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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诚股份: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2

证券代码:834407 证券简称:驰诚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结果公告

一、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驰诚股份”、“发行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3年3月17日行使完毕,新增发行股票数量150.00万股,由此本次发行总股数扩大至1,150.00万股,发行人总股本由6,418.00万股增加至6,568.00万股,发行总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7.51%。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源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主承销商,为具体实施超额配售选择权操作的获授权主承销商。

本次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合法、合规,符合相关的超额配售选择权的实施方案要求,已实现预期效果。具体内容请见本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bse.cn/)披露的《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14)。

二、超额配售股票和资金交付情况

驰诚股份于2023年2月16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超额配售选择权已于2023年3月17日行使完毕。本次因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而延期交付的150.00万股股票,已于2023年3月22日登记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赛一投资管理(杭州)有限公司、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账户名下。以上对象获配股票(包括延期交付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2023年2月16

日)起锁定6个月。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3月20日将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股票所对应的募集资金划付给发行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3月21日出具了致同专字(2023)第410C003418号《验资报告》。

三、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股份变动及锁定期情况

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后,公司主要股东持股及锁定期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本次发行后(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本次发行后(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限售期限备注
数量(股)占比(%)数量(股)占比(%)
一、限售流通股
徐卫锋15,694,80024.45%15,694,80023.90%1、本人持有的或控制的本次发行前的股份,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3、自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相应调整,下同),或者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4、若公司上市后发生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为发现后6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交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限售手续。5、若公司上市后,本人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为发现后12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交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限售手续。6、如监管机构对于上述锁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
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人将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石保敬15,624,00024.34%15,624,00023.79%1、本人持有的或控制的本次发行前的股份,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3、自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相应调整,下同),或者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4、若公司上市后发生资金占用、违规担保、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为发现后6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交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限售手续。5、若公司上市后,本人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为发现后12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交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限售手续。6、如监管机构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人将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总经理
郑州戈斯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4,872,0007.59%4,872,0007.42%1、本企业持有的或控制的本次发行前的股份,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自公司股票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价格相应调整,下同),或者自北交所之日起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所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在上述锁定期的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在延长锁定期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在北交所上市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3、如监管机构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公司员工持股平台,徐卫锋、石保敬为普通合伙人,系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高要求的,本企业将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时学瑞4,272,0006.66%4,272,0006.50%1、本人持有的或控制的本次发行前的股份,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3、若公司上市后,本人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为发现后12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交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限售手续。4、如监管机构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人将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副总经理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00,0006.23%4,000,0006.09%该次定向发行认购的400万股锁定至2023年12月31日。根据发行人与柯力传感的合作安排,若2021年至2023年合作期间,公司建立的专职团队每连续两年未能实现双方约定的销售收入,该限售期限将延长一年公司2020年定向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
赵静3,600,0005.61%3,600,0005.48%1、本人持有的或控制的本次发行前的股份,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3、若公司上市后,本人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为发现后12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交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限售手续。4、如监管机构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人将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董事、副总经理
李向前2,280,0003.55%2,280,0003.47%1、本人持有的或控制的本次发行前的股份,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放弃履行上述承诺。3、若公司上市后,本人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为发现后12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交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限售手续。4、如监管机构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人将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郑秀华636,0000.99%636,0000.97%1、本人持有的或控制的本次发行前的股份,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3、若公司上市后,本人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为发现后12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交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限售手续。4、如监管机构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人将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董事
胡雪芳336,0000.52%336,0000.51%1、本人持有的或控制的本次发行前的股份,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3、若公司上市后,本人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为发现后12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交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限售手续。5、如监管机构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人将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监事会主席
翟硕240,0000.37%240,0000.37%1、本人持有的或控制的本次发行前的股份,自本次发行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代为管理,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本人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董事会秘书
的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3、若公司上市后,本人发生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前述违规行为发生之日起至违规行为发现后12个月内,本人自愿限售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并按照北交所相关要求办理自愿限售手续。4、如监管机构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另有特别规定或有更高要求的,本人将按照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或要求执行。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25,0000.19%500,0000.76%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赛一投资管理(杭州)有限公司250,0000.39%1,000,0001.52%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宁波柯力传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25,0000.19%500,0000.76%自北交所上市之日起锁定6个月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对象
小计52,054,80081.11%53,554,80081.54%
二、无限售流通股
小计12,125,20018.89%12,125,20018.46%
合计64,180,000100.00%65,680,000100.00%

特此公告。

河南驰诚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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