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20日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已于2023年3月14日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晋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事项是公司结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推进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1,219.87万元(含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准)向全资子公司香港永泰化工物流有限公司进行增资以实施“化工物流装备购置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202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影响,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经营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2023年度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202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涉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4)。
三、备查文件
1、《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