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年第12次审议会议
结果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第12次审议会议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现将会议审议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结果
(一)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二)成都蕊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暂缓审议。
二、上市委会议现场问询的主要问题
(一)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禁限塑政策影响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发行人主要产品为可生物降解餐饮具和不可生物降解餐饮具,核心技术主要为PLA改性等可生物降解相关技术;报告期内,不可生物降解餐饮具产品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5.61%、47.65%、40.81%、49.32%;2008年国家首次推出“限塑令”,2020年国家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
请发行人:(1)结合“双碳”目标导向、行业发展趋势,分析说明后续境内更为严格禁限塑政策对发行人主要产品和
经营业绩的影响;(2)说明在禁限塑政策影响下,发行人核心技术的优势以及是否存在被快速效仿、替代的可能性。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财务规范性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2019年至2021年,发行人使用个人卡收取部分废料销售款、产品销售款分别为1,028.43万元、519.16万元、173.49万元;使用个人卡支付部分薪酬、费用分别为35.83万元、9.79万元、0万元;因个人卡收支形成实际控制人对发行人的资金占用。
请发行人:(1)结合资金流水核查情况,说明发行人是否存在未披露的使用个人银行卡收付款项情况,是否存在资金体外循环情形;(2)说明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二)成都蕊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关联销售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北京智芯2021年6月成为发行人第三大股东,其子公司为发行人2021年第三大客户、2022年1-6月第一大客户;发行人向其销售毛利率为66.42%、57.65%,高于发行人同期综合平均毛利率46.26%、
44.80%。
请发行人:(1)结合智能电力产品特征、成套产品定价因素等,说明向北京智芯子公司销售的产品是否为定制产品,其特殊性的具体体现,销售毛利率高于发行人综合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发行人获取北京智芯子公司订单的方式、向非关联方销售同类产品情况,说明与北京智芯子公司关联交易的公允性;(3)说明发行人与北京智芯及其子公
司是否存在其他利益安排。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2.业绩波动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发行人 2021年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73.87%,显著高于同期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2022年1-6月营业收入同比增长5.97%,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发行人预计2022年营业收入同比减少3.25%至5.4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比减少
19.23%至22.88%。
请发行人:(1)结合下游行业情况,说明发行人报告期经营业绩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变动情况存在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在手订单等情况,说明期后业绩下滑的原因,是否存在业绩较大波动的可能性。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3.经销商问题。根据发行人申报材料,2021年、2022年发行人前五大经销商与2019年、2020年相比变化较大;部分经销商成立时间较短即成为发行人主要经销商;2019年至2021年,经销毛利率分别为27.84%、34.66%、47.73%,直销毛利率分别为25.65%、29.77%、42.83%,经销毛利率高于直销毛利率。
请发行人:(1)说明2021年以来前五大经销商变化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潜在利益安排;(2)说明发行人同类产品经销毛利率高于直销毛利率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行业惯例。同时,请保荐人发表明确意见。
三、需进一步落实事项
(一)合肥恒鑫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无
(二)成都蕊源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与北京智芯子公司关联交易情况及占发行人营业收入、成本费用、利润总额的比例,相关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相关信息披露是否真实、准确、完整。同时,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