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3〕第175号
厦门吉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3月20日,你公司股票交易累计涨幅达到异常波动标准。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对以下问题进行核查并说明:
1、根据公开信息,你公司与伊利集团举行“TPM咨询项目”签约仪式,签署《打造世界级制造管理体系,TPM全面生产运营管理咨询项目》。请说明你公司与伊利集团合作的具体内容、合作模式、合作金额、对财务数据产生的影响,并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违反我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7.7.9条第(七)项的情形。
2、你公司近期于互动易回复,公司将继续投入IT研发资源深耕ChatGPT技术。请详细说明你公司主营业务与ChatGPT技术之间的关系、公司已投入资金金额,下一步拟投入研发资源的具体内容及金额。结合上述情况,说明你公司在互动易上的回复是否存在误导性陈述,以及配合市场炒作、“蹭热点”的行为。
3、请根据本所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4、结合最近六个月,你公司股东减持预披露情况及实际减持情况、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况;你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三个月是否有减持计划,如有,请说明具体内容。结合上述情况,说明是否存在迎合热点炒作股价、配合股东减持的情形。
请你公司于2023年3月27日前将上述核实情况书面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并同时提交控股股东的书面说明等附件。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