人股东金宗平、周前英以其股权(评估值为480.00万元)质押、房产(评估总价值396.97万元)抵押,为保山市民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在云南隆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借款提供总额度300.00万元担保,期限1年,截止2022年12月31日,贷款余额为3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09.23 | 793.18 |
其中:股份支付费用 | 134.61 | 584.65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票据 | 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 1,551,906.56 | |||
应收账款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 | 3,032,321.20 | 151,616.06 | 4,516,211.00 | 225,810.55 |
药(随州)有限公司 | |||||
应收账款 | 云南红塔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849,466.44 | 42,473.32 | - | - |
应收账款 | 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860.00 | 143.00 | - | - |
应收账款 | 杭州中骥汽车有限公司 | 2,500.00 | 125.00 | 2,500.00 | 125.00 |
应收账款 |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700.00 | 105.00 | 1,992.26 | 99.61 |
应收账款 | 浙江华立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420.00 | 63.00 | 1,905.00 | 95.25 |
应收账款 |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104.00 | 5.20 | 1,924.00 | 96.20 |
应收账款 | 浙江华立海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37.53 | 1.88 | 12,703.72 | 635.19 |
应收账款 | 华润南京医药有限公司 | 20,970,451.20 | 1,048,522.56 | - | - |
应收账款 |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13,552,439.23 | 685,074.18 | - | - |
应收账款 |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1,856,864.64 | 575,992.31 | - | - |
应收账款 | 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 9,351,104.25 | 467,555.21 | - | - |
应收账款 | 华润安阳医药有限公司 | 7,193,593.60 | 359,679.68 | - | - |
应收账款 | 华润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6,848,458.78 | 355,183.38 | - | - |
应收账款 | 华润广东医药有限公司 | 5,596,585.42 | 279,829.27 | - | - |
应收账款 | 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 | 4,298,610.76 | 214,930.54 | - | - |
应收账款 | 华润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 | 3,884,082.99 | 194,322.47 | - | - |
应收账款 | 广东德信行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 | 3,880,000.00 | 194,000.00 | - | - |
应收账款 | 华润无锡医药有限公司 | 3,286,668.47 | 178,538.42 | - | - |
应收账款 | 华润江苏医药有限公司 | 2,668,119.64 | 133,405.98 | - | - |
应收账款 | 浙江英特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2,655,870.66 | 132,793.53 | - | - |
应收账款 | 华润普仁鸿(北京)医药有限公司 | 1,809,683.99 | 182,099.40 | - | - |
应收账款 | 华润新龙(北京)医药有限公司 | 1,567,925.13 | 214,279.74 | - | - |
应收账款 | 华润南通医药有限公司 | 1,398,807.18 | 69,940.36 | - | - |
应收账款 | 华润广西医药有限公司 | 1,316,300.63 | 65,815.03 | - | - |
应收账款 | 英特明州(宁波)医药有限公司 | 1,232,897.80 | 61,644.89 | - | - |
应收账款 | 华润湖南瑞格医药有限公司 | 1,140,860.75 | 57,043.04 | - | - |
应收账款 | 华润内蒙古医药有限公司 | 692,158.21 | 33,606.81 | - | - |
应收账款 | 华润湖北医药有限公司 | 657,913.20 | 32,895.66 | - | - |
应收账款 | 华润吉林医药有限公司 | 596,924.64 | 29,846.23 | - | - |
应收账款 | 华润佛山医药有限公司 | 586,902.00 | 29,345.10 | - | - |
应收账款 | 华润湖南医药有限公司 | 492,033.88 | 24,601.69 | - | - |
应收账款 | 华润新龙(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456,000.00 | 273,600.00 | - | - |
应收账款 | 河南江中华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453,814.00 | 22,690.70 | - | - |
应收账款 | 华润青岛医药有限公司 | 430,864.20 | 21,543.21 | - | - |
应收账款 | 华润河北医药有限公司 | 376,888.90 | 18,821.85 | ||
应收账款 | 华润衢州医药有限公司 | 365,868.39 | 26,050.22 | ||
应收账款 | 华润医药(上海)有限公司 | 364,224.00 | 18,211.20 | ||
应收账款 | 华润安徽医药有限公司 | 282,848.20 | 14,142.41 | ||
应收账款 | 华润徐州医药有限公司 | 263,476.00 | 13,173.80 | ||
应收账款 | 华润常州医药有限公司 | 244,378.79 | 12,218.94 | ||
应收账款 | 华润辽宁医药有限公司 | 235,381.23 | 32,005.05 | ||
应收账款 | 华润山西康兴源医药有限公司 | 238,400.11 | 11,920.01 | ||
应收账款 |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上海医药有限公司 | 204,033.45 | 11,173.82 | ||
应收账款 | 华润吉林康乃尔医药有限公司 | 200,000.00 | 100,000.00 | ||
应收账款 | 华润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199,880.36 | 4,673.40 |
应收账款 | 华润江西医药有限公司 | 155,803.20 | 184,056.96 | ||
应收账款 | 华润武汉医药有限公司 | 131,068.01 | 19,660.20 | ||
应收账款 | 华润湖南新特药有限公司 | 111,564.00 | 16,734.60 | ||
应收账款 | 华润昆明医药有限公司 | 106,958.35 | 5,347.92 | ||
应收账款 | 华润贵州医药有限公司 | 98,280.00 | 4,914.00 | ||
应收账款 | 华润湖北金马医药有限公司 | 79,077.60 | 3,953.88 | ||
应收账款 | 华润辽宁朝阳医药有限公司 | 73,283.20 | 6,703.52 | ||
应收账款 | 华润青海医药有限公司 | 71,203.50 | 3,560.33 | ||
应收账款 | 华润联通(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17,456.00 | 872.80 | ||
应收账款 | 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 | 17,433.60 | 8,716.80 | ||
应收账款 | 华润昆山医药有限公司 | 473.10 | 141.93 | ||
应收账款 | 浙江嘉信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60.00 | 60.00 | ||
预付账款 | 浙江华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 564,394.97 | |||
预付账款 | 华立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 69,026.55 | 3,451.33 | ||
预付账款 | 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2,197,520.35 | |||
预付账款 | 北京双鹤药业经营 | 120,310.70 |
有限责任公司 | |||||
预付账款 | 浙江华润九众医药有限公司 | 63,090.00 | |||
预付账款 | 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48,165.00 | |||
预付账款 |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 42,836.95 | |||
预付账款 | 武汉双鹤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25,380.00 | |||
预付账款 | 南京新百药业有限公司 | 19,116.00 | |||
预付账款 | 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 | 14,580.00 | |||
预付账款 | 江西江中医药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8,102.69 | |||
预付账款 | 山西晋新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3,360.00 | |||
预付账款 | 华润昆明医药有限公司 | 2,617.50 | |||
预付账款 | 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有限公司 | 2,000.00 | |||
预付账款 | 浙江华润三九众益制药有限公司 | 4.63 | |||
其他应收款 | 云南达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780,000.00 | 39,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浙江华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 | 25,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5,000.00 | 100,000.00 | 5,000.00 |
其他应收款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 135,000.00 | 7,750.00 | 20,000.00 | 1,000.00 |
其他应收款 | 鲁新宏 | 5,000.00 | 1,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杭州华立创客社区管理有限公司 | 6,000.00 | 600.00 | ||
其他应收款 |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893,354.00 | 134,003.10 | ||
其他应收款 | 华润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255,124.42 | 25,512.44 | ||
其他应收款 | 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239,659.09 | 11,982.95 | ||
其他应收款 | 华润辽宁医药有限公司 | 162,615.64 | 24,392.35 | ||
其他应收款 | 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 | 75,195.94 | 3,759.80 | ||
其他应收款 | 华润内蒙古医药有限公司 | 39,075.17 | 5,861.28 | ||
其他应收款 | 华润江苏医药有限公司 | 37,879.32 | 5,681.90 | ||
其他应收款 | 华润昆山医药有限公司 | 36,019.32 | 5,402.90 | ||
其他应收款 | 四川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284.97 | 14.25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海南晴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1,786,965.87 | 1,508,815.80 |
应付账款 | 云南红塔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1,035,914.54 | 137,065.26 |
应付账款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 64,728.50 | |
应付账款 | 健民集团叶开泰健康产业武汉有限公司 | 32,014.20 | |
应付账款 | 武汉健民药业集团维生药品有限责任公司 | 8,062.82 | |
应付账款 |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370.78 | |
应付账款 | 昆明华润圣火药业有限公司 | 1,912,356.55 | |
应付账款 | 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 711,650.97 | |
应付账款 | 云南华昆医药有限公司 | 636,000.00 | |
应付账款 | 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有限公司 | 422,842.40 | |
应付账款 | 西安京西双鹤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263,700.00 | |
应付账款 | 浙江新赛科药业有限公司 | 102,564.10 | |
应付账款 | 上海九星印刷包装有限公司 | 93,476.22 | |
应付账款 | 华润现代中药(昆明)有限公司 | 31,548.00 | |
应付账款 |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17,477.59 | |
应付账款 | 深圳九星印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 14,867.26 | |
应付账款 | 华润昆明医药有限公司 | 12,204.00 | |
应付账款 | 四川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1,893.60 | |
应付账款 | 北京双鹤制药装备有限责任公司 | 683.76 | |
应付票据 | 海南晴川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 7,173,601.20 | |
应付票据 | 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4,272,000.00 | |
应付票据 | 江中食疗科技有限公司 | 580,059.20 | |
其他应付款 | 苏培敏 | 10,0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蒋建飞 | 6,799,339.87 | 6,803,596.48 |
其他应付款 | 王芳 | 6,100,000.00 | 6,1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胡剑光 | 4,000,000.00 | 4,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王丁睿 | 1,835,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赖选英 | 1,8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胡强 | 1,68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韩丽 | 1,68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王小军 | 1,271,629.90 | 9,928,758.45 |
其他应付款 | 云南红塔彩印包装有限公司 | 571,092.90 | |
其他应付款 | 鲁新宏 | 246,773.77 | 425,124.18 |
其他应付款 | 健民药业集团广东福高药业有限公司 | 63,318.29 | 1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曲靖市康桥医药零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王晓明 | 2,008,398.99 | |
其他应付款 | 云南科实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 | 269,992.00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675,828.49 | -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南昌桑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501,268.41 |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 478,913.58 |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无锡医药有限公司 | 279,958.00 |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 254,801.00 |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内蒙古医药有限公司 | 212,020.00 |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吉林康乃尔医药有限公司 | 200,000.00 |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湖北医药有限公司 | 126,530.70 | - |
其他应付款 |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124,900.00 |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广东医药有限公司 | 74,737.35 |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南通医药有限公司 | 67,918.00 |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普仁鸿(北京)医药有限公司 | 63,432.00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52,768.00 |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九星印刷包装集团有限公司 | 5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山东医药有限公司 | 38,937.37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新龙(北京)医药有限公司 | 30,5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上海医药有限公司 | 3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 26,4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保定医药有限公司 | 2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河南江中华杰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13,229.00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辽宁朝阳医药有限公司 | 1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联通(天津)医药有限公司 | 10,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双鹤利民药业(济南)有限公司 | 8,666.86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沧州医药有限公司 | 8,500.00 | |
其他应付款 | 深圳华润三九医药贸易有限公司 | 6,325.00 | |
其他应付款 | 江西南昌济生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6,058.58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广西医药有限公司 | 5,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福建医药有限公司 | 5,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安阳医药有限公司 | 5,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秦皇岛医药有限公司 | 3,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湖北金马医药有限公司 | 3,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江西医药有限公司 | 3,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黑龙江医药有限公司 | 2,846.52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邯郸医药有限公司 | 2,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山西康兴源医药有限公司 | 2,000.00 | |
其他应付款 | 华润张家口医药有限公司 | 1,000.00 | |
合同负债 | 健民药业集团广东福高药业有限公司 | 32,992.66 | |
合同负债 |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061.95 | |
合同负债 | 浙江华立海外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3,000.00 | |
合同负债 | 杭州华方医院有限公司 | 340.71 | |
合同负债 | 浙江华立国际发展有限公司 | 331.86 |
合同负债 | 江西江中九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1,772,325.66 | |
合同负债 | 华润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629,911.49 | |
合同负债 |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501,587.19 | |
合同负债 | 华润江西医药有限公司 | 398,230.09 | |
合同负债 | 华润襄阳医药有限公司 | 334,151.99 | |
合同负债 | 华润辽宁医药有限公司 | 173,819.66 | |
合同负债 | 华润内蒙古医药有限公司 | 152,368.16 | |
合同负债 | 华润新龙(山西)医药有限公司 | 114,063.36 | |
合同负债 | 华润西安医药有限公司 | 77,334.69 | |
合同负债 | 华润青海医药有限公司 | 61,946.90 | |
合同负债 | 华润潍坊远东医药有限公司 | 43,865.97 | |
合同负债 | 云南华昆医药有限公司 | 40,920.35 | |
合同负债 | 江西江中九州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40,799.99 | |
合同负债 | 华润河南医药有限公司 | 36,167.80 | |
合同负债 | 华润昆山医药有限公司 | 34,732.14 | |
合同负债 | 华润吉林康乃尔医药有限公司 | 33,738.76 | |
合同负债 | 华润江苏医药有限公司 | 33,521.52 | |
合同负债 | 华润普仁鸿(北京)医药有限公司 | 30,089.20 | |
合同负债 | 华润淮安医药有限公司 | 24,371.68 | |
合同负债 | 华润湖南医药有限公司 | 17,280.00 | |
合同负债 | 华润邯郸医药有限公司 | 16,920.35 | |
合同负债 | 华润安徽医药有限公司 | 12,726.41 | |
合同负债 | 华润新龙(北京)医药有限公司 | 7,184.09 | |
合同负债 | 北京万荣亿康医药有限公司 | 6,575.58 |
合同负债 | 华润武汉医药有限公司 | 6,002.65 | |
合同负债 | 浙江湖州英特药业有限公司 | 2,152.21 | |
合同负债 | 山西海斯欣达医药有限公司 | 1,282.83 | |
合同负债 | 华润延边医药有限公司 | 176.99 | |
合同负债 | 华润无锡医药有限公司 | 56.64 | |
合同负债 | 华润湖北医药有限公司 | 27.61 | |
租赁负债 | 云南科实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 6,197,286.54 | 8,644,621.25 |
租赁负债 | 王丁睿 | 5,283,696.80 | 5,612,042.78 |
租赁负债 | 办公室房租-王芳 | 289,680.99 | 359,887.30 |
租赁负债 | 杭州华立创客社区管理有限公司 | 103,974.01 | 434,281.24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除了租赁负债外,应收及应付关联方款项均不计利息、无抵押,且无固定还款期。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2,560,023.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280,011.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268,800.00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4.16元/股、1.36年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股票二级市场价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数变动等后续信息进行评估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632,148.1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346,062.29 |
本年度因解锁的库存股成本与转回已解锁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的差异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7,824,735.18元。
其他说明2021年4月2日,公司召开九届三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5月10日,公司召开九届四十次董事会和九届三十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本次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560,023股。按照授予日2021年5月10日的收盘价格(8.94元/股)确定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本次授予的权益费用总额为人民币1,223.69万元,该等费用总额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成本将在本激励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照解除限售比例进行分期确认,且在经营性损益列支。
本次激励计划所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回购注销。
(3)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 2021-2023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 业绩考核目标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20年实现的净利润值为基数,2021年实 |
现的净利润值增长不低于10%;且2021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2021年净利润的30%。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20年实现的净利润值为基数,2022年实现的净利润值增长不低于21%;且2022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2022年净利润的30%。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以2020年实现的净利润值为基数,2023年实现的净利润值增长不低于33%;且2023年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2023年净利润的30%。 |
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口径),并剔除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4)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薪酬与考核的相关规定执行,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解除限售额度。
个人层面上一年度考核得分 | 80分(含)以上 | 80-70 分 (含) | 70分以下 |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系数 | 100% | 50% | 0% |
若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达标,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个人层面解除限售系数 。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
2022 年 6 月 10 日,本公司召开十届六次董事会和十届六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首次解锁的议案》,本次本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9 人,解除限售数量为各激励对象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额的50%,共计1,280,011股,确认的股份支付对应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人民币6,118,457.36元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中被激励对象2人离职,授予激励2名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失效的权益工具总额为268,800股。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股权激励计划未满足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指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本公司预计未来按照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于2022年,将以前年度确认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股权激励费用人民币2,416,795.88元转回。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2022年 | 2021年 | |
已签约但未拨备 | ||
资本承诺 | 3,745,750.00 | 3,322,025.00 |
投资承诺(注) | 25,000,000.00 | |
合计 | 28,745,750.00 | 3,322,025.00 |
注:根据杭州华方和昂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本公司通过出资人民币5,000.00万元认缴份额。全体合伙人首期出资为认缴出资额的50%,剩余出资款由普通合伙人根据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向全体合伙人发出缴款通知书。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缴付出资额的50%,即人民币25,000,000.00元,剩余未缴付出资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元。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于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存在以下未决诉讼:
(1)安徽度安药业有限公司(“度安公司”)诉本公司之子公司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销售代理合同纠纷案:2021年11月16日,度安公司向官渡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要诉请为:请求判令被告退回保证金、销售折让、预付款及逾期利息等人民币424,271.80元;请求判令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及预期利润损失人民币20,000,000.00元。2022年7月20日法院作出一审判决:(1)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度安公司保证金人民币127,000.00元、货款人民币85,540.00元;(2)驳回度安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3)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43,922.00元(度安公司已预交),由度安公司负担人民币143,000.00元,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负担人民币922.00元。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21日收到判决,对于一审判决,度安公司已提起上诉,目前案件正在进行中。
(2)云南南山企业公司关于公司所在地块土地纠纷案:2019年7月31日,云南南山企业公司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公司归还侵占云南南山企业公司坐落于昆明高新技术开发区M1-5-1号土地的使用权并赔偿云南南山企业公司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该案经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并于2020年1月13日做出裁定,驳回云南南山企业公司的起诉。云南南山企业公司与本公司均未上诉,本案一审裁定已生效。云南南山企业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向昆明市政府和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交了《土地确权申请书》,请求确认登记在其名下的位于昆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医路与海源中路交叉口旁昆国用(96)字第00073号土地7150.228平方米的权属,确定该块土地为其所有,公司所持昆国用(2007)第00863号土地证应依法撤销。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公司访谈、现场勘查及工作推进会等方式对事项进行调查,2020年2月10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出具《关于高新区M1-5-1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争议案件的决定》。2021年7月,云南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出具“中止行政复议通知书”《云政行复止通字(2021)第60号》,通知云南南山企业公司申请与被申请人(昆明市政府)及第三人(昆药集团)协商处理,申请中止该案件审理。2021年11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具《恢复审理通知书》(云政行复恢通字(2021)第10号);2021年11月26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出具《行政复议决定书》(云政行复决字(2021)90号),决定撤销昆明市人民政府《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高新区M1-5-1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属争议案件的决定》。2022年6月22日昆明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出具《恢复审理通知书》(昆政行复恢复字(2021)第313号);2022年6月27日昆
明市人民政府出具《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书》,决定驳回申请人云南南山企业公司关于对昆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回其位于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M1-5-1号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服的行政复议申请。2022年8月,公司作为诉讼案件第三人收到云南南山企业公司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的行政起诉状,请求撤销被告昆明市人民政府做出的云昆政行复决字(2021)第313号行政复议书。2022年11月29日,原告云南南山企业公司向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因个人原因撤回起诉。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10日依法作出行政裁定书,裁定准许原告撤回起诉。本案当事人均未上诉,现该行政裁定书已经生效。2022年12月29日,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公司送达(2022)云01行初393号案件的《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文书,告知其已经受理原告云南南山企业公司诉被告昆明市政府、第三人为本公司的行政诉讼一案。原告要求对被告收回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M1-5-1号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行为确认违法;并要求被告赔偿因前述违法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失8,000.00万元人民币。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21,300,443.04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21,300,443.04 |
2023年3月21日,本公司召开十届十三次董事会提出《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合并报表口径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3,183,590.4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0,088,081.8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454,007,473.99元,提取盈余公积金24,008,808.18元,对股东分红204,729,057.63元,合计未分配利润为1,460,361,682.05元。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758,255,769股;2023年2月16日,因公司对不符合条件激励对象持有的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8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并注销,本次变动后,公司总股本为758,127,769股,并以此计算2022年年度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人民币121,300,443.04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占报告期内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1.66%。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2月19日,本公司与佰达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合同》,就佰达科技拟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本公司持有云南昆康70%的股权达成一致,交易价格定为人民币8,500,000.00元,交易完成后,佰达科技将实现对云南昆康的控制。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收到50%的股权转让款,于2023年1月4日,云南昆康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于2023年2月6日,本公司收到剩余股权转让款。
2023年1月19日,本公司十届董事会、监事会已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改组工作,本公司控股股东由华立医药变更为华润三九。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业务主要是销售药品及医疗器械,管理层对本集团内各公司的业务进行统一、集中管理;管理层定期评价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因此把本集团内所有公司视为一个经营分部。产品和劳务信息对外交易收入:
2022年 | 2021年 | |
销售商品 | 8,261,952,461.26 | 8,241,882,510.43 |
提供劳务 | 16,726,215.56 | 8,234,326.22 |
合计 | 8,278,678,676.82 | 8,250,116,836.65 |
地理信息对外交易收入
主要经营地区 | 2022年 | 2021年 |
国内 | 8,128,246,024.07 | 8,102,503,450.91 |
国外 | 150,432,652.75 | 147,613,385.74 |
合计 | 8,278,678,676.82 | 8,250,116,836.65 |
非流动资产总额
主要经营地区 | 2022年 | 2021年 |
国内 | 2,093,391,664.02 | 2,206,400,717.02 |
国外 | 29,951,931.43 | 25,967,591.28 |
合计 | 2,123,343,595.45 | 2,232,368,308.30 |
2022年度,无单个客户的收入达到本集团营业收入的10%(2021年度:无)。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租赁
(1) 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将部分房屋及建筑物用于出租,租赁期为1-2年,形成经营租赁。根据租赁合同,每年需根据市场租金状况对租金进行调整。2022年本集团由于房屋及建筑物租赁产生的收入为人民币3,384,779.63元(2021年:人民币3,415,667.83元)。租出房屋及建筑物列示于投资性房地产,参见附注七、20。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损益列示如下: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租赁收入 | 3,384,779.63 | 3,415,667.83 |
根据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可撤销租赁的最低租赁收款额如下: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1年以内(含1年) | 1,429,117.42 | 1,486,729.00 |
1年至2年(含2年) | 144,492.75 | |
合计: | 1,429,117.42 | 1,631,221.75 |
(2) 作为承租人
项目 | 2022年 | 2021年 |
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3,616,091.95 | 2,882,395.38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采用简化处理的租赁费用 | 18,732,411.79 | 17,235,823.64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46,424,603.25 | 28,977,724.60 |
本集团承租的租赁资产包括经营过程中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租赁期通常为1-5年。其他租赁信息使用权资产,参见附注七、25;租赁负债,参见附注七、47。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内 | 680,323,816.98 |
1年以内小计 | 680,323,816.98 |
1至2年 | 31,194,996.91 |
2至3年 | 7,386,620.65 |
3年以上 | 55,849,463.01 |
合计 | 774,754,897.55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7,880,596.07 | 7.47 | 22,803,882.94 | 39.40 | 35,076,713.13 | 19,840,099.70 | 4.00 | 19,840,099.70 | 100.00 | |
其中: | ||||||||||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7,880,596.07 | 7.47 | 22,803,882.94 | 39.40 | 35,076,713.13 | 19,840,099.70 | 4.00 | 19,840,099.70 | 100.00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16,874,301.48 | 92.53 | 38,568,764.91 | 5.38 | 678,305,536.57 | 476,437,839.08 | 96.00 | 41,969,299.11 | 8.81 | 434,468,539.97 |
其中: | ||||||||||
组合中按信用风险特征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00,105,650.48 | 12.92 | 38,568,764.91 | 38.53 | 61,536,885.57 | 153,407,647.73 | 30.91 | 41,969,299.11 | 27.36 | 111,438,348.62 |
组合中采用其他方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16,768,651.00 | 79.61 | 616,768,651.00 | 323,030,191.35 | 65.09 | 323,030,191.35 | ||||
合计 | 774,754,897.55 | 100.00 | 61,372,647.85 | 7.92 | 713,382,249.70 | 496,277,938.78 | 100.00 | 61,809,398.81 | 12.45 | 434,468,539.9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35,076,713.13 | 违约风险极小 | ||
客户2 | 3,057,496.65 | 3,057,496.65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客户3 | 2,150,218.16 | 2,150,218.16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客户4 | 1,713,804.00 | 1,713,804.00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客户5 | 894,148.00 | 894,148.00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客户6 | 866,406.93 | 866,406.93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客户7 | 683,220.00 | 683,220.00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其他金额较小单位 | 13,438,589.20 | 13,438,589.20 | 100.00 | 预计难以收回 |
合计 | 57,880,596.07 | 22,803,882.94 | 39.4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组合中按信用风险特征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35,369,755.48 | 1,768,487.77 | 5.00 |
1-2年 | 23,336,924.12 | 3,500,538.62 | 15.00 |
2-3年 | 6,282,013.93 | 1,884,604.18 | 30.00 |
3年以上 | 35,116,956.95 | 31,415,134.34 | 89.46 |
合计 | 100,105,650.48 | 38,568,764.91 | 38.53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9,840,099.70 | 2,963,783.24 | 22,803,882.94 | |||
账龄分析法 | 41,969,299.11 | 3,400,534.20 | 38,568,764.91 | |||
合计 | 61,809,398.81 | 2,963,783.24 | 3,400,534.20 | 61,372,647.85 |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客户1 | 341,929,011.75 | 44.13 | |
客户2 | 239,414,785.41 | 30.90 | |
客户3 | 35,076,713.13 | 4.53 | |
客户4 | 16,900,359.01 | 2.18 | |
客户5 | 11,545,772.82 | 1.49 | 1,640,402.88 |
合计 | 644,866,642.12 | 83.23 | 1,640,402.88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度本公司无应收账款坏账核销(2021年:无)。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质押受限的应收账款(2021年12月31日:无)。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645,429,839.44 | 571,494,019.14 |
合计 | 645,429,839.44 | 571,494,019.1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5).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内 | 352,413,873.74 |
1年以内小计 | 352,413,873.74 |
1至2年 | 292,525,947.79 |
2至3年 | 1,961,041.48 |
3年以上 | 4,612,669.56 |
合计 | 651,513,532.57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往来款 | 637,992,684.04 | 571,940,629.53 |
保证金及押金 | 10,619,819.56 | 3,558,417.20 |
备用金 | 2,901,028.97 | 1,071,362.50 |
合计 | 651,513,532.57 | 576,570,409.23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2年1月1日余额 | 406,863.04 | 222,465.49 | 4,447,061.56 | 5,076,390.09 |
2022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20,352.78 | 786,950.26 | 1,007,303.04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2年12月31日余额 | 627,215.82 | 1,009,415.75 | 4,447,061.56 | 6,083,693.1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5,076,390.09 | 1,007,303.04 | 6,083,693.13 | |||
合计 | 5,076,390.09 | 1,007,303.04 | 6,083,693.1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1 | 往来款 | 461,815,895.56 | 一年以内 | 70.88 | |
单位2 | 往来款 | 60,192,869.23 | 一年以内 | 9.24 | |
单位3 | 往来款 | 54,622,294.33 | 一年以内 | 8.38 | |
单位4 | 往来款 | 30,757,271.70 | 一年以内 | 4.72 | |
单位5 | 保证金 | 5,188,682.28 | 一年以内 | 0.80 | |
合计 | / | 612,577,013.10 | / | 94.02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764,212,370.57 | 1,764,212,370.57 | 1,763,724,696.47 | 1,763,724,696.47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3,563,687.37 | 23,563,687.37 | 29,833,707.29 | 29,833,707.29 | ||
合计 | 1,787,776,057.94 | 1,787,776,057.94 | 1,793,558,403.76 | 1,793,558,403.76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昆明中药厂有限公司 | 609,610,708.73 | 609,610,708.73 | ||||
昆明贝克诺顿制药有限公司 | 335,414,797.51 | 335,414,797.51 | ||||
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 | 249,967,229.46 | 249,967,229.46 | ||||
昆药集团重庆武陵山制药有限公司 | 91,234,622.82 | 91,234,622.82 | ||||
云南昆药生活服务有限公司 | 84,035,409.13 | 84,035,409.13 | ||||
昆药集团血塞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69,163,326.97 | 69,163,326.97 | ||||
北京华方科泰医药有限公司 | 63,565,085.94 | 63,565,085.94 | ||||
西双版纳版纳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60,048,808.52 | 60,048,808.52 | ||||
昆药集团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50,457,018.21 | 50,457,018.21 | ||||
KPC Nukus Herbal Technology(昆明制药努库斯植物技术有限公司) | 50,018,077.40 | 50,018,077.40 | ||||
西藏藏药(集团)利众院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38,811,600.00 | 38,811,600.00 | ||||
云南昆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8,466,667.00 | 8,466,667.00 | ||||
江西良生医药有限公司 | 6,610,600.00 | 6,610,600.00 | ||||
海南天禾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 6,540,017.76 | 6,540,017.76 | ||||
KBN International Corp | 6,397,200.00 | 6,397,200.00 | ||||
云南创新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 6,100,000.00 | 6,100,000.00 |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医院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上海昆恒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 | 5,000,000.00 | ||||
昆药集团生物科技(楚雄市)有限责任公司 | 3,600,000.00 | 3,600,000.00 | ||||
昆药集团生物科技(禄丰县)有限责任公司 | 3,600,000.00 | 250,000.00 | 3,850,000.00 | |||
云南韩康医药有限公司 | 3,500,000.00 | 3,500,000.00 | ||||
湘西华方制药有限公司 | 2,337,991.82 | 2,337,991.82 | ||||
康威尔医药技术有限公司(Konvoy Pharmaceutical Technology Corp) | 1,435,720.00 | 1,435,720.00 | ||||
云南昆药血塞通药物研究院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云南芒泰高尿酸痛风研究中心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昆明昆药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 760,000.00 | 760,000.00 | ||||
世通商贸有限公司 | 49,815.20 | 49,815.20 | ||||
昆药集团营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海南九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2,304,341.10 | 2,304,341.10 | ||||
合计 | 1,763,724,696.47 | 12,554,341.10 | 12,066,667.00 | 1,764,212,370.57 |
1、2022年12月19日,本公司与深圳佰达科技服务中心签署《股权转让合同》,交易完成后,佰达科技将实现对云南昆康的控制。于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将云南昆康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
2、2022年,本公司以人民币7,700,000.00元从子公司昆药集团医药商业有限公司购买其持有的海南九如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以净资产人民币2,304,341.10元确认为长期股权投资。
3、昆药集团生物科技(楚雄市)有限责任公司于2022年6月注销。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 | |||||||
追加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 | 其他综合 | 其他 | 宣告发放 | 计提 | 其他 |
投资 | 的投资损益 | 收益调整 | 权益变动 | 现金股利或利润 | 减值准备 | 备期末余额 | |||||
一、合营企业 | |||||||||||
上海昆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723,389.31 | -4,723,389.31 | |||||||||
小计 | 4,723,389.31 | -4,723,389.31 | |||||||||
二、联营企业 | |||||||||||
昆明高新诺泰大健康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110,317.98 | 6,256,503.00 | 4,709,872.39 | 23,563,687.37 | |||||||
小计 | 25,110,317.98 | 6,256,503.00 | 4,709,872.39 | 23,563,687.37 | |||||||
合计 | 29,833,707.29 | 6,256,503.00 | -13,516.92 | 23,563,687.37 |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195,521,282.96 | 436,607,703.23 | 1,051,881,357.02 | 371,808,106.39 |
其他业务 | 553,759,991.71 | 511,306,252.45 | 161,406,133.77 | 103,663,406.13 |
合计 | 1,749,281,274.67 | 947,913,955.68 | 1,213,287,490.79 | 475,471,512.52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昆药集团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天然植物药系列 | 981,963,723.24 | 981,963,723.24 |
化学合成药 | 210,814,558.34 | 210,814,558.34 |
外购药品 | 458,401,034.27 | 458,401,034.27 |
其他 | 98,101,958.82 | 98,101,958.82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国内 | 1,682,957,884.79 | 1,682,957,884.79 |
国外 | 66,323,389.88 | 66,323,389.88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
药品销售业务 | 1,749,281,274.67 | 1,749,281,274.67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1,749,281,274.67 | 1,749,281,274.67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764,781.29 | 27,928,521.45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13,516.92 | -118,134.70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14,100.98 | 116,310,340.45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8,963,150.20 | 18,024,442.7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418,812.00 | 6,236,091.82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其他 | -3,138,453.94 | |
合计 | 15,008,873.61 | 168,381,261.75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4,462,674.53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8,687,005.1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7,534,850.81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708,755.22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8,959,187.9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23,163,121.08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 698,061.12 | |
合计 | 132,073,781.03 |
本集团对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确认依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证监会公告[2008]43号)的规定执行。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7.89 | 0.51 | 0.5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5.17 | 0.33 | 0.33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邱华伟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3月21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