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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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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21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Anhui Guqi Down & Feather Textile Incorporated

(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经济开发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1

发行人声明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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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不超过5,000万股,且不低于发行后股本总数的25%;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和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0,000.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1-1-3

目录

发行人声明 ...... 1

发行概况 ...... 2

目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7

第二节 概览 ...... 12

一、重大事项提示 ...... 12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4

三、本次发行概况 ...... 15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16

五、发行人符合主板定位 ...... 18

六、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1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 ...... 21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21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22

十、募集资金主要用途与未来发展规划 ...... 22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3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23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26

三、其他风险 ...... 28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9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29

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及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30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情况 ...... 52

四、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53

五、发行人股本情况 ...... 57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 ...... 60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的有关协议以及有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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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的持股情况 .. 68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 68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 69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 70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情况 ...... 71

十三、发行人员工情况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71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 76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 ...... 76

二、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87

三、行业竞争状况 ...... 108

四、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116

五、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21

六、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 127

七、技术和研发情况 ...... 137

八、污染治理、安全生产情况 ...... 144

九、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 149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50

一、财务报表 ...... 150

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和关键审计事项 ...... 154

三、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 158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159

五、非经常性损益 ...... 184

六、税项 ...... 185

七、主要财务指标 ...... 187

八、经营成果分析 ...... 189

九、资产质量分析 ...... 225

十、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249

十一、重大诉讼、担保、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的影响 ...... 267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268

一、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 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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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二、未来发展规划 ...... 273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276

一、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 276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 281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281

四、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 281

五、同业竞争 ...... 283

六、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 285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 300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 300

二、本次发行上市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 300

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301

四、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 ...... 304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05

一、重要合同 ...... 305

二、对外担保情况 ...... 309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 310

第十一节 声明 ...... 313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13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314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 315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 316

发行人律师声明 ...... 317

审计机构声明 ...... 318

评估机构声明 ...... 319

验资机构声明 ...... 321

第十二节 附件 ...... 322

一、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和查阅地点 ...... 322

二、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 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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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三、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 324

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 347

五、其他事项 ......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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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

第一节 释义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一般词语释义
发行人、古麒绒材、公司、本公司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古麒羽绒古麒羽绒股份公司,发行人前身,系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至2019年12月的名称
南翔羽绒芜湖南翔羽绒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系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之前的名称
上海新龙成、上海龙成上海新龙成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龙成建设有限公司、上海龙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历史股东,同时是实际控制人谢玉成控制的企业
上海龙甲上海龙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曾用名上海龙甲建筑装饰安装有限公司、上海龙甲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系上海新龙成的控股子公司
上海运谷上海运谷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系上海龙甲的控股子公司
古贝典当芜湖古贝典当有限公司,系上海新龙成持股70%、上海龙甲持股30%的企业,曾用名芜湖古麒典当有限公司
芜湖新筑芜湖新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芜湖新龙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谢灿100%持股的公司
上海运宁上海运宁建筑材料有限公司,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谢灿控股的公司
城建一期北京城建一期(芜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
京城二期芜湖京城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
城建(芜湖)北京城建(芜湖)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城建一期和京城二期的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农发基金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有限公司,系发行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
芜湖产投芜湖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股东
远大创投芜湖远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股东
南陵县工投南陵县工业投资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股东
霞珍羽绒安徽霞珍羽绒股份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历史股东
忠勤物业南陵忠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南陵忠勤劳务服务有限公司
海澜之家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海澜之家,股票代码:600398.SH,系发行人的客户,中国服装行业百强企业第一名
森马服饰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森马服饰,股票代码:002563.SZ,系发行人的客户,中国服装行业百强企业前十,旗下的童装品牌巴拉巴拉为中国童装行业市场份额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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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

罗莱生活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罗莱生活,股票代码:002293.SZ,系发行人2022年的客户,床上用品连续十六年(2015-2020)市场综合占有率第一位
际华集团际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际华集团,股票代码:601718.SH,系发行人2022年的客户,军需被装领域首家上市企业
波司登波司登羽绒服装有限公司,母公司为香港上市公司(股票简称:波司登,股票代码:03998.HK),系发行人2023年新开发的客户,我国羽绒服装行业的龙头企业
鸭鸭股份鸭鸭股份公司,系发行人2022年的客户,羽绒服装行业内知名品牌
快鱼供应链快鱼服饰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浙江快鱼供应链服务管理有限公司,系发行人2022年的客户
安明羽绒南陵安明羽绒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供应商
高祥羽绒南陵高祥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系发行人的供应商
华英新塘杭州华英新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河南华英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002321.SZ)的控股子公司,同行业公司
柳桥集团柳桥集团有限公司,同行业公司
华斯股份华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华斯股份,股票代码:002494.SZ,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兴业科技兴业皮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兴业科技,股票代码:002674.SZ,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民强担保芜湖市民强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县中小担保南陵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本次发行发行人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的行为
本次发行上市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转系统、股转公司、新三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锦天城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大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发行人评估师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
《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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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

《公司章程》发行人现行有效的《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发起人协议》发起人签署的《关于芜湖南翔羽绒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古麒羽绒股份公司之发起人协议书》
《公司章程(草案)》发行人为本次发行上市而修订并将在上市后适用的《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
招股说明书《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大华审字[2023]003086号)
最近三年、报告期内、报告期各期2020年、2021年和2022年
报告期各期末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
报告期末2022年12月31日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词语释义
原毛水禽类屠宰后未进行分级加工的羽绒羽毛,其中除了含有部分羽绒羽毛外,还包含有大量杂质(灰沙、皮屑、小血管等杂物)、毛片等 只有水禽身上能够产生原毛的原因系水禽胸部扁平宽阔、尾脂腺发达,水禽会将尾脂腺分泌的油脂涂抹在羽绒羽毛上,可有效阻隔水对羽绒羽毛的渗入,使其能轻松地漂浮在水面上活动,一定的油脂含量使羽绒更富有弹性而蓬松;而鸡、鸽子等陆禽类不习水性,体表生长的只有毛片没有羽绒
原料绒原毛经过简单粗加工后的羽绒羽毛,是需要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原毛中包含的大部分杂质经过粗加工被去除,留下相对干净的羽绒羽毛。原料绒一般不可直接用于填充羽绒服装、羽绒寝具等羽绒制品 根据水禽种类的不同,可分为原料鹅绒、原料鸭绒;根据颜色的不同,可进一步细分为原料白鹅绒、原料灰鹅绒、原料白鸭绒、原料灰鸭绒
羽绒、羽毛产品原料绒经过精加工产生的符合国家标准或客户指定标准的最终产品。其中:绒子含量≥50%的为羽绒产品,一般绒子含量越高的羽绒产品品质越好,羽绒产品主要用于填充羽绒服装、羽绒被等羽绒制品;绒子含量<50%的为羽毛产品,主要用于填充羽绒床垫、羽绒抱枕等羽毛制品 以羽绒产品为例,根据水禽种类的不同,可分为鹅绒产品、鸭绒产品;根据颜色的不同,可进一步细分为白鹅绒产品、灰鹅绒产品、白鸭绒产品、灰鸭绒产品
羽绒、羽毛制品以羽绒、羽毛产品作为填充料所生产的各类羽绒制品,包括羽绒服装、羽绒寝具、羽绒床垫、羽绒抱枕等
粗加工对原毛进行的初步加工,可去除灰沙、皮屑、小血管等颗粒度相对较大的杂质,以达到对原毛中含有的羽绒羽毛进行初步提纯的目的。粗加工的原料为原毛,产出为原料绒,原料绒一般不能直接用于填充羽绒服装、羽绒寝具等制品
粗加工企业以粗加工为主的企业,是以粗洗作为主要生产工序,主要采购原毛,加工和销售原料绒,并以精加工企业为主要客户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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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加工对原料绒的进一步加工,可在进一步去除杂质的基础上,使得羽绒羽毛符合下游制品客户的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精加工的原料为原料绒,产出为羽绒羽毛产品,羽绒羽毛产品需要符合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要求的绒子含量、蓬松度、清洁度、残脂率等多项指标,可直接用于填充羽绒服装、羽绒寝具等制品
精加工企业以精加工为主的企业,是以精洗、分毛、拼堆等作为主要生产工序,主要采购原料绒,加工和销售羽绒羽毛产品,并以羽绒制品企业、贸易商等作为主要客户的企业
《羽绒羽毛》国家标准GB/T17685-2016,该标准规定了羽绒羽毛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判定规则等信息,适用于羽绒羽毛的生产、加工和贸易
《羽绒服装》国家标准GB/T 14272-2011和GB/T 14272-2021,也即《羽绒服装》新、旧国家标准,该标准规定了羽绒服装的术语和定义、要求、检测方法、检验分类规则等,适用于以羽绒为主要填充物生产的各种服装,同时该标准系羽绒生产加工企业向羽绒服装生产企业供应羽绒产品时遵循的标准 GB/T 14272-2021新国标相较于GB/T 14272-2011旧国标,整体更严格,并在相关指标上与国家标准《羽绒羽毛》趋于一致
《羽绒羽毛被》行业标准QB/T 1193-2012,该标准规定了羽绒羽毛被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适用于以羽绒羽毛为主要填充料生产的羽绒羽毛被,同时该标准系羽绒生产加工企业向羽绒被生产企业销售羽绒产品时遵循的标准
绒子羽绒羽毛中形状类似蒲公英的绒球,绒子由一颗绒核及附着在绒核上的绒丝构成,是羽绒的主要成分,也是衡量羽绒品质的核心指标之一
绒丝从绒子或毛片根部脱落下来的单根丝状物质
绒子含量羽绒羽毛中绒子所占全部物质的质量百分比,相同重量的羽绒羽毛,绒子含量越高,羽绒制品的保暖性越好;是目前国家标准和企业标准中判定羽绒羽毛产品品质高低的核心指标之一
含绒量羽绒羽毛中绒子加绒丝的合计质量百分比。2022年4月1日以前,《羽绒服装》GB/T 14272-2011旧国标中的核心指标仍是指含绒量;2022年4月1日以后,《羽绒服装》GB/T 14272-2021新国标中的核心指标变为绒子含量
蓬松度在一定条件下每一盎司(30克)羽绒所占体积的数值,如一盎司的羽绒所占的体积为500立方英寸,则称该羽绒的蓬松度为500in?/30g(500蓬),是衡量羽绒产品品质的核心指标之一
清洁度、浊度羽绒羽毛中残留的杂质、微尘及游离有机物含量,是羽绒羽毛样品的水洗过滤液用浊度计测量所得的测量值。清洁度不合格的羽绒羽毛制品可能会使人产生过敏反应和呼吸道疾病,危害人体健康
耗氧量羽绒羽毛样品的水洗过滤液中还原性物质在氧化过程中消耗高锰酸钾中氧的量,以100g试样所对应的mg数表示;是测定羽绒羽毛产品中微生物细菌的检测项目。耗氧量越低越好,说明微生物细菌少,羽绒羽毛产品品质好
残脂率单位质量的羽绒羽毛中含有的脂肪和吸附其他油脂的重量百分比。水禽的羽绒羽毛由于富含油脂,不会被水润湿;但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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脂率过高,不但会使羽绒羽毛产生较大异味,还易滋生微生物细菌;残脂率过低,经过长时间的加工会损伤朵绒结构,影响保暖性能。对羽绒来说,追求以不破坏朵绒为前提的低残脂率
含鸭量“含鸭量”是鹅绒材料中的特有概念,由于鹅绒材料在生产加工、储存和运输等环节不可避免会与鸭绒材料有所接触,所以大部分鹅绒材料都会含有少量的鸭绒,如《羽绒服装》新国标对于鹅绒产品的含鸭量要求为≤15%。
APEO(荧光增白剂)烷基酚聚氧乙烯醚类化合物的简称,是被广泛使用的非离子表面活性剂的主要代表。由于具有优良的渗透、乳化、分散、浸润和洗涤等作用,曾是羽绒洗涤剂中最常用的原料之一。但由于APEO在毒性、生物降解性、环境激素等方面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现在羽绒行业中已经限制了APEO的使用 APEO指标要求系《羽绒服装》GB/T 14272-2021新国标中新增的核心指标
RDS负责任的羽绒标准(Responsible Down Standard),其目的是确保羽绒供应链中的水禽得到人道主义对待,从而确保羽绒羽毛不是来自遭受了任何不必要伤害的动物
OEKO-TEX?是全球通用的、独立的检测认证体系,针对所有加工环节的纺织品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以及所有辅料进行有害物质检测,不仅涵盖了重要的法律法规要求,还包含对健康有害但不受法律管制的化学物质以及保持人体健康的医疗参数。通过有害物质检测的产品在投放市场时,可以获得相关标签作为营销工具。在B2B领域,该证书还可以作为符合交付要求的证明
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目前CNAS已融入国际认可互认体系
中国羽绒工业协会由生产羽绒及羽绒制品的企业和相关事业单位自愿组成的社会团体,是隶属于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国家一级协会,是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全国性行业组织
中国羽绒金网、羽绒金网是由吴川市粤西羽绒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开发的行业性服务平台,现有羽绒资讯、行情报价、羽绒标准、交易信息、企业品牌、机构媒体、互动问答、图库等多个服务频道,可提供羽绒资讯,是羽绒行业内集网络B2B与传统销售功能于一身的专业网站

注:本招股说明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形,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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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概览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做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重大事项提示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第三节 风险因素”部分,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6.39%、96.36%和

96.27%,原材料价格对主营业务成本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呈现一定波动,尤其是2020年受宏观经济短期波动冲击,短时间内市场供需失衡,当年上半年原材料价格大幅下跌,下半年逐渐涨回,2021年公司原料白鹅绒采购均价同比增长29.89%,原料白鸭绒采购均价同比增长41.99%。

根据业务需求情况,行业内企业普遍需要进行一定的存货储备。在上述背景下,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可能影响公司业绩。若原材料价格呈快速下跌趋势,则可能导致公司存货需计提跌价准备;若原材料价格呈快速上涨趋势,且公司无法将成本的变动完全转嫁至产品价格的提升,则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上述情况均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较大,分别为25,536.92万元、30,880.21万元和36,130.92万元。报告期内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波动较大。为快速响应客户的差异化需求,也为了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行业内企业普遍需要进行一定的存货储备。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和产品规格种类的增加,存货规模可能进一步增大。较大的存货余额会影响到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降低资金使用效率。若未来市场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存货积压、计提存货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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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准备,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3、应收账款收回的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持续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4,910.69万元、15,476.13万元和24,108.07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1.01%、27.05%和32.93%,其中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超过85%。

若未来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客户自身发生经营困难,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收回困难的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4、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775.19万元、2,991.90万元和2,280.35万元,2020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一方面系公司下游羽绒制品客户应收账款回款周期相对较长,而上游供应商端付款周期相对较短,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占用了大量的营运资金;另一方面系2020年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公司下半年收入占比相对较高,未到回收期的应收账款金额相对较大。

公司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资金需求不断增长。若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不及预期、不能有效改善经营性现金流,将导致公司营运资金不足,进而影响公司业务发展。

5、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4,448.89万元、59,575.05万元和66,716.33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399.33万元、7,681.24万元和9,701.30万元。公司经营业绩主要受宏观经济、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情况、下游市场需求等外部因素影响,也受到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工艺技术创新能力等内部因素影响。

未来若公司不能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不能有效应对内外部挑战、不能满足客户日益多样化的需求、不能在细分领域保持竞争力,将可能面临经营业绩波动甚至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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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承诺事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三、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三)本次发行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最低比例,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之“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10月15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法定代表人谢玉成
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经济开发区主要生产经营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经济开发区
控股股东谢玉成实际控制人谢玉成、谢伟
行业分类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C19)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2015年1月28日,发行人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简称为“古麒羽绒”,证券代码为“831908”,2018年1月4日起终止挂牌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
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城建(芜湖)系城建一期和京城二期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两支基金合计持有发行人16.63%的股份,且城建(芜湖)董事长张财广先生同时兼任保荐机构监事。监事并非保荐机构经营管理人员,主要系外部股东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委派至保荐机构承担监督责任,不会对保荐机构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城建(芜湖)不属于保荐机构的重要关联方。 除前述情形外,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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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三)本次发行其他有关机构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深港支行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验资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5,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5,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20,0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市盈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计算)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发行前每股收益【】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发行后每股收益【】元
发行市净率【】倍(按每股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净资产计算)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符合条件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资格的询价对象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必须遵守的其他监管要求所禁止购买者除外)
承销方式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800吨功能性羽绒绿色制造项目(一期),拟使用募集资金28,164.88万元
技术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5,439.06万元
补充流动资金,拟使用募集资金16,500.00万元
发行费用概算【】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年【】月【】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年【】月【】日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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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定价公告日期【】年【】月【】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年【】月【】日
股票上市日期【】年【】月【】日

四、发行人的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

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于高规格羽绒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鹅绒和鸭绒,产品主要应用于服装、寝具等羽绒制品领域。

(二)发行人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及重要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直销模式,与客户直接签订销售合同。公司销售定价系参考市场价格,结合合同签订时的市场供求状况、原料价格波动情况、客户的市场地位与议价能力、产品的具体指标差异等因素,通过客户询价、公司报价、协商定价等流程,经市场化商业谈判最终确定。

公司的客户类型主要为品牌商和其供应商,公司陆续开发了海澜之家(600398.SH)、森马服饰(002563.SZ)及其旗下童装品牌巴拉巴拉、罗莱生活(002293.SZ)、际华集团(601718.SH)、波司登(03998.HK)、鸭鸭股份等知名品牌商,同时与主要寝具品牌的供应商建立了直接合作关系。

2、主要原材料及重要供应商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原料白鹅绒、原料白鸭绒、原料灰鹅绒和原料灰鸭绒,公司根据销售订单、生产计划、库存储备、原材料市场价格趋势等因素制定原材料采购需求,并根据采购需求不定期向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进而选定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执行原材料采购。此外,公司在报告期内逐渐与核心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签署年度采购框架协议,约定全年预计采购量、质量要求、交付方式等内容,并根据采购情况确定预付货款。

公司的供应商主要为“中国羽绒之乡”(中国羽绒工业协会认定)安徽省无为市及周边聚集地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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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要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生产高规格羽绒产品,主要工序包括水洗、分毛、拼堆等。为利用闲置粗加工设备,公司还开展了少量代加工业务。

原料绒经过水洗、分毛等工序制成半成品,系几种特定规格的羽绒材料,公司一般综合考虑发货计划、库存储备等情况,对半成品安排备货生产。

半成品经过拼堆等工序制成羽绒产品,公司通常根据客户需求及客户指定的技术标准组织生产。

(三)行业竞争情况及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行业为我国特色优势产业,全球产能集中于我国。本行业地域聚集性特征明显,产业聚集区具有区位优势,行业规模以上的企业主要集中在全国几大原毛产区及周边地区。行业内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不同企业依靠各自优势开展充分竞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情况如下:

1、公司长期聚焦主业、提升创新能力,科研和检测实力得到认可

公司及相关人员参与了《羽绒羽毛》《羽绒羽毛检验方法》国家标准的制定,公司也是行业内唯一一家参与《羽绒服装》新国家标准制定的企业。公司拥有CNAS权威认可的检测中心,出具的报告具备国际互认效力,是行业内少数几家获得该项认证的企业。公司的“羽绒羽毛清洁加工关键技术与新型功能高端羽绒的研发及产业化”“基于节能减排和品质提升的羽绒水洗加工新技术开发及产业化”“羽毛绒材料表面处理及其防钻绒和粉尘同步检测关键技术开发及应用”项目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三等奖。

2、公司持续开拓头部品牌客户,行业知名度不断提升

公司定位中高端市场,与海澜之家(600398.SH)、森马服饰(002563.SZ)及其旗下童装品牌巴拉巴拉、罗莱生活(002293.SZ)、际华集团(601718.SH)、波司登(03998.HK)、鸭鸭股份等客户建立了合作关系。公司被中国羽绒工业协会评为“中国羽绒行业优秀企业”“中国羽绒行业优质供应商”,获得了“中国驰名商标”“首批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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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在构建循环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方面走在行业前列,符合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发展战略

公司业务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范畴。根据《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公司被工信部评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在生产过程节能降碳领域发挥引领作用。公司生产羽绒产品将上游行业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曾被评为“安徽省循环经济示范单位”。公司设计建造了日处理万吨中水回用系统,是行业内为数不多拥有大规模中水回用系统的企业,入选了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公布的“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

五、发行人符合主板定位

依照《管理办法》《审核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板突出?大盘蓝筹‘特色,重点支持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优质企业。”公司符合主板定位要求,具体说明如下:

(一)公司业务模式成熟

1、公司主营业务清晰,聚焦于高规格羽绒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羽绒羽毛加工行业作为我国优势特色产业,从无到有、由弱到强,已经过百余年的发展历程。立足百年行业历史,公司成立二十余年来稳步发展,基于自身经营能力和竞争优势,已逐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战略定位和经营策略。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于高规格羽绒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不断拓展下游优质的羽绒服装、羽绒寝具客户。公司的主营业务在报告期内保持稳定,公司业务稳健发展。

2、公司业务模式较为成熟,供、产、销业务体系较为稳定

公司业务模式较为成熟,报告期内公司采购模式、生产模式、销售模式总体保持稳定并根据经营情况不断优化。

在采购模式方面,公司立足于“中国羽绒之乡”,打造羽绒材料供应链体系。公司主要向供应商采购原料绒,报告期内公司供应商体系较为稳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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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核心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以稳定原材料供应并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在生产模式方面,公司拥有业内先进的生产设备、掌握清洁生产工艺,生产流程标准化、自动化,致力于通过业内先进的清洁生产能力、不断提升的工艺水平,控制生产损耗并提升产品品质。

在销售模式方面,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聚焦于内销市场,客户类型主要为品牌商和代工厂。报告期内销售模式保持稳定,客户群体不断扩大。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较为稳定,业务模式较为成熟。

(二)公司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规模较大、经营发展较为稳健,业绩表现稳中有升。

2020年至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4,448.89万元、59,575.05万元和66,716.33万元,主要产品销量分别为1,721.78吨、1,805.43吨和1,945.88吨,净利润分别为5,399.33万元、7,681.24万元和9,701.3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经历了宏观经济波动、原材料及产品价格起伏等经营挑战,仍取得了良好稳健的业绩表现,具有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综上,公司经营业绩稳中有升、经营规模较大。

(三)公司属于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

1、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在节能降碳及清洁生产领域走在行业前列

公司深入贯彻绿色发展理念,践行“双碳”战略。根据《工业领域碳达峰

实施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等政

策文件,公司被工信部评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在生产过程的节能降碳领域发挥引领作用。

公司积极布局清洁生产工艺,设计建造了日处理万吨中水回用系统,是行业内为数不多拥有大规模中水回用系统的企业。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中水回用系统处理后循环利用,既解决了污染问题,又节约了水资源。公司入选了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公布的“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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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与多项国家标准制定,注重研发检测能力提升,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参与多项行业内国家标准的制定工作,推动行业规范化发展。公司及相关人员参与了《羽绒羽毛》《羽绒羽毛检验方法》国家标准的制定,公司也是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行业中唯一一家参与了《羽绒服装》新国家标准制定的企业。

公司注重研发检测能力的培养与提升,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公司拥有CNAS权威认可的检测中心,出具的报告具备国际互认效力,是行业内少数几家获得该项认证的企业,检测能力受到行业认可。公司拥有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羽毛羽绒清洁处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3、持续开拓大型品牌客户,行业知名度不断提高

公司定位中高端市场,已经与海澜之家、森马服饰及其旗下童装品牌巴拉巴拉、罗莱生活、际华集团、波司登、鸭鸭股份等客户建立了合作关系。公司被中国羽绒工业协会评为“中国羽绒行业优秀企业”和“中国羽绒行业优质供应商”,获得了“中国驰名商标”“首批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等荣誉。

4、积极参与行业协会工作,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

公司是中国羽绒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积极参与行业内相关工作。根据中国羽绒工业协会的访谈,公司是国内羽绒羽毛行业优秀龙头企业。

综上,公司属于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

(四)公司符合《管理办法》等法规关于板块定位的要求

综上所述,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历程,公司目前主营业务清晰,业务模式成熟稳定。公司经营规模较大、报告期内经营业绩稳步提升,公司发展较为稳健。公司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在节能降碳及清洁生产领域具有一定优势;参与多项国家标准的制定,注重研发检测能力提升,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持续开拓大型品牌客户,行业知名度不断提高;积极参与行业协会工作,具有一定行业影响力,公司是具有行业代表性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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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符合《管理办法》第三条和《审核规则》第三条的相关规定,具有“大盘蓝筹”特色,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的板块定位。

六、发行人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94,956.3474,122.9765,662.2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62,372.9652,671.6644,990.4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4.31%28.94%31.48%
营业收入(万元)66,716.3359,575.0544,448.89
净利润(万元)9,701.307,681.245,399.3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9,701.307,681.245,399.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9,014.107,542.275,175.33
基本每股收益(元)0.650.510.38
稀释每股收益(元)0.650.510.38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6.87%15.73%13.7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2,280.352,991.90-4,775.19
现金分红(万元)---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50%2.92%0.81%

七、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的经营状况

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经营模式、主要业务、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税收政策等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不存在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选择如下具体上市标准:

“最近三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三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者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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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红筹架构或表决权差异等公司治理特殊安排。

十、募集资金主要用途与未来发展规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投资规模募集资金投资额
年产2,800吨功能性羽绒绿色制造项目(一期)28,164.8828,164.88
技术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5,439.065,439.06
补充流动资金16,500.0016,500.00
合计50,103.9450,103.94

注:发行人本次备案项目为“年产2,800吨功能性羽绒绿色制造项目”,该项目总投资44,263.48万元,共分两期建设。其中:本次募投项目为一期建设,投资额28,164.88万元,建成后产能2,000吨;二期投资额16,098.60万元,建成后产能800吨

为充分抓住市场机遇,持续保持公司优势地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募集资金到位日已投入项目的资金。如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过拟投资项目所需,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超募资金进行使用。

未来,公司将继续深耕产业,在技术研发、检验检测、清洁生产等方面加大投入,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力争成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的细分领域领军企业,引领行业向绿色环保、高质量、规模化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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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投资者在评价公司此次公开发售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认真地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示风险因素会依次发生。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4,448.89万元、59,575.05万元和66,716.33万元,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5,399.33万元、7,681.24万元和9,701.30万元。公司经营业绩主要受宏观经济、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情况、下游市场需求等外部因素影响,也受到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工艺技术创新能力等内部因素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内外部各种因素的挑战,经营业绩有所增长。未来若公司不能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不能有效应对内外部挑战、不能满足客户日益多样化的需求、不能在细分领域保持竞争力,将可能面临经营业绩波动甚至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二)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的账面价值较大,分别为25,536.92万元、30,880.21万元和36,130.92万元。报告期内原材料的采购价格波动较大。为快速响应客户的差异化需求,也为了应对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行业内企业普遍需要进行一定的存货储备。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和产品规格种类的增加,存货规模可能进一步增大。较大的存货余额会影响到公司的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降低资金使用效率。若未来市场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可能导致存货积压、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进而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三)应收账款收回的风险

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公司应收账款规模持续增加。报告期各期末,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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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4,910.69万元、15,476.13万元和24,108.07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31.01%、27.05%和32.93%,其中账龄在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超过85%。

若未来经济形势发生不利变化,或者客户自身发生经营困难,公司将面临应收账款收回困难的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四)营运资金不足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775.19万元、2,991.90万元和2,280.35万元,报告期第一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一方面系公司下游羽绒制品客户应收账款回款周期相对较长,而上游供应商端付款周期相对较短,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占用了大量的营运资金;另一方面系2020年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公司下半年收入占比相对较高,未到回收期的应收账款金额相对较大。

公司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资金需求不断增长。若公司拓宽融资渠道不及预期、不能有效改善经营性现金流,将导致公司营运资金不足,进而影响公司业务发展。

(五)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8.05%、19.83%和23.03%,主要受产品市场价格、原料绒采购价格、产品结构等因素的影响。未来,若市场竞争更加激烈,主要客户羽绒产品的采购价格有所下降,或原料绒采购价格相对羽绒产品售价有所上升,则公司毛利率可能出现下降,进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六)主要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25,857.39万元、42,563.11万元和34,719.75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58.17%、71.44%和52.04%,客户集中度较高。若未来公司主要客户的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由于公司产品质量、生产经营等自身原因与主要客户不再合作,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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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技术研发的风险

公司在清洁生产工艺和功能性羽绒羽毛产品研发及检测领域具备一定技术储备,且随着下游市场需求的变化,公司需要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工艺改进,以满足市场竞争及发展的要求。若公司未来无法准确把握产品及技术的发展趋势,在工艺改进及新产品开发中出现方向性失误,未能实现新技术产业化或产业化不及预期,则可能对公司未来发展及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员工稳定性的风险

公司长期聚焦羽绒羽毛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拥有一批生产经验丰富的产业工人及检测经验丰富的检测人员。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行业的生产及检测经验,较为依靠长期生产实践的积累,而较为稳定的员工团队是公司顺利开展生产经营的重要保障。若未来公司员工团队出现大规模流失,短时间内公司将无法招聘到大量可胜任的员工,将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九)资产抵押的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为便利公司办理银行借款,公司存在以自有土地使用权和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的情况。上述用于抵押的资产是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和房屋。如果公司不能按期归还银行借款,上述资产可能面临被处置的风险,将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十)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部分员工未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未缴纳的原因主要包括:部分农村户籍员工已参与了新农合、新农保而自愿放弃缴纳,新员工入职以及退休返聘等。报告期各期,公司未缴纳的社保、公积金金额分别为

24.48万元、21.24万元和17.16万元,占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0.45%、0.28%和

0.18%,影响较小,但仍存在被相关主管部门要求补缴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风险。

(十一)资产、业务规模扩张带来的管理风险

在本次发行成功以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募投项目的逐步实施,公司资产、业务规模将不断扩大,对公司经营管理、风险控制等提出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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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目前员工平均年龄较高,受教育水平不高。未来随着公司资产、业务规模的扩大,管理信息化和生产自动化水平的不断提升,如公司生产技术团队不能快速学习并掌握相关技能,不断提升自身的技术实力,将对公司可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存在未来经营管理不能适应业绩规模扩张需要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生产效率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6.39%、96.36%和

96.27%,原材料价格对主营业务成本影响较大。报告期内原材料价格呈现一定波动,尤其是2020年受宏观经济短期波动冲击,短时间内市场供需失衡,当年上半年原材料价格大幅下跌,下半年逐渐涨回,2021年公司原料白鹅绒采购均价同比增长29.89%,原料白鸭绒采购均价同比增长41.99%。

根据业务需求情况,行业内企业普遍需要进行一定的存货储备。在上述背景下,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可能影响公司业绩。若原材料价格呈快速下跌趋势,则可能导致公司存货需计提跌价准备;若原材料价格呈快速上涨趋势,且公司无法将成本的变动完全转嫁至产品价格的提升,则可能导致公司毛利率下降。上述情况均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二)市场需求下降的风险

公司聚焦于高规格羽绒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应用于填充服装、寝具等羽绒制品。随着全球消费升级趋势的深入,高标准羽绒制品的需求也持续增长。未来若由于宏观经济出现增速放缓、或消费者习惯变化等原因,导致消费者减少购买羽绒制品,则可能导致公司销售下降,使公司面临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三)行业竞争风险

羽绒行业市场竞争较为激烈,不同羽绒生产企业依靠各自优势开展充分竞争。具体来说,羽绒生产企业在产品创新与工艺提升、客户拓展与持续服务、存货管理与成本管控、检测能力的建设与提高、设备投入与环保提升等各方面开展竞争,只有综合实力突出的羽绒企业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占据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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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若公司在行业竞争中处于下风,在上述各方面落后于行业内其他企业,则可能导致公司发展增速降低甚至出现业绩下滑的情况;随着行业内其他企业的不断发展,若未来行业竞争更加激烈,则可能导致行业整体毛利率水平下降,使公司盈利能力下降甚至业绩下滑。

(四)产品质量风险

羽绒产品是重要的功能性材料,羽绒产品的质量直接决定了羽绒服装、羽绒寝具等制品的质量;羽绒产品价值较高,且占羽绒服的成本比例达45%左右。综上所述,客户会对采购羽绒产品的质量严格把关,对采购的羽绒产品按照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进行包括绒子含量、蓬松度、清洁度等指标在内的检测,对未达到采购要求的产品采取退换货等措施。

公司对产品质量把关较严,报告期内产品未出现产品质量纠纷,产品退换货率分别为0.0008%、0.13%和0.10%,退换货率较低。若未来公司产品质量出现波动,产品质量达不到客户要求,可能导致退换货率提高,公司在行业内的声誉受损,进而导致客户向公司采购规模下降甚至不再向公司采购。

(五)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根据《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毛类初加工,通过对畜禽类动物毛、绒或羽绒分级、去杂、清洗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洗净毛、洗净绒或羽绒”属于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公司主营业务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一定程度上增强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如果未来该等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公司无法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将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六)环保风险

羽绒羽毛加工过程中,水洗工序会产生富含有机物的废水,这些废水若不经过适当处理直接排放,将造成环境污染。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技术规范,明确规定了行业的污染防治管理要求。公司投资建设了中水回用循环处理系统,不仅可以有效治理污水、使生产符合环保要求,还可以节约用水、降低生产成本。若未来公司环保设备不能有效运行,或生产经营不能达到环保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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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则公司存在被环保部门处罚的风险。

三、其他风险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风险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包括“年产2,800吨功能性羽绒绿色制造项目(一期)”“技术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上述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可以提升公司的生产能力和研发检测能力。虽然上述募投项目经过了多方面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但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一些不确定性因素,可能导致募投项目不能按时完成、进而影响预期效益的风险。

(二)新增产能的消化风险

公司“年产2,800吨功能性羽绒绿色制造项目(一期)”达产后,公司的产能水平将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公司募投项目的产能是逐渐释放的,且产能增长基于公司对未来市场的合理预期,但如果未来行业政策、市场环境、下游市场需求等出现重大不利变化或者公司市场开拓不及预期,可能导致募投项目投产后新增产能不能及时消化的风险。

(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短期内股本及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而募投项目的实施及由此所产生的经济效益的释放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公司短期内将面临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被摊薄的风险。

(四)发行失败的风险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情况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资本市场整体状况、行业整体估值水平、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认可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若以上因素发生不利变动,公司本次发行将存在因认购不足而发行失败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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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nhui Guqi Down & Feather Textile Incorporated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谢玉成
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1年10月15日
股份公司成立日期2014年9月18日
住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经济开发区
邮政编码241300
电话0553-2392800
传真0553-2392288
互联网网址http://www.guqiyr.com/
电子邮箱cs@guqirc.com
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负责部门、负责人、联系方式证券投资部,董事会秘书谢伟,0553-2392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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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及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公司设立情况和报告期内股本演变概况如下: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情况

南翔羽绒设立于2001年10月15日,由刘建国、刘小霞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50.00万元,其中刘建国认缴30.00万元,为实物出资,刘小霞认缴

20.00万元,为货币出资。

2001年10月4日,芜湖春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芜春会验字[2001]134号),截至2001年10月4日,南翔羽绒己实际收到刘建国、刘小霞投入资本50.00万元整,其中:货币20.00万元整,实物30.00万元整。

2001年10月15日,南翔羽绒办理完成本次设立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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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南翔羽绒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1刘建国30.0060.00实物
2刘小霞20.0040.00货币
合计50.00100.00

本次实物资产出资只履行验资手续,未按程序进行资产评估,故本次出资存在瑕疵。2014年6月19日,南翔羽绒召开股东会,会议决定:同意股东刘建国以30万元货币置换公司设立时的实物出资。

2014年6月19日,芜湖振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芜振会验字[2014]162号),截至2014年6月19日,南翔羽绒已收到股东刘建国缴纳的置换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30万元,股东以货币出资30万元。

2014年6月19日,南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芜)登记企备字[2014]第169号”《备案通知书》,经审查,南翔羽绒提交的刘建国出资方式改为货币出资备案申请,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备案。

南翔羽绒设立时以实物出资存在出资瑕疵,但该等实物出资已由股东于2014年6月以货币30万元进行了置换,更正了上述出资瑕疵,并办理了工商备案手续。出资置换后,南翔羽绒不再存在出资瑕疵,其注册资本真实、充分,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南翔羽绒当时合法有效的公司章程的规定。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对设立时实物出资相关出资瑕疵进行了整改规范;自设立以来,发行人未因此出资瑕疵受到过行政处罚;出资瑕疵事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构成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性障碍。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14年8月31日,南翔羽绒召开股东会,会议决定:以2014年6月30日为变更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审计、评估基准日,以不高于公司的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14]006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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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确认截至2014年6月30日,有限公司净资产为88,897,509.75元;根据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芜湖南翔羽绒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所涉及的芜湖南翔羽绒有限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4)沪第651号),确认截至评估基准日2014年6月30日,公司的净资产经评估确认的评估价值为人民币10,260.88万元。2014年9月1日,有限公司召开古麒羽绒股份公司(筹)创立大会暨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类型由有限公司依法整体改制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以南翔羽绒截至2014年6月30日经审计的账面净资产人民币88,897,509.75元按1.111219:1比例折合股份总额共计8,000.00万股,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公司名称由芜湖南翔羽绒有限公司变更为古麒羽绒股份公司。2014年9月1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4]000361号)确认,截至2014年9月1日,古麒羽绒(筹)已收到全体发起人缴纳的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8,000.00万元,均系南翔羽绒截至2014年6月30日的净资产折股投入,共计8,0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折合股本后的余额8,897,509.75元转为资本公积。2014年9月18日,古麒羽绒完成本次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芜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注册号:340223000002760),股份公司正式成立。

股份公司设立时,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出资方式
1上海新龙成4,300.0053.75净资产折股
2谢玉成1,550.0019.375净资产折股
3刘建国1,450.0018.125净资产折股
4翁木林500.006.25净资产折股
5汪章建200.002.50净资产折股
合计8,0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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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1、报告期初发行人的股本结构

报告期初,发行人股本结构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谢玉成6,693.4049.22%
2城建一期1,745.0012.83%
3京城二期750.005.51%
4穆平560.004.12%
5谢灿559.704.12%
6翁木林375.002.76%
7洪小林311.002.29%
8方小三290.002.13%
9刘贤丽193.501.42%
10芜湖产投190.001.40%
11远大创投165.001.21%
12徐肆琴160.701.18%
13王金芳150.001.10%
14汪章建147.301.08%
15谢伟100.000.74%
16芜湖新筑100.000.74%
17翁伟胜96.900.71%
18王天怡96.750.71%
19王心怡96.750.71%
20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证券”)93.800.69%
2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93.600.69%
22管文权66.600.49%
23张卓琳63.800.47%
24陈桂喜60.000.44%
25蔡伟国50.000.37%
26蒋竞秋50.000.37%
27张平法42.700.31%
28上海中迪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42.3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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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称“中迪物流”)
29郭晓妹33.000.24%
30刘春阳30.000.22%
31邢雪仙30.000.22%
32刘显静30.000.22%
33李舒南20.000.15%
34贾艳20.000.15%
35陈德明16.600.12%
36陆仲荣16.600.12%
37郁凯16.600.12%
38管黄慧16.600.12%
39孙敬忠15.000.11%
40金海泉11.700.09%
41曹亚莲0.100.0007%
合计13,600.00100.00%

2、2020年6月,股份公司股份转让情况

2020年6月,发行人股东存在以下股份转让的情况:

序号日期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数 (万股)转让价格(元/股)转让金额 (万元)
12020.06.10方小三谢玉成290.003.581,038.20

3、2020年8月,股份公司增资

2020年7月3日,发行人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增资扩股方案,本次增资的认购投资者名单及认购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认购人认购数量(万股)认购价格 (元/股)认购金额 (万元)认购方式
1农发基金1,400.003.805,320.00现金认购
合计1,400.00/5,320.00/

2020年8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0]000432号),确认截至2020年7月28日,发行人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5,320.00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1,400.00万元,其余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为15,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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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13日,发行人办理完成本次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

本次增资完成后,发行人的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的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姓名/名称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1谢玉成6,983.4046.56
2城建一期1,745.0011.63
3农发基金1,400.009.33
4京城二期750.005.00
5穆平560.003.73
6谢灿559.703.73
7翁木林375.002.50
8洪小林311.002.07
9刘贤丽193.501.29
10芜湖产投190.001.27
11其他股东小计1,932.4012.88
合计15,000.00100.00

4、2020年12月,股份公司股份转让情况

2020年12月,发行人的股东存在以下股份转让的情况:

序号日期转让方受让方转让股数(万股)转让价格(元/股)转让金额(万元)
12020.12.30谢灿南陵县工投300.003.801,140.00

5、2021年5月,因履行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发生的股份变动

2021年4月14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2021)沪01民终3140号),经法院调解,金海泉名下11.70万股发行人股权、中迪物流(金海泉系其实际控制人)名下42.30万股发行人股份变更至谢玉成名下。具体内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之“(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存在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上述股份变更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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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1谢玉成7,037.4046.92
2城建一期1,745.0011.63
3农发基金1,400.009.33
4京城二期750.005.00
5穆平560.003.73
6翁木林375.002.50
7洪小林311.002.07
8南陵县工投300.002.00
9谢灿259.701.73
10刘贤丽193.501.29
11芜湖产投190.001.27
12远大创投165.001.10
13徐肆琴160.701.07
14王金芳150.001.00
15汪章建147.300.98
16谢伟100.000.67
17芜湖新筑100.000.67
18翁伟胜96.900.65
19王天怡96.750.65
20王心怡96.750.65
21上海证券93.800.63
22海通证券93.600.62
23管文权66.600.44
24张卓琳63.800.43
25陈桂喜60.000.40
26蔡伟国50.000.33
27蒋竞秋50.000.33
28张平法42.700.28
29郭晓妹33.000.22
30刘春阳30.000.20
31邢雪仙30.000.20
32刘显静30.000.20
33贾艳20.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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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姓名/名称股数(万股)持股比例(%)
34李舒南20.000.13
35陈德明16.600.11
36陆仲荣16.600.11
37郁凯16.600.11
38管黄慧16.600.11
39孙敬忠15.000.10
40曹亚莲0.100.0007
合计15,000.00100.00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6、发行人现有股东均为适格股东

(1)发行人自然人股东的股东资格

发行人现共有31名自然人股东。该31名自然人股东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除2名未成年自然人因继承成为发行人股东外,其他自然人股东均具有完全的民事权利能力及行为能力,上述自然人股东的住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无永久居留权,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股东资格,不存在违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退(离)休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文件规定导致股东不适格的情形。

(2)发行人非自然人股东的股东资格

发行人的9名非自然人股东中有7名为法人股东、2名为合伙企业股东。其中,法人股东依法设立后,未发生任何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百八十二条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其公司章程所规定的破产、解散和被责令关闭等情形,系依照《公司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合伙企业股东依法设立后,未发生任何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第九十二条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合伙协议》所规定的破产、解散、被责令关闭等情形,系依照《合伙企业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合伙企业,且不存在员工持股会、工会、基金会、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机构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文件规定导致股东不适格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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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私募基金股东及其基金管理人已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成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及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综上所述,发行人非自然人股东均具有《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担任股东并进行出资的资格。

综上所述,发行人现有股东均为适格股东。

7、发行人直接或间接股东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的关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直接或间接股东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存在如下关系:

(1)发行人股东谢玉成、谢伟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谢玉成与谢伟、谢灿系父女关系,谢伟与谢灿系姐妹关系,谢玉成、谢伟、谢灿系一致行动人;

(2)发行人直接或间接股东与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

序号姓名任职/亲属情况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间接持股合计持股
1谢玉成董事长、总经理7,037.40-7,037.4046.92%
2城建一期董事武怿忻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城建(芜湖)之总经理1,745.00-1,745.0011.63%
3京城二期董事武怿忻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同时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基金管理人城建(芜湖)之总经理750.00-750.005.00%
4翁木林董事375.00-375.002.50%
5洪小林董事、副总经理311.00-311.002.07%
6谢灿董事长、总经理谢玉成之女259.70100.00359.702.40%
7汪章建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147.30-147.300.98%
8谢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100.00-100.000.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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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任职/亲属情况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间接持股合计持股
9翁伟胜董事翁木林之外孙96.90-96.900.65%
10李舒南董事翁木林配偶之兄弟之配偶20.00-20.000.13%
11许丰兆董事武怿忻之配偶-36.3536.350.24%
合计10,842.30136.3510,978.6573.19%

注:许丰兆通过持有城建一期100万元出资额,间接持有公司36.35万股股份;谢灿通过持有芜湖新筑100%股权,间接持有公司100万股股份;谢玉成担任公司股东芜湖新筑的监事。

(3)发行人直接或间接股东与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的关系详见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除上述关系外,发行人直接或间接股东与发行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其他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亦不存在纠纷或潜在争议。

(四)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相关情况

1、自有限公司设立以来,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的背景和原因、所履行的法律程序、价格及确定依据、对应发行人整体估值PE倍数、转让价款支付情况、股东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

发行人设立时、历次增资和股权转让的背景和原因、所履行的法律程序、价格及确定依据、对应发行人整体估值PE倍数情况、转让价款支付情况,股东资金来源及其合法性,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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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变动情况背景和原因履行的法律程序入股价格定价依据整体估值PE倍数价款是否支付股东资金来源及合法性
2001年10月,有限公司设立刘建国、刘小霞共同出资设立南翔羽绒,注册资本50万元,其中刘建国认缴30万元、刘小霞认缴20万元刘建国、刘小霞拟设立公司开展羽绒收购、加工销售、羽绒制品生产销售等业务履行了股东会决议、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办理工商登记手续等程序1元/注册资本公司设立,股东按注册资本原值实际缴纳出资不涉及自有资金,来源合法
2006年10月,增资公司注册资本由50万元增加至500万元,刘建国、刘小霞分别增资350万元、100万元股东增资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履行了股东会决议、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程序1元/注册资本公司届时无外部股东,原股东按照注册资本原值增资不适用自有资金,来源合法
2006年10月,股权转让刘建国将其持有的南翔羽绒的15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霞珍羽绒,系股权代持南陵县经济开发区为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南陵县外投资企业到南陵县经济开发区投资,公司引入外部股东霞珍羽绒以响应当地招商引资的政策;本次股权转让系刘建国委托霞珍羽绒持有公司股权履行了股东会决议、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程序-系股权代持及解除代持关系,不涉及定价不适用股权代持及还原,不涉及价款支付
2007年4月,股权转让霞珍羽绒将其持有的南翔羽绒的15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刘小霞,系股权代持还原系解除委托持股关系履行了股东会决议、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程序-
2007年4月,增资公司注册资本由50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刘建国、刘小霞分别增资300股东增资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履行了股东会决议、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办理工商变1元/注册资本公司届时无外部股东,原股东按照注册资本原值不适用自有资金,来源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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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变动情况背景和原因履行的法律程序入股价格定价依据整体估值PE倍数价款是否支付股东资金来源及合法性
万元、200万元更登记手续等程序增资
2008年1月,股权转让刘建国将其持有的530万元出资额分别转让给刘小霞(105万元)、翁木林(60万元)、蒋竞秋(50万元)、贾艳(20万元)、张竹青(30万元)、秦金贵(30万元)、张陵芳(10万元)、叶建军(30万元)、章晓金(30万元)、孙波(30万元)、赵英(50万元)、刘显静(30万元)、陈正平(20万元)、倪福生(20万元)、孙敬忠(15万元)因刘建国有资金需求,翁木林等看好公司发展受让公司股权履行了股东会决议、相关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程序1元/注册资本股东协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参照1元/注册资本平价转让不适用刘建国与刘小霞间股权转让系配偶之间股权调整,不涉及价款支付;其余股权转让均已完成价款支付

刘建国与刘小霞间股权转让系配偶之间股权调整,不涉及价款支付;其余股权受让方为自有资金,来源合法

2010年2月,增资公司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增加至3,000万元,谢玉成、刘小霞、翁木林分别增资1,000万元、560万元、440万元翁木林、刘小霞增资以扩大公司生产经营规模;谢玉成看好公司发展,增资入股履行了股东会决议、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程序1元/注册资本股东协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参照1元/注册资本增资不适用自有资金,来源合法
2012年7月,股权转让蒋竞秋、贾艳、赵英、张竹青、秦金贵、孙波、叶建军、章晓金、刘显静、陈正平、刘小霞、倪福生、孙敬忠、张陵芳14人将其持有的合计1,500万元因蒋竞秋等人有资金需求,刘建国受让股权履行了股东会决议、相关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程序1元/注册资本股东协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参照1元/注册资本平价转让不适用刘小霞与刘建国间股权转让系配偶之间股权调整,不涉刘小霞与刘建国间股权转让系配偶之间股权调整,不涉及价款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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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变动情况背景和原因履行的法律程序入股价格定价依据整体估值PE倍数价款是否支付股东资金来源及合法性
出资额转让给刘建国及价款支付;其余股权转让均已完成价款支付其余股权受让方为自有资金,来源合法
2012年9月,增资、股权转让公司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加至5,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2,000万元由上海龙成认购;谢玉成、刘建国分别将1,000万元、5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上海龙成上海龙成看好公司发展,增资入股及受让股权履行了股东会决议、会计师事务所验资、相关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程序1元/注册资本股东协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参照1元/注册资本增资、平价转让不适用自有资金,来源合法
2014年1月,增资公司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增加至6,0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上海新龙成认购股东增资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履行了股东会决议、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程序1元/注册资本股东协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参照1元/注册资本增资不适用自有资金,来源合法
2014年6月,增资公司注册资本由6,000万元增加至8,000万元,上海新龙成、谢玉成、汪章建分别增资250万元、1550万元、200万元上海新龙成、谢玉成增资以扩大公司经营规模;汪章建看好公司发展,投资入股履行了股东会决议、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程序1元/注册资本股东协商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参照1元/注册资本增资不适用自有资金,来源合法
2014年9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南翔羽绒召开股东会,拟变更公司类型,由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改制筹备新三板挂牌事宜履行了股东会决议、创立大会暨股东大会决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改制审计报告及改制验资报告、评估机构出具改制评估报告、办理工商变更1元/股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股权比例不变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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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变动情况背景和原因履行的法律程序入股价格定价依据整体估值PE倍数价款是否支付股东资金来源及合法性
登记手续等程序
2015年8月,新三板定增公司定向发行股票1,200万股,注册资本由8,000万元增加至9,200万元,芜湖新筑、洪小林、徐肆琴、王金芳、朱启英、谢伟分别认购400万股、300万股、150万股、150万股、100万股、100万股股票发行人募集资金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洪小林等看好企业发展,认购公司定向增资份额履行了股东大会决议、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古麒羽绒股份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4906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程序2.08元/股参照公司当年实际经营情况预计当年业绩大幅上升,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市盈率等多种因素,协商确定参考2015年半年度净利润为12.70倍PE自有资金,来源合法
2015年11月,新三板定增公司定向发行股票350万股,注册资本由9,200万元增加至9,550万元,海通证券、上海证券、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世纪证券”)、刘春阳、国泰元鑫-金钥匙新三板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分别认购150万股、100万股、50万股、30万股、20万股股票发行人募集资金以加快公司项目建设,扩大生产经营;公司转让方式拟由协议转让变为做市商转让,发行人向做市商海通证券、上海证券、世纪证券定向增发股份;刘春阳、国泰元鑫-金钥匙新三板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看好企业发展,认购公司定向增资份额履行了股东大会决议、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古麒羽绒股份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7256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程序2.40元/股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市盈率等多种因素,协商确定参考2015年半年度净利润为14.65倍PE国泰元鑫-金钥匙新三板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其他投资人为自有资金,来源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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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变动情况背景和原因履行的法律程序入股价格定价依据整体估值PE倍数价款是否支付股东资金来源及合法性
2016年9月,新三板定增公司定向发行股票410万股,注册资本由9,550万元增加至9,960万元,远大创投、国泰元鑫-金钥匙新三板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管文权、郭晓妹、魏扣芳分别认购165万股、100万股、45万股、35万股、30万股股票,管黄慧、陈德明、郁凯、陆仲荣、张建军均分别认购7万股股票发行人募集资金以加快公司项目建设,扩大生产经营,补充流动资金;管文权等人看好企业发展,远大创投作为地方政府投资平台支持当地企业发展,增资入股履行了股东大会决议、全国股转公司出具《关于古麒羽绒股份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6422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程序3元/股在询价的基础上协商确定参考2015年净利润约19.95倍 PE国泰元鑫-金钥匙新三板专项资产管理计划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其他投资人为自有资金,来源合法
2015年1月28日至2018年1月4日,公司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发生股票交易2015年1月28日至2015年11月23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股票交易累计成交675.20万股;2015年11月24日至2017年8月29日通过做市转让方式股票交易累计成交1,096.3万股;2017年8月30日至2018年1月4日,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股票交易累计成交30万股发行人在新三板挂牌,依据全国股转系统交易规则采取协议转让或做市转让方式进行交易/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协商定价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协商定价不涉及/
2018年2月,增资公司注册资本由9,960万元增加至12,282万元,城建一期、芜湖产投、王启明分别认购1,745万股、190万股、387万股股份芜湖产投作为地方政府投资平台支持当地企业发展,增资入股;城建一期等看好公司发展,增资入股履行了股东大会决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程序2.58元/股综合发行人市场地位、经营状况、盈利能力以及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协商定价参考2017年净利润约11.77倍PE城建一期、农发基金的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其他投资人为自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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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变动情况背景和原因履行的法律程序入股价格定价依据整体估值PE倍数价款是否支付股东资金来源及合法性
金,来源合法
2018年6月,股份转让上海新龙成向谢玉成转让其持有的4,300万股股份系筹划上市进行的同一控制主体之间的转让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58元/股参考前次增资价格,协商确定参考2017年净利润约11.77倍PE自有资金,来源合法
2018年8月,股份转让武琳向汪章建转让其持有的0.10万股股份汪章建受让配偶武琳转让的股份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58元/股参考前次增资价格,协商确定自有资金,来源合法
陈秀荣向周丹转让其持有的0.20万股股份原股东陈秀荣退出,谢玉成委托周丹代其受让陈秀荣售出的股权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4.50元/股参考陈秀荣取得股份的成本,双方协商确定参考2017年净利润约20.54倍PE【注1】资金来源于谢玉成,系代谢玉成受让股份,来源合法
2018年9月,股份转让刘建国分别向方小三、李祥、谢灿、邢雪仙、李舒南、刘显静、孙敬忠转让500万股、350万股、289.30万股、30万股、20万股、8.30万股、15万股股份原股东刘建国因个人原因自愿转让股份,谢灿等人看好公司发展,受让刘建国出售的股份股份受让方分别与刘建国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58元/股参考前次增资价格,协商确定参考2017年净利润约11.77倍PE自有资金,来源合法
刘建国向陈桂喜转让60万股股份2.8元/股参考前次增资价格,协商确定参考2017年净利润约12.78倍PE自有资金,来源合法
刘晨分别向刘显静、蒋竞秋、贾艳转让其持有的21.7万股、50万股、20万股股份原股东刘晨因个人原因自愿转让股份,蒋竞秋等人看好公司发展,受让股份受让方分别与刘晨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58元/股参考前次增资价格,协商确定参考2017年净利润约11.77倍PE自有资金,来源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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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变动情况背景和原因履行的法律程序入股价格定价依据整体估值PE倍数价款是否支付股东资金来源及合法性
刘晨出售的股份
2019年1月,股份转让周丹向谢玉成转让其持有的128.4万股股份周丹将代谢玉成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转让给谢玉成,双方解除代持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不涉及代持还原,不涉及资金支付
朱启英向谢灿转让其持有的99.9万股股份原股东朱启英因资金需求出让公司股份,谢灿受让股份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2.08元/股参考朱启英投资成本协商定价参考2018年净利润约8.89倍PE【注2】自有资金,来源合法
2019年8月,增资公司注册资本由12,282万元增加至13,600万元,谢玉成、京城二期分别认购568万股、750万股股份公司扩大经营规模有融资需求,谢玉成、京城二期看好公司发展增资履行了股东大会决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程序3.5元/股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等多种因素协商确定参考2018年净利润约14.96倍PE京城二期的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谢玉成为自有资金,来源合法
2019年10月,股份转让郭晓妹、魏扣芳、张建军分别将其持有的66万股、62万股、19万股股份转让给谢玉成郭晓妹、魏扣芳、张建军因个人资金需求出让公司股份,谢玉成受让股份股份出让方分别与谢玉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3.5元/股参考前次增资价格,协商确定自有资金,来源合法
2019年10月,股份分割和继承公司原股东王启明去世,其配偶刘贤丽取得其生前所持公司一半股份,193.5万股股份,其长女王天怡和次女王心怡均分别继承96.75万股股份公司原股东王启明去世,其子女继承其生前所持公司股权的1/2,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其配偶刘贤丽取得其生前所持公司股权/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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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变动情况背景和原因履行的法律程序入股价格定价依据整体估值PE倍数价款是否支付股东资金来源及合法性
的1/2
2019年12月,股份转让李祥、方小三分别将其持有的350万股、210万股股份转让给穆平原股东方小三、李祥因个人资金需求出让公司股份,穆平看好公司发展受让股份股份出让方分别与穆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3.5元/股参考前次增资价格,协商确定参考2018年净利润约14.96倍PE自有资金,来源合法
2020年6月,股份转让方小三将其持有的290万股股份转让给谢玉成原股东方小三因个人资金需求出让公司股份,谢玉成受让股份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3.58元/股参考前次增资价格,协商确定参考2019年净利润约13.59倍PE自有资金,来源合法
2020年8月,增资公司注册资本由13,600万元增加至15,000万元,农发基金认购1,400万股股份农发基金看好公司发展,增资入股履行了股东大会决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程序3.80元/股参考公司前次增资价格,结合公司盈利能力、资产情况等协商确定参考2019年净利润约14.43倍PE农发基金的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来源合法
2020年12月,股份转让谢灿将其持有的300万股股份转让给南陵县工投南陵县政府投资平台看好公司发展前景,为支持公司发展,经协商后通过受让谢灿股份入股公司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3.80元/股参照前一次增资价格协商确定自有资金,来源合法
2021年5月,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2021)沪01民终3140号),金海泉、中迪物流分别将其所持11.70万股、42.30万股股份变更至依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谢玉成从原股东金海泉、中迪物流受让合计54万股股//参照转让人入股成本协商定价,经法院调解后受让人自愿补偿不涉及自有资金,来源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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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变动情况背景和原因履行的法律程序入股价格定价依据整体估值PE倍数价款是否支付股东资金来源及合法性
谢玉成名下

注1:2018年8月,周丹代谢玉成受让原股东陈秀荣2,000股发行人股份,受让价格为4.5元/股,因转让股份数较少,故受让价格系参考陈秀荣在新三板挂牌期间取得股份的成本经双方协商确定,高于同期股份转让价格;

注2:2019年1月,朱启英将所持公司99.90万股股份转让给谢灿,转让价格2.08元/股,低于同期股份转让价格,主要系朱启英因急需资金欲出售所持股份,故经与谢灿协商转让价格按其取得成本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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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发行人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具有合理的背景和原因,均履行了相关的法律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2018年8月周丹代谢玉成受让陈秀荣所持发行人股份价格高于同期股份转让价格,2019年1月谢灿受让朱启英所持发行人股份价格低于同期股份转让价格,均具有合理性。除上述情形外,发行人历次时间接近的增资和股权转让价格不存在较大差异;发行人历次股权转让及增资价格公允,定价依据合理;发行人设立时、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的价款,除因家庭成员之间股权调整或股权代持而不涉及支付的情形外,均已支付;除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类股东资金来源于募集资金,周丹代谢玉成持股资金来源于谢玉成及其亲属外,其他股东资金均来源于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

2、相关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情形,相关股权纠纷事项

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霞珍羽绒代刘建国持股、周丹代谢玉成持股的情况,上述股权代持情形已解除,具体情况如下:

(1)霞珍羽绒代刘建国持股情况

2006年10月,刘建国将持有的南翔羽绒股权转让给霞珍羽绒系刘建国委托霞珍羽绒持有南翔羽绒的股权;2007年4月霞珍羽绒将持有的南翔羽绒股权转让给刘建国妻子刘小霞系解除委托持股。本次股权代持具体情况如下:

①霞珍羽绒的背景情况

霞珍羽绒是一家注册在安徽省桐城市,以羽绒及其制品生产及销售为主营业务的企业,其主要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安徽霞珍羽绒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安徽省桐城市桐安南路
法定代表人胡习刚
注册资金3,900万元
经营范围羽绒及其制品、皮革制品、服装、塑料制品、纺织品、针织品、特种玻璃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化纤制品、蚕丝制品、羊绒制品、日用百货销售;劳保用品、无纺布制品、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医用手套、医用护目镜、医用隔离衣、医用鞋套、医用防护用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生产及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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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2005年7月21日
经营期限长期

②股权代持原因

根据南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及发行人说明,2006年南陵县经济开发区为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南陵县外投资企业到南陵县经济开发区投资。2006年10月,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500万元,将公司迁至南陵县经济开发区,并通过由股东刘建国转让其持有的公司30%的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50万元)给注册地位于安徽省桐城市的企业霞珍羽绒的方式,引入外部股东霞珍羽绒,以响应当地招商引资的政策。

③股权代持解除原因

公司迁至南陵县经济开发区后,实际未享受当地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经协商一致,决定解除代持关系。2007年4月霞珍羽绒将其代刘建国持有的公司30%的股权转让给刘建国的配偶刘小霞,双方解除代持。根据南陵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明》,其知悉上述股权代持解除情况;经相关方确认,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双方真实意愿,股权代持及解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2)周丹代谢玉成持股情况

周丹与谢玉成之间的股份代持具体情况如下:

①股份代持的背景

公司新三板挂牌期间,股权较为分散,实际控制人谢玉成看好公司发展前景,委托周丹(谢玉成之外甥的配偶)在新三板二级市场上择机购买公司股票,从而形成周丹代谢玉成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②股份代持的形成过程

2016年2月至2017年12月,周丹通过新三板系统交易持有发行人股票共计128.20万股;2018年8月,周丹以4.50元/股的价格受让陈秀荣持有的发行人0.20万股股份。截至周丹出让其持有的全部发行人股份前,共计持有发行人

128.40万股股份。周丹购买上述股份的资金来源于谢玉成及其亲属,周丹持有的发行人128.40万股股份系替谢玉成代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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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股份代持的解除

2019年1月8日,周丹与谢玉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发行人1,284,000股股份全部转让给谢玉成。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周丹不再持有发行人的股份,双方代持关系解除。经对谢玉成、周丹的访谈确认,本次股份转让符合双方真实意愿,股权代持及解除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霞珍羽绒代刘建国持股、周丹代谢玉成持股的情况,已分别于2007年、2019年清理完毕,发行人清理代持的过程符合当时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代持是代持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上述股权代持及解除事项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股东谢玉成与金海泉、中迪物流曾存在股权转让相关的合同纠纷,但已通过司法途径结案且履行完毕;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形外,发行人历史沿革中不存在其他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的情形,不存在其他纠纷或潜在纠纷。

(五)发行人成立以来重要事件

发行人自股份公司成立以来,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等重大事件情况。

(六)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挂牌情况

1、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情况

公司于2014年9月2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4年10月6日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古麒羽绒股份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公司向股转系统申请挂牌并公开转让。

2015年1月8日,股转系统出具《关于同意古麒羽绒股份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18号),同意公司股票挂牌并公开转让。2015年1月28日起,公司股票在股转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

公司于2017年12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0日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等终止挂牌相关议案,为配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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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发展战略需要,公司拟向股转系统申请股票终止挂牌。

2017年12月29日,股转系统出具《关于同意古麒羽绒股份公司终止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7〕7549号),同意公司自2018年1月4日起终止在股转系统挂牌。

2、挂牌期间受到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发行人于挂牌期间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三、发行人的股权结构及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情况

(一)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二)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分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设立及拟设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公司存在1家参股公司,即持有安徽南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5478%的股份,该参股情况对公司无重大影响。情况参见“第十二节 附件”之“五、其他事项”之“(二)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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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谢玉成直接持有公司7,037.4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46.92%,系公司的控股股东。谢伟系谢玉成之女,直接持有公司100.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0.67%,谢玉成、谢伟父女二人合计持有公司47.58%的股份。谢玉成、谢伟合计持有股份能够对公司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同时,自报告期初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谢玉成一直担任公司的董事长兼总经理,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人事任免、企业发展方向等具有重要影响力。谢伟长期担任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同时系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因此,谢玉成、谢伟父女二人能够对公司生产经营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系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谢灿系谢玉成次女、谢伟胞妹,谢灿直接持有公司1.73%的股份,并通过芜湖新筑间接持有公司0.67%的股份,合计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2.40%的股份。谢灿未在发行人处任职,未参与发行人经营管理,因此,谢灿未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谢玉成、谢伟和谢灿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谢玉成、谢伟能够直接或间接控制发行人49.98%的股份。

序号股东名称身份证号码国籍是否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
1谢玉成340223196308xxxxxx中国
2谢伟340223198510xxxxxx中国
3谢灿340223198612xxxxxx中国

2、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权属限制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等情形。

(二)持股5%以上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玉成外,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为城建一期、农发基金和京城二期。其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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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建一期

城建一期持有公司1,745.00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11.63%,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北京城建一期(芜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8年1月11日
注册资本4,800.00万元
实收资本4,800.00万元
注册地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创业大街3号楼302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城建(芜湖)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杨朔)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要从事投资类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相关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城建一期有22名合伙人,合伙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比例(%)合伙人性质
1北京城建(芜湖)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10.002.29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2孙冲700.0014.58有限合伙人
3深圳前海丰润盛达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540.0011.25有限合伙人
4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小联力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00.0010.42有限合伙人
5沈燕平500.0010.42有限合伙人
6李世江420.008.75有限合伙人
7邹莉200.004.17有限合伙人
8岳伟200.004.17有限合伙人
9王宇冰200.004.17有限合伙人
10唐芳160.003.33有限合伙人
11张劲松150.003.13有限合伙人
12刘艳120.002.50有限合伙人
13褚玮100.002.08有限合伙人
14冯慧军100.002.08有限合伙人
15李尔涛100.002.08有限合伙人
16李洁100.002.08有限合伙人
17王兰俊100.002.08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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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名称/姓名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比例(%)合伙人性质
18许丰兆100.002.08有限合伙人
19张慧敏100.002.08有限合伙人
20邹莹莹100.002.08有限合伙人
21文静100.002.08有限合伙人
22深圳市前海大翔控股有限公司100.002.08有限合伙人
合计4,800.00100.00-

城建一期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CH491,备案时间为2018年6月8日;其基金管理人城建(芜湖)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进行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21891,登记日期为2015年8月26日。

2、农发基金

农发基金持有公司1,400.00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9.33%,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7月31日
注册资本280,000.00万元
实收资本265,580.00万元
注册地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市高新区望江西路860号B座14楼
基金管理人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世春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要从事投资类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相关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农发基金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1安徽国元金融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50,000.0089.29
2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3.57
3安徽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有限公司10,000.003.57
4安徽皖垦资本运营有限公司10,000.003.57
合计280,000.00100.00

农发基金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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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EM991,备案时间为2018年10月18日;其基金管理人安徽国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已进行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67214,登记日期为2018年2月1日。

3、京城二期

京城二期持有公司750.00万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总股本的5.00%,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芜湖京城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19年7月10日
注册资本2,750.00万元
实收资本2,750.00万元
注册地安徽省芜湖市三山区创业大街3号楼302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城建(芜湖)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武怿忻)
主营业务及其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的关系主要从事投资类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无相关性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京城二期有11名合伙人,合伙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合伙人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合伙人性质
1北京城建(芜湖)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50.009.09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
2深圳前海丰润盛达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550.0020.00有限合伙人
3纪如碧500.0018.18有限合伙人
4赵恩明450.0016.36有限合伙人
5文静200.007.27有限合伙人
6王宇冰200.007.27有限合伙人
7岳伟200.007.27有限合伙人
8邹莹莹100.003.64有限合伙人
9李守彬100.003.64有限合伙人
10李艳100.003.64有限合伙人
11夏冉100.003.64有限合伙人
合计2,750.00100.00-

京城二期属于私募投资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了私募基金备案,基金编号为SGW260,备案时间为2019年8月13日;其基金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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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芜湖)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进行基金管理人登记。

(三)发行人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及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不存在协议控制架构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及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的情况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不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五、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股本情况、前十名股东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15,000.00万股,本次拟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00万股股票,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后发行人总股本不超过20,000.00万股。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前十名股东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谢玉成70,374,00046.9270,374,00035.19
2城建一期17,450,00011.6317,450,0008.73
3农发基金(SS)14,000,0009.3314,000,0007.00
4京城二期7,500,0005.007,500,0003.75
5穆平5,600,0003.735,600,0002.80
6翁木林3,750,0002.503,750,0001.88
7洪小林3,110,0002.073,110,0001.56
8南陵县工投(SS)3,000,0002.003,000,0001.50
9谢灿2,597,0001.732,597,00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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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
10刘贤丽1,935,0001.291,935,0000.97
11其他股东20,684,00013.7920,684,00010.34
12公司新发行股份--50,000,00025.00
合计150,000,000100.00200,000,000100.00

注:SS为State-ownedShareholder缩写,指国有股东。

(二)本次发行前的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如下: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股)持股比例(%)在发行人处任职情况
1谢玉成70,374,00046.92董事长、总经理
2穆平5,600,0003.73-
3翁木林3,750,0002.50董事
4洪小林3,110,0002.07董事、副总经理
5谢灿2,597,0001.73-
6刘贤丽1,935,0001.29-
7徐肆琴1,607,0001.07-
8王金芳1,500,0001.00-
9汪章建1,473,0000.98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10谢伟1,000,0000.67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核心技术人员
合计92,946,00061.96-

(三)本次发行前发行人国有股份及外资股份情况

1、国有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国有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国有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备注
1农发基金(SS)14,000,0009.33-
2南陵县工投(SS)3,000,0002.00-
3芜湖产投(SS)1,900,0001.27芜湖产投和远大创投均系芜湖市国资委通过芜湖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
4远大创投(SS)1,650,00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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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国有股东名称持股数(股)持股比例(%)备注
司,远大创投持有芜湖产投100%股权
5上海证券(SS)938,0000.63-
合计21,488,00014.33-

注:上述5家法人机构为参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管理的国有股东。

2021年6月11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省国资委关于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标识管理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21]166号),确认农发基金、南陵县工投、芜湖产投、远大创投、上海证券为国有股东,如公司发行股票并上市,上述国有股东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设立的证券账户应标注“SS”标识。

2、外资股份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外资股东。

(四)申报前十二个月发行人新增股东的情况

发行人申报前十二个月不存在新增股东的情况。

(五)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及关联股东的各自持股比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关联关系
谢玉成46.92%1、谢玉成与谢伟、谢灿系父女关系,谢伟与谢灿系姐妹关系; 2、谢玉成、谢伟和谢灿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为一致行动人; 3、芜湖新筑系谢灿控制的公司
谢伟0.67%
谢灿1.73%
芜湖新筑0.67%
城建一期11.63%城建一期、京城二期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城建(芜湖)
京城二期5.00%
芜湖产投1.27%芜湖产投系远大创投的全资子公司
远大创投1.10%
刘贤丽1.29%刘贤丽与王天怡、王心怡系母女关系,王天怡与王心怡系姐妹关系
王天怡0.65%
王心怡0.65%
翁木林2.50%翁木林与翁伟胜系祖孙关系
翁伟胜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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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关联关系
张卓琳0.43%张平法与张卓琳系祖孙关系
张平法0.28%

(六)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均为新股,不进行老股转让。

(七)发行人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二百人等情况发行人历史沿革中曾存在霞珍羽绒代刘建国持有发行人股权,以及周丹代谢玉成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被代持人刘建国、谢玉成均为代持关系发生及存续期间发行人的在册股东,除代持人代其持有发行人股权外,还同时显名持有发行人股权。因此,上述被代持人具备股东资格,其投资发行人不存在违反或规避当时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情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未曾有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或股东数量超过两百人的情况,除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二、发行人设立情况及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之“(四)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相关情况”之“2、相关委托持股或信托持股情形,相关股权纠纷事项”已披露的霞珍羽绒代刘建国持股及周丹代谢玉成持股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委托持股的情形。除发行人股东谢玉成、谢伟和谢灿已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外,发行人股东不存在其他特殊安排。发行人股权清晰、稳定。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高级管理人员4名,核心技术人员3名。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发行人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公司现任董事基本情况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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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性别任职情况提名人任职期间
1谢玉成董事长股东提名2021年2月-2024年2月
2武怿忻董事股东提名2021年2月-2024年2月
3翁木林董事股东提名2021年2月-2024年2月
4洪小林董事股东提名2021年2月-2024年2月
5汪章建董事股东提名2021年2月-2024年2月
6黄荷暑独立董事股东提名2021年2月-2024年2月
7吴初阳独立董事股东提名2021年2月-2024年2月
8袁奇独立董事股东提名2021年2月-2024年2月

董事简历如下:

1、谢玉成

谢玉成先生,196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9年6月至2003年12月,先后任职于芜湖蒲桥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上海青浦重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上海盛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2004年3月至2018年1月,任上海新龙成总经理;2004年3月至2022年7月,任上海新龙成执行董事。2011年3月至2017年5月,任淮南新龙成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5年3月至今,任芜湖新筑监事。2010年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总经理。谢玉成先生于2010年2月荣获浦东新区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于2012年6月荣获上海市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于2015年4月荣获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于2021年4月荣获安徽省委、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安徽省优秀民营企业家称号。

2、武怿忻

武怿忻女士,1975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1998年7月至1999年12月,任北京城建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第五项目部预算股科员、团支书;1999年12月至今,历任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助勤、科员、业务经理、副经理、经理。2015年4月至今,历任城建(芜湖)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总经理;2019年6月至今,任芜湖京城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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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2019年7月至今,任京城二期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1年3月至2023年1月任深圳市中科招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2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3、翁木林

翁木林先生,194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初中毕业。1964年12月至1969年12月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某部服役;1970年1月至2007年12月,先后任职于安徽省南陵县弋江中塘小学、安徽省南陵县弋江建筑工程队、安徽省南陵县蒲桥乡经委、南陵县蒲桥建筑工程公司。2014年9月至2018年3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4、洪小林

洪小林先生,1967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1996年3月至2003年12月,任职于上海青浦重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2004年1月至2017年12月,历任上海新龙成施工员、项目经理、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2014年5月至2018年10月,任芜湖南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9年4月至今,任上海龙甲监事。2014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18年3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5、汪章建

汪章建先生,1965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电算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会计师。1985年12月至2007年12月,历任国营南陵县白水泥厂会计、财务主管,皖江水泥厂会计、财务主管,芜南水泥厂(后改制为“芜湖市芜南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芜湖金龙制衣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2008年1月至2014年8月,任南翔羽绒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2014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汪章建先生曾获评芜湖市第三届优秀职业经理人称号。

6、黄荷暑

黄荷暑女士,1979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2004年7月至今,历任安徽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讲师、副教授;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1-1-63

7、吴初阳

吴初阳女士,198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9月至今,任华东政法大学图书馆教职人员;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8、袁奇

袁奇先生,198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7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生物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4月至2014年2月,任深圳市安姆特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总监;2014年4月至今,任苏州市信测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监事会成员

本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2名股东代表监事和1名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现任监事基本情况如下表:

序号姓名性别任职情况提名人任职期间
1王亚凡监事会主席监事会2021年2月-2024年2月
2彭丽娟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大会2021年2月-2024年2月
3陈云监事监事会2021年2月-2024年2月

公司监事简历如下:

1、王亚凡

王亚凡先生,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2016年5月加入公司,现任公司车间主管;2018年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2、彭丽娟

彭丽娟女士,198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7年9月加入南翔羽绒,现任公司行政管理部人事经理;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3、陈云

陈云女士,1987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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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2012年3月加入南翔羽绒,现任公司技术与研发中心品质保证部主管;2018年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如下表:

序号姓名性别任职情况任职期间
1谢玉成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3月-2024年3月
2洪小林董事、副总经理2021年3月-2024年3月
3汪章建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1年3月-2024年3月
4谢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1年3月-2024年3月

各高级管理人员简历如下:

1、谢玉成

谢玉成先生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之“1、谢玉成”。

2、洪小林

洪小林先生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之“4、洪小林”。

3、汪章建

汪章建先生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一)董事会成员”之“5、汪章建”。

4、谢伟

谢伟女士,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9年9月至2014年8月,历任上海新龙成职员、管理培训生、总经理助理;2010年5月至今任上海新龙成监事。2013年5月至2016年12月,任上海古麒纺织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3年10月至2018年1月,任淮南盛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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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2年7月至2014年9月,任南翔羽绒监事;2014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6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谢伟女士曾被授予上海市浦东新区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2022年当选芜湖市人大代表,同时是全国服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观察员、中国羽绒工业协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

(四)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包括吴开明、谢伟及冉书歌,其相关简历如下:

1、吴开明

吴开明先生,198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应用生物科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纺织工程师。2010年10月加入南翔羽绒,2014年9月至2018年2月,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技术与研发中心负责人、公司检测检验中心(CNAS认可)技术负责人、授权签字人。

2、谢伟

谢伟女士简历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之“(三)高级管理人员”之“4、谢伟”。

3、冉书歌

冉书歌女士,1982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2004年3月至2020年10月,历任光隆羽绒制品(苏州)有限公司实验室品管员、品管副课长,负责羽绒品质检测等工作。2020年11月至今,任发行人技术与研发中心技术总监,负责羽绒品质检查,冉书歌女士具有17余年羽绒羽毛行业从业经验,长期从事羽绒羽毛品质检测相关工作,精通羽绒羽毛各类性能及相关标准。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之外的其他单位的任职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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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在公司担任职务兼职单位名称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谢玉成董事长、总经理芜湖新筑监事实际控制人之女谢灿控制的企业
洪小林董事、副总经理上海龙甲监事实际控制人谢玉成控制的企业
武怿忻董事城建(芜湖)总经理其他关联方
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经理非关联方
芜湖京城一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非关联方
京城二期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安徽苏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其他关联方
深圳市东金新材料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其他关联方
深圳市中科招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其他关联方
北京市中科远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其他关联方
北京大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其他关联方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监事非关联方
北京城建兴华地产有限公司监事非关联方
中科招商农业科技国际有限公司(BVI)董事其他关联方
中科招商信息科技国际有限公司(BVI)董事其他关联方
中科远东创业投资国际有限公司(BVI)董事其他关联方
中科远东生物工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BVI)董事其他关联方
中科远东信息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BVI)董事其他关联方
黄荷暑独立董事安徽大学副教授非关联方
芜湖映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关联方
安徽威尔低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关联方
聚灿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关联方
安徽爱瑞特新能源专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关联方
安徽芯瑞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关联方
吴初阳独立董事华东政法大学教职人员非关联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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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在公司担任职务兼职单位名称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袁奇独立董事苏州市信测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经理其他关联方
谢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核心技术人员上海新龙成监事实际控制人谢玉成控制的企业

除上述情况以外,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兼职情况。

(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核心技术人员谢伟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谢玉成之女。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三年涉及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三年不存在涉及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订的有关协议以及有关协议的履行情况

在公司任职并领薪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书》《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公司与独立董事黄荷暑、吴初阳、袁奇以及其他董事签署了董事聘任协议。除前述合同、协议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与公司签订其他协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协议均正常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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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的持股情况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股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及间接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任职/亲属情况持股数量(万股)持股比例(%)
直接持股间接持股合计持股
1谢玉成董事长、总经理7,037.40-7,037.4046.92
2翁木林董事375.00-375.002.50
3洪小林董事、副总经理311.00-311.002.07
4谢灿谢玉成之女259.70100.00359.702.40
5汪章建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147.30-147.300.98
6谢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00.00-100.000.67
7许丰兆董事武怿忻之配偶-36.3536.350.24
合计8,230.40136.358,366.7555.78

注1: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注2:许丰兆系通过持有城建一期100万元出资额,间接持有公司36.35万股股份;谢灿持有芜湖新筑100%股权,通过芜湖新筑间接持有公司100万股。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发行人股份质押、冻结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况。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一)董事最近三年的变化情况

时间会议情况董事的变动情况变动后的董事会成员
2020年7月3日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许禄德因工作安排辞去董事职务,改选杨朔为新董事董事长:谢玉成 董事:翁木林、汪章建、洪小林、杨朔

1-1-69

时间会议情况董事的变动情况变动后的董事会成员
2020年11月30日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选举黄荷暑、吴初阳、袁奇为独立董事董事长:谢玉成 非独立董事:翁木林、汪章建、洪小林、杨朔 独立董事:黄荷暑、吴初阳、袁奇
2020年12月25日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杨朔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职务,改选武怿忻为新董事董事长:谢玉成 非独立董事:翁木林、汪章建、洪小林、武怿忻 独立董事:黄荷暑、吴初阳、袁奇

(二)监事最近三年的变化情况

公司监事近三年未发生变化。

(三)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的变化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未发生变化。

(四)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三年的变化情况

时间具体变动情况
2020年11月5日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任命谢伟、吴开明为核心技术人员
2021年5月25日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创新能力和研发水平,任命冉书歌为核心技术人员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主要系公司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业务核心竞争力、相关人员工作调动等原因导致的正常人员变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直接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姓名在公司担任职务对外投资单位持股比例
谢玉成董事长、总经理上海新龙成10%
谢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上海新龙成1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未持有与公司业务相关或存在利益冲突的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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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情况

(一)薪酬组成、确定依据及履行程序

公司确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的原则为:独立董事的薪酬为独立董事履职津贴,在公司任职并领薪的非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工资及奖金等组成,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奖金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个人履职情况等挂钩。

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的薪酬计划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后须报董事会批准。

(二)薪酬总额占各期利润总额的比重

报告期各期,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总额及占公司同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薪酬总额152.74145.77106.11
利润总额9,701.307,681.245,399.33
薪酬总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1.57%1.90%1.97%

(三)最近一年从发行人及其关联企业获得收入的情况

2022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姓名本公司职务2022年税前薪酬或津贴是否在关联 企业领薪
1谢玉成董事长、总经理23.79
2武怿忻董事-
3翁木林董事-
4洪小林董事、副总经理20.73
5汪章建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78
6黄荷暑独立董事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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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本公司职务2022年税前薪酬或津贴是否在关联 企业领薪
7吴初阳独立董事4.80
8袁奇独立董事4.80
9王亚凡监事会主席8.98
10彭丽娟职工监事8.10
11陈云监事8.56
12谢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19.73
13吴开明技术与研发中心负责人12.40
14冉书歌技术与研发中心技术总监15.27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成员均未在公司享受其他待遇和退休金计划。

(四)发行人已经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已经制定或正在实施的股权激励及相关安排。

十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现任三名独立董事均不属于党政领导干部、学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直属高校校级党员领导干部或处级(中层)党员领导干部,任职符合中组部以及教育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相关规定。

十三、发行人员工情况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结构

1、报告期内员工数量变化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总数为116人(含退休返聘)。报告期内,公司人员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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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员工人数116109106

2、报告期末员工结构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专业结构情况如下:

人员类别人数占比(%)
行政管理人员3530.17
技术研发人员2118.10
财务人员76.03
生产人员4236.21
采购销售人员119.48
合计116100.00

(二)发行人执行社会保障制度情况

1、发行人社保和公积金缴纳情况

公司已按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员工缴纳了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报告期内,公司在册员工的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如下:

截止时点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在册员工总人数116109106
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正常缴纳人数999585
小计999585
未缴纳人数及原因自行缴纳/农保/新农合6-3
退休人员899
在前单位缴纳【注】111
新员工尚未办理248
小计171421
公积金缴纳情况正常缴纳人数836441
小计836441
未缴纳人数及原因退休人员1099
在前单位缴纳【注】111
新员工尚未办理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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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点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自愿放弃203453
小计334565

注:在前单位缴纳人员系该员工从中国人寿芜湖分公司内部退岗,后至发行人处工作,但其社保、住房公积金仍由原单位为其缴纳。

报告期内,发行人缴纳住房公积金比例较低,主要原因系发行人员工主要为南陵县的城镇居民和附近乡镇的农民,该部分员工绝大多数拥有自有住房,且对当期收入重视度高,对住房公积金缴纳意愿低。该部分员工已经签署自愿放弃缴纳公积金的声明。

2020年以来,为规范公司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保障公司员工合法权益,公司向未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的员工积极宣传国家有关住房公积金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鼓励员工按规定缴纳,并为公司员工提供厂区内宿舍和人才公寓,满足员工住房需求。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金额及占净利润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金额17.1621.2424.48
当期净利润9,701.307,681.245,399.33
占净利润比例0.18%0.28%0.45%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为员工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金额较小,占发行人当期净利润的比重较低,对发行人的盈利规模不构成重大影响。

2、主管机关就公司缴存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情况的意见

根据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公司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未发现因违法用工发生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亦未因拖欠工资、社保缴纳等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

根据南陵县社会保险中心、南陵县职工医疗保险和药品耗材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公司正常参保,无欠费情形。

根据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陵县管理部出具的证明,公司已在芜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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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建立住房公积金专用账户,自2020年6月至报告期末,按时缴存,缴存状态为正常,期间未受到行政处罚。

3、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玉成、实际控制人谢伟已出具承诺:古麒绒材已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如果发行人所在地社保主管部门及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要求发行人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之前任何期间内应缴的员工社会保险费用或住房公积金进行补缴或处以罚款,本人将按主管部门核定的金额无偿代发行人补缴并支付罚款和相关费用。

(三)发行人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情况

1、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基本情况

2019年,发行人曾存在将安保、保洁、厂区绿化等辅助性岗位外包给忠勤物业,同时委托忠勤物业招聘新进车间操作工等一线工人,并在对其进行培训后派遣至发行人处的情况。2020年1月31日,发行人与忠勤物业签订了《解除合同协议书》,自此,双方终止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合作。2020年1月属于过渡期间,发行人已对该期间的劳务派遣用工不规范情形予以整改,该期间后发行人未再发生劳务派遣用工和劳务外包行为。

2、发行人采取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原因

报告期以前,发行人生产经营规模扩张较快,产能利用率提升,员工数量无法满足业务发展需求。发行人在增加用工招聘的同时,通过对非关键性工序采取劳务外包、劳务派遣的方式作为公司用工补充手段。

发行人向忠勤物业购买外包劳务服务和劳务派遣服务的具体背景如下:发行人地处南陵县经济开发区腹地,距离县城生活区和附近村镇路程相对较远,新员工招聘难度较大。因此,发行人选择与忠勤物业合作,委托其通过培训和实习的方式筛选相对固定和熟练的操作员工。

3、发行人劳动用工的规范

2020年1月,发行人合作的劳务公司仅忠勤物业一家。忠勤物业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独立的经营实体,已经取得《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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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等相关经营许可。2020年1月1日,发行人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为25人,占用工总人数的

21.93%,超过10%。针对上述事项,发行人已进行了整改规范,于2020年1月31日与忠勤物业签订了《解除合同协议书》,双方终止劳务外包和劳务派遣合作,发行人与符合条件的原派遣和劳务员工直接签订劳动合同。2020年1月属于过渡期间,发行人已对该期间的劳务派遣用工不规范情形予以整改,该期间后发行人未再发生劳务派遣用工行为。根据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发行人遵守劳动和社会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未受到该局的行政处罚。实际控制人谢玉成和谢伟已经出具承诺函,承诺如公司因接受劳务派遣用工而发生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1)因与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的劳务公司拖欠劳务人员工资等损害被派遣劳动者利益情形而导致公司须承担相关的赔偿以及引致的任何罚款;(2)因劳务派遣用工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导致公司被主管部门处罚需要承担任何罚款、滞纳金等。实际控制人将承担就劳动派遣事项造成公司的任何损失,并在承担上述责任后不向公司追偿,保证公司不会因此遭受任何损失。

综上所述,发行人在2020年1月曾存在劳务派遣人数超过用工总量10%的情形,不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发行人已在报告期初完成规范和整改;发行人已取得主管部门南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受到该局的行政处罚;此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亦已出具就发行人劳动派遣事项承担相关经济损失的承诺。因此,发行人报告期内劳务派遣用工不规范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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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一、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于高规格羽绒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鹅绒和鸭绒,产品主要应用于服装、寝具等羽绒制品领域。

公司长期聚焦主业、提升创新能力,科研和检测实力得到认可。公司及相关人员参与了《羽绒羽毛》《羽绒羽毛检验方法》国家标准的制定,公司也是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行业中唯一一家参与了《羽绒服装》新国家标准制定的企业。公司拥有CNAS权威认可的检测中心,出具的报告具备国际互认效力,是行业内少数几家获得该项认证的企业。公司2019年曾被认定为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公司的“羽绒羽毛清洁加工关键技术与新型功能高端羽绒的研发及产业化” “基于节能减排和品质提升的羽绒水洗加工新技术开发及产业化”和“羽毛绒材料表面处理及其防钻绒和粉尘同步检测关键技术开发及应用”项目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三等奖。

公司持续开拓头部品牌客户,行业知名度不断提升。公司定位中高端市场,已经与海澜之家(600398.SH)、森马服饰(002563.SZ)及其旗下童装品牌巴拉巴拉、罗莱生活(002293.SZ)、际华集团(601718.SH)、波司登(03998.HK)、鸭鸭股份等客户建立了合作关系。公司被中国羽绒工业协会评为“中国羽绒行业优秀企业”和“中国羽绒行业优质供应商”,获得了“中国驰名商标”“首批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等荣誉。

公司深入推进高质量发展,在构建循环经济、践行“碳达峰、碳中和”方面走在行业前列。公司业务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范畴。根据《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等政策文件,公司被工信部评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在节能降碳领域发挥引领作用。公司生产羽绒产品将上游行业废弃物进行资源化利用,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曾被评为“安徽省循环经济示范单位”。公司设计建造了日处理万吨中水回用系统,是行业内为数不多拥有大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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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中水回用系统的企业,入选了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公布的“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

(二)发行人主要产品情况

1、发行人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为羽绒产品,按品种和颜色,又可细分为白鹅绒产品、灰鹅绒产品、白鸭绒产品、灰鸭绒产品。公司主要产品代表图示如下:

图示:高规格白鹅绒产品 图示:高规格灰鸭绒产品

鹅绒和鸭绒的基本区别如下:

项目鹅绒鸭绒
生长周期/蓬松度成熟鹅的生长周期在100天以上,鹅绒材料朵绒相对于鸭绒较大,蓬松度更高成熟鸭的生长周期相对较短,鸭绒材料朵绒相对较小,蓬松度比同等级的鹅绒低
养殖量/羽绒产量我国鹅肉消费量较少,鹅绒材料的产量占比较低我国饮食习惯以鸭肉为主,加上鸭的生长周期短,鸭绒材料产量占比较高
同规格市场售价比同等规格的鸭绒材料高比同等规格的鹅绒材料低

2、发行人主要产品用途

羽绒羽毛作为保暖填充物,被广泛应用于羽绒服装、羽绒寝具、户外用品等领域,根据绒子含量不同羽绒羽毛产品的应用领域如下:

产品类别应用领域图例
羽绒(绒子含量≥50%)羽绒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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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应用领域图例
羽绒被
羽绒睡袋、户外装备
羽毛(绒子含量<50%)羽绒床垫
软包家具、各类抱枕

发行人主要生产羽绒产品,产品主要应用于羽绒服装、羽绒寝具等羽绒制品领域。

(三)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羽绒类产品65,540.4999.95%57,089.8398.02%42,352.7398.34%
其中:白鹅绒产品24,098.6436.75%24,504.5142.07%23,488.2754.54%
白鸭绒产品31,252.9347.66%25,048.4643.01%15,898.0736.91%
灰鹅绒产品1,812.832.76%1,053.631.81%415.570.96%
灰鸭绒产品8,376.0812.77%6,483.2411.13%2,550.825.92%
羽毛类产品29.510.05%1,155.111.98%715.351.66%
合计65,570.00100.00%58,244.94100.00%43,068.08100.00%

(四)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作为具有综合竞争力的羽绒材料生产企业,主要向供应商采购原料绒,经公司规模化生产加工为符合各类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的羽绒羽毛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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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给羽绒制品领域客户并获得收入及利润。

1、采购模式

公司采购主要包括原材料采购、能源采购和设备采购等,其中原材料主要为向供应商采购原料绒。

公司根据销售订单、生产计划、库存储备、原材料市场价格趋势等因素制定原材料采购需求,并根据采购需求不定期向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进而选定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执行原材料采购。

此外,公司在报告期内逐渐与核心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签署年度采购框架协议,约定全年预计采购量、质量要求、交付方式等内容,并根据采购情况确定预付货款。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生产高规格羽绒产品,主要工序包括水洗、分毛、拼堆等。为利用闲置粗加工设备,公司还开展了少量代加工业务。

原料绒经过水洗、分毛等工序制成半成品,系几种特定规格的羽绒材料,公司一般综合考虑发货计划、库存储备等情况,对半成品安排备货生产。

半成品经过拼堆等工序制成羽绒产品,公司通常根据客户需求及客户指定的技术标准组织生产。

3、销售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直销模式,客户类型主要为品牌商和代工厂。

公司销售模式主要为:客户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相关货物运至客户或客户指定代工厂。销售价格系参考市场价格,通过客户询价、公司报价、协商定价等流程,经市场化商业谈判确定。

报告期内还存在以下模式:品牌商与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约定采购的羽绒产品总量、不同规格羽绒产品的价格、产品质量要求等相关内容,还可能根据协议向公司支付备料支持金。之后品牌商指定代工厂根据品牌商指令在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公司向代工厂发货并收取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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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经营模式和影响因素在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公司自2017年以来聚焦于高规格羽绒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经营羽绒精加工环节,向以粗加工为主的企业采购原料绒,主要生产不同规格、不同种类的羽绒产品。

(1)羽绒精加工和粗加工的区别

羽绒羽毛生产加工从原毛到羽绒羽毛产品需要经过粗加工和精加工两个主要环节,一般来说粗加工是精加工的前置环节。粗加工是对屠宰后水禽原毛的初步处理,目的是去除水禽原毛包含的大量杂质,形成原料绒。精加工是对粗加工的原料绒进行深度处理,目的是形成可直接填充到羽绒制品中、符合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的羽绒羽毛产品。

两个环节的主要区别如下:

项目粗加工环节 (水禽原毛→原料绒)精加工环节 (原料绒→羽绒羽毛产品)
原料采购供应商主要为水禽养殖屠宰场,原材料是水禽屠宰后的原毛供应商主要为粗加工企业,原材料为经过粗加工的原料绒
生产加工1、以粗洗为核心工序,主要目的是去除原毛中包含的大量杂质; 2、因一般不直接用于填充羽绒制品,洗涤方式固定,漂洗次数少,工艺简单。1、核心工序包括精洗、分毛、拼堆等,主要目的是在进一步去除杂质的基础上,形成符合客户要求的羽绒羽毛产品; 2、因一般直接用于填充,洗涤方式会按照不同要求进行适当调整,漂洗次数多,工艺相对复杂。
产品销售1、客户主要为精加工企业; 2、因不直接用于制品填充,检验简单,检验指标以绒子含量为主。1、客户主要为羽绒制品企业,也会有部分向出口贸易商等销售; 2、因直接用于填充,需满足国家标准或客户的企业标准,检验的指标多,除绒子含量外还需要检测蓬松度、清洁度、耗氧量、残脂率等多项指标。

(2)发行人采用目前经营模式,主要经营精加工环节的原因

根据两个环节的区别,羽绒羽毛生产加工企业可以分为以粗加工为主的企业、以精加工为主的企业两类。相比于以粗加工为主的企业,以精加工为主的企业所需要的资源禀赋更多,进入壁垒更高,也是发行人选择目前经营模式的主要原因:

①精加工产品的标准水平、价值更高,发行人选择以精加工为主可以在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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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资源禀赋下,产生更高的产品价值。以精加工为主的企业直接对接下游制品客户,其产品需要满足《羽绒服装》《羽绒羽毛被》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产品的标准、产品价值和附加值更高。

②精加工技术水平、检测能力要求更高,发行人选择以精加工为主可以凭借着技术能力形成更高的产业壁垒。以精加工为主的企业直接服务于制品客户,每批次羽绒产品均需要满足绒子含量、蓬松度、清洁度、耗氧量等诸多要求,需要具备相应的检测实力以保证供货品质;同时其需要具备稳定、持续量产羽绒产品的能力,生产加工技术和内控管理水平更高。

③精加工资金实力要求更高,发行人选择以精加工为主可以凭借着行业龙头地位和资金优势打造独特优势。以精加工为主的企业直接服务于下游制品客户,其收款周期相比于以粗加工为主的企业更长,收款周期与付款周期的时间差更大,因此在同等经营规模下,以精加工为主的企业对资金实力的要求更高。

(3)公司现有厂区建造时仍设计并安装了粗加工产线,为充分利用闲置粗加工设备,公司开展了少量代加工业务,收入占比很小,不构成发行人的主要收入来源。公司制定了《羽绒羽毛加工价目表》,按照产出的重量和费用定额收取加工费。公司主要提供水洗工序的粗加工服务,产出的未分毛原料绒与发行人主要采购的原料绒差异较大。

(4)经营模式的变化情况及未来变化趋势

报告期内,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经营模式稳定。

(五)发行人设立以来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以羽绒羽毛产品为核心的主营业务和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生产经营整体上分为两个阶段:

1、以羽绒羽毛产品加工为主,兼营羽绒制品、鸭苗养殖业务

公司自成立至2016年,主营业务以羽绒产品加工为主,兼营少量羽绒寝具加工和鸭苗养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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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规模方面,公司的原生产厂区厂房较小且设备老旧、产量有限,环保设施规模较小。销售方面,主要销售羽绒产品;由于同时经营粗加工业务,也销售部分原料绒;客户以贸易商为主,主要集中在安徽省内及周边地区;生产方面,精加工、粗加工均有涉及,以精加工为主;采购方面,原料绒、原毛均有采购。

2、聚焦羽绒产品加工业务

2017年公司逐渐调整经营策略,聚焦品牌客户或代加工厂等直销客户,聚焦高规格羽绒产品和精加工环节。

经营规模方面,公司高标准投资新建的厂区于2015年基本建成,2016年通过环保验收,新厂区产能更高,建有日处理万吨污水的中水回用处理系统、高标准的羽绒羽毛检测中心等设施设备,环保、检测水平全面提升。销售方面,聚焦品牌商等直销客户,陆续开发了海澜之家等知名客户,并主要向客户销售羽绒产品;生产方面,由于产品结构转型,因此生产聚焦于精加工;采购方面,主要采购原料绒。

(六)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和核心技术产业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依托自主研发的羽绒羽毛材料清洁生产工艺及检测技术,围绕羽绒服装、羽绒寝具下游领域,实现了核心技术的产业化推广和稳定的客户渠道覆盖,取得了一定的行业地位和领先优势。公司的高规格羽绒产品均使用核心技术生产而来,具体核心技术的产业化情况如下:

序号核心技术专利及获奖情况产业化情况
1羽绒生化联合精洗工艺发明专利大规模生产
2低浴比浸淋式羽绒羽毛水洗装置及水洗方法发明专利大规模生产
3消减粉尘的羽绒羽毛水洗工艺发明专利大规模生产
4抑菌功能羽绒的生产技术发明专利大规模生产
5羽绒羽毛精洗回用水去污效能的检测方法发明专利大规模生产
6羽绒羽毛粉尘及钻绒复合性能的检测技术发明专利大规模生产
7羽绒表面修饰技术发明专利大规模生产
8自清洁功能羽绒的生产技术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果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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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主要产品的工艺流程图

发行人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所示:

发行人的生产工序包括精洗、脱水、烘干、冷却、分毛、拼堆等环节,上述工序及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图为根据实际设备等比例缩小,其中最下方白色设备前为操作工人
工艺流程工艺介绍
1、水洗 (精洗)(1)工序设备:水洗机; (2)工序及作用:投料、除尘、清洗和漂洗。在洗涤过程中根据原料的绒子含量、油脂含量和杂质含量,确定洗涤的次数和时间,最后一个循环还会对羽绒做除铁等处理。通过该工序去除羽绒羽毛中的杂质、粉尘、油脂和异味等; (3)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过程中最重要的工序;同时单位时间内的精洗产量低于其他工序的产量,是制约发行人产能的生产工序。 (4)具体使用的核心技术情况和效果: ①羽绒生化联合精洗工艺:本工艺基于对羽绒粘附污渍性能的分析,采用了生物酶水洗与化学水洗相结合的低损伤精洗工艺和脱脂生物酶的复配技术,优化了精洗工艺的设计与工艺参数。该工艺通过对传统羽绒水洗加工工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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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造和调整,设计一种羽绒新型生化联合短流程水洗加工工艺,提升羽绒品质,降低生产成本。 ②低浴比浸淋式羽绒羽毛水洗装置及水洗方法:本工艺基于污渍去除机制及原理,创新性地开发了一种浸淋式羽绒水洗机,既保证了羽绒水洗充分、去污彻底,又减少了用水量和漂洗次数,实现了节水节能、降低生产成本;同时消减化学药剂用量,降低了羽绒中化学药剂的残留量,减少对羽绒纤维的损伤,提高羽绒产品的品质。 ③抑菌功能羽绒的生产技术:本技术采用自主研发的抑菌功能羽绒整理液,通过该整理工艺生产的羽绒不仅可以获得抗菌、防霉、除臭等效果,而且还可以达到抗皱、抗静电、提高强力的功能,同时处理羽绒蓬松度较高,具有手感柔软、丰满舒适的特性,提升产品品质。 ④羽绒羽毛精洗回用水去污效能的检测方法:本技术提供了一种羽绒羽毛精洗回用水去污效能的检测方法,用于羽绒精洗回用水质去污效能的检测分析,可以分析回用水质对羽绒精洗品质的影响,同时指导调整羽绒精洗工艺中去脂剂、除臭剂、杀菌剂等配方,实现水质的高比例回用和精洗羽绒品质的提升。本技术有助于对羽绒羽毛精洗回用水溶液进行组成成分分析,减少了测试工序、减轻了测试的操作难度,提高了对羽绒羽毛精洗回用水去污效能测试的精度。 ⑤羽绒表面修饰技术:本技术创新性地提出了一种羽毛羽绒表面修饰方法,通过羽绒表面修饰改性,改变羽毛羽绒纤维的反应活性,以方便羽毛羽绒的后续性能的改善,解决了在湿热条件下羽绒羽毛加工容易滋生细菌、发生霉变,进而显著降低羽绒品质的情况,该技术有助于提高产品品质。
2、脱水(1)工序设备:脱水机; (2)工序及作用:利用设备旋转离心力使得水洗后羽绒羽毛中含有的水分脱干。 (3)具体使用的核心技术情况和效果: 消减粉尘的羽绒羽毛水洗工艺:本工艺基于对羽绒粉尘的种类、粉尘宏观形貌和微观形貌的分析,并通过对传统离心脱水机无法脱尘的分析,设计开发了一种具有脱尘和离心脱水双重功能的“溢流脱尘+离心脱水”一体机设备。通过该羽绒粉尘消减新技术开发的一体机加工羽绒材料,羽绒粉尘含量显著降低,有助于提高产品品质。
3、烘干(1)工序设备:加毛器、烘干机; (2)工序及作用:羽绒羽毛脱水后由负压进料管道自动进入烘干自动加毛系统,并根据设定的烘干参数进入烘干机内加热烘干。该工序可以调节羽绒羽毛中的水份含量,使之达到仓储及生产要求标准,并起到消除微生物和异味作用。
4、冷却(1)工序设备:冷却机; (2)工序及作用:羽绒羽毛烘干完成后根据设定程序自动进入冷却机,冷却完成后自动进入分毛机进行分级,或装包入库。该工序使得加热烘干的羽绒羽毛尽快降低至常规温度,以保持羽绒羽毛的蓬松度、清洁度。
5、分毛(1)工序设备:加毛器、分毛机; (2)工序及作用:羽绒羽毛冷却后自动进入加毛器,根据设定的程序分批次进入分毛机进行分毛,利用物理悬浮定律在分毛机内自动分离出不同规格的产品; (3)分毛后的产品为公司的半成品。
6、拼堆(1)工序设备:烘干加热器、拼堆机、除铁器; (2)工序及作用:根据拼堆方案将羽绒羽毛投入负压进料口,由进料管道经过烘干加热器(进行补充烘干平衡,确保使得出货含水标准高于出货标准),进入拼堆机经过自动设定的程序拌匀后,通过除铁器进行全面的检针除铁,最后进入打包厢进行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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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具有代表性的业务指标及变动情况

公司具有代表性的业务指标参见本节“四、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之“(一)主要产品的规模及销售情况”。

(九)公司业务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

1、公司业务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业务

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是引导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其中鼓励类的第十九类“轻工”中三十条:“畜禽骨、血、羽毛及内脏等副产物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理”。公司业务为高规格羽绒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范畴。

2、公司被评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公司产品具有绿色低碳特征,符合“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目标

(1)公司被评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在节能降碳领域发挥引领作用

根据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印发的《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着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该实施方案总体目标包括“建成一批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绿色工厂是制造业的生产单元,是绿色制造的实施主体,属于绿色制造体系的核心支撑单元,侧重于生产过程的绿色化”。公司被工信部评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在生产过程的节能降碳领域发挥引领作用。

(2)羽绒羽毛产品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具有绿色低碳特征

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的《“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指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对保障国家资源安全,推动实现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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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峰、碳中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羽绒羽毛生产加工属于禽业养殖屠宰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是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行业代表,公司曾被评为“安徽省循环经济示范单位”。

数据来源:中国羽绒工业协会《羽绒品控及采购指南》羽绒羽毛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碳排放相比其他纤维材料更低,其特征符合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的政策要求,符合“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战略目标。

3、公司业务符合行业环保不断提高的要求

羽绒羽毛加工过程中,水洗工序产生富含有机物的废水。部分中小羽绒羽毛加工企业不重视环保投入,其生产对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为解决羽绒羽毛行业污染物排放问题,2019年和2020年生态环境部先后公布了《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羽毛(绒)加工工业》,规定对含水洗工序的羽绒羽毛加工企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提出了污染防治可行的技术要求,规范企业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和污染物排放控制,提高污染防治水平。这些政策有利于行业的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

公司积极贯彻绿色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设计建造了日处理万吨中水回用系统,是行业内为数不多拥有大规模中水回用系统的羽绒羽毛生产加工企业;公司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中水回用系统处理达到回用指标后循环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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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既解决了废水排放对环境的污染问题,又节约了水资源。入选了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公布的“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

4、公司积极参与行业标准的制定,积极促进行业的高质量发展目前中国羽绒行业标准体系日趋完善,《羽绒羽毛》《羽绒羽毛检验方法》等材料标准和《羽绒服装》《羽绒羽毛被》等制品标准趋于统一,随着新标准的质量要求不断提升,为行业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标准化建设是推动行业发展的重要引擎,行业标准带动质量提升,随着标准的完善及不断升级,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行业进一步高质量发展。公司及相关人员参与了《羽绒羽毛》《羽绒羽毛检验方法》国家标准的制定,公司也是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行业中唯一一家参与了《羽绒服装》新国家标准制定的企业。

二、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于高规格羽绒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羽毛(绒)加工(C1941)。

(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

公司所处行业的主管部门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行业自律组织为中国羽绒工业协会,公司是中国羽绒工业协会副理事长单位。主管部门主要职能如下:

序号主管部门和自律组织管理职能
1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主要负责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协调行业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衔接,指导行业结构调整和投资综合管理

2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研究拟订信息化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总体规划;拟订本行业的法律、法规,发布行政规章;组织制定本行业的技术政策、体制和标准等,对行业的发展进行宏观调控
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起草市场监督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草案,制定有关规章、政策、标准,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规划,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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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主管部门和自律组织管理职能
4中国羽绒工业协会在政府职能转变的情况下,承担着原属于工商领域或国家机关所承担的部分职能。作为政府与企业的纽带和桥梁,在行业发展的规划、市场导向方面,在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方面,在国际羽绒制品贸易纠纷的解决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2、行业标准

序号行业标准标准编号发布单位实施日期
1《羽绒羽毛》GB/T17685-2016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7.07.01
2《羽绒羽毛检验方法》GB/T10288-2016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17.07.01
3《羽绒服装》GB/T14272-202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22.04.01
4《羽绒羽毛被》QB/T1193-2012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06.01
5《羽绒羽毛床垫》QB/T1194-2012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06.01
6《羽绒羽毛睡袋》QB/T1195-2012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06.01
7《羽绒羽毛枕、垫》QB/T1196-2012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06.01
8《针织羽绒服装》FZ/T73053-2015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01.01
9《绗缝制品》FZ/T81005-2017工业和信息化部2017.10.01
10《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01-2008环境保护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8.06.01
11《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羽毛(绒)加工工业》HJ1108-2020生态环境部2020.02.28
12《羽绒分级标准》T/CFDIA001-2016中国羽绒工业协会2016.09.01
13《羽绒净绒含量及绒朵数的检验方法》T/CFDIA002-2018中国羽绒工业协会2018.08.09
14《高品质羽绒服装》T/CFDIA004-2018中国羽绒工业协会2019.01.01
15《胶水羽绒评估方法》T/CFDIA003-2019中国羽绒工业协会2019.05.10

3、行业主要相关政策

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于高规格羽绒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国家对羽绒羽毛生产加工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予以鼓励和扶持,行业主要相关政策如下:

序号产业政策发布时间发布部门主要相关内容对公司的影响
1《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2008年1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2008年版):毛类初加工。通过对畜禽类动物毛、绒或羽绒分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免征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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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产业政策发布时间发布部门主要相关内容对公司的影响
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级、去杂、清洗等简单加工处理,制成的洗净毛、洗净绒或羽绒。
2《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19年10月国家发改委轻工业鼓励类:畜禽骨、血、羽毛及内脏等副产物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理。公司属于《目录》中鼓励类。
3《绿色制造2016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6年3月工信部实施传统制造业绿色化改造,推进绿色制造体系试点,会同财政部在京津冀、长江经济带、东北老工业基地等区域,选择部分城市开展绿色制造试点示范,创建一批特色鲜明的绿色示范工厂。公司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全面受益。
4《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的通知》2016年9月工信部绿色工厂是制造业的生产单元,是绿色制造的实施主体,属于绿色制造体系的核心支撑单元,侧重于生产过程的绿色化。加快创建具备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等特点的绿色工厂。采用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高效末端治理装备,淘汰落后设备,建立资源回收循环利用机制,推动用能结构优化,实现工厂的绿色发展。公司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将全面受益。
5《绿色产业指导目录(2019年版)》2019年2月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建部、人民银行、能源局各地方、各部门要以《目录》为基础,根据各自领域、区域发展重点,出台投资、价格、金融、税收等方面政策措施,着力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公司属于《目录》“清洁生产产业”中的“生产过程节水和废水处理处置及资源化综合利用”。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3月全国人大提出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产业;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完善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推动能源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利用,深入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低碳转型。公司属于传统轻工业绿色制造升级,符合国家绿色转型发展方式。
7《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2021年2月国务院以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为重点率先突破,做好与农业、制造业、服务业和信息技术的融合发展,全面带动一二三产业和基础设施绿色升级。 鼓励绿色低碳技术研发。实施绿色技术创新攻关行动,围绕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领域布局一批前瞻性、战略性、颠覆性科技攻关项目。公司属于传统轻工业绿色制造升级,全面受益。
8“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21年11月工信部统筹发展与绿色低碳转型,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推进工业节能降碳,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改造,提升绿色低碳技术、绿色产品、服务供给能力,构建工业绿色低碳转型与工业赋能绿色发展相互促进、深度融合的现代化产业格局,支撑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公司推进生产过程的节能降耗,被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公司产品符合绿色低碳的要求。
9《“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2021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对保障国家资源安全,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羽绒羽毛生产加工属于禽业养殖屠宰废弃物处理和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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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产业政策发布时间发布部门主要相关内容对公司的影响
化利用,是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的行业代表。
10《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2022年7月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要求“着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扩大绿色低碳产品供给”,该实施方案总体目标包括“建成一批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公司被评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全面受益。

(二)行业背景概述、发展历程

1、行业背景概述

(1)羽绒羽毛特点

羽绒羽毛指生长在水禽类动物(鹅、鸭)腋下、腹部羽绒和羽毛的统称,属于上游鹅鸭肉食品工业副产品的综合利用,是下游羽绒制品的填充料。根据国家标准,绒子含量≥50%的称为羽绒,绒子含量<50%的称为羽毛。羽绒羽毛结构如下图所示:

图示:羽绒 图示:羽毛

相比其他保暖材料,羽绒羽毛具有轻柔暖、天然绿色环保、经久耐用等优点:

①轻、柔、暖

羽绒羽毛具有独特的立体球形结构,且每一根绒丝都是由成千上万个微小的鳞片叠加而成,每个鳞片都是中空的。羽绒羽毛保暖效果好,是由于这种结构使其饱含大量静止的空气,而静止空气是热的不良导体,自然形成了隔热保暖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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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示:羽绒结构目前广泛应用的保暖材料主要包括棉花、羊毛、蚕丝、羽绒等,不同保暖材料的基本特性对比如下:

材料特性羽绒蚕丝棉花羊毛
纤维属性动物纤维动物纤维植物纤维动物纤维
纤维形状立体球状直线形直线形直线形
保暖效果(相同重量)最优中等中等良好
重量(相同保暖效果)最轻稍重最重偏重
湿度含量最低中等中等
透气性最优中等
压缩恢复性最佳中等中等
蓬松弹性最高普通较差普通
长期使用是否发硬结块不会

数据来源:艾瑞咨询《2020年中国被芯白皮书》

羽绒重量更轻:根据羽绒的结构特点,其主要通过固定空气层进行保暖隔热,因此在相同保暖效果下,羽绒重量更轻。

羽绒质地更柔:羽绒具有较高的压缩恢复性、蓬松弹性、透气性,因而质地更加柔软。

以上各类保暖材料的保暖性能涉及的主要参数对比如下:

主要参数羽绒蚕丝棉花羊毛
保温率(越高越好)89.4%82.1%86.0%79.5%
克罗值(越高越好)5.122.793.732.37
热阻(越高越好)0.79370.43290.57800.3676
传热系数(越低越好)1.262.311.732.72

数据来源: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质量技术咨询服务分析测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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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绒更加保暖:由上表可知,在相同重量下各类保暖材料的保暖性能中羽绒最好。

②天然、绿色、环保

羽绒羽毛是大自然的产物,主要成分是动物蛋白,可自然降解。同时,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过程中的能耗和碳排放量相对其他纤维材料也较低。生产加工不同保暖材料的碳排放数据对比如下:

数据来源:中国羽绒工业协会《羽绒品控及采购指南》

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过程中能耗和碳排放相比其他纤维材料更低,羽绒羽毛加工符合“低碳、绿色、环保”的理念,符合“双碳”国家战略目标。

③经久耐用

虽然羽绒制品的单价较其他保暖材料较高,但其使用寿命更长,主要源于羽绒羽毛的立体球状结构、蓬松度较高,即便常年使用和多次水洗也不会板结。而其他纤维材料均是线性结构,时间较长会出现板结的情况,进而破坏蓬松度,影响使用效果。

(2)羽绒羽毛核心技术指标

羽绒羽毛的品质主要取决于水禽的生长环境、饲养周期、生产加工工艺技术等因素。根据国家标准,羽绒羽毛的技术指标一般包括绒子含量、蓬松度、清洁度、耗氧量、残脂率、含水率、杂质含量等指标。羽绒羽毛常见的具体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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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指标如下图所示:

图示 鉴别羽绒羽毛品质的主要指标上述指标中:①绒子含量、蓬松度相辅相成,直接决定羽绒羽毛材料和羽绒制品的保暖,是羽绒羽毛材料市场价格的主要决定因素;②清洁度、耗氧量(耗氧指数)、残脂率(油脂含量)、酸度值、异味反映羽绒羽毛中残留的脂肪、杂质、微尘、气味等指标,属于羽绒羽毛材料的安全性指标,清洁度为其中最为重要的指标;③陆禽毛、绒丝、羽丝、异色毛绒、大毛片、损伤毛等属于羽绒羽毛材料中的填充物,在羽绒羽毛材料中的全部占比不能超过国家标准或者企业标准规定的比例。

综上分析,绒子含量、蓬松度和清洁度为羽绒羽毛材料的核心技术指标,其基本情况如下:

①绒子含量(天然结构、无法替代)

含义绒子含量指绒子在羽绒羽毛中所占质量的百分比,是羽绒羽毛质量控制的最常见、最核心的指标,也是羽绒羽毛市场价格结算最主要的依据。
特征相同重量的羽绒羽毛,绒子含量越高,添加的毛片、羽丝等其他物料越少,羽绒的保暖性能越好,蓬松度也越高。 按照《羽绒服装》新国家标准的规定,羽绒服装填充的羽绒羽毛绒子含量不低于50%,市场上目前销售的高标准羽绒服装的绒子含量一般超过80%。
发行人指标发行人除满足客户常规绒子含量产品需求外,还可生产绒子含量90%、95%的高规格羽绒产品。

②蓬松度(经久耐用、不板结)

含义蓬松度是衡量羽绒产品品质的核心指标之一,指的是在一定条件下每一盎司(30克)羽绒所占立方英寸的体积数值,如一盎司的羽绒所占的空间为500立方英寸,则称该羽绒的蓬松度为500in?/30g(500蓬)。 蓬松度越高,可以固定空气层的体积越大,羽绒的保温和隔热性能就越好。蓬松度指标是羽绒品质是否优质的“晴雨表”,一般来说相同质量的羽绒羽毛,绒子含量越高,蓬松度就越好;绒朵越大,蓬松度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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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A、国际上评价羽绒品质的高低,蓬松度一般以500in?/30g起步,650in?/30g为较好,800in?/30g为很好。不同蓬松度的羽绒结构如下图(左)所示: 数据来源:《质量技术咨询服务分析测试报告》 B、为形象地体现蓬松度,选取5种填充材料做对比,取1g重量的试样于瓶中观察,详见上图(右)。根据显示,蓬松度大小顺序为:羽绒>化纤>棉花>蚕丝>羊毛。 C、鹅绒、鸭绒的蓬松度如下图所示: 数据来源:国际羽绒羽毛检测实验室和研究所 生长成熟的鹅绒与鸭绒比较,同规格鹅绒的优势更明显、价格更高,主要系成熟鹅的生长期较长,朵型更大、蓬松度更高。
发行人指标发行人除满足客户对羽绒常规蓬松度的需求外,还可生产蓬松度达到850in?/30g、900in?/30g及以上的高规格羽绒产品。

③清洁度(重要的安全性评价指标)

含义清洁度也称浊度、透明度,是反映羽绒羽毛中残留的杂质、微尘及游离有机物含量的指标。用清洁度不合格羽绒羽毛产品填充的羽绒制品,可能会使人产生过敏反应和呼吸道疾病,危害人体健康。 专业的羽绒生产加工企业会根据原料绒的质量状况来调整投料的质量、水温、洗涤时间、助剂的添加比例、漂洗次数、烘干时间等,在保证蓬松度等指标的情况下,达到清洁度的要求。
特征清洁度越高,羽绒产品品质越好,生产需要消耗的能源越多。从节能环保的角度来说,《羽绒服装》国家标准要求的清洁度需达到500+mm(图示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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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指标对于高标准的客户,发行人产品清洁度可达到1000+mm(图示5号)。

2、行业发展历程

中国羽绒羽毛生产加工业已有100多年历史,行业发展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由弱到强,行业发展壮大的过程可分为以下阶段:

(1)初创阶段:民族工业萌芽(20世纪50年代以前)
19世纪70年代-20世纪30年代,行业生产设备简陋、以手工劳动为主、生产技术落后,效率低下。当时的羽绒羽毛加工企业被外商所掌控,许多洋商在中国设立行庄,利用中国商贩从全国各地收购羽毛,就地雇佣中国劳动力进行加工整理,销往欧洲获利。20世纪初,上海的中国商人开始自己设厂,将收购的原毛加工成羽绒羽毛材料并销售给洋商,民族工业萌芽起步,但出口经营权仍然掌握在洋商手中。 20世纪30-50年代,生产过程逐渐由手工劳动转为半机械化生产,生产效率有了明显提高。上海商人开始直接与国外厂商建立贸易关系,行业内出现了经营羽绒羽毛的中国出口商。
(2)初步发展阶段:国家主导行业发展、羽绒制品生产和出口增加(20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末)
20世纪50-70年代,中国羽绒羽毛加工由半机械化逐步实现机械化和自动化,检测手段由眼看手摸的直接感官检验发展到采用现代仪器进行检验。50年代初我国建立了第一家经营羽绒羽毛的国营企业中国皮毛公司,同时开始进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改造,并在重点产区筹建羽毛厂,并由中国皮毛公司输送行业人才。 20世纪70年代-80年代末,国际市场兴起了“羽绒制品热”,我国开始从国外引进羽绒及其制品的生产技术和设备,大力发展羽绒制品生产,羽绒羽毛材料被做成利润更高的羽绒制品,中国羽绒羽毛加工业从以出口材料为主转变为以出口羽绒制品为主。
(3)快速发展阶段:产业集群开始形成,民营企业日渐活跃(20世纪90年代至本世纪10年代)
20世纪90年代初,国产羽绒洗涤设备在借鉴仿照进口设备的基础上逐步改进,浙江萧山、河北安新、广东吴川等地纷纷设立羽绒加工厂,但总体来说设备生产能力、生产效率较低,很难满足出口国际高端市场的要求。直至到21世纪初才真正达到行业高速发展时期,设备自动化程度逐步提高,经营方式以民营、合资和纯外资为主,国营企业基本退出本行业。 这一阶段,中国羽绒加工业开始形成产业化集群,杭州市萧山区于2004年被中国羽绒工业协会授予“中国羽绒之都”称号,广东省湛江市吴川市、广西贵港市港南区、杭州市萧山区新塘街道先后被授予“中国羽绒之乡”称号,一批优势企业带动行业快速发展。这一时期,羽绒羽毛材料及羽绒制品行业的标准主要由国外制定,国内羽绒羽毛材料及羽绒制品标准相对较少,且不完善。

(4)全面规范化提升阶段:国内标准全面完善,环保水平不断提高,产业集中度提升(本世纪10年代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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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进入壁垒

1、行业技术水平及技术特点

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行业涉及的技术主要包括羽绒羽毛生产加工技术、检测技术、中水处理回用技术。具体情况如下:

(1)羽绒羽毛生产加工技术

近年来,随着我国羽绒羽毛材料国家及行业标准日趋完善,并与国际逐渐接轨,羽绒羽毛材料中的绒子含量、蓬松度、清洁度、耗氧量、残脂率、APEO含量等指标要求不断提升。随着下游羽绒服装、羽绒寝具等制品领域的国家及行业标准不断升级,我国羽绒羽毛生产加工技术装备和生产工艺取得了较大进步。行业内企业通过技术创新和技术引进,形成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生产装备和工艺技术,如削减羽绒中残留APEO工艺技术、羽绒羽毛除铁技术、羽绒羽毛杀菌工艺技术、抑菌抗菌羽绒加工技术以及拒水拒油功能性羽绒加工技术(特殊环境需求),技术的迭代创新需要大批有经验的技术开发人员和产业工人。

(2)羽绒羽毛检测技术

全球各个国家羽绒羽毛材料和羽绒制品的检测标准不尽相同,国外各个主流市场,包括美国、欧洲、韩国等市场不同标准检测、检验方式的差异较大。就国内来说,羽绒服装、羽绒寝具、羽绒睡袋等制品标准也不完全相同,还涉及各类型的企业定制标准、团体标准等,这就要求羽绒羽毛行业企业不断提升和优化检测技术,提高检测能力,同时配备具备相关检测能力的技术人员。目前,因羽绒羽毛材料的天然特性,羽绒羽毛材料部分物理指标检测需依托于人工分拣和经验累积来给出规范、准确的判断,这也是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行业检测的特点。因此,羽绒羽毛材料检测技术是行业企业规模化生产和实现高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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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的重要支撑。

(3)羽绒羽毛污水处理技术

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行业在羽绒羽毛水洗环节会产生富含有机物的废水,容易造成环境污染和水资源浪费。羽绒羽毛污水处理技术通过生化相结合的技术,对羽绒羽毛生产加工的废水进行深度处理。行业内部分领先企业通过自建中水回用处理系统实现污水处理及高水准循环利用,在保护环境的同时也节约了水资源,降低了羽绒羽毛材料的生产成本,实现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2、行业进入壁垒

目前,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行业在生产工艺与检测技术、环保要求与投入、资金实力、客户认可等方面存在较为明显的进入壁垒:

(1)生产工艺与检测技术壁垒

下游羽绒服装、羽绒寝具等制品领域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不断升级,对羽绒羽毛材料中绒子含量、蓬松度、清洁度、耗氧量、残脂率、APEO含量等指标要求不断提升。在下游消费升级的背景下,消费者对羽绒制品时尚性及功能性体验诉求不断的提升,在保暖的同时要做到轻薄,对羽绒制品的绒子含量和蓬松度都有较高的要求,这些都对羽绒羽毛产品的质量、生产工艺和检测技术提出更高的要求。

羽绒羽毛材料的生产工艺和检测技术并非一蹴而就,行业内领先企业无不是在长期的生产经营实践中,结合国家标准和客户企业标准等情况,逐步改进提升生产工艺和检测技术,做到稳定、快速、持续输出符合要求的羽绒羽毛产品。行业内的生产工艺,大到生产环节的安排,小到每批次水洗的时长、投料的多少、洗涤辅料的投入剂量等,均是在一批行业内长期从业者的经验累积和不断探索下向更成熟的方向发展;行业内的检测技术,也是在长期检测实践中,通过人员素质水平不断培养、规范化水平的运作等,达到快准好的标准。这些日积月累的生产工艺和检测技术、水平熟练的生产与检测人员对市场新入者构成进入壁垒。

(2)环保要求与投入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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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羽毛(绒)加工工业》《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出台,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行业的环保要求和运行标准不断提高。环保监管的完善升级促使行业内企业通过改进清洁生产工艺、加大环保投入等方式满足环保需要。

羽绒羽毛加工过程中水洗工序产生的富含有机物的废水,需要通过废水处理系统进行无害化处理后方能符合排放或继续使用标准。行业内领先企业自建中水循环回用处理系统,该系统的良好运行不仅可以有效处理废水、使生产符合环保要求,更可以节约用水、降低生产成本,该系统在设计建造、日常运行维护等方面需要持续不断的投入。除了环保设施投入外,行业内企业也需要不断提升清洁生产工艺以满足不断提升的监管要求,在源头上降低污染物的产生量。环保要求和投入对市场新入者形成进入壁垒。

(3)资金实力壁垒

从事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行业对资金实力要求较高:一方面,存货储备的需要。羽绒羽毛具有多规格、多种类的特点,为了满足向客户及时供货、保证兑现交期,也为了一定程度上规避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规模化生产企业需要具备足够规模的存货,才能满足下游客户多样化的需求;且羽绒羽毛价值高,因此要求行业企业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来储备存货。另一方面,营运资金的需要。羽绒羽毛加工行业对下游客户的收款周期相对较长;对上游供应商的付款周期相对较短,收付款周期的不匹配导致本行业需要较大的营运资金需求。

存货储备、营运资金的投入,加上环保、厂房等设施设备的投入,对市场的新进入者形成资金实力壁垒。

(4)客户认可壁垒

羽绒产品是重要的功能性材料,羽绒产品的质量直接决定了羽绒服装、羽绒寝具等制品的质量和防寒功能;且羽绒产品价值较高,占羽绒服的成本比例达45%左右。上述因素使得羽绒产品成为下游羽绒制品客户的重要原材料。下游制品客户对供应商的选择通常需要综合考察供应商的产品质量、生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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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研发与检测能力、品牌形象等多方面因素,因此进入下游客户,尤其是知名品牌客户的采购体系需要经历一定时间的考察,满足其多方面的要求。

在上述背景下,已经进入客户采购体系、取得客户认可并保证供货质量的主要供应商一般会与客户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尤其是知名品牌客户一般不会频繁更换主要供应商,客户的认可对市场新入者形成进入壁垒。

(四)行业发展态势、发展现状

1、行业发展态势

本世纪以来,随着行业标准的逐渐完善、行业检测水平的全面提升、行业环保水平和清洁生产能力的持续进步,行业的现代化、规范化程度快速提高:

(1)行业标准逐渐完善,塑造行业规范化发展的长久之道

近年来中国羽绒工业协会积极推动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行业标准不断升级。目前中国羽绒行业标准体系较为完善,并逐渐与国际接轨,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标准支撑。尤其是《羽绒服装》国家标准完成修订并于2022年4月实施,使得羽绒制品标准和羽绒羽毛材料标准趋于统一,上下游企业更好对接,对于行业规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行业检测水平持续提升,提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技术保障

行业标准制定后,如何保证生产的羽绒羽毛产品达到国家标准或者企业标准,检测结果是重要依据。近些年来,包括南京海关工业产品检测中心、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等在内的第三方权威认证机构检测水平的提升,并获得国际认可保证了行业产品质量的权威认证;同时,行业内的龙头企业通过提升检测实力和检测水平引领了行业的风向,包括柳桥集团、华英新塘、发行人等在内的企业始终重视自身检测水平的提高,高标准建设了CNAS认可的羽绒检测中心,为行业检测水平提升贡献力量。

(3)行业环保标准的提高,符合“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绿色化发展是必然趋势

羽绒羽毛本身具有轻柔暖、天然绿色环保、经久耐用等优点,是节能环保的天然保暖材料,难以被其他材料替代,羽绒羽毛生产加工是禽业养殖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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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循环经济发展模式行业代表,符合“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目标,绿色化发展成为行业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

近些年来国家环保监管日渐升级,随着《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羽毛(绒)加工工业》等法规、规范的实施,行业环保要求不断提高。行业中许多中小企业由于达不到环保要求而被关停并转,注重环保要求的优质企业得以不断壮大,行业发展更趋有序规范。未来,在环保问题越来越受到重视、“碳达峰、碳中和”成为国家中长期战略目标的背景下,行业领先企业必将不断提升清洁生产能力,推进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2、行业发展现状

多年来,随着下游羽绒服装、寝具等羽绒制品行业市场规模的增长,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行业市场规模保持持续稳定增长。受气候、消费水平以及追求高舒适度、天然、低碳、时尚生活的影响,羽绒服装、羽绒寝具等制品在发达国家和地区受到欢迎,随着国内消费升级趋势不断深入,高标准羽绒制品的国内需求也持续增长。根据中国羽绒工业协会的数据,2021年全国羽毛(绒)加工及制品制造业资产总额同比增长10.67%,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52%,利润总额同比增长61.40%。

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申办成功点燃了国人对冰雪运动的消费热潮。叠加国家“带动三亿人上冰雪”政策红利与持续的资本投入,我国冰雪运动装备企业迎来巨大的发展机遇。《冰雪运动发展规划(2016-2025年)》指出,到2020年我国冰雪产业总规模将达到6,000亿元,2025年我国冰雪产业总规模将达到10,000亿元。随着冰雪运动热情的高涨和人们对羽绒制品认识的不断提高,羽绒制品功能和品质的不断提升,羽绒制品普及率将逐步提高,羽绒羽毛作为天然、环保的功能型纤维材料,市场需求和市场规模将持续扩大。

(五)行业发展机遇与面临挑战

1、发展机遇

(1)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保证行业高质量发展

产业政策的支持对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行业的发展具有指导意义。《中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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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作为指导我国未来一段时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提出: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产业,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在这一纲领性文件的指引下,行业内领先企业将持续注重研发清洁生产技术、加强环保投入,满足清洁生产和国家绿色转型发展的要求,形成有序竞争、高质量快速发展的局面。

鼓励性的政策有利于扩大市场需求。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的第十九类“轻工”中三十条为“畜禽骨、血、羽毛及内脏等副产物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理”。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行业以水禽原毛等副产品为原料,通过利用清洁工艺对其进行生产加工,生产绒子含量不等的各品类羽绒羽毛产品,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范畴。在一系列相关鼓励政策的指引下,行业整体规模将会持续提升。

(2)羽绒制品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提升行业市场空间

国内羽绒制品居民消费市场普及率低,市场潜力巨大。羽绒羽毛是兼具“轻、柔、暖”三大特点的天然、环保的功能性保暖材料,随着人民生活水平及对羽绒制品认识的不断提高,以及羽绒制品功能和品质的不断提升,羽绒制品的普及率将逐步提高,羽绒羽毛产品市场需求将相应地不断提升,市场规模将持续扩大。特别是在消费升级的背景下,消费者对羽绒制品时尚性及功能性体验诉求不断的提升,在保暖的同时要做到轻薄,消费升级需求的变化使得高规格羽绒产品成为未来市场需求的重点。

羽绒羽毛产品在国内军需、户外装备等领域的应用将是未来增长的亮点。近年来随着军队装备改革不断深化,羽绒羽毛产品凭借轻、柔、暖的天然优势,可在军需防寒服等产品中广泛应用。此外,随着2022年北京冬奥会的成功召开,各国运动员身着各具特色的羽绒服装成为关注热点,带动了“羽绒服装热”,高标准的羽绒服装成为人们关注和消费热点,将带动羽绒羽毛产品的市场需求增长。

(3)行业标准的不断完善带动行业规范水平的提升

近年来中国羽绒工业协会积极推动行业标准化建设工作,行业标准不断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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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目前中国羽绒行业标准体系较为完善,并逐渐与国际接轨,为行业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标准支撑。尤其是《羽绒服装》国家标准完成修订并于2022年4月实施,使得羽绒制品标准和羽绒羽毛材料标准趋于统一,上下游企业更好对接,对于行业规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面临挑战

(1)专业人才的短缺

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行业对生产工艺改进、产品检测等具有较高的要求,对研发检测人才和掌握核心生产工艺的人才需求较高,目前国内相关人才的数量和人员知识结构不足,能够满足行业要求的专业人才仍较为稀缺,直接影响了羽绒羽毛产品清洁生产工艺的改进和检测水平的提高,成为限制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2)资金实力的制约

由于存货储备需要、营运资金需要,以及投资相应的环保系统、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的要求,从事羽绒羽毛加工业务的企业需具备较高的资金实力。目前,行业内企业资金实力的相对不足是行业规模扩大和集中度提升的瓶颈之一。未来,随着行业内企业对接资本市场,获得更多金融支持,这一情况将得以改善。

(六)行业的周期性、区域性或季节性特征

1、周期性

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行业波动性较小,行业周期性特征不明显。羽绒羽毛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广泛,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下游羽绒制品业属于日常消费品行业,具有较强的抗周期性,主要受经济发展水平和气候等因素影响,同时与宏观经济周期亦存在一定相关性。

2、区域性

目前我国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行业已经形成了规模化的羽绒产业聚集区。羽绒羽毛生产加工厂商相对集中,主要分布在浙江萧山、广东吴川、广西贵港、安徽六安、安徽无为、河南台前等地及其周边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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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季节性

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行业存在季节性波动,主要表现为第一季度收入占比略低,第二季度收入占比略高。第一季度收入占比略低的主要原因是第一季度受到元旦及春节假期的影响,行业下游制品客户生产时间较少,需求量低。第二季度收入占比略高,主要原因是下游客户需要提前为秋冬季销售备货,需求量较大。

(七)行业在产业链中的地位和作用,与上、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本行业的上下游产业链情况如下:

根据产业链情况,位于行业中游的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行业的发展直接关系到整个产业链的健康发展,是连接上游水禽养殖及屠宰业和下游羽绒制品行业的重要纽带,产业链地位突出。

1、与上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1)上游行业与本行业的关联:上游行业与本行业相互促进

①上游的规模化养殖保证了本行业原料供应的稳定。本行业上游为水禽养殖及屠宰业,水禽养殖数量直接影响原毛供应量和羽绒羽毛材料的成本。近年来,上游行业在产业政策(2010年《产业结构调整目录》将年屠宰活禽规模1,000万只及以下的建设项目纳入限制类,将禽类手工屠宰工艺纳入淘汰类)的指引下,逐步推进了产业整合。在水禽养殖及屠宰业端,特别是商品禽养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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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以小规模散养为主向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演进,规模化生产程度不断提高。根据我国2017年第三次全国农业普查,我国禽类规模养殖存栏量占比为

73.90%。规模化养殖相比于小规模散养,具有生产效率高、标准化程度高、便于管理等优点,水禽养殖及屠宰规模化为羽绒羽毛生产加工提供了充分、优质的原毛供应。

②本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良好的解决了上游行业副产品无害化利用问题。羽绒羽毛生产加工是将水禽屠宰后的副产品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利用,国内大型禽业养殖基地及屠宰场在生产肉类产品的同时规模化产出原毛,需要规模化的下游企业承接原毛进行进一步的生产、加工,一方面其可以将原毛进行无害化处理,另一方面也能够实现创收。

(2)上游行业发展概况:庞大的屠宰量使我国成为世界羽绒原料基地

中国是世界上鸭、鹅养殖量最大的国家,《中国羽绒行业高质量发展白皮书(2019)》显示,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报道,中国鸭的养殖量占全球

74.20%,鹅的养殖量占全球93.20%。2015-2018年,国内鸭出栏数较为稳定,2019年鸭出栏数为50.40亿只,较2018年增长45.96%,2020年鸭出栏数为

49.50亿只。由于国人的饮食习惯,鹅的养殖量及屠宰量相对于鸭来说较低,且保持相对平稳的状态,2015年国内鹅出栏数为6.20亿只,到2020年增长至

6.89亿只。

数据来源:中国羽绒工业协会

因此,作为鸭鹅养殖及屠宰业的副产品,中国的羽绒原料较为充足,占据全球大部分份额,丰富的羽绒原料为中国羽绒行业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发展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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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升级空间。

2、与下游行业之间的关联性

(1)下游行业与本行业的关联:下游行业与本行业共同发展

①下游行业的景气程度、质量要求直接影响到羽绒羽毛材料的总体需求。一方面,随着全球羽绒制品消费升级趋势发展,下游市场需求持续增长,不断扩大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行业的市场空间;另一方面,下游行业对高品质羽绒羽毛材料需求的提升对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行业的生产工艺、产品品质和研发检测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②本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为下游行业发展提供品质保证。羽绒羽毛产品在下游羽绒制品成本中所占的比重较高,是羽绒制品的核心原料。以羽绒服为例,根据中国产业信息网的数据,羽绒服生产成本中羽绒材料占比高达45%。掌握了优质羽绒羽毛产品的羽绒制品企业将会在行业竞争中占据优势地位,制品企业也需要规模化的羽绒羽毛生产加工企业提供优质羽绒羽毛产品。

(2)下游行业发展概况:市场规模持续稳定增长,发展空间大

下游羽绒制品行业市场规模大,行业发展成熟,行业内知名企业数量众多,保证了本行业需求的持续稳定增长。

①羽绒服装市场:国产品牌集中度较高,市场潜力巨大、消费升级趋势明显

国内羽绒服装消费市场空间巨大,我国幅员辽阔,寒冷地区广布。除南方少数几个省份外,全国大部分省份冬季最低温度在0度及以下。根据华经产业研究院数据分析,2018年我国羽绒服装普及率不足10%,远低于欧美、日本等国家,需求端潜力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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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羽绒服装市场参与者主要分为国际、国产品牌。国际羽绒服品牌如加拿大鹅、Moncler等主要定位高端奢侈品市场,但由于销量较小因此羽绒产品用量较小。而国产羽绒服品牌,如波司登、海澜之家、森马服饰等定位中高端与大众化市场,羽绒产品用量大。羽绒服装功能属性较强,需求清晰,呈现出市场集中度较高的特点,根据中国服装协会统计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国产羽绒服行业前十大品牌的占有率在40%-50%之间波动,行业集中度较高。

近些年,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消费升级的趋势在羽绒服消费方面有所体现,经多年发展,新一代羽绒服呈现面料多样化、装饰丰富化、外观时尚化,主打防寒之外兼具时尚元素,消费升级特征明显。一方面,在消费升级趋势下国内羽绒服市场总量保持着稳步增长的发展态势。根据中国服装协会数据统计,2019年中国羽绒服市场规模约为1,209亿元,预计到2022年中国羽绒服市场规模将达到1,622亿元。另一方面,在消费升级趋势下近些年全国重点大型零售企业羽绒服销售单价持续上升,平均单价从2013年的489元上升至2020年的656元,增长了3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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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国服装协会,兴业证券经济与金融研究院

②羽绒寝具市场:市场需求量大,增长潜力大

羽绒寝具是以羽绒羽毛产品为主要填充物的寝具产品,主要包括羽绒被、羽绒床垫等。根据中国家纺协会研究报告显示,我国被芯类产品年产能约为15亿条,其中内销产量10亿条;填充纤维年消耗量约为260万吨,其中化纤200万吨、羽绒10万吨、蚕丝2万吨、棉及毛50万吨。

根据国际羽绒协会统计数据,我国羽绒寝具普及率仅为5%,与日本和欧美发达国家相比普及率较低。受习惯和传统观念影响,棉花被为最常使用的被芯材料。随着生活和收入水平的提升,具备保暖性能佳、蓬松度高、轻柔等优点的羽绒被正在得到广泛的了解和接受。

未来国内羽绒寝具市场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羽绒寝具对羽绒羽毛产品需求量更大,一件羽绒被的充绒量约在1.3-2千克,羽绒寝具市场的发展将带动羽绒羽毛产品需求的快速增长。

③户外用品市场:户外运动尤其是冬奥会的成功举办带来增量需求

以羽绒羽毛产品填充的冲锋衣、冲锋裤能适应各种高寒的极端天气,满足轻便的前提下,在零下四十度也能达到较好的抗寒效果。

我国户外用品市场伴随着户外运动的兴起而发展起来,我国广袤的土地和丰富的自然风光是户外产业发展的先天优势。虽然我国户外运动和户外用品产业起步较晚,伴随着国内生活水平和收入不断提高,冬奥会和登山攀岩纳入奥运项目等一系列利好因素,户外用品产业呈现出较强的增长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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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2北京冬奥会成功举办的背景下,冰雪装备获得了来自政策、市场、资本等多方的支持与促进。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带动三亿人参与冰雪运动”实施纲要(2018-2022年)》《冰雪旅游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冰雪运动发展规划(2016-2025年)》《关于以2022年北京冬奥会为契机大力发展冰雪运动的意见》等政策文件。政策红利的密集释放,将有效促进冰雪产业蓬勃发展,产业规模明显扩大。通过实施品牌战略,我国将推动建立一批产业规模较大的冰雪产业集聚区,发展一批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市场竞争力较强的冰雪产业企业,兴建一批复合型冰雪旅游基地和冰雪运动中心。这些都有利于我国冰雪运动装备企业的做大做强,进而带动羽绒产品需求的不断提升。

三、行业竞争状况

(一)行业竞争格局

1、本行业为我国特色优势产业,全球产能集中于我国

受饮食习惯、人口基数等因素影响,我国是世界上鸭、鹅养殖量最大的国家。《中国羽绒行业高质量发展白皮书(2019)》显示,据联合国粮农组织FAO报道,中国鸭的养殖量占全球74.2%,鹅的养殖量占全球93.2%,原毛是养殖屠宰业的副产品,巨大的水禽屠宰量使我国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行业拥有全球最丰富的原材料供应。

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行业的健康发展,不仅是对水禽养殖屠宰业羽绒羽毛类副产品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处理的客观需要,更是发展成为我国一项极具特色的优势产业。目前羽绒羽毛材料的产能集中于我国,中国羽绒羽毛材料的年产量约为40万吨以上,占全球绝大部分市场份额,每年我国有大量的羽绒羽毛材料、羽绒制品出口,我国的羽绒行业在世界上占有重要地位。

2、本行业地域聚集性特征明显,产业聚集区具有区位优势

中国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行业的市场格局和上游产业有较高的相关度,靠近上游养殖区域的地区更容易形成产业化集群,行业规模以上的企业主要集中在全国几大原毛产区及周边地区。中国羽绒工业协会评定的“中国羽绒之乡”即是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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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萧山区:羽绒羽毛材料及羽绒制品为当地特色优势产业,是全国最大的羽绒产业集群基地,诞生了柳桥集团、华英新塘等一批优质领先企业。

(2)广东省吴川市、广西省港南区:早期的中国羽绒之乡,形成了以广东鸿基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为代表的一批知名规模化企业。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羽绒工业协会、羽绒金网信息整理

(3)安徽省六安市、无为市及周边:羽绒羽毛生产加工产业是当地重要的支柱产业,安徽省是全国羽绒羽毛材料出口量较大的省份。根据中国海关数据,2022年安徽省羽绒羽毛出口量位居全国第二。该地区形成了以发行人为代表的一批优质领先企业。

(4)河南省台前县、河北省安新县:北方的中国羽绒之乡,形成了以河南省鹏达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为代表的一批知名规模化企业。

(二)行业内主要企业、同行业可比公司选择

1、行业内主要企业

行业内主要企业包括柳桥集团、华英农业(002321.SZ)、华斯股份(002494.SZ)、兴业科技(002674.SZ),其中柳桥集团、华英农业属于羽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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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绒)加工(C1941)细分行业的企业,华斯股份、兴业科技属于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C19)行业的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1)柳桥集团

柳桥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位于杭州市萧山区,是一家以羽绒产业为主的多元化、跨地区发展的非上市大型企业集团。柳桥集团主营业务包括羽绒羽毛、家纺制品及羽绒服装,在浙江、江苏、江西、广西、广东、安徽、山东等地投资多家公司。

(2)华英农业(002321.SZ)

华英农业的主营业务为种鸭/鸡养殖、孵化、禽苗销售、饲料生产、商品鸭/鸡屠宰加工、冻品销售、熟食、羽绒及羽绒制品生产和销售,杭州华英新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是华英农业的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包括羽绒羽毛及羽绒制品。

(3)华斯股份(002494.SZ)

华斯股份主要从事裘皮服装、裘皮饰品、裘皮面料、裘皮皮张的生产与销售,集原料收购、鞣制处理、染色加工、服饰设计、服饰加工和销售贸易等完整产业链条于一体。

(4)兴业科技(002674.SZ)

兴业科技主要从事天然牛头层皮革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为鞋面用皮革、包袋用皮革、军用皮革、家具用皮革以及特殊功能性皮革等。兴业科技产品定位于中高端领域,主要满足国内外知名品牌的需求,丽荣、森达、红蜻蜓、迪桑娜、菲安妮、利郎、万里马、际华集团、康奈、奥康、宝姿、千百度、雅氏等均为其客户。

2、可比公司选择依据

公司主要生产高规格的羽绒产品,目前国内上市公司中华英农业(002321.SZ)的控股子公司杭州华英新塘羽绒制品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销售鸭绒,故选取华英农业作为同行业可比公司。

同时,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的行业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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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制造业”类中的“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大类,公司在此范围内选择主营业务为材料加工业务、且下游客户为生活消费类的上市公司作为可比上市公司,具体选择情况如下: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名称主营业务选取依据
华英农业种鸭/鸡养殖、孵化、禽苗销售、饲料生产、商品鸭/鸡屠宰加工、冻品销售、熟食、羽绒及羽绒制品生产和销售华英农业的控股子公司华英新塘主营业务包括羽绒羽毛及羽绒制品,与发行人业务、产品存在重叠。
华斯股份皮具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品牌运营及市场销售业务(1)与公司所处行业相同;(2)主要原料包括动物毛皮、动物尾毛等初级原料;(3)主要产品为裘皮服装、时装等,属于服饰领域。
兴业科技天然牛头层皮革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1)与公司所处行业相同;(2)主要原料为牛原皮等初级原料;(3)主要产品为牛头层皮革,主要用于皮鞋、包袋生产等消费领域。

3、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经营情况、业务数据等方面的具体比较情况如下:

(1)经营情况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经营情况方面的对比如下:

项目产品结构比较情况
华英农业华英农业除经营鸭绒业务外,还经营冻鸭、熟食、鸭苗、鸭毛等业务,业务较为多元。产业链较长,其中一环业务与发行人主营业务相同
华斯股份华斯股份除从事裘皮服装、裘皮饰品、裘皮面料、裘皮皮张的生产与销售外,其主营业务中较大比例收入来自于京南原材交易中心和华斯裘皮小镇的租金、物业费等收入产业链较长,其中一环业务与发行人业务同属材料类生产领域、相似但不相同
兴业科技兴业科技主要从事皮鞋、汽车内饰用牛皮革业务所处产业链位置与发行人相同,同属材料类生产领域、相似但不相同

(2)业务数据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在业务数据方面的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华英农业华斯股份兴业科技发行人
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暂未披露暂未披露暂未披露65,570.00
净利润暂未披露暂未披露暂未披露9,7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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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华英农业华斯股份兴业科技发行人
2021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16,307.6617,850.29168,037.7858,244.94
净利润-253,605.711,475.3118,096.747,681.24
202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307,730.1023,767.18141,445.1543,068.08
净利润-101,690.87-36,220.6911,566.855,399.33

(三)发行人的市场地位、行业地位

目前,行业内暂无公开行业市场数据。根据中国羽绒工业协会的访谈,公司是国内羽绒羽毛行业优秀龙头企业。发行人与羽绒羽毛加工行业代表性企业柳桥集团、华英农业的对比情况如下:

项目柳桥集团华英农业发行人
主要品牌客户未公开波司登、雪中飞、千仞岗、安踏、特步、海澜之家、七匹狼、以纯等森马服饰、海澜之家、罗莱生活、际华集团、波司登、鸭鸭股份、千仞岗等
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数量【注】505
是否拥有CNAS认可
在行业协会任职副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副理事长单位

注:国家标准包括GB/T 14272-2021《羽绒服装》、GB/T 17685-2016 《羽绒羽毛》、GB/T 10288-2016《羽绒羽毛检验方法》三项,行业标准包括QB_T 1193-2022《羽绒羽毛被》(最新,尚未实施)等4项。

通过与行业内其他代表性公司的对比可以看出,发行人在客户覆盖的层次、技术研发水平、参与标准制定影响力、检测实力、参与行业协会工作等方面均处于行业内较高水平。

(四)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公司参与多项行业标准的制定,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公司及相关人员参与了《羽绒羽毛》《羽绒羽毛检验方法》国家标准和《农场动物福利要求-水禽》团体标准的制定,公司还作为唯一一家羽绒羽毛生产加工企业,参与了《羽绒服装》新国家标准的制定。公司作为行业标准的制定者和推动者,以高标准和技术引领市场,确保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保持在行业内的优势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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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获得了“中国驰名商标”“安徽省著名商标”等荣誉,曾被工信部认定为第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被中国羽绒工业协会评为“中国羽绒行业优秀企业”和“中国羽绒行业优质供应商”。根据中国羽绒工业协会的访谈,公司是国内羽绒羽毛行业优秀龙头企业。

2、拥有CNAS认可检测实验室,技术水平获得认可

公司是业内少数几家拥有CNAS认可的检测实验室的企业,被授予《实验室认可证书》,出具的报告具备国际互认效力。公司检测实验室在操作制度、操作流程方面实现了标准化、规范化,操作人员的熟练程度、检测水平达到了较高水平,能够有效保证品质检验结果的准确。未来随着公司继续在研发、检测领域的深入拓展,公司的技术检测实力将会持续提升,为公司提供持续快速增长的动力。

图示 发行人主要检测场景

公司研发创新能力获得权威认可。公司建有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羽毛羽绒清洁处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公司的“羽绒羽毛清洁加工关键技术与新型功能高端羽绒的研发及产业化”、“基于节能减排和品质提升的羽绒水洗加工新技术开发及产业化”和“羽毛绒材料表面处理及其防钻绒和粉尘同步检测关键技术开发及应用”项目获得安徽省科学技术三等奖。公司相关研发项目和产品获得省级科学技术研究成果3项,省级高新技术产品11项、市级科学技术奖1项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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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发并积累一批优质客户资源,品牌知名度不断提升

公司定位于中高端市场,陆续与海澜之家(600398.SH)、森马服饰(002563.SZ)及其旗下童装品牌巴拉巴拉、罗莱生活(002293.SZ)、际华集团(601718.SH)、波司登(03998.HK)、鸭鸭股份等客户建立了合作关系,终端应用领域涵盖羽绒服装、羽绒寝具等羽绒制品领域。下游品牌商对羽绒羽毛产品供应商的产品质量、检测能力、生产工艺和规模具有极高的要求,需要经过严格的供应商筛选,品牌商与经筛选的供应商具有一定的粘性。公司拥有广泛的客户基础,为公司业绩的稳步增长提供了保障。

未来,在下游需求持续增长的背景下,公司依托优质、广泛的客户基础,产品销量及市场占有率有望进一步提升。客户结构决定公司市场地位,与行业内知名客户合作是对公司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最好的验证,与行业内知名客户的合作有利于公司拓展行业内其他优质客户。

4、公司被评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是行业绿色发展的践行者

羽绒羽毛生产过程中会产生有机废水。如何降低用水量、有效处理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是行业面临的重要问题。公司设计建造了日运行万吨中水回用循环系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自建中水回用系统处理达到回用指标后循环利用。报告期内公司大部分中水实现了回用,解决了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行业废水排放对环境的污染问题的同时,节约了水资源。

图示 发行人中水回用系统实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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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致力于通过业内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为客户提供高规格羽绒产品,主要核心技术集中在羽绒羽毛材料清洁生产工艺和功能性羽绒羽毛材料研发及检测技术。公司掌握的羽绒生化联合精洗工艺、低浴比浸淋式羽毛羽绒水洗装置及水洗方法等核心技术,提升了精加工环节中羽绒羽毛材料品质,减少了用水量。公司的环保生产工艺具备绿色环保、节能增效等优势,符合国家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的发展理念,推动行业向绿色环保、高质量、规模化等方向发展。公司建有规模化、绿色环保厂区,被工信部认定为国家级“绿色工厂”,入选了生态环境部、住建部公布的“全国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单位”。

(五)发行人的竞争劣势

1、需进一步提高人才吸引力,不断充实公司多层次人才队伍

本行业的研发检测人才和掌握核心生产工艺的生产人才培养,均需多年研发检测及生产实践的积累,国内相关人才的数量和人员知识结构不足,能够满足行业要求的专业人才较为稀缺。目前,公司拥有一支研发检测水平较高的技术人才队伍,同时拥有了一批经验丰富并掌握羽绒羽毛生产加工工艺的生产人员,但为满足公司未来进一步发展的需要,公司还需进一步充实现有多层次人才队伍,进一步提升人才吸引力。

公司拟通过本次公开发行,增强企业资金实力、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进而提升公司人才吸引力,并通过内部人才培养、外部人才引进等方式不断增强公司人才队伍储备。

2、融资渠道较为单一

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主要来源于自身经营积累和银行贷款,融资渠道较为单一。公司的羽绒羽毛材料产品单位价值较高,为了应对行业材料市场价格波动、保证供货的及时性,发行人需要保证一定的存货规模,资金需求量较大。同时,公司为提升产品品质和生产工艺,需要投入资金在设备投入、技术研发及检测能力等领域,融资渠道单一逐渐成为制约公司发展的瓶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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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主要产品的规模及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及销量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和销量情况如下:

单位:吨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产能2,288.002,288.001,716.00
产量1,946.981,754.861,494.46
销量1,945.881,805.431,721.78
产能利用率85.10%76.70%87.09%
产销率99.94%102.88%115.21%

注:精洗工序是整个生产工序中产能最低的环节,产能统计以精洗工序为测算依据。

报告期各期,公司产能利用率分别为87.09%、76.70%和85.10%。2020年末公司在手订单量较大,为了满足产销量增长的需要,2021年初公司增加了一条生产线,产能水平有所增加。公司报告期内产量逐年增长。

2、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的销售收入、销量及销售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万元/吨

产品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羽绒类产品白鹅绒产品销售收入24,098.6424,504.5123,488.27
销量455.69477.58580.06
销售单价52.8851.3140.49
白鸭绒产品销售收入31,252.9325,048.4615,898.07
销量1,089.79931.68897.14
销售单价28.6826.8917.72
灰鹅绒产品销售收入1,812.831,053.63415.57
销量37.2228.8010.79
销售单价48.7036.5838.51
灰鸭绒产品销售收入8,376.086,483.242,550.82
销量361.22293.35182.81
销售单价23.1922.1013.95

1-1-117

产品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羽毛类产品销售收入29.511,155.11715.35
销量1.9674.0150.97
销售单价15.0615.6114.03

相比于羽毛类产品(绒子含量<50%),公司羽绒类产品(绒子含量≥50%)的规格更高、各项指标更优,因此销售单价高于羽毛类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羽绒类产品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34%、98.02%和

99.95%,是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类型。

报告期主要产品销售收入、销量及销售单价的具体分析参见“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八、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分析”之“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析”。

(二)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基本情况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将森马服饰、鸭鸭股份指定代工厂数据合并统计,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公司名称销售收入占比
2022年度1森马服饰宁波俊亿服饰有限公司1,264.151.89%
河北丽达制衣有限公司1,100.641.65%
潜江市佳兴服饰有限公司1,073.881.61%
其他代加工厂7,011.6910.51%
小计10,450.3715.66%
2安徽兴瑞羽毛制品有限公司9,943.9514.90%
3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768.7810.15%
4鸭鸭股份【注5】上海洪杉实业有限公司1,765.162.65%
杭州泊然服饰有限公司1,225.681.84%
浙江克洛姿时尚服饰有限公司728.821.09%
其他代加工厂589.400.88%
小计4,309.056.46%
5苏州市拉波尼服饰有限公司3,247.594.87%
合计34,719.7552.04%

1-1-118

年度序号公司名称销售收入占比
2021年度1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1】12,712.1721.34%
2森马服饰【注2】宁波俊亿服饰有限公司1,549.662.60%
延边弘润服饰有限公司588.530.99%
延边三欧服饰有限公司497.610.84%
其他代加工厂9,451.8515.86%
小计12,087.6520.29%
3浙江清龙羽绒制品有限公司8,652.6514.52%
4安徽兴瑞羽毛制品有限公司【注3】7,110.2911.94%
5南通富佳棉业有限公司2,000.353.36%
合计42,563.1171.44%
2020年度1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554.6619.25%
2浙江清龙羽绒制品有限公司7,392.8916.63%
3森马服饰江苏苏美达轻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516.381.16%
江苏东霞户外用品有限公司378.230.85%
舒城浩缘朋纺织品有限公司377.170.85%
其他代加工厂2,995.126.74%
小计4,266.909.60%
4南通鹅舅舅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注4】3,173.397.14%
5杭州永丰羽绒制品有限公司2,469.565.56%
合计25,857.3958.17%

注1: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江阴海澜之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州男生女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英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英氏婴童用品有限公司、江阴领创采购管理有限公司的母公司,销售金额合并披露;注2:森马服饰与发行人签订《羽绒预定协议》(2020年)和《战略采购合作框架协议》(2021年),约定采购的不同规格产品总量、具体价格、产品质量要求等内容,并根据协议向发行人支付备料支持金。之后森马服饰指定代加工厂根据森马服饰的指令与发行人另行签订销售合同,上述森马服饰的销售数据为其指定代加工厂的合并汇总数据;注3:安徽兴瑞羽毛制品有限公司与绍兴市越兴羽绒制品厂由成全达、成小虎所控制,销售金额合并披露;注4:南通鹅舅舅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与南通喜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系由同一实际控制人王庆梅所控制,销售金额合并披露;注5:鸭鸭股份与发行人签订《鸭鸭羽绒指定采购合作协议》(2022年),约定公司产品应符合鸭鸭股份的企业标准,公司与鸭鸭股份指定的代加工厂合作并另行签订销售合同。

2021年公司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上升,主要系宏观经济形势企稳后,消费市场恢复,与公司合作的大客户海澜之家、森马服饰、浙江清龙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等加大了对公司的采购金额。2022年公司新增了鸭鸭股份、际华集团等客

1-1-119

户,收入有一定增长,客户集中度下降,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下降。报告期内,不将森马服饰、鸭鸭股份指定代工厂数据合并统计,公司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及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公司名称销售收入占比
2022年度1安徽兴瑞羽毛制品有限公司9,943.9514.90%
2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768.7810.15%
3苏州市拉波尼服饰有限公司3,247.594.87%
4浙江清龙羽绒制品有限公司3,125.994.69%
5江苏大成羽绒科技有限公司2,034.983.05%
合计25,121.2937.65%
2021年度1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2,712.1721.34%
2浙江清龙羽绒制品有限公司8,652.6514.52%
3安徽兴瑞羽毛制品有限公司7,110.2911.94%
4南通富佳棉业有限公司2,000.353.36%
5绍兴阳加龙羽绒厂1,971.863.31%
合计32,447.3254.46%
2020年度1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554.6619.25%
2浙江清龙羽绒制品有限公司7,392.8916.63%
3南通鹅舅舅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3,173.397.14%
4杭州永丰羽绒制品有限公司2,469.565.56%
5南通富佳棉业有限公司1,698.703.82%
合计23,289.1952.40%

2022年公司新增了鸭鸭股份等客户,客户集中度下降,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下降。

(三)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签订的长期合同或战略合作协议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森马服饰、罗莱生活、快鱼供应链、鸭鸭股份签订了长期合同或战略合作协议,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签订日期产品名称采购数量(吨)供货周期
1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批备货协议白鸭绒、灰鸭绒50.002020年12月31日前
2020年第二白鸭绒、灰鸭45.00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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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客户名称签订日期产品名称采购数量(吨)供货周期
批备货协议绒、白鹅绒、灰鹅绒
2021年第一批协议白鸭绒、灰鸭绒、白鹅绒、灰鹅绒135.002021年第三季度至2022年第二季度
2021年第二批协议白鸭绒、灰鸭绒150.002021年第三季度至2022年第二季度
2021年第三批协议白鸭绒、灰鸭绒、白鹅绒105.002021年第三季度至2022年第二季度
2021年第四批协议白鸭绒、灰鸭绒96.002021年第三季度至2022年第二季度
2022年第一批协议白鸭绒、灰鸭绒、白鹅绒、灰鹅绒202.002022年第三季度至2022年第四季度
2022年第二批协议白鸭绒、灰鸭绒、白鹅绒、灰鹅绒100.002022年第三季度至2022年第四季度
2022年第三批协议灰鸭绒、白鸭绒99.002022年第三季度至2022年第四季度
2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采购合作协议羽绒大货/2021年10月15日至2023年10月15日
3鸭鸭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采购合作协议羽绒大货/2022年6月22日至2023年6月22日
4浙江快鱼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供货协议白鸭绒、灰鸭绒38.40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0日
2022年补充协议白鸭绒、灰鸭绒20.00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0日

1、森马服饰

发行人与森马服饰一般每年签署三至四次合同,供货周期覆盖全年。其中:2020年由于首次建立直接合作,当年仅签订两批次合同;2021年合作加深,森马服饰向公司下达四批次采购订单;2022年,森马服饰共下达三批次采购订单。

森马服饰与发行人均采用签订框架协议的方式合作,双方在协议中约定采购的产品品类、采购数量、采购单价等条款,由森马服饰指定的代加工厂另与发行人签订在框架协议范围内的具体的采购订单,约定具体的交货、验收、回款等相关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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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罗莱生活

发行人于2021年与罗莱生活建立直接合作,双方首次签订的框架合作协议合作周期为两年,框架合作协议约定了产品质检流程、价格确认的方式、产品包装、运输及风险转移、保证金等条款,并约定罗莱生活及其关联方根据自身需求向发行人发送具体订单需求,包括采购的产品品类、规格、数量、单价等。

3、鸭鸭股份

发行人与鸭鸭股份签订的合作协议合作周期为1年,系2022年签订的合同。双方以框架协议的方式合作,框架协议约定产品质量标准、产品检验等基本条款,由鸭鸭股份指定代加工厂根据自身需求与发行人另行签订生产订单,具体约定采购的产品品类、规格、数量、单价、结算等条款。

4、快鱼供应链

发行人与快鱼供应链签订的合作协议合作周期为1年,系2022年签订的合同。发行人与快鱼供应链的合作方式与森马服饰的合作方式相同,均为双方签订框架协议,由快鱼供应链指定的代加工厂另与发行人在框架协议范围内签订具体的采购订单。

五、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主要原材料采购及其价格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的采购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原料白鹅绒23,144.4341.2725,156.6048.1318,209.8744.19
原料白鸭绒23,956.0342.7221,092.6840.3619,153.8946.48
原料灰鹅绒1,532.772.73782.351.50556.511.35
原料灰鸭绒6,759.5912.054,914.859.402,886.607.00
其他687.091.23316.940.61401.840.98
总计56,079.91100.0052,263.43100.0041,208.71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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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数量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为原料白鹅绒、原料白鸭绒、原料灰鹅绒和原料灰鸭绒,其中原料灰鹅绒采购数量相对较小。报告期内原材料采购数量及其变动具体如下:

单位:吨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数量变动率数量变动率数量
原料白鹅绒604.97-6.54%647.316.36%608.62
原料白鸭绒1,216.7430.86%929.83-22.46%1,198.94
原料灰鹅绒34.5933.53%25.9077.36%14.60
原料灰鸭绒323.5527.01%254.7414.89%221.72

公司根据客户订单需求,采购对应品种的原料绒。报告期内,主要原料绒采购数量波动系公司根据订单情况、原材料市场价格情况及公司资金状况等进行备货变动所致。

2021年,公司原料白鸭绒采购数量有所下降,主要系2020年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原料白鸭绒市场价格处于低位,发行人基于客户需求和库存情况,于2020年提高了该品类的备货数量,2021年度逐渐消化上年备货,因此采购数量有所下降。

2022年,公司原料白鸭绒和原料灰鸭绒采购数量上升,主要系2022年白鸭绒产品和灰鸭绒产品销量增长,包括当年新开发客户际华集团、鸭鸭股份、快鱼供应链等在内的新老客户需求较大,因此增加备货所致。

报告期内,原料灰鹅绒采购量上升幅度较大,主要系该品类采购数量少,基数较小所致。

2、采购单价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原材料类别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单价变动率单价变动率单价
原料白鹅绒38.26-1.56%38.8629.89%2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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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类别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单价变动率单价变动率单价
原料白鸭绒19.69-13.21%22.6841.99%15.98
原料灰鹅绒44.3146.72%30.20-20.74%38.10
原料灰鸭绒20.898.29%19.2948.19%13.02

2021年公司各类原材料采购单价波动较大,主要原因系2020年受宏观经济短期波动影响,国内生产贸易受到较大影响,同时对全球进出口贸易、消费市场均产生巨大影响,多国采取管控措施,影响行业下游消费市场,羽绒材料市场需求下降,市场供求不平衡导致价格下跌。2021年宏观经济企稳后,原料白鹅绒、原料白鸭绒、原料灰鸭绒价格较2020年有所回升。原料灰鹅绒采购价格同比下降,主要系原料灰鹅绒采购数量较少、易受到少数批次采购规格变化等因素影响;2021年发行人采购的原料灰鹅绒规格低于2020年,因此采购价格有所下降。2022年原料白鹅绒、原料白鸭绒、原料灰鸭绒价格相对平稳或小幅波动,符合当年整体相对平稳的市场价格趋势;原料灰鹅绒采购价格上涨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灰鹅绒采购规格上升。

公司采购的原料绒不属于大宗商品,无对应的采购市场价格,该类材料的采购价格受国内市场供求变动影响存在一定波动。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与产品市场销售价格波动总体保持一致。

(二)主要产品的能源及其供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主要耗用能源为自来水、电力和天然气等。总体来看,公司能耗占成本比例较低,对公司营业成本影响较小。报告期内,公司生产过程中能源消耗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自来水金额(万元)99.7970.3863.48
用量(万吨)32.1622.6821.11
单价(元/吨)3.103.103.01
电力金额(万元)251.86215.59191.12
用量(万度)308.39318.07327.30

1-1-124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单价(元/度)0.820.680.58
天然气金额(万元)388.37162.5215.57
用量(万立方米)100.3454.875.09
单价(元/立方米)3.872.963.06
生物质燃料金额(万元)-30.14119.49
用量(吨)-697.692,766.05
单价(元/吨)-432.00432.00

报告期内,自来水用水量增加,主要系产品标准要求提升所致:(1)2021年公司自来水用水量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承接企业标准的订单增加等原因,企业标准在清洁度等指标一般高于同期的国家标准,公司对生产工艺进行改进,产品的最后几次漂洗由回用水变为自来水,自来水用水量增加。(2)2022年公司自来水用水量增加,主要系2022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羽绒服装》国家标准对于清洁度要求有所提高,导致自来水耗用量增加。

报告期内,公司电力耗用量相对平稳。

2021年和2022年公司天然气使用量大幅增加,生物质燃料使用量下降明显,主要系公司自2020年起逐步使用天然气替代生物质燃料。

报告期内,公司产量和生产过程中能源消耗、单位产量能耗情况如下:

1、用水量(包括自来水和回用水)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加工除耗用自来水之外,很大部分用水量来自公司中水回用系统的回用水,因此在分析产量和用水量的匹配关系时,考虑了回用水的用水量,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自来水用水量(万吨)32.1622.6821.11
自来水+回用水用水量(万吨)119.47115.29130.72
折标产量(吨)【注】3,573.243,333.643,545.61
每吨产量用水量(吨)334.34345.85368.69

注:发行人耗水工序为水洗工序,折标产量=水洗工序产量+代加工产量/折标系数

报告期内,公司单位产量用水量分别为368.69吨、345.85吨和334.34吨,总体相对稳定。在同等工艺条件下,水洗工序中若自来水用量占比上升,则总

1-1-125

用水量将有所下降。由于报告期内自来水用量占总用水量中的比例逐步提高,因此使每吨产量用水量略有下降。

2、用电量

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用电量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用电量(万度)308.39318.07327.30
折标产量(吨)【注】3,639.253,324.063,411.39
每吨产量用电量(度)847.41956.88959.43

注:发行人耗电工序以水洗、拼堆为主,折标产量=水洗工序产量+拼堆产量/折标系数+代加工产量/折标系数

报告期内,公司单位产量用电量分别为959.43度、956.88度和847.41度,2020-2021年相对平稳,2022年有所下降,主要原因系:(1)发行人2022年使用天然气全面替代生物质燃料后,电力耗用较大的生物质锅炉不再使用,用电量下降;(2)拒水绒新产品工艺较为特殊,水洗时间相对较短,该产品的研发和生产中更短的水洗工序时间使用电量下降;(3)2022年生产管理更加精益,中水回用系统中的多组曝气池相关设备按生产需要更精准地调节启停,使用电量下降。以上因素综合影响,使2022年单位产品耗电量有所下降。

3、蒸汽用量(天然气和生物质燃料)

发行人使用天然气、生物质燃料加热产生蒸汽,并将蒸汽主要用于:(1)在水洗工序加热水箱的水;(2)在烘干环节对羽绒进行烘干,同时保证羽绒产品的含水率等指标。报告期内,将天然气、生物质燃料用量折算为蒸汽用量的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天然气用量(万立方米)100.3454.875.09
生物质燃料用量(吨)-697.692,766.05
蒸汽折标用量(吨)【注1】11,148.667,770.937,203.74
折标产量(吨)【注2】3,142.432,830.222,906.79
每吨蒸汽耗用量(吨)3.552.752.48

注1:将天然气用量、生物质燃料用量按照当量折标为蒸汽用量;注2:发行人耗用蒸汽工序主要为水洗工序,折标产量=水洗工序产量+代加工产量/折标系数

1-1-126

报告期内,公司单位产量蒸汽用量分别为2.48吨、2.75吨和3.55吨,2022年蒸汽耗用量增加,原因系:(1)天然气的蒸汽产生量是以当量计算得出,实际使用中根据生产需要,天然气锅炉频繁启停使其在冷炉点火等情况下蒸汽产生效率降低。2022年全面使用天然气替代生物质燃料,使单位蒸汽耗用量增加;(2)公司拒水绒产品工艺较为特殊,烘干时间远长于普通羽绒产品,拒水绒新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增加了单位蒸汽耗用量。综上所述,公司各期的产量情况和能源耗用整体匹配,波动情况具有合理性。

(三)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公司采购的原料主要包括原料绒、毛片、辅料等,报告期内,公司采购原料的前五名供应商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序号名称采购金额占比
2022年度1南陵安明羽绒有限公司8,507.3815.17%
2南陵高祥羽绒制品有限公司3,486.336.22%
安徽万翔羽绒制品有限公司2,720.364.85%
庐江县元军羽绒制品有限公司2,273.374.05%
小计8,480.0615.12%
3无为市宏新羽绒制品有限公司7,388.8413.18%
4安徽讯茂羽绒有限公司6,537.8611.66%
5潍坊万博羽绒制品有限公司5,460.769.74%
合计36,374.9164.86%
2021年度1无为县汇丰羽绒制品有限公司8,338.4415.95%
2无为市宏新羽绒制品有限公司8,335.0715.95%
3南陵安明羽绒有限公司7,431.7314.22%
4安徽万利达羽绒制品有限公司6,493.4612.42%
5南陵高祥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注】2,846.715.45%
庐江县元军羽绒制品有限公司2,151.184.12%
小计4,997.899.56%
合计35,596.5868.11%
20201南陵高祥羽绒制品有限公司6,737.8416.35%

1-1-127

年度序号名称采购金额占比
年度庐江县元军羽绒制品有限公司3,051.977.41%
小计9,789.8123.76%
2南陵安明羽绒有限公司8,412.5620.41%
3无为市宏新羽绒制品有限公司4,435.6710.76%
4无为县汇丰羽绒制品有限公司4,175.5510.13%
5安徽万利达羽绒制品有限公司3,586.808.70%
合计30,400.3873.77%

注:南陵高祥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由高小军控制,庐江县元军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由高小元和高小军分别持股60%和40%,安徽万翔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由高小元和高小军分别持股35%和35%,二人为兄弟关系,采购金额合并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供应商较为稳定。公司不存在对单一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占当期采购总额比例50%以上的情形。

(四)贸易商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仅在2020年度存在向一家贸易商少量采购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号期间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占比
12020年度安徽阿波罗羽绒有限公司原料灰鸭绒106.190.26%

发行人向贸易商采购的原因,主要系2020年度灰鸭绒产品销售订单增多,发行人对原料灰鸭绒的采购需求增长,而发行人主要供应商的灰鸭绒产能未能及时满足发行人的阶段性需求,因此为满足优质原料的临时性需求,发行人向贸易商安徽阿波罗羽绒有限公司采购了少量产品用于生产。之后,发行人扩大灰鸭绒采购规模以满足生产需要,不再向贸易商采购。

六、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及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和办公设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19,046.165,866.11-13,180.0569.20%

1-1-128

项目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净值成新率
机器设备3,538.332,007.58397.931,132.8232.02%
运输设备5.935.19-0.7412.41%
办公设备及其他135.70113.340.0022.3616.48%
合计22,726.127,992.22397.9314,335.9763.08%

1、主要生产设备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中的主要生产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名称数量账面原值账面净值成新率
高绒机6172.80142.6382.54%
污水处理系统设备1170.9453.2131.13%
烘干机10154.0263.7141.37%
加毛器38149.7971.9648.04%
六厢分毛机4145.3060.4541.60%
双头水洗线1145.13118.7181.79%
水洗机成套设备3143.5961.2742.67%
五厢分毛机4140.6543.7831.12%
水洗机8131.6640.9831.12%
燃气锅炉1129.8155.8243.00%
脱水机1478.1924.5831.44%
冷却机1161.0229.9649.10%
羽毛软化设备130.0928.6695.25%
筛绒机120.3520.1999.21%

注:上表所列示的机器设备为截至2022年12月31日账面净值在20万元以上使用中的生产设备。

2、房屋及建筑物

(1)自有房屋及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有11处自有不动产,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所有权人不动产权证号房屋坐落规划用途土地使用权情况面积(㎡)有无 抵押
1古麒绒材皖(2020)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03425号南陵县籍山镇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工业,厂房发行人已于2015年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发行594.36
2古麒皖(2020)南陵南陵县籍工业用地12,687.71已抵押

1-1-129

序号所有权人不动产权证号房屋坐落规划用途土地使用权情况面积(㎡)有无 抵押
绒材县不动产权第0003426号山镇经济开发区/仓库,厂房人现有不动产权证记载土地使用权的宗地面积为128,387m2,权利有效期至2064年3月20日。
3古麒绒材皖(2020)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03427号南陵县籍山镇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仓库,厂房12,687.71已抵押
4古麒绒材皖(2020)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03443号南陵县籍山镇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工业3,360.84
5古麒绒材皖(2020)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03445号南陵县籍山镇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工业4,463.97已抵押
6古麒绒材皖(2020)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03447号南陵县籍山镇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工业4,768.01
7古麒绒材皖(2020)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03449号南陵县籍山镇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食堂3,606.75已抵押
8古麒绒材皖(2020)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03452号南陵县籍山镇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工业703.47
9古麒绒材皖(2021)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09304号南陵县籍山镇经济开发区S216东侧工业用地/厂房1,979.24
10古麒绒材皖(2021)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30979号南陵县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工业120.41
11古麒绒材皖(2022)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22226号南陵县籍山镇经济开发区工业用地/厂房9,169.64已抵押

注:2020年4月9日,发行人与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置换协议》,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意发行人将已出让地块东侧未建8,351.7m

与拟新占地块8,351.7m

等面积置换调整,调整后出让面积为128,387m

保持不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存在部分无证不动产,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情况描述建筑面积(m?)占建筑总面积比例是否取得规划许可
1#高绒机房存放高绒机设备569.800.84%
2#高绒机房存放高绒机设备569.800.84%
空压机房放置空压机设备及管理用房29.160.04%
客户休息室用于客户休息69.540.10%
小计1,238.301.82%
除灰机房、发电机房、燃气锅炉房等临时性建筑/辅助用房225.20.33%

1-1-130

名称情况描述建筑面积(m?)占建筑总面积比例是否取得规划许可
合计1,463.502.15%-

“1#高绒机房”“2#高绒机房”“空压机房”“客户休息室”系经南陵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同意对古麒绒材厂区规划方案进行调整,纳入规划内的不动产。根据2022年3月29日南陵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出具的《证明》,“1#高绒机房”“2#高绒机房”系依规划建设的不动产,不属于违章建筑,不存在依法被拆除的风险,古麒绒材可按现状继续使用该等不动产,不予行政处罚。“空压机房”“客户休息室”的相关产权证书正在申请办理中。对于除灰机房、发电机房、燃气锅炉房等尚未取得规划许可的建筑物,发行人承诺拟采取的措施包括:①除灰机房、燃气锅炉房系由公司为便利生产而自行搭建的建筑物,供短期使用;污泥干化处理房处于空置状态,公司计划在一定期限后进行改造或拆除;②车间管理配套卫生间、发电机房为面积极小的辅助用房,如根据有关部门指示需要拆除,则发行人将在限期内予以拆除。发行人已取得南陵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证明》:发行人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并依法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产权清晰无争议;报告期内自觉遵守自然资源和规划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南陵县域内未发现有违反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记录和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发行人已取得南陵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证明》:发行人报告期内,遵守住房和城乡建设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局未发现古麒绒材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和记录。截至该证明出具之日,古麒绒材没有因违反相关规定而受到该局行政处罚的情形。

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谢玉成、谢伟出具兜底《承诺函》:若因有权主管部门行使职权而致使上述无证不动产被依法责令拆除导致公司遭受经济损失,或因此被有权主管部门处以罚款等行政处罚,本人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及时、足额对公司作出补偿,确保公司不因此遭受损失。

(2)租赁房屋建筑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正在履行的对外出租、租赁他人

1-1-131

房屋的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曾存在向供应商安明羽绒、高祥羽绒出租厂房的情况。安明羽绒、高祥羽绒及其业务前身系公司合作多年的供应商,安明羽绒实控人自有厂区由于达不到环保要求而停产,高祥羽绒实控人从参股公司中离开独立创业,因此两家供应商有租赁厂房的需求。发行人现有厂区建成后尚有空闲厂房,基于原材料供应稳定性和质量可控性考虑,发行人向两家企业出租空闲厂房。发行人与两家供应商在场地上设置物理分隔,并设有监控等措施,相关内控措施能保障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发行人单独安装电表、水表核算两家企业租赁厂房使用的电量、水量,不存在混同情形。

高祥羽绒和安明羽绒与公司的厂房租赁协议已经到期,截至2022年末,两家供应商租赁厂房已完全停产并进行搬迁,且高祥羽绒已完成全部搬迁工作。

综上所述,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为合法拥有的自有不动产,部分不动产未取得产权证但不会对发行人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不存在搬迁风险。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公司的无形资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摊销账面净值
土地使用权1,730.44282.591,447.84
合计1,730.44282.591,447.84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六、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情况”之“(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之“2、房屋及建筑物”。

2、注册商标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18项中国境内注册商标,具体情况

1-1-132

如下:

序号注册人商标注册号核定 类别取得时间期限权利取得 方式使用情况
1发行人第43899125号第35类2020-10-072020.10.07 -2030.10.06原始取得用于产品广告、推广
2发行人第43898750号第22类2020-11-142020.11.14 -2030.11.13原始取得用于羽绒产品
3发行人第43894206号第42类2020-10-072020.10.07 -2030.10.06原始取得用于外包装等
4发行人第43893764号第40类2020-11-072020.11.07 -2030.11.06原始取得核定用于服装、纺织品等(储备及保护性注册)
5发行人第43883820号第35类2020-12-072020.12.07 -2030.12.06原始取得用于销售展示
6发行人第43881590号第22类2020-10-072020.10.07 -2030.10.06原始取得用于羽绒产品
7发行人第43877339号第40类2020-10-072020.10.07 -2030.10.06原始取得核定用于服装、纺织品等(储备及保护性注册)
8发行人第43876275号第35类2020-11-142020.11.14 -2030.11.13原始取得用于产品广告、推广
9发行人第43873129号第42类2020-11-212020.11.21 -2030.11.20原始取得用于外包装等
10发行人第13512832号第25类2015-02-072015.02.07 -2025.02.06原始取得核定用于服装等(储备及保护性注册)
11发行人第13512741号第24类2015-02-142015.02.14 -2025.02.13原始取得核定用于鸭绒被、纺织品等(储备及保护性注册)
12发行人第13002399号第24类2015-01-142015.01.14 -2025.01.13原始取得核定用于纺织品等(储备及保护性注册)
13发行人第9190265号第22类2012-06-122022.03.14 -2032.03.13受让取得用于羽绒、包装等
14发行人第9190264号第24类2012-07-142022.05.28 -2032.05.27受让取得核定用于纺织品等(储备及保护性注册)
15发行人第9190263号第29类2012-06-122022.03.14 -2032.03.13受让取得核定用于家禽等(储备及保护性注册)
16发行人第9190262号第25类2012-06-122022.03.14 -2032.03.13受让取得核定用于羽绒服、服饰等(储备及保护性注册)
17发行人第1465365号第25类2009-06-192020.10.28 -2030.10.27受让取得核定用于羽绒服、服饰等(储备及保护性注册)

1-1-133

序号注册人商标注册号核定 类别取得时间期限权利取得 方式使用情况
18发行人第1435023号第24类2009-06-192020.08.21 -2030.08.20受让取得核定用于鸭绒被、纺织品等(储备及保护性注册)

注:上述第1435023号、第13512741号商标权已被发行人进行质押担保,主要系发行人向安徽南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600万元的银行贷款,质权登记期限为自2022年8月12日至2026年8月10日。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上述商标的账面价值为0元,上述商标权属明确,不存在瑕疵,亦不存在被终止、宣布无效以及侵害他人权利的情形。

3、专利

(1)发明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7项发明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取得方式取得时间权利期限使用情况
1一种羽毛绒精洗回用水去污效能的检测方法ZL201610373106.5原始取得2017.08.152016.05.31 -2036.05.30应用于高品质羽绒产品水洗生产
2消减粉尘的羽毛绒水洗工艺、配套脱水设备及其控制方法ZL201710565570.9原始取得2019.07.232017.07.12 -2037.07.11部分应用于高品质羽绒产品水洗生产
3一种羽绒的生化联合精洗工艺ZL201110328186.X原始取得2013.07.312011.10.26 -2031.10.25应用于高品质羽绒产品水洗生产
4一种抑菌功能羽绒的整理方法ZL201110330230.0原始取得2013.06.192011.10.26 -2031.10.25应用于高品质羽绒产品水洗生产
5一种羽毛绒粉尘、钻绒复合性能的检测装置及其检测方法ZL201810295754.2原始取得2021.04.092018.03.30 -2038.03.29未投入生产(技术储备)
6一种羽绒表面修饰方法ZL201910450325.2原始取得2021.09.102019.05.28 -2039.05.27部分应用于功能羽绒产品水洗生产
7一种低浴比浸淋式羽毛羽绒水洗装置及水洗方法ZL202010478329.4原始取得2022.11.112020.05.29-2040.05.28应用于高品质羽绒产品水洗生产

(2)实用新型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39项实用新型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1-1-134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取得方式取得时间权利期限使用情况
1一种具有防粘附功能的羽绒消毒设备ZL202222128814.6原始取得2022.11.252022.08.14 -2032.08.13应用于高品质羽绒产品水洗生产
2一种用于羽绒生产的清洁除杂设备ZL202222128815.0原始取得2022.12.202022.08.12 -2032.08.11应用于高品质羽绒产品水洗生产
3一种智能式羽绒清洗机ZL202222128949.2原始取得2023.01.062022.08.12 -2032.08.11应用于高品质羽绒产品水洗生产
4一种提高羽绒蓬松度的设备ZL202222128950.5原始取得2022.11.252022.08.14 -2032.08.13应用于高品质羽绒产品水洗生产
5用于提高羽绒弹性和疏水性能的蓬松疏导装置ZL202222129023.5原始取得2022.11.252022.08.12 -2032.08.11应用于高品质羽绒产品水洗生产
6羽毛绒材抗菌处理设备ZL202222129024.X原始取得2022.12.132022.08.14 -2032.08.13应用于抑菌羽绒产品水洗生产
7一种羽绒加工用除尘装置ZL202122182346.6原始取得2022.02.082021.09.09 -2031.09.08应用于羽绒产品生产
8一种用于羽绒加工的节能环保型清洗设备ZL202122182422.3原始取得2022.02.082021.09.09 -2031.09.08应用于羽绒产品生产
9适于羽绒加工的压缩装置ZL202122182493.3原始取得2022.02.082021.09.09 -2031.09.08应用于羽绒产品生产
10防止羽绒漂浮的羽绒清洗设备ZL202122183052.5原始取得2022.02.082021.09.09 -2031.09.08应用于羽绒产品生产
11一种羽绒加工用脱水设备ZL202122183098.7原始取得2022.02.082021.09.09 -2031.09.08应用于羽绒产品生产
12用于羽绒加工的吸羽绒装置ZL202122183130.1原始取得2022.02.082021.09.09 -2031.09.08应用于羽绒产品生产
13羽绒加工用杀菌装置ZL202122183132.0原始取得2022.02.082021.09.09 -2031.09.08应用于羽绒产品生产
14一种避免羽绒粘连的烘干装置ZL202122183157.0原始取得2022.02.082021.09.09 -2031.09.08应用于羽绒产品生产
15一种用于羽绒加工的烘干装置ZL202121726784.8原始取得2022.02.082021.07.28 -2031.07.27应用于羽绒产品生产
16一种羽绒加工用粉尘收集装置ZL202022211696.6原始取得2021.07.202020.10.04 -2030.10.03应用于羽绒产品生产
17羽绒加工用可调式压缩装置ZL202022211671.6原始取得2021.05.252020.10.04 -2030.10.03未投入生产(技术储备)
18适用于羽绒加工的冷却设备ZL202022211672.0原始取得2021.05.212020.10.04 -2030.10.03应用于羽绒产品生产
19防止结团的羽绒除铁屑设备ZL202022211676.9原始取得2021.05.282020.10.04 -2030.10.03应用于羽绒产品生产
20一种羽绒打散设备ZL202022211677.3原始取得2021.05.282020.10.04 -2030.10.03应用于羽绒产品生产

1-1-135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取得方式取得时间权利期限使用情况
21羽绒加工用清洗消毒设备ZL202022211683.9原始取得2021.06.112020.10.04 -2030.10.03应用于羽绒产品生产
22一种羽绒除尘装置ZL202022211687.7原始取得2021.05.282020.10.04 -2030.10.03应用于羽绒产品生产
23用于羽绒的消毒杀菌装置ZL201921142700.9原始取得2020.06.232019.07.20 -2029.07.19应用于羽绒产品生产
24一种羽绒加工用除铁设备ZL201921142694.7原始取得2020.06.052019.07.20 -2029.07.19应用于羽绒产品生产
25一种羽绒加工用清洗设备ZL201921142689.6原始取得2020.05.192019.07.20 -2029.07.19应用于羽绒产品生产
26一种用于羽绒生产的清洁除杂设备ZL201921142690.9原始取得2020.05.292019.07.20 -2029.07.19应用于羽绒产品生产
27羽绒加工用高效冷却机ZL201921142699.X原始取得2020.05.152019.07.20 -2029.07.19应用于羽绒产品生产
28一种羽绒加工用烘干机ZL201921142701.3原始取得2020.05.222019.07.20 -2029.07.19应用于羽绒产品生产
29一种用于羽绒加工的压缩装置ZL201820782618.1原始取得2019.01.182018.05.24 -2028.05.23应用于羽绒产品生产
30用于羽绒加工的除尘设备ZL201820784121.3原始取得2019.01.182018.05.24 -2028.05.23应用于羽绒产品生产
31适用于羽绒加工的冷却降温装置ZL201820784122.8原始取得2019.01.182018.05.24 -2028.05.23应用于羽绒产品生产
32羽绒加工用粉尘收集设备ZL201820784123.2原始取得2019.02.122018.05.24 -2028.05.23应用于羽绒产品生产
33一种羽绒加工用清洗设备ZL201820757633.0原始取得2019.01.182018.05.21 -2028.05.20应用于羽绒产品生产
34一种羽绒加工用清洗设备ZL201720265437.7原始取得2017.11.102017.03.19 -2027.03.18应用于羽绒产品生产
35适用于羽绒加工的冷却机ZL201720265444.7原始取得2017.11.102017.03.19 -2027.03.18应用于羽绒产品生产
36羽绒加工用粉尘收集装置ZL201720265445.1原始取得2017.11.102017.03.19 -2027.03.18应用于羽绒产品生产
37一种适用于羽绒产品的压缩装置ZL201720265452.1原始取得2017.11.102017.03.19 -2027.03.18应用于羽绒产品生产
38用于羽绒加工的烘干装置ZL201720265456.X原始取得2017.11.102017.03.19 -2027.03.18应用于羽绒产品生产
39一种羽绒加工的除尘器ZL201720265453.6原始取得2017.11.102017.03.19 -2027.03.18应用于羽绒产品生产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上述专利的账面价值为0元,上述专利权属明确,不存在瑕疵,亦不存在被终止、宣布无效以及侵害他人权利的情形。

4、域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已注册并拥有的域名具体情况如下:

1-1-136

序号注册人域名权利期限工信部网站备案/许可证号公安部网站备案/许可证号
1发行人guqiyr.com2014.11.17-2029.11.17皖ICP备 18020619号-1皖公网安备34022302000172号
2发行人ahguqi.com2019.05.22-2023.05.22皖ICP备 18020619号-2皖公网安备34022302000215号

5、发行人业务所需审批、认证、资质等情况

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不涉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特许经营许可等行政许可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行人生产经营活动需要获取排污许可证,除此之外,发行人经营业务无需取得其他特殊的审批、资质或许可。发行人已获取芜湖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证书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

除排污许可证外,发行人获取的其他资质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证书名称发证机关证书编号发(换)证时间有效期
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GR2020340013752020-8-17三年
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00220E32318R1M2020-8-182024-2-2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00220S22073R1M2020-8-182024-2-2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方圆标志认证集团有限公司00220Q23877R3M2020-8-182024-2-2
5《羽绒责任标准RDS认证证书》世优认证(上海)有限公司CU843307RDS-01.20222022-3-242023-3-9
6《实验室认可证书》中国合规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L122682019-5-222025-5-21
7OEKO-TEX?国际纺织及皮革生态学研究和检测协会21.HCN.763522022-9-162023-9-30

发行人已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均在有效期内,其中发行人生产经营所必要的业务资质即排污许可证的续展条件为“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排污单位需要继续排放污染物的,应当于排污许可证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审批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完成审查”。发行人上述生产经营所必要的业务资质许可证书,申请续期预期不存在实质障碍,发行人已获取的其他资质证书经核查也不存在到期无法续展的实质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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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从事相关生产经营已取得全部相关资质、许可、认证,报告期内发行人持续符合拥有该等资质、许可、认证所需的条件,不存在超越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的情形,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法律风险。

6、发行人注册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相关情况

(1)发行人注册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

发行人注册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均为发行人的重要资产,已应用于或拟应用于发行人主要产品和服务,涉及产品的推广与销售、品牌价值、工艺技术、原料单耗、产品质量等各方面,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合法合规、盈利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2)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知识产权、竞业禁止、商业秘密等方面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发行人董事(除独立董事外)、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的履历情况详见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六、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简要情况”。根据上述人员出具的承诺函并经保荐机构、发行人律师核查,上述人员均未与原任职单位签订竞业禁止协议或包含竞业禁止内容的相关协议。

谢玉成、洪小林、谢伟、吴开明、冉书歌参与发行人研发项目或专利的申请,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系利用发行人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相关技术的研发和专利的申请,与原工作内容无关,其于发行人任职期间的研究项目、申请的专利不存在侵犯原工作单位权益,与原单位不存在知识产权、竞业禁止、商业秘密等方面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三)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拥有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七、技术和研发情况

(一)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及技术来源、技术所处阶段

公司深耕羽绒羽毛产品领域,主要核心技术集中在羽绒羽毛材料清洁生产工艺及检测技术、功能性羽绒羽毛材料研发领域,技术来源主要为自主研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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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羽绒羽毛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及检测技术:包括羽绒生化联合精洗工艺、消减粉尘的羽绒羽毛水洗工艺、抑菌功能羽绒的生产技术、羽绒羽毛精洗回用水去污效能的检测方法、羽绒羽毛粉尘及钻绒复合性能的检测技术、低浴比浸淋式羽绒羽毛水洗工艺;

2、功能性羽绒羽毛材料研发:羽绒表面修饰技术、自清洁功能性羽绒的生产技术。

上述主要核心技术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核心技术专利及获奖情况工艺原理及创新点技术所处阶段
1羽绒生化联合精洗工艺发明专利通过对传统羽绒水洗加工工艺的改造和调整,设计一种羽绒新型生化联合短流程水洗加工工艺,提升羽绒品质,降低生产成本。大规模生产
2低浴比浸淋式羽绒羽毛水洗装置及水洗方法发明专利基于污渍去除机制及原理,创新性地开发了一种浸淋式羽绒水洗机,实现了节水节能,降低生产成本,同时消减化学药剂用量,减少对羽绒纤维的损伤,也进一步降低了羽绒中化学药剂的残留量,提高羽绒产品的品质。大规模生产
3消减粉尘的羽绒羽毛水洗工艺发明专利创新性地开发了羽绒粉尘消减新技术,基于羽绒粉尘构成、特征、产生机制的研究基础,开发了一体机,替代传统离心脱水单元机,羽绒粉尘含量显著降低。大规模生产
4抑菌功能羽绒的生产技术发明专利通过整理工艺生产的羽绒不仅可以获得抗菌、防霉、除臭、吸湿的效果,而且还可以达到抗皱、抗静电、提高强力的功能,同时处理羽绒蓬松度较高,具有手感柔软丰满舒适的特性。大规模生产
5羽绒羽毛精洗回用水去污效能的检测方法发明专利提供了一种羽绒羽毛精洗回用水去污效能的检测方法,通过本技术对羽绒羽毛精洗回用水溶液进行组成成分分析,减少了测试工序、减轻了测试的操作难度,提高了对羽绒羽毛精洗回用水去污效能测试的精度。大规模生产
6羽绒羽毛粉尘及钻绒复合性能的检测技术发明专利可以实现准确直接进行羽绒羽毛粉尘含量测定、羽绒制品粉尘含量测定、羽绒制品防钻绒性能测定,实现了羽绒粉尘和钻绒的快速检测,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大规模生产
7羽绒表面修饰技术发明专利创新性地提出了一种羽毛羽绒表面修饰方法,改变羽毛羽绒纤维的反应活性,解决羽绒羽毛湿热条件下容易滋生细菌,发生霉变,显著降低羽绒品质的问题。大规模生产
8自清洁功能羽绒的生产技术安徽省科学技术研究成核心工艺为“浸渍+脱水”“循环喷施+梯度烘干”技术,开发的自清洁功能羽绒具试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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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核心技术专利及获奖情况工艺原理及创新点技术所处阶段
有对外源污物的积极防御功能,同时具备对内源污物的自我催化降解功能。本技术实现了羽绒可防御外源污物(涵盖水性、油性双重污渍),同时具有自我催化降解内源污物的功能,光照即可自清洁;对细菌、真菌、微生物、有机物均可实现光催化自清洁,单次灭菌率更高。

(二)正在进行的研发项目及其进展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目前正在进行的研发项目主要包括: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研发预算(万元)进展情况
1羽绒羽毛智能烘干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项目项目借助羽毛绒材料烘干影响因素动力学实验,剖析烘干气流特性参数、羽毛绒材料特性参数、烘干设备特性参数三个层面中影响加热系统效能利用率的主要因素;构建烘干耗能耗时和烘后性能与影响羽毛绒材料烘干耗能耗时和烘后性能因素之间的数学关系模型;烘干加热系统效能模型和智能调控策略的应用。150研发阶段
2羽绒助剂与水洗羽绒品质相关性及工艺调控研究项目项目拟通过分析羽绒助剂的酸碱性、成分、分子结构、流动性、乳化性能、胶束性,研发适合羽绒纤维的羽绒助剂。120研发阶段
3羽绒材料提质增效高效清洗工艺优化研究项目拟通过对微纳米气泡和超声波等新型清洗技术相关的洗涤参数、洗涤过程展开系统研究,探明气泡粒径、发泡量、沉降时间、爆破强力、超声频率、超声功率等参数与羽绒纤维的清洗效果及清洗后羽绒纤维的各项品质性能之间的量效关系,揭示其动力学机制,实现“提质增效”背景下羽毛绒材料高效清洗工艺的研发。380研发阶段
4羽绒材料表面疏水化改性及其高值化应用研究项目拟通过对三种不同的表面改性剂(γ-巯丙基三甲氧基硅烷、苯基异氰酸酯和十八烷基异氰酸酯),借助接枝改性的方法对羽绒纤维进行表面疏水化改性,并对改性前后的羽绒纤维的性能变化进行系统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对其进行高值化应用探究。360研发阶段
5基于负载特征稀土离子的防伪羽绒纤维的制备及其高值化应用研究项目拟通过对稀土镱离子(Yb3+)特征红外光谱为防伪核心,采用络合沉淀法制备了具有红外发射特性的纳米粒子NaYF4:Yb3+。在此基础上,对纳米粒子NaYF4:Yb3+进行改性,赋予其与羽绒纤维结合的能力,进一步制备具有红外激发-红外发射的防伪羽绒,实现对天然羽绒纤维的高效识别认证。380研发阶段
6抗菌除臭复合功能羽绒纤维的制备与性能表征研究项目拟通过对具有抗菌功能的凤尾草提取物水溶液和具有除臭功能的蛋白石粉末羽绒纤维表面,制成具有抗菌除臭复合功能的羽绒纤维。重点探讨抗菌整理工艺与整理后抗菌除臭复合360研发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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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研发预算(万元)进展情况
功羽绒纤维对金黄色葡萄球菌和氨气的消除效果。
7基于水溶反应性抗菌整理剂的抗菌羽绒纤维制备及其耐洗工艺优化研究项目拟通过采用分子结构由抗菌单元、反应性基团和辅助水溶性基团三个结构单元组成的合成三种水溶反应性异噻唑啉酮类抗菌整理剂:一种是含有乙烯砜和单活性氯三嗪环的双活性基的抗菌整理剂,一种是只含有单活性氯三嗪环的单活性基抗菌整理剂,还有一种是带有二个活性氯三嗪环的季铵盐型抗菌整理剂。并将其附在羽绒纤维表面,制备具有抗菌功能的羽绒纤维,再借助核磁氢谱(1H-NMR)、电喷雾质谱(ESI-MS)对目标产物进行表征分析,并对其耐洗工艺参数进行优化调控。330研发阶段
8基于β-环糊精的除臭羽绒纤维制备及其耐洗工艺优化研究项目拟重点开展以下两个方面的工作:将β-环糊精制备成环保、无毒无味、具有一定储存稳定性、能够工业化应用的除臭剂,研究不同因素对其性能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优选出制备方法和处方,制备出符合要求的β-环糊精除臭剂;将自制β-环糊精除臭剂应用于羽绒纤维除臭整理,研究整理方法和工艺条件对除臭整理效果的影响,对整理样品按照AATCC标准进行水洗实验,通过对样品进行除臭性能的测试评价羽绒纤维在整理前后及水洗前后的除臭效果。330研发阶段

(三)报告期内研发费用构成及明细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八、经营成果分析”之“(四)期间费用分析”之“3、研发费用”。

(四)发行人合作研发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技术研发与创新,长期与省内高校安徽工程大学在企业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及企业研发管理方面开展全面深层次的产学研合作,共建产学研实习基地。通过产学研合作提高公司自主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为企业可持续发展提供动力与创新源泉。

报告期内,公司合作研发的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合作方项目名称合作研发协议的主要内容研发进展研发成果研发成果 归属保密措施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1安徽工程原料绒(半成(1)合作期间:2019年11月12日至2020年12月31已完成1、发明专利:一种羽绒表面修饰方法(专利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不涉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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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作方项目名称合作研发协议的主要内容研发进展研发成果研发成果 归属保密措施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大学品)残留荧光增白剂快速检测技术研究项目日; (2)双方责任与义务:发行人负责项目技术研究方案的制定和具体实施,承担技术转化,开展小试与中试,组建产业化示范线,开展效能评价与技术推广,安徽工程大学联合制定技术研究方案,负责项目涉及技术的研发与理论分析,承担新工艺的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 (3)费用支付:6万元号: ZL201910450325.2) 2、实用新型专利:一种羽绒加工用清洗设备(专利号: ZL201921142689.6)、一种用于羽绒生产的清洁除杂设备(专利号 ZL201921142690.9)技术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归属于发行人
吸湿自发热功能羽绒研究项目已完成
2安徽工程大学超低浴比羽绒水洗加工关键技术研究项目(1)合作期间:2020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0日; (2)合作双方分工:发行人负责跟踪市场,反馈羽绒产品的功能需求,提供羽绒样品及其性能检测报告;安徽工程大学负责高效水洗配套助剂的开发与应用性能测试等; (3)费用支付:2万元已完成1、实用新型专利:防止结团的羽绒除铁屑设备(专利号: ZL202022211676.9)、一种羽绒打散设备(专利号: ZL202022211677.3)、一种羽绒除尘装置(专利号: ZL202022211687.7) 2、发明专利:一种低浴比浸淋式羽毛羽绒水洗装置及水洗方法(专利号:ZL202010478329.4)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技术成果和相关知识产权归发行人所有,发行人享有申请专利的权利,专利权取得后的使用和有关利益归属于发行人参与项目研发、沟通协调的全部人员在研发周期及结题后3年内遵守保密义务
3安徽工程大学产学研合作协议(1)合作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2)双方责任与义务:发行人为安徽工程大学提供校外实训基地,安徽工程大学协助发行人进行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支持企业技术创新; (3)费用支付:6万元进行中目前双方有序开展合作,合作方为发行人提供实验设备及测试等服务,不涉及双方共同形成研发成果不涉及具体研发项目,具体技术开发合作项目经协商后,另行签订技术开发合作合同不涉及

(五)发行人的研发体系及荣誉情况

1、研发体系组织架构

公司以持续提升羽绒羽毛清洁生产工艺、产品研发及检测技术为核心导向,通过自主研发和外部合作研发的方式构建了以技术与研发中心为核心的研发体系,为公司的清洁生产工艺、产品研发及检测提供技术支持。

公司技术与研发中心获得了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羽毛羽绒清洁处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政府部门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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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所获荣誉及资质

公司自成立以来,获得多项科研相关的荣誉及资质,具体如下:

序号荣誉/资质名称授予时间颁发机构
1国家级“绿色工厂”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部
2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2017年安徽省人民政府
3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2019年安徽省人民政府
4安徽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2023年安徽省人民政府
5安徽省科技成果2019年安徽省科技厅
6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
7高新技术产品(11项)2013年-2020年安徽省科技厅
8安徽科学技术研究成果(3项)2014年安徽省科技厅
9高新技术企业2008年、2011年、2014年、2017年、2020年安徽省科技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
10安徽省羽绒羽毛清洁处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7年安徽省科技厅
11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014年安徽省人社厅
12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012年安徽省经信厅
13芜湖市科学技术奖(三等奖)2016年芜湖市人民政府

3、参与制定行业标准

公司自成立以来,参与的行业内国家标准和团体标准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标准名称颁发单位参与情况
1《羽绒羽毛》 (GB/T17685-2016)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起草人之一
2《羽绒羽毛检验方法》(GB/T10288-2016)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起草单位之一
3《羽绒服装》 (GB/T14272-2021)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标准起草单位之一、标准起草人之一
4《农场动物福利要求-水禽》(T/CAI001-2019)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标准起草单位之一
5《羽绒羽毛被》(QB/T 1193-2022) (报批公示中)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标准起草单位之一、标准起草人之一
6《羽绒羽毛睡袋》(QB/T 1195-2022) (报批公示中)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标准起草单位之一、标准起草人之一

(六)技术创新机制与安排

公司在长期生产经营过程中建立了自主创新机制,保证公司持续的自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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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力,为公司的清洁生产工艺和产品研发及检测提供技术支持。

1、内部人才培养与外部引入相结合,加强与外部单位合作

公司拥有研发检测水平较高的技术人才队伍,同时拥有一批经验丰富并掌握羽绒羽毛生产加工工艺的生产人员。公司以持续提升羽绒羽毛清洁生产工艺和产品研发为核心导向,加强公司技术人才储备。一方面,公司注重内部人才培养,通过对现有研发技术人员的内部培训及提拔,提高研发技术人员的综合技术研发水平;另一方面,公司积极从省内外院校引入研发技术人才,强化技术创新能力;同时,公司不断加强与外部单位合作,通过合作研发、博士后工作站等形式开展产学研合作,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

2、持续保证研发投入,为技术创新提供资金支持

公司努力保持羽绒羽毛清洁生产工艺和产品研发的核心竞争力,围绕公司主营产品建立集技术研发、市场开拓、成果转化为一体的创新机制,并持续保证研发投入力度,为公司保持技术创新优势及核心竞争力提供稳定的资金支持。

3、完善研发考核机制

公司以提高研发技术人员技术创新的主观能动性为目的,积极完善研发团队的考核管理、激励奖励机制,提出技术研发团队的工作绩效评价体系,形成包括研发预算、研发投入、人员培养和创新成效等多个指标为评定标准的综合考核制度,并相应设置了研发项目奖励等激励措施,有效地推动了公司技术进步,并保证了公司技术的持续创新性。

4、保持技术优势的保密措施

为了保证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避免公司关键技术、研发成果泄露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公司与主要技术人员签署了《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以防止公司核心技术的外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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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污染治理、安全生产情况

(一)污染治理情况

1、发行人不属于重污染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于高规格羽绒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属于羽毛(绒)加工(C1941)行业。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保护综合名录》(2021年版),公司生产的羽绒羽毛产品不属于“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名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公司所处行业未被列入重点高耗能行业监察范围,此外根据2021年5月30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重点关注了煤电、石化、化工、钢铁、建材、有色金属冶炼等6大行业,公司所处行业不属于高能耗、高排放行业。

公司生产经营所涉及的建设项目已履行了环评批复及验收手续。目前公司已取得排污许可证,通过了GB/T24001-2016/ISO14001:201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在环境监测与测量管理、污染物处理控制、员工环保培训及环保监督等方面建立相关制度文件,明确了环境管理体系下的公司各部门环保职责。该体系认证的通过及公司相关配套制度的建立,表明公司已经在环境保护方面实现了制度化和可操作性的安排。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未发生过环保事故,未受到环保相关行政处罚。

2、主要污染物及处理情况

公司生产过程产生的主要环境污染物包括废水、废气、噪音和固体废弃物,具体情况如下:

污染物排放标准涉及污染物的具体环节处理措施及处理能力
废水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羽绒清洗过程中产生废水;另有职工生活办公产生的生活污水和食堂污水①生产过程中水洗工序产生的废水主要经自建中水回用系统处理达到回用指标后循环利用; ②生活污水和食堂污水预处理后纳管排放,由南陵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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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标准涉及污染物的具体环节处理措施及处理能力
理。
废气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在羽绒生产加工过程中的除灰、分毛、烘干、冷却、脱水等生产环节会产生废气排放;水毛暂存区及污水处理站会产生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①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已经安装符合国家排放要求的天然气低氮燃烧锅炉,达到排放标准进行排放; ②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气体通过喷洒除臭剂、加强绿化等措施处理。
锅炉废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蒸汽锅炉产生外排废气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气,已经安装符合国家排放要求的天然气低氮燃烧锅炉,达到排放标准进行排放
芜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芜湖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芜政秘办[2018]302号)/安徽省2020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皖大气办[2020]2号
噪音《工厂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设备运行、风机、泵机噪声等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音设备采用减振、吸音与隔声处理,并通过合理布局等措施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固体废弃物/羽绒生产加工过程中分毛、冷却、拼堆等工序产生杂质、毛杆边角料、废包装桶;污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职工生活办公产生的生活垃圾①生产过程中分毛、冷却、拼堆等工序产生的杂质等不定期集中清理;毛杆等边角料外售;废包装桶厂家回收; ②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送苗木公司等进行土壤改良,做农家肥; ③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公司被纳入芜湖市2021年、2022年大气和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根据2018年8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建设工作的通知》(环办环监[2018]25号),公司已安装水污染源在线监测设备;根据芜湖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关于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不安装废气在线监控设施的申请的复函》,公司生物质锅炉已完成天然气锅炉改造,并同步安装了低氮燃烧设施,可暂时不安装废气在线监控设施。报告期内,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废水、废气、固废及噪声,均已采取合理措施降低其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报告期内,发行人已采取有效措施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环境污染物进行了处置,发行人主要污染物排放种类与排污许可证载明的范围相符,发行人各项污染物总体上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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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生产经营所涉及的建设项目已履行了环评批复及验收手续,公司已于2020年6月28日首次取得芜湖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号:

913402007316823677001V),于2022年7月1日更换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6月30日。公司已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等内控制度,并严格遵守相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环保检测,日常环保工作运作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综上所述,发行人污染物排放已取得相应的排放许可证书,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污染物排放种类与排污许可证载明的范围相符,发行人各项污染物总体上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3、环保投入情况

公司致力于提升清洁生产工艺,迭代升级节能环保设备,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类别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1中水回用系统相关投入274.08263.71252.30
2其他环保投入15.617.362.58
合计289.68271.07254.88

注:以上投入仅包含现有环保设施运行维护、折旧等,未包含新购建环保设施相关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为254.88万元、271.07万元和289.68万元,主要为中水回用系统相关投入。

发行人环保设施主要为中水回用循环系统。为响应国家促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加快发展绿色经济的号召,公司于2016年设计建造了日运行一万吨的中水回用循环系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自建中水回用系统处理达到回用指标后循环利用。具体处理过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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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羽毛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进入中水回用循环系统,通过“集水→捞毛→调节→前气浮→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二沉→后气浮→无阀滤池→氧化消毒”一系列工序的处理,最终达到一定标准后重新进入生产工序,以此达到循环回用、节约水资源的目的。报告期内,公司中水回用循环系统运行良好,发行人不属于重污染行业,生产经营产生的污染较少,公司的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4、环保处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过环保事故,也不存在因环保问题被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形。根据南陵县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证明》,古麒绒材报告期内未发现因违反国家及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而受到行政处罚情形。

(二)安全生产情况

1、安全生产制度及执行情况

公司始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了《安全管理制度》《生产安全应急办法》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另外还制定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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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操作规程汇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限空间作业应急预案》《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锅炉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电梯困人救援预案》等安全制度细则及操作指引,明确规范了安全生产的制度要求,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公司已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内控管理制度,已取得ISO45001:201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断引入自动化设备及生产线,采用清洁生产工艺,降低员工职业健康风险。发行人重视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发行人通过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安全检查等一系列措施,加强员工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发行人通过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定期开展培训工作,提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水平和安全意识,通过采取张贴标语、宣传栏等各种教育培训方式帮助员工养成安全生产意识,以使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得到落实。综上所述,发行人已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该等管理制度有效并得到良好执行。

2、安全生产运行情况

发行人生产车间秩序良好,消防器材、生产设备设施完好,安全警示标识正常,劳动保护及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齐全。发行人定期会对上述物资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正常有效运行。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安全设施运行正常。经走访芜湖市南陵县应急管理局执法相关负责人,且经系统查询,确认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也不存在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处罚的情形。根据芜湖市南陵县应急管理局出具的《证明》及网络公开渠道检索查询,古麒绒材在报告期内的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因违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综上所述,发行人报告期内遵守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未发生火灾、安全事故的情况,未因违反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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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而受到处罚的情形。

九、发行人境外生产经营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在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也未拥有境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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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本节引用的财务会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公司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3]003086号审计报告。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的分析反映了公司报告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有关附注的重要内容。公司财务报表信息相关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确定为合并口径每年税前利润的5%,或金额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公司认为较为重要的相关事项。投资者欲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进行更详细了解,可参阅相关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全文。以下分析所涉及的数据及口径若无特别说明,均依据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的财务会计资料,按合并报表口径披露。

一、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63,764,696.9552,099,228.0227,549,470.31
应收票据3,800,000.003,486,386.00712,500.00
应收账款241,080,681.52154,761,346.95149,106,900.45
应收款项融资1,600,000.001,680,000.003,164,754.08
预付款项53,041,454.7346,385,647.1735,571,247.40
其他应收款4,307,255.163,712,817.108,105,413.92
存货361,309,226.72308,802,124.03255,369,247.97
其他流动资产3,232,145.131,292,186.271,204,573.60
流动资产合计732,135,460.21572,219,735.54480,784,107.73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200,000.001,200,000.001,200,000.00
投资性房地产-13,098,748.7613,914,736.40
固定资产143,359,662.94136,612,553.78141,496,348.24

1-1-151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在建工程56,309,000.001,083,451.331,698,053.10
无形资产14,478,438.7614,824,525.8415,170,612.92
长期待摊费用2,060,828.422,190,672.422,358,328.40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20,000.00--
非流动资产合计217,427,930.12169,009,952.13175,838,079.06
资产总计949,563,390.33741,229,687.67656,622,186.79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204,361,178.72161,057,311.11129,922,568.61
应付票据41,800,000.008,000,000.003,000,000.00
应付账款39,158,681.4616,997,273.5117,386,823.29
预收款项-17,250.0027,750.00
合同负债2,383,150.70799,880.704,664,490.75
应付职工薪酬1,411,789.461,433,872.451,094,451.90
应交税费4,674,642.091,304,021.43430,197.71
其他应付款943,358.131,360,549.6944,362,183.6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3,980,881.2668,971.002,751,943.04
其他流动负债1,306,059.152,503,984.501,356,383.80
流动负债合计320,019,740.97193,543,114.39204,996,792.7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5,000,000.0019,940,000.00-
长期应付款--475,232.21
递延收益814,043.271,030,000.961,245,958.66
非流动负债合计5,814,043.2720,970,000.961,721,190.87
负债合计325,833,784.24214,513,115.35206,717,983.62
股东权益:
股本150,000,000.00150,000,000.00150,000,000.00
资本公积143,365,864.48143,365,864.48143,365,864.48
盈余公积33,529,546.1723,828,242.7916,147,005.87
未分配利润296,834,195.44209,522,465.05140,391,332.82
股东权益合计623,729,606.09526,716,572.32449,904,203.17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949,563,390.33741,229,687.67656,622,186.79

1-1-152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667,163,331.66595,750,454.94444,488,917.99
其中:营业收入667,163,331.66595,750,454.94444,488,917.99
二、营业总成本564,129,839.72519,361,505.87388,172,685.95
其中:营业成本512,272,387.01475,627,206.88361,779,124.20
税金及附加3,898,451.123,606,498.502,381,185.87
销售费用1,123,575.681,074,370.15957,167.49
管理费用12,479,094.3212,102,190.839,754,698.45
研发费用23,369,309.3517,392,299.613,583,751.55
财务费用10,987,022.249,558,939.909,716,758.39
其中:利息费用9,552,447.557,944,689.228,402,371.47
利息收入79,499.8082,227.20253,884.34
加:其他收益5,922,808.322,090,129.671,975,951.95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16,781.79-953,178.54253,457.56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12,498,407.07-538,707.17-3,302,864.77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1,446.99-1,265,241.12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8,854.1188.7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96,289,965.5176,925,834.7953,977,535.66
加:营业外收入744,434.45270,359.3770,453.32
减:营业外支出21,366.19383,825.0154,721.91
四、利润总额(亏损以“-”号填列)97,013,033.7776,812,369.1553,993,267.07
减:所得税费用---
五、净利润(亏损以“-”号填列)97,013,033.7776,812,369.1553,993,267.07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97,013,033.7776,812,369.1553,993,267.07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97,013,033.7776,812,369.1553,993,267.07
八、每股收益

1-1-153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50.510.38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50.510.38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07,139,678.20606,292,331.88415,216,605.79
收到的税费返还4,028,538.53130,850.183,500,075.97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107,777.113,556,499.3220,641,404.6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20,275,993.84609,979,681.38439,358,086.4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40,102,017.49536,807,663.98464,675,260.7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0,097,527.128,672,059.387,040,162.80
支付的各项税费19,390,730.8010,462,591.608,570,819.7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7,882,227.2724,118,384.626,823,750.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97,472,502.68580,060,699.58487,109,994.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803,491.1629,918,981.80-47,751,907.6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03,680.0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1,000.00976.0014,710,00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2,300,00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1,000.002,300,976.0014,813,68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8,775,085.273,553,881.1714,263,186.25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8,775,085.273,553,881.1714,263,186.2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714,085.27-1,252,905.17550,493.7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3,200,00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24,481,909.39180,400,000.00206,8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40,000.0079,611,888.55185,78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4,521,909.39260,011,888.55445,78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71,780,000.00129,720,000.00202,599,700.00

1-1-154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9,705,160.3010,214,291.527,810,291.25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3,060,691.00122,593,914.70181,200,09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4,545,851.30262,528,206.22391,610,081.2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976,058.09-2,516,317.6754,169,918.7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4.95-1.25-3.80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065,468.9326,149,757.716,968,501.0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49,699,228.0223,549,470.3116,580,969.2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63,764,696.9549,699,228.0223,549,470.31

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意见和关键审计事项

(一)审计意见

公司已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包括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审字[2023]003086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关键审计事项

1、营业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关键审计事项适用的会计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古麒绒材公司与营业收入的确认相关的会计政策及账面金额信息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四)及附注五/注释34。

古麒绒材公司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1-155

66,716.33万元、59,575.05万元、44,448.89万元。由于营业收入是关键业绩指标之一,且报告期的营业收入总体呈现增长态势,收入确认是否真实、计量是否准确、是否在恰当的财务报表期间进行列报可能存在潜在错报。因此,申报会计师将营业收入的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在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中,申报会计师针对营业收入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①了解、评价与销售业务有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并测试关键控制程序执行的有效性;

②了解公司的销售模式和收入确认政策,对与销售收入确认有关的商品控制权转移时点进行分析评估,评价公司的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③按照产品类别和规格分析产品毛利率和单价变动情况,并结合产品的市场行情,分析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波动的合理性;

④选取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对其在报告期内各期与公司的交易额、应收账款余额进行函证,确认公司报告期内的交易额是否真实、完整;

⑤采用抽样方式对销售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或订单、出库单、送货单、客户签收或验收单、发票等进行检查,确认公司报告期内的营业收入是否真实,准确;

⑥通过公开渠道对报告期内各期的主要客户进行背景调查,核实公司与其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⑦对报告期内的主要客户进行实地访谈,了解其实际经营情况及与公司的合作情况,确认其与公司报告期内的交易是否真实;

⑧对报告各期临近资产负债表日的收入确认进行重点了解和检查,包括了解交易背景的真实性,检查相关的销售合同或订单、送货单、客户签收单等证据,检查期后是否存在大额退回等事项;

⑨对各期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销售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检查与收入确认

1-1-156

有关的支持性文件,以评估收入记录的所属期间是否正确。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申报会计师认为,古麒绒材公司管理层对营业收入的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的规定。

2、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

(1)事项描述

关键审计事项适用的会计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与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的会计政策及信息披露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

(七)、(九)及附注五/注释3。

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古麒绒材公司应收账款原值分别为26,771.32万元、17,240.35万元、16,511.98万元,计提的坏账准备分别为2,663.25万元、1,764.22万元、1,601.29万元。管理层在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的基础上,2022年度、2021年度及2020年度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法计提坏账准备。由于应收账款金额重大,并且坏账准备的计提涉及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申报会计师将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①了解古麒绒材公司与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管理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并测试和评价其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

②检查并测算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并结合公司历史数据,评估报告期内历史坏账损失率及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

③对公司按照信用风险特征划分若干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复核公司信用风险组合划分方法的适当性;

④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和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的,复核公司评估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金额确定的依据;

⑤获取公司编制的应收账款账龄分析表,复核应收账款账龄划分的准确性;

1-1-157

⑥通过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的访谈,了解相关债务人的信息以及管理层对于其款项可收回性的评估,并结合客户信用记录、账龄、目前交易情况、期后还款计划及前瞻性信息等因素,评价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

⑦对报告期内主要客户执行应收账款函证程序及期后回款检查程序,进一步评价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的合理性及充分性。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申报会计师认为,古麒绒材公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的规定。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

(1)事项描述

关键审计事项适用的会计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古麒绒材公司与存货跌价准备有关的会计政策及信息披露请参阅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二)及附注五/注释7。

古麒绒材公司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的存货余额分别为36,130.92万元、30,880.21万元、25,597.93万元;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0万元、0万元、61.01万元。由于存货金额重大,并且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涉及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为此,申报会计师将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①了解、评价古麒绒材公司与存货跌价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测试并评价其执行的有效性;

②对期末存货实施监盘程序,检查存货的品名、规格及数量,对存货的主要构成进行抽样称重,并观察存货的实物状态,分析期末存货是否真实存在,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③获取各期末主要规格的库存商品和半成品的质量检测报告,并与期末账面列示的存货规格进行核对,评估公司各期末存货账面记录的产品规格是否准确;

④对主要规格的库存商品和半成品进行随机抽样,送交第三方专业检测机

1-1-158

构进行检测,并将第三方检测鉴定的结果与公司内部出具的质量检测结果进行比对,评估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的可靠性;

⑤获取报告期各期末的存货库龄明细表,检查是否存在长库龄存货,分析和评估各期末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

⑥根据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的产品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并结合产品的市场行情,测试期末存货是否存在减值;

⑦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评价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依据的资料、假设及计提方法是否准确,是否以确凿证据为基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⑧复核不同类别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计算的准确性,评估公司各期期末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是否充分。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申报会计师认为,古麒绒材公司管理层对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的规定。

三、合并财务报表编制基础、合并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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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范围

本报告期不存在应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报告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

本报告期不存在应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未发生变化。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以下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均引自公司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审字[2023]003086号审计报告及有关附注。如欲了解发行人全部会计政策,可参阅相关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全文。

(一)收入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1)本公司对外销售羽绒产品及羽绒制品取得的收入;(2)本公司对外提供加工服务取得的收入。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

1-1-160

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商品销售:本公司对外销售的羽绒绒材主要以产品取得客户认可或异议期届满时确认收入,对于仅按照约定标准交货且无异议期的合同以客户签收时确认收入;羽绒制品在产品发出并经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

(2)加工服务:本公司对外提供的羽绒羽毛加工服务在取得客户确认的结算单时确认收入。

(二)金融工具

在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1-161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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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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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②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分类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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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①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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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③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①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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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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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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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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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①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②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③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④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⑤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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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②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③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④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⑤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⑥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①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②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③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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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三)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金融工具”。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票据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无风险银行承兑票据承兑人具有极高的信用评级,承兑能力很强,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极强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不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承兑能力强,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参照应收账款账龄组合法计提预期信用损失
商业承兑汇票根据出票人的信用风险划分,与“应收账同“应收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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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款”组合划分相同

(四)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金融工具”。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五)应收款项融资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金融工具”。

(六)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之“(二)金融工具”。

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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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合名称确定组合的依据计提方法
账龄组合

本公司根据以往的历史经验对应收款项计提比例作出最佳估计,参考应收款项的账龄进行信用风险组合分类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风险
应收押金、备用金、保证金组合根据业务性质,主要包括员工的备用金、保证金及押金按照余额一定比例计提

(七)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

2、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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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五五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八)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此外,对于本公司持有以备经营出租的空置建筑物,若董事会作出书面决议,明确表示将其用于经营出租且持有意图短期内不再发生变化的,也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列报。

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按其成本作为入账价值,外购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自行建造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本公司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计提折旧或摊销。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摊销)率列示如下:

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年)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建筑物2054.75

投资性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自用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该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自用房地产的用途改变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时,自改变之日起,本公司将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发生转换时,以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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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九)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固定资产初始计量

本公司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1)外购的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买价、进口关税等相关税费,以及为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其他支出。

(2)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入账价值,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按公允价值入账。

(4)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后续计量及处置

(1)固定资产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本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并在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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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年)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直线法10、2059.5、4.75
机器设备直线法5、10519、9.5
运输设备直线法5、10519、9.5
办公设备直线法5519

(2)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固定资产处置

当固定资产被处置,或者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适用2020年12月31日之前)

当本公司租入的固定资产符合下列一项或数项标准时,确认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本公司。(2)本公司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预计将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本公司将会行使这种选择权。(3)即使资产的所有权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4)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本公司才能使用。

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入账价值。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谈判和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可归属于租赁项目的手续费、律师费、差旅费、印花税等初始直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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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分摊。本公司采用与自有固定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使用寿命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十)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初始计量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十一)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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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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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无形资产与开发支出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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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土地使用权50年工业土地使用权年限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与原先估计数存在差异的,进行相应的调整。

经复核,本报告期内各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以前期间已计入损益的开发支出不在以后期间重新确认为资产。已资本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为开发支出,自该项目达到预定用途之日起转为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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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十四)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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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短期薪酬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的其他所有职工福利。

(十五)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批准(1)
本公司自2021年2月2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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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审批程序备注
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议批准
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批准(3)
本公司自2022年12月13日起执行财政部2021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批准(4)

(1)执行新租赁准则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18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在首次执行日,本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此前已存在的合同是否为租赁或是否包含租赁,并将此方法一致应用于所有合同,因此仅对上述在原租赁准则下识别为租赁的合同采用本准则衔接规定。本公司对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为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衔接规定,本公司在首次执行日前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自首次执行日起按照新租赁准则进行会计处理,不对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追溯调整。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期初及2021年度无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自2021年2月2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施行日”)。

本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解释14号,执行解释14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15号”),于发布之日起实施。解释15号对通过内部结算中心、财务公司等对母公司及成员单位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列报进行了规范。

本公司自2021年12月31日起执行解释15号,执行解释15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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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3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本公司在2022年度未提前施行该事项相关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执行解释16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影响。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五、非经常性损益

依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230号),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具体内容、金额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4.89-38.36-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608.90208.60197.55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0.16
债务重组损益--70.0024.67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11.29-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72.3127.031.5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1.100.420.05
减:所得税影响额---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687.20138.97224.00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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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687.20138.97224.0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01.307,681.245,399.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014.107,542.275,175.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7.08%1.81%4.15%

报告期各期,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224.00万元、138.97万元和687.2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4.15%、1.81%和7.08%,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较小。2022年非经常性损益占比升高,主要系政府补助等非经常性损益增加。

六、税项

(一)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备注
增值税境内产品销售和提供加工服务13%、9%注1
房屋出租服务5%
咨询及检测服务6%
简易计税方法3%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缴流转税税额5%
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缴流转税税额2%
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税的土地使用面积9元/m2/年注2
印花税应税合同金额0.05%、0.03%、0.1%
水利建设基金当期营业收入0.06%注3
环境保护税污染当量1.2%
房产税从价计征、从租计征1.2%、12%注4
残疾人就业保障基金上年在职职工工资总额1.5%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

注1: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于2020年2月6日发布的2020年第8号公告:对于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公告所称增量留抵税额,是指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

注2:2018年11月23日南陵县人民政府发布《南陵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陵县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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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土地等级范围和单位税额标准的通知》,规定―全县范围内应税土地等级,单位税额标准(一)一等应税土地为每年9元/平方米‖―一等土地包含南陵县经济开发区(含籍山创业园、食品工业园、南陵县金穗农产品加工园)‖。公司位于南陵县经济开发区内,适用一等土地每年9元/平方米的规定。

注3:2020年1月15日,财政部发布《财政部关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利建设基金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0]9号),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将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征收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以及向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征收的水利建设基金,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上述基金的征收范围、对象、标准、分成、使用和时限等政策继续按照现行规定执行。税务部门应按照国库集中收缴制度等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收入征管工作,确保基金收入及时足额缴库‖。

按照上述规定,公司应继续按照皖政[2012]54号文件关于水利建设基金征收标准(―凡有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其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6‰征收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要求,计算缴纳地方水利建设基金。公司实际按照当期营业收入的0.6‰计提并交纳当期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注4:房产税从价计征:按照公司应税房产原值的70%计算,税率为1.2%;从租计征:按照当期应收租金金额的12%计算缴纳。

(二)税收优惠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及《关于发布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农产品初加工范围(试行)的通知》(财税[2008]149号)的规定,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的所得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本公司从事的畜禽类—毛类初加工,属于农产品初加工范围,羽绒羽毛产品销售和代加工费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2、公司于2008年取得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并通过历次复审。本报告期内,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编号为GR201734000143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于2020年8月17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并取得编号为GR20203400137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3年。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企业所得税享受15%的优惠税率。

(三)税收优惠对盈利能力的影响及税收优惠的可持续性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免税所得优惠2,095.461,506.651,152.84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税收优惠合计2,095.461,506.651,152.84
利润总额9,701.307,681.245,39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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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比例21.60%19.61%21.35%

报告期内,公司享有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羽绒羽毛的销售和羽绒加工费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报告期各期,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总额分别为1,152.84万元、1,506.65万元和2,095.46万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21.35%、19.61%和21.60%,公司盈利不依赖于税收优惠。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与公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属于经常性的税收优惠,该税收优惠政策为《企业所得税法》明确规定的法定税收优惠政策,为普遍适用政策,因此,公司未来税收优惠具有可持续性。

七、主要财务指标

(一)基本财务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2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1年12月31日2020年度/2020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2.292.962.35
速动比率(倍)0.981.110.9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4.3128.9431.48
利息保障倍数(倍)11.1610.677.43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3.033.532.86
存货周转率(次)1.531.681.6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1,988.799,745.547,351.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9,701.307,681.245,399.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9,014.107,542.275,175.33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502.920.81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元/股)0.150.20-0.32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股)0.090.170.05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4.163.513.00

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预付款项-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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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4、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5、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8、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研发投入/营业收入,其中研发投入包含资本化的研发费用及研发费用;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与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规范问答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和《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要求,报告期内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及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期间项目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22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87%0.650.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67%0.600.60
2021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3%0.510.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5%0.500.50
2020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78%0.380.3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1%0.360.36

注: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公式: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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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成果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变动率金额变动率金额
营业收入66,716.3311.99%59,575.0534.03%44,448.89
营业成本51,227.247.70%47,562.7231.47%36,177.91
期间费用4,795.9019.52%4,012.7867.11%2,401.24
营业利润9,629.0025.17%7,692.5842.51%5,397.75
利润总额9,701.3026.30%7,681.2442.26%5,399.33
净利润9,701.3026.30%7,681.2442.26%5,399.33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44,448.89万元、59,575.05万元和66,716.33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22.51%。报告期内,公司净利润分别为5,399.33万元、7,681.24万元和9,701.30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4.04%,呈较快的增长趋势。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是羽绒产品的销售,公司报告期内不断开发新的客户,净利润保持增长态势。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收入65,570.0098.28%58,244.9497.77%43,068.0896.89%
其他业务收入1,146.331.72%1,330.102.23%1,380.813.11%
合计66,716.33100.00%59,575.05100.00%44,448.89100.00%

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为主营业务收入,报告期各期,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6.89%、97.77%和98.28%,主营业务突出。

2021年公司营业收入较2020年上升34.03%,主要系随着宏观经济形势企稳,羽绒产品的市场供求失衡情况得以缓解,羽绒产品市场价格回升,公司主要产品销量稳中有升,使公司营业收入较大幅度增长。2022年公司营业收入较

1-1-190

2021年增长11.99%,主要原因系公司2022年开发了多家新客户,同时部分老客户的销售保持稳中有升。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代加工收入、厂房出租的租金及相关能源动力收费等,其他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11%、2.23%和

1.72%,占比较小。

2、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羽绒类产品65,540.4999.95%57,089.8398.02%42,352.7398.34%
其中:白鹅绒产品24,098.6436.75%24,504.5142.07%23,488.2754.54%
白鸭绒产品31,252.9347.66%25,048.4643.01%15,898.0736.91%
灰鹅绒产品1,812.832.76%1,053.631.81%415.570.96%
灰鸭绒产品8,376.0812.77%6,483.2411.13%2,550.825.92%
羽毛类产品29.510.05%1,155.111.98%715.351.66%
合计65,570.00100.00%58,244.94100.00%43,068.0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羽绒类产品的收入分别为42,352.73万元、57,089.83万元和65,540.4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8.34%、98.02%和99.95%,是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类型。

(1)羽绒类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白鹅绒产品、白鸭绒产品、灰鸭绒产品的销售,三类产品报告期各期销售金额分别为41,937.16万元、56,036.20万元和63,727.66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7.37%、96.21%和

97.19%,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对公司羽绒类产品详细展开分析如下:

①白鹅绒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白鹅绒产品的销量、价格及收入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1-1-191

金额/数量变动率金额/数量增长率金额/数量
销量(吨)455.69-4.58%477.58-17.67%580.06
单价(万元/吨)52.883.07%51.3126.71%40.49
销售收入(万元)24,098.64-1.66%24,504.514.33%23,488.27

报告期各期,公司白鹅绒产品的收入分别为23,488.27万元、24,504.51万元和24,098.64万元,公司白鹅绒产品销售收入较为稳定;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54.54%、42.07%和36.75%,呈下降趋势,主要系报告期内开发的部分客户主要需要鸭绒产品,鸭绒产品收入增加带动了整体收入的增长,鹅绒产品收入占比相应下降。

A、销量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白鹅绒产品的销量分别为580.06吨、477.58吨和455.69吨。2021年度销量有所下降,主要系部分客户基于自身需求降低采购量所致,2022年度销量基本保持稳定。

B、价格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白鹅绒产品的销售单价分别为40.49万元/吨、51.31万元/吨和52.88万元/吨。2020年受宏观经济短期波动影响,羽绒材料及羽绒制品出口受到阻滞,国内羽绒材料的供应量增加;同时,全国羽绒服产量同比下降,羽绒材料需求量下降。在国内羽绒材料供求失衡的背景下,羽绒产品销售单价短期内整体出现下滑,白鹅绒产品的市场价格达到近些年的低点。2021年随着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逐渐企稳,羽绒材料市场供求逐渐平稳,随着市场消费需求的增长,羽绒材料价格逐渐回升到宏观经济波动前的水准,市场价格趋于平稳。2022年,在销售产品规格及新国标实施等因素共同作用下,白鹅绒产品销售单价稳中有升、波动较小。

②白鸭绒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白鸭绒产品的销量、价格及收入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数量变动率金额/数量增长率金额/数量
销量(吨)1,089.7916.97%931.683.85%89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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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数量变动率金额/数量增长率金额/数量
单价(万元/吨)28.686.67%26.8951.72%17.72
销售收入(万元)31,252.9324.77%25,048.4657.56%15,898.07

报告期各期,公司白鸭绒产品的收入分别为15,898.07万元、25,048.46万元和31,252.9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36.91%、43.01%和47.66%,呈上升趋势。2021年公司白鸭绒产品销售收入较2020年上升57.56%,主要原因系公司保持了白鸭绒产品销量稳定增长的同时,白鸭绒产品销售价格恢复到2019年宏观经济波动前的水平,白鸭绒产品收入大幅上升。2022年白鸭绒产品的销售收入持续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开发了多家新客户,如际华集团、鸭鸭股份、快鱼供应链等,白鸭绒产品销量增长了16.97%,同时白鸭绒产品市场价格稳中有增,上述因素共同作用使白鸭绒产品销售收入增加。

A、销量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白鸭绒产品的销量分别为897.14吨、931.68吨和1,089.79吨,公司下游客户需求稳定且公司不断开发新的客户,因此白鸭绒产品销量持续增长。

B、价格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白鸭绒产品的销售单价分别为17.72万元/吨、26.89万元/吨和28.68万元/吨。2020年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白鸭绒产品销售均价达到近些年的低点。2021年随着宏观经济形式企稳,白鸭绒产品价格回升,市场价格趋于平稳。2022年白鸭绒产品价格稳中有升、波动较小。

③灰鹅绒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灰鹅绒产品的销量、价格及收入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数量变动率金额/数量增长率金额/数量
销量(吨)37.2229.22%28.80166.93%10.79
单价(万元/吨)48.7033.15%36.58-5.02%38.51
销售收入(万元)1,812.8372.06%1,053.63153.54%415.57

报告期各期,公司灰鹅绒产品的收入分别为415.57万元、1,053.63万元和

1-1-193

1,812.83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0.96%、1.81%和2.76%,总体金额较低、占比较小。A、销量变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灰鹅绒产品的销量分别为10.79吨、28.80吨和37.22吨,公司每年新增灰鹅绒客户,因此灰鹅绒产品销量持续增长,与灰鹅绒收入变动趋势一致。由于报告期初灰鹅绒产品销量较小、基数较低,因此增长率较高。B、价格变动分析报告期内,公司灰鹅绒产品的销售单价分别为38.51万元/吨、36.58万元/吨和48.70万元/吨,主要系公司目前灰鹅绒产品销售规模较小,易受销售产品规格差异等因素影响,与其他三类产品相比反映应市场价格波动趋势的相关度更低:2020年销售的灰鹅绒产品主要为90%规格产品,而2021年销售的灰鹅绒产品主要为80%及以下规格产品,故2021年销售单价相对较低。2022年销售的产品主要系90%和95%规格的产品,故2022年销售单价相对较高。

④灰鸭绒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灰鸭绒产品的销量、价格及收入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数量变动率金额/数量增长率金额/数量
销量(吨)361.2223.14%293.3560.46%182.81
单价(万元/吨)23.194.92%22.1058.39%13.95
销售收入(万元)8,376.0829.20%6,483.24154.16%2,550.82

报告期各期,灰鸭绒产品的收入分别为2,550.82万元、6,483.24万元和8,376.0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5.92%、11.13%和12.77%,收入占比逐年提升。公司灰鸭绒产品的收入及销量整体呈上升趋势,2021年灰鸭绒产品销售收入增长较多主要原因系部分客户对灰鸭绒产品的需求增长,同时宏观经济形势企稳后销售价格逐步回升。2022年灰鸭绒产品销售收入持续增长,主要原因系部分客户对灰鸭绒产品的需求增长以及公司开发了多家新客户。

公司灰鸭绒产品销售单价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2020年较低,并于2021年宏观经济趋稳后,2022年销售单价较为稳定。

1-1-194

(2)羽毛类产品

报告期各期,公司羽毛类产品收入分别为715.35万元、1,155.11万元和

29.5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1.66%、1.98%和0.05%,占比较低。

3、主营业务收入区域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地区划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华东地区56,775.4586.59%52,722.6890.52%41,369.9096.06%
华中地区5,138.357.84%3,247.465.58%1,245.952.89%
东北地区851.711.30%1,252.732.15%183.720.43%
华北地区2,263.903.45%956.901.64%266.350.62%
华南地区51.300.08%5.170.01%2.160.01%
西北地区176.810.27%60.000.10%--
西南地区312.480.48%----
总计65,570.00100.00%58,244.94100.00%43,068.0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华东地区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96.06%、90.52%和

86.59%,是公司主要收入来源地区。

4、主营业务收入季节性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季节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季度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一季度9,143.4313.94%9,715.0816.68%4,028.229.35%
二季度16,173.5824.67%20,021.5334.37%7,770.1618.04%
三季度19,067.9329.08%14,259.2924.48%13,802.9932.05%
四季度21,185.0632.31%14,249.0524.46%17,466.7140.56%
合计65,570.00100.00%58,244.94100.00%43,068.08100.00%

2020年,受宏观经济波动冲击、新客户开发等因素影响,使上半年收入占比较低、下半年收入占比较高。首先,2020年上半年宏观经济形势发生波动,客户订单量下降,同时宏观经济波动冲击导致市场供需失衡,羽绒产品售价大

1-1-195

幅下降。在订单量与产品价格下降的共同作用下,当年上半年收入较少、收入占比较低。当年下半年,宏观经济形势企稳,订单量逐步回升,同时羽绒产品价格恢复性上涨,因此使下半年收入较多、收入占比较高。其次,2020年公司着力开发羽绒寝具客户,尤其是新开发了清龙羽绒(罗莱生活供应商)、兴瑞羽毛等重要客户,这些客户下半年开始批量采购,使下半年收入进一步增长。在上述因素的共同作用下,2020年下半年收入占比较高。2021年,公司稳健经营,上半年和下半年收入占比较为均衡。2022年,受宏观经济波动、新客户开发、冬季气候等因素影响,使下半年收入占比相对较高。首先,2022年上半年受宏观经济短期波动影响,部分客户居家办公,且华东地区出现物流运输不畅情况,公司部分订单与同期相比交货延迟,下半年宏观经济形势有所企稳,公司的订单开始恢复交货,使下半年收入增加。其次,发行人当年新开发了鸭鸭股份、快鱼供应链等新客户,在下半年开始向其供货并逐步放量,使下半年收入占比提升。再次,当年出现冷冬现象,因此羽绒服装客户补单较多。受上述因素综合影响,2022年下半年收入占比较高。

5、第三方回款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客户关联方回款74.770.11%54.610.09%2.330.01%
员工代收款----14.590.03%
合计74.770.11%54.610.09%16.920.04%

注:表中数据为不含税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16.92万元、54.61万元和74.7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04%、0.09%和0.11%,金额及占比均较低。其中:2020年至2021年客户关联方回款主要系浙江尔乐纺织品有限公司实控人控制下的其他公司代付货款,2022年客户关联方回款系客户子公司代其付货款。员工代收款系出于操作便利,在个人客户、公司员工向公司零星购买库存羽绒制品或羽绒产品时,由公司销售人员代为收款所致。

1-1-196

经保荐机构核查:报告期内,发行人与第三方回款相关的销售收入真实、准确,第三方回款与公司相应销售收入勾稽一致,具有可验证性,不影响销售循环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认定;发行人已针对第三方回款制定了相关制度和控制程序,规范通过第三方账户回款的行为。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营业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主营业务成本50,467.1698.52%46,692.4998.17%35,294.5397.56%
其他业务成本760.081.48%870.241.83%883.392.44%
合计51,227.24100.00%47,562.72100.00%36,177.91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成本主要由主营业务成本构成,主营业务成本金额分别为35,294.53万元、46,692.49万元和50,467.16万元,占营业成本总额的比例分别为97.56%、98.17%和98.52%,主营业务成本占比与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报告期各期,公司其他业务成本分别为883.39万元、870.24万元和760.08万元,占营业成本比例分别为2.44%、1.83%和1.48%,占比较低,其他业务成本占比与其他业务收入占比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2、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类别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羽绒类产品50,444.7099.96%45,848.4398.19%34,764.3598.50%
其中:白鹅绒产品16,269.1632.24%18,891.0240.46%15,438.3543.74%
白鸭绒产品26,009.0851.54%20,894.8444.75%16,360.2346.35%
灰鹅绒产品1,310.622.60%756.501.62%306.800.87%
灰鸭绒产品6,855.8413.58%5,306.0611.36%2,658.967.53%

1-1-197

产品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羽毛类产品22.460.04%844.061.81%530.181.50%
合计50,467.16100.00%46,692.49100.00%35,294.5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羽绒类产品的成本分别为34,764.35万元、45,848.43万元和50,444.70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98.50%、98.19%和99.96%,是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

3、主营业务成本生产要素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直接材料主要包括各类原料绒,直接人工主要为生产工人的工资及社保等,制造费用主要包括设备折旧费用、机物料消耗、燃料动力、修理费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要素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48,583.0896.27%44,994.5596.36%34,019.3996.39%
直接人工350.010.69%350.440.75%248.870.71%
制造费用1,534.083.04%1,347.502.89%1,026.272.91%
合计50,467.16100.00%46,692.49100.00%35,294.53100.00%

(1)直接材料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中,直接材料的成本分别为34,019.39万元、44,994.55万元和48,583.08万元,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分别为96.39%、

96.36%和96.27%,较为稳定,是最重要的成本构成要素。

(2)直接人工

公司2021年直接人工成本较2020年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生产人员人均工资有一定增长;2022年直接人工成本金额较为稳定。

(3)制造费用

制造费用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折旧、水电费等能源耗用、机物料消耗等。报告期内,发行人制造费用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比为2.91%、2.89%和

1-1-198

3.04%。报告期内,制造费用随公司经营规模扩大逐年增长,占比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制造费用的主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折旧及摊销528.5934.46506.0437.55427.7741.68
水电费204.8913.36183.9713.65144.9714.13
燃气费249.3416.25122.129.0679.967.79
辅料消耗163.2810.64146.0010.84106.5610.38
维修改造费99.606.49114.678.5129.832.91
运费225.7114.71202.9615.06164.7216.05
其他62.674.0971.735.3272.467.06
合计1,534.08100.001,347.50100.001,026.27100.00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制造费用金额分别为1,026.27万元、1,347.50万元和1,534.08万元,呈逐年递增趋势,与公司的业务规模变化趋势基本一致。制造费用主要为折旧及摊销、水电费、燃气费、辅料消耗、维修改造费、运费,其他费用包括检测费、机物料消耗等,各明细项目变动如下:

①折旧及摊销

报告期内,公司折旧及摊销金额为427.77万元、506.04万元和528.59万元,占当期制造费用比例分别为41.68%、37.55%和34.46%。2021年,公司新增了水洗生产线等生产设备,因此折旧及摊销金额有一定增长;2022年,公司新增高绒机等生产设备及2021年新增的房屋建筑物开始摊销等原因导致折旧及摊销较同期增加。

②水电费

报告期各期,公司水电费金额分别为144.97万元、183.97万元和204.89万元,占当期制造费用的比例分别为14.13%、13.65%和13.36%,金额和占比均较小。报告期内水电费金额上涨,主要系公司承接企业标准的订单增加及《羽绒服装》新国标的实施,产品品质要求逐渐提高,公司持续调整改进生产工艺,自来水用量有所增加。

③燃气费

1-1-199

报告期各期,公司燃气费金额为79.96万元、122.12万元和249.34万元。报告期内公司燃气费持续上涨,原因系公司自2020年起逐步使用天然气替代生物质燃料,天然气较生物质燃料成本增加,同时,天然气的单价也在整体上涨。

④辅料消耗

报告期各期,公司辅料消耗分别为106.56万元、146.00万元和163.28万元,占当期制造费用的比例分别为10.38%、10.84%和10.64%,金额和占比均较小。报告期内公司辅料消耗金额持续增长,原因系自2020年起,公司承接企业标准的订单增加,对产品部分指标提出了更高要求,发行人持续调整改进生产工艺,除臭剂、脱脂剂、交联剂、防水剂等辅料用量有所增加。

⑤维修改造费

2021年维修改造费较2020年增长284.38%,主要原因系公司新增车间和设备改造等使维修改造费增加,2022年维修改造费较为平稳。

⑥运费

运费与公司业务规模变化趋势基本一致。

4、直接材料区分产品明细类别的具体内容、数量、金额及占比情况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主营业务成本金额分别为35,294.53万元、46,692.49万元和50,467.16万元。发行人的主要产品中直接材料占比均超过了95%,是主营业务成本的最主要部分。直接材料中原料绒金额占比均超过99%,系直接材料中最主要的部分。

按照产品明细类别列示的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1)白鹅类产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白鹅类产品包括白鹅绒产品和羽毛类产品中的白鹅毛产品,其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1-1-200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15,832.7997.2118,533.1197.4715,162.8696.87
直接人工84.360.5299.350.5295.550.61
制造费用369.772.27382.022.01394.012.52
白鹅类产品合计16,286.92100.0019,014.49100.0015,652.41100.00

发行人白鹅类产品直接材料的具体内容、数量、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吨、万元、%

直接材料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数量金额占比数量金额占比数量金额占比
原料绒454.3315,807.4599.84539.5718,530.5899.99530.6015,062.8799.34
其他材料48.2325.340.164.142.540.01123.6599.990.66
小计502.5615,832.79100.00543.718,533.11100.00654.2415,162.86100.00

注:原料绒包括原料白鹅绒、原料白鸭绒、原料灰鹅绒和原料灰鸭绒,其他材料主要为毛片,下同。报告期内,公司白鹅类产品的直接材料构成是原料绒和其他材料,原料绒金额占比分别为99.34%、99.99%和99.84%,占比较高,是白鹅类产品直接材料中的主要部分,其他材料价值较低,对公司产品的成本结构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材料占比存在一定波动,主要系公司根据原料品质、新国标的实施、客户需求变化等因素,通过优化原材料配比以成本最优的方式进行生产。报告期内其他材料占比虽存在一定波动,但占比较小。

(2)白鸭类产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白鸭类产品包括白鸭绒产品和羽毛类产品中的白鸭毛产品,其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24,938.2895.8720,342.8895.5915,682.5295.86
直接人工199.800.77193.530.91132.270.81
制造费用875.713.37744.163.50545.443.33
白鸭类产品合计26,013.78100.0021,280.57100.0016,360.23100.00

发行人白鸭类产品直接材料的具体内容、数量、金额情况如下:

1-1-201

单位:吨、万元、%

直接材料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数量金额占比数量金额占比数量金额占比
原料绒1,099.3824,904.0999.861,061.5920,335.1499.96899.8915,602.5899.49
其他材料106.5634.190.1414.327.740.04129.8979.940.51
小计1,205.9424,938.28100.001,075.9120,342.88100.001,029.7815,682.5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白鸭类产品的直接材料构成是原料绒和其他材料,原料绒金额占比分别为99.49%、99.96%和99.86%,占比较高,是白鸭类产品直接材料中的主要材料。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材料占比存在一定波动,主要系公司根据原料品质、新国标的实施、客户需求变化等因素,通过优化原材料配比以成本最优的方式进行生产。报告期内其他材料占比虽存在一定波动,但占比较小。

(3)灰鹅类产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灰鹅类产品仅有灰鹅绒产品,没有灰鹅毛产品,其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1,271.6597.03741.1197.97297.9797.12
直接人工7.240.553.180.421.720.56
制造费用31.732.4212.211.617.112.32
灰鹅类产品合计1,310.62100.00756.50100.00306.80100.00

发行人灰鹅类产品直接材料的具体内容、数量、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吨、万元、%

直接材料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数量金额占比数量金额占比数量金额占比
原料绒37.041,270.9699.9529.56739.7899.8210.79297.7699.93
其他材料1.320.690.051.071.330.180.360.210.07
小计38.351,271.65100.0030.64741.11100.0011.15297.97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灰鹅类产品的直接材料构成是原料绒和其他材料,原料绒金额占比分别为99.93%、99.82%和99.95%,占比较高,是灰鹅类产品直接材

1-1-202

料中的主要材料。

(4)灰鸭类产品

报告期内,发行人灰鸭类产品包括灰鸭绒产品和羽毛类产品中的灰鸭毛产品,其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直接材料6,540.3795.405,377.4495.332,876.0496.67
直接人工58.600.8554.380.9619.330.65
制造费用256.873.75209.103.7179.712.68
灰鸭类产品合计6,855.84100.005,640.93100.002,975.08100.00

发行人灰鸭类产品直接材料的具体内容、数量、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吨、万元、%

直接材料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数量金额占比数量金额占比数量金额占比
原料绒362.326,521.3499.71339.285,371.8099.90214.562,873.8299.92
其他材料39.1519.030.298.495.640.104.772.220.08
小计401.476,540.37100.00347.775,377.44100.00219.322,876.04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灰鸭类产品的直接材料构成是原料绒和其他材料,原料绒金额占比分别为99.92%、99.90%和99.71%,占比较高,是灰鸭类产品直接材料中的主要材料。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单项产品各年度的直接材料构成类别未发生明显变化,均以原料绒作为原材料主体,在满足客户产品质量标准的前提下,结合备货情况,辅以其他原材料,用于产品生产。

(三)营业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1、营业毛利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

1-1-203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
主营业务毛利15,102.8497.51%11,552.4696.17%7,773.5693.99%
其他业务毛利386.262.49%459.873.83%497.426.01%
合计15,489.09100.00%12,012.32100.00%8,270.9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主要来源于主营业务。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7,773.56万元、11,552.46万元和15,102.84万元,主营业务毛利占比分别为93.99%、96.17%和97.51%,逐年上涨,系公司营业毛利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产品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占比毛利占比毛利占比
羽绒类产品15,095.7999.95%11,241.4197.31%7,588.3897.62%
其中:白鹅绒产品7,829.4851.84%5,613.4848.59%8,049.92103.56%
白鸭绒产品5,243.8634.72%4,153.6135.95%-462.16-5.95%
灰鹅绒产品502.213.33%297.142.57%108.771.40%
灰鸭绒产品1,520.2510.07%1,177.1810.19%-108.15-1.39%
羽毛类产品7.050.05%311.052.69%185.172.38%
合计15,102.84100.00%11,552.46100.00%7,773.56100.00%

报告期各期,白鹅绒产品、白鸭绒产品和灰鸭绒产品毛利合计分别为7,479.62万元、10,944.27万元和14,593.58万元,占主营业务毛利的比例分别为

96.22%、94.74%和96.63%,是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的主要来源。

2、毛利率总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综合毛利率及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主营业务毛利率23.03%19.83%18.05%
综合毛利率23.22%20.16%18.61%

公司收入及毛利主要来源为主营业务,故主营业务毛利率与综合毛利率基本接近。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8.05%、19.83%和23.03%,呈上升趋势,主要受产品市场价格、原料绒采购价格、产品结构等因素的影

1-1-204

响。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变动及收入结构变化对主营业务毛利率的影响如下:

产品2022年度2021年度
产品毛利率变动影响收入结构变动影响小计产品毛利率变动影响收入结构变动影响小计
羽绒类产品3.34%0.38%3.72%1.74%-0.06%1.68%
其中:白鹅绒产品3.52%-1.22%2.30%-4.78%-4.27%-9.05%
白鸭绒产品0.09%0.77%0.87%8.38%-0.18%8.20%
灰鹅绒产品-0.01%0.27%0.26%0.04%0.22%0.26%
灰鸭绒产品0.00%0.30%0.30%2.49%-0.22%2.27%
羽毛类产品0.00%-0.52%-0.52%0.02%0.08%0.10%
主营业务合计3.20%0.00%3.20%1.78%0.00%1.78%

注:1、产品毛利率变动影响=报告期产品收入占比*(报告期产品毛利率-基期产品毛利率);2、产品收入结构变动影响=(报告期产品收入占比-基期产品收入占比)*基期产品毛利率

2021年主营业务产品毛利率较2020年增加1.78%,主要原因系2021年公司白鸭绒产品毛利率上涨幅度较大。2022年主营业务产品毛利率较2021年增加3.20%,主要原因系2022年公司白鹅绒产品毛利率增长。

3、主营业务毛利率分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产品类别分析如下:

产品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贡献率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贡献率毛利率收入占比毛利率贡献率
羽绒类产品23.03%99.95%23.02%19.69%98.02%19.30%17.92%98.34%17.62%
其中:白鹅绒产品32.49%36.75%11.94%22.91%42.07%9.64%34.27%54.54%18.69%
白鸭绒产品16.78%47.66%8.00%16.58%43.01%7.13%-2.91%36.91%-1.07%
灰鹅绒产品27.70%2.76%0.77%28.20%1.81%0.51%26.17%0.96%0.25%
灰鸭绒产品18.15%12.77%2.32%18.16%11.13%2.02%-4.24%5.92%-0.25%
羽毛类产品23.89%0.05%0.00%26.93%1.98%0.53%25.89%1.66%0.43%
主营业务毛利率23.03%100.00%23.02%19.83%100.00%19.83%18.05%100.00%18.05%

注:毛利率贡献=当年收入占比*毛利率

(1)2020年鸭绒类产品毛利率为负数的原因分析

1-1-205

2020年度鸭绒类产品毛利率为负:系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冲击鸭绒产品供大于求,市场价格大幅下降;同时,由于公司年初储备了相对价格较高且数量较大的鸭绒类存货,导致公司按照月末一次加权平均计算的单位销售成本较高,综合造成公司鸭绒产品的销售毛利率为负数。

①在收入方面,因产品定位、禽类出栏量等情况差异,2020年宏观经济波动冲击下鸭绒产品的市场供需关系更加失衡,售价降幅较大,是毛利率为负数的重要原因

在宏观经济波动冲击下羽绒市场面临供过于求的局面,相比较而言,鹅绒产品产量较少、市场定位相对较高、供需失衡程度更轻,鸭绒产品因鸭出栏量的大幅增加带来了更大程度的失衡,部分大客户基于其较强的议价能力,在供需失衡的情况下进一步压低了价格,由此导致销售单价下降的幅度很大,降幅超过单位成本的下降幅度。

A、在供应端,鸭出栏量更大,且2019年宏观经济波动前受猪瘟影响大幅增产,导致供应量大幅增长

一方面,我国鸭出栏量远高于鹅,宏观经济波动冲击下鸭绒的供需失衡更为严重。在我国,鸭出栏量多、产量相对较高,导致鸭绒产量大。由于鸭的生长周期短于鹅,同一时段鸭的出栏量远高于鹅的出栏量,因此鸭绒材料供应量远远高于鹅绒材料,故受宏观经济波动冲击下游行业客户需求下降时,鸭绒的积压量远高于鹅绒,鸭绒和鹅绒本身的特点如下:

项目鸭绒鹅绒
生长周期/蓬松度成熟鸭的生长周期相对较短,鸭绒材料朵绒相对较小,蓬松度比同等级的鹅绒低成熟鹅的生长周期在100天以上,鹅绒材料朵绒相对于鸭绒较大,蓬松度更高
养殖量/羽绒产量我国饮食习惯以鸭肉为主,加上鸭的生长周期短,鸭绒材料产量占比较高我国鹅肉消费量较少,鹅绒材料的产量占比较低
产品定位定位相对较低,一般羽绒服装使用鸭绒较多定位相对更高,羽绒被、高端羽绒服装使用鹅绒较多
同规格市场售价比同等规格的鹅绒材料低比同等规格的鸭绒材料高

我国鸭、鹅的出栏量情况如下:

1-1-206

数据来源:中国羽绒工业协会另一方面,2019年宏观经济波动前受猪瘟影响鸭养殖及出栏量大幅增加,叠加该因素影响,鸭绒供需失衡程度进一步增加。根据中国羽绒工业协会的数据,2019年我国鸭的出栏量同比增长45.96%,主要系非洲猪瘟的爆发导致鸭肉需求的大幅增长,我国肉鸭出栏量也随之大幅增长,鸭出栏量的增长导致鸭绒产量的增加。而同期鹅的出栏量没有明显增加,因此鹅、鸭的出栏量变动趋势是鹅、鸭绒供需差异的重要原因。

B、在需求端,鹅绒产品相对较少,市场定位较高使其价格坚挺,相对来说定位较低的鸭绒产品在宏观经济波动冲击下需求受阻更严重,需求下降更多

一方面,由于鹅绒产品相对更少、市场定位较高,因此在面临需求冲击时,价格相对更为坚挺,而相对来说鸭绒产品市场定位较低,单价下降幅度更大。

另一方面,鹅绒产品除可以用在羽绒服装市场外,在羽绒寝具,尤其是羽绒被市场应用较多,因此在宏观经济波动冲击下,市场销售量下降较鸭绒少,单价下降幅度小;2020年发行人羽绒寝具客户销量增加,对发行人2020年销量的稳定有着重要作用。

综上所述,受上述供需两端因素影响,在市场需求下降的背景下,供给更大、定位相对较低的鸭绒产品供需结构更加失衡,销售单价下降幅度显著大于鹅绒产品。2020年公司白鸭绒、灰鸭绒及白鹅绒产品的销售单价较前一年度分别下降40.47%、55.05%和10.50%,鸭绒产品2020年产品售价下降幅度超过原

1-1-207

材料采购下降幅度,毛利率下降为负数;而鹅绒产品因供需失衡程度较轻、叠加客户需求的增长,仍能维持一定的毛利率水平。

②在成本方面,公司2020年初鸭绒类存货数量较多,成本相较于全年较高,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的成本结转方式下,期初存货结转成本使2020年鸭绒类产品成本较高,是毛利率为负数的重要原因公司2019年末鸭绒类存货数量高于鹅绒类存货,在2020年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下,羽绒类原料价格短时间内大幅下降,期初存量较大、成本较高的鸭绒类存货拉高了2020年全年鸭绒产品的成本。2020年度发行人存货情况如下:

单位:吨

品类期初存货数量(a)全年销售数量(b)占比(a/b)
白鹅类存货162.35580.0627.99%
白鸭类存货466.34897.1451.98%
灰鹅类存货-10.79-
灰鸭类存货85.51182.8146.78%

不同品类原材料2020年年初库存单价、2020年全年采购单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吨

品类期初存货单价(a)全年采购平均单价(b)采购单价波动(b/a-1)
原料白鹅绒36.8529.92-18.81%
原料白鸭绒27.3615.98-41.59%
原料灰鹅绒-38.10-
原料灰鸭绒23.1713.02-43.81%

以白色绒类存货为例:A、2020年年初白鸭绒类存货量占2020年全年销售量的比例为51.98%,高于白鹅绒类存货的27.99%;B、2020年年初白鸭绒类存货单价与全年采购单价的差距为41.59%,高于白鹅绒类存货的18.81%。故鸭绒成本端在宏观经济波动冲击下受期初存货影响较鹅绒更大,是鸭绒产品毛利率为负数的重要原因。

(2)分产品毛利率分析

鹅的生长周期通常长于鸭的生长周期,我国鹅的存栏量、出栏量均大幅低于鸭,由此导致原料鹅绒供给相对较少。此外,同等规格下鹅绒产品蓬松度这

1-1-208

一核心保暖指标更优,保暖性更强。以上因素综合导致鹅绒产品销售价格更高,毛利率往往高于鸭绒产品。

报告期各期,公司白鹅绒产品、白鸭绒产品和灰鸭绒产品毛利率贡献率分别为17.37%、18.79%和22.26%,是主营业务毛利率的主要构成部分,分产品毛利率展开分析如下:

①白鹅绒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白鹅绒产品毛利率、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及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率32.49%22.91%34.27%
毛利率变动9.58%-11.36%-
单位售价(万元/吨)52.8851.3140.49
单位售价变动率3.07%26.71%-
单位成本(万元/吨)35.7039.5626.61
单位成本变动率-9.74%48.62%-
单位售价变化对毛利率变化的影响2.29%13.86%-
单位成本变化对毛利率变化的影响7.29%-25.22%-

注:1、单位售价变化对毛利率变化的影响=(当期单位售价-上期单位成本)/当期单位售价-上期毛利率,下同;

2、单位成本变化对毛利率变化的影响=当期毛利率-(当期单位售价-上期单位成本)/当期单位售价,下同

报告期各期,公司白鹅绒产品毛利率分别为34.27%、22.91%和32.49%。公司白鹅绒产品毛利率波动主要受原料采购成本、产品销售价格波动等综合影响。

2020年白鹅绒产品毛利率较高,主要原因如下:A、2020年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羽绒材料出口受到阻滞导致国内供应增加,同时全国羽绒服产量同比降低导致羽绒材料需求下降,在国内羽绒材料市场供过于求的背景下,羽绒材料销售单价整体下滑。但由于鹅绒产量远低于鸭绒产量,所以在供需失衡的背景下,鹅绒产品价格更为坚挺。发行人白鹅绒产品的单位售价下降幅度低于单位成本下降幅度,毛利率上升;B、2020年公司加大了白鹅绒产品的客户开发力度,引进的寝具类客户毛利率相对较高,提高了白鹅绒产品的整体毛利率。

1-1-209

2021年宏观经济企稳后市场相对平稳,白鹅绒产品的毛利率有所回落。2022年白鹅绒产品毛利率较2021年增长9.58%,主要原因系产品售价稳中有升,原材料品质的提升和产品规格变化等因素导致成本下降的综合影响所致,具体分析如下:A、销售端,随着《羽绒服装》新国标的实施,加之公司精选客户,白鹅绒产品售价稳中有升。B、在成本端:一方面,公司优化原材料采购管理,对采购的原料白鹅绒中的“含鸭量”做出了更严格的控制,使原料白鹅绒中的含鸭量下降,原料品质有所上升,更高品质的原材料有利于生产环节降低成本;另一方面,基于原材料品质提升、公司白鹅绒产品规格情况有所变化等原因,公司积极调整工艺,在生产环节添加的低规格原料绒和毛片更多,在满足客户需求的前提下使成本有所下降。

②白鸭绒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白鸭绒产品毛利率、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及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率16.78%16.58%-2.91%
毛利率变动0.20%19.49%-
单位售价(万元/吨)28.6826.8917.72
单位售价变动率6.67%51.72%-
单位成本(万元/吨)23.8722.4318.24
单位成本变动率6.42%22.98%-
单位售价变化对毛利率变化的影响5.21%35.08%-
单位成本变化对毛利率变化的影响-5.02%-15.59%-

报告期各期,公司白鸭绒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91%、16.58%和16.78%。公司白鸭绒产品毛利率波动主要受产品销售价格、原料采购成本波动等综合影响。2020年白鸭绒产品毛利率为负数已在“(1)2020年鸭绒类产品毛利率为负数的原因分析”进行了说明。2021年白鸭绒产品毛利率较2020年增加19.49%,主要系宏观经济企稳后羽绒产品市场价格回升所致。同时,白鸭绒产品的单位成本因存货库存、采购价格上涨滞后等原因,上涨幅度低于单位售价上涨幅度,导致毛利率上涨较

1-1-210

大。2022年白鸭绒产品毛利率较稳定。

③灰鹅绒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灰鹅绒产品毛利率、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及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率27.70%28.20%26.17%
毛利率变动-0.50%2.03%-
单位售价(万元/吨)48.7036.5838.51
单位售价变动率33.15%-5.02%-
单位成本(万元/吨)35.2126.2628.43
单位成本变动率34.07%-7.63%-
单位售价变化对毛利率变化的影响17.87%-3.90%-
单位成本变化对毛利率变化的影响-18.37%5.93%-

报告期各期,公司灰鹅绒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6.17%、28.20%和27.70%。公司灰鹅绒产品毛利率报告期内较为稳定。

④灰鸭绒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灰鸭绒产品毛利率、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及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毛利率18.15%18.16%-4.24%
毛利率变动-0.01%22.40%-
单位售价(万元/吨)23.1922.1013.95
单位售价变动率4.92%58.39%-
单位成本(万元/吨)18.9818.0914.54
单位成本变动率4.93%24.36%-
单位售价变化对毛利率变化的影响3.84%38.43%-
单位成本变化对毛利率变化的影响-3.85%-16.03%-

报告期各期,公司灰鸭绒产品毛利率分别为-4.24%、18.16%和18.15%。灰鸭绒产品和白鸭绒产品同属鸭绒产品,毛利率受市场供需关系的影响,变动均较大。

2020年灰鸭绒产品毛利率为负数,已在“(1)2020年鸭绒类产品毛利率

1-1-211

为负数的原因分析”进行了说明。2021年灰鸭绒产品毛利率较2020年增加

22.40%,主要受宏观经济企稳后灰鸭绒产品单位售价回升、单位成本因存货库存、采购价格上涨滞后等因素综合影响。2022年灰鸭绒产品毛利率较为稳定。

4、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同行业上市公司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华斯股份暂未披露27.87%-21.97%
兴业科技暂未披露24.41%18.83%
华英农业暂未披露1.87%-13.76%
可比公司平均值-18.05%-5.63%
古麒绒材23.22%20.16%18.61%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率与兴业科技较为接近,与华斯股份、华英农业的毛利率差异较大。

(1)2020年华斯股份毛利率为负数,下降较大,主要原因系因2020年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国内外销售订单下降较大,尤其国外订单大幅取消导致销量减少,收入下降较大,华斯股份通过降价方式去库存,导致其直营销售毛利率下降较大。华斯股份2021年毛利率高于公司,主要原因系华斯股份拥有自有品牌服装销售,主要销售模式为自主品牌经营业务(OBM模式),通过线下商场开设直营店的模式和天猫、抖音等电商渠道线上模式开展销售,因其产品结构、销售模式、客户群体等因素不同,毛利率与公司存在差异。

(2)华英农业毛利率低于公司,主要原因系华英农业除经营羽绒及羽绒制品业务外,其另一大主营业务为种鸭/鸡养殖、商品鸭/鸡屠宰加工,业务构成与公司不同。

(四)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期间费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营收占比金额营收占比金额营收占比

1-1-212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营收占比金额营收占比金额营收占比
销售费用112.360.17%107.440.18%95.720.22%
管理费用1,247.911.87%1,210.222.03%975.472.19%
研发费用2,336.933.50%1,739.232.92%358.380.81%
财务费用1,098.701.65%955.891.60%971.682.19%
合计4,795.907.19%4,012.786.74%2,401.245.40%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期间费用总额分别为2,401.24万元、4,012.78万元和4,795.9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5.40%、6.74%和7.19%。2020年,公司期间费用较低,主要原因系2020年受宏观经济短期波动的冲击,公司研发项目暂缓,导致全年研发费用较低。2021年期间费用较2020年增长67.11%,主要原因系研发项目恢复实施,研发费用大幅增长。2022年期间费用及占收入比例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新增多个研发项目,导致研发费用较高。

1、销售费用

(1)销售费用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62.4355.5646.2443.0347.6949.82
差旅费11.5510.2815.9114.8117.1617.92
广告费4.774.254.844.5016.4817.21
业务招待费3.453.0714.7813.7610.0610.51
快递费2.752.452.141.993.013.15
样品费19.1117.0119.7518.391.161.21
其他8.297.383.783.520.170.17
合计112.36100.00107.44100.0095.72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销售费用分别为95.72万元、107.44万元和112.36万元,主要由职工薪酬、样品费、差旅费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随经营规模的扩大略有增长,变动幅度较小。

1-1-213

(2)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同行业公司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华斯股份暂未披露9.4612.24
兴业科技暂未披露1.121.02
华英农业暂未披露1.272.99
可比公司平均值-3.955.42
古麒绒材0.170.180.22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系公司管理层对企业实行精简化、扁平化管理模式,报告期末销售人员较少。由于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公司对广告宣传的需求较低,导致公司的销售费用较少。

华斯股份销售费用率高于公司及同行业其他可比公司,主要原因系:①华斯股份销售模式多样,包括OBM、ODM和OEM模式;②华斯股份客户较为分散,2021年其前五大客户收入占比仅为13.77%,客户较多情况下,华斯股份也需要规模较大的销售团队来开展销售工作,同时渠道维护费用增加也导致销售费用率增长;③华斯股份建设商城和租赁的线下商铺造成其折旧及摊销和店面费较高,导致其销售费用率较高。

2、管理费用

(1)管理费用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394.9631.65354.9329.33302.0930.97
折旧及摊销387.3631.04378.5531.28344.3735.30
中介咨询费271.5521.76265.1321.91218.1622.36
办公费97.677.83106.858.8319.712.02
业务招待费24.972.0020.411.6918.721.92

1-1-214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差旅费6.130.4911.570.962.120.22
其他65.275.2372.786.0170.317.21
合计1,247.91100.001,210.22100.00975.47100.00

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逐年增长,分别为975.47万元、1,210.22万元和1,247.91万元,主要由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和中介咨询费等构成。职工薪酬主要包括员工工资、奖金、社保、福利及外包劳务费用。报告期各期,公司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分别为302.09万元、354.93万元和394.96万元,占管理费用比重为30.97%、29.33%和31.65%。2020-2022年职工薪酬逐年上升,原因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员工人数有所增加。

中介咨询费主要包括审计费、评估费用、律师费、辅导费等,占管理费用的比重为22.36%、21.91%和21.76%。报告期内,咨询费金额占管理费用的比例较为稳定,主要包括公司筹备上市事宜,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等费用。

(2)管理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管理费用率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

同行业公司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华斯股份暂未披露11.4715.87
兴业科技暂未披露4.554.57
华英农业暂未披露14.594.97
可比公司平均值-10.208.47
古麒绒材1.872.032.19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的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系:①公司人员规模相对较小,公司管理层对企业实行精简化、扁平化管理模式,通过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管理行政效率,固定资产、管理及后勤人员人数均小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导致公司管理费用中的“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较低,管理费用率较低;②公司主营产品为羽绒产品,其货值较高,因此人均产值较高,达575.14万元,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水平。

1-1-215

华斯股份管理费用率高于公司及同行业其他可比公司,主要原因系华斯股份产品类别较多、业务模式丰富,相关管理人员数量及占比较高,导致其管理费用率较高。华英农业2021年管理费用率大幅提升,原因系:①执行重整计划计提的职工薪酬、破产费用等大幅增加;②报告期内因资金问题导致其产能利用率较低,部分闲置资产的折旧增加了管理费用。

3、研发费用

(1)研发费用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职工薪酬74.253.1871.774.1338.3010.69
直接投入2,218.3494.931,639.0894.24268.7975.00
折旧与摊销28.051.2014.200.8226.947.52
其他16.300.7014.170.8124.356.79
合计2,336.93100.001,739.23100.00358.38100.00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分别为358.38万元、1,739.23万元和2,336.93万元,主要由职工薪酬、直接投入构成,其中直接投入主要为直接材料耗用。

2021年公司研发费用较2020年上升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随着宏观经济企稳,公司生产经营恢复至正常水平,2020年暂缓的研发项目在2021年恢复实施,研发费用较2020年增长明显。

2022年公司研发费用较2021年上升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2022年新增了拒水绒产品研发等7个研发项目,全年在研发项目较2021年增加2个。

(2)研发费用对应研发项目的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对应的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进度整体预算对应研发费用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1羽绒高值化、精细化加工体系的构建及伴生废弃物已完结320.00--43.90

1-1-216

序号项目名称实施进度整体预算对应研发费用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资源化处理技术研究
2羽绒纤维的化学修饰动力学研究已完结300.00--45.08
3吸湿自发热功能羽绒研究已完结290.00--50.37
4原料绒(半成品)残留APEO快速检测技术研究已完结220.00-157.0753.73
5超低浴比羽绒水洗加工关键技术研究已完结320.00-164.6945.32
6原料绒(半成品)残留荧光增白剂快速检测技术研究已完结180.00-164.7143.59
7低共熔溶剂方法在废弃羽绒高值化应用中的研究已完结240.00-163.2445.77
8拒水拒油羽绒羽毛材料开发关键技术研究已完结1,500.00471.75--
9羽绒纤维表面修饰新技术研究及系列高端功能羽绒产品的开发已完结360.00158.37172.74-
10羽绒材料表面污渍吸附脱附特性及其高效清洗关键技术研发已完结340.00149.72166.33-
11羽绒材料表面污渍绿色清洗工艺优化及其性能评测已完结320.00147.77157.34-
12热湿作用下羽绒纤维服用性能变化规律研究已完结360.00143.48136.57-
13羽毛绒材料抗菌功能性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已完结320.00235.77--
14削减羽绒羽毛材料残值率关键技术开发与应用已完结260.00149.18--
15高蓬松度羽绒羽毛材料关键技术开发及工艺调控已完结220.00150.87--
16影响羽毛绒再生性能关键技术及工艺调控已完结220.00182.73--
17羽绒羽毛智能烘干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研发阶段350.00151.44--
18羽绒助剂与水洗羽绒品质相关性及工艺调控研究研发阶段360.00147.13--
19原料绒的污渍成分识别与专属水洗工艺技术开发已完结320.00-257.2430.62
20皖西白鹅原料绒提质减损加工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已完结380.00248.72199.31-
合计7,180.002,336.931,739.23358.38

(3)研发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

报告期各期,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比较情况如下:

1-1-217

单位:%

同行业公司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华斯股份暂未披露2.863.53
兴业科技暂未披露2.902.89
华英农业暂未披露0.030.13
可比公司平均值-1.932.18
古麒绒材3.502.920.81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2020年受宏观经济短期波动的冲击,公司将研发项目进度推迟,导致2020年公司研发费用率低于华斯股份和兴业科技。

报告期内,华英农业研发费用率较低,主要系因系华英农业除经营羽绒及羽绒制品业务外,其另一大主营业务为种鸭/鸡养殖、商品鸭/鸡屠宰加工,该业务板块研发相对较少。

4、财务费用

(1)财务费用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利息支出955.24794.47840.24
减:利息收入7.958.2225.39
汇兑损益-0.00--
银行手续费21.752.810.91
担保费129.66166.84155.91
合计1,098.70955.89971.68

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费用金额分别为971.68万元、955.89万元和1,098.70万元,主要由利息支出、担保费等构成。

利息支出主要包括银行和非金融机构借款产生的利息费用、融资租赁费用等。报告期内,公司利息支出分别为840.24万元、794.47万元和955.24万元,2020年利息支出下降,主要系银行贷款利率下降所致,2022年利息支出有所上升,主要原因系公司2022年借入的借款金额增长。

1-1-218

报告期内,公司担保费分别为155.91万元、166.84万元和129.66万元,2021年担保费增加,主要系公司使用担保方式融资的贷款额增加,导致担保费增多。2022年担保费降低,主要原因系公司通过担保公司进行担保借款的金额下降。

(2)财务费用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财务费用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

同行业公司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华斯股份暂未披露0.885.11
兴业科技暂未披露0.65-0.11
华英农业暂未披露11.3012.72
可比公司平均值-4.275.91
古麒绒材1.651.602.19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公司的财务费用率2020年高于兴业科技,2021年高于华斯股份和兴业科技,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所处发展阶段、融资渠道、负债水平不同。公司当前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资金压力相对较大且融资渠道较为单一,以银行借款融资为主,相应利息费用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因此公司财务费用率相对较高。

2020年,华斯股份财务费用率较高,主要系华斯股份有部分外销收入,因汇率变动导致汇兑损失大幅增加,进而导致财务费用率较高。

2020-2021年,华英农业财务费用率较高,主要系其借款违约产生的利息增加所致。

5、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和研发人员薪酬及其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

公司员工人数、职级分布、人均薪酬整体稳定,发行人工资水平高于当地所属行业平均薪酬水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万元/人/年

人员类型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人员薪酬总额【注1】62.4346.2447.69
人均薪酬8.927.717.95

1-1-219

人员类型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期末人数7.006.006.00
其中:高层人员---
中层人员1.001.001.00
普通员工6.005.005.00
管理人员【注2】薪酬总额394.96354.93302.09
人均薪酬8.597.897.37
期末人数46.0045.0041.00
其中:高层人员4.004.004.00
中层人员4.004.004.00
普通员工38.0037.0033.00
研发人员薪酬总额123.41114.0493.30
人均薪酬5.886.715.83
期末人数21.0017.0016.00
其中:高层人员---
中层人员1.001.001.00
普通员工20.0016.0015.00
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注3】尚未公布5.374.85

注1:薪酬总额包含公司为员工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部分;注2:管理人员人数=行政管理人员+财务人员+采购人员;注3、“城镇非私营单位分行业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来自于各年安徽省统计年鉴。

由上表可以看出,报告期内:

(1)销售人员薪酬总体较为平稳,销售人员的数量也基本稳定。

(2)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增加,与2020年至2022年管理人员人数增长趋势匹配。

(3)研发人员薪酬总额总体较为平稳。2022年人均薪酬有所下降。

(4)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研发人员的年平均工资高于当地所属行业的年平均工资。

6、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研发人员

1-1-220

的人均薪酬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年

项目【注1】公司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人员华斯股份暂未披露5.405.05
兴业科技暂未披露17.5815.77
华英农业暂未披露13.209.88
发行人7.647.717.95
管理人员华斯股份【注2】暂未披露8.638.43
兴业科技暂未披露8.738.34
华英农业【注3】暂未披露35.536.66
发行人8.597.897.37
研发人员华斯股份暂未披露8.278.65
兴业科技暂未披露13.7312.70
华英农业暂未披露暂未披露暂未披露
发行人5.886.715.83

注1:同行业可比公司未披露2022年数据,其他各年度数据参考其年报数据;注2:华斯股份未单独披露管理人员数,其管理人员为总人数剔除生产人员、销售人员、研发人员的数据,兴业科技与华斯股份类似;

注3:华英农业未单独披露研发人员薪酬与工资,其管理人员工资包括研发人员。

由上表可以看出:

(1)销售人员人均薪酬:公司销售人员人均薪酬低于兴业科技与华英农业,与华斯股份较为接近。兴业科技报告期内经营业绩较好,整体人均薪酬均较高;华英农业所属生鲜、冻品及熟食销售相关业务的同行业上市公司销售人员工资较高,与公司业务有一定差异。

(2)管理人员人均薪酬: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管理人员人均薪酬较为接近。华英农业2021年度管理人员人均薪酬大幅增长,系其执行重整计划,计提的职工薪酬大幅增加所致。

(3)研发人员人均薪酬:公司研发人员人均薪酬低于兴业科技,兴业科技报告期内业绩较好,整体人均薪酬均较高。

综上所述,发行人销售人员、管理人员、研发人员的工资水平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具有合理性。

1-1-221

(五)其他重要项目分析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52.1239.7613.55
教育费附加52.1239.7613.55
房产税116.76120.3187.18
土地使用税107.46107.4680.60
印花税20.7816.8015.92
环境保护税0.520.590.66
水利基金40.0735.9726.67
合计389.85360.65238.12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分别为238.12万元、360.65万元和389.85万元,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2021年税金及附加较2020年增加122.53万元,主要系2020年上述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到期,2021年不再享受税收优惠,相关税费正常缴纳。2022年税金及附加随公司销售收入增长有所增加。

2、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591.18208.60197.55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1.100.420.05
合计592.28209.01197.60

公司其他收益分别为197.60万元、209.01万元和592.28万元,主要为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土地使用税奖励77.2436.2948.38与收益相关
中水回用建设2.002.002.00与资产相关

1-1-222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优质羽绒建设15.0015.0015.00与资产相关
设备补助款4.604.604.60与资产相关
制造强省政策(奖补省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50.00与收益相关
安徽省2020年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补贴款--30.00与收益相关
2019年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款--27.00与收益相关
“四上”企业奖励款--10.10与收益相关
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2.53与收益相关
芜湖市科技计划项目--3.00与收益相关
2018年度南陵县研发投入补助资金--1.10与收益相关
小微企业新增就业岗位一次性补贴款--1.00与收益相关
专利补助款4.00-1.00与收益相关
社保补贴--0.24与收益相关
增值税免税0.03-0.49与收益相关
蓝领公寓补贴0.411.11与收益相关
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市级奖补资金50.00-与收益相关
2020年县政府质量奖励30.00-与收益相关
2021年芜湖市发明专利技术成果产业化计划项目奖励20.00-与收益相关
南陵县科学技术局2020年科技创新政策补助20.00-与收益相关
2020年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奖励10.00-与收益相关
节水型企业创建以奖代补8.00-与收益相关
业绩完成情况奖励5.00-与收益相关
品牌宣传费用补贴3.40-与收益相关
2020年省支持科技创新研究投入补助款2.00-与收益相关
2019年度农产品收入增长奖励款1.00-与收益相关
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补贴2.900.90-与收益相关
南陵县制造业技术改造投资奖补款17.21--与收益相关
省级绿色工厂补贴款10.00--与收益相关
博士后生活补助和进站补助13.00--与收益相关
收入破5亿政府奖励款25.00--与收益相关
2021“五个一批”工程奖补款20.00--与收益相关

1-1-223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上市过程奖励资金380.00与收益相关
博士后站经费补助20.00与收益相关
一次性扩岗补助0.20与收益相关
合计591.18208.60197.55
占利润总额的比重(%)6.092.723.66

报告期各期,公司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分别为197.55万元、208.60万元和591.18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66%、2.72%和6.09%,2022年政府补助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新增部分政府补助,对公司业绩未产生重大影响。

3、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收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其他权益工具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10.37
银行承兑汇票贴现费用-21.68-25.32-9.69
债务重组收益--70.0024.67
合计-21.68-95.3225.35
占利润总额的比重(%)-0.22-1.240.47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投资收益分别为25.35万元、-95.32万元和-21.68万元,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47%、-1.24%和-0.22%,占比较低,对公司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其他权益工具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主要系参股公司南陵农商银行的投资分红款。债务重组收益主要系公司对货款、子公司股权转让款的债务减免。

4、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长期应收款确认并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1.65-14.60-3.02

1-1-224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242.56-162.93-294.39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5.63123.65-106.43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73.55
合计-1,249.84-53.87-330.29

报告期各期,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330.29万元、53.87万元和1,249.84万元,主要以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为主。2021年应收账款坏账损失下降,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增长比例下降,坏账准备计提金额相应减少,2022年应收账款坏账损失增长较多,主要系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增加,且基于审慎原则对部分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导致信用减值损失计提增加。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61.01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6.14-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65.52
合计--6.14-126.52

报告期各期,公司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分别为126.52万元、6.14万元和0.00万元,以存货跌价损失、在建工程减值损失为主。由于羽绒羽毛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公司每期末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以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为原则确认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因公司部分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处于闲置状态,预期不能产生经济利益,存在减值迹象,因此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5、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各期,公司发生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0.00万元、0.01万元和4.89万元,主要系出售机械设备产生,各期金额较少,对营业利润影响较小。

6、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7.05万元、27.04万元和74.44万元,金额较小,主要为无需支付的往来款项及部分款项退回。

1-1-225

7、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5.47万元、38.38万元和2.14万元。2021年的营业外支出主要为固定资产机械设备报废损失38.37万元。公司营业外支出占利润总额的比重分别为0.10%、0.50%和0.02%,占比较低,对公司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六)纳税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税种的缴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缴金额实缴金额应缴金额实缴金额应缴金额实缴金额
增值税1,483.541,180.83770.46733.29682.63584.31
企业所得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税收政策变化的情况,并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缴纳各种税金,执行的税种、税率均符合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与纳税相关的重大违法违规情形。

九、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资产73,213.5577.10%57,221.9777.20%48,078.4173.22%
非流动资产21,742.7922.90%16,901.0022.80%17,583.8126.78%
资产合计94,956.34100.00%74,122.97100.00%65,662.2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65,662.22万元、74,122.97万元和94,956.34万元,公司资产总额逐年上升主要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所致。报告期内公司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较高,主要系公司所处行业特性及经营模式决定了公司存货及应收账款等流动资产金额较高。

1-1-226

(二)主要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货币资金6,376.478.71%5,209.929.10%2,754.955.73%
应收票据380.000.52%348.640.61%71.250.15%
应收账款24,108.0732.93%15,476.1327.05%14,910.6931.01%
应收账款融资160.000.22%168.000.29%316.480.66%
预付款项5,304.157.24%4,638.568.11%3,557.127.40%
其他应收款430.730.59%371.280.65%810.541.69%
存货36,130.9249.35%30,880.2153.97%25,536.9253.12%
其他流动资产323.210.44%129.220.23%120.460.25%
合计73,213.55100.00%57,221.97100.00%48,078.4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48,078.41万元、57,221.97万元和73,213.55万元,占公司总资产比例分别为73.22%、77.20%和77.10%。公司报告期内流动资产逐年上升,主要原因系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公司应收账款、预付款项及存货也随之增长。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应收账款和存货等构成,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4.13%、81.01%和

82.28%,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及经营模式。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流动资产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1、货币资金

(1)货币资金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货币资金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库存现金1.461.2814.09
银行存款6,375.014,968.642,340.85
其他货币资金-240.00400.00
合计6,376.475,209.922,754.9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2,754.95万元、5,209.92万元和

1-1-227

6,376.47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73%、9.10%和8.71%,主要为银行存款。

2021年末银行存款较2020年末增加2,627.79万元,主要原因为:①公司2021年业务规模进一步扩大,营业收入快速增长;②应收账款回款状况良好,公司2021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0年增长7,767.09万元。2022年银行存款较2021年末增加1,406.37万元,主要原因为公司业务规模持续增长,资金留存的需求增长。

(2)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全部为受限资金,库存现金及银行存款不存在受限情况。其他货币资金主要为公司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所存入的保证金存款,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240.00300.00
信用证保证金--100.00
合计-240.00400.00

2、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

(1)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总体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明细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应收款项融资160.00168.00316.48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160.00168.00316.48
应收票据余额400.00366.9975.00
减:坏账准备20.0018.353.75
应收票据账面价值380.00348.6471.25
合计540.00516.64387.73

公司报告期内收到的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公司管理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主要为贴现或背书转让。应收款项融资主要核算信用级别为AAA的银行、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应收票据主要核算其他银行开

1-1-228

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其中对于承兑汇票背书及贴现的,公司处理方式如下:(1)对于信用级别为AAA的银行、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背书及贴现的,公司予以终止确认;(2)其他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若期末尚未到期则不予终止确认,并在应收票据科目核算。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合计分别为387.73万元、

516.64万元和540.00万元,2020年至2022年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逐年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收入规模增长,销售产品收到的票据增加。

(2)应收票据坏账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的坏账准备计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
种类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400.00100.00%20.005.00%380.00
其中:其他银行承兑汇票400.00100.00%20.005.00%380.00
合计400.00100.00%20.005.00%380.00
2021年12月31日
种类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366.99100.00%18.355.00%348.64
其中:其他银行承兑汇票366.99100.00%18.355.00%348.64
合计366.99100.00%18.355.00%348.64
2020年12月31日
种类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

1-1-229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75.00100.00%3.755.00%71.25
其中:其他银行承兑汇票75.00100.00%3.755.00%71.25
合计75.00100.00%3.755.00%71.25

3、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余额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26,771.3217,240.3516,511.98
坏账准备2,663.251,764.221,601.29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24,108.0715,476.1314,910.69
营业收入66,716.3359,575.0544,448.89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36.14%25.98%33.5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4,910.69万元、15,476.13万元和24,108.07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3.55%、25.98%和

36.14%。

2021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728.37万元,增长幅度较小。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较2020年下降7.57%,主要原因系2021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季度分布相对2020年较为均匀,且2021年公司加强了回款管理,回款情况较好,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较2020年增长7,767.09万元。

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9,530.97万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营业收入比例较2021年末增长10.16%,主要原因系公司2022年下半年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1,744.64万元,其中第四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6,936.01万元,导致部分应收账款尚处于信用期内未回款。

(2)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的坏账准备计提具体情况如下:

1-1-230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
种类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1,527.615.71%847.6155.49%680.00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25,243.7194.29%1,815.647.19%23,428.07
合计26,771.32100.00%2,663.259.95%24,108.07
2021年12月31日
种类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347.672.02%347.67100.00%-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16,892.6897.98%1,416.558.39%15,476.13
合计17,240.35100.00%1,764.2210.23%15,476.13
2020年12月31日
种类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358.972.17%358.97100.00%-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16,153.0197.83%1,242.327.69%14,910.69
合计16,511.98100.00%1,601.299.70%14,910.69

②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1年以内23,769.1994.16%1,188.465.00%22,580.73
1-2年466.701.85%46.6710.00%420.03
2-3年160.310.64%48.0930.00%112.22
3-4年617.412.45%308.7150.00%308.71
4-5年31.960.13%25.5780.00%6.39
5年以上198.150.78%198.15100.00%-

1-1-231

合计25,243.71100.00%1,815.647.19%23,428.07
2021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1年以内14,994.2488.76%749.715.00%14,244.53
1-2年638.783.78%63.8810.00%574.90
2-3年868.335.14%260.5030.00%607.83
3-4年57.220.34%28.6150.00%28.61
4-5年101.300.60%81.0480.00%20.26
5年以上232.801.38%232.80100.00%-
合计16,892.68100.00%1,416.558.39%15,476.13
2020年12月31日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1年以内14,158.8487.65%707.945.00%13,450.90
1-2年1,183.227.33%118.3210.00%1,064.90
2-3年476.842.95%143.0530.00%333.79
3-4年101.300.63%50.6550.00%50.65
4-5年52.240.32%41.7980.00%10.45
5年以上180.561.12%180.56100.00%-
合计16,153.01100.00%1,242.327.69%14,910.69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中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余额占比分别为87.65%、88.76%和94.16%,占比较高,公司应收账款账龄整体较短,应收账款质量较好。

③单项计提坏账的应收账款

报告期内,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是否为关联方
上海欧佳服饰有限公司30.3030.3030.30
嘉兴依君娜服饰有限公司-34.6034.60
上海乾霏实业有限公司3.963.963.96
江阴市月豪服饰有限公司-172.98184.27

1-1-232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是否为关联方
上海郑鑫服装有限公司105.84105.84105.84
杭州泊然服饰有限公司【注】466.81--
上海霆晨实业有限公司176.17--
韩才根39.27--
江阴瀚鸿服饰有限公司25.27--
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合计847.61347.67358.97

注:杭州泊然服饰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1,146.81万元,按照40.71%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其余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按照10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的坏账准备分别为358.97万元、

347.67万元和847.61万元。除杭州泊然服饰有限公司外,上表中其他客户均处于经营异常、失信被执行人或已注销状态,公司预计对应的客户款项无法收回,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2022年末单项计提坏账准备金额较2021年末有较大幅度增长,原因系新增杭州泊然服饰有限公司、上海霆晨实业有限公司等未能按期支付公司货款,公司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增加。

④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对比情况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对比情况如下:

账龄古麒绒材华斯股份兴业科技华英农业
1年以内5%5%2%~10%5%
1-2年10%10%43%10%
2-3年30%30%47%20%
3-4年50%50%未披露50%
4-5年80%80%未披露50%
5年以上100%100%未披露100%

注: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通过上表对比可见,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不低于华斯股份、华英农业,兴业科技坏账计提比例高是由于其下游客户相对分散,对应收账款的回款周期要求更严格,一年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损失率较高。公司坏账计提政策稳健,符合谨慎性原则。

(3)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

1-1-23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五名应收账款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2022年12月31日
客户名称余额占比
安徽兴瑞羽毛制品有限公司3,793.9414.17%
上海洪杉实业有限公司1,801.366.73%
南通富佳棉业有限公司1,475.195.51%
苏州市拉波尼服饰有限公司1,214.014.53%
浙江清龙羽绒制品有限公司1,152.374.30%
合计9,436.8635.25%
2021年12月31日
客户名称余额占比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注1】2,126.3612.33%
南通富佳棉业有限公司1,437.888.34%
南通鹅舅舅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1,235.637.17%
绍兴阳加龙羽绒厂1,225.007.11%
江苏大成羽绒科技有限公司1,120.006.50%
合计7,144.8841.44%
2020年12月31日
客户名称余额占比
浙江清龙羽绒制品有限公司2,833.6617.16%
南通鹅舅舅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注2】1,644.539.96%
安徽兴瑞羽毛制品有限公司1,588.279.62%
南通富佳棉业有限公司1,147.486.95%
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116.936.76%
合计8,330.8850.45%

注1:海澜之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江阴海澜之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湖州男生女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英氏婴童用品有限公司的母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合并披露;注2:南通鹅舅舅纺织品科技有限公司与南通喜巢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皆为王庆梅,应收账款余额合并披露。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余额分别为8,330.88万元、7,144.88万元和9,436.86万元,占同期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50.45%、41.44%和35.25%。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账龄整体较短,应收账款质量较好。

1-1-234

(4)应收账款期后回款进度

截至2023年1月31日,发行人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明细2022年 12月31日2021年 12月31日2020年 12月31日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6,771.3217,240.3516,511.98
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价值24,108.0715,476.1314,910.69
期后回款金额[注]6,644.6915,398.0115,125.69
期后回款占余额比例24.82%89.31%91.60%
期后回款占账面价值的比例27.56%99.50%101.44%

注:上述应收账款期后回款金额为截至2023年1月31日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分别为

91.60%、89.31%和24.82%。2022年期后回款比例较低,主要系逾期金额期后回款统计期间较短、个别客户受宏观经济波动等影响导致当年年底经营效率降低、内部付款审批流程等因素的综合影响,未能及时结算货款。基于过往回款情况,发行人主要客户的应收账款逾期不能收回的风险较小。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末应收账款期后回款占应收账款账面价值的比例分别为101.44%、99.50%和27.56%。公司已结合实际情况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进行了计提,考虑计提了坏账准备后,应收账款的回款风险较小,应收账款的增长对发行人稳健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4、预付款项

(1)预付款项基本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1年以内(含1年)5,296.874,638.563,557.12
1年以上7.28--
小计5,304.154,638.563,557.12
减:坏账准备---
合计5,304.154,638.563,557.12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3,557.12万元、4,638.56万元和

1-1-235

5,304.15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40%、8.11%和7.24%。公司预付款项主要为预付给供应商的原材料采购款,预付款项账龄主要在1年以内。报告期内公司预付款项逐年增长,主要原因系:①报告期公司订单量增加,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预付的原材料采购款增加;②为使供应商优先、及时向公司供货,公司与部分供应商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协议,并在框架协议中约定了预计年度采购数量、金额及预付条款,公司根据框架协议约定及供应商评级情况进行预付款项支付。报告期内,公司增加了签订年度采购框架协议的供应商数量,预付款项相应有所增加。

(2)预付款项前五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比(%)款项性质
2022年12月31日
1南陵高祥羽绒制品有限公司287.125.41原材料款
安徽万翔羽绒制品有限公司840.9915.86原材料款
2无为市宏新羽绒制品有限公司744.3314.03原材料款
3安徽讯茂羽绒有限公司662.1012.48原材料款
4安徽万利达羽绒制品有限公司661.9712.48原材料款
5贵港市昌威羽绒有限公司488.889.22原材料款
合计3,685.3869.48
2021年12月31日
1南陵高祥羽绒制品有限公司612.6713.21原材料款
庐江县元军羽绒制品有限公司358.737.73原材料款
2无为县汇丰羽绒制品有限公司874.6518.86原材料款
3安徽万利达羽绒制品有限公司791.9117.07原材料款
4无为市宏新羽绒制品有限公司621.7213.40原材料款
5安徽讯茂羽绒有限公司421.629.09原材料款
合计3,681.3079.36
2020年12月31日
1南陵高祥羽绒制品有限公司661.0018.58原材料款

1-1-236

序号单位名称期末余额占比(%)款项性质
庐江县元军羽绒制品有限公司468.0213.16原材料款
2无为市宏新羽绒制品有限公司608.9017.12原材料款
3无为县汇丰羽绒制品有限公司488.4013.73原材料款
4安徽万利达羽绒制品有限公司463.0913.02原材料款
5安徽文翔羽绒制品有限公司381.7910.73原材料款
合计3,071.2186.34

注:南陵高祥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由高小军持股60%,庐江县元军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由

高小元和高小军分别持股60%和40%,安徽万翔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由高小元和高小军分别持股35%和35%,二人为兄弟关系,预付款项金额合并披露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合计金额分别为3,071.21万元、3,681.30万元和3,685.38万元,占比分别为86.34%、79.36%和69.48%,预付款项前五名账龄均为1年以内。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10.54万元、371.28万元和430.73万元,占各期末流动资产比重分别为1.69%、0.65%和0.59%,占比较小。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442.20377.13983.04
坏账准备11.485.85172.50
账面价值430.73371.28810.54

(1)其他应收款项按性质分类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主要由保证金、往来款等构成,公司其他应收款按款项余额性质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保证金、押金及职工备用金291.70325.21238.00
往来款148.1251.16725.17
其他2.390.7619.88
账面余额合计442.20377.13983.04

1-1-237

往来款主要为尚未收回的子公司股权转让款、租赁公司厂房所产生的租金。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余额分别为983.04万元、377.13万元和442.20万元,整体呈下降趋势。

2021年其他应收款余额相比2020年减少605.91万元,主要原因为:①高祥羽绒、安明羽绒其他应收款余额合计下降344.41万元,主要系高祥羽绒、安明羽绒结清了房租租金;②公司收回子公司股权转让款。

(2)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类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类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账龄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1年以内235.30268.13252.04
1-2年135.00-145.00
2-3年--475.00
3-4年-1.00-
4-5年1.00-3.00
5年以上70.90108.00108.00
账面余额小计442.20377.13983.04
减:坏账准备11.485.85172.50
账面价值小计430.73371.28810.5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存在3年以上较大余额的款项,主要为公司子公司股权转让款和保证金。

(3)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及其坏账准备计提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2022年12月31日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1.000.23%1.00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41.2099.77%10.482.37%430.73

1-1-238

项目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占比金额计提比例
其中:账龄组合151.6034.36%7.585.00%144.02
应收押金、备用金、保证金组合289.6065.64%2.901.00%286.70
合计442.20100.00%11.482.60%430.73
2021年12月31日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77.13100.00%5.851.55%371.28
其中:账龄组合51.9213.77%2.605.00%49.33
应收押金、备用金、保证金组合325.2186.23%3.251.00%321.95
合计377.13100.00%5.851.55%371.28
2020年12月31日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其他应收款13.001.32%13.00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970.0498.68%159.5016.44%810.54
其中:账龄组合745.0476.81%157.2521.11%587.79
应收押金、备用金、保证金组合225.0023.19%2.251.00%222.75
合计983.04100.00%172.5017.55%810.5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对其他应收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京东商场质保金--3.00
上海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10.00
南陵尚品有限责任公司1.00--
合计1.00-13.00

6、存货

(1)存货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情况如下:

1-1-239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25,576.91-25,576.9170.79%
库存商品1,119.01-1,119.013.10%
半成品8,971.72-8,971.7224.83%
发出商品458.40-458.401.27%
周转材料4.88-4.880.01%
合计36,130.92-36,130.92100.00%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21,698.56-21,698.5670.27%
库存商品1,641.14-1,641.145.31%
半成品7,299.60-7,299.6023.64%
发出商品236.26-236.260.77%
周转材料4.65-4.650.02%
合计30,880.21-30,880.21100.00%
项目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价值占比
原材料13,196.72-13,196.7251.68%
库存商品1,917.4361.011,856.427.27%
半成品10,226.98-10,226.9840.05%
发出商品252.96-252.960.99%
周转材料3.84-3.840.02%
合计25,597.9361.0125,536.9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25,536.92万元、30,880.21万元和36,130.92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53.12%、53.97%和49.35%,存货占比基本稳定。公司结合订单情况、市场需求预测、存货储备情况等因素安排物料采购。2021年公司存货余额较2020年增长5,282.28万元,主要系2021年羽绒羽毛材料的市场价格在经历2020年的低点后回升,存货价值的增长主要来自于市场价格的提升。

1-1-240

2022年末公司存货余额较2021年末增长5,250.71万元,主要系公司基于销售预期的增长,增加了备货量,同时存货的单位价值有所提高,导致存货余额的增长。

(2)报告期各期末各类存货的库龄情况

单位:万元

存货类别库龄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余额占比余额占比余额占比
原材料1年以内25,576.91100.00%21,698.56100.00%13,196.72100.00%
1-2年------
2-3年------
3年以上------
小计25,576.91100.00%21,698.56100.00%13,196.72100.00%
半成品1年以内8,971.72100.00%7,299.60100.00%10,226.98100.00%
1-2年----
2-3年----
3年以上----
小计8,971.72100.00%7,299.60100.00%10,226.98100.00%
库存商品1年以内1,106.7598.90%1,626.7299.12%1,887.7798.45%
1-2年--0.260.01%
2-3年0.260.02%14.420.75%
3年以上12.261.10%14.170.86%14.980.78%
小计1,119.01100.00%1,641.14100.00%1,917.43100.00%
发出商品1年以内458.40100.00%236.26100.00%252.96100.00%
1-2年----
2-3年----
3年以上----
小计458.40100.00%236.26100.00%252.96100.00%
周转材料1年以内0.234.71%0.8117.42%0.8822.94%
1-2年0.8116.60%0.8818.95%1.0326.85%
2-3年0.8818.05%1.0322.18%1.9350.21%
3年以上2.9660.64%1.9341.46%--
小计4.88100.00%4.65100.00%3.84100.00%
合计36,130.9230,880.21-25,597.93-

1-1-24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半成品和发出商品库龄全部在1年以内,库存商品中其他小额长库龄存货为羽绒制品,存货整体库龄状况较好。

(3)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存在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公司各期末按照存货各单项类别分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若存货可变现净值低于存货成本,则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期间期初存货跌价准备本期计提本期转销期末存货跌价准备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61.01-61.01-
2020年12月31日801.6261.01801.6261.01

2020末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61.01万元,主要系公司与浙江大嘴鸭服饰有限公司签订的一笔合同发生了亏损,公司白鸭绒产品单位成本超过该合同的单位售价,公司对截至2020年末该合同未验收部分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2021年末和2022年末公司,羽绒材料市场情况整体平稳,市场价格未发生大幅波动,公司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的存货周转情况良好,库龄较短。公司监测并保持仓库的湿度、温度等处于适当水平,且羽绒产品能够在适当储存环境下较长时间保存,故公司不存在因产品变质等原因需对公司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形。

7、其他流动资产

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IPO中介费276.82--
应退税金及附加--10.78
担保费7.5069.1181.39
保险费24.1723.2123.19
其他14.7236.895.09
合计323.21129.22120.4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120.46万元、129.22万元和

1-1-242

323.21万元,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0.25%、0.23%和0.44%,占比较低。主要由IPO中介费、应退税金及附加、担保费和保险费等构成。

(三)主要非流动资产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120.000.55%120.000.71%120.000.68%
投资性房地产--1,309.877.75%1,391.477.91%
固定资产14,335.9765.93%13,661.2680.83%14,149.6380.47%
在建工程5,630.9025.90%108.350.64%169.810.97%
无形资产1,447.846.66%1,482.458.77%1,517.068.63%
长期待摊费用206.080.95%219.071.30%235.831.34%
其他非流动资产2.000.01%----
合计21,742.79100.00%16,901.00100.00%17,583.81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17,583.81万元、16,901.00万元和21,742.79万元,占总资产比例分别为26.78%、22.80%和22.90%,公司非流动资产规模在报告期内整体有所增长,主要系公司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在建工程等增加所致。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及投资性房地产,报告期内金额较为稳定。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各非流动资产项目具体分析如下: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账面价值均为120.00万元,为公司持有的安徽南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0.55%股权。发行人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计入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科目。

2、投资性房地产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系对外出租的厂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投资性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1-1-243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1,717.871,717.87
累计折旧-407.99326.40
账面价值-1,309.871,391.47

报告期各期末,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391.47万元、1,309.87万元和0.00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重分别为7.91%、7.75%和0.00%,占非流动资产比重较小。报告期各期末未发现投资性房地产存在明显减值迹象,故未计提减值准备。2022年年末,安明羽绒、高祥羽绒与发行人签署了租赁终止协议,且发行人后续无出租计划,因此将投资性房地产转回固定资产核算。

3、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一、账面原值合计22,726.1220,575.4320,108.34
房屋及建筑物19,046.1617,191.2916,744.94
机器设备3,538.333,250.483,207.86
运输工具5.935.939.96
办公设备及其他135.70127.73145.57
二、累计折旧合计7,992.226,510.105,548.84
房屋及建筑物5,866.114,557.293,724.82
机器设备2,007.581,840.011,697.49
运输工具5.194.494.67
办公设备及其他113.34108.30121.86
三、减值准备合计397.93404.08409.86
房屋及建筑物0.001.11-
机器设备397.93402.97406.61
运输工具--3.26
办公设备及其他---

1-1-244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四、账面价值合计14,335.9713,661.2614,149.63
房屋及建筑物13,180.0512,632.8813,020.12
机器设备1,132.821,007.501,103.76
运输工具0.741.432.04
办公设备及其他22.3619.4423.72

公司固定资产包括生产经营用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和运输工具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4,149.63万元、13,661.26万元和14,335.97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为80.47%、80.83%和65.93%。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金额和结构基本保持稳定。

(2)固定资产折旧年限

公司各类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直线法10年或20年59.5或4.75
机器设备直线法5年或10年519或9.5
运输设备直线法5年或10年519或9.5
办公设备及其他直线法5年519

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情况如下:

单位:年

类别古麒绒材华斯股份兴业科技华英农业
房屋及建筑物10、2020-402020-40
机器设备5、1010105-20
运输设备5、10558-12
办公设备及其他5555-10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基本一致。报告期内,公司的折旧政策及计提比例未发生变更。

(3)公司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均为机器设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1-1-245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2,022.17
累计折旧--985.12
减值准备--157.74
账面价值--879.32

2019年3月18日,公司与上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了售后回租类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2019年3月20日至2022年3月20日,合同金额为

800.00万元,涉及的机器设备原值为2,022.17万元,此合同于2021年12月提前结清。

(4)闲置固定资产及减值准备

2022年末,公司闲置固定资产主要为机器设备,公司将上述固定资产扣除残值后,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对其全额计提减值准备397.93万元。

公司处于正常盈利状态,且盈利能力较强,所处经营环境良好,除已全额计提减值准备的闲置固定资产外,报告期内的其他固定资产无市价大幅下跌、毁损灭失、陈旧过时、闲置不用等情况,无减值迹象,公司对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充分。

4、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基本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构成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
污泥热解气化系统-65.5265.52
精洗线改造工程-65.53-
待安装设备-42.81169.81
研发大楼3,949.57--
污泥处理中转站1,681.33--
合计5,630.90173.86235.32
减值准备:
污泥热解气化系统-65.5265.52

1-1-246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精洗线改造工程---
待安装设备---
研发大楼---
污泥处理中转站-
合计-65.5265.52
账面价值:
污泥热解气化系统---
精洗线改造工程-65.53-
待安装设备-42.81169.81
研发大楼3,949.57--
污泥处理中转站1,681.33
合计5,630.90108.35169.81

公司在建工程主要为相关工程的新建和改造等。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169.81万元、108.35万元和5,630.90万元,占各期末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97%、0.64%和25.90%。2022年发行人在建工程增长较大,主要原因系当年基于发行人的业务需要,新增建设了研发大楼以及污泥处理中转站。

报告期内,在建工程项目的建设资金均来自于自筹资金,未发生在建工程专项借款,公司无利息资本化情况;在建工程不属于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

(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在建工程中污泥热解气化系统设备存在闲置的情况,已无更新改造价值,存在减值迹象。经减值测试,公司于2020年对污泥热解气化系统设备全额计提65.52万元的减值准备,不会对未来期间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5、无形资产

公司无形资产为土地使用权。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面原值1,730.441,730.441,730.44
累计摊销282.59247.98213.37

1-1-247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1,447.841,482.451,517.0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517.06万元、1,482.45万元和1,447.8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63%、8.77%和6.66%,报告期内较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无形资产正常使用,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6、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装修费27.7213.7330.88
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费125.93134.17160.54
蒸汽管道制作安装1.492.98-
厂房简易设施35.9429.1944.42
担保费15.0039.00-
合计206.08219.07235.8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235.83万元、219.07万元和

206.08万元,占公司各期末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34%、1.30%和0.95%。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装修费用、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费等,金额较小。

7、其他非流动资产

公司2022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余额为2.00万元,主要为预付设备款。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资产周转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公司的营运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年)3.033.532.86
存货周转率(次/年)1.531.681.60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

1-1-248

余额。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2.86、3.53和3.03,整体保持稳定。公司客户集中度较高,且主要客户信誉较好,应收账款账龄主要在一年以内,公司销售回款情况整体良好。2020年度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2021年度,主要原因系:2020年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公司销售收入主要集中在2020年下半年,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大,导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2022年应收账款周转率略有下滑,系受当年上半年宏观经济波动及物流不畅等情况影响,加之新客户的开发与供货,下半年收入增长较大,应收账款未到回款期,导致应收账款增加。报告期内,公司信用政策及执行情况未发生显著变化,不存在通过放宽信用政策增加销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60、1.68和1.53,相对较为平稳。2021年公司与部分客户签订框架协议,公司因此预期白鹅绒产品的需求将会增加,故公司2021年底白鹅类存货备货量增长,由于白鹅类存货单价较高,存货金额上升幅度较大;2022年存货周转率略有下降主要系公司基于销售预期的增长,增加了备货量2022年存货余额有所增长。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1)应收账款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华斯股份暂未披露4.783.69
兴业科技暂未披露6.856.01
华英农业暂未披露6.685.78
可比公司平均值-6.105.16
古麒绒材3.033.532.86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兴业科技、华英农业差异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与兴业科技、华英农业的回款周期、收入分布等存在差异。兴业科技、华英农业下游客户相对分散,对应收账款的回款周期要求更严格,所以应收账款周转率更高。

1-1-249

(2)存货周转率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存货周转率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次/年

项目2022年度2021年2020年度
华斯股份暂未披露0.540.70
兴业科技暂未披露1.922.24
华英农业暂未披露7.284.86
可比公司平均值-3.252.60
古麒绒材1.531.681.60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与兴业科技的存货周转率相近。华斯股份周转率低于公司和其他可比公司,主要原因系华斯股份主营裘皮皮张、裘皮服装、时装等产品,主营业务范围包括了从农产品初步处理到裘皮服饰销售的完整业务流程,保有的存货储备相对较高,导致存货周转率较低。华英农业的存货周转率相对较高,主要系其存货中包括了冻鸭产品等周转较快的存货,存货周转率较高。

十、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负债结构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流动负债32,001.9798.22%19,354.3190.22%20,499.6899.17%
非流动负债581.401.78%2,097.009.78%172.120.83%
负债总额32,583.38100.00%21,451.31100.00%20,671.8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20,671.80万元、21,451.31万元和32,583.38万元,主要为流动负债,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99.17%、90.22%和

98.22%。

1-1-250

(二)主要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的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短期借款20,436.1263.86%16,105.7383.22%12,992.2663.38%
应付票据4,180.0013.06%800.004.13%300.001.46%
应付账款3,915.8712.24%1,699.738.78%1,738.688.48%
预收款项--1.730.01%2.780.01%
合同负债238.320.74%79.990.41%466.452.28%
应付职工薪酬141.180.44%143.390.74%109.450.53%
应交税费467.461.46%130.400.67%43.020.21%
其他应付款94.340.29%136.050.70%4,436.2221.6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398.097.49%6.900.04%275.191.34%
其他流动负债130.610.41%250.401.29%135.640.66%
合计32,001.97100.00%19,354.31100.00%20,499.6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20,499.68万元、19,354.31万元和32,001.97万元,公司2020-2021年各期末流动负债金额较为稳定,2022年末流动负债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增长较快以及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和其他应付款构成,各期末账面价值合计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97.24%、97.25%和90.20%。各流动负债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质押+保证借款600.00500.00500.00
抵押+保证借款1,900.00-510.00
保证借款13,264.1915,040.0011,960.00
信用借款4,650.00500.00-
未到期借款利息21.9320.7322.26

1-1-251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未终止确认的已贴现未到期银行承兑汇票-45.00-
合计20,436.1216,105.7312,992.2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2,992.26万元、16,105.73万元和20,436.1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3.38%、83.22%和63.86%。公司短期借款呈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公司规模扩大导致日常资金周转需求增加,公司通过银行借款的融资方式满足日常经营的需求。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贷款银行借款金额(万元)借款 开始日借款 终止日利率(%)类型担保机构、保证人/ 抵押物
中国工商银行南陵支行2,500.002022/2/252023/2/243.50保证借款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800.002022/3/302023/3/305.20保证借款谢玉成
华夏银行芜湖分行营业部1,500.002022/5/312023/5/314.60保证借款谢玉成、汪龙珠
南陵太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02022/5/312023/5/305.50信用借款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700.002022/6/232023/6/193.95保证借款谢玉成、汪龙珠、南陵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南陵县支行866.002022/6/272023/6/263.80保证借款南陵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谢玉成、汪龙珠、谢灿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600.002022/7/262023/7/253.95保证借款谢玉成、汪龙珠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800.002022/8/12023/8/13.70保证借款谢玉成、汪龙珠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南陵支行600.002022/8/102023/8/104.35信用借款
安徽南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02022/8/162023/8/105.97质押+保证翁木林、汪章建、洪小林、谢玉成、汪龙珠、谢伟、谢灿、上海新龙成集团有限公司、古麒GUQI及图(权利凭证号1435023)、古麒羽绒(权利凭证号13512741)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南陵支行1,550.002022/8/192023/8/193.85信用借款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支行1,000.002022/8/312023/8/303.80保证借款谢玉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支行400.002022/9/142023/9/143.80保证借款谢玉成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298.192022/9/142023/9/143.70保证借款谢玉成、汪龙珠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支行600.002022/9/162023/9/153.80保证借款谢玉成

1-1-252

贷款银行借款金额(万元)借款 开始日借款 终止日利率(%)类型担保机构、保证人/ 抵押物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1,000.002022/9/262023/9/263.70保证借款谢玉成、汪龙珠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南瑞支行1,000.002022/9/302023/9/113.90信用借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南瑞支行1,000.002022/10/182023/9/183.90信用借款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南陵支行700.002022/10/262023/10/263.85抵押+保证皖(2020)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03426、0003427号)、谢玉成、汪龙珠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500.002022/11/82023/11/73.65保证借款谢玉成、汪龙珠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南陵支行500.002022/11/172023/11/173.85抵押+保证皖(2020)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03426、0003427号)、谢玉成、汪龙珠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400.002022/11/232023/11/233.70保证借款谢玉成、汪龙珠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陵阳中路支行300.002022/11/292023/11/293.85保证借款谢玉成、汪龙珠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陵阳中路支行700.002022/11/302023/11/303.85抵押+保证谢玉成、汪龙珠、皖(2019)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20010号、皖(2019)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20012号、皖(2019)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20013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1,000.002022/11/302023/11/293.80保证借款谢玉成、汪龙珠
小计20,414.19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800.00300.00
信用证4,180.00--
合计4,180.00800.00300.00

报告期内,公司应付票据为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公司开具的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主要用于支付供应商货款。2022年末公司应付票据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未到期的信用证。

3、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情况如下:

1-1-253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应付材料款1,699.461,040.711,274.63
应付工程款2,056.23550.39344.04
应付设备款98.2161.0580.17
其他费用61.9747.5739.84
合计3,915.871,699.731,738.68

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应付原材料采购款、应付工程设备款等。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738.68万元、1,699.73万元和3,915.87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8.48%、8.78%和12.24%。2022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2021年末增加2,216.14万元,主要原因系公司当年度新增建设了研发楼和污泥处理中转站,应付工程款相应增长。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2)应付账款前五名单位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前五名应付账款单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期末余额占比(%)款项性质
2022年12月31日
1上海划云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0.8951.61工程款
2安徽文翔羽绒制品有限公司648.4716.56原材料款
3贵港市博瑞羽绒有限公司214.725.48原材料款
4台前县鑫鑫羽绒制品有限公司149.673.82原材料款
5淮安市淮安区广吉源羽绒厂121.763.11原材料款
合计3,155.5280.58
2021年12月31日
1上海新龙成集团有限公司546.0832.13工程款
2鄄城县新现羽绒服饰有限公司295.0417.36原材料款
鄄城县豪杰羽绒制品有限公司222.3813.08原材料款
3潍坊万博羽绒制品有限公司211.3212.43原材料款
4保定麦得羽绒制品有限公司99.535.86原材料款
5安徽文翔羽绒制品有限公司61.403.61原材料款

1-1-254

序号项目期末余额占比(%)款项性质
合计1,435.7584.47
2020年12月31日
1安徽天宇羽绒有限公司403.6623.22原材料款
2上海新龙成集团有限公司344.0419.79工程款
3高淳县林峰羽绒制品有限公司188.0010.81原材料款
4南陵安明羽绒有限公司182.0010.47原材料款
5台前县正茂羽绒制品有限公司162.819.36原材料款
合计1,280.5173.65

注:鄄城县新现羽绒服饰有限公司、鄄城县豪杰羽绒制品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父

子关系,应付账款金额合并披露。

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账款前五名单位占应付账款期末余额的比重分别为

73.65%、84.47%和80.58%,账龄主要为1年以内。

4、预收款项

公司报告期各期末预收款项分别为2.78万元、1.73万元和0.00万元。

5、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合同负债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预收货款238.3279.99466.45
合计238.3279.99466.45

公司合同负债为预收客户的货款,报告期内,公司合同负债金额分别为

466.45万元、79.99万元和238.32万元,占公司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28%、

0.41%和0.74%,总体占流动负债比例相对较低。

6、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构成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一、短期薪酬140.93137.58109.45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0.255.80-

1-1-255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合计141.18143.39109.45

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应付员工的工资和奖金。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109.45万元、143.39万元和141.18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0.53%、0.74%和0.44%。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金额呈上升趋势,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员工数量和人均薪酬均相应增长,应付职工薪酬余额相应增加。

7、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增值税357.1754.4517.29
企业所得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17.344.25-
房产税38.5633.1711.74
土地使用税26.8726.878.96
个人所得税0.120.23-
教育费附加17.344.25-
印花税5.983.942.11
水利建设基金3.963.122.76
环境保护税0.130.130.16
合计467.46130.4043.02

公司应交税费主要为应交增值税和房产税。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金额分别为43.02万元、130.40万元和467.46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0.21%、0.67%和1.46%。

报告期内公司应交税费余额逐年增加,主要系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增长,应交增值税的余额逐年增长所致。2022年末应交税费增长幅度较大,主要系公司收到税务机关退回的留抵进项税额造成可抵扣进项税额减少,从而导致应交增值税的余额大幅增长。

1-1-256

8、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构成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应付股利--252.34
其他应付款94.34136.054,183.88
合计94.34136.054,436.22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4,436.22万元、136.05万元和94.34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21.64%、0.70%和0.29%。

(1)应付股利

发行人应付股利为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作为分红基准日分红424.70万元,截至2020年末尚未向股东支付的部分。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向股东支付分红款。

(2)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关联方资金拆借款--1,185.81
非银金融机构暂借款--2,700.00
保证金及押金52.1952.1952.19
往来款13.0521.65175.05
其他29.1062.2270.83
合计94.34136.054,183.88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付款金额分别为4,183.88万元、136.05万元和94.34万元,主要由保证金及押金、关联方资金拆借款和非银金融机构暂借款构成。关联方资金拆借款系公司向上海新龙成及谢玉成的借款,非银金融机构暂借款系国有企业县中小担保向公司提供的过桥资金。

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1-1-257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利息2,398.096.90-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275.19
合计2,398.096.90275.19

公司2022年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金额较大,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利息。10、其他流动负债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待转销项税30.6110.4060.64
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100.00240.0075.00
合计130.61250.40135.64

公司其他流动负债主要由待转销项税和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组成,报告期内,其他流动负债金额分别为135.64万元、250.40万元和130.61万元,占流动负债比例为0.66%、1.29%和0.41%。

(三)主要非流动负债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的构成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长期借款500.0086.00%1,994.0095.09%--
长期应付款----47.5227.61%
递延收益81.4014.00%103.004.91%124.6072.39%
合计581.40100.00%2,097.00100.00%172.1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和递延收益构成,非流动负债余额分别为172.12万元、2,097.00万元和581.40万元,波动较大,主要系长期借款变动造成。各非流动负债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1-258

各非流动负债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保证借款2,894.001,998.00-
委托借款---
未到期应付利息4.092.90-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及利息2,398.096.90-
合计500.001,994.00-

公司向银行借入长期借款以满足日常经营需要,2021年末和2022年末,公司长期借款余额分别为1,994.00万元和500.0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95.09%和86.00%。2020年末无长期借款余额,主要原因系2020年公司归还了长期借款,重新取得的银行借款均为短期借款。

2、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融资租赁应付款--322.72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275.19
合计--47.52

2020年末,公司长期应付款余额为47.52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7.61%,主要为融资租赁的应付款。2021年末及2022年末无长期应付款余额,主要原因系公司2021年度归还了剩余的全部长期应付款。

3、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中水回用建设23.0025.00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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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优质羽绒建设45.0060.0075.00
设备补助款13.4018.0022.60
合计81.40103.00124.60

公司递延收益来自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124.60万元、103.00万元和81.4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比例分别为

72.39%、4.91%和14.00%。

(四)偿债能力分析

1、主要偿债能力指标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偿债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资产负债率(%)34.3128.9431.48
流动比率(倍)2.292.962.35
速动比率(倍)0.981.110.92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11,988.799,745.547,351.30
利息保障倍数(倍)11.1610.677.43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速动资产/流动负债=(流动资产-存货-预付款项-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4、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财务费用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5、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2.35倍、2.96倍和2.29倍,速动比率分别为0.92倍、1.11倍和0.98倍,2020年至2021年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呈增长趋势,2022年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略有下降,公司的流动负债均有足够的流动资产提供偿还保障,偿债能力较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1.48%、28.94%和34.31%,2020年至2021年末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且呈下降趋势,2022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略有上升,公司偿债能力较强。

报告期各期,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7,351.30万元、9,745.54万

1-1-260

元和11,988.79万元,公司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7.43倍、10.67倍和11.16倍,报告期内呈增长趋势,为偿债能力提供了充足保障。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指标与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如下:

财务指标公司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流动比率华斯股份暂未披露2.311.76
兴业科技暂未披露3.982.55
华英农业暂未披露1.420.56
平均值-2.571.62
古麒绒材2.292.962.35
速动比率华斯股份暂未披露0.730.85
兴业科技暂未披露2.611.92
华英农业暂未披露1.140.41
平均值-1.501.06
古麒绒材0.981.110.92
资产负债率(合并)华斯股份暂未披露19.27%27.45%
兴业科技暂未披露29.66%30.64%
华英农业暂未披露66.12%74.85%
平均值-38.35%44.31%
古麒绒材34.31%28.94%31.48%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定期报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资产负债率均处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中间水平,不存在明显背离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情况。

2020年至2021年各期末,随着公司股东增资款进账以及销售回款的增加,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呈增长趋势,资产负债率处于较低水平且呈下降趋势,偿债能力显著增强。2022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略有下降,资产负债率略有上升。

(五)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未进行股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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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80.352,991.90-4,775.1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71.41-125.2955.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97.61-251.635,416.99
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0.00-0.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406.552,614.98696.85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60,713.9760,629.2341,521.66
收到的税费返还402.8513.09350.01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910.78355.652,064.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2,027.6060,997.9743,935.8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54,010.2053,680.7746,467.5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1,009.75867.21704.02
支付的各项税费1,939.071,046.26857.0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788.222,411.84682.38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59,747.2558,006.0748,711.0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80.352,991.90-4,775.19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775.19万元、2,991.90万元和2,280.35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2020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原因系:(1)2020年由于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当期销售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因此,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未转化成现金流,期末时点处在信用期内的应收账款金额增大,2020年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较少;(2)2020年受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羽绒产品销售价格下降明显,客户备货需求有所上升,公司在

1-1-262

手订单量增加,公司为应对销售计划增加采购量,通过与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的方式,提前预付部分货款锁定原料价格来保证公司业务利润空间,导致2020年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较多。

2021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91.90万元,主要原因系2021年公司业务发展迅速,营收规模增长34.03%。且销售回款情况良好,同时收回2020年度第四季度确认的应收账款,当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长

46.02%。

2022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80.35万元,与2021年相差较小。

(2)营业收入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41,521.66万元、60,629.23万元和60,713.97万元,与各期营业收入的匹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60,713.9760,629.2341,521.66
营业收入66,716.3359,575.0544,448.89
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比91.00%101.77%93.41%

报告期各期,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3.41%、101.77%和91.00%,占比较高,公司销售回款情况较好。

2020年度由于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当期销售主要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因此,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未转化成现金流,2020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稍低于2021年。2021年销售回款中同时包含了2020年第四季度确认的应收账款,故而当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100%,上涨较快。

2022年公司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与2021年相差较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低于2021年,主要系2022年上半年受宏观经济波动影响,部分客户居家办公且存在物流不畅等情况使发货有所延迟,2022年第三、四季度收入较大,部分应收账款未到回款期。

1-1-263

(3)净利润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关系

报告期各期,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的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80.352,991.90-4,775.19
净利润9,701.307,681.245,399.33
差额-7,420.95-4,689.34-10,174.52

报告期内,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净利润9,701.307,681.245,399.33
加:信用减值损失1,249.8453.87330.29
资产减值准备-6.14126.52
固定资产折旧1,151.251,122.451,012.03
无形资产摊销34.6134.6134.61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46.39112.7765.0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4.89-0.01-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8.37-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078.63952.31959.90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10.37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5,250.71-5,343.29-6,659.82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0,589.16-1,660.28-2,593.57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4,763.09-6.28-3,439.20
其他---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280.352,991.90-4,775.19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金额与净利润背离的合理性分析如下:

(1)行业特征导致经营性应收周期长于经营性应付

1-1-264

本行业上游为水禽养殖及屠宰行业,上游供应商处理水禽原毛一般要求即时付款,或给予很短的信用账期。这就导致了在采购原料绒时供应商给予公司的账期较短,部分供应商存在提前预付部分款项的情况。

本行业下游为羽绒制品行业,行业内客户多为知名服装、寝具等制品企业,在产业链中一般会要求羽绒产品供应商给予一定期限账期。这就导致公司销售羽绒产品的收款周期相对长于上游原料绒采购时的付款周期。

(2)公司营业规模的迅速扩大导致资金期限不匹配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扩大,应收账款及存货规模持续增长。公司报告期内账龄一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占比均超过85%,回款情况较好,但由于公司收入的快速增长,应收账款于报告期内依然持续增长。为满足客户逐年增长的需求,公司根据订单预期情况增加存货备货量。在公司业务规模高速增长的情况下,公司当期收入尚未完全回款导致了应收账款增加,为下一期供货提前备货导致了存货金额增加,应收账款和存货共同增长导致的资金期限不匹配,使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偏离净利润。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0.37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100.101,471.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230.00-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6.10230.101,481.37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877.51355.391,426.32
投资支付的现金---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877.51355.391,426.3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71.41-125.2955.05

1-1-265

报告期各期,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5.05万元、-

125.29万元和-4,871.41万元。2020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正,主要系公司收回2017年处置夫子岭路6号房地产及其附属物的相关资产转让款所致。当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金额较大,主要原因系公司支付羽绒羽毛拼堆车间等工程款。2021年度和2022年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系购建固定资产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32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2,448.1918,040.0020,68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004.007,961.1918,578.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452.1926,001.1944,578.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7,178.0012,972.0020,259.97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970.521,021.43781.03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306.0712,259.3918,120.01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3,454.5926,252.8239,161.0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997.61-251.635,416.99

报告期各期,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416.99万元、-

251.63万元和3,997.61万元。2020年度,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主要系当年取得借款收到现金20,680.00万元所致。2021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主要原因系当年度筹资以银行贷款为主,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少。2022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主要系公司2022年公司借款金额高于还款金额,以及因偿还拆借资金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减少。

(七)重大资本性支出分析

1、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性支出

报告期各期,公司重大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拼堆车间建造、购买机器设备等

1-1-266

固定资产支出,分别为1,426.32万元、355.39万元和4,877.51万元,构成公司主要资本性支出。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关的投资外,公司无可预见的其他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相关内容。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或股权收购合并等事项。随着公司盈利能力的不断提升,以及未来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可预见的未来也不存在流动性的重大不利变化情形,因此公司的流动性风险水平整体较低。

(八)流动性风险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1.48%、28.94%和34.31%,资产负债率处于相对较低水平;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7,351.30万元、9,745.54万元和11,988.79万元。综上,公司长短期偿债能力良好。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4,775.19万元、2,991.90万元和2,280.35万元,随着主营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将进一步降低公司流动性风险。

综上,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整体流动性风险较小。

(九)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因素,及管理层自我评判的依据

发行人主要聚焦于高规格羽绒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已在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对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因素进行了分析与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服务的品种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行业地位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在用的商标、专利等重要资产或技术的取得及使用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公司不存在最近一年的净利润主要来自合

1-1-267

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的情形,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发行人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基于上述因素,公司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研发创新能力较强,行业竞争优势明显,并体现了较强的盈利能力,下游行业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根据行业现状及公司当前的经营业绩判断,公司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持续经营能力。

十一、重大诉讼、担保、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的影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重大诉讼情况参见“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之“(一)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无其他重大诉讼。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重大担保,且不存在对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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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运用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及项目备案、环评情况

经公司2022年4月3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5,000万股A股,本次发行不涉及原有股东向投资者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况,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发行时市场状况和询价的情况予以确定。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发行人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建设周期项目备案编号项目环评批复/备案
1年产2,800吨功能性羽绒绿色制造项目(一期)【注1】28,164.8828,164.882年2105-340223-04-01-858980南环审[2022]22号
2技术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注2】5,439.065,439.062年2105-340223-04-02-736411-
3补充流动资金16,500.0016,500.00---
合计50,103.9450,103.94---

注1:发行人本次备案项目为“年产2,800吨功能性羽绒绿色制造项目”,该项目总投资44,263.48万元,共分两期建设。其中:本次募投项目为一期建设,投资额28,164.88万元,建成后产能2,000吨;二期投资额16,098.60万元,建成后产能800吨;注2:芜湖市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6月21日出具了《关于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说明》,“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已于2022年2月取得南陵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备案(项目代码:2105-340223-04-02-736411)。该项目将利用该公司现有场地实施,对公司原有技术与研发中心进行室内装饰、装修,不涉及新建建筑物及土建工程;项目计划采购研发、检测及其他辅助设备,不涉及产品生产,不涉及生物安全及转基因实验,不产生工业废水、废气和危险废弃物等污染。因此,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相关规定,该公司技术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无需办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

2、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明确规定公司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本次募集资金。

1-1-269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主营业务的贡献、对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的主营业务展开,主要用于提高公司产能,满足下游客户对高规格羽绒产品的市场需求;对现有研发技术中心进行适应性升级改造,以提升现有工艺技术水平,开发新产品,降低品控检测成本,顺应行业的发展趋势,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业务稳健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的产能、提高生产效率及产品品质、增强公司研发实力、提升公司营销及客户服务能力,从而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抵御市场竞争风险,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需求,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确定依据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现有主营业务、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条件、管理能力和发展目标等相适应,投资项目具有较好市场前景,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合理的确定依据。

从主营业务上看,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提升公司核心产品产能,改善公司技术研发条件,与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相适应。

从生产经营规模上看,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规模持续扩大,经营成果良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相匹配。

从财务状况上看,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财务风险,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规模与盈利能力。

从技术条件上看,公司拥有CNAS认可的检测中心,建有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安徽省羽毛羽绒清洁处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公司现有的技术储备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从管理能力上看,根据多年经营实践,公司摸索出一套适合企业发展需要的管理方法,公司人才队伍持续扩充,公司的管理能力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适应。

从公司发展目标上看,公司计划未来继续深耕产业,在技术研发、检验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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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清洁生产等方面加大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加快推动公司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5、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新增同业竞争、对公司独立性无不利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提升研发检测能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及抗风险能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产生同业竞争,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运用具体情况

1、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参见“第十二节 附件”之“五、其他事项”之“(一)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1)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聚焦于羽绒羽毛生产加工的产能提升和技术研发条件升级,羽绒羽毛生产加工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范畴。羽绒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碳排放相比其他纤维材料更低,其特征符合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的政策要求,符合“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家战略目标,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导向。

(2)公司已具备坚实的技术基础和丰富的经验积累

公司致力于促进羽绒羽毛的清洁生产加工,拥有安徽省羽毛羽绒清洁处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内部实验室获得CNAS体系认证,公司积极开展自主研发与创新,并经过长期的经验积累,已具备业内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技术和产品研发技术储备。公司的水洗工艺使用自动化水洗生产线,工艺水平较高。坚实的技术基础和丰富的经验积累为公司项目的推进提供了保障。

(3)公司具有良好的渠道资源,能够有效消化扩产产能

《中国羽绒行业高质量发展白皮书(2019)》显示,据联合国粮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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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O报道,中国鸭的养殖量占全球74.2%,鹅的养殖量占全球93.2%,因此我国羽绒材也占据全球大部分份额。公司羽绒羽毛原材料资源丰富,拥有成本优势。客户群体方面,公司与下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积累了大量的合作伙伴和销售渠道,客户主要为采购量较大的国内羽绒制品厂商,包括海澜之家、森马服饰等,公司广泛且具有高粘性的客户基础能够有效消化扩产产能。因此,良好的渠道资源有效降低了扩产风险,也有助于提高公司羽绒羽毛产品的市场份额。

(4)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为项目实施提供稳定支持

羽绒羽毛产品在羽绒服装、羽绒寝具等下游市场应用广泛,各种羽绒制品市场份额均在不断扩大。另外,由于羽绒羽毛作为兼具“轻、柔、暖”三大特点的天然、环保功能性材料,在户外用品等应用也愈发广泛。羽绒制品需求的增长将刺激羽绒羽毛产品的需求增长,羽绒羽毛产品将迎来愈发广阔的市场前景。综上,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为项目实施提供了稳定支持。综上所述,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具备相关技术储备、拥有良好的销售渠道、市场需求不断增长,募投项目的实施具有可行性。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系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业务发展需求、技术储备和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确定的。年产2,800吨功能性羽绒绿色制造项目(一期)为主营业务的产能提升,技术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旨在进一步提升公司技术研发能力,补充流动资金可进一步提升公司资本实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发行人主要业务、核心技术关系紧密。

4、实际募集资金与投资项目需求出现差异时的安排

为充分抓住市场机遇,持续保持公司优势地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募集资金到位日已投入项目的资金。如实际募集资金不能满足拟投资项目所需的资金需求,不足部分由公司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如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超过拟投资项目所需,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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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制度(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超募资金进行使用。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

1、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作为指导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提出壮大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绿色服务等产业;制定2030年前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行业内领先企业注重研发清洁生产技术、注重环保投入,符合清洁生产的理念;羽绒羽毛生产过程中能耗和碳排放相比其他纤维材料更低,符合国家绿色转型发展的要求。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的第十九类“轻工”中三十条为“畜禽骨、血、羽毛及内脏等副产物综合利用与无害化处理”。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行业以原料鸭毛和鹅毛等副产品为原料,通过利用清洁工艺对其进行生产加工,生产绒子含量不等的各品种高品质羽绒羽毛产品,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鼓励类范畴。

综上所述,本公司所处行业及本次募投项目内容符合产业政策的要求。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政策的要求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次募投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800吨功能性羽绒绿色制造项目(一期)”属于“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中的“羽毛(绒)加工及制品制造”。根据规定,此投资项目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公司已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获得相应批复。发行人“技术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未被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因此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属于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中规定的项目类别,因此补充流动资金不需要进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综上所述,本次募投项目已经完成必要的环境影响评价及备案手续,并取得相应的批复,符合环境保护政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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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土地管理政策的要求

本公司“年产2800吨功能性羽绒绿色制造项目(一期)”“技术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项目用地均为公司自有土地,不涉及新取得土地。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认为:公司生产经营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不涉及与他人进行合作的情形,亦不会导致同业竞争,并已经有权政府部门核准和发行人内部批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将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

二、未来发展规划

(一)发行人未来战略规划

公司长期聚焦于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行业,凭借优秀的研发创新能力、获认可的质量检测实力、规模化的绿色生产工艺,打造了行业品牌和美誉度,积累了较好的客户基础,稳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创造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未来,公司将继续深耕产业,在技术研发、检验检测、清洁生产等方面加大投入,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力争成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质量效益优的细分领域领军企业,引领行业向绿色环保、高质量、规模化的方向发展。

(二)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1、依托募投扩产项目,扩大生产经营规模,提升产品市场占有率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提升。一方面,公司将逐步提高羽绒羽毛生产加工的产能,进一步提升公司羽绒羽毛生产加工基地的生产制造水平;另一方面,公司依托信息化、自动化生产线,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效率,通过提质增效带来质量和产量的双重提升。

以新建生产线的产能提升为基础,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力度开拓市场。秉承公司对产品质量的严格把控,公司将进一步扩展与下游优质客户的接洽与合作,通过与品牌客户的深度合作,在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同时,提升公司的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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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力及高规格羽绒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2、通过技术与研发中心升级,加大研发检测投入,保持核心技术领先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具有一定的技术研发积累。通过本次技术与研发中心升级募投项目,公司将从硬件层面全面提升研发检测水平。通过对实验室的改扩建和新增设备投入,公司将打造智能化、信息化的研发检测中心,提高自身的技术壁垒。

公司持续加大现有研发领域的研发投入,提高公司的技术软实力水平,引领行业技术发展方向。公司将进一步在羽绒羽毛产品清洁生产工艺和功能性羽绒羽毛产品研发领域投入研发力量,对研发投入实现的核心技术成果通过申请专利的方式进行保护,保持公司核心技术的领先性;公司也将发挥自身的技术优势,积极参与到行业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带动行业技术水平的提升。

3、凭借外部引进与内部培养,完善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高素质的专业研发人才和管理人才是公司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公司把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放到重要位置,未来将持续优化专业人才梯队,通过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等方式,全方面提高公司管理水平。针对现有员工队伍,公司将不断完善人才教育体系,坚持不懈提升员工的职业素养、创新能力和操作水平,进一步推进员工绩效考核机制的优化,落实激励机制和分配方式的优化,从薪酬水平、福利待遇、职业发展等方面给予员工充分的激励和保障,增强公司内部凝聚力。在现有人员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研发目标规划,公司将持续引进具有较高专业素养的各类研发人才,进一步加大在研发领域的投入力度,保持公司清洁生产加工工艺及检测技术水平等领域的领先性。同时,公司将持续引进高层次的经营管理人才、市场策划和营销人才,充分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和市场开拓能力。

在公司治理层面,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的治理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严格执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运作程序,进一步完善公司管理层的工作制度,优化科学有效的公司决策机制、快速的市场反应机制和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高级管理人员管理机制和绩效激励与约束机制,使公司在遵守国家及相关部门监管规范的情况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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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高效的运营。

4、利用资本渠道,拓展融资方式,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资金需要规模化羽绒羽毛生产加工对资金具有较高的要求,设备更新再造投入、生产经营流动资金、持续研发投入等都需要持续不断的资金投入。未来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及优化资本结构的需要,选择适当的股权融资和债权融资组合,以满足公司发展的资金需求,实现经营效益和企业价值的最大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一方面,公司将重点做好募集资金的使用工作,满足公司产能扩张的需要;另一方面,公司将视具体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再融资、银行贷款等股权、债权融资方式,拓展融资方式,保持公司合理的资本结构,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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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公司管理层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核字[2023]001232号《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鉴证报告》,认为:“古麒绒材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于2022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财务报表相关的有效内部控制。”

(三)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转贷等内部控制不规范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与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资金拆借的具体内容参见本节之“六、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4、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2、转贷情况

(1)转贷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在无真实业务背景情况下通过关联方南陵县绿叶养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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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绿叶养鸭”)取得银行贷款的情况,具体如下:

借款主体银行名称借款金额(万元)回转金额(万元)支付日期回转日期归还日期
古麒绒材徽商银行南陵支行600.00600.002020.1.32020.1.62020.11.26
农业银行南陵县支行1,000.001,000.002020.4.12020.4.12020.11.27
徽商银行南陵支行500.00500.002020.4.202020.4.212020.11.23
工商银行南陵支行1,500.001,500.002020.6.222020.6.222020.12.30
合计3,600.003,600.00---

绿叶养鸭无实际经营业务,于2021年1月11日注销登记。发行人的上述银行贷款受托支付给绿叶养鸭,绿叶养鸭收到上述贷款资金后转回给发行人。

此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基于日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与供应商安明羽绒、高祥羽绒存在受托支付后资金退回的情况,具体如下:

年度借款主体受托支付交易对手方银行名称借款金额(万元)回转金额(万元)受托支付日期回转日期归还日期
2020年度古麒绒材安明羽绒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支行1,500.001,500.002020.7.12020.7.12020.12.30
高祥羽绒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950.00950.002020.8.72020.8.72021.5.28
合计2,450.002,450.00---

2020年,发行人向高祥羽绒的采购金额为8,412.56万元,向安明羽绒的采购金额为6,737.84万元。考虑到公司与上述供应商之间存在真实的业务往来,且累计采购交易金额明显大于当期受托支付后累计转回的金额;受银行贷款审批流程时限的影响,发行人向上述供应商采购原材料与银行贷款的到位时间无法在期限上完全匹配,以致发生上述受托支付后资金退回的情况;发行人与上述供应商受托支付后资金退回的目的并非通过其套取贷款资金转作他用,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5号》5-8 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发行人确有特殊客观原因,认为不属于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的,需提供充分合理性证据,如……连续12个月内银行贷款受托支付累计金额与相关采购或销售(同一交易对手或同一业务)累计金额基本一致或匹配等”,2020年,发行人向安明羽绒、高祥羽绒累计采购交易金额明显大于当期受托支付后累计转回的金额,相关安排具有一定合理性。

(2)发行人内控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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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通过转贷取得的资金用于采购原材料、经营周转等,未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和用途,不存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骗贷行为,未给贷款银行造成资金损失,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公司未因此受到相关监管机构的处罚。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上述转贷业务涉及的相关银行借款均已按期还款付息,未给贷款银行造成资金损失。发行人已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建立了相关制度,完善健全了相关的内部控制。

(3)取得相关部门的说明

发行人已取得涉及“转贷”的贷款银行出具的《证明》,证明发行人报告期内在与各贷款银行开展业务过程中,严格遵守金融相关法规,不存在扰乱贷款银行业务秩序或导致其业务风险的情形,未给各贷款银行造成损失或不利影响,不存在因与各贷款银行的相关业务而被当地银保监会、人民银行予以处罚的情形;截至证明出具之日,各贷款银行与发行人不存在争议、纠纷。

发行人已取得中国人民银行南陵县支行出具的《证明》,确认发行人报告期内不存在因违反人民银行监管事项而被该单位处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发行人已取得芜湖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证明》,确认发行人报告期初至2022年4月7日,不存在扰乱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秩序或导致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风险的情形,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被该单位、银保监会芜湖分局行政处罚的情形,与银保监会芜湖分局不存在争议、纠纷。发行人已取得中国银保监会芜湖监管分局出具的《证明》,确认发行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报告期末,不存在因发生拖欠、逾期不还、转贷等不诚信行为而受到该分局行政处罚或被立案调查的情况,亦未发现正在调查处理阶段的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

此外,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谢玉成、谢伟已出具承诺:“如由于发行人上述转贷的不规范情形被有关单位处罚或追究责任,相关损失等将由本人承担。”

3、现金收支情况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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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现金收支的情形,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现金销售-25.9728.60
员工归还备用金等0.056.433.61
现金收款合计0.0532.4032.21
营业收入66,716.3359,575.0544,448.89
现金收款占营业收入比例0.0001%0.05%0.07%
现金采购五金配件等--0.88
员工报销-2.986.37
发放工资1.3117.355.73
其他零星支出0.065.5015.07
现金支出合计1.3725.8228.04
营业成本51,227.2447,562.7236,177.91
现金支出占营业成本比例0.003%0.05%0.08%

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收款主要系部分自然人客户因交易习惯形成的现金回款及员工归还备用金等,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07%、0.05%和0.0001%,占比较小,相关金额逐渐减少。报告期内,公司现金支出主要系发放工资、员工报销、支付服务费等,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分别为0.08%、0.05%和0.003%,占比较小。其中发放工资主要系支付部分劳务人员工资,其他零星支出主要系支付广告费及绿化服务费等。随着公司逐步规范现金支出行为,相关金额逐步减少。同行业可比公司公开信息未披露现金收支的具体情况,公司客户货款及供应商采购款主要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票据等形式进行结算。报告期内现金收支的发生主要系公司基于少量自然人客户交易习惯而使用现金及支付部分劳务人员工资,相关业务的交易结算频率低、金额较小,符合行业惯例。公司制订了《货币资金管理办法》及《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规范现金结算业务。

(2)发行人内控整改措施

公司自2021年1月起已无现金采购的情形,自2022年1月起已无现金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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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的情形。公司已完善现金结算相关的内控制度,明确了现金使用的范围及相关程序,并规定每日结算现金收支,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财务管理制度》:①不得超过国家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留存现金;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保留账外现金;②定期或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核实,确保现金账、账相符、账、实相符;③开户单位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货币资金管理办法》:①不得以收抵支、坐支现金;②不得超过开户银行核定的现金库存限额,超限额的部分应于当日送存银行;③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写明现金用途,由财务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方可提取现金;④不准用不符合要求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不得“白条抵库”;不准用银行账户代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不准以个人名义在储蓄场所存入公款,不准保留账外公款;⑤交款人向财务部交纳现金,会计人员开具收款收据并注明缴款事由。出纳人员根据收款收据清点现金,并办理入库。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收款收据的记账联及其他有关资料及时编制现金收款凭证。

报告期内,公司对现金交易进行整改规范,严格执行现金交易内控制度,现金交易的金额及比例逐年降低,现金交易得到有效控制。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均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范围和限额内使用现金,不存在现金销售和采购的情形。因此,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认为,发行人针对现金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已经建立且有效执行。

4、实际控制人就内控不规范的情况的承诺

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内控规范事项的承诺函》,古麒绒材已对报告期内存在的内控不规范情况进行整改及规范,古麒绒材已建立起健全的内控制度。若相关主管部门因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内控不规范情况给予发行人行政处罚的,实际控制人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及时、足额对发行人做出补偿,确保发行人不因此遭受损失。

综上所述,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上述内部控制缺陷行为均已整改;自整改完成后,公司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要求履行相关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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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资金管理的有效性与规范性,2021年7月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再发生关联方资金拆借、转贷等内部控制不规范的情形,相关内控制度有效运行。

二、发行人报告期内违法违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亦未受到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一)报告期内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资金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占用的情况,具体内容参见招股说明书本节之“六、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4、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二)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

公司已在《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中明确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四、发行人独立运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资产权属清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资金、资产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非法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公司以资产、权益为控股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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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债务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合法选举或聘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或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形;公司财务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形。公司已建立并独立执行劳动人事、工资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公司员工独立于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在财务上规范运行,独立运作,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了专职财务人员,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独立作出财务决策,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开设了独立的银行账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的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况;公司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纳税义务。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权力决策及监督机构,建立了符合自身经营特点、独立完整的内部经营管理机构,各机构严格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职权。公司各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部门均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不存在机构混同、合署办公的情形,亦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和公司其他股东干预公司机构设置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并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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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方面

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稳定,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

(七)重大权属纠纷、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变化方面

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除“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三、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之“(一)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外,公司无其他重大诉讼情况。

五、同业竞争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谢玉成持有公司46.92%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谢玉成和谢伟分别直接持有公司46.91%和0.67%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

47.58%的股份,通过一致行动人谢灿间接控制公司2.40%股份,合计实际控制发行人49.98%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报告期末,除本公司外,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如下:

序号名称关联关系实际经营业务经营范围
1上海新龙成实际控制人谢玉成持股10%、谢伟持股10%,谢玉成、谢伟的一致行动人谢灿持股80%的企业从事建筑工程及施工等业务实业投资,房屋建筑工程,自有设备租赁,建筑材料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物业管理,园林绿化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上海龙甲上海新龙成持股90.91%的企业从事建筑工程及施工等业务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安防设备、消防器材、消防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建筑材料的销售;智能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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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名称关联关系实际经营业务经营范围
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古贝典当上海新龙成持股70%、上海龙甲持股30%的企业从事典当业务动产质押典当业务;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商务部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芜湖新筑实际控制人谢玉成、谢伟的一致行动人谢灿持股100%的企业从事自有地产租赁及管理业务

实业投资;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物业服务;酒店管理;餐饮管理;日用百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上海运谷上海龙甲持股90%的企业从事建筑施工劳务业务木制建设工程作业,砌筑建设工程作业,抹灰建设工程作业,石制建设工程作业,油漆建设工程作业,钢筋建设工程作业,混凝土建设工程作业,脚手架建设工程作业,模板建设工程作业,焊接建设工程作业,水暖电安装建设工程作业,钣金建设工程作业,架线建设工程作业,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公路建设工程施工,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建设工程专业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建筑防水建设工程专业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上海运宁实际控制人谢玉成、谢伟的一致行动人谢灿持股99.17%的企业从事建筑材料销售业务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的销售,机械设备、机电设备安装、销售,自有设备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安保技术服务,建筑装修装饰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环保建设工程专业施工,网络信息工程,园林绿化工程,仓储(除危险品),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上海运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谢玉成配偶之弟汪福荫持股80%、汪开荫持股20%的企业从事建筑工程及施工等业务房屋建设工程施工、公路建设工程施工、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建设工程施工、建筑防水建设工程专业施工、木制建设工程作业、砌筑建设工程作业、抹灰建设工程作业、石制建设工程作业、油漆建设工程作业、钢筋建设工程作业、混凝土建设工程作业、脚手架建设工程作业、模板建设工程作业、焊接建设工程作业、水暖电安装建设工程作业、钣金建设工程作业、架线建设工程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南陵平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谢玉成之妹之配偶蒋发青持股100%的企业无实际业务经营许可项目: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主营业务聚焦于高规格羽绒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均未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与本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

1-1-285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为避免与本公司发生同业竞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玉成,实际控制人谢伟,及其一致行动人谢灿出具《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如下:

“一、本人、本人近亲属(指父母、配偶及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下同)、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地从事任何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及其他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二、本人、本人近亲属、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会直接或间接地以任何方式从事与发行人相同或相似的、对发行人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并且保证不进行其他任何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活动。

三、本人、本人近亲属、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来面临或可能取得任何与竞争业务有关的投资机会或其它商业机会,在同等条件下赋予发行人该等投资机会或商业机会之优先选择权。

四、本人、本人近亲属、本人及本人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赔偿发行人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以上承诺在本人作为发行人的实际控制人(或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期间内持续有效,且是不可撤销的,特此承诺。”

六、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报告期内主要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如下:

(一)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序号股东名称关联关系
1谢玉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谢伟公司实际控制人

1-1-286

2、持有公司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

序号股东名称关联关系
1城建一期持有公司11.63%股份
2农发基金持有公司9.33%股份
3京城二期持有公司5.00%股份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序号关联方关联关系
1上海新龙成实际控制人谢玉成持股10%、谢伟持股10%,谢玉成、谢伟一致行动人谢灿持股80%,且谢灿担任总经理、执行董事
2上海龙甲上海新龙成持股90.91%
3古贝典当上海新龙成持股70.00%,上海龙甲持股30.00%,且谢玉成、谢伟一致行动人谢灿担任总经理、执行董事
4芜湖新筑实际控制人谢玉成、谢伟一致行动人谢灿持股100.00%,且谢灿担任总经理、执行董事
5上海运谷上海龙甲持股90.00%,
6上海运宁实际控制人谢玉成、谢伟一致行动人谢灿持股99.17%,且谢灿担任执行董事

4、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控股子公司。公司参股安徽南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鉴于持股比例仅为0.55%,未将其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姓名任职情况
(一)董事
1谢玉成董事长、总经理
2武怿忻董事
3翁木林董事
4洪小林董事、副总经理
5汪章建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6黄荷暑独立董事
7吴初阳独立董事
8袁奇独立董事
(二)监事
1王亚凡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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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任职情况
2彭丽娟职工监事
3陈云监事
(三)高级管理人员
1谢玉成同上
2洪小林同上
3汪章建同上
4谢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6、其他关联自然人

除前述关联自然人外,公司其他关联自然人如下:

序号姓名关联关系
1汪龙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玉成之配偶
2谢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玉成之女,实际控制人谢伟之妹,谢玉成及谢伟的一致行动人
3乔石实际控制人谢伟之配偶
4武琳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汪章建之配偶
5谢金秀董事翁木林之配偶

注:上述关联自然人均在报告期内存在为公司银行贷款提供过担保或反担保,或为公司非银行融资提供过担保等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亦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7、其他关联法人

其他关联法人包括前述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或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或重大影响的除公司以外的法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上海运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谢玉成配偶之弟汪福荫持股80%、汪开荫持股20%
2上海运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谢玉成配偶之弟汪福荫持股20%,谢玉成之妹之配偶王平担任执行董事
3南陵鸿懋广告装饰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汪章建配偶之兄弟武鸿懋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4北京城建(芜湖)股权投资管公司董事武怿忻担任总经理

1-1-288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理有限公司
5深圳市东金新材料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武怿忻担任总经理及执行董事,该公司目前处于注销备案状态
6深圳市中科招商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武怿忻担任董事
7北京大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武怿忻担任董事
8安徽苏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武怿忻担任董事
9北京市中科远东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武怿忻担任董事
10中科远东创业投资国际有限公司(BVI)公司董事武怿忻担任董事
11中科远东生物工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BVI)公司董事武怿忻担任董事
12中科远东信息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BVI)公司董事武怿忻担任董事
13中科招商农业科技国际有限公司(BVI)公司董事武怿忻担任董事
14中科招商信息科技国际有限公司(BVI)公司董事武怿忻担任董事
15珠海金希凯大酒店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武怿忻配偶许丰兆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16珠海市碧海旅游酒店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武怿忻配偶许丰兆担任执行董事兼经理
17深圳市国香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武怿忻配偶许丰兆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8昆山华能燃气设备维护保养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吴初阳配偶之父宋晓华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19苏州市信测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袁奇担任经理
20南陵平发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谢玉成之妹之配偶蒋发青持股10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8、报告期初至今曾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或个人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许禄德曾任公司董事,已于2020年6月离任
2杨朔曾任公司董事,已于2020年12月离任
3上海绒泽纺织品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洪小林配偶之兄吴海宝曾持股60%,已于2020年10月16日注销
4绿叶养鸭该企业除了发行人用于银行转贷外,无实际业务经营,已于2021年1月11日注销,根据实质重于形式认定为关联方
5忠勤物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玉成妹妹之配偶王平曾持股40%,已于2020年10月26日注销
6华融(珠海)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公司董事武怿忻配偶许丰兆曾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已于2022年10月离任
7珠海华融蓝海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董事武怿忻配偶许丰兆曾任执行董事兼经理,已于2022年11月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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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企业、个人外,2019年1月1日后自公司处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离职董监高”)之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以及前述离职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或间接控制、担任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或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在该离职董监高在职期间及其离职后12个月内亦为公司的关联方。

(二)关联交易

1、重大关联交易的判断标准及依据

根据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重大关联交易指公司拟与关联方达成的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的5%的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汇总

单位:万元

交易分类重大/一般关联交易交易内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常性关联交易一般关联交易采购商品(劳务)--10.18
销售商品--3.75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125.07122.9296.56
偶发性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工程采购-442.041,567.88
重大关联交易关联担保详见本节之“六、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4、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之“(2)关联担保”
重大关联交易/一般关联交易关联方资金拆借详见本节之“六、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4、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之“(3)关联方资金拆借”
重大关联交易关联方转贷资金往来详见本节之“六、关联方、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之“4、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之“(4)关联方转贷资金往来”

3、经常性关联交易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经常性关联交易均为一般关联交易,不存在重大关联交易的情形。

(1)采购商品(劳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劳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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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关联方交易内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忠勤物业外包劳务--10.18
占营业成本比例---0.03%

2020年,公司关联采购为公司向关联方采购劳务服务,关联采购交易金额为10.18万元,金额较小,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向忠勤物业采购劳务的情况参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十

三、发行人员工情况及其社会保障情况”之“(三)发行人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情况”,系公司根据自身需求向关联方采购劳务,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具有必要性、合理性。2020年2月起,公司未再向忠勤物业采购相关服务。报告期内,劳务派遣人员人均薪酬低于发行人同类正式员工人均薪酬,主要系发行人于2020年1月与忠勤物业终止合作,部分劳务派遣人员工作时长减少所致;劳务外包人员薪酬水平与芜湖市同期同类工种市场工资指导价不存在显著差异,发行人向忠勤物业采购劳务定价公允。

综上所述,上述关联采购系公司根据自身需求向关联方采购劳务,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关联采购定价依据合理,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关联采购金额较小,对当期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对发行人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

(2)出售商品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关联销售行为,具体内容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交易内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上海新龙成羽绒制品--3.72
洪小林羽绒制品--0.03
合计---3.75
占营业收入比例---0.01%

2020年,公司向关联方销售羽绒制品,销售交易金额为3.75万元,金额较小,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影响较小。2021年及以后未再发生关联销售。

2020年,上海新龙成向公司采购鹅绒被用于发放员工福利,交易金额为

3.72万元;洪小林向公司采购羽绒服等用于自用,交易金额为0.03万元。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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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销售为公司根据关联方需求向关联方销售羽绒制品,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经与发行人向其他第三方销售羽绒制品价格对比无显著差异,上述关联销售定价公允。前述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上海新龙成发生关联交易的交易金额较小,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低,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独立性,不构成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依赖,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发行人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对发行人利益输送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关联销售系公司根据关联方需求向其日常销售羽绒制品,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关联销售定价依据合理,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关联销售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低,对当期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对发行人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

(3)关键管理人员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125.07122.9296.56

上述关键管理人员包括报告期内担任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职务的人员,其薪酬包括基本薪资、奖金及公司为其支付的社保及公积金。公司向关键管理人员支付薪酬系公司经营管理所需,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4、偶发性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20年、2021年向上海新龙成采购工程金额,关联方各期为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公司2020年向谢玉成拆入资金金额、向上海新龙成拆入资金金额,2020年关联方转贷金额,均已达到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标准,为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劳务)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偶发性关联采购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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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上海新龙成工程采购-442.041,567.88

公司2020年、2021年向上海新龙成采购工程,已达到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标准,为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

①关联工程采购的具体内容

2020年主要工程采购:公司原有生产车间已无法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因此新建拼堆车间;厂区部分道路位置下沉对地下管道造成局部破坏,通过沥青路面改造将沉降部位的道路进行修整,同时更换损坏管道等。

2021年工程采购:公司原有污泥环保处理系统已不能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因此新建生产污泥环保熟化处理系统;公司东侧待建地块雨季雨水无法自然排放,故在此地块新增排水管路等。

②上海新龙成基本情况

上海新龙成主营业务为建筑工程施工,不存在与发行人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情况。上海新龙成最近一年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总资产17,890.28
净资产13,415.76
营业收入18,929.72
净利润63.83

③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A、上海新龙成具有丰富的工程施工经验,综合实力较强,能够较好保证工程质量。上海新龙成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等多项建筑施工专业资质的综合型建设集团。

B、公司履行了工程建设招投标或比价、第三方监理和工程竣工决算验收等相关手续,程序合法合规。根据公司《工程管理办法》规定,对于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遴选施工单位。工程项目完工后经外部工程造价咨询公司进行独立的结算审计,并以结算审计结果作为在建工

1-1-293

程转入固定资产的依据。因此,公司委托上海新龙成新建拼堆车间、沥青路面、生产污泥环保熟化处理系统等工程,系基于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④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性

A、公司关联工程采购的招投标及比价过程中,上海新龙成报价与其他施工单位报价不存在显著差异;且经对比同区域其他公司同时期的工程建设项目,双方相关可比的明细工程最终造价单价不存在显著差异。B、公司关联交易价格以竣工决算报告为依据,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司委托上海新龙成新建拼堆车间、沥青路面、生产污泥环保熟化处理系统等工程的最终工程结算价格依据外部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出具的《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审核报告》,并以上述结算审计结果作为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依据。C、公司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应的内部程序,符合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上述关联工程采购按照公司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通过了公司“三会”的审批,以保证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因此,公司委托上海新龙成新建拼堆车间、沥青路面、生产污泥环保熟化处理系统等工程,交易价格具有公允性。

⑤关联交易对发行人当期经营成果、主营业务的影响

公司与上海新龙成的关联交易系公司向上海新龙成进行工程采购,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相关建设工程已分别于2020年12月、2021年12月竣工验收合格,相关工程款已结清。公司的主营业务聚焦于高规格羽绒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上述关联交易不属于发行人的主营业务,定价依据充分,定价公允,不会对发行人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独立性,不构成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依赖,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发行人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对发行人利益输送的情形。

综上所述,上述关联工程采购系基于公司经营发展所需,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具有必要性、合理性;上述工程采购定价依据充分,定价公允,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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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的经营独立性,不构成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依赖,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发行人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不存在对发行人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

(2)关联担保

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参见招股说明书“第十二节 附件”之“五、其他事项”之“(三)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报告期内各期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金额均已达到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标准,为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发行人不存在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关联方为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系根据借款方及担保机构要求协助公司取得融资,该等关联担保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发行人均已足额偿还报告期内关联担保相对应的已到期债务,关联方未实际承担担保责任。发行人报告期内经营稳健,业绩逐步提升,资信状况良好,不存在贷款逾期的情形,担保风险可控,因此上述关联担保不存在对发行人或关联方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3)关联方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拆借主要系关联方为支持公司发展而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由此引发的资金往来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关联方期初欠款本期拆入本期偿还期末欠款
2021年度谢玉成320.40100.00420.40-
上海新龙成801.14-801.14-
合计1,121.54100.001,221.54-
2020年度谢玉成3,120.403,200.006,000.00320.40
上海新龙成1.141,450.00650.00801.14
合计3,121.544,650.006,650.001,121.54

2020年,公司向谢玉成拆入资金金额、向上海新龙成的拆入资金的金额均已达到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标准,为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6年新厂区投入运行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对资金的需求也快速增长,公司向实际控制人谢玉成及其控制企业上海新龙成拆借资金以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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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发展的需要,具有合理性,相关资金拆借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拆借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提利息。2020年,发行人存在一次向谢玉成还款的金额超过了借款金额的偶然情况,形成短期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均已按照上述相同标准计提利息。2021年及2022年未再发生关联方资金占用。截至2021年7月末,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均已偿还完毕,且之后未再发生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谢玉成及上海新龙成资金拆借所形成的利息费用净额分别为68.32万元、1.55万元及0万元,占发行人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1.27%、0.02%及0%,占比较小,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影响较小。上述关联方资金拆借及资金占用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拆借当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提利息,与发行人当期短期借款利率不存在显著差异,具有公允性。上述关联资金拆借不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独立性,不构成对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依赖,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发行人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对发行人利益输送的情形。

公司制定了《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加强对公司资金使用的内部管理和监督,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发行人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均已就上述关联资金往来进行审议,且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今后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关联方资金拆借均系基于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具有合理性;上述关联资金拆借及资金占用计提利息相关利率定价公允;上述关联资金拆借不影响发行人的经营独立性,不构成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依赖,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发行人收入利润或成本费用,不存在对发行人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上述事项已整改完成,未对公司经营造成负面影响,亦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也不影响公司今后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

(4)关联方转贷资金往来

2020年,公司存在相关银行贷款受托支付给绿叶养鸭,绿叶养鸭收到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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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资金后转回给公司,即“转贷”的情况,具体详见招股说明书本节之“一、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情况”之“(三)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整改情况”之“2、转贷情况”。2020年,绿叶养鸭累计为公司转贷金额已达到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标准,为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公司通过转贷取得的资金用于采购原材料、经营周转等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具有合理性,未用于法律法规禁止的领域和用途,不存在对发行人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公司已针对该情况采取了相关整改措施,取得了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且由实际控制人作出承担相关损失的承诺,2021年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未再发生新增转贷行为。

5、关联方余额情况

(1)关联方应收款项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关联方余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关联方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账面 余额坏账 准备
其他应收款上海新龙成----1.000.01
彭丽娟3.000.03----
合计3.000.03--1.000.01

注:2020年末,公司应收上海新龙成1.00万元为公司2018年租赁新龙成车辆的押金;2022年末,公司应收彭丽娟3.00万元为员工备用金。

(2)关联方应付款项余额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关联方余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关联方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款项内容金额款项内容金额款项内容
应付 账款上海 新龙成--546.08工程款344.04工程款
合计-546.08-344.04-
其他应付款谢玉成----399.92借款余额及应付利息
上海 新龙成----785.89借款余额、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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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关联方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金额款项内容金额款项内容金额款项内容
期前应付车辆租赁款
合计----1,185.81-

(三)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产生重大影响。

(四)关联交易履行程序情况

1、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的程序

(1)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为规范公司与公司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公司章程(草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明确了关联交易审议事项的审议程序。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具体如下: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披露: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超过30万元,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超过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零点五以上,应由董事长审批的关联交易,但董事长为关联方的;公司与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提供担保、提供财务资助除外)超过三千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百分之五以上的,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及时披露。公司可以对年度将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合理预计,若年度预计金额以及实际执行超出年度预计金额部分达到上述审议标准的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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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审议有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19年度股东大会、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0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2020年-2021年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关联交易公允性的议案》《关于预计2022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确认了公司2019-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19-2021年度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且对2022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

2、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独立董事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中关于2020-2021年度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均已分别发表独立意见。在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中,独立董事对2019-2021年度的关联交易、2022年度公司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19-2021年度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19-2021年度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公司预计2022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

3、监事会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2020-2021年关联交易相关议案;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关联交易公允性的议案》,确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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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19-2021年度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及2021年度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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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若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成功,则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享。

二、本次发行上市前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前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股利分配政策如下:

1、公司应当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税后利润按下列顺序分配:

(1)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3)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4)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5)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6)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2、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将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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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规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和决策如下: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业务未来发展战略的实际需要,建立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中小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采取现金、股票股利、现金与股票股利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并优先采取现金分配方式。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一般情况下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但在有条件的情况下,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三)利润分配的具体比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或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公司在实施上述现金分配股利的同时,可以派发红股。

董事会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综合考虑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同行业的排名、竞争力、利润率等因素论证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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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且超过五千万元;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应当及时行使对全资子公司的股东权利,根据全资子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促成全资子公司向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并确保该等分红款在公司向股东进行分红前支付给公司。

(四)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具体的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大会提出,独立董事应当对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否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等发表独立明确的意见。董事会制定的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其中应包含三分之二以上的独立董事)表决通过、监事会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中应说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计划,独立董事应在董事会审议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前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涉及利润分配的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可以视情况公开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还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向公司社会公众股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独立董事行使上述职权应当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公司股东大会在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或邀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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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事项。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说明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现金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独立董事是否尽职履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充分保护等。如公司董事会未作出利润分配方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如涉及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要详细说明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对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需事先征求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经过详细论证后,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需经董事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其中包含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表决通过并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公司应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社会公众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必要时独立董事可以公开征集中小股东投票权。

公司应保证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七)其他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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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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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一)销售合同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500.00万元以上的销售合同和订单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同名称有效期客户名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
1羽绒销售合同2022.12.8-/潜江市佳兴服饰有限公司羽绒产品654.00
2羽绒采购合同2023.1.3-2026.1.2江阴海澜之家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羽绒产品3,059.00
3备货合同2023.1.7-2023.12.31江阴爱居兔服装有限公司羽绒产品1,841.00
4原辅材料买卖合同【注】2023.2.3-2023.6.30波司登羽绒服装有限公司羽绒产品1,806.00

注:波司登羽绒服装有限公司为截止日期后发行人新增重要客户,故将与其签订的原辅材料买卖合同作为重要合同进行列示。

除上述500.00万元以上的销售合同外,发行人签订的其他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协议如下:

1、2023年1月,发行人与森马服饰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明确约定采购的产品总量、不同规格羽绒产品的价格、产品质量要求等内容,并根据协议向发行人支付备料支持金。之后森马服饰指定代加工厂将根据森马服饰的指令与发行人另行签订销售合同。

2、2023年1月,发行人与快鱼供应链签署了《羽绒指定供货协议》,明确约定采购的产品总量、不同规格羽绒产品的价格、产品质量要求等内容。之后快鱼供应链指定代加工厂将根据其指令与发行人另行签订销售合同。

(二)采购合同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500.00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同名称供应商名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有效期
1采购合同潍坊万博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原料绒900.0020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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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合同南陵安明羽绒有限公司原料绒540.602023.1.3-/
3采购合同淮安市淮安区富华羽绒厂原料绒612.002023.1.3-/
4采购合同无为市宏新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原料绒775.202023.1.3-/
5采购合同山东杰达实业有限公司原料绒1,159.002022.12.21-/
6采购合同鄄城县新现羽绒服饰有限公司原料绒985.602022.12.18-/
7采购合同安徽讯茂羽绒有限公司原料绒990.002022.12.1-/
8采购合同安徽文翔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原料绒4,425.002022.6.5-/
9采购合同庐江县元军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原料绒1,396.252022.1.15-/

除上述500.00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外,发行人签订的其他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采购框架协议如下:

序号合同名称供应商名称合同标的有效期
12023年度采购框架协议安徽文翔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原料绒2023.1.3-2024.1.2
22023年度采购框架协议安徽万翔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原料绒2023.1.3-2024.1.2
32023年度采购框架协议安徽万利达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原料绒2023.1.3-2024.1.2
42023年度采购框架协议安徽天宇羽绒有限公司原料绒2023.1.3-2024.1.2
52023年度采购框架协议南陵安明羽绒有限公司原料绒2023.1.3-2024.1.2
62023年度采购框架协议淮安市淮安区瑞翔羽绒厂原料绒2023.1.4-2024.1.3
72023年度采购框架协议淮安市淮安区富华羽绒厂原料绒2023.1.5-2024.1.4
82023年度采购框架协议贵港市昌威羽绒有限公司原料绒2023.1.5-2024.1.4
92023年度采购框架协议无为市宏新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原料绒2023.1.3-2024.1.2
102023年度采购框架协议潍坊万博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原料绒2023.1.4-2024.1.3
112023年度采购框架协议安徽讯茂羽绒有限公司原料绒2023.1.3-2024.1.2
122023年度采购框架协议庐江县元军羽绒制品有限公司原料绒2023.1.3-2024.1.2
132023年度采购框架协议贵港市智隆羽绒有限公司原料绒2023.1.5-2024.1.4

(三)银行借款合同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贷款金额500.00万元(含)以上的银行借款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贷款银行贷款金额借款期限担保措施反担保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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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贷款银行贷款金额借款期限担保措施反担保措施
1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1,000.002021.8.26- 2023.8.26民强担保、汪龙珠、谢玉成提供保证担保发行人将其皖(2020)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03445号、皖(2020)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03449号不动产向民强担保提供反担保抵押;谢玉成、汪龙珠向民强担保提供反担保保证
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1,000.002021.9.01- 2023.9.01民强担保、汪龙珠、谢玉成提供保证担保发行人将其皖(2020)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03445号、皖(2020)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03449号不动产向民强担保提供反担保抵押;谢玉成、汪龙珠向民强担保提供反担保保证
3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支行2,500.002022.2.25- 2023.2.24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芜湖新筑将其皖(2019)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20026号、皖(2019)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20020号、皖(2019)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20022号、皖(2019)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20016号、皖(2019)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19721号、皖(2019)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20024号不动产向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抵押;上海新龙成、芜湖新筑、谢玉成、汪龙珠、谢伟、谢灿向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保证
4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800.002022.3.30- 2023.3.30谢玉成提供保证担保/
5南陵太平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02022.5.31- 2023.5.30//
6华夏银行有限公司芜湖分行1,500.002022.5.31- 2023.5.31汪龙珠、谢玉成提供保证担保/
7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700.002022.6.23- 2023.6.19县中小担保、汪龙珠、谢玉成提供保证担保发行人将其皖(2022)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22226号不动产(含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向县中小担保提供反担保抵押;谢灿、汪龙珠、谢玉成、翁木林、谢金秀向县中小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
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900.002022.6.27- 2023.6.26县中小担保、谢玉成提供保证担保发行人将其皖(2022)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22226号不动产(含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向县中小担保提供反担保抵押;谢灿、汪龙珠、谢玉成、翁木林、谢金秀向县中小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
9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600.002022.7.26- 2023.7.25汪龙珠、谢玉成提供保证担保/
1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800.002022.8.1-2023.8.1谢玉成、汪龙珠提供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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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贷款银行贷款金额借款期限担保措施反担保措施
11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南陵支行600.002022.8.10-2023.8.10谢玉成、汪龙珠提供保证担保/
12安徽南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02022.8.16-2023.8.10谢玉成、汪龙珠、汪章建、洪小林、翁木林、谢伟、谢灿、上海新龙成提供保证担保、发行人将其1435023号、13512741号商标提供质押担保/
13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南陵支行1,550.002022.8.19-2023.8.19谢玉成、汪龙珠提供保证担保/
14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1,000.002022.9.21-2024.9.20谢玉成、汪龙珠提供保证担保/
15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1,000.002022.9.26-2023.9.26谢玉成、汪龙珠提供保证担保/
16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支行2,000.002022.8.15-2024.2.15(授信期间)谢玉成提供保证担保/
17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支)行1,000.002022.9.30-2023.9.11//
18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支)行1,000.002022.10.18-2023.9.18//
19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南陵支行700.002022.10.25-2023.10.25发行人将其皖(2020)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03426号、皖(2020)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03427号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谢玉成、汪龙珠提供保证担保/
20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500.002022.11.8-2023.11.7谢玉成、汪龙珠提供保证担保/
21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南陵支行500.002022.11.17-2023.11.17发行人将其皖(2020)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03426号、皖(2020)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03427号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谢玉成、汪龙珠提供保证担保/
22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1,000.002022.11.30-2023.11.29谢玉成、汪龙珠提供保证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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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贷款银行贷款金额借款期限担保措施反担保措施
2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700.002022.11.30-2023.11.30芜湖新筑将其皖(2019)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20010号、皖(2019)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20012号、皖(2019)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20013号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谢玉成、汪龙珠提供保证担保/
24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南陵支行1,000.002023.1.11-2024.1.11发行人将其皖(2020)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03426号、皖(2020)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03427号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谢玉成、汪龙珠提供保证担保/

(四)工程建设合同

截至2023年1月31日,公司正在履行的合同金额在50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建设合同如下:

序号发包方承包方合同名称工程内容合同金额(万元)合同签订日
1古麒绒材上海划云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研发楼、污泥处理中转站及其他附属零星等5,900.002022.7.26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为便利办理银行借款,以部分自有土地使用权及不动产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南陵支行提供抵押担保,向两家国有担保公司(芜湖市民强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南陵县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供抵押反担保,以部分自有商标权向安徽南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被担保方与发行人关系贷款机构担保金额(万元)主债权期限/发生期限担保内容
1民强担保无关联关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1,000.002021.8.26- 2023.8.26发行人将名下皖(2020)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03445号、皖(2020)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03449号不动产向民强担保提供抵押反
21,000.002021.9.1- 2023.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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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被担保方与发行人关系贷款机构担保金额(万元)主债权期限/发生期限担保内容
担保
3县中小担保无关联关系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560.002022.6.23- 2023.6.19发行人将其皖(2022)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22226号不动产(含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向县中小担保提供最高额为16,857,584.57元的抵押反担保
4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900.002022.6.27- 2023.6.26
5安徽南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参股公司安徽南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02022.8.16- 2023.8.10发行人将名下第1435023号、第13512741号商标权向安徽南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质押担保
6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南陵支行无关联关系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南陵支行700.002022.10.25- 2023.10.25发行人将名下皖(2020)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03426号、皖(2020)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03427号向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南陵支行提供最高额为5,470.81万元的抵押担保
7500.002022.11.17- 2023.11.17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情况

(一)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1、尚未了结的诉讼、仲裁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涉案标的金额在人民币 100 万元以上的尚未了结的诉讼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2022年12月,因杭州泊然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泊然”)未及时支付发行人货款,发行人向南陵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诉请杭州泊然支付尚欠货款11,468,130元及相应逾期付款违约金,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南陵县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并出具(2022)皖0223民初444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杭州泊然名下的财产在11,820,176.90元范围内进行保全。2022年12月27日,南陵县人民法院向鸭鸭股份发出(2022)皖0223执保172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鸭鸭股份在11,820,176.90元范围内暂停支付杭州泊然货款。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案件尚待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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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未决诉讼不涉及发行人主要产品、核心商标、专利、技术等方面,且发行人已对相应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除上述未决诉讼之外,发行人不存在其他尚未了结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和仲裁案件。

2、已结案且履行完毕的诉讼、仲裁

发行人报告期内发生或虽在报告期外发生但仍对发行人产生一定影响的诉讼、仲裁情况如下:

序号案由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主要涉案金额(万元)基本案情及裁判结果诉讼/仲裁文书号案情进展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发行人安徽冠瑞达生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冠瑞达公司”)245.452018年5月28日,发行人与冠瑞达公司签订《污泥热解气化系统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冠瑞达公司承包发行人羽绒生产污水处理相关的污泥热解气化系统工程设计、安装等事宜。后因冠瑞达公司履行合同逾期且安装工程设备后经多次调试效果不佳,双方产生争议。2020年2月,发行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冠瑞达公司:将古麒羽绒污泥热解气化系统工程现场恢复原状后交还发行人;请求判决被告返还工程款、双倍返还定金、支付逾期违约金、赔偿实际损失等共计人民币2,454,531.29元。 该案一审判决冠瑞达公司应拆除发行人污泥热解气化系统工程的有关设备并恢复原状,返还发行人已支付的76.00万元工程款,并支付相应违约金;冠瑞达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判决发回重审;经一审法院重审,判决结果同前次一审判决;冠瑞达再次提起上诉,二审判决维持原判。(2020)皖0223民初516号、(2020)皖02民终2979号、(2021)皖0223民初8号、(2021)皖02民终1327号已结案,履行完毕
2买卖合同纠纷南通尊客家纺发展有限公司(“尊客公司”)发行人676.002019年10月9日、2020年4月30日,发行人与尊客公司分别签订两份《羽绒销售合同》,约定尊客公司向发行人采购白鹅绒,单价差距较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对合同履行的先后顺序产生纠纷。尊客公司诉请法院,请求判决发行人双倍返回尊客公司已支付的定金计308.00万元,赔偿尊客公司损失368.00万元。同时,发行人亦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于2020年4月签署的销售合同,要求尊客公司支付定金21.24万元,发行人已收取的定金132.76万元不予退还,并要求尊客公司赔偿损失90万元。 该案一审判决发行人返还尊客公司定金154.00万元,支付尊客公司诉讼保全申请费5,000.00元;尊客公司赔偿发行人损失90.00万元。二审判决发行人返还尊客公司定金154.00万元,支付尊客公司诉讼保全申请费5,000.00元。尊客公司就该案提起再审请求,被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2021)皖0223民初4号、(2021)皖02民终2216号、(2022)皖民申876号已结案,履行完毕
发行人尊客公司244.00(2021)皖0223民初35号、(2021)皖02民终2244号
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陈启财发行人100.002020年1月17日,发行人供应商高淳县林峰羽绒制品有限公司(“林峰羽绒”)向发行人发出债权转让通知书,将其对发行人享有的货款债权中的100.00万元转让给陈启财,发行人因不能确认该通知的真实性,要求林峰羽绒(2020)皖0223民初3313号原告撤诉,协议书已

1-1-312

序号案由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主要涉案金额(万元)基本案情及裁判结果诉讼/仲裁文书号案情进展
提供补充证明文件而未向受让人陈启财直接支付相关款项,陈启财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发行人支付该款项。 在法院主持调解下,发行人与林峰羽绒、陈启财签署《协议书》,发行人向陈启财支付100.00万元,陈启财撤回起诉。履行完毕

上述案件均已结案且履行完毕,对发行人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存在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由其作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玉成存在一件已完结的股权纠纷诉讼,基本案情如下:

2019年10月28日,谢玉成因合同纠纷向上海闵行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请求判令金海泉与中迪物流将其持有的合计54万股古麒绒材股份变更至谢玉成名下并配合其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上述案件经由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后,双方不服一审判决,分别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4月14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2021)沪01民终3140号《民事调解书》,经法院调解,谢玉成和金海泉及中迪物流自愿达成调解协议。2021年5月18日,金海泉、中迪物流出具《情况确认书》,确认金海泉、中迪物流于情况确认书签署之日配合谢玉成完成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综上,谢玉成与金海泉、中迪物流之间有关发行人股份争议的诉讼案件已调解结案,不存在改判、再判的可能性,公司股权结构现已清晰、稳定。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

1-1-313

第十一节 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谢玉成 武怿忻 翁木林 洪小林

汪章建 黄荷暑 吴初阳 袁 奇全体监事签名:

王亚凡 陈 云 彭丽娟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谢玉成 洪小林 汪章建 谢 伟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14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签名:

谢玉成

实际控制人签名:

谢玉成 谢 伟

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15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声明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项目协办人签名:

廖成凤

保荐代表人签名:

牟英彦 太国强

法定代表人签名:

张纳沙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16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董事长、总经理声明

本人已认真阅读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保荐机构总经理签名:

邓 舸

保荐机构董事长签名:

张纳沙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17

发行人律师声明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

负责人: 经办律师:

经办律师:

年 月 日

顾功耘金益亭

金益亭陈 炜

陈 炜赵 雯

1-1-318

审计机构声明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号)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大华核字【】号)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梁 春

签字注册会计师:

胡 宏 李丙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三年 月 日

1-1-319

评估机构声明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 (已离职)李志锋 崔松

资产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梅惠民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20

评估机构关于签字资产评估师离职的专项说明

李志锋为本机构出具的《芜湖南翔羽绒有限公司股份制改制所涉及的芜湖南翔羽绒有限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4)沪第651号)的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截至本说明出具之日,李志锋已自本机构离职,故在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中未签字,特此说明。该事项不影响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4)沪第651号)的有效性,本机构仍对资产评估报告(银信评报字(2014)沪第651号)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资产评估机构法定代表人:

梅惠民

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月日

1-1-321

验资机构声明

大华特字[2022]005095号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大华验字[2014]000361号、大华验字[2015]000655号、大华验字[2015]000965号、大华验字[2016]000718号、大华验字[2018]000060号、大华验字[2019]000322号及大华验字[2020]000432号验资报告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引用的上市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

梁 春

签字注册会计师:

胡 宏 李丙仁 陈赛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月日

1-1-322

第十二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和查阅地点

(一)备查文件

1、发行保荐书;

2、上市保荐书;

3、法律意见书;

4、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5、公司章程(草案);

6、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7、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8、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9、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二)查阅时间和查阅地点

本次股票发行期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1、发行人: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216省道18号

联系人:谢伟

电话:0553-2392800;传真:0553-2392288

2、保荐人(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联系人:牟英彦、太国强

电话:010-88005258;传真:010-66211975

1-1-323

二、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1、信息披露制度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章程(草案)》,制定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对发行人信息披露的原则、流程等事项均进行了详细规定。

2、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公司负责信息披露的部门为证券投资部,负责信息披露的相关人员为董事会秘书谢伟,具体联系情况参见“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之“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投资者沟通:公告,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股东大会;公司网站;分析师会议和说明会;面对面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广告、宣传单和其他宣传资料;媒体采访和报道;现场参观;路演及其他。

3、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1)对投资者提出的获取公司资料的要求,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公司将尽力给予满足;

(2)对投资者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其他情况的咨询,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并且不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前提下,董事会秘书负责尽快给予答复;

(3)建立完善的资料保管制度,收集并妥善保管投资者有权获得的资料,保证投资者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获得需要的信息;

(4)加强对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从人员上保证服务工作的质量。

1-1-324

(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关于公司股利分配决策程序参见“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之“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之“(四)利润分配应履行的决策程序”。

(三)发行人股东投票机制的建立情况

公司目前已按照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股东投票机制,其中公司章程中对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董事、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安排等进行了约定。发行上市后,公司将进一步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法定事项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等事项进行约定,建立完善的股东投票机制。

1、累积投票机制

股东大会就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实行累积投票制。

2、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3、网络投票方式安排

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并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中明确载明网络或其他方式的表决时间及表决程序。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4、征集投票权的相关安排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三、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一)关于股份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1、实际控制人谢玉成、谢伟承诺

“一、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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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二、本人所持发行人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在前述延长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6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6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

五、本人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六、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

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1-1-326

2、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近亲属谢灿及其控制的芜湖新筑承诺“一、本人/本企业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本人/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三、本人/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本人/本企业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本人/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本企业将承担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

3、持有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翁木林、洪小林、汪章建承诺

“一、自发行人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二、本人所持发行人的股票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

三、发行人本次发行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如果发行人上市后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发行价将作相应调整,下同),或者本次发行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且在前述延长期限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四、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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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间,每年转让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并且在卖出后6个月内不再买入发行人的股份,买入后6个月内不再卖出公司股份。

五、本人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六、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如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对锁定期有更长期限要求的,按照监管规则或监管机构的要求执行。

本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

本承诺函自本人签署之日起生效,本承诺函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终止。”

4、持股5%以上股东城建一期、农发基金、京城二期承诺

“一、本企业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相关规定做相应调整,本企业仍将遵守上述承诺。

三、本企业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本企业人将忠实履行上述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本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本企业将承担发行人、发行人其他股东或利益相关方因此所受到的任何损失,违规减持发行人股票的收益将归发行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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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减持意向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谢玉成、实际控制人谢伟及其一致行动人谢灿及谢灿控制的芜湖新筑承诺

“一、本人/本企业作为发行人的股东,将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股份,并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于本人/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承诺。

二、本人/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三、在本人/本企业实施减持发行人股份且本人/本企业仍为单独或合计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本人/本企业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人/本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按照相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本人/本企业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届时若修改前述减持规定的,本企业将按照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定依法执行。

本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责任;如依据终局有效司法判决判定本企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本人/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城建一期、农发基金、京城二期承诺

“一、本企业作为发行人的股东,将按照中国法律、法规、规章及监管要求持有发行人股份,并严格履行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关于本企业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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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发行人股份除外,下同)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及其他符合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方式。

三、在本企业实施减持发行人股份时且本企业仍为单独或合计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时,本企业至少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企业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按照相关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计划,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本企业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二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等有权部门届时若修改前述减持规定的,本企业将按照届时有效的减持规定依法执行。

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责任;如依据终局有效司法判决判定本企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三)稳定股价预案及相关承诺

为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就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相关承诺如下:

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本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本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本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将按照以下顺序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项或多项稳定本公司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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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

(2)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本公司股票;

(3)本公司领薪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

(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上述措施不能迫使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1)公司回购股票

本公司董事会将在本公司股票价格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之日起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制订稳定本公司股价具体方案,并在履行完毕相关内部决策程序和外部审批/备案程序(如需)后实施,且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要求予以公告。

若本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本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本公司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要约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本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本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回购股份数量不低于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回购后本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回购行为及信息披露、回购后的股份处置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①本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本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

1-1-331

行调整);

②继续回购或增持本公司股份将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本公司应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本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本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本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若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本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价稳定方案即刻自动重新生效,本公司继续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或者本公司董事会即刻提出并实施新的股价稳定方案,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

此外,本公司还承诺:

①本公司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②本公司将要求未来新聘任的领薪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本公司发行上市时领薪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已作出的关于股价稳定措施的相应承诺要求。

若本公司未按照本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应在本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全体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当发生下列任一情况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①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被再次触发。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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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不低于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20%;

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其上一会计年度自公司所获得税后现金分红金额的100%。

若本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本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要约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增持本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①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

②继续回购或增持公司股份将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③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本公司应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本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本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控股股东、实

1-1-333

际控制人应继续按照上述内容履行相关义务。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若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本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价稳定方案即刻自动重新生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继续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或者本公司董事会即刻提出并实施新的股价稳定方案,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

若本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本公司股票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相关承诺或采取相关措施,则本公司有权要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本公司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返还给公司。如未按期返还,本公司可以从以后年度发放的现金股利中扣发,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时为止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3)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当发生下列任一情况时,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条件和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

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连续10个交易日每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份方案实施完毕之次日起的3个月内启动稳定股价预案的条件被再次触发。

有增持公司股票义务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稳定股价增持公司股票时,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之外,还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①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单次用于增持股份的资金不少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税后薪酬和津贴总和的20%,但不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税后薪酬总和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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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单一会计年度累计用于增持的资金净额不超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税后薪酬和津贴总和的50%。若本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本公司领薪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本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价格不高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本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本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股份行为及信息披露应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则视为本次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已公告的稳定股价方案终止执行:

①本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高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②继续回购或增持本公司股份将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本公司应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将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情况予以公告。本公司稳定股价措施实施完毕及承诺履行完毕后,如本公司股票价格再度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则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按照上述承诺履行相关义务。如果在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上述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未能实现,则本公司董事会制定的股价稳定方案即刻自动重新生效,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继续履行股价稳定措施;或者本公司董事会即刻提出并实施新的股价稳定方案,直至股价稳定方案终止的条件实现。

若本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本公司领薪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增持本公司股票,如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本公司有权自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能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当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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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扣减其每月税后薪酬的20%,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已获得税后薪酬的20%。

(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3、稳定股价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如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本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情况导致本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出现变化的,每股净资产相应进行调整),本公司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将按照《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回购公司股份。

本公司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谢玉成、实际控制人谢伟承诺:

“本人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将按照《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与股东大会上,对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并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

本人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本人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或/和实际控制人,公司有权要求本人将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分得的税后现金股利返还给公司。如未按期返还,公司可以扣发以后年度发放给本人的现金股利,直至扣减金额累计达到本人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时或本人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作为公司领薪董事或/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有权自本人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当月起,扣减本人每月税后薪酬的20%,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己获得税后薪酬的20%时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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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领薪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洪小林、汪章建承诺:

“本人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将按照《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的相关规定,在公司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并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中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关的各项义务。

本人就稳定股价相关事项的履行,愿意接受有权主管机关的监督,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本人未能履行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则公司有权自本人未履行稳定股价承诺当月起,扣减本人每月税后薪酬的20%,直至累计扣减金额达到应履行稳定股价义务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从公司己获得税后薪酬的20%时为止。”

(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自愿作出先行赔付投资者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自愿作出先行赔付投资者的承诺参见本节“三、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之“(八)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之“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自愿作出先行赔付投资者的承诺参见本节“三、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之“(八)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之“4、本次发行中介机构的承诺”。

(五)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公司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参见本节“三、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之“(八)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之“1、发行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参见本节“三、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之“(八)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之“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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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1、公司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增强公司持续回报能力,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承诺将采取如下措施实现业务可持续发展从而增加未来收益,加强投资者回报:

一、加强募集资金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公司已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明确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便于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和使用,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规范、有效地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二、积极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尽快获得预期投资收益

公司已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进行了充分论证,该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有利于扩大公司整体规模、产品优化并扩大市场份额,进一步提高公司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发行所募集的资金到位后,公司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收益,提高股东回报。

三、实行成本管理,加大成本控制力度

公司积极推行成本管理,严控成本费用,提升公司利润率水平。根据公司整体经营目标,按各运营中心、各部门职能分担成本优化任务,明确成本管理的地位和作用,加大成本控制力度,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四、进一步完善现金分红政策,注重投资者回报及权益保护

公司进一步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并在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等文件中作出制度性安排,同时制订《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尊重并维护股东利益,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

五、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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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合理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责任。”

2、实际控制人谢玉成、谢伟承诺

“一、作为控股股东或/和实际控制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作为董事或/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三、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四、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五、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董事会或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本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七、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八、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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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接受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的相关处罚或相关监管措施,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3、除谢玉成、谢伟以外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承诺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三、承诺对自身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四、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五、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由董事会或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若公司后续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承诺在自身职责和权限范围内,全力促使公司拟公布的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七、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接受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的相关处罚或相关监管措施,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七)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上市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九节 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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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者保护”之“三、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就利润分配政策相关承诺如下:

1、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将严格执行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维护发行人股东的利益。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执行上述承诺内容,将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1、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本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投资者的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的金额确定。”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谢玉成、实际控制人谢伟承诺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本人将督促发行人严格执行本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充分维护发行人股东的利益。在审议发行人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上,本人将对符合利润分配政策的利润分配预案投赞成票,并督促发行人根据相关决议实施利润分配。

若本人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执行上述承诺内容,将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1、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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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投资者的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的金额确定。”

(八)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公司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公司本次发行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欺诈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确定的基准价格依法确定。如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

若监管部门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对象、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有权部门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将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欺诈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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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确定的基准价格依法确定。如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

若监管部门认定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对象、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有权部门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将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监管部门认定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且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购回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若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对象、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以有权部门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

4、本次发行中介机构的承诺

(1)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承诺:

“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由此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先行赔偿投资者的损失。

国信证券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勤勉尽责地开展业务,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对此承担责任。”

(2)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承诺:

“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若因本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所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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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人会计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诺:

“因本所为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大华审字[2023]003086号审计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229号主要税种纳税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232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230号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及大华核字[2023]001231号申报财务报表与原始财务报表差异比较表的鉴证报告等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4)发行人资产评估机构银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承诺:

“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五、同业竞争”之“(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十)其他承诺事项

1、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专项承诺

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要求,发行人就股东信息披露事项的承诺如下:

“1、本公司股东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或其他权益的情形;

3、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4、在本承诺出具后至本公司股票上市持续期间,本公司仍将继续遵守前述承诺,不会作出任何与此相违的行为;

5、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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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一、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如有)已经充分的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如有)均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权益的情形。

三、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人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本人将督促本人的主要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系指: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下同)及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所直接或间接控制、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同受本承诺函的约束。

五、在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或/和实际控制人(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责任;如依据终局有效司法判决判定本人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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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农发基金、城建一期、京城二期承诺:

“一、本企业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如有)已经充分的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本企业与发行人发生的关联交易(如有)均按照正常商业行为准则进行,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权益的情形。

三、本企业及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与发行人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对于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安徽古麒绒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并将履行合法程序,及时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信息披露;本企业承诺不会利用关联交易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在本企业作为发行人持股比例超过5%以上的股东期间,上述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撤销。

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监管部门要求承担相应责任;如依据终局有效司法判决判定本企业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未履行相关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公开承诺系本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本公司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应损失:

(1)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30日内,本公司将启动赔偿投资者损失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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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工作。

(2)投资者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公司领薪)。”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公开承诺及本人在发行人本次上市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均为本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对本人具有约束力,本人自愿接受监管机构、自律组织及社会公众的监督。若本人违反或未能履行本人在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公开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部门的要求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证券监管部门或有关政府机构认定本人违反或者未实际履行前述承诺之日起30日内,或其他有权政府部门认定因本人违反或未实际履行前述承诺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之日起30日内,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并自愿将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如有)、本人从发行人所领取的全部薪酬和/或津贴(如有)对投资者先行进行赔偿。投资者的损失根据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者依据证券监管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的金额确定。”

(十一)保荐机构关于投资者保护相关承诺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已查阅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承诺函,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等规定签署了相关承诺和失信约束措施,相关承诺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提出的失信补救措施及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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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公司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聘请了独立董事,聘任了董事会秘书,设置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立了审计部,建立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管理层之间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治理规范,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重大生产经营决策、投资决策及财务决策均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内控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规则进行,保证了公司依法、依规有序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和通知、召开、表决与决议、记录等进行了规范。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8次股东大会。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提案、出席、议事、表决、决议及会议记录程序合法,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规范运作。股东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充分行使股东权利,运作规范,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对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会议记录等做了明确规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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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1次董事会。历次会议的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董事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权利和义务,董事会制度运行状况良好。董事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充分行使董事权利,运作规范,决议真实、合法、有效。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制定了《监事会议事规则》,对监事会的组成及职权、监事会主席的职责、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会议记录等做了明确规定。

公司建立健全了监事会及《监事会议事规则》。依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监事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9次监事会。历次会议的通知方式、召开方式、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记录完整规范,监事会依法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赋予的权利和义务,监事会制度运行状况良好。

(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公司现有独立董事3名,分别为黄荷暑、吴初阳、袁奇,占公司董事会的人数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其中黄荷暑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权,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参与讨论决策有关重大事项,并对需要独立董事事前审议的事项均进行认真审议后提交公司董事会,为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和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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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负责以公司董事会名义组织协调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及其他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2021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请谢伟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以来,公司董事会秘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规定,负责筹备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确保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依法召开、依法行使职权,及时向公司股东、董事通报公司的有关信息,与股东建立了良好的关系,为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和董事会、股东大会正常行使职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构成与运行情况

2020年12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选举第一届委员的议案》《关于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选举第一届委员的议案》《关于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选举第一届委员的议案》《关于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选举第一届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2022年4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就上述工作细则进行了修改。

2021年3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了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目前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召集人/主任委员委员
战略委员会谢玉成谢玉成、黄荷暑、汪章建
审计委员会黄荷暑黄荷暑、吴初阳、谢玉成
提名委员会袁奇袁奇、吴初阳、洪小林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黄荷暑黄荷暑、吴初阳、汪章建

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自成立以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勤勉地履行职责,规范运行;通过召开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各委员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特长,勤勉尽责,在制定公司战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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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规划、督促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及执行有效性、制定高管薪酬绩效评价标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五、其他事项

(一)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1、年产2,800吨功能性羽绒绿色制造项目(一期)

本项目拟对部分现有车间、仓库等进行升级改造,同时新建车间及仓库。一期项目总投资28,164.88万元,建设期为2年。一期项目建成后预计形成2,000吨各类优质羽绒羽毛产品的生产能力。

(1)项目投资概算

建设项目评价中的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本项目总投资28,164.8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24,509.57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3,655.31万元。项目总投资构成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资金用途投资额占比
1建筑工程费16,110.1657.20%
2设备及软件购置费5,715.0020.29%
3安装工程费295.501.05%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21.794.34%
5预备费1,167.124.14%
6铺底流动资金3,655.3112.98%
合计28,164.88100.00%

(2)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起点,预计项目实施进度如下:

单位:季度

序号项目第一年第二年
12345678
1项目前期准备*
2初步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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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第一年第二年
12345678
3土建施工**********
4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
5人员培训****
6生产准备、试生产***
7竣工投产*

(3)环保情况

本项目不属于重污染排放项目,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为项目生产过程,生产活动将产生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弃物,公司已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芜湖市南陵县生态环境分局出具的“南环审[2022]22号”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对于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公司将主要依托现有环保设备及设施进行处理,达到规定标准后进行排放。本项目环保相关投入金额预计为1,315万元,主要为对现有环保设备及设施的改建升级,均来源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公司将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遵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确保项目的生产运营符合环境保护的各项要求。

①噪声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噪声源主要为水洗机、脱水机、烘干机、冷却机、六箱分毛机等生产设备。

公司在设备采购阶段,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以降低噪声源强;同时,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公司所处位置远离居民区,对周边影响较小。

②废气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目前公司已使用符合排放要求的天然气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后经8m排气口进行有组织排放。

③废水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水洗环节产生的废水,公司建立了日运行万吨中水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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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环系统,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自建中水回用系统处理达到回用指标后循环利用,循环利用率较高;日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污水总排放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④固体废弃物

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中水回用系统产生的污泥、生活垃圾等,中水回用系统污泥运送至当地苗木公司进行土壤改良;生活垃圾一并交由区域环卫部门集中处理。综上所述,发行人已根据本次募投项目各类污染物排放量合理规划污染物处置方式,针对本次募投项目污染排放所采取的环保措施充分,主要处理设施及处理能力与本次募投项目实施后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处理后的污染物可以达标排放,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

(4)项目投资效益情况

本项目的效益分析及财务分析情况如下:

项目募投后指标
达产后年销售收入(万元)57,000
达产后年净利润(万元)5,979.44
税后内部收益率17.19%
税后投资回收期(含建设期)7.24年

(5)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①有利于解决产能瓶颈问题,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人均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对于轻柔蓬松、保暖性强的羽绒制品的需求量不断提升。庞大的人口基数、消费升级的驱动以及羽绒制品普及率的不断提升使得我国羽绒服等羽绒制品的市场需求在近几年持续快速增长,同时也使得上游优质羽绒羽毛材料的需求持续扩大。在“加快构建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重大部署的指引下,国内消费潜力将持续释放;“三胎政策”的出台以及全球老龄化背景下,对保暖产品的需求呈现缓慢而坚定地增长。

但随着公司逐渐发展,现有羽绒产品生产规模瓶颈已经限制了自身的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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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发展。为此,公司拟通过对现有车间、仓库等进行升级改造,同时新建车间及仓库,对羽绒产品进行扩能生产,不仅能够解决产能瓶颈问题,还有利于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为公司进一步发展打下基础。

②有利于进一步落实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

羽绒羽毛材料独有的立体纤维结构和天然、保暖的特性,其他保暖材料无法替代。近年来,羽绒材料的消费需求持续增长,业内部分劣质羽绒产品扰乱行业正常的市场秩序。随着近年来我国对环保督察力度的加大,大批环保不达标的企业停业。伴随着羽绒制品市场需求不断增长,羽绒制品企业对于高规格羽绒产品的需求也不断扩大,产品质量不断提高。如今羽绒行业正向着高质量发展、绿色环保的方向发展。公司现有生产线产能利用率较高,现有设备无法满足工艺升级的需要,不利于公司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下持续发展。本项目对原有厂房进行升级改造,建设新的厂房及生产线。通过新建厂房及先进生产线能够持续生产高规格羽绒产品。项目的建设是公司在行业和市场发展中对产品质量、环保要求不断提高的背景下的必然选择。项目建设不仅能保证产品质量稳定性,还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有利于企业向高质量发展、绿色环保发展的方向前进。

③有利于做精做强羽绒羽毛生产加工环节,增强企业综合竞争力

近几年,消费结构的不断升级,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行业快速的发展对于企业机遇与挑战并存。本项目的建设,是对现有羽绒羽毛生产加工工艺技术进行优化,整合各方资源,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羽绒羽毛生产加工基地,发挥产业链协同效应,有利于公司做精、做大、做强羽绒羽毛生产加工环节,提升整个行业的发展水平,增强企业在羽绒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

(6)募投新增产能的消化措施

公司凭借高品质的产品及良好的品牌知名度和客户基础,在未来业务拓展中,能持续保持市场竞争力。公司将通过以下方式保障新增产能的顺利消化:

①加大技术研发创新,提升产品品质和清洁生产工艺

公司将持续加大技术研发创新力度,以提升产品品质和清洁生产工艺为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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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创新的核心,保持公司技术水平行业领先地位。

②通过规模化生产带来稳定的供货能力以提高市场占有率

募投项目投产后,公司生产工艺将进一步优化,通过规模化生产带动规模效应和稳定的供货能力,增强产品竞争力,扩大销售规模,提升市场占有率。

③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羽绒羽毛产品市场下游需求旺盛,公司在维护现有客户同时将不断加大市场拓展力度,通过存量客户推介、主动营销等多种方式持续开拓新客户,并不断加强销售团队建设,提升市场销售和客户服务能力。

2、技术与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公司拟通过本项目建设,对现有技术与研发中心进行适应性升级改造,以提升现有工艺技术水平。本项目利用现有场地进行项目建设,投资总额5,439.06万元,建设期2年。

(1)项目投资概算

本项目总投资为5,439.06万元,包括对原有建筑的装修改造,研发设备的购置,配套设施等工程内容。项目具体投资估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资金用途投资额占比
1建筑工程费2,898.5053.29%
2设备及软件购置费2,176.3740.01%
3安装工程费65.291.20%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900.73%
5预备费259.004.76%
合计5,439.06100.00%

(2)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建设周期为2年,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为起点,预计项目实施进度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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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月

序号项目月份
24681012141618202224
1前期工作*
2建筑装修*****
3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
4人员招聘与培训上岗****

(3)环保情况

由于本项目利用公司现有技术与研发中心场地实施,不涉及新建,且本项目不涉及产品生产、生物安全及转基因实验,因此不会产生工业废水、废气和危险废弃物。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产污量较少,本项目建成后,在研发过程中将会有噪声、生活废水及生活垃圾等固体废弃物,由于目前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环境保护制度,严格按照相关法规与政策的要求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制定了较为完善的污染物处理手段,因此本项目产生的污染物可利用公司现有的环保设备及设施进行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①噪声

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在设备安装时设置缓冲装置,对设备进行减震消声处理。

②废水

生活污水经过厂区化粪池处理后直接排入市政雨污水管网。

③固体废弃物

技术与研发中心产生的生活垃圾一并交由区域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4)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①完善研发检测平台,巩固公司行业竞争地位

随着消费不断升级和对羽绒羽毛材料品质要求的不断提升,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行业的竞争愈发激烈。同时,中国羽绒工业协会要求行业企业提升品质意识,科学生产并进行创新,行业企业要侧重于对生产工艺及检测技术的研发升级,不断进行创新能力的提升,才能更好地适应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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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现有技术和研发基础设施限制了公司研发创新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因此,本项目拟对现有建筑进行改造升级,建设恒温恒湿实验室,购置先进研发软硬件设备,同时引进一批行业检测领域的专业技术骨干。技术与研发中心升级后,将成为国内先进的研发测试平台,通过持续提升清洁生产工艺与检测水平、开发多功能产品,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地位。

②顺应消费升级趋势,满足市场高端需求

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消费能力越来越强,保暖性好且轻薄的羽绒制品在加速拓展海内外中高端市场。随着下游羽绒制品消费需求不断提升,功能性羽绒产品的需求不断增强,现有技术与研发中心楼的老旧软硬件设施已不能够满足羽绒行业与日俱增的品质需求。

通过引进先进的研发检测设备,将大大改善技术与研发中心的软硬件环境。项目建成后可加速新型工艺从研发到应用的效率,提高工艺水平,降低品控成本,本项目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促进公司业务持续稳健发展。

③改善当前研发条件,有利于吸引专业人才

公司将通过对现有技术与研发中心进行升级建设,购置先进研发检测设备,扩展产学研合作引进专业人才,打造成国家级研发实验室。通过本项目建设,公司将扩展并进一步深入与省内外高等院校合作,共同研发羽绒羽毛材料关键生产加工工艺技术,并通过产学研合作方式打造领先的技术优势。技术与研发中心升级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项目建成后,公司研发、检测条件将得到大幅提升,有利于人才的引进和研发队伍整体实力的增强。

3、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拟募集16,5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从而满足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营运资金需求,确保公司业务稳健发展。

(1)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面对羽绒羽毛生产加工行业下游广阔的市场空间及日益加剧的市场竞争,补充营运资金项目有助于增加公司运营资金,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相匹配,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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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营运资金的管理运营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草案)》,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使用该项资金。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于指定的专项账户。在使用过程中,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进程,在科学测算和合理调度的基础上,妥善安排该部分资金投放的进度和金额,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和高效使用,不断提高股东收益。

(二)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设立及拟设立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公司存在1家参股公司,即持有安徽南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0.5478%的股份。

公司名称安徽南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12月28日
注册资本26,584.5039万元
实收资本26,584.5039万元
注册地及主要经营地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籍山镇籍山路
股东构成持股5%以上股东:安徽南天建设有限公司9.55%、安徽鲁班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55%、南陵金谷粮油收储有限公司9.55%、安徽宝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9.55%、芜湖市建鑫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6.36%
发行人持股数量1,456,186股
发行人持股比例0.5478%
发行人入股时间2011年5月20日
出资金额120.00万元
主营业务经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
最近一年的财务数据(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1,078,410.26万元,净资产44,655.96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6,211.56万元,净利润3,526.11万元。

安徽南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商业银行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无关,且公司持股比例较低,对公司主营业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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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1、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发行人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序号担保方被担保方债权人/ 贷款机构担保金额/最高担保金额 (万元)主债务期间/主债务发生期间担保期限是否履行完毕(截至报告期末)
1上海新龙成、谢玉成、汪龙珠、谢伟、乔石、翁木林、谢金秀、汪章建、武琳古麒绒材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4,000.002015.05.13-2020.05.13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届满之次日/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2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1,000.002019.03.14-2020.03.13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3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700.002019.06.17-2020.06.12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4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600.002019.06.20-2020.06.19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履行完毕
5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1,000.002019.08.06-2020.08.05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6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南陵支行10,000.002019.09.23-2020.09.23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7上海新龙成古麒绒材安徽南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02019.12.13-2020.08.09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履行完毕
8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1,000.002020.04.01-2021.03.31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9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700.002020.06.17-2021.06.16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10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600.002020.06.19-2021.06.18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11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950.002020.08.07-2021.08.06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12上海新龙成古麒绒材安徽南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02020.08.14-2021.08.10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履行完毕
13汪章建、武琳、翁木林、谢金秀古麒绒材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南陵支行6,800.002020.09.07-2021.09.07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14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南陵支行6,800.002020.09.30-2023.09.30自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15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1,000.002020.09.27-2021.09.26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16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1,000.002020.12.04-2021.09.30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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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担保方被担保方债权人/ 贷款机构担保金额/最高担保金额 (万元)主债务期间/主债务发生期间担保期限是否履行完毕(截至报告期末)
17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2,000.002020.12.2-2021.12.2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日/被担保债权确定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18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900.002021.06.10-2022.06.09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履行完毕
19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700.002021.06.18-2022.06.15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履行完毕
20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600.002021.07.21-2022.07.20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履行完毕
21上海新龙成古麒绒材安徽南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00.002021.08.17-2022.08.10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履行完毕
22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5,000.002021.08.10-2022.08.09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贷款日另加三年履行完毕
23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1,000.002021.09.29-2022.09.28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履行完毕
24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1,000.002021.10.14-2022.10.13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履行完毕
25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1,000.002021.12.31-2022.12.30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履行完毕
26谢玉成古麒绒材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800.002022.03.30-2023.03.302022.03.30-2023.03.30正在履行
27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3,500.002022.05.30-2023.05.26主债务履行期届满日/被担保债权确定日起三年正在履行
28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700.002022.06.23-2023.06.19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正在履行
29谢玉成古麒绒材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900.002022.06.27-2023.06.26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正在履行
30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5,000.002022.07.12-2023.07.11自担保协议生效之日至授信协议下每笔贷款/其他融资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到期日/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正在履行
31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南陵支行10,4002022.07.21-2025.07.21单笔授信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正在履行
32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600.002022.07.26- 2023.07.25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正在履行
33谢玉成古麒绒材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支行2,000.002022.8.15- 2024.2.15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正在履行

1-1-360

序号担保方被担保方债权人/ 贷款机构担保金额/最高担保金额 (万元)主债务期间/主债务发生期间担保期限是否履行完毕(截至报告期末)
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34谢玉成、汪龙珠、汪章建、洪小林、翁木林、谢灿、谢伟、上海新龙成古麒绒材安徽南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00.002022.8.16- 2023.8.10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正在履行
35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1,000.002022.9.21- 2024.9.20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正在履行
36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芜湖分行2,000.002022.11.4-2023.11.3授信合同下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正在履行
37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1,000.002022.11.25-2023.11.24主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正在履行
38芜湖新筑古麒绒材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700.002022.11.30- 2023.11.30担保责任发生后,应在主债权(或分期清偿最后一期债权起算的)诉讼时效期内行使抵押权正在履行
39谢玉成古麒绒材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3,000.002022.11.30-2025.11.30授信合同项下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保证期间,每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正在履行
40汪龙珠古麒绒材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3,000.002022.11.30-2025.11.30授信合同项下每笔融资分别计算保证期间,每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正在履行

注:序号38号的担保情况:芜湖新筑将其皖(2019)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20010号、皖(2019)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20012号、皖(2019)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20013号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2、报告期内关联方为第三方担保机构就其为发行人银行贷款担保事宜提供反担保的情况

序号反担保方被担 保方担保方贷款 银行担保金额/最高担保金额 (万元)主债务期限反担保期限履行情况(截至报告期末)
1上海新龙成、谢玉成、汪龙珠、翁木林、谢金秀、汪章建、武琳古麒绒材民强担保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500.002015.05.14-2020.05.08担保方代发行人清偿债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2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民强担保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500.002015.05.14-2020.05.08担保方代发行人清偿债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3谢玉成、汪龙珠、翁木林、谢金秀、汪章古麒绒材民强担保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1,000.002018.12.19-2020.12.19担保方代发行人清偿债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1-1-361

序号反担保方被担 保方担保方贷款 银行担保金额/最高担保金额 (万元)主债务期限反担保期限履行情况(截至报告期末)
建、武琳分行
4谢玉成、汪龙珠、翁木林、谢金秀、汪章建、武琳古麒绒材民强担保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南陵分行1,550.002019.01.07-2020.01.07担保方代发行人清偿债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5谢玉成、汪龙珠、翁木林、谢金秀、汪章建、武琳古麒绒材民强担保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南陵分行550.002019.01.22-2020.01.22担保方代发行人清偿债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6谢玉成、汪龙珠、翁木林、谢金秀、汪章建、武琳古麒绒材民强担保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1,000.002019.03.14-2020.03.13担保方代发行人清偿债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7谢玉成、汪龙珠、翁木林、谢金秀、汪章建、武琳古麒绒材民强担保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1,000.002019.03.29-2021.03.29担保方代发行人清偿债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8上海新龙成、谢玉成、谢灿、汪章建、翁木林、谢伟古麒绒材县中小担保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700.002019.06.17-2020.06.12自担保方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至反担保方向担保方履行完支付责任之日止履行完毕
9谢玉成、汪龙珠、翁木林、谢金秀、汪章建、武琳古麒绒材民强担保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600.002019.07.30-2020.06.19担保方代发行人清偿债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10上海新龙成、谢玉成、谢灿、汪章建、翁木林、谢伟古麒绒材县中小担保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1,000.002019.08.06-2020.08.05自担保方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至反担保方向担保方履行完支付责任之日止履行完毕
11谢玉成、汪龙珠、翁木林、谢金秀、汪章建、武琳古麒绒材民强担保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分行1,000.002019.09.24-2020.09.24担保方代发行人清偿债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12谢玉成、汪龙珠、翁木林、谢金秀、汪章建、武琳古麒绒材民强担保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分行2,000.002019.11.6-2020.11.6担保方代发行人清偿债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13上海新龙成、谢玉成、谢灿、翁木林、汪章建、谢伟古麒绒材县中小担保安徽南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40.002019.11.29-2020.11.28自担保方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至反担保方向担保方履行完支付责任之日止履行完毕
14谢玉成、汪龙珠、翁木林、谢金秀、汪章建、武琳古麒绒材民强担保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支行600.002020.1.3-2021.1.3担保方代发行人清偿债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15谢玉成、汪龙珠、翁木林、谢金秀、汪章建、武琳古麒绒材民强担保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支行1,550.002020.1.9-2021.1.9担保方代发行人清偿债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16谢玉成、汪龙珠、翁木林、谢金秀、汪章建、武琳古麒绒材民强担保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支行550.002020.1.15-2021.1.15担保方代发行人清偿债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17谢玉成、谢灿、谢伟、翁木林、汪章建古麒绒材县中小担保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支行500.002020.4.20-2021.4.20自担保方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至反担保方向担保方履行完支付责任之日止履行完毕
18芜湖新筑古麒绒材县中小担保/1048.882020.4.15-2023.4.152020.4.15-2023.4.15正在履行
19谢玉成、汪龙珠、翁木林、谢金秀、汪章古麒绒材民强担保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002020.4.1-2021.3.31担保方代发行人清偿债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1-1-362

序号反担保方被担 保方担保方贷款 银行担保金额/最高担保金额 (万元)主债务期限反担保期限履行情况(截至报告期末)
建、武琳南陵县支行
20上海新龙成、谢玉成、汪龙珠、谢伟古麒绒材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支行3,000.002020.6.19-2021.6.19本合同生效之日(即2020.6.15)起至担保方代发行人向贷款人偿还未清偿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21芜湖新筑古麒绒材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支行3,000.002020.6.19-2021.6.19本合同生效之日(即2020.6.15)起至担保方代发行人向贷款人偿还未清偿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22谢玉成、谢灿、翁木林、汪章建、谢伟古麒绒材县中小担保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支行700.002020.6.17-2021.6.16自担保方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至反担保方向担保方履行完支付责任之日止履行完毕
23谢玉成、汪龙珠、翁木林、谢金秀、汪章建、武琳古麒绒材民强担保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600.002020.6.19-2021.6.18担保方代发行人清偿债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24谢玉成、谢灿、汪章建、翁木林、谢伟古麒绒材县中小担保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950.002020.8.7-2021.8.6自担保方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至反担保方向担保方履行完支付责任之日止履行完毕
25谢玉成、汪龙珠、翁木林、武琳、谢金秀、汪章建古麒绒材民强担保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支行2,000.002020.9.15-2021.9.15担保方代发行人清偿债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26谢玉成、汪龙珠、翁木林、谢金秀、汪章建、武琳古麒绒材民强担保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1,000.002020.9.27-2021.9.26担保方代发行人清偿债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27谢玉成、汪龙珠、谢灿、谢伟、翁木林、汪章建古麒绒材县中小担保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支行500.002020.11.24-2021.11.24自担保方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至反担保方向担保方履行完支付责任之日止履行完毕
28谢玉成、汪龙珠、谢灿、翁木林、汪章建、谢伟古麒绒材县中小担保安徽南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510.002020.11.25-2021.11.24自担保方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至反担保方向担保方履行完支付责任之日止履行完毕
29谢玉成、汪龙珠、翁木林、谢金秀、汪章建、武琳古麒绒材民强担保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支行600.002020.11.26-2021.8.25担保方代发行人清偿债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30谢玉成、汪龙珠、翁木林、谢金秀、汪章建、武琳古麒绒材民强担保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支行1,550.002020.12.2-2021.8.25担保方代发行人清偿债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31谢玉成、汪龙珠、翁木林、谢金秀、汪章建、武琳古麒绒材民强担保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支行550.002020.12.4-2021.8.25担保方代发行人清偿债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32谢玉成、汪龙珠、翁木林、谢金秀、汪章古麒绒材民强担保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002020.12.4-2021.9.30担保方代发行人清偿债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1-1-363

序号反担保方被担 保方担保方贷款 银行担保金额/最高担保金额 (万元)主债务期限反担保期限履行情况(截至报告期末)
建、武琳南陵县支行
33谢玉成、汪龙珠、翁木林、谢金秀、汪章建、武琳古麒绒材民强担保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1,000.002020.12.11-2021.8.31担保方代发行人清偿债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34谢玉成、汪龙珠、翁木林、谢金秀、汪章建、武琳古麒绒材民强担保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1,000.002020.12.18-2021.8.31担保方代发行人清偿债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35上海新龙成、谢玉成、汪龙珠、谢伟、谢灿古麒绒材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支行3,000.002021.2.1-2022.1.192020年12月31日起至担保方代发行人向贷款人偿还未清偿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36芜湖新筑古麒绒材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支行3,900.002020.12.31-2023.12.31自2020年12月31日起至连续担保期间担保方为发行人最后一笔债务保证期间届满之日起两年正在履行
37谢玉成、汪龙珠、汪章建、武琳、翁木林、谢金秀古麒绒材县中小担保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900.002021.6.10-2022.6.9担保方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三年履行完毕
38谢玉成、汪龙珠、翁木林、谢金秀、芜湖新筑古麒绒材县中小担保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支行700.002021.6.18-2022.6.15担保方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三年履行完毕
39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民强担保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600.002021.7.21-2022.7.20担保方代发行人清偿债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40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民强担保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800.002021.8.17-2022.8.17担保方代发行人清偿债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41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民强担保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1,550.002021.8.19-2022.8.19担保方代发行人清偿债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42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民强担保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550.002021.8.24-2022.8.24担保方代发行人清偿债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43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民强担保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2,000.002021.9.15-2022.9.15担保方代发行人清偿债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44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民强担保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1,000.002021.9.29-2022.9.28担保方代发行人清偿债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45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民强担保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1,000.002021.10.14-2022.10.13担保方代发行人清偿债务之日起两年履行完毕
46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民强担保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1,000.002021.8.26-2023.8.26担保方代发行人清偿债务之日起两年正在履行
47谢玉成、汪龙珠古麒绒材民强担保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1,000.002021.09.01-2023.09.01担保方代发行人清偿债务之日起两年正在履行

1-1-364

序号反担保方被担 保方担保方贷款 银行担保金额/最高担保金额 (万元)主债务期限反担保期限履行情况(截至报告期末)
48谢玉成、汪龙珠、翁木林、谢金秀、芜湖新筑古麒绒材县中小担保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500.002021.11.11-2022.11.11担保方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三年履行完毕
49谢玉成、汪龙珠、谢伟、谢灿、上海新龙成、芜湖新筑古麒绒材安徽省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支行2500.002022.2.25- 2023.2.24担保方代发行人向贷款人偿还未清偿的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相关费用之次日起两年正在履行
50谢灿、汪龙珠、谢玉成、翁木林、谢金秀古麒绒材县中小担保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700.002022.6.23-2023.6.19担保方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三年正在履行
51谢灿、汪龙珠、谢玉成、翁木林、谢金秀古麒绒材县中小担保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陵县支行900.002022.6.27-2023.6.26担保方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三年正在履行

注1:序号2的反担保情况:谢玉成将其名下的沪房地(虹)字(2001)第008757号的房产、汪龙珠将其名下的沪房地(虹)字(2001)第008758号的房产为民强担保提供反担保抵押。

注2:序号18的反担保情况:芜湖新筑将其名下的皖(2019)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20025号、皖(2019)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20011号、皖(2019)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20015号的三处不动产提供最高额在1,048.88万元内的最高额抵押反担保。

注3:序号21、36的反担保情况:芜湖新筑将其名下的皖(2019)南陵县不动产第0020026号、皖(2019)南陵县不动产第0020020号、皖(2019)南陵县不动产第0020022号、皖(2019)南陵县不动产第0020016号、皖(2019)南陵县不动产第0019721号、皖(2019)南陵县不动产第0020024号的六处不动产提供反担保抵押。其中,序号21号的银行借款,公司于2020年12月30日提前清偿。

3、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发行人非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情况

序号担保方被担保方债权人担保金额(万元)担保内容履行情况
1谢玉成、汪龙珠、谢伟古麒绒材上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800.00为发行人与上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租赁期限自2019年3月至2021年12月,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至《融资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履行完毕

注:除上述披露情形外,基于《南陵县中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财建〔2015〕246号)、《南陵县中小微企业续贷过桥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财建〔2021〕4号)等地方性过桥续贷资金支持政策,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县中小担保签订多笔过桥贷款合同,根据县中小担保要求,发行人关联方谢玉成、汪龙珠、翁木林、谢金秀、谢伟、谢灿、洪小林、汪章建、上海新龙成、芜湖新筑存在为发行人上述过桥贷款提供担保的情况。

4、报告期内关联方为发行人诉讼提供担保

序号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万元)担保物担保情况履行情况
1芜湖新筑古麒绒材102.18皖(2019)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20008号不动产发行人与自然人陈启财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南陵县人民法院对发行人名下财产在102.18万元范围内采取保全措施,芜湖新筑以名下房产作为担保置换物,请求法院解除对发行人财产的冻结。南陵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15日作出查封芜湖新筑名下皖(2019)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20008号不动产的裁定。截至报告期末,诉讼双方已和解结案,该不动产履行完毕

1-1-365

序号担保方被担保方担保金额(万元)担保物担保情况履行情况
的查封已解除。
2芜湖新筑古麒绒材308.00皖(2019)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20008号、皖(2019)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20013号不动产发行人与南通尊客家纺发展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南陵县人民法院对发行人名下财产在308.00万元范围内采取保全措施,芜湖新筑以名下房产作为担保置换物,请求法院解除对发行人财产的冻结。南陵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1月11日作出查封芜湖新筑名下皖(2019)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20008号、皖(2019)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20013号不动产的裁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案判决已生效且双方已履行完毕,该不动产的查封已解除。履行完毕
3芜湖新筑古麒绒材1182.02皖(2019)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20018号不动产发行人与杭州泊然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发行人向南陵县人民法院申请对杭州泊然名下财产在11,820,176.9元范围内采取保全措施,芜湖新筑以名下房产为发行人诉讼提供担保。南陵县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21日作出查封芜湖新筑名下皖(2019)南陵县不动产权第0020018号的裁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案件尚待开庭审理。正在履行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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