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China Audit Asia Pacific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关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
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国·北京BEIJING CHINA
关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审亚太审字(2023)001464号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达股份”)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2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 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美达股份管理层在年度报告中披露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编制和对外报送、披露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美达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扣除情况表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执业道德守则,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事项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会计资料与文件、检查会计记录以及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提出审核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扣除情况表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披露,如实反映了美达股份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审核报告仅供美达股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刚 |
中国注册会计师:江娟 | |
中国·北京 |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日 |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 |||||
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 |||||
编制单位: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单位:万元项目本年度具体扣除情况上年度具体扣除情况 | |||||
营业收入金额 291,367.29 332,019.53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961.68 1,938.10 |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015.04 | 主要为废料销售、材料销售、投资性房地产租赁以及零星收入等其他业务收入 | ||||
923.06主要为商业保理收入 | |||||
本会计年度以及上一会计年度新增贸易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与上市公司现有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关联交易产生的收入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收入 | |||||
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 |||||
小计 961.68 1,938.10 - |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业务收入 | |||||
未显著改变企业未来现金流量的风险、时间分布或金额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不具有真实业务的交易产生的收入,如以自我交易的方式实现的虚假收入,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或其他方法构造交易产生的虚假收入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业务产生的收入本会计年度以显失公允的对价或非交易方式取得的企业合并的子公司或业务产生的收入 | |||||
审计意见中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收入 | |||||
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 | |||||
小计 | |||||
三、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其他收入 |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290,405.62 330,081.43 | |||||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