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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同新材: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1

公告编号:2023-025证券代码:833751 证券简称:惠同新材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股转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的规定,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同新材”或 “公司”)董事会就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并编制了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异。

2020年12月21日,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审验,并出具天职业字[2020]41797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收到黄凯、益阳惠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34名定向认购对象缴纳的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2,628,000.00元,其中:增加股本人民币3,08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9,548,000.00元。

2021年1月14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股份登记确认书》,确认已于2021年1月13日完成公司新增股份3,080,000股登记,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1,647,5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1,432,500股。公司总股本由62,000,000股增加至65,080,000股。公司在2021年1月14日取得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未提前使用上述募集资金,不存在提前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年末余额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0.00元。本公司募集资金银行账户已于2022 年 7 月 7 日销户。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注 :其他存入金额 1,001.01 元,其中 1000 元是开立账户时公司按银行要求存入,0.01 元是定增股东李文武缴纳定增款时汇入的测试款,1 元是定增股东李红缴纳定增款时汇入的测试款。 公司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用于支付采购铜材与不锈钢丝款、工资(含社保及公积金)、电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及公司股票发行方案中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四、变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基于公司运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决议、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变更募投资金11,387,481.24元用途为支付电费、工资(含社保及公积金),其中电费4,500,000.00元,工资(含社保及公积金)6,887,481.24元。

五、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本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在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六、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务的公司。公司能够按照《公司法》《非上市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规行为,亦不存在募集资金被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的情况,不存在侵害公司及各股东利益的行为。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湖南惠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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