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云铝股份:关于公司会计政策自主变更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2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绿色铝·在云铝

证券代码:000807 证券简称:云铝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5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自主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铝股份”或“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自主变更的议案》,同意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号),对原政府补助会计准则进行了修订,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政府补助可以釆用总额法和净额法两种方法进行核算,云铝股份采用总额法核算。2022年11月公司原控股股东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将持有公司19%的股份转让给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铝业”)过户相关手续,中国铝业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公司纳入中国铝业合并报表范围。为与中国铝业的会计政策保持一致,使财务报告更准确反映云铝股份经济业务实质,实现内部精准管理考核,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范围内,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云铝股份政府补助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绿色铝·在云铝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公司己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冲减相关成本;

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冲减相关成本。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四)变更时间

公司于2022年1月1日起对政府补助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由总额法变更为净额法,并追溯调整2021年财务报表相关项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不同科目的重分类调整,不会对公司净资产、净利润、现金流产生

国家环境友好企业 绿色铝·在云铝

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以11票赞成、 0票反对、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自主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在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规定范围内,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财政部颁布的相关制度规定范围内,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云铝股份《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次会议决议;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四)监事会意见。

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