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国·广州二〇二三年四月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司股东大会顺利召开,特制定股东大会须知如下,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1. 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2. 在股东大会进行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当以维护股东合法利益、确保股东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3. 会议开始前登记并准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须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4. 任何人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会议程序,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震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对于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5.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的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场。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一、 会议时间、地点:
1、 现场股东大会
会议日期、时间:2023年4月10日15:00会议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东众路25号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2、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4月10日至2023年4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 会议召集人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 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 议程及安排:
1. 股东/委托代理人等参会人员入场、签到。
2. 主持人报告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人数,宣布股东大会召开。
3. 推举计票人、监票人,并发放表决票。
4. 主持人逐项宣读,与会股东逐项审议如下议案:
序号序号 | 议案名称 | 投票股东类型 |
A股股东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 |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 | 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 |
3 |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4 |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5 |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
6 |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7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 |
8.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的议案 | √ |
8.01 | 公司董事长余军先生2023年度薪酬 | √ |
8.02 | 公司董事余丰先生2023年度薪酬 | √ |
8.03 | 公司董事李运先生2023年度薪酬 | √ |
8.04 | 公司独立董事牟小容女士2023年度薪酬 | √ |
8.05 | 公司独立董事陈功玉先生2023年度薪酬 | √ |
8.06 | 公司监事会主席詹苏香女士2023年度薪酬 | √ |
8.07 | 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赵韫兮女士2023年度薪酬 | √ |
8.08 | 公司监事柴正柱先生2023年度薪酬 | √ |
5. 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6. 与会股东对上述议案逐项投票表决。
7. 会议服务人员收集每项议案的表决票,计票人及监票人计票、监票。
8. 监票人代表宣布投票表决结果。
9. 主持人宣读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并宣布股东大会闭幕。
10. 出席会议的股东签署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11. 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等与会人员签署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会议记录。
12. 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五、 会议其他事项
1. 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按照持股数确定表决权。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需要在表决票上签名。
2. 按审议顺序依次完成议案的表决。
3.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可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提出质询意见,由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作出答复和解释,对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的质询,公司董事、监事或者高管人员有权不予以回答。
4. 表决票分为赞成、反对、或弃权,空缺视为无效表决票。
5. 会议指派一名监事,选派两名股东进行表决票数的清点、统计,并当场
公布表决结果。
6. 公司董事会聘请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
议案一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推进会议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现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 2022年工作情况回顾
一、 公司主要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939.06万元,同比增长5.96%;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765.49万元,同比增加了683.9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152.67万元,同比减少了921.04万元。
二、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2年,国内外环境复杂多变,国内经济承受了经济下行的压力。尽管受芯片结构性短缺、动力电池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局部地缘政治冲突等诸多不利因素冲击,但在购置税减半等一系列稳增长、促消费政策的有效拉动下,在全行业企业共同努力下,中国汽车市场在逆境下整体复苏向好,实现正增长,展现出强大的发展韧性。在国内强大的消费市场促进下,我国乘用车市场已经连续八年超过2,000万辆。自2020年以来,实现连续正增长。近年来呈现“传统燃油车高端化、新能源车全面化”的发展特征。根据乘联会公布的数据,2022年全年乘用车市场累计零售2,054.3万辆,同比增长1.9%,同比净增38.6万辆。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51,939.06万元,同比增长5.96%。其中,公司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9,358.39万元,同比下降0.58%;公司非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2,580.67万元,同比上涨33.42%。
公司持续聚焦主业,深耕细分领域。报告期内,在汽车零部件物流、非汽车
零部件物流业务情况开展如下:
(1)公司是专业的汽车零部件供应链物流企业,主要为汽车整机厂及其供应商提供零部件干线运输、配送、仓储、品质检验、流通加工以及包装等全方位、一体化的综合物流服务。公司主要汽车类客户为本田系整车厂商及其汽车零部件供应商。2022年1~12月Honda在中国的终端汽车累计销量为1,373,122辆,同比下降12.1%。其中,Honda电动化车型全年终端累计销量达231,274辆。公司2022年度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9,358.39万元,同比下降0.58%,下降了230.34万元。一方面,受本田系客户产销量下降影响,相关汽车零部件物流收入同比下降2,011.64万元;另一方面,公司通过多渠道开拓新业务,挖掘新项目,报告期内公司新项目贡献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收入1,875.87万元。
(2)在发展汽车零部件业务的同时,公司持续开拓非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报告期内,公司非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2,580.67万元,同比上涨
33.42%,增长了3,151.64万元。其中,非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中租赁业务收入为3,960.13万元,较去年上涨61.47%,增长了1,507.51万元,履行租赁合同可给公司带来稳定的业务收入及利润。另,公司非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中机场装卸打板业务实现营业收入3,536.34万元,较上年上涨47.75%,增长了1,142.85万元。
(3)公司原尚股份总部数智中心项目已于2022年11月建成使用,该项目建成后提升了公司在黄埔区核心区域的仓储面积及运营能力。2023年,公司将通过该项目开拓新业务,以及拓展流通加工等业态,为公司营业收入的增长带来助力。
(4)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积极催收,收到于2020年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内蒙古牧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利息1,420.00 万元。
(5)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47,263,210.00元;实施两次股权激励,收到限制性股票认购款19,278,750.00元。流动资金的增加将进一步增强公司的资金实力,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三、 董事会工作开展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修订了《公司章程》等制度,进一步完善
内控管理制度,规范股东大会和董事会运作,强化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的履职意识和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管人员勤勉尽责,诚信守法,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召集、召开股东大会,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能充分享有和行使自己的权利。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6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公司具有独立自主的经营能力,相对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方面完全独立。报告期内,公司及时充分披露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不存在控股股东侵占和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亦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3)关于董事与董事会:余军先生为投入更多精力加强公司董事会建设工作,规划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布局、完善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余军先生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其任职期均切实履行了职责,有效保证了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2年4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曾海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于2022年8月23日届满,公司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余军先生;
2)董事会成员:余军先生、余丰先生、李运先生、陈功玉先生(独立董事)、牟小容女士(独立董事);
3)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主任委员 | 委员 |
提名委员会 | 陈功玉 | 陈功玉、余军、牟小容 |
战略投资与管理委员会 | 余军 | 余军、李运、牟小容 |
审计委员会 | 牟小容 | 牟小容、余军、陈功玉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牟小容 | 牟小容、余军、陈功玉 |
董事会在职董事 5 名,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董事会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所有董事均能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职责,诚信谨慎、勤勉尽责,对每项提案进行认真了解与审议,有效地保证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委员会分工明确,权责分明,运作有效。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6次董事会会议。2022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良好支持。其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5次会议,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召开了1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召开了3次会议。具体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 2022年1月4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解除<租赁合同>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 2022 年2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关于变更<租赁合同>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 2022年3月17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及贷款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 2022年4月14日 |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及《关于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 2022年4月2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 2022年6月1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签订<信息化项目开发合同>及<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 2022年7月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 2022年8月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订<合同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 | 2022年8月1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2022年8月23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及《关于确定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2022年9月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2021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2022年9月19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及《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申请信用贷款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2022年9月26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2年10月12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向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2年10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及《关于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2年11月1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共召集了6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3月14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2-008 | 2022年3月15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2年4月1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2-017 | 2022年4月13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8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7月1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2-035 | 2022年7月2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5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8月23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2-053 | 2022年8月24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5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0月12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2-077 | 2022年10月13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4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
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2年12月1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22-092 | 2022年12月2日 | 本次会议共审议通过1项议案,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信息,并确保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2022年度,共披露95份定期、临时公告。同时,公司通过举办业绩说明会,通过 “上证e互动”、公司邮箱及投资者热线电话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互动,耐心聆听投资者的心声和建议,切实维护投资者关系。
四、 培训学习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运作,认真对待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积极落实股东大会各项决议,注重集体决策,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前瞻性。下一步,董事会将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定期组织相
关人员对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透明度。
第二部分 2023年工作展望
一、 2023年公司发展战略
秉承“安全、准确、迅速”的服务理念,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依然是“汽车零部件物流行业领先的物流服务提供商”。
未来,公司将聚焦于综合物流服务业务:一方面依托现有较为完备的物流网络和设施、丰富的汽车零部件JIT物流经验,努力扩大汽车零部件物流的客户群体和业务规模。另一方面,公司将积极拓展其他专业物流领域,对汽车零部件物流业务形成良好协同和补充。
公司将持续对物流信息系统进行研发投入,在智能调度、物联网、大数据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优化物流资源,提升客户服务能力,使公司客户服务体系化、物流运营专业化以及业务结构全面化发展。
二、 经营计划
经营计划:未来市场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新年伊始主流车企即展开激烈竞争,主机厂同步对物流供应链服务及成本管控提出更高要求,对于我们供应链物流服务企业,机遇与挑战并存。公司管理层将结合新形势下的战略规划,构建公司内部治理和组织架构,强化人才梯队建设,完善公司的制度建设,提升运营管理效率,严格绩效考核。复制在汽车零部件供应链物流业务的经验,同时在消费、流通、制造业与科技行业快速开拓业务,促进公司成为科技型综合供应链物流服务企业。
(1)与原有核心客户深入合作,凭借丰富的JIT物流经验及网络优势,拓展更多零部件客户
继续保持与广汽本田、东风本田等主要客户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为客户提供更优更便捷的物流服务。公司将依托自身全面的仓储基地和物流网络优势,开发更多一、二级汽车零部件企业,并深入挖掘华南、华东、华中等重点汽车产业集群区域的零部件客户需求,扩大业务服务范围,与零部件集团开展深度合作,
为更多零部件客户提供全国范围内干线运输、VMI仓储、加工及配送等一体化服务。
(2)通过数字化解决方案,拓展重点行业的潜力新客户
2022年汽车市场发生了重大结构性变化,新能源汽车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渗透率达27.6%。2023年公司将继续拓展更多传统燃油车及新能源客户(含新能源三电),凭借多年服务头部日系企业所积累的精益物流经验,沉淀出从方案规划、成本设计、资源筹备、数字化赋能到精益运营和持续改善的一整套矩阵式经营管理体系,为客户提供从需求分析到落地运营的端到端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公司将通过布局销售队伍、储备行业人才等方面,识别、开发和培育重点大客户,通过将汽车行业经验匹配到其他行业特性需求,包括其他制造业、快消、3C家电及航空等行业。
(3)以销售和运营成本为导向的经营体系搭建
2023年,为辅助新业务的开拓,结合公司自有资源分布,引入高质量的第三方资源。根据行业特性需求,识别整合具有强行业属性的社会运力资源,与车队进行资源整合,逐步搭建多样性、多车型、多平台的全国整车运输网络,建设配套的管理机制,降低边际成本,提高运作效率。在新场景业务中培养新型运营人才,针对性地进行团队的搭建与基层管理人员的培养。在项目管控方面,从项目立项、报价、人员选用到SOP梳理及上线运营,全过程以总公司为牵引,各分子公司配合,项目团队端到端跟进,保障项目落地实施的质量与全链路可控,为业务增长助力。
特此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议案二 关于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们作为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及《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意见的规定和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以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依规认真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在2022年的工作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勤勉尽责,积极参与董事会决策,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我们在2022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于2022年8月23日届满,公司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董事长:余军先生;
2)董事会成员:余军先生、余丰先生、李运先生、陈功玉先生(独立董事)、牟小容女士(独立董事);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现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董事会下设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
(一) 独立董事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牟小容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8年7月至今,任华南农业大学经管学院教师,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2017年2月至2023年2月兼任广东国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0年6月至今兼任广州康盛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今兼任广州亨龙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22年5月至今任广东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功玉先生,男,1949年出生,武汉理工大学工学博士。历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福州大学管理系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商学院系主任、院长,目前已退休。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中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们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 2022年度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2年度公司分别召开了16次董事会、6次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3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2022 年,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上述会议,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我们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通过客观谨慎的思考,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与独立董事保持了良好、充分的沟通,让我们详尽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运行状况及有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精心准备相关会议文件和其他资料,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及时通过电子邮件传递会议资料,保证了我们客观审慎的投票表决并发表专业意见。
我们认真对待每次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有关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陈功玉 | 是 | 7 | 7 | 5 | 0 | 0 | 否 | 2 |
牟小容 | 是 | 16 | 16 | 4 | 0 | 0 | 否 | 6 |
张宏斌(已届满离任) | 是 | 9 | 9 | 7 | 0 | 0 | 否 | 4 |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一) 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则的要求,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二)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对外担保审议和审批程序。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年度发生并持续到 2022年度的对外担保事项,公司能够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报告期内,公司除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外,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等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我们认为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过程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度要求,资金使用程序规范,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发现募集资金违规行为。
(四) 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关注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的情况。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以及提名、选举/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符合规定,
不存在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形。
(五) 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于2022年1 月 21日发布《2021年年度业绩预盈公告》,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六)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2年度审计机构。经审核,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经过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状况、当前资金需求、未来发展规划以及向股东提供充分合理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有关规定,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既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的利益,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 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始终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通过对相关情况的核查和了解,我们认为:2022 年公司及控股股东均能够积极履行已经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现象。
(九) 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定期报告和各项临时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按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督促公司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的规范化运作、完善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本年度公司持续完善制度与内控体系,实现对重点业务关键控制点的全面覆盖,防控业务风险,有效提升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水平,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总体得到持续有效运行。我们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其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十一) 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会计学专业独立董事担任,保证了各个专门委员会的专业性与独立性。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16 次董事会、5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3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3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1次董事会战略与投资管理委员会,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充分履行职责,发挥了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科学决策和支持监督作用。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程序、议案事项、决议执行情况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及下属委员会运作程序合法、合规、有效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2年,我们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广大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3 年,我们将继续秉承谨慎、勤勉、忠实的态度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立场,进一步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公司董事及管理层的沟通,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张宏斌(已届满离职)、牟小容、陈功玉
2023年4月10日
议案三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及《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认真推进会议各项决议的有效实施,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科学决策,推动各项业务顺利有序开展,使公司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汇报如下:
一、 2022年度监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本着对股东负责的精神,公司监事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检查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12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及通过的议案基本情况如下:
召开时间 | 召开届次 | 议案内容 | 审议情况 |
2022年2月25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审议《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3月17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审议《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4月21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6月15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7月1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审议《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8月5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8月16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8月23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 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及《关于确定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9月19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 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9月26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 审议《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10月12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 审议《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向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通过 |
2022年10月25日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审议《关于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及《关于追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通过 |
二、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1. 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责,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状况、对外担保、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及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全面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遵循了《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要求规范运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勤勉尽责,未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行为。
2. 公司财务状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强
化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内控制度健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财务规定的要求执行,未发现违规担保,也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事项。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认为各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客观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2年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 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2022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核查,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定价体现了公平公允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
4.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无以前年度发生并持续到2022 年度的对外担保事项,未发生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5. 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形成了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该内部控制体系已在公司内部得以有效执行,为公司各项生产经营业务的健康运行,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提供了保障。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6. 聘任或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7. 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状况所做出的重要决定,留存资金将全部用于满
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外延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 2023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年,监事会成员将加强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的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专业培训,为公司规范运作、完善和提升治理水平有效发挥职能。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同时,监事会将继续加强自身履职能力建设,切实提高监督工作水平,保障公司依法规范运作。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议案四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 2022年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 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会计师的意见是: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1日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 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1年12月31日 | 变动幅度(%) |
营业总收入 | 51,939.06 | 49,017.75 | 5.96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765.49 | 3,081.57 | 22.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30.03 | 17,121.17 | -18.64 |
总资产 | 132,851.45 | 115,814.66 | 14.7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69,397.07 | 52,059.55 | 33.30 |
股本 | 10,628.00 | 8,878.20 | 19.71 |
三、 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
2022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132,851.45万元,比上年115,814.66万元增加
14.71%。主要资产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12-31 | 2021-12-31 | 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货币资金 | 5,478.03 | 7,255.98 | -1,777.95 | -24.5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460.03 | - | 10,460.03 | 不适用 |
应收账款 | 11,272.94 | 10,771.47 | 501.47 | 4.66 |
预付款项 | 782.27 | 602.57 | 179.70 | 29.82 |
其他应收款 | 1,138.93 | 1,030.47 | 108.46 | 10.53 |
存货 | 29.24 | 29.21 | 0.03 | 0.10 |
其他流动资产 | 98.72 | 139.88 | -41.16 | -29.43 |
流动资产合计 | 29,260.16 | 19,829.58 | 9,430.58 | 47.56 |
固定资产 | 37,857.84 | 29,879.41 | 7,978.43 | 26.70 |
在建工程 | 243.46 | 106.39 | 137.07 | 128.84 |
使用权资产 | 41,860.32 | 44,409.18 | -2,548.86 | -5.74 |
无形资产 | 5,655.01 | 5,809.13 | -154.12 | -2.65 |
长期待摊费用 | 12,672.75 | 13,179.87 | -507.12 | -3.8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958.37 | 609.50 | 348.87 | 57.24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343.54 | 1,991.60 | 2,351.94 | 118.09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03,591.29 | 95,985.08 | 7,606.21 | 7.92 |
资产合计 | 132,851.45 | 115,814.66 | 17,036.79 | 14.71 |
变动较大的资产项目说明如下:
(1)货币资金较上年末减少1,777.95万元,下降24.50%,主要是支付原尚股份总部数智中心项目和增城供应链中心项目进度款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较上年末增加10,460.03万元,主要是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3)应收账款较上年末增加501.47万元,上涨4.66%,主要是报告期新增客户的应收账款增加所致。
(4)预付款项较上年末增加179.70万元,上涨29.82%,主要是预付供应商款所致。
(5)其他应收款较上年末增加108.46万元,上涨10.53%,主要是支付投标
保证金所致。
(6)其他流动资产较上年末减少41.16万元,下降29.43%,主要是上期支付再融资相关的中介费所致。
(7)固定资产较上年末增加7,978.43万元, 上涨26.7%,主要是原尚股份总部数智中心项目部分投入使用转固所致。
(8)在建工程较上年末增加137.07万元,上涨128.84%,主要是建设原尚股份总部数智中心项目所致。
(9)递延所得税资产上年末增加348.87万元,上涨57.24%,主要是新租赁准则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10)其他非流动资产上年末增加2,351.94万元,上涨118.09%,主要是预付商品房款所致。
2、负债结构
2022 年末公司负债总额为63,406.02万元,比上年63,699.98万元减少了
0.46%,资产负债率由 2021年末的55.00%下降为47.73%,资产负债率比去年有所下降。
主要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12.31 | 2021.12.31 | 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短期借款 | 1,000.00 | 4,000.00 | -3,000.00 | -75.00 |
应付账款 | 9,319.61 | 7,903.93 | 1,415.68 | 17.91 |
预收款项 | 589.14 | 534.37 | 54.77 | 10.25 |
合同负债 | 287.12 | 219.78 | 67.34 | 30.64 |
应付职工薪酬 | 1,306.75 | 1,175.22 | 131.53 | 11.19 |
应交税费 | 476.36 | 410.60 | 65.76 | 16.02 |
其他应付款 | 3,855.25 | 1,843.32 | 2,011.93 | 109.15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302.29 | 3,645.57 | -2,343.28 | -64.28 |
其他流动负债 | 2.09 | 0.84 | 1.25 | 148.81 |
流动负债合计 | 18,138.61 | 19,733.63 | -1,595.02 | -8.08 |
租赁负债 | 45,267.41 | 43,899.11 | 1,368.30 | 3.12 |
预计负债 | 0.00 | 54.41 | -54.41 | -100.00 |
递延收益 | 0.00 | 12.83 | -12.83 | -10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5,267.41 | 43,966.35 | 1,301.06 | 2.96 |
负债合计 | 63,406.02 | 63,699.98 | -293.96 | -0.46 |
变动较大的负债项目说明如下:
(1)短期借款较上年末减少3,000.00万元,下降75.00%,主要是偿还贷款所致。
(2)应付账款较上年末增加1,415.68万元,上涨17.91%,主要是新增业务对应的应付账款增加所致。
(3)预收款项较上年末增加54.77万元,上涨10.25%,主要是预收租金所致。
(4)合同负债较上年末增加67.34万元,上涨 30.64%,主要是预收货款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较上年末增加131.53万元,上涨11.19%,主要是享受社保缓缴政策所致。
(6)应交税费较上年末增加65.76万元,上涨16.02%,主要是期末应缴企业所得税费用增加所致。
(7)其他应付款较上年末增加2,011.93万元,上涨109.15%,主要是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所致。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上年末减少2,343.28万元,下降
64.28%,主要是根据租赁一年内到期变动情况重分类导致的变动所致。
(9)预计负债较上年末减少54.41万元,下降100.00%,主要是未决诉讼已裁决减少预计负债所致。
(10)递延收益较上年末减少12.83万元,下降100.00%,主要是长春原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本期摊销结束所致。
3、股东权益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12.31 | 2021.12.31 | 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股本 | 10,628.00 | 8,878.20 | 1,749.80 | 19.71 |
资本公积 | 39,629.24 | 24,932.62 | 14,696.62 | 58.95 |
专项储备 | 40.11 | 61.51 | -21.40 | -34.79 |
盈余公积 | 3,668.50 | 3,449.39 | 219.11 | 6.35 |
未分配利润 | 17,359.10 | 14,737.83 | 2,621.27 | 17.7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69,397.07 | 52,059.55 | 17,337.52 | 33.30 |
少数股东权益 | 48.36 | 55.13 | -6.77 | -12.28 |
股东权益合计 | 69,445.43 | 52,114.68 | 17,330.75 | 33.26 |
2022年末股东权益总额为69,445.43万元,比上年52,114.68万元上涨
33.26%。股东权益变动的主要原因是:
(1)股本较上年末增加1,749.8万元,上涨19.71%,主要是公司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实施股权激励收到认购款所致。
(2)资本公积较上年末增加14,696.62万元,上涨58.95%,主要是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实施股权激励收到认购款所致。
(3)专项储备较上年末减少 21.4万元,下降34.79%,主要是使用增加所致。
(4)未分配利润较上年末增加 2,621.27万元,上涨17.79%,主要是盈利所致。
四、经营成果分析
1、营业收入及利润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营业总收入 | 51,939.06 | 49,017.75 | 2,921.31 | 5.96 |
营业成本 | 40,087.75 | 36,834.26 | 3,253.49 | 8.83 |
利润总额 | 3,986.95 | 3,650.07 | 336.88 | 9.23 |
净利润 | 3,758.72 | 3,092.21 | 666.51 | 21.55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765.49 | 3,081.57 | 683.92 | 22.19 |
(1)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939.06万元,较上年上涨5.96%,主要是开拓新业务所致;营业成本40,087.75万元,较上年上涨8.83%,主要是营业收入增加,对应成本增加所致。
(2)公司实现净利润3,758.72万元,较上年增加666.51万元,主要是收到于2020年全额计提信用减值损失的内蒙古牧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及利息合计1,420.00万元所致。
2、期间费用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期间费用 | 9,071.12 | 7,912.63 | 1,158.49 | 14.64 |
其中:管理费用 | 3,886.04 | 3,668.34 | 217.70 | 5.93 |
研发费用 | 1,830.69 | 1,444.95 | 385.74 | 26.70 |
销售费用 | 934.15 | 726.04 | 208.11 | 28.66 |
财务费用 | 2,420.24 | 2,073.30 | 346.94 | 16.73 |
(1)管理费用较上年减少217.70万元,上涨5.93%,主要是实施股权激励计提股份支付费用所致。
(2)研发费用较上年增加385.74万元,上涨26.70%,主要是研发活动增加所致。
(3)销售费用较上年增加208.11万元,上涨28.66%,主要是工资薪金增加所致。
(4)财务费用较上年增加346.94万元,上涨16.73%,主要是上年同期增城供应链中心项目在建设期间租赁负债应计提的利息费用资本化所致。
四、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 | 2022年度 | 2021年度 | 变动额 | 变动幅度(%)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930.03 | 17,121.17 | -3,191.14 | -18.6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3,753.64 | -8,175.12 | -15,578.52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067.51 | -8,534.96 | 16,602.47 | 不适用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478.03 | 7,234.13 | -1,756.10 | -24.28 |
(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3,191.14万元,主要是支付职工薪酬增加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15,578.52万元,主要是购买理财产品所致。
(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16,602.47万元,主要是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及实施限制性股票收到认购款所致。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议案五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7,654,924.28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191,117.73元,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35,463,806.55元。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80元(含税)。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628.00万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9,758,4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占 2022 年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79.03%。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1.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充分考虑了盈利情况、现金流状况、投资者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因素,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该项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对于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 4月10日
议案六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向本次股东大会提交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提请各位股东审议。公司已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于 2023年3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公开披露。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议案七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2年度为我司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本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的审计费用由公司管理层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商议确定。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及监事薪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关于公司董事及监事2023年度薪酬如下:
在公司工作,与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董事、监事会主席、职工代表监事、监事,根据其在本公司所在岗位的工资标准执行,不单独领取基于董事、监事职责的津贴。
薪酬总额:
姓名 | 职务 | 薪酬总额(万元) |
余 军 | 董事长 | 85.79 |
余 丰 | 董事 | 0 |
李 运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 82.79 |
陈功玉 | 董事 | 8.00 |
牟小容 | 董事 | 8.00 |
詹苏香 | 监事会主席 | 32.13 |
赵韫兮 | 职工代表监事 | 13.74 |
柴正柱 | 监事 | 18.77 |
上述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人员的薪酬,其已确定的具体年度薪酬计划均为税前薪酬,实行按月发放;其尚未确定的季度及年终绩效奖金由公司依据相关考核管理制度,根据当年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制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进行讨论,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议案已经分别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广东原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